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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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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项
1.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
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设立之
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0
01]398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050474号文批复,公司自2001年1月1
日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享受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达美公司”)均独立纳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达美公司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
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之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
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3]056674号文,合达美公司自2003年5月14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免
征企业所得税。
深圳分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
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
6.防洪维护费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
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维护费。
7.其他税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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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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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公司,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
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设立之
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0
01]398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050474号文批复,公司自2001年1月1
日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享受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
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均独立纳税。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
务局丰国税批复[2003]056674号文,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5月
14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深圳分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津分
公司、上海分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
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4%计缴
教育费附加,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维护费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
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维护费
。
7.养老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主营收入的0.5%计缴养老金。
8.住房公积金
公司按工资总额的16%计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8%。
9.其他税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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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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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
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设立之
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
001]398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 050474号文批复,公司自2001年1
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享
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
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均独立纳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北京
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之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政策,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3] 056674号文,北京合达美智能
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5月14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深圳分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温州达美电脑
机械有限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4%计缴
教育费附加,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维护费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缴
纳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维护
费。
7.养老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主营收入的0.5%计缴养老金。
8.住房公积金
公司按工资总额的16%计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8%。
9.其他税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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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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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
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设立之
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
001]398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050474号文批复,本公司自2001年
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享
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
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均独立纳税。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
务局丰国税批复[2003]056674号文,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5
月14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深圳分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
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4%计缴
教育费附加,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维护费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缴
纳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维护
费。
7、养老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主营收入的0.5%计缴养老金。
8、住房公积金
公司按工资总额的16%计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8%。
9、其他税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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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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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
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设立之
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
001]398 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050474 号文批复,本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
限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均独立纳税。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
务局丰国税批复[2003]056674 号文,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 年
5 月14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深圳分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4%计缴
教育费附加,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维护费
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 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缴
纳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维护
费。
7、养老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主营收入的0.5%计缴养老金。
8、住房公积金
公司按工资总额的16%计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8%。
9、其他税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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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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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
丰台科技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自公司
设立之日起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
税函[2001]398号文和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1]050474号文批复,本公司自
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本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天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均独立
纳税。深圳分公司、北京北方天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均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津分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
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应缴增值税额为公司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3、营业税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其
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温州达美电脑机械有限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的
4%计缴教育费附加,其余均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维护费
本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根据天津财预(1997)6号文《关于中央驻津单位应及时足额
缴纳防洪工程建设维护费的通知》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
维护费。
7、其他税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税项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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