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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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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33%。
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准,
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开物业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其中:
1、子公司红狮涂料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
1-21号“关于对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
的批复”:
(1)根据税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准公司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批准公司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
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原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
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自200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
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2、子公司唐山杜尔卷材涂料有限公司,至2005年尚未进入盈利期,故未缴纳所得税
。
(三)其他:
子公司上海华强房地产有限公司据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浦国(地)税05注
字第2667号,已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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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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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33%。
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准,
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北京红狮华彩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唐山杜尔卷材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宾馆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强房地产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开物业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
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号“关于对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产
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
1、根据税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有关问题的批复》,批
准公司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批准公司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2
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原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行
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自200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减
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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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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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33%。
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准
,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北京红狮华彩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唐山杜尔卷材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宾馆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强房地产有限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开物业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
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号“关于对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
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
1、根据税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准公司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批准公司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
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原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
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自200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
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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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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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33%。
母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
准,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北京红狮华彩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唐山杜尔卷材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宾馆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强房地产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华开物业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
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号“关于对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
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
1、根据税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准公司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批准公司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
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原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
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自200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
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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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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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33% 。
母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 号文批
准,从2000 年1 月1 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北京红狮华彩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唐山杜尔卷材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
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 号“关于对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
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
1、根据税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准公司自2000 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批准公司2000 年和2001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 年
至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原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
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自2000 年至2004 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 年至20
09 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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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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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 33%。
母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
准,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
税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号批复,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0
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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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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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5%
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企业所得税:15%、 33%。
母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号文批准
,从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一分公司 税率33%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公司礼品分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子公司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税率15%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
(二)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
税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号批复,自2000年度起减按24%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2000年和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200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0
0年至2004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年至2009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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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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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增值税:税率17%
(二)营业税:税率5%
(三)其他附加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四)所得税:
母公司所得税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财企-(2000)130 号文规定
,公司从2000 年1 月1 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税负减免: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其中: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子公司红狮涂料国际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
收管理分局京国税外批复(2001)1-21 号批复,自2000 年度起减按24%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2000 年和2001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 年至2004 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0
0 年至2004 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5 年至2009 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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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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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税率:17%;     2. 营业税税率: 5%;     3. 消费税税率:10%;     4. 所得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沪财企-(1993)254号文规定, 公司从一九九二年六月起减按15%的比例税率缴纳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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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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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999年6月30日投资收益余额4,113,729.49元。其明细如下: 项 目 股票 其 它 股 权 债权 其它债权 合 计成本法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 68405.19 1105500.00 2939824.30 4113729.49 长期债权投资 合 计 68405.19 1105500.00 2939824.30 41137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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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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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率:17%;     (2) 营业税率:5%;     (3) 消费税率:10%;     (4) 所得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沪财企-(1993)254 号文规定, 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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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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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998年6月30日投资收益余额11436345.81元。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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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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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主要税项)
    ⑴.增值税率:17%     ⑵.营业税率:5%     ⑶.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额的15%计缴(根据上海财政局沪财企[ 93 ]48号文规定)。个人所得税按规定计算,由公司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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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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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率:17%     营业税率:5%     所得税率:15%(按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1993]48号文规定)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义务兵优待金分别为应交增值税的7%、3 %、1%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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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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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567.53万元,其中房产投资收益309.8万元,联营厂分配来的利润153
    .43万元,股票投资收益64.3万元,各种经营投资收益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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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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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按1992年沪财企(92)第241号文及1993年沪财企(93)第254 号文1~3月份征收率为10%减免434809.61元,4~12月份征收率为15%按月交纳,年终清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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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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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按照财政规定征增值税,1993年预征税率为12.3%,所得税率按沪企一(1993)254 号 文执行,1-6月份免税,6-12月份按不抵于10%比例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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