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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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商务部商资批[2005]2309号 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的正式批复 批准,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森林电 器有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11月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上海日立电 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为2006年1月1日零点。2006年1月1 8日,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获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颁发的准予注销 登记通知书,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颁发的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至此,原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上海日立电器有限 公司承继。 (2)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见附注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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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于2005年7月22日为联营公司上海扎努西电气机械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 担保20,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6个月。 2、2004年度利润实际分配情况: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按上年度的税后利润10%、10 %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后,以2004年末股本为基数,分配普通股股利0.2元/股 (含税),股权除息日为2005年7月20日,A、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分别为2005年7月26日及 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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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年3月3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日立 ”)和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森林电器”)签署了一份《合并协议》,双方约 定:为促使两家公司的业务达到合理化及最优化,两家公司希望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 将森林电器合并入上海日立(下称“本次合并”)。在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后,上海日 立将继承森林电器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债权和债务),并承担和继承森林电器 剩余的税收减免和营业亏损结转,以及森林电器的资格、许可和其它优惠政策。本次合 并获得适当批准后,上海日立将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而森林电器将予以解散 。在上海日立与森林电器签署《合并协议》的同时,本公司与日立家电还签署了《上海 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章程》。该项吸收合并事 宜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中。 (2)200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议 案》,按当年度的税后利润10%,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后,分配普通股股 利0.20元/股,该预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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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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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3年11月21日,本公司与上海英拓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拓物资")和 自然人于绍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拥有的上海求精实业公司100%股权以 4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英拓物资和于绍军,其中英拓物资以4.2 万元受让10%的股权,于 绍军以37.8 万元受让90%的股权。公司在2003 年11 月、2004 年1 月和2004 年3 月 按合同的约定分别收到股权转让款2 万元、20 万元和20 万元,上海求精实业公司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04 年3 月办理完毕并于当月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金旋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持股80%的上海海立置 业有限公司于2004 年3 月18 日进行了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上海金旋房地产开发经营 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股权比例变更为30%,出资额为840 万元。 3.2004年4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议案》 ,按当年度的税后利润10%,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后,不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也不派发现金红利,该预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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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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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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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5.1.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财企(2000)878号″和″财会( 2001)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2000年12月31日″住房周转金″科目借方余额- 18 ,537,042.42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冲销2001年年初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5.2.公司于2000年9 月与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电机″)签 定股权转让协议,以1 美元的价格受让三菱电机持有的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森林电器″)50%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对森林电器的持股比例由19% 增至69%。三菱电机对森林电器不再持有股权。2001年1月,公司支付了上述股权转 让款,增加了对森林电器50%的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为69%。森林电器于 2001年1 月换领了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1年2月换领了营业执照。 该项股权转让产生的股 权投资差额贷方余额7,258 万元将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一 定年限内予以摊销。公司将于2001年将森林电器纳入合并范围,并相应调整合并报 表的年初数。

    5.3.按照财政部财会(2001)25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 规定,公司应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 17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将″财会(2001)17号文″所规定的追溯调整事项,作为资产 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所以公司本年度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计提, 并已在2000年度的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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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签发日, 公司并未发生影响本公司会计报表阅读和理解 的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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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1998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信用担保共 RMB43,950万元和USD1,320万元。另外公司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总额为2,750万元, 共计8份承兑汇票。

    截至本会计报表签发日(1999年4月25 日),公司并未发生影响本公司会计报表 阅读和理解的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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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1) 合资成立下属公司

    1997年11 月 28日,公司与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意大利扎努西电气机械有限公 司签订协议,合资成立上海扎努西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 ,490万美元,公司占股份35%,投资521.5万美元。1998年3月,公司已实际投资521. 5万美元。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冷压缩机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和销售。

    (2) 签订借款合同

    1997年12月29日,公司与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 ,000万美元,实际借入该项借款的时间为1998年1月27日。

    (3) 对下属企业追加投资

    1997年6月31日,公司与日本国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于1995年12 月合资成立 的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森林公司”)经批准修改合资合同,森林公司的注册资 本由原来的4,475万美元增至6,000万美元,公司占股50%,应追加投资762.5万美元。 截至1998年1月27日,公司已实际向森林公司投入资本762.5万美元,并已取得由上 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沪中社会字(98)第1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森林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制造、销售制冷压缩机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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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期后事项

    (1)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因需要有偿兼并上海制 花厂。

    经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制花厂资产评估,其净资产为1508.13 万元, 扣除劳动力消化费用后,有偿兼并价格为50万元,由上海金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支付给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

    兼并协议已于1997年3月21日正式签署。

    (2)1997年4月9日, 公司及上海新新机器厂与意大利扎努西电气机械公司签订 了《年产100 万台新工质冰箱压缩机转技术转让与设备买卖合同》及合资经营意向 书。

    (3)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进入批量生产后,将开始实施二期工程, 即将公司 本部冰箱压缩机生产线及有关人员向上海森林电器有限公司转移。因此1997年冰箱 压缩机的生产分别由二家公司同时承担,计划1998年上半年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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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3-12-31
`重要事项

    (1) 截止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浦东金 桥出口加工区第26号地块中62,5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和其他 附着物设施及机器设备的实物财产或合同权益作为借款抵押物。

    (2)上海金旋房产经营开发公司系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因其经营业务性质与 母公司的经营业务性质有一定差别, 且一九九三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成果数额 甚微,依有关规定则未列入合并报表。

    (3)所有投资均以货币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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