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 快速通道: |
| 报告期:2005-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所得税:
⑴本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执行33%的税率;
⑵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
团北元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系
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方所得税1.5%,合计25.5%;
⑶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
,“免二减三”已到期,因被评为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本年执行税率12%
,地方所得税1.5%,合计13.5%;
⑷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河北华日药业有
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及“免二减三”的有关规定,投产至今尚未
开始“免二减三”的第一个盈利年度。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5-06-30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5、所得税:
⑴本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执行33%的税率;
⑵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
业,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方所得税1.5%,
合计25.5%;
⑶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
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北元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免二减三”
已到期,因被评为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本年执行税率12%,地方所得税1
.5%,合计13.5%;
⑷合并报表子公司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河北华日药业有
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及“免二减三”的有关规定,投产至今尚未
开始“免二减三”的第一个盈利年度。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06-30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003 年1-11 月份为3.5%,2003 年12 月份变为4%;
所得税:
母公司税率:按法定税率33%征收;
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 2003 年被评
为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执行税率12%,地方所得税率1.5%,合计13.5%;
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2003 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
方所得税1.5%,合计25.5%;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
,2003 年是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第三年,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2003 年适用25.5%的优惠税率
;
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2003 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出
口型企业减半征收,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北元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系高新技术企业,适用24%的
优惠税率,本年度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
策,2003 年是所得税免征第一年。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06-30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5%;
(5)所得税:
母公司税率:按法定税率33%征收;
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7%的优惠税率;
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
方所得税1.5%,合计25.5%。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
策,2003年是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第三年,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本报告期适用27%的税率;
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本报告期适用24%的优惠税率;
地方所得税1.5%,合计25.5%。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北元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本报告期适用27%的税率。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5%;
(5)所得税:
母公司税率:按法定税率33%征收;
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适用24%的优惠税率, 2002年被评
为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
方所得税1.5%,合计25.5%。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
策,2002年是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第二年,实际执行税率12%;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2002年适用12%的优惠税率;
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2002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地
方所得税1.5%,合计25.5%。
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北元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2002年适用24%的优惠税率;
地方所得税1.5%,合计25.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06-30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营业税:税率为5%;     (3)所得税:     母公司税率:上半年为15%,下半年为33%;     子公司华胜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自1997年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1999 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执行税率15%;     子公司威可达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 , 同时适用 24%的优惠税率,99年是减半的第三年,实际执行税率为12%。     子公司莱欣-倍达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99 年免 税。     子公司制剂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06-30 |
|---|
|
`投资收益:
项 目 1999年1-6月 1998年1-6月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6751449.34 19393868.62 其中:成本法 1900000.00 2829000.00 权益法 24851449.34 16564868.62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税率为5%;     (3)所得税:母公司税率为15%(经河北省税务局批准);子公司华胜公司系 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1998年华胜公司尚处于免税期;子 公司威可达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1998年威可达公 司减半征收所得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06-30 |
|---|
|
`投资收益:
项 目 其他投资收益 1998年1-6月 1997年1-6月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税率17%;     (2)营业税税率5%;     (3)所得税税率15% 。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12-31 |
|---|
|
`税项:
    1.增值税税率17%。     2.营业税税率5%。     3.所得税税率15%。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12-31 |
|---|
|
`投资收益:1995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54,148,284.35元
其中:维尔康 25,278,250.21
康欣 21,755,801.99
华药唐山公司 5,020,599.31
其他 2,093,632.84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06-30 |
|---|
|
`简化的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
    系河北康欣制药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和河北威可达制药有限公司的 返利,由于中期报告不进行清算,故中期报告未进行合并会计报表,到年底一次合并。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4-12-31 |
|---|
|
`税项: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增值税:税率17%     费用性税金:含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照有关规定上 缴计入当期费用。 |
| ↑返回页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