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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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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承担
已签约未拨备 已批准未签约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12月31日止 12月31日止 12月31日止 12月31日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污水处理厂项目:
-咸阳路 56 70 305 589
-纪庄子 5 19 348 401
-北仓 18 98 239 164
-赤壁 - 9 - 5
-曲靖 290 - - -
- -
阜阳 61 - -
- -
杭州 - 180 -
- 39 -
办公楼 20
中水 - - - 5
-
香港公司 62 - -
- -
其它 - 26
合并 492 235 1,07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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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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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承担
投资额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人民币百万元
污水处理厂项目:
-咸阳路 584
-纪庄子 651
-北仓 116
-赤壁 17
-宝应 -
-曲靖 -
宁发大厦办公楼 -
其他 19
公司 1,387
中水 -
集团 1,387
已签约未拨备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12月31日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污水处理厂项目:
-咸阳路 56 70
-纪庄子 16 19
-北仓 160 98
-赤壁 1 9
-宝应 - -
-曲靖 - -
宁发大厦办公楼 - 39
其他 -
公司 233 235
中水 - -
集团 233 235
已批准未签约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12月31日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污水处理厂项目:
-咸阳路 561 589
-纪庄子 387 401
-北仓 90 164
-赤壁 77 5
-宝应 65 -
-曲靖 108 -
宁发大厦办公楼 - 20
其他 31 26
公司 1,319 1,205
中水 80 5
集团 1,399 1,210
此外,在以前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以下投资项目,于本期并无变动:
预计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经营污水处理 52,523
投资设立两家合资公司 经营水务 252,000
30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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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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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承担
合并
于2004年 于200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235,348 190,725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1,209,990 1,392,865
1,445,338 1,583,590
(i)本年末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1(a)(ii))的资本承
担人民币198,759,000元及本公司购买宁发大厦作为办公楼及投资物业的资本承担人民
币36,589,000元。
(ii)本年末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在
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1,158,853,000元,及本公司就赤壁污水建设项目的资本
承担人民币16,409,000元。
此外,本公司董事会于以前年度已通过以下投资项目,这些项目仍在商议当中:
预计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经营污水处理 52,523
投资设立两家合资公司 经营水务 252,000
304,523
年末已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
投资设立两家合资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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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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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a) 资本承担
合并
于2004年 于200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182,363 190,725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1,323,468 1,392,865
1,505,831 1,583,590
公司
于2004年 于200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179,410 184,209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1,297,425 1,363,426
1,476,835 1,547,635
(i) 本期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之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建工程(附注1(a)(ii))的资
本承担人民币124,410,000元、本公司购买宁发大厦作为办公楼及投资物业的资本承担
人民币55,000,000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
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2,953,000元。
(ii) 本期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自2004年7月1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建
设在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1,255,998,00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
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26,044,000元及购买宁发大厦追
加资本承担人民币20,000,000元。
27 承担(续)
(a) 资本承担(续)
此外,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以下投资项目:
预计 期末
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人民币千
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
处理厂 经营污水处理 52,523 -
投资设立二家合资
公司 经营水务 252,000 -
投资贵州创业水务
有限公司 经营污水处理 95,000 47,000
投资天津创业建材 经营新型排水管材
有限公司 料的制造 26,500 9,000
426,023 56,000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租用若干办公室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同
。根据该等合同,于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 公司
于2004年 于2003年 于2004年 于200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支付 1,050 1,050 1,050 1,0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内支付 4,200 2,400 4,200 2,400
五年以后支付 3,125 5,625 3,125 5,625
8,375 9,075 8,375 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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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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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事项
(a)资本承担
合并
于2003年 于200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190,725 146,710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 1,392,865 1,662,955
1,583,590 1,809,665
(i)本年末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1(a)(ii))的资本承
担人民币166,209,000元、本公司购买宁发大厦作为办公楼及投资物业的资本承担人民
币18,000,000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
的资本承担人民币6,516,000元。
(a)资本承担(续)
(ii)本年末合并金额主要为本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在
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1,337,357,000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
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29,439,000元。
此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内通过以下投资项目:
预计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经营污水处理 52,523
投资设立三家合资公司 经营水务 322,000
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 经营新型排水管材料的制造 9,000
383,523
年末已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
投资设立三家合资公司 44,000
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 9,000
53,000
(b)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租用若干办公室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同。根据该等合
同,于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 公司
于2003年 于2002年 于2003年 于200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支付 1,050 1,050 1,050 1,0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内支付 2,400 3,000 2,400 3,000
五年以后支付 5,625 6,075 5,625 6,075
9,075 10,125 9,075 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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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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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a) 资本承担
合并
于2003 年 于2002 年
6 月30 日 12 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222,691 146,710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1,624,538 1,662,955
1,847,229 1,809,665
(i) 本期末合并金额为本公司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1(a)(ii))的资本承担
人民币118,309,000 元、本公司购买宁发大厦作为办公楼及投资物业的资本承担人民
币95,000,000 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
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9,382,000 元。
(ii) 本期末合并金额为本公司自2003 年7 月1 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
在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1,616,836,000 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
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7,702,000 元。
此外,于期末后2003 年7 月24 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以下的投资项目及其预计
项目投资额如下:
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预计投资金额
人民币千元
投资建设一家污水处理厂 经营污水处理 52,523
投资设立三家合资公司分别 经营水务及新型排水管材的制造 289,000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租用若干办公室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同。根据该等
合同,于2003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
于2003 年 于2002 年
6 月30 日 12 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支付 1,050 1,0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内支付 2,700 3,000
五年以后支付 5,850 6,075
9,600 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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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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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事项
(A) 资本承担
合并 公司
于2002年 于2001年 于2002年 于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146,710 137,892 134,968 137,892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1,662,955 2,398,694 1,650,520 2,284,194
1,809,665 2,536,586 1,785,488 2,422,086
(I) 本年末合并金额为本公司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1(A)(II))的资本承担人
民币134,968,000 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
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11,742,000 元。
(II) 本年末合并金额为本公司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在
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1,650,520,000 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
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12,435,000 元。
此外,于年末后2003 年2 月20 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以预计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购买一幢位于天津市内的办公楼,作自用及出租用途。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租用办公室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同。根据合同,于20
0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 公司
于2002年 于2001年 于2002年 于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支付 1,050 450 1,050 4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内支付 3,000 1,800 3,000 1,800
五年以后支付 6,075 6,300 6,075 6,300
10,125 8,550 10,125 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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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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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a) 资本承担
合并公司
于2002年 于2001年 于2002年 于2001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注释i) 173,841 137,892 137,892 137,892
已批准但未签约(注释ii) 2,276,379 2,398,694 2,217,574 2,284,194
2,450,220 2,536,586 2,355,466 2,422,086
(a) 资本承担(续)
(i) 本期末合并金额乃本公司拟收购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1(b)(i))截至200
1年9 月24 日之代价产生的资本承担人民币137,892,000 元(须于收购完成时支付),以
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
币35,949,000 元。
(ii) 本期末合并金额乃本公司自2002 年7 月1 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在
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2,217,574,000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
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58,805,000 元。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现控股股东租用若干办公室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同。根据该等
合同,于2002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公司
于2002年 于2001年 于2002年 于2001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支付 1,050 450 1,050 4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内支付 3,000 1,800 3,000 1,800
五年以后支付 6,075 6,300 6,075 6,300
10,125 8,550 10,125 8,550
此外,本公司向第三者租用若干收费站房屋,并签定了无标明租赁期的经营租赁合
同。根据该等合同,本公司每年需支付的租赁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8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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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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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2)第380号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及贵集团(贵公司及其子公司)2001年12月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及2001年度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 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及贵集团的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载于第2页至第32页的上述贵公司及贵集团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及贵集团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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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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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为2001年度中期报表, 因 此只编制至6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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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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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编制帐目之间出现之重大差异
    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年度帐目之间 的差异载列如下:
股东应占利润 资产净值
    注释: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帐目中,商标按其评估值记入无形资产并按估计受益 年限10年,以直线法摊销。但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帐目,则依照历史成本原则而并 无将商标计入帐目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帐目中,政府技术发展补贴已贷记资本公积金,但按香港 会计准则编制的帐目中,则作为补贴收入计入帐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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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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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核损益帐
截止6月30日止6个月 2000年 1999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a 1,767,596 1,342,246 除税前亏损 (73,547) (209,988) 税项 b 84 (656) 股东应占亏损 c (73,631) (210,644) 每股亏损 d (人民币0.0554元) (人民币0.1584元)
    附注: a 营业额:指扣除增值税和商业折扣之销售产品发票总额及财务管理业 务的收入。     b 税项:由于本集团截止2000年6月30日止6个月在香港并无任何应课税溢利, 故并无为香港利得税做准备(1999年:无)。本集团之中国税项乃按期间之可课税 溢利之百分之十五(1999年:百分之十五)计提。 截止6月30日止6个月2000年 199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所得税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84 656
    c 股东应占亏损:本期未扣减应拨入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等储备之金额。此等应分配之金额将在年末时提取及由董事会提议呈股东年会批准。     d 每股亏损:乃根据期间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七千三百六十三万一千元( 一 九九九年:亏损人民币二亿一千零六十四万四千元)及期内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 股数十三亿三千万股( 一九九九年:十三亿三千万股)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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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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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a) 资本承担 --------合并-------- ---------公司--------- 1999年 1998年 1999年 1998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准备 9,274 116,852 - - 已批准但未签约 302,493 463,087 - - 311,767 579,939 - -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主要的房屋及厂房均座落于被最终控股公司授权使用以工业生产为目的 土地上。该等土地的使用证有效期自签发日起50年。本公司已和最终控股公司签订 经营租赁合同,可以从1994年3月1日至2044年1月7 日止使用该等土地及配套设施。 于1999年12月31日, 本集团根据该经营租赁合约须在未来一年内缴付的租金承担额 为人民币3,636,000元(1998年末:人民币3,63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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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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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核算与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算之差异;本公司1999
    年度上半年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净亏损为212,646千元,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 算净亏损为210,644千元。两者的差异原因为冲回无形资产摊销970千元,大沽化工 厂获得豁免的环保贷款500千元,其他因素53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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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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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①资本承担
1998年(千元) 1997年(千元)
    ②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本集团与最终控股公司签订的一份于2004年1 月到期的关于土地及配套设 备的经营租赁合约,在1998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未来一年中有人民币3,635, 562 元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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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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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核算与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算之差异,主要是本公
    司1998年上半年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税前利润1692千元,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 算的税前利润为2664千元,相差972千元,其原因为冲回无形资产摊销97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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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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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1)资本承担 1997年 199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准备 513451 202407 已批准但未签约 990153 963755 1503604 1166162
    (2)经营集团与最终控股公司签订的一份于2044年1月到期的关于土地及配套设 备的经营租赁合约,在1997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未来一年中有人民币4115000 元的 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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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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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和制度核算与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算之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1997年上半年按中国内地会计准则核算的税前利润为3105.8万元,按香 港公认会计准则核算的税前利润为3203万元,相差97.2万元,其原因为冲回无形资 产摊销9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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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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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营业额指售予第三者货品之不含增值税、商业折扣、 利息和佣 金收入及营业税之发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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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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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核算与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核算之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1996年上半年按中国会计淮则核算的税前利润为68536千元,按香港公认会议 准则核算的税前利润为55529千元,两者相差13007千元,其主要差异项目有二:     (1)转回无形资产摊销1335千元     (2)在政府批准的22229千元新产品免税率已有14342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入95 年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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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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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营业额指售与第三者货品之不含增值税、商业折 扣、利息和佣金收入及营业税之发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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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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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与上一年度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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