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4-09-22 |
| 公告日期 | 2004-09-22 |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 发行方式 | N/A |
| 发行规模 | 65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650万张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4-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 利率(%) | 1.5 |
| 付息频率 | Y1 |
| 分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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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说明 | 债券利率:建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0%,第三年2.2%,第四年2.5%,第五年2.7%。 |
| 付息说明 | 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第一次付息日止为一个计息年度,此后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计算公式根据《实施办法》第19 条之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授权董事会在上浮0.1%-10%的区间内最终确定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公式如下: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 个交易日″模塑科技″A 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0.1%-10%)),初始转股价格自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送股或转增股本:P1=Po/(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o+AK)/(1+K);两项同时进行: P1=(Po+AK)/(1+N+K);其中:Po 为调整前的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
| 转换期条款 | 自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任意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5%,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不超过面值的105%的价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若首次不实施回售,当年将不再行使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如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以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附加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当″模塑科技″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20 个交易日中的1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拟修正的转股价格超出上述限定范围,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 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公司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
| 备注 | 20040922:有效期限为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模塑科技”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模塑科技”股份数乘以1元(即每股配售一元),再按照100 元一张转换成张数,不足1 张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计算。 |
| 预案公告日 | 2004-08-21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4-09-22 |
| 主承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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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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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效 | 是 |
| 发布日期 | 2004-08-21 09: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