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4-05-25 |
| 公告日期 | 2004-05-25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发行方式 | 上网定价和网下配售 |
| 发行规模 | 200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2000万张 |
| 发行费用 | 56,797,000.00元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3-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起息日 | 2003-12-16 |
| 到期日 | 2008-12-15 |
| 上市日期 | 2003-12-31 |
| 利率类型 | 固定利率 |
| 利率(%) | 1.5 |
| 付息频率 | Y1 |
| 初始转股价格 | 5.76元 |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3-12-19 |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070959 |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首钢发债 |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3-12-16 |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3718447张 |
| 分销商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利率说明 | 本次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1.5%。 |
| 付息说明 |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本公司每年以现金支付一次利息。(2)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3)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年利息=可转债票面总额×年利率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上浮幅度确定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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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1)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
当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和派息(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I=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I =(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时:PI =(P0+Ak)/(1+n+k)
派息:PI=P0-D
〖注〗:初始转股价为P0,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的价格为A,调整转股价格为PI,每股派息为D。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实行四舍五入。 |
| 转换期条款 | 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满6个月后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即自2004年6月16日(含当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含当日)止之间的交易日(因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公告暂停转股的交易日除外)。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1)回售条件与回售价格
①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日前一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7%(含当年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日前一个计息年度内可在上述约定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
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将不得再行使回售权。
上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交易日的计算不得跨越计息年度,如跨越计息年度,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②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回售公告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10%(含)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为10%以上时,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 |
| 备注 | 网下发行100751.9万元,机构申购546000万元,配售18.452729%,余额700元主承销商包销.原股东认购62063.63万元. |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2014991手 |
| 有效申购户数 | 4060户 |
| 中签率(%) | 18.4539% |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080959 |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首钢配债 |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6586户 |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206363张 |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3-12-16 |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3-12-16 |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3-12-15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采用网下对法人投资者发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老股东优先配售,老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首钢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首钢股份"股份数乘以0.85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
| 预案公告日 | 2003-07-18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3-08-19 |
| 发行公告日 | 2003-12-12 |
| 上市公告日 | 2003-12-26 |
| 主承销商 |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有效 | 是 |
| 发布日期 | 2002-04-30 13: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