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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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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一)增值税:公司控股子公司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
%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他公司按
应税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二)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
(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四)所得税:控股子公司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龙公司”)由原黄龙
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黄龙公司”)于1999年吸收合并原长春龙弟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龙弟公司”)重组而成,黄龙公司应交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划
分比例及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即原黄龙公司的经营业务仍执行30%的所得税税率,
原龙弟公司的经营业务从2005-2007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除此之外其余子公司及母
公司均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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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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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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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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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附注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54,053,300.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RMB 7,000,00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RMB12,500,00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RMB5,000,00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RMB1,300,000,000.00
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玉米深加工产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品、副产品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包装制品
司
玉米及深加工方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面工程化研究、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开发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淀粉及淀粉衍生
司 物生产、经销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玉米深加工产
司 品、副产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公司投入资本额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30,883,894.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RMB6,650,00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RMB11,875,00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RMB4,750,00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RMB637,000,000.00
司
占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57.136%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95.000%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95.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95.000%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49.000%
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合并否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责任公
合并
司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
合并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变性淀粉有限公
合并
司
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
否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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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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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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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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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税率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
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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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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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
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
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附注三: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54,053,300.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RMB 7,000,000.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RMB12,900,000.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RMB1,200,000.00
公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玉米深加工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包装制品
玉米及深加方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面工程化研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究、技术开发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改性淀粉生
公司 产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公司投资额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USD30,883,894.00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RMB6,650,000.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RMB12,255,000.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RMB1,140,000.00
公司
占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57.136%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95.00%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95.00%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95.00%
公司
合并
被投资单位名称
否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合并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
合并
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改性淀粉有限
公司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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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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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
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
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7%和3%计缴。
D.所得税:公司本年度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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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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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金额
被投资单位损益调整 5,759,890.75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4,459.13
合计 5,794,3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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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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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 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 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 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 征增值税;其他公司按应税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     D.所得税: 公司本年度按33%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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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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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 目 金 额 ①非控股公司分来的利润 中国光大银行 1,000,000.00 中国交通银行 543,023.80 太平洋保险公司 52,688.00 ②转让参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662,000.00 ③年末权益法调整对被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实现收益 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977,700.59 深圳海王同爱制药有限公司 -2,738,535.75 长春吉发百乐饮料有限公司 -1,755,349.94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 -120,341.28 ④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形成收益 56,356.39 合 计 9,677,541.81
    根据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的约定, 本公司将所 持有的大连振鹏工业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40%股权以帐面价值32,985,429.75作为 转让价格转让给投资公司,本公司在此次转让中实现收益11,66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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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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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为11,963,800.11元,主要系根据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转 让我公司持有大连振鹏工业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投资形成收益.其明细如 下:
项 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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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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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 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长春龙弟实业 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他按营业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     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5%和3%计缴。     D.所得税: 公司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本年度按 15 %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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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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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债券投资收益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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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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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增值税:公司除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长春龙弟 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油类和销售淀粉分别按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缴,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外,其余均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扣 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租金收入、运输收入的5%税率计缴;     C、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     D、所得税:公司所属控股外商投资企业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按12%税率计缴, 长春龙弟实业有限公司本年度处于免税期间;所属长春市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按 33%税率计缴;其余均继续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发(1993)12号文的规定, 按 15%税率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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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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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期末投资收益7,491,881.22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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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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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增加1143262.83元,系公司与交通银行等企业参股的投资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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