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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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 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下属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执行33%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5、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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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售 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 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下属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执行33%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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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 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下属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执行33%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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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 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地方教育费附 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1%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安徽西鹏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世安消防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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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 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 即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 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 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 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 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下属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执行33%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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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 即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 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 征企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 区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安徽西鹏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世安消 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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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增值税率;出口软件收入免征增值税;软件产品销 售先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 征即退,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2)营业税 本公司工程安装执行3%营业税率;工程维护执行5%营业税率。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和3%交纳。 (4)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经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国税函[2001]47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按此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以前有效。 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上海浦东新区 注册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合肥世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 税率。 (5)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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