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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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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6日获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
国资法产[2006]12号《关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
事项的批复》的批复,并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2月
10日,公司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单银木、潘金水、陈辉、
许荣根、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靖江市地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计
研究院,为使所持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一致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
流通股股东以支付对价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
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5,600,000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
得3.2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
流通权。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14日,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2月16日,本日股价不计
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6日公司复
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杭萧钢构"变更为“G杭萧”,股票代码“600477”保持不
变。
2、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收到戴瑞芳先生和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通知及所提
交的有关文件,获悉戴瑞芳先生与单银木先生于2005年12月12日签署了一份关于转让本公
司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戴瑞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9,
924,528股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5%)协议转让给单银木先生,转让总价款为人
民币19,924,528元。由于戴瑞芳先生作为本公司前任董事,其已于2005年7月31日离职,根
据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于2006年1月31日起生效。2006年2月8日,上述交
易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根据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
247,573,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元(含税),共计分配7,427,215.
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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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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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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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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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1、根据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4年末总
股本154,733,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计15,473,364.60元
;
2、根据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2004年度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拟以2004
年末总股本154,733,64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92,
840,188股,本次转增后资本公积尚余71,180,237.56元。
3、根据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案,公司拟增资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的人民币普
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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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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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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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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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77,366,823股为基
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77,366,823股,本次转
增后,资本公积尚余163,090,040.29元。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200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组建:
(1)“河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50万元,其中本公司
出资人民币2,780.50万元,占67%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是: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
、安装及配套工程;彩钢板生产及销售。
(2)“浙江杭萧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
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占70%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是: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
料,机电设备(除专控),五金机械,木材、木浆,纸张,塑胶,橡胶,化工产品、原
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仓储,运输,货物流通加工业务,
货物配送业务,物流设计与实施方案等。
(3)“浙江杭萧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
出资人民币4590万元,占51%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是:新型建材的研制与开发,纤维
水泥板、龙骨、铝板、楼层板(钢筋衍架网)的制作与安装,建筑钢结构材料的加工。
2、根据200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山东杭萧
钢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25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购该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中的41.25万元。
3、根据200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收购萧山市
顶昌物质有限公司所持杭州杭萧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原杭州杭
萧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将撤销,业务并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200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所持芜湖
杭萧机械结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安徽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将所持青岛杭萧机械结构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将所持洛阳杭萧机械结构有限公司的股
权转让给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原芜湖杭萧机械结构有限公司、青
岛杭萧机械结构有限公司、洛阳杭萧机械结构有限公司将撤销,业务分别并入各股权受
让公司。
5、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出资设立“广东杭萧钢构有限
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浙江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
人民币1500万元,占75%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是: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
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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