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吉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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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主要税项 (一)增值税:公司控股子公司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 %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他公司按 应税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二)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 (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四)所得税:控股子公司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龙公司”)由原黄龙 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黄龙公司”)于1999年吸收合并原长春龙弟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龙弟公司”)重组而成,黄龙公司应交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划 分比例及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即原黄龙公司的经营业务仍执行30%的所得税税率, 原龙弟公司的经营业务从2005-2007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除此之外其余子公司及母 公司均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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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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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附注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54,053,300.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RMB 7,000,00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RMB12,500,00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RMB5,000,00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RMB1,300,000,000.00 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玉米深加工产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品、副产品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包装制品 司 玉米及深加工方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面工程化研究、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开发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淀粉及淀粉衍生 司 物生产、经销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玉米深加工产 司 品、副产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公司投入资本额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30,883,894.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RMB6,650,00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RMB11,875,00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RMB4,750,00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RMB637,000,000.00 司 占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57.136%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95.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95.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95.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49.000% 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合并否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合并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合并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合并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否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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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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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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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 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 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附注三: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54,053,300.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RMB 7,000,000.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RMB12,900,000.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RMB1,200,000.00 公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玉米深加工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包装制品 玉米及深加方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面工程化研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究、技术开发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改性淀粉生 公司 产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公司投资额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30,883,894.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RMB6,650,000.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RMB12,255,000.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RMB1,140,000.00 公司 占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57.136%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95.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95.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95.00% 公司 合并 被投资单位名称 否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合并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公司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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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 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 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本年度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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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投资收益 项目 金额 被投资单位损益调整 5,759,890.75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4,459.13 合计 5,794,3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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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 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 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 征增值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

    D.所得税: 公司本年度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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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投资收益

项 目 金 额

①非控股公司分来的利润

中国光大银行 1,000,000.00

中国交通银行 543,023.80

太平洋保险公司 52,688.00

②转让参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662,000.00

③年末权益法调整对被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实现收益

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977,700.59

深圳海王同爱制药有限公司 -2,738,535.75

长春吉发百乐饮料有限公司 -1,755,349.94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 -120,341.28

④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形成收益 56,356.39

合 计 9,677,541.81

    根据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的约定, 本公司将所 持有的大连振鹏工业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40%股权以帐面价值32,985,429.75作为 转让价格转让给投资公司,本公司在此次转让中实现收益11,66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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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为11,963,800.11元,主要系根据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转 让我公司持有大连振鹏工业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投资形成收益.其明细如 下:

        项      目                                      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 1,000,000.00

大连振鹏工业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1,662,000.00

长春吉发百乐饮料有限公司 -698,199.89

合 计 11,963,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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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 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长春龙弟实业 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他按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5%和3%计缴。

    D.所得税: 公司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本年度按 15 %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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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项目             债券投资收益          合计

国库券 435300.00 43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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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A、增值税:公司除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长春龙弟 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外,其余均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扣 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税率计缴;

    C、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

    D、所得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按12%税率计缴, 长春龙弟实业有限公司本年度处于免税期间;所属长春市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按 33%税率计缴;其余均继续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发(1993)12号文的规定, 按 15%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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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投资收益

    期末投资收益7,491,881.22元。其中:

A.股票投资收益 1,155,307.00元

B.债券投资收益 24,548.99元

C.短期投资收益 5,237,974.46元

D.非控股公司分回利润1,074,050.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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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投资收益

    增加1143262.83元,系公司与交通银行等企业参股的投资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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