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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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1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5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16
标题佳运油气受到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珙市监罚[2020]254号)
相关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文件批号珙市监罚[2020]254号
批复原因2020年9月10日,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在佳运油气位于珙县底洞镇芭蕉村LNG回收试验站检查,发现存在未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业务人员证书人员从事相应的作业的情况。
批复内容决定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移动压力容器充装,罚款1万元。
处理人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16
标题雪人震巽受到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惠)应急罚[2020]WH01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惠)应急罚[2020]WH017号
批复原因雪人震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从事安装作业,且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9万元。
处理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17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核查后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5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02
标题关于对林汝捷、华耀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20]3号
批复原因林汝捷、华耀虹:   近期,我局发现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2016年至2018年存在以美元、欧元、人民币向合并范围外的多家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2018年末尚有对5家主体提供的财务资助未收回,未收回余额折合人民币4,449.52万元。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未经雪人股份董事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雪人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林汝捷作为雪人股份的董事长,华耀虹作为雪人股份的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警示你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1-02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20]1号
批复原因近期,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16年至2018年存在以美元、欧元、人民币向你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多家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2018年末尚有对5家主体提供的财务资助未收回,未收回余额折合人民币4,449.52万元。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未经你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27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陈胜)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陈胜,男,1978年12月2日出生,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股票代码002639)股东,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福建证监局依法对陈胜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雪人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陈胜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胜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林汝捷为雪人股份董事长,系陈胜的姐夫,两人在减持前后及减持期间均持有“雪人股份”股票。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第(十)项及第三款的规定,陈胜与林汝捷为一致行动人,两人持有的“雪人股份”股票应合并计算。   2016年6月6日至2019年3月14日,陈胜和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8%(以下简称累计减持比例)。其中,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11月4日,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1,797.98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67%;2017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14日,陈胜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3,433.8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13%。   2019年3月14日,陈胜、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后,当日陈胜未停止买卖股票,继续减持股票539.42万股,减持金额4417.85万元,违法减持比例为0.8%。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认为,陈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二百零四条所述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交易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公告、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 责令陈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20万元。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13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对会计估计变更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58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9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58号)
批复内容关于函中对我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提出关注事项,现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4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8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9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8号)。
批复内容关于函中对我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提出的十个关注事项,现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30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胜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82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的一致行动人,在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797.98万股(占总股本的2.67%)后,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9年5月21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你在减持的股份数量与林汝捷前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22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85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85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分析,对问题具体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05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18]14号、福建证监局[2018]1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2),因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有误、未计提商誉、股权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公司预计的财务数据与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2017年业绩由预计的盈利转为亏损。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9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11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100万元至1,500万元。2018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1,153.13万元。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5,889.33万元。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889.33万元。你公司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预计的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汝捷、财务总监许慧宗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8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36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36号)。
批复内容关于函中对我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提出的七个关注事项现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7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7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6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7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3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3号)。
批复内容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2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9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27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33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9日和5月11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加拿大Hydrogenics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相关进展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等投资人共同认购福州保税区合吉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吉利”或“并购基金”)100%出资,合吉利拟投资认购加拿大氢燃料电池生产商Hydrogenics Corp(以下简称“水吉能”)不超过17.6%的股权。并购基金总规模由前期的人民币3亿元调整为1.8亿元,其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3420万元。天创富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分析,并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按照要求逐一作出说明回复。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12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33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9日和5月11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加拿大Hydrogenics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相关进展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等投资人共同认购福州保税区合吉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吉利”或“并购基金”)100%出资,合吉利拟投资认购加拿大氢燃料电池生产商Hydrogenics Corp(以下简称“水吉能”)不超过17.6%的股权。并购基金总规模由前期的人民币3亿元调整为1.8亿元,其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3420万元。天创富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在2017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6-12-28
标题关于对林汝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6]32号
批复原因林汝捷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时任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16年6月6日卖出雪人股份股票1,840万股,于2016年11月4日买入雪人股份股票42.02万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加强对你的警示教育,提高你的遵规守法意识,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6-11-08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成交均价为8.19元/股。 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增持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林汝捷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均价为11.90元/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自查,林汝捷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按照本次林汝捷先生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明细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目前为负,最终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林汝捷先生由于对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存在误读,造成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21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89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6年6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89号)。
批复内容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7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88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2016】第188号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15
标题雪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答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50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5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通披露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收到贵部《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50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所涉及的问题答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18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4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2015年9月10日公司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由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拟发行股份购买莱恩创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盈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5年10月9日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由,申请推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时间至不迟于2015年12月9日,截至2015年11月18日公司尚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5),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的工作进展、继续停牌的原因等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28
标题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94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停牌,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未在2015年10月9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披露相关延期复牌公告,直至2015年10月23日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对关注函所指出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所列的有关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行为表示歉意,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于2015年10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06
标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更新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19号
批复原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深证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19号): 问题1、你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815.7万元,同比下降-119%,其中,2014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115.68万元,同比下降355%。请详细说明你公司2014年亏损的原因及2014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且亏损的原因。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期间费用率为26.5%,同比上升9.25%。请结合管理和销售模式等因素,说明销售期间费用率上升的原因。 问题3、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为24.25%,同比下降7.48%。请结合产品/劳务价格、成本及构成分析,对照同行业公司,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2.78亿元,占资产比重为14.92%,同比上升5.93%,存货周转率由2.13次下降为1.57次。请说明你公司存货占资产比重增加的原因、是否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14亿元,同比增长478.33%。请详细说明无形资产同比增长的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02
标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整改方案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12]6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存在的问题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五、账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收到《决定》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将整改通知报送给每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并于2012年7月5日将《决定》内容进行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本次检查所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对各项需整改的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出详细的计划。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7-06
标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12]6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存在的问题 四、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五、 账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规范“三会”运作,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纠正前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四是加强账务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收入确认政策,纠正前述账务核算错误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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