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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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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类 别 年初数 本年增加
递延收益
8,744,041.02 3,618,000.00
(一次性加盟费收入)
类 别 本年摊销 年末数
递延收益
1,623,151.52 10,738,889.50
(一次性加盟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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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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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13% 粮油商品、农副产品及图书等
0% 计生用品
营业税 3% 邮票等
5% 餐饮收入、租金收入等
20% 娱乐收入
消费税 5% 黄金饰品、钻石饰品
所得税 15%
33%
(二)税负减免:
1、上海百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沪地税黄二(2004)133号
文,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
2、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92)45号《国务院
关于在浦东兴办中日合资商业零售企业有关问题的批复》,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内减按15
%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本报告期仍符合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的时间期限。
3、上海华联商厦杨浦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杨税09T(2003)
12号文,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止,减征企业所得税税额30%。
4、上海浦东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上
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沪地税四财(2002)36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5、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上海市
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沪地税四财(2002)79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
收所得税。本期华联商厦税务尚未注销完毕,仍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
6、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所(2002)190号文“关于
对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执
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款469,204.32元;收到
政府专项资金补贴1,612,411.37元,列入“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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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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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类 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
递延收益 --- 8,922,346.20
类 别 本期摊销 期末数
递延收益 178,305.18 8,744,041.02
(一次性加盟费收入分期转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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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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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的差额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额
消费税 5% 应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本公司适用的费种与费率:
费种 费率 计费基数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河道工程维检费 1%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92)45号《国务院关于在浦东新区兴办中日
合资商业零售企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从获
利年度起五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本年为其第一个获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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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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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额
消费税 5% 应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本公司适用的费种与费率:
费种 费率 计费基数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河道工程维检费 1%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92)45号《国务院关于在浦东新区兴办中日
合资商业零售企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从获
利年度起五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本年为其第一个获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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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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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 应税销售额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河道工程管理费 1%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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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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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额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额
消费税 5% 应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本公司适用的费种与费率:
费种 费率 计费基数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河道工程维检费 1%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本公司原先适用的费种除教育费附加和河道工程维检费以外,还包括农村义务兵
优待金和堤防费,分别按照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的0.3%和1%计缴。河
道工程维检费的计缴比例原先为0.25%。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本市
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沪府办发[2002]26 号)、《关于调整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
护管理费征收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沪府办发[2002]27 号),自2002 年6 月1 日起停
止缴纳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堤防费,同时河道工程维检费的计缴比例提高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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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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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1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 应税销售额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河道工程管理费 2.5‰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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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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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 该商品实施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 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该收 入的确定同时满足:(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2 )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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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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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 种 税 率 计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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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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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 种 税 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1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增值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 销售额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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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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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998年1--6月发生额为28,165,806.91元,其中: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30.41%,系本期增加红利收入及债券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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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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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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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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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较去年同期增加150%,主要系债券投资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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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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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主要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按上海市财政局规定税率交纳, 即增值税率17%,营业税率5%,并按应纳流转税额计交7%的城建税、3% 的教育费附 加、1%的堤防维护和0.3%的义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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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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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本年度发生额13148524.16元,其中债券投资 收益4559134.33元,股票投资收益8485363.17元,其它投资收 益104026.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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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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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按上海市财政局规定税率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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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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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同比增减幅度较大,主要是今年的委贷利 息收入按有关规定,体现在其它业务利润中,而去年则体现在投资收益中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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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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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所得税:
    按上海市财政局规定税率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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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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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7-12月累计10,132,641.68元,其中短期融资的利息收入9,868,731.34元; 国库券、 保值公债和特种国债等利息收入330,591.60元,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净损失66 ,681.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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