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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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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费项 税/费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
企业所得税 33%
税/费项 计税基数
增值税 应税销售收入
营业税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防洪工程维护费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费项 备注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防洪工程维护费
企业所得税 注
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精神,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率为15%。本公司按33%的税率向税务机关计缴所得税后,由天津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补贴
方式返还其中的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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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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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费项 税/费率 计税基数 备注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防洪工程维护费 1%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精神,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率为15%。本公司按33%的税率向税务机关计缴所得税后,由天津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补贴
方式返还其中的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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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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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费项 税/费率 计税基数 备注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防洪工程维护费 1%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精神,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率为15%。本公司按33%的税率向税务机关计缴所得税后,由天津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补贴
方式返还其中的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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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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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费项 税/费率 计税基数 备注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防洪工程维护费 1% 应纳流转税额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注
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 号文精神,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
负率为15%。本公司按33%的税率向税务机关计缴所得税后,由天津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补
贴方式返还其中的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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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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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费项 税/费率 计税基数 备注
增值税 17% 应税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
防洪工程维护费 1% 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精神,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
负率为15%。本公司按33%的税率向税务机关计缴所得税后,由天津市财政局通过财政
补贴方式返还其中的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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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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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符合
规定的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
2、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5、防洪工程维护费: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
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4)70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
额的1%计缴防洪工程维护费。
6、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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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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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符合规
定的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
2、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5、防洪工程维护费: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
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4)70 号),自1995 年1 月1 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
税额的1%计缴防洪工程维护费。
6、所得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 号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
得额的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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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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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 除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按应纳税营业额5%的税率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工程维护费分别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 3%、1%的比率计算缴纳。     (4)所得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本公司按15% 的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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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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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 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符合规定的进项税 从销项税中抵扣。     (二) 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五) 防洪工程维护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津 政发(1994)70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 计缴防洪 工程维护费。     (六)所得税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 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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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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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 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符合规定的进项     税从销项税中抵扣。     (二) 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五) 防洪工程维护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津 政发(1994)70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 计缴防洪 工程维护费。     (六)所得税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函(1993)62号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 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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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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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债权投资收益 400,000.00 10,468,000.00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2,303,580.00 股权转让溢价收入 全资及控股公司权益净增加 合计 2,703,580.00 10,468,000.00 注:投资收益主要是投资光大银行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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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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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3)62号文件精神,公司股票上市后按 应纳税所得额15%的比例计算缴纳;     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17%比例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抵 扣的进项税后缴纳;     营业税按其他业务收入5%比例的税率计算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分别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7%、3%和 1%的比例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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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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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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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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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3)62号文件精神, 公司股票上市 后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比例计算缴纳;     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17%比例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 的进项税后缴纳;     营业税按其他业务收入5%比例的税率计算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分别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7%、3% 和1%的比例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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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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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
    12364410.16元。其中债券投资收益9253510.50元,股票投资 收益311089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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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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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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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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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3305750.00 全部来自债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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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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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13663303.10元
    其中债券收益126000元;股权收益1072100元;其它投资12465203.10元系投 资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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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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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系对外投资的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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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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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所得税按实现利润调整后的计税利润的15%计算缴纳。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增值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价外税为产品销售收入的17%减进项税后缴 纳,不在利润表中该项目反映,今年仍反映了一部分1993年遗留增值税款。 城市建 设维护税按缴纳增值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的3%计缴。 ⑦成 本计算:采用制造成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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