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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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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200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2005年度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200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185,7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6元(含税),共计21,543,984.00元。
2、本公司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
让位于进贤县民和镇沿港路宗地,面积10,666.67平方米,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
18号宗地,土地面积6,140.17平方米,位于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商贸城D座土地,面积
4,619.65平方米,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宗地,土地面积6,164.19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
权转让价格根据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磊评报字[2005]2027号评估报告确
定的评估价值,确定转让价格分别为1,909,334.00、3,186,748.00、15,152,452.00及1
,762,958.00元人民币。并于2006年2月14日支付其中的进贤县胜利中路土地使用权转让
款1,762,958.00元人民币。
3、本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与黄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黄山市交通局签
订了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净资产转让合同,并于2006年2月28日预付净资产转让款2,0
00万元。
4、本公司于2006年3月10归还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赣江支行借款2,000万元。
5、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3月8日、2005年3月15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站前路支行信用借款2,000万元和2,000万元,借款期间分别为2006年3月8日至2007年3月
7日和2006年3月15日至2006年9月13日,借款利率分别为年利率5.58%和5.22%。
6、本公司于2006年1月25日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南昌
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位于瑶湖大道与西安路交汇处以南一块
土地的征地、家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出让等用地手续,并于2006年1月26日预付1,766万
元。
7、公司分别于2006年1月26日和2006年3月14日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信用借款1,0
00万元和1,700万元,借款期间分别为6个月和12个月,借款利率分别为年利率5.22%和5.
301%。于2006年3月20日归还借款1,500万元。
8、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信用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06年
3月15日至2007年3月15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301%。
9、本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公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
,并于2006年3月22日公告了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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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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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止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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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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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200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十次董事会通过2004年度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200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185,7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共计13,929,300元。
2、本公司于2005年1月7日归还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赣江支行贷款3,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附注十、其他重要
事项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1970.10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15%)质押给招商银行南昌市分行,为其流动资产贷款提供
质押,质押期限自2004年6月25日起至2007年6月13日止。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04年6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04年本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招商银行南昌市
分行的国有法人股为3,940.2万股
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贷款1,
9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本年度已归还该项借款1,000万元
。本公司又与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以
其拥有的部分房产抵押给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公
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支付的任何费用。
3、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吉安分行贷款2000万元
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又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江西吉安长
运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车辆抵押给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支付的任何费用。
4、本公司根据2004年4月27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92,86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13,929,300.00元。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2日与广东朗域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收费经营权转让协议,广东朗域投资有限公司将景德镇高新会展中心
的收费经营权转让给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款2,000万元,收费经营权
转让期限为十年,自2005年1月1日计算,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支
付1200万元,2005年1月支付800万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与景德镇市通联道路客货运输服务
中心、邬晓民个人于2004年9月20日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以2,
560,000元的价格整体收购景德镇市通联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邬晓民持有的江西景
德镇新世纪客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度支付了股权
转让款,并于2005年元月取得对江西景德镇新世纪客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江西景德
镇长运有限公司取销其法人资格,有关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注销及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
。
7、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迅达公铁联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上海交
运(集团)公司退出原持有的上海迅达公铁联运有限公司股份200万元,上海迅达公铁
联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10万元减少至1,01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变更
手续。
除存在上述其他重要事项,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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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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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收回应收景德
镇朗域置业有限公司往来款10,000,000.00元。
2、本公司2004年8月4日董事会通过2004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
04年6月30日股本92,86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
准后实施。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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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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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200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92,8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13,929,300.00元。
2、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以货币资金1800万元与上海市闸北区大市政配套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上海北郊物流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
司持股比例为90%,该公司于2004年1月1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注
册号为3101081019557。
3、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以货币资金700万元与上海东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
海交运(集团)公司、上海市闸北区陆上运输管理所工会职工技协共同出资组建上海迅
达公铁联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7.85%,该公司
于2004年2月24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号为3101081019578。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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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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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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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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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2003年2月13日与上海赛博数码总汇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坐落
于南昌市八一大道135号的商贸城A座地下一楼至地上三楼,建筑面积10408平方米(即
A座地下一楼为2096平方米、A座一楼为2812平方米、A座二楼为2750平方米、A座三楼
为2750平方米),使用面积8872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该公司使用。本合同租赁期为八
年,第一年租赁费为叁佰壹拾玖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第二年租赁费为叁佰伍拾壹万
叁仟叁佰壹拾贰元整;第三年租赁费为叁佰伍拾壹万叁仟叁佰壹拾贰元整;第四年租
赁费为肆佰零贰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整;第五年租赁费为肆佰贰拾壹万伍仟玖佰柒拾
肆元整;第六年租赁费为肆佰肆拾万柒仟陆佰零玖元整;第七年租赁费为肆佰伍拾玖
万玖仟贰佰肆拾肆元整;第八年租赁费为肆佰柒拾玖万零捌佰柒拾玖元整。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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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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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1 号文批准,于2002 年7 月
1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4.78 元,主承售商长城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 年7 月8 日汇入公司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4068001006017080910
01 账户内,人民币138,596100 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50,000 元),其中股本3,
0000,000 元,资本公积106,846,100 元。截至2002 年7 月8 日止,经中磊会计师事务
所中磊验字(2002)2004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
币9,286.2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变更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变更前实缴注册资本及比例 本次增加数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3940.2 62.6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828 13.17%
江西省投资公司 276 4.39%
内部职工股 1242 19.76%
社会公众股 3000
合计 6286.2 100% 3000
股东名称 变更后实缴注册资本及比例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3940.2 42.4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828 8.92%
江西省投资公司 276 2.97%
内部职工股 1242 13.37%
社会公众股 3000 32.31%
合计 9286.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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