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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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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一)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05年末股份总数94
6,5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
(二)根据本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
2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中
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9%、6%的股权;并
同意以合资公司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额29,944.73万元作为确定本
次转股基准日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
本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将本次所获的全部股权出让款转作向合资
公司增资的款项。
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港集
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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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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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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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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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0日签订的《关于向锦州新时代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并新建207B、208B两个集装箱泊位的框架协议》,以及2004年
10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增资建设207B、208B两个集装箱泊位的议案》,公司同意与原合资方中海码头发展
有限公司按原出资崩例共同向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400万元,
用于建设207B、208B,两个集装箱泊位增资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22
,400万元。
2005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码头公司共
同向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因两个集装箱泊位在建
工程的调整,同意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原《框架协议》基础上再次调整,仍按原
有比例追加注册资本金,使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26,800万元。两次调整后,本公司
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共计10,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仍为40%。
根据本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同
》,本公司于2005年2月3日将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0,529万元的207B、208B集装箱泊位
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投到合资公司,其中9,920万元作为本公司对合资公司的增资投入
,其余部分出售给合资公司。上述投资已经锦州渤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锦渤会师验
字[2005]第13号《验资证明》予以验证,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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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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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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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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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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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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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本会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予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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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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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本集团参加了由所在地政府组织的退休金计划,根据此计划每年缴纳的费用计 入利润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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