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一)根据公司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决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
本125,6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2股,
共计分配利润支出为37,6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9,725,065.59元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2004年度拟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每10股转增3股。上述议案须报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根据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决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
议》及《补充协议》中的租赁及服务费用标准进行调整,即由4.20元/吨调整为8.70元
/吨,并就此次调整事项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签订《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之
二。公司2005年预计铁路外销煤炭量为290-300万吨,根据此协议,全年铁路专用线租
赁及服务费为2,523-2,610万元,相对调整前价格标准预计增加1,305-1,350万元。
(三)根据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省安全生
产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有关文的通知和安徽省财政厅有关
批复的精神,公司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调整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标准,即安全费
用由现行的5元/吨提取标准调整为按当年销售收入4%的标准按月提取,维简费由现行的
13元/吨(其中井巷基金为4元)提取标准调整为按15元/吨(其中井巷基金仍为4元)的标准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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