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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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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主要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备 注
增 值 税 17 应税销售收入
营 业 税 5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33、15、14.85 应纳税所得额 注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件批复,
同意本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减征时间暂定为5年。本公
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所得税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15%缴
纳,其他分、子公司的所得税按33%缴纳。
(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国税办〔2005〕746”文件通知,同意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5万棉纺纱锭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48,
633.20万元的40%投资抵免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抵免期限最长不超
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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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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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15,14.85 注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件批复,同
意本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减征时间暂定为5年。本公司
所属各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所得税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15%缴纳
,其他分、子公司的所得税按3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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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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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15、14.85 注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件批复,
同意本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减征时间暂定为5年。本公
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所得税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15%
缴纳,其他分、子公司的所得税按3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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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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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15,14.85 注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件批复,
同意本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减征时间暂定为5年。本公
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所得税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15%
缴纳,其他分、子公司的所得税按3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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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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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流 转税额 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15,14.85 注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0]151 号”文件批复,
同意本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减征时间暂定为5 年。本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所得税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1
5%缴纳,其他分、子公司的所得税按3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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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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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或1%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营业税额 3%或0%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33%或15%、14.85%
* 根据新疆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师市办发[2003]17号《关于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计缴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所属各子公司和执行当地的税收政策,其中深
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按15%计算缴纳,其他子公司的所得税均按33%计算缴
纳。
根据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 同意本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减按14.8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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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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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或1%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营业税额 3%或0%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33%或15%、14.85%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税字[1991]262号文《关于不再征收兵团单位教
育附加费的通知》,天宏股份的本部及天宏股份设在新疆地区的经营机构不计缴教育费
附加。
**本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所属各子公司和执行当地的税收政策,其中深
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按15%计算缴纳,其他子公司的所得税均按33%计算缴纳
。
根据新政办函[2000]151号文, 同意本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减按14.8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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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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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或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或 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或15%、 14.85%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税字[1991]262 号文《关于不再征收兵团单位教
育附加费的通知》,天宏股份的本部及天宏股份设在新疆地区的经营机构不计缴教育费
附加。
**本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天宏股份所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执行当地的税
收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按15%计算缴纳,其他子公司和分公司
的所得税均按33%计算交纳。
根据新政办函[2000]151 号文, 同意本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减按14.8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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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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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的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或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或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或15%、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税字[1991]262 号文《关于不再征收兵团单 位教育附加费的通知》, 天宏股份的本部及天宏股份设在新疆地区的经营机构不计 缴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 天宏股份所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执行当地 的税收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按15%计算缴纳, 其他子公司和 分公司的所得税均按33%计算交纳。     根据新政办函[2000]151 号文, 同意本公司上市后所得税减按14.85%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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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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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或1%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营业税额 3%或0%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33%、14.85%或15%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税字〖1991〗262号文《关于不再征收兵团 单位教育附加费的通知》, 本公司本部及本公司设在新疆地区的经营机构不计缴教 育费附加。     2、本公司2001年1-5月所得税率为3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 (2000)137号文批准,从2001年6月起至2006年5月止, 本公司本部及本公司设在新 疆地区的分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4.85%。本公司设在其他地区的各子公司和分公司执 行所在地的税收政策,其中深圳新石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按15%计算缴纳, 其他 子公司和分公司均按其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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