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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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4-04-14
公告日期2004-04-14
方案进度未通过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网下询价
发行规模80000万元
发行数量800万张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2-12-31
债券期限5年
付息频率Y1
分销商  
利率说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利率在1%-2%之间,具体债券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付息说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计息起始日为发行可转债首日,自发行起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一次性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具体付息时间、计息规则、可转债转股当年的利息、股利以及转股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办法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规确定。
初始转股价条款转股价格的确定可转债的转股初始价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具体上浮幅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不包括可转债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换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派息:P=P0-D注:设初始转股价为P0,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转股价为P。
转换期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后6个月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可转债者可随时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成公司普通股(A股)。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公司可转换债券到期日前一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2.2%(含当年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上述约定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回售权一次,但若首次满足上述条件而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降低转股价;修正幅度超过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降低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降低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董事会此权利的行使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不向原A股股东进行优先配售
预案公告日2004-03-13
股东大会公告日2004-04-14
主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8 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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