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4-11-19 |
| 公告日期 | 2004-11-19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
| 发行规模 | 180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1800万张 |
| 发行费用 | 49,250,000.00元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4-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起息日 | 2004-11-10 |
| 到期日 | 2009-11-09 |
| 上市日期 | 2004-11-25 |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 利率(%) | 1.3 |
| 付息频率 | Y1 |
| 初始转股价格 | 4.62元 |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4-11-15 |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733010 |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钢联发债 |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4-11-10 |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1126020张 |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0.0000 |
| 分销商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利率说明 | 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3%,第二年1.5%,第三年1.7%,第四年2.1%,第五年2.6%。 |
| 付息说明 | 钢联转债采取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自发行首日起至第一个付息登记日为第一个计息年度,以后每相邻的两个付息登记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付息登记日:在钢联转债存续期间,每个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钢联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12 个月的当日。
在付息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钢联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该计息年度的钢联转债利息。如持有人在该计息年度内已将钢联转债转换成A 股,或在付息登记日申请转换成A 股,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付息日:在付息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钢联转债持有人,本公司将按本条第(6)款的公式计算利息,并在付息登记日后5 个工作日内向持有人支付上个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初始转股价格为4.62元/股,以公布钢联转债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准,上浮0.5%确定。 |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根据《可转债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派息、分立与合并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换价的累计调整。调整办法如下:
设初始转股价格为P0,每股派息额为V,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则调整后的转股价为P。
(1)送股:P=P0/(1+n);
(2)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3)两项同时进行:P=(P0十Ak)/(l+n+k):
(4)派息:P=P0-V;
(5)三项同时进行:P=(P0-V+Ak)/(1+n+k);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分立或合并等其他原因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照可转债持有人和发行人现有股东在转股价格调整前后的转换价格计量的权益不变的原则,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调整转股价格。 |
| 转换期条款 | 本次钢联转债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05年5月10日至2009年11月9日)。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钢联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经钢联转债持有人申请,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钢联转债以面值的108%(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钢联转债持有人每年可依照约定的条件行使一次回售权。每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钢联转债。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再行使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件与回售价格:钢联转债存续期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如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钢联转债,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视为对该次附加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根据《实施办法》和《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转股,特设定如下转股价格向下特别修正条款:
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的90%,董事会须在上述情况出现后5个交易日内向下修正,幅度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0%,并且调整后的转股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修正次数不限。 |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709821手 |
| 有效申购户数 | 2899户 |
| 中签率(%) | 15.8634% |
| 利差(%) | 0% |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704010 |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钢联配债 |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2 |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0户 |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517760张 |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4-11-10 |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4-11-09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钢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钢联股份”股份数乘以2 元,再按1,000 元1 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发行人总股本为125,000 万股,其中法人股90,000 万股,可优先认购钢联转债180 万手,发行人五家法人股东共承诺实施100,000 手钢联转债的优先认购权,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5.56%;流通股35,000 万股,可优先认购钢联转债700,000 手(由于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该数量可能有差异),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8.89%。发行人法人股东和原流通股东共计可优先认购钢联转债800,000 手,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44.44%。 |
| 预案公告日 | 2004-01-13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4-02-17 |
| 发行公告日 | 2004-11-05 |
| 上市公告日 | 2004-11-19 |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是否有效 | 否 |
| 发布日期 | 2002-10-23 09:1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