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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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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1、本公司于2003年实施配股,募集资金39,686.31万元人民币,用于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北部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组建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
组建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目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工业区基础设
施配套工程项目已投资完毕,已累计使用14,885.06万元人民币;其他两个项目由于合作
方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能兑现,24,801.25万元的资
金(占募集资金的62.49%)尚未投入。为提高本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2005年12月26日
,经本公司2005年第四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向,将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24,801.25万元变更用于补充本公司受托土地收储整理所用流动
资金不足部分。对受托土地进行前期的开发、整理,以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和及早获取
受托开发收益。
2、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号:商外资长府经开资字[2005]0013号),本公司
第四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与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长
春经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联置业”)。2005年11月22日,经联置业在长
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合吉[2005]字第00182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
0万美元,实缴资本0万元。根据本公司与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外合
资经营合同》规定,经联置业注册资金为500万美元(总投资额1,250万美元),本公司
以同比价现金出资255万美元、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245万美元
,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1%及49%;本公司与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在领取营业
执照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付全部注册资金并按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规定获得验资报告。截
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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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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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
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资本总
额19,736.84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因2
001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捷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
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的
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万元,占经开华软注册资本总额19,81
4.00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因2001年
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软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6月17日到位,由于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
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
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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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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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
华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资
本总额19,736.84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
司因2001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捷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投
资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
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万元,占经开华软注册资本总额19
,814.00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因
2001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软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6月17日到位,由于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
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
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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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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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
华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资
本总额19,736.84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
司因2001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捷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投
资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
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万元,占经开华软注册资本总额19
,814.00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年11月19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号。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因
2001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软
;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6月17日到位,由于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ng女
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
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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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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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
len Hai Bing 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经开华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 万元,占经开华捷注
册资本总额19,736.84 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 年11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 号。2002年3 月
15 日,本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
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捷;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
投资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
)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 万元,占经开华软注册资本总额
19,814.00 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 年11 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 号。2002年3 月15 日,
本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软;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3 年6 月17 日到位,由于加拿大Shan Helen Hai Bi
ng 女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
项亦未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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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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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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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l
en HaiBing 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
开华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 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
资本总额19,736.84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 年11 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 号。2002 年3 月15
日,本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
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捷;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
投资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
)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 万元,占经开华软注册资本总额
19,814.00 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 年11 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 号。2002 年3 月15 日
,本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软;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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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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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Shan Hele
n Hai Bing女士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
华捷”)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28.95 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资
本总额19,736.84 万元的65%。经开华捷于2001 年11 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5 号。2002 年3 月15
日,本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捷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
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捷;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2.本公司于2001 年11 月18 日和吉林省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加拿大北北国际
投资公司签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华软”
)的合资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应出资12,855.32 万元,占经开华捷注册资本总额
19,814.00 万元的64.88%。经开华软于2001年11 月19 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长府外资字[2001]0056号。2002 年3 月15 日,本
公司因2001 年度配股计划调整,合资三方就设立经开华软一事形成以下补充协议:
(1)合资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3 个月内注册设立经开华
软;
(2)如本公司本次配股未获得批准,《合资合同》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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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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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 周晓东 500万 1000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 王峥嵘 500万 800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公司 李志强 200万 300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刘 伟 1000万 1000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李志强 150万 150万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江 才 1000万 950万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 100% 建筑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 100% 电气工程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公司 100% 建材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100% 商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00% 热力生产销售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95% 会展服务 2.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 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 王玉成 1403万 1403万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 100% 中成药 3.合营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 长春天川离子水设备有限公司 刘 伟 200万 80万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曹建林 4520万 200万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长春天川离子水设备有限公司 40% 离子水系列产品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 光学仪器研发制造
    4.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化说明     (1) 公司于2001年3月12 日召开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等7个子公司的议案》,决定撤消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电信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达装饰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加油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长 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作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7家子公司。 公 司于2001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欲将此7家子公司转让给长春 东皇实业公司的决议。     以200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黑龙江龙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七家子 公司进行了整体评估(评估报告文号:黑龙源评报字〖2001〗第18号), 净资产评 估价值为2,981,218.10元,2001年12月11日,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企二〖 2001 〗 2719号”文件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截止2001年12月31日, 该转让事宜已办理 完毕。七家子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 50万 999,728.3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 50万 4,871,359.7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作公司 50万 427,190.6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 50万 656,820.46 长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 50万 1,239,069.5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 30万 1,556,665.2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达装饰 20万 -87,012.20 工程公司 合 计 300万 9,663,821.74
公司名称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 50,317.86 949,410.4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 4,061,446.13 809,913.5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作公司 53,335.36 373,855.2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 337,818.45 319,002.01 长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 952,922.18 286,147.3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 1,481,237.31 75,427.9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达装饰 197,196.39 -284,208.59 工程公司 合 计 7,134,273.68 2,529,548.06
    (2) 公司与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6 日共同投资设立了长 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950万元人 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的5%。公司已将此控股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3)根据公司2001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为清理公司不良资产,决定将长春经 开药业有限公司转让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出资转让价格 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对准备近期出售的该子公 司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仅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产品销售收入 净利润101,480,709.47 874,021.77 17,904,682.37 -4,975,3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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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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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25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本公 司变更会计制度如下:     ①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由原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为:     期末按各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由原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变更为:     期末按各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③无形资产核算方法,由原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为:     期末按各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     ④ 开办费核算方法,由原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五年摊销变更为:     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转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3 ,454.42元,因金额较小未对200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直接计入2001 年上 半年中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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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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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01]第048号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20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 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0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 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0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00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锦辉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温京辉     中国·北京 200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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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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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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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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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无承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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