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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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7-09-04
公告日期2007-09-04
方案进度实施
发行方式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发行规模120000万元
发行数量1200万张
发行费用41,149,442.00元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4-12-31
债券期限5年
起息日2004-07-01
到期日2009-06-30
上市日期2004-07-19
利率类型累进利率
利率(%)2.34
付息频率Y1
初始转股价格7.7元
发行结果公告日2004-07-06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733874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创业发债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100元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0.0000
上网发行日期2004-07-01
上网发行数量(张)252910张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0.0000
分销商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利率说明本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年息1.7%,第二年年息1.9%,第三年年息2.1%,第四年年息2.4%,第五年年息2.7%。如果第一个计息年度付息登记日当日国家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高于2.79%,则本转债第一年票面利率将调整为该付息登记日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的65%,其余年度票面利率不变;如果第二个计息年度付息登记日当日国家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高于2.79%,则本转债第二年票面利率将调整为该付息登记日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的70%,其余年度票面利率不变;同理,如果第三、四、五个计息年度付息登记日当日国家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高于2.79%,则本转债第三、四、五年票面利率将调整为该付息登记日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的76%、90%、98%,其余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利率水平(百分比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从2007年8月22日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国家法定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为5.49%,所以,本可转债票面年利率第四年调整为4.94%。
付息说明1.付息方式和计息年度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第一次付息登记日为第一个计息年度,此后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2.付息登记日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内,每个计息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的当日。在付息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该计息年度的本可转债利息。该计息年度内已经转换为A股,或在付息登记日已申请转换为A股的本可转债持有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3.付息日 在付息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本可转债持有人,本公司将按本条第(6)款的公式计算利息,并自付息登记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计息年度应付利息。
初始转股价条款(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上浮0.5%。 (2)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公式 转股价格=(∑Pi)÷30×(1+S) 其中:Pi是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30个交易日”创业环保”每日收盘价;S是转股溢价率,为0.5%。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1)转股价格调整条件及转股价格调整日 在本可转债发行之后的存续期内,当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股本)、配股、股份回购、合并、分立以及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因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未来行使其转股权利而获取的股票差价收益时,公司必须按照本“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对应的股权登记日或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动发生日。 (2)调整办法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 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P=( Po-D+AK)/(1+N+K)。
转换期条款本可转债的转股期为自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满12个月后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依照本发行条款第7条第(2)款的规定,本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可随时申请转股。本可转债在转股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在本可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不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依据约定条件转换股票的权利。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1)有条件的提前回售 在本可转债的转股期间,如本公司A 股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任意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创业环保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满一年、满两年、满三年、满四年后分别以可转债面值的102%、103%、104%、105%回售给本公司。本转债持有人每个计息年度可依照约定的条件行使一次回售权。在任一计息年度内,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转债持有人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2)附加回售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如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以面值105%(含当前计息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附加回售创业环保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本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在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修正幅度在当期转股价格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本公司决定修正转股价格,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修正日、修正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公告正式刊登后,股价变化不影响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的决定。若公告中指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该转股申请的转换股票登记日前,则该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备注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所有条款有效期限延长一年.
有效申购数量(手)3324449手
有效申购户数6668户
中签率(%)0.7607%
利差(%)0%
老股东配售代码704874
老股东配售简称创业配债
老股东配售价格100元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1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1
老股东配售户数1334户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383590张
老股东配售日期2004-07-01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2004-07-01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2004-06-30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本可转债发行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向公司现有股东按每1股配售0.75元本可转债的比例优先配售,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配售不足1手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预案公告日2004-02-13
股东大会公告日2004-03-31
发行公告日2004-06-26
上市公告日2004-07-12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02 1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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