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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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25
标题新宝股份:关于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82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的配偶王璐女士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4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2,000股,成交均价20.155元,累计成交金额241,860.00元。上述买入的股票尚未卖出,暂未产生收益。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上述买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7款的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1、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 2、公司董事会已向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承诺:鉴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存在有关短线交易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卖出限制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未来将在符合股票卖出条件时,第一时间将上述股票卖出,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6-04-23
标题新宝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的配偶王璐女士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4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2,000 股,成交均价20.155元,累计成交金额241,860.00元。上述买入的股票尚未卖出,暂未产生收益。 公司拟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2015年度报告,上述买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7款的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1、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就本次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已向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承诺: 鉴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存在有关短线交易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卖出限制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未来将在符合股票卖出条件时,第一时间将上述股票卖出,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17
标题新宝股份:关于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5]1082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于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2015年11月17日,就公司年报现场检查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5]1082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5年12月14日,公司针对《监管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并作出《关于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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