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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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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5%–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3%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2004年: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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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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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5% ~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3%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彬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
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和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4:33%)。
本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资料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5% 经济特区
(c) 应交税金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交所得税 - 512
应交增值税 26,862 26,968
应交增值税附加 1,265 952
其他 751 1,453
合计 28,878 29,885
(d) 递延税项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间的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由于不
能确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因此,在本期间账项内没有确认该递
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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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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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5%-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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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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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17%
城市建设税税率:缴纳增值税的1%~7%
教育附加费税率:缴纳增值税的3%
(b)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彬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
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和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本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资料列示如下:
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5% 经济特区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本集团
截至2004年 截至2003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企业所得税 4,280 -
以往年度所得税准备不足 439 145
4,719 145
由于本集团的若干子公司于本期间出现应纳税所得额,故在本期内提拨了中国所得
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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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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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缴纳增值税的7%
教育附加费税率: 缴纳增值税的3%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彬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
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和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
本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资料列示如下:
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5% 经济特区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本集团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企业所得税 1,430 -
补缴以往年度所得税 742 200
2,172 200
(c) 应交税金
本集团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缴所得税 1,379 (1,043)
应缴增值税 28,471 21,751
应缴增值税附加 791 201
其它 941 367
应交税金 31,582 21,276
(d) 递延税项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间的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由于不
能确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因此,在本年度账项内没有确认该递
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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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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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营业税税率 : 3%-5%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及营业税的3%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
(c) 应交税金
i)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本集团
截至二零零三年 截至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往年度准备不足 145 200
由于本集团 / 公司在本期间税务方面出现亏损,故并无在会计报表内提拨任何所
得税准备。
ii)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包括:
本集团
于二零零三年 于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缴中国所得税 (1,043) (1,043)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 352 325
应缴增值税 21,870 21,751
其 他 189 243
应交税金 21,368 21,276
(d)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间只有潜在递延税项净资产。该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
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
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没有在账项内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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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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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营业税税率 : 3%- 5%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及营业税的3%
(B) 所得税
本集团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
(C) 应交税金
I)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往年度准备不足 200 -
由于本集团在本年度税务方面出现亏损,故并无在财务报表内提拨任何是年度所
得税准备。
II)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包括:
本集团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缴中国所得税 (1,043) (1,429)
应缴 / (预缴)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5 (28)
应缴增值税 21,751 21,510
其他 243 522
应交税金 21,276 20,575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 139 28
应缴增值税 537 68
其他 553 480
应交税金 1,229 576
(D)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间只有递延税项净资产。该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前年
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
没有在账项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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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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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损益表中的税项包括:
集团及公司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截至二零零二年 截至二零零一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往年度准备不足 200 -
本集团于本年度无递延税资产,该递延税资产是由承前的亏损所产生。由于不能肯
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沒有在帐项內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集团并沒有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b)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包括:
集团
截至二零零二年 截至二零零一年
六月三十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未经审计)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交中国所得税 (239) (1,429)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495 (28)
应缴增值税 24,087 21,510
其它 (370) 522
应交税金 23,973 20,575
公司
截至二零零二年 截至二零零一年
六月三十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未经审计)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269 28
应缴增值税 2,943 68
其它 619 480
应交税金 3,831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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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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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公司于以前年度的税务上亏损大于本年的税务上利润, 在税务方面出现 亏损,故并无在本年度帐项内提拨任何中国所得税准备。 2001 2000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务亏损 66,895 69,893
    本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资产,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 本集团的递延 税资产是由以前年度的亏损所产生。此外, 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 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没有在帐项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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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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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出售货物的收入,是在当所有重要风险和拥有权的报酬已转给买方,同时对于将 会取得的收入,有关的成本及退货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不定因素时确认。     由于他人使用本集团的资产而产生的利息及股利, 是在能肯定这些交易的经济 利益将流入本集团及其收入将能可靠地计算时确认。除非在收款上具有不确定因素, 否则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股利收入是在股东的收取权确立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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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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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收入是指营业额 扣除增值税、营业及城市建设税额后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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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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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i) 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计提。所得税是与本期收入相关的费用, 是按本期 的收入和费用计算的。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企业须按其应纳税所得额 , 以统一的所得税率 33%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中国境外,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ii) 营业税金及附加     适用于本集团之主要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如下: 营业税 城市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税率及 按营业额 按应纳营业 按应纳营业 计税基数 3%计算 税额及增值 税额及增值 税净额7%计算 税净额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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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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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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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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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亏损)/ 收益
集团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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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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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亏损)/ 收益
集团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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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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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损益表中的税项包括:
一九九七 一九九七 一九九六
    除其中一间子公司—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太阳」)外, 本集团的中国 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年估计应课税利润的33%计算的.     因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底出现亏损,本年度并没有计提所得税准备.本 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利益,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本集团的递延税利益是 由本年度的亏损所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太阳享有税项减 免,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从第六年开始,其所得税税率为15%。 太阳已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 日开始投产,由于本年度经营亏损,并没有计提所得税。由于本集团并没在中国境 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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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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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期估计应税利润的33%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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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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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综合损益表上的税项包括:
    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年估计应税利润的33%计算的。由于 本集团并没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因时间差 误不大及没有未予准备的重大递延税项,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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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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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期估计应税利润的33%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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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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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政府债券利息 907,020.00 1,205,450.51 短期投资收益 4,531,099.08 5,420,119.08 1,205,4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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