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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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根据2005年7月2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拟与广州玮怡化工有限公司、 湛江市春江生物化学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海宁钱江慧谷精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 司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53.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50%,广 州玮怡化工有限公司出资27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50%,湛江市春江生物化学实业 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验,并于2006年3月3日出具浙天会验[2006]第8号《验资报告》,该公司于2006年3 月13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4811106847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8,547,730股) 本期将其持有的其中16,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45%)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用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8月31日至20 06年8月31日。2006年3月24日,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已将贷款归还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06年3月31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3.2006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与马炎等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 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将所持公司法人股19,77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以每股1元 的价格转让给马炎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在本协议生效 后,马炎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应一次性支付给海宁市鼎 兴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款,计19,771,128.00元。股权转让后,马炎等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受让的公司股份变更为不可流通的自然人股;海 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法人股8,776,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为4.16% 。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办妥股权变更的过户手续。 4. 2006年3月28日,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股份给流通股股东,以换 取其所持有的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上方案尚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2006年4月5日,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的结果,原方案中的对价 安排现修改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8股股份的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所持 有的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上方案尚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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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报告期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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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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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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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一) 根据2003 年12 月17 日公司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嘉兴市时代 置业有限公司、海宁市兴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沈加平、陶明五方共同投资组建 浙江南湖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置业公司”)。南湖置业公司注册资本3,5 00 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9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业经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审验,并出具中磊验字[2004]3001号《验资报告》,南湖置业公司已于2004 年3 月5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3300001010434《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二)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 划成本入账,根据2004 年3 月16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从2004 年1 月1 日起取消材料计划成本核算,实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 品按实际成本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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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03年7月13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群力化工 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已全面停产至今,公司将以不低于2003年6月30日净资产306.69 万元的价格转让该公司股权。其中:海宁群力化工有限公司按70%股权计的净资产为2 14.68万元。同意转让海宁群力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2003年8月5日公司与李飞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385万元占海宁群力 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万元的70%,按2003年6月30日公司在海宁群力化工有限公司 的股东权益214.68万元为依据,以2,310,061.60元转让给李飞元,股权转让款公司已 于2003年8月5日收到,目前尚在办理过户手续。 海宁群力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8月7日将向海宁市工商银行抵押借款的170万元 全额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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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2003年2月11日公司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与自然人宋光曙及海宁 市中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组建扬州市中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该公司 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业经江 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苏中江[2002]第45号《验资报告》,该公司已于2003 年2月18日在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10881400071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因扬州市中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注册资本规模较小,投资各方将按 注册资本比例解决购买土地的资金缺口,本公司决定以闲置资金3,000万元短期投资给 扬州市中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期限为一年,用于购买项目开发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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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200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住房周转金"项目的借方余额为-159,861.34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的有关规定将在2001年度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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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浙江省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29 日签订 了《关于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的协议》, 有关股权转让 事宜业经浙江省国资局浙国资企〖1999〗36号文转报财政部并于2000年1 月经财政 部财管字〖2000〗19号文批准。协议约定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 ,585.985万股国家股按1999年度中期每股净资产1.77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宁市鼎兴投 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5,559.015 万 股,占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52.19%,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宁市鼎兴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85.985万股,占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14.88%, 为本 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他法人股257.4万股, 占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2.42%;内部 职工股387.6万股,占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3.65%(已于2000年3月27日在上交所 上市流通);社会公众股不变,仍为2,861.40万股,占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 26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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