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8-09-24 |
| 公告日期 | 2008-09-24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和上网定价 |
| 发行规模 | 45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450万张 |
| 发行费用 | 14,030,000.00元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7-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起息日 | 2007-10-10 |
| 到期日 | 2012-10-10 |
| 上市日期 | 2007-10-23 |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 利率(%) | 1.5 |
| 付息频率 | Y1 |
| 初始转股价格 | 24.93元 |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7-10-15 |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733227 |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赤化发债 |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7-10-10 |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1436410张 |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0.0000 |
| 分销商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利率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7%。 |
| 付息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利息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付息日为自公司可转债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以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之间的高者为基准,上浮0.1%,确定为24.93元。 |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当公司配股、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不包括可转债转换的股本)、派息等情况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时,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 为:
(1)派息:P=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3)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0-D+Ak)/(1+n+k);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
| 转换期条款 | 自2008 年4 月16 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转股期内,如本公司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持有人有权以103 元(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每年(付息年)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款:
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改变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或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附加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3 元(含当年利息)。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该附加回售权不影响前述“回售条款”约定的回售权的行使。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股东大会召开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拟按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股东大会召开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高者的101%确定。 |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90423173手 |
| 有效申购户数 | 630户 |
| 中签率(%) | 0.1588% |
| 利差(%) | 0% |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704227 |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赤化配债 |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0元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2 |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0户 |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1304480张 |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7-10-10 |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7-10-10 |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7-10-09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乘以2.4 元(即每股配售2.4 元),再按1,000 元1 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 手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帐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网上可配售总量一致。 |
| 预案公告日 | 2007-03-29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7-04-14 |
| 发行公告日 | 2007-10-08 |
| 上市公告日 | 2007-10-22 |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是否有效 | 否 |
| 发布日期 | 2007-10-08 07:2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