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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建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税 种 税 率 增值税 13、17% 消费税 5% 营业税 5%、20% 城建税 7% 企业所得税 14.85%-33% 教育费附加 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28号《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对于“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在2003年至2005年供暖期期间,向居民收取的 采暖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 暂免征收增值税。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于上述供暖企业的生产用 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生产占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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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税 项 计税基础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项 税 率 增值税 13%、17% 营业税 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消费税 5% 企业所得税 33%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号文批复, 本公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年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率暂按33%执行,现公司正在申请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预计 2005年年内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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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税 项 计税基础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项 税 率 增值税 13%、17% 营业税 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消费税 5% 企业所得税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号文批复,本公 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年,本 公司2004年度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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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税 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13%、17%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3%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号文批复,本公 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年,本 公司2003年度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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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税项 计税基础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13%、17% 营业税 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消费税 5% 企业所得税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号文批复,本公 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年,本 公司2003年度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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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13%、17%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5%、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3%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号文批复,本 公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 年,本公司2003年度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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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税项 计税基础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税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13%、17% 营业税 5%、15% 城市维护建设 7% 税 教育费附加 3% 消费税 5% 企业所得税 14.85%-33 %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 年7 月24 日新证办函[2000]101 号文批复 ,本公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 5 年,本公司2002年度继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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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13%、17%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5%、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3%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 年7 月24 日新证办函[2000]101 号文批复, 本公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减征时间暂定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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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税 项 计 税 基 础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 13%、17%

口货物金额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5%、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3%

消费税 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4.85%-33%

    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7月24日新证办函〖2000〗101 号文批 复,本公司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14.85%), 减征时 间暂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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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3-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33%

营业税 服务业收入 5、15%

消费税 金银首饰业务收入 5%

    (2)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6年9月10日新证函〖1996〗 144号文批复,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

    税项的细节在五.23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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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1998-6-30 1999-6-30

石油产品开发 502,896.79

债券利息 7,126.36

合计 502,896.79 7,1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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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营业税 服务业收入 5、15%

消费税 金银首饰业务收入 5%

    (2)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6年9月10日新证函[1996]144号文批复,本 公司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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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97年6月30日          98年6月30日

夏季羊绒新产品开发 1,513,812.60

石油产品开发 1,368,360.00 502,896.79

合计 2,882,172.60 502,8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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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7

营业税 服务业收入 5、15

消费税 金银首饰业务收入 5

城市建设维护费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 3

    乌鲁木齐友好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按5%计征。

    (2)优惠税率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6年9月10日新证函[ 1996]144号文批复,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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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根据本公司(甲方)与新疆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合作经营 夏季羊绒新产品协议书》,本公司与新疆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经营夏季 羊绒新产品,由乙方承包经营,本公司投资收取投资款10.98‰的固定报酬, 截止 199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投资30000000.00元,本期应计收益为1513812.60元, 投资款业已收回。

    根据本公司(甲方)与新疆石化产品开发公司(乙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开发 石油产品协议书》,本公司与新疆石化产品开发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石油产品,由乙 方承包经营,本公司收取投资款13.58‰的固定报酬,截止1997年6月30日止,本公 司共投资15000000.00元,其中已收回投资100万元。本期应计收益为1368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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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费项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率(%)

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7

营业税 服务业务收入 5、15

消费税 金银首饰业务收入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教育附加费 应交增值税 3

    乌鲁木齐友好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按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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