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2-23 |
| 公告日期 | 2006-12-23 |
| 案件名称 | 专利侵权纠纷 |
| 起诉日期 | |
| 原告方 |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方 | 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易安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 涉案金额 | |
| 案件描述 |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主要产品“养血清脑颗粒”发明专利于1993 年1 月9 日申请专利权,授权公告日为2000 年1 月5日,专利号为ZL93100050.5。
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下蓬庙工业区)侵权生产、销售“养血清脑颗粒”,北京易安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 号上地国际科技创业园1 号楼20 层A 号房)侵权与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共同许诺销售“养血清脑颗粒”,对本公司“养血清脑颗粒”销售产生不良影响。
本公司就“养血清脑颗粒”专利(专利号为ZL93100050.5)受到侵害对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和北京易安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
| 判决内容 | 2006 年12 月18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高民终字第1221 号做出终审判决:“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专利号为ZL93100050.5 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北京易安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专利号为ZL93100050.5 发明专利权的行为;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一元。” |
| 判决日期 | 2006-12-18 |
| 是否上诉 | 否 |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 二审判决内容 | |
| 二审判决日期 | |
| 执行情况 |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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