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 快速通道: |
| 报告期:2005-12-31 |
|---|
|
`税(费)项
3.1增值税
本公司按产销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的6%计缴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按
我国有关税法的规定,养殖业和种植业收入免缴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按销售商品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
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3.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工程施工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租赁收
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
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按地方实收税额进行返还,其
中,1994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全额返还,2004年10月1日至2014年
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减半返还。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5年度实
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4.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系从事邮电通讯工程施工企业,
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带征企业所得税。
3.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5-06-30 |
|---|
|
`税(费)项
3.1增值税
本公司按产销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的6%计缴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增
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养殖业和种植业收入免缴
增值税。
3.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4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
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自2004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
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减半返还。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5年上半
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12-31 |
|---|
|
`税(费)项
3.1增值税
本公司按产销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的6%计缴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增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养殖业和种植业收入
免缴增值税。
3.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4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上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按地方实收税额进行返还
,其中,1994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全额返还,2004年10月1日至
2014年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减半返还。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4年度
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4.4根据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沪崇税减免(2
004)88号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2004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06-30 |
|---|
|
`税(费)项
3.1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增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免缴增值税。
3.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4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上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按地方实收税额进行返还
,其中,1994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全额返还,2004年10月1日至
2014年9月30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减半返还。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4年上
半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12-31 |
|---|
|
`税(费)项
3.1 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增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 免缴增值税。
3.2 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4所得税
3.4.1 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 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
司上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按地方实收税额进行返
还,其中,1994 年10月1 日至2004 年9 月30 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全额返还,2004 年1
0 月1 日至2014 年9 月30 日按地方实收税额减半返还。
3.4.3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 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3 年
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4.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 号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
亚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期限自2003 年1 月1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若该年广告收入超过总收入50%,第二年可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2003
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5 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06-30 |
|---|
|
`税(费)项
3.1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增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免缴增值税。
3.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城市建设维护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
3.4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上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期限自1994年
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
3.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12-31 |
|---|
|
`税(费)项
3.1 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增值税计缴按我国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中对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 免缴增值税。
3.2 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按应税广告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3.3 城市建设维护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
3.4 所得税
3.4.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3.4.2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上海亚通高速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期限自1994年1
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2002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企
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号通知的规定,,暂免缴所得税,2002年
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
3.5 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交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06-30 |
|---|
|
`税项
3.1 税种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服务业务收入 3%、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及增值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2 本公司上年度新增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上海亚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从事
养殖业和种植业企业, 增值税计缴按税法条例第十六条部分免税项目的规定, 享受免征
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得税计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49 号通知的规定
,享受暂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
3.3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海运有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为33%;下属子公司上
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系按营业额的1%带征。
3.4 除上述子公司外, 本公司及其余各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06-30 |
|---|
|
`税项
    (1)税种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营业税 服务业务收入 3%-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及增值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除子公司上海亚通海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外, 本公司及其余各 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12-31 |
|---|
|
`税项
    (1)税种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营业税 服务业务收入 3%-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及增值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除子公司上海亚通海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外,本公司及其余各 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12-31 |
|---|
|
`税项
3.1 税种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服务业务收入 3%-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及增值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2除子公司上海亚通海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外, 本公司及其余各子 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     3.3根据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崇府发(95)6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 海亚通海运公司先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 实际所得税税 负为零,期限自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0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通高速公 司先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零,期限自 1994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06-30 |
|---|
|
`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数 债权投资收益 54.00 0.00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利润 2,254,000.00 1,984,000.00 合 计 2,254,054.00 1,984,000.0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12-31 |
|---|
|
`税项
3.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运输业务收入、代理手续费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2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上海市崇明县税务局崇税减免(97)第77号减免税通知书的规定,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上海亚通海运公司、享受减半缴纳所得税优惠,税率7.5%,期限自 1998 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根据上海市崇明县税务局崇财优自456号优惠通知书的规定, 本公司下属子公 司上海亚通高速客轮公司享受先全额交纳所得税后再全额返还的优惠,期限自1994 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06-30 |
|---|
|
`投资收益
98年1-6月 97年1-6月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对商品进销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的销项和 进项增值税税率均为17%。     (2).营业税金     本公司列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 费附加。其中,营业税按运输业务收入的3-5%计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 按本期应交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5%和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母公司按国家对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为15%;列 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五家子公司中,上海亚通海运公司、上海崇海汽渡公司1997年 度享受免税;上海亚通高速客轮公司享受减半纳税,税率为7.5 %(上海市崇明县 税务局崇税减免(97)第77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亚通出租汽车公司和上海环亚 建筑装潢公司与母公司一致,所得税税率亦为15%。     (4).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其他税     均按国家相应税法规定计缴,无减免事项。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12-31 |
|---|
|
`税项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营业税税率为3-5%:     (3)增值税税率为17%     (4)城建税按营业税、增值税税款计算,税率为5%     (5)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其他税种按国家法规定计缴。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06-30 |
|---|
|
`投资收益1033643.00元,系被投资公司分回利润。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12-31 |
|---|
|
`税项: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营业税税率为3-5%     (3)增值税税率为17%     (4)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增值税税款的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4-12-31 |
|---|
|
`税项
    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b、营业税税率3-5%     c、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款的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4-06-30 |
|---|
|
`199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制,本公司属交通运输企业, 因此流转税税率与去年
    没有变化。 |
| ↑返回页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