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3-07-22 |
标题 | 关于对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03]37号 |
批复原因 | 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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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3-06-18 |
标题 |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虚假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派出稽查小组对我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虚假等违反证券法规行为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主动全面配合本次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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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7-13 |
标题 | 关于对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1、7.4.5条,《上市规则》2.2.2、4.2条和《董事声明与承诺》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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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1-12-13 |
标题 | 对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中报业绩虚增、业绩大幅滑坡的原因不符、重大合同变更未及时披露 |
批复内容 | 经查,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年以来,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公司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核算2000年中期业绩,导致2000年中期业绩虚增收入约2.2亿元,公司在2000年年报中予以纠正。
2.公司2000年报中解释公司当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与事实不符。
3.公司2000年度多项重大合同发生变更,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4.1、7.4.4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刘桂琴、常明远、王善福、邹春亭、朱树才、张淑艳、徐希娟、姚莲珍在履行董事职责时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2.2、4.2条和《董事声明与承诺》。
公司监事李惠娟,夏玉珍,单书岩,没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2.2条和《监事声明与承诺》。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海峰未能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违反了《上市规则》第5.1.3、5.1.4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12.1、12.2和12.4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董事、监事、原董事会秘书予以公开谴责。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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