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4-11-23 |
| 公告日期 | 2004-11-23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
| 发行规模 | 650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6500万张 |
| 发行费用 | 65,000,000.00元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4-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起息日 | 2004-11-10 |
| 到期日 | 2009-11-10 |
| 上市日期 | 2004-11-29 |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 利率(%) | 1 |
| 付息频率 | Y1 |
| 初始转股价格 | 9.34元 |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4-11-15 |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733036 |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招行发债 |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4-11-10 |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359830张 |
| 分销商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利率说明 | 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1.375%,第三年为1.75%,第四年为2.125%,第五年为2.5%。 |
| 付息说明 | 招行转债按票面金额由2004年11月10日(发行首日、T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2005年到2009年每年的11月10日为债券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招行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持有的招行转债获得当年利息。发行人在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9.34元/股(以本次募集说明书刊登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9.067元/股为基价,上浮3%)。
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2%-20%的上涨幅度)),初始转股价格自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o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o+AK)/(1+N+K);
其中:Po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
| 转换期条款 | 自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自2005年5月10日起,至2009年11月10日止。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本公司可转债到期日前一年内,如果“招商银行”股票(A 股)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5%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可转债以面值的108.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前述回售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上下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在可转债发行时由本公司发行可转债领导小组确定。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后的前三年内,不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在第四、第五年期间,当"招商银行"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修正前2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 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董事会此项权利的行使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
| 备注 | 副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联证券,大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远东证券,大鹏证券 |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5911897手 |
| 中签率(%) | 0.6086% |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704036 |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招配债(2) |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2 |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33461150张 |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4-11-10 |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4-11-03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优先配售。首先,原有股东可优先获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数乘以0.4元,再按1000元一手转换成手数,不足一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其次,剩余部分及原有股东未获配部分优先向本行流通股股东再一次进行配售,现有流通股股东第二轮可优先认购的招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股份数乘以2.47 元,再按1,000元1 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最后,经过以上优先配售后剩余的部分再向社会公众配售。 |
| 预案公告日 | 2004-02-18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4-03-20 |
| 发行公告日 | 2004-10-29 |
| 上市公告日 | 2004-11-23 |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是否有效 | 是 |
| 发布日期 | 2004-11-09 15:4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