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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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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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以及丰国税批复 (2003)050612号文件规定,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热连轧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 AriHSP)软件V1.0”、“中宽带热连轧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AriHSP)软件V1.0”、“ 高炉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LF(钢包精炼炉)智能控制系统(AriLFS)软件 ”、“中板生产线自动化和传动控制系统(AriMPS)软件V1.0”自2003年1月1日起按17 %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 随同软件产品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3%或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 (1)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编 号为0121181F,公司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据京国税 所[2000]362号文件及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 002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号)文件和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范围的通知》 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 341号)文件以及丰国税批复[2003]095093号文件精神,公司 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执行7.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2005年8月10日 经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并批准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沪R-2005-0148。自认定之日 起,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2免3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采用 先征后退的方式执行。 子公司山西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辽宁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本溪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依据成都高新技术 产业科技局成高科(2005)86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于2005年9月15日在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理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期满后 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金自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所得税率为33%。 6、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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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以及丰国税批复 (2003)050612号文件规定,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矿井提升机自动化和传动控制 系统(AriWSH)软件V1.0”、“低压TSC无功补偿装置控制及保护(AriTSC-L)软件V1.0” 、“高炉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轧机交交变频主传动系统设计和控制( AriCYS)软件V1.0”、“中板生产线自动化和传动控制系统(AriMPS)软件V1.0”自20 05年1月1日起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 税收优惠政策。但随同软件产品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 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缴。 (1)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编 号为0121181F,公司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据京国税 所[2000]362号文件及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 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号)文件和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范围的通知》的通 知(京国税二[1995]341号)文件以及丰国税批复[2003]095093号文件,公司自2003年1 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执行7.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根据沪财企一[ 1991]166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山西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辽宁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本溪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所得税率为33%。 6、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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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以及丰国税批 复(2003)050612号文件规定,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热连轧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 (AriHSP)软件V1.0”、“中宽带热连轧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AriHSP)软件V1.0”、 “高炉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LF(钢包精炼炉)智能控制系统(AriLFS) 软件”、“中板生产线自动化和传动控制系统(AriMPS)软件V1.0”自2003年1月1日起 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 策。但随同软件产品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缴。 (1)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 编号为0121181F,公司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据京 国税所[2000]362号文件及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00年1月1 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号)文件和北 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范围 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341号)文件以及丰国税批复[2003]095093号文件精 神,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执行7.5%的所得 税税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根据沪财企一 [1991]166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山西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辽宁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本溪市,所得税率为33%。 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所得税率为33%。 6、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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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的文件规定, 丰国税批复(2003)056798号文件,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中宽带热连轧基础自动 化控制系统软件(AriHSP)V1.0”、“中板生产线自动化和传动控制系统(AriMPS)软件 V1.0”、“轧机交交变频主传动系统设计和控制(AriCYS)软件V1.0”、“矿井提升机 自动化和传动控制系统(AriWSH)软件V1.0”自2003年9月1日起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 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随同软件产品一 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缴。 (1)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 编号为0121181F,公司所在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 据京国税所[2000]362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公司自2000年 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号)文件及北 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范围 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341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3]095093号文件 ,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执行7.5%的所得税税 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根据沪财企一 [1991]166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6、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注:截止2004年6月30日,子公司辽宁金自天正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金自天正科技 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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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 号)的文件规定, 丰国税批复(2003)050612 号文件,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棒材生产线自动化和 传动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人工神经元网络开发平台软件”、“高炉自动化控 制系统软件(AriTime)”,“Aritect 监控系统软件”自2003 年1 月1 日起按17%的 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随 同软件产品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缴。 (1)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 编号为0121181F,公司所在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 据京国税所[2000]362 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 号文件,公司自2000 年1 月1 日至2002 年12 月31 日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 号) 文件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区域范围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341 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3]095 093 号文件,公司自2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 执行7.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根据沪财企一 [1991]166 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6、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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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缴纳增值税。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的文件规 定,丰国税批复(2003)050612号文件,对公司自行开发并生产的“棒材生产线自动 化和传动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人工神经元网络开发平台软件”、“高炉自动 化控制系统软件(AriTime)”,“Aritect监控系统软件”自2003年1月1日起按17%的 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 随同软件产品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维护等费用,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缴。 (1)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 一编号为0121181F,公司所在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 根据京国税所[2000]362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公司自200 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68号)文件 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 域范围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341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3]09509 3号文件,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执行7.5 %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根据沪财企一 [1991]166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6、其它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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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所得税: 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统一编号 为0121181F,公司所在注册地为国家级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科技园。根据京 国税所[2000]362号文件精神,丰国税批复(2000)055101号文件,公司自2000年1月1 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6、其它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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