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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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13%或4%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消费税 黄铂金饰品及钻饰品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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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应税收入 营业税 应税收入 消费税 黄铂金饰品及钻饰品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或13% 营业税 5% 消费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或5% 企业所得税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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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应税收入 营业税 应税收入 消费税 黄铂金饰品及钻饰品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或13% 营业税 5% 消费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或5% 企业所得税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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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消费税 黄铂金饰品及钻饰品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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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消费税 黄铂金饰品及钻饰品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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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消费税 黄金饰品及钻饰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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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消费税 黄金饰品及钻饰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本公司对本年利润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按33%上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财 政局京商财(1997)1297 号文的规定,自1997 年1 月1 日起,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 额的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税负由北京市财政局先征后返,返还资金并入 税后利润进行分配。该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限截至2001 年12月31 日。 本年度公司收到2001 年度应返的所得税1065.8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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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或13%)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抵 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消费税 本公司黄金及镶钻饰品销售收入计缴消费税,税率5%。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本年利润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按33%上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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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或13%)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 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消费税

    本公司黄金饰品销售收入计缴消费税,税率5%。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本年利润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按33%上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 市财政局京财商(1997)1297号文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 的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税负由北京市财政局先征后返,公司纳入利润分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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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或13%)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期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消费税

    本公司黄金饰品销售收入计缴消费税,税率5%。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

    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本年利润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按33%上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 市财政局京财商(1997)1297号文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税负由北京市财政局先征后返,公司纳入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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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或13%)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 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消费税

    本公司黄金饰品销售收入计缴消费税,税率5%。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本年利润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按33%上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 市财政局京财商(1997)1297号文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 的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税负由北京市财政局先征后返,公司纳入利润分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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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收益 合 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929,500.00 2,929,500.00

合 计 2,929,500.00 2,92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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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流转税

税项 税目 税率(%)

商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黄金饰品销售收入 消费税 5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京财商(1997)1297号文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 公司按实现利润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税赋由北京市财政局先征后返, 公司纳入利润分配。

    (3)房产税

    房产税以公司帐面房产原值的70%金额为计提依据,年税率为1.2%。

    (4)车船使用税

按企业实有车辆依据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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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

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合 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 -4,953,870.30 -4,653,870.30

长期债权投资

合 计 300,000.00 -4,953,870.30 -4,653,8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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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    流转税

税项 税目 税率(%)

商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黄金饰品销售收入 消费税 5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京财商(1997)1297号文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 起,公司按实现利润33%计缴所得税,超过15%以上部分由北京市财政局返还,公司 纳入利润分配。

    (3)房产税

    房产税以公司帐面房产原值的70%金额为计提依据,年税率为 1.2%。

    (4)车船使用税

    按企业实有车辆依据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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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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