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 快速通道: |
| 报告期:2005-12-31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5年 2004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四) 3,104,000 3,104,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1)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5年 2004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 5,072,324 5,072,324
1-2年 3,353,439 5,072,324
2-3年 947,000 3,353,439
3年以上 31,711,000 32,658,000
41,083,763 46,156,087
(2) 根据本公司与廊坊卡斯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
包经营廊坊卡斯特(附注四),承包期为自公司成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五年。20
06年度承包费为外方投资者注入廊坊卡斯特注册资金美元1,530,000元(约12,648,000元
)的18%。
(3) 根据本公司与张裕酒庄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
经营张裕酒庄(附注四),承包期为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月1日止五年。2006年
度及2007年度的承包费分别为外方投资者注入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1,500,000元(约1
2,414,900元)的16%及2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5-06-30 |
|---|
|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12-31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4年 200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四) 3,104,000 1,450,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1)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4年 200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 5,072,324 2,363,000
1-2年 5,072,324 947,000
2-3年 3,353,439 947,000
3年以上 32,658,000 33,605,000
46,156,087 37,862,000
(2)根据本公司与廊坊卡斯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
包经营廊坊卡斯特(附注四),承包期为自公司成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五年。2
005年度及2006年度承包费分别为外方投资者注入廊坊卡斯特注册资金美元1,530,000元
(约12,648,000元)的16%及18%。
(3)根据本公司与张裕酒庄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
经营张裕酒庄(附注四),承包期为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月1日止五年。2005年
度、2006年度及2007年度的承包费分别为外方投资者注入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1,500
,000元(约12,414,900元)的14%、16%及2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06-30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4年 200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四) 1,450,000 1,450,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4年 200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1年以内 947,000 2,363,000
1-2年 947,000 947,000
2-3年 947,000 947,000
3年以上 33,131,500 33,605,000
35,972,500 37,862,000
根据本公司与廊坊卡斯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经
营廊坊卡斯特(参见附注四),承包期为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五年。
2004年度、2005年度及2006年度此承包费每年分别为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3,000,000
(约24,800,000元)的外方所占投资比例的14%、16%及20%
根据本公司与张裕酒庄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经营
张裕酒庄(参见附注四),承包期为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月1日止五年。2004年
度、2005年度、2006年度及2007年度此承包费每年分别为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5,000
,000(约41,383,000元)的外方所占投资比例的12%、14%、16%及2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12-31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3年 200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11,830,000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五) 1,450,000 1,450,000
1,450,000 13,280,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3年 200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 2,363,000 4,347,000
1-2年 947,000 2,363,000
2-3年 947,000 947,000
3年以上 33,605,000 34,552,000
37,862,000 42,209,000
根据本公司与廊坊卡斯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经
营廊坊卡斯特(参见附注五),承包期为自2002 年1 月1 日起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
五年。2003年度承包费为廊坊卡斯特注册资金美元3,000,000(约24,800,000 元)的外
方所占投资比例的12% ;以后此承包费每年递增2%。
根据本公司与张裕酒庄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本公司以支付承包费的形式承包经营
张裕酒庄(参见附注五),承包期为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8 年1 月1 日止五年。
2003 年度及2004 年度的承包费为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5,000,000 (约41,383,000
元)的外方所占投资比例的12% ;2005 年度、2006 年度及2007 年度此承包费每年分
别为张裕酒庄注册资金美元5,000,000 的外方所占投资比例的14%、16%及2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06-30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3年 2002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11,830,000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四)
1,450,000 1,450,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3年 2002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1年以内 4,063,000 4,347,000
1-2年 947,000 2,363,000
2-3年 947,000 947,000
3年以上 34,078,500 34,552,000
40,035,500 42,209,00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12-31 |
|---|
|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2年 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11,830,000 11,400,000
对麒麟包装的投资(附注四) 1,450,000 1,450,000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2年 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 4,347,000 3,950,000
1-2年以内 2,363,000 3,950,000
2-3年以内 947,000 1,966,000
3年以上 34,552,000 23,283,000
42,209,000 33,149,00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06-30 |
|---|
|
`承诺事项
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有下列重大承诺事项。
(a) 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已订约但未履行对麒麟包装的投资约1,
450,000 元;
(b) 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已订约但未履行的与厂房建造及购
买生产用机器设备有关的资本承诺约37,270,000 元;及
(c) 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金额
(未经审计)
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24,658,000
资产及商标租赁费 6,516,000
31,174,00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12-31 |
|---|
|
`会计报表附注
    (1)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2000年12月29 日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本公司自2001年1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并无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需对以前年度 的会计报表进行重大调整。     (2)与上一年度相比,本公司编制截至2001年12月31 日止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时,在上一年度合并范围的基础上,将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子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 新设立的子公司为:     1.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9月3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设 立,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份。其经营范围为葡萄酒、 香 槟酒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在建设中。     2.烟台张裕泾阳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12月5 日在陕西省泾阳县 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直接控制该公司90%股份,间接控制10 % 的股份。其经营范围为葡萄酒的生产与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在建设中。     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在山东省烟台市 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直接控制该公司90%股份,间接控制10 % 股份。其经营范围为销售本公司各种酒类产品。     上述公司因正在建设中,或设立时间已近年末,因此与上一年度相比,纳入合 并范围后对本公司并无大的影响。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06-30 |
|---|
|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12-31 |
|---|
|
`承诺事项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金额 已批准及签约 对烟台麒麟包装有限公司投资 1,450,000 已批准但未签约 3万吨中高档葡萄酒项目投资 166,500,000 167,950,00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06-30 |
|---|
|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报告期内除在本报告中“其他投资”中所列新
增设立的“烟台(中葡)麒麟包装有限公司”之外, 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没有发生
变化。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12-31 |
|---|
|
` 会计年度
    本集团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作为会计年度。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06-30 |
|---|
|
`会计年度
    本公司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作为会计年度。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12-31 |
|---|
|
`资本性承诺
    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重大的资本性承诺。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06-30 |
|---|
|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2) 关联方交易      (a) 服务协议      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与总公司订立一项服务协议。据此,总公司自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 本公司注册成立日)起向本公司提供幼儿园, 食堂及浴池 等生活设施及服务。本公司将向总公司支付每年500,000元的服务费。 该服务费自 一九九七年起至第四个会计年度保持不变, 从第五个会计年度起可每三年作一次不 超于前服务年费10%的调整。 该协议的有效期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截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止,本公司需支付约250,000元服务费予总公司。      (b)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与总公司订立一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据此 , 自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起, 本公司可使用总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张裕牌等商 标。本公司须按每年销售收入的2%支付商标使用费予总公司。 该合同的有效期至 商标注册有效期结束。 截止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止 ,本公司需支付约6 ,041,000 元予总公司。      (c)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与总公司订立一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据此 , 自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起,本公司可使用总公司获得的专利技术,并须向总公司支 付每年50,000元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该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截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止,本公司需支付约25,000元予总公司。      (d)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与总公司订立一项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据 此,自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起,本公司获授权有偿向总公司租用土地至二零四七年 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每年须向总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 550,000元。截至一九九八 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止, 本公司需支付约275,000元予总公司。 (e) 应收总公司款项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12-31 |
|---|
|
`会计年度
    本公司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作为会计年度。 |
| ↑返回页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