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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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注1: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赣地税 发[2003]10号文件中“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赣发[2002]13号)一并贯彻执行”之规定,按照财税[2002]20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景德镇市国 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景国税直发[2005]30号文《关于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企业所 得税享受税收减免的批复》规定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2005年度 起至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罗减免[2004]008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 税批准通知书》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开始获利 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为获利第二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 注3: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闸北区分局(2005)闸税工所免字4号《减免税通知书》, 免征上海迅达公铁联运有限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2005年所得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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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注1: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罗减免[2004]008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 税批准通知书》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开始获利 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闸北区分局(2005)闸税工所免字4号《减免税通知书》,免征 上海迅达公铁联运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2005年所得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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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字[1994]0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6]23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西省国家税务总局(赣国税函 [2003]499号)及景德 镇市国家税务总局(景国税函[2003]82号)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 运有限公司2003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罗减免[2004]008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 免税批准通知书》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开始获 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3: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闸北区分局(2005)闸税工所免字4号《减免税通知书》, 免征上海迅达公铁联运有限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2005年所得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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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字[1994]0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6]23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西省国家税务总局(赣国税函[2003]499号)及景德 镇市国家税务总局(景国税函[2003]82号)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 运有限公司2003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罗减免[2004]008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 免税批准通知书》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开始获 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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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字[1994]001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6]23 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西省国家税务总局(赣国税函[2003]499 号)及景 德镇市国家税务总局(景国税函[2003]82 号)的批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 镇长运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 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财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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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A、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7%缴纳。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C、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5%缴纳。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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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投资收益 2002年度 2001年度 项目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核算方法 其他股权 -215,038.16 -554,611.70 权益法 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 102,233.10 差额收益 债券收益 924,814.93 310,320.36 短期投资 -267,916.93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14,772.05 收益 合计 656,898.00 -112,805.06 325,092.41 -554,6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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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营业税 3%—5% 应税收入 教育费附加 3% 应交流转税额 城建税 5%—7% 应交流转税额 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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