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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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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货物的销售额 17%
城建税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其他说明:
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征税办法。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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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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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货物销售适用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4%分别计征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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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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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货物销售适用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4%分别计征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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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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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03.6.30 2004.6.30
股权投资收益(成本法)
股票投资收益 1,042,167.78
债权投资收益
1,042,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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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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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货物销售适用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4%分别计征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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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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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货物销售适用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4%分别计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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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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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货物销售适用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4%分别计征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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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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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     (2).流转税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和4%分别计征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按33%全额征收,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文及股份有限公 司税收返还的有关规定,在实际收到地方财政返还的所得税时,直接冲减当期的所得 税费用。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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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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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     (2).流转税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和4%分别计征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税〖1997〗14号文批复,按33%全额征收, 由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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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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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     (2).流转税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7%和4% 分别计征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税[1997]14号文批复,按33%全额征收, 由 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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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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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根据销项税额轧抵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交纳。     (2)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5%计征。     (3)城建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的4%计征。     (5)所得税: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7]91号文批复,按33%全额征收,由 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子公司按33%计征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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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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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15.91万元,均为投资工商联营企业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05 .88万元,主要是部分联营企业效益状况比上年同期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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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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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根据销项税额轧抵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交纳。     (2)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5%计征。     (3)城建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的4%计征。     (5)所得税:本公司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计征所得税,子公司按33 % 计征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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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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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4123335.87
债券投资收益 125547.20
股权投资收益 -128282.65
其他投资收益 41260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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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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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增值税:实行购入扣额法,税率17%;     b.营业税:5%;     c.城建税:按应交税额7%;     d.教育费附加:按应交税额3%(开发区注册的公司免交);     e.所得税:公司按高新技术企业征15%,太极广厦公司享受开发区二免三减半待 遇,今年免交;太极物业征33%;太极物资贸易公司按销售收入2%带征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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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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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增值税:实行购入扣额法按销售收入的14%计算后, 扣除当月购入材料应扣税 额后计算交纳。     b.营业税(子公司)按进销差价的10%计算交纳。     c.城市建设税:按当月应交税额的7%计算交纳。     d.教育费附加:按当月应交税额的3%计算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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