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5-21 |
标题 | 宏英智能: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获悉其配偶楼剑雄先生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本次短线交易亏损共计人民币7,057.50元,即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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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2-09 |
标题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九亭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公(九)行罚决字[2019]10016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松公(九)行罚决字[2019]100168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九亭派出所认定宏英智能松江分公司在自身生产经营地违规占用疏散通道。 |
批复内容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九亭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公(九)行罚决字[2019]100168号),处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九亭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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