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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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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6年3月22日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宜国资委(2006)41号文“宜
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解决市国资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398万元
欠款的批复”,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24日收到该款。
附注10、其他事项:
1、2005年5月17日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
金方式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本公司将其拥有的过氧化氢制浆生产线等资产
评估作价177,853,211.04元,以及对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的负债177,353,211.04元,
共计净资产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2、2005年5月17日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变对宜宾
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率的议案》,原借款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现变更为按
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2.25%,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3、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弥补亏损
的议案》,将本公司截至2005年10月31日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452,193.76元和资本公积
金36,947,999.77元,合计67,400,193.53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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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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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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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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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5年1月,本公司以定期存款分三次归还了短期借款17,6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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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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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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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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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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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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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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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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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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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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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1998 年3 月,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退休职工费用从19
98 年1 月1 日起由宜宾纸业集团公司承担,由于宜宾纸业集团公司没有支付能力,本
公司仍代为支付这项费用。
2、本年本公司与四川日报社、云南日报社共同投资设立了宜宾纸业金松造纸有限
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600 万元,本公司用设备投资3600 万元,四川日报社与
云南日报社以货币资金各出资2000 万元(2001 年12 月29 日已到位)。由于本公司投资
尚未办理交接手续,暂没有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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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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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年末住房周转金余额-5,468,517.48元,主要是出售职工住房收入低于出售固定 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按财政部规定应于2001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冲减年初股东权益。 根据本公司2001年5月10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其差额将在2001年年末 进行调整,冲减年初股东权益,故本期中报未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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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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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年末住房周转金余额-5,468,517.48元, 主要是出售职工住房收入低于出售固 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按财政部规定应于2001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冲减年初股东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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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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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2000年3月,本公司已收到应收补贴款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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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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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1998年3月,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退休职工费用从 1998年1月1日起由宜宾纸业集团公司承担。     2、1998年3月,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宏大实业总公司签订协议,由本公司委 托宏大总公司处理废旧钢材,本公司收取处置费1,060,000.00元。     3、1998年1月,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大华实业总公司签订委托收浆协议,本 公司委托大华总公司回收造纸废木浆,大华总公司在1998年内向本公司缴纳浆费2 ,200,000.00元。委托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止。1998年6月30日已 计入营业外收入1,100,000.00元。     4、1998年5月,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大华实业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 碱回收汽轮发电机转让给大华实业总公司。该项资产转让价值为1,500,000.00元, 净值为769,390.96元,收益为730,909.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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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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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998年2月6日、19日分4次收到宜宾市财政局对本公司的贴息收入共计8,600 ,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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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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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于1996年11月向国营五粮液酒厂借款1,600万元于1997年1月1日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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