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 快速通道: |
| 报告期:2005-12-31 |
|---|
|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
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2710150269F号。经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批准,从
2004年起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
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
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模具产
品的研究开发。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61号,按15%的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105号,按15%
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经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311
005A0159号。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2004]300005号《减免税申请审
批表通知书》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4
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2003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33号,按1
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48号,按1
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泰奇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511005A005580150826号,按
15%征收所得税。经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核准,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
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5-06-30 |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
3]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模具
产品的研究开发。
(2)本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61号。按15%的税
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105号。按1
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经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3
11005A0159号。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2004]300005号《减免税申请
审批表通知书》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
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2003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33号。按
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48号。按
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12-31 |
|---|
|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应税收入
营业税 应税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企业所得税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
03]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
税,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
模具产品的研究开发。
(2)本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61号。按15%的
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105号。
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经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
311005A0159号。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 [2004]300005号《减免税申
请审批表通知书》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
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2003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
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33号
。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
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48号
。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06-30 |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43号文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年至200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211005A0009号。按15%的税率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经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京科高字0311005A0159号高新技术企
业批准证书。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2004]300005号《减免税申请审
批表通知书》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
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2003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安智泰科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京国税朝外税免(2002)第1008号《关于对安智泰科电子系统
(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自
2001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年和200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3年至
200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1年至2005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6年至2010年减半
缴纳地方所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
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411005A003480150027F号。根据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2001]300054号《关于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申请的批复》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12-31 |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43 号文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 年至200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211005A0009 号。按15%的税率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 年11 月6 日经北京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京科高字0311005A0159 号高新
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国税批复[2004]300005 号《减免
税申请审批表通知书》的规定,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日止免征企业
所得税,自2004 年1 月1 日起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依15%税率减半征收,2003 年1
月1 日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安智泰科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京国税朝外税免(2002)第1008 号《关于对安智泰科电子系
统(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
自2001 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 年和2002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
3 年至2005 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1 年至2005 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6 年至
2010 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06-30 |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 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43号文批准,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年至200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
(3)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酒)朝地
税所批第175号文批准,自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免缴企业所得税,自第四年至第六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211005A0009号。按15%的税率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公司之子公司安智泰科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京国税朝外税免(2002)第1008号文批准,自2001年度起减按2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2001年和200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3年至200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
负为12%。2001年至2005年免缴地方所得税,2006年至2010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12-31 |
|---|
|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43号文批准,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年至200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
(3)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酒)朝地税
所批第175号文批准,自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免缴企业所得税,自第四年至第六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211005A0009号。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06-30 |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销项)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 公司之分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已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43 号文批准,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 年至200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
(3)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酒)朝地税
所批第175 号文批准,自2000 年1 月至2002 年12 月免缴企业所得税,自第四年至第六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号为京科高字0211005A0009 号,按15%的税率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06-30 |
|---|
|
`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权投资收益 66,034,549.40 42,473.94 债权投资收益 联营或合营公司 3,106,048.97 分配来的利润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 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其他 680,499.75 合计 69,821,098.12 42,473.94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内销产品按17%计算缴纳。外销产品按6.8%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     (1) 本公司2000年以前(不含2000年)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工字( 1997 ) 127号文"关于'首都概念股'范围内企业上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精神,对超过 15% 所得税负上缴的所得税部分按入库级次和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区(县)财政先征后 返"。本公司隶属崇文区人民政府,所得税由区财政先征后返,返还资金并入企业税 后利润进行统一分配,本公司按崇财批(1997)13号文件规定,按33% 税率上缴所得 税,由区财政按18%返还,实际执行税负为15%。根据财税〖2000〗 99号文件的规定, 上述优惠政策对上市公司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从2002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按33% 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     (3) 本公司之子公司位于天津市天龙科技有限公司被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 内,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9日取得新 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根据京国税外分批复〖2000〗第4993号文件的批复,自2000年度 起,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自2000年至200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至2004 年 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经(酒)朝地税所批第 175 号文批准,自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免缴企业所得税, 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 企业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12-31 |
|---|
|
`税项
    ⑴ 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计缴。     ⑵ 营业税:以租赁收入、运输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的5%计缴。     ⑶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⑷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⑸ 所得税: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工字(1997)127号文“关于‘首都概念股’ 范围内企业上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精神,对超过15%所得税负上缴的所得税部分按入 库级次和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区(县)财政先征后返”。本公司隶属崇文区人民政 府,所得税由区财政先征后返,返还资金并入企业税后利润进行统一分配, 本公司按 崇财批(1997)13号文件规定,按33%税率上缴所得税,由区财政按18%返还, 实际执 行税负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06-30 |
|---|
|
`投资收益
    本年实际数86024.00元,系国债利息收入。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小规 模纳税人为6%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进项税额准予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他业务收入按 收入额的5%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流转税的7%,教育附加为流转税的3%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工字(1997)127 号文“关于首都概念股范围内企业上缴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精神,对超过15% 所得税上缴的所得税部分按入库级次和企业隶属 关系由市、区(县)财政先征后返”。本公司按崇财批(1997)年13 号文件规定, 按 33%税率上缴所得税,由区财政按18%返还,实际执行税负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06-30 |
|---|
|
`投资收益(单位:万元)
股票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12-31 |
|---|
|
`税项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6%计算。     ②营业税:建筑业按营业额的3%,旅游服务企业按营业收入的5%计算。     ③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和3%计算。     ④所得税:一九九七年企业所得税根据市财政局京工字(1997) 127号“关于‘ 首都概念股’范围内企业上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精神对超过15%税负上交的所得税 部分入库级次和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区(县)财政先征后返”。我公司隶属崇文 区人民政府,所得税由区财政先征后返,返还资金并入企业税后利润进行统一分配, 按崇财批(1997)13号文件的规定,按33%税率上交所得税,由区财政按18%返还, 实际执行税负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12-31 |
|---|
|
`税项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6%计算;     ②营业税:建筑业按营业额的3%,旅游服务企业按企业收入的5%计算。     ③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和3%计算。     ④所得税:按计税利润总额的33%由各分公司按属地税局分别计算交纳。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06-30 |
|---|
|
`投资收益
    本期为6531935.46元,其中:股权投资收益4500000元, 其他投资收 益2031935.46元。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12-31 |
|---|
|
`税项
    所得税:按计税利润总额的33%由各子公司按属地税务局分别 计算交纳。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06-30 |
|---|
|
`投资收益
    主要为公司对外参股投资返利。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4-12-31 |
|---|
|
`税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6%计算。     营业税:建筑及旅游服务企业按营业收入的5%计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和3%计算。     所得税:按计税利润总额的33%由各子公司按属地税务局分别计算交纳。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3-12-31 |
|---|
|
`税项:
    (1)营业税:零售商品零售额缴纳3%自10月份改按5%的营业税, 批发商品按毛利 额怕10%缴纳营业税。     (2)城建税与教育附加分别按营业税额 的7%和3%缴纳。     (3)的虱税:按利润额的33%比例税交纳所得税。     (4)增值税:1993年度,公司所属工业企业按产品销售收入14%的税率采用“购进 扣税法”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月交纳,年终汇算清 缴。 |
| ↑返回页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