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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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9
标题关于对王冠一、郭晋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王冠一、郭晋龙: 经查,2023年5月7日,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股东王冠一提名郭晋龙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郭晋龙担任福瑞股份独立董事至今。提名期间,王冠一、郭晋龙分别作出并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对“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与事实不符。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7
标题福瑞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及其提名人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王冠一、郭晋龙: 经查,2023年5月7日,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股东王冠一提名郭晋龙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郭晋龙担任福瑞股份独立董事至今。提名期间,王冠一、郭晋龙分别作出并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对“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与事实不符。
批复内容王冠一、郭晋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3
标题关于对郭晋龙、王冠一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20号
批复原因2023年5月7日,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瑞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股东王冠一提名郭晋龙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郭晋龙担任福瑞股份独立董事至今。根据当时规定,独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候选人时,除应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但王冠一、郭晋龙分别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与事实不符。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王冠一、郭晋龙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6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1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03
标题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瑞股份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内证监函[2010]98号文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财务核算方面 三、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四、信息披露情况 五、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情况
批复内容对于此次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公司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和方案,对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透明度,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论水平、风险意识及规范化运作的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使公司在规范运作下获得长期健康的发展,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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