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 甲公司 |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林关羽 |
| 公司关系 | 公司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收购兼并 |
| 定价依据 | 公司收购湖州狮王时,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湖州狮王2005年3月31日的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到目前湖州狮王的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和林关羽先生协商一致,收购价格仍以公司收购湖州狮王价格9747.98万元乘以3%的股权收购比例来确定,既2005年8月20日公司出让3%湖州狮王股权与林关羽先生的价格,金额为292万元。 |
| 交易简介 | 2006年3月25日公司与林关羽先生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书》,公司收购林关羽先生持有的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92万元人民币。收购后本公司将持有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292.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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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8-23 |
| 甲公司 |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林关羽 |
| 公司关系 | 公司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出让湖州狮王3%的股权,出让价格议定为292万元人民币。根据协议约定,林关羽先生应于2005年8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5年8月20日与自然人林关羽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持有的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林关羽先生,转让价格为292万元人民币。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292.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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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1 |
| 甲公司 |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关系 | 公司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受让 |
| 定价依据 | 受让价格议定为人民币735万元,其中申光贸易为661.5万元、林关羽先生为73.5万元。该受让价格低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政策审计后的净资产值1032.34万元,但高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重新厘定会计政策后的净资产值619.78万元,两者的差额为412.56万元。收购价高于后者115.2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考虑鑫富药业前期已投入361.84万元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且研究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的进展。 |
| 交易简介 | 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8日分别与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林关羽先生签订了《杭州鑫富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735万元的价格受让申光贸易和林关羽持有的杭州鑫富药业有限公司90%和10%(合计10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661.5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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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1 |
| 甲公司 |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林关羽 |
| 公司关系 | 公司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受让 |
| 定价依据 | 受让价格议定为人民币735万元,其中申光贸易为661.5万元、林关羽先生为73.5万元。该受让价格低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政策审计后的净资产值1032.34万元,但高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重新厘定会计政策后的净资产值619.78万元,两者的差额为412.56万元。收购价高于后者115.2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考虑鑫富药业前期已投入361.84万元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且研究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的进展。 |
| 交易简介 | 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8日分别与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林关羽先生签订了《杭州鑫富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735万元的价格受让申光贸易和林关羽持有的杭州鑫富药业有限公司90%和10%(合计10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735000.0000 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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