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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XinNong Chemical Co.,Ltd.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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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3,000万股,且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4.33元/股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11月1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及徐群辉配偶吴建庆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上述第(3)、

(4)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公司股东仙聚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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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湛钦、张坚荣、徐振元、戴金贵、应小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公司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蔡昕霓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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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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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获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定价方式。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辉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新辉投资、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717.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5.75%。

本次公开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仍达64.31%,实际控制地位不会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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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会因本次新股发行事项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发行方案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农药业务多年,积累了广泛的优质客户和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竞争力,不断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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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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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及徐群辉配偶吴建庆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及徐群辉配偶吴建庆分别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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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上述第2、3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三)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公司股东仙聚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湛钦、张坚荣、徐振元、戴金贵、应小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同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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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的承诺

公司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蔡昕霓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与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新辉投资、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分别持有公司72.67%、6.75%、1.76%和4.67%的股份,其持有和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如下: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徐群辉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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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其不再为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签署第5、6条的规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二)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的持股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仙聚投资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持有和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如下: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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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六、上市后三年内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促发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及本预案中提及的其他主体将依照本预案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3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

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回购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回购预案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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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1)单次决议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不低于500万元;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且不高于2,000万元;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5)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股份回购措施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

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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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4)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

价仍未达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在该次增持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也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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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4)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在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规定并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机制

1、若本公司未按照约定采取股份回购措施,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配的现金红利,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的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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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除非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消失。

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依次部分或全部实施。在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的情形下,在公司回购股份时,也可自行增持,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

七、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本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2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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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分别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本人已公开发售的老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购回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监管机构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光大证券承诺:因光大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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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事务所的承诺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本所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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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责任后十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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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二)股利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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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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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章程(草案)》中还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一贯重视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具体的进一步安排。

上市后三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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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当期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计划,制定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十一、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农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为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及保证食品安全,各国均陆续出台对高毒性、高残留农药的禁用、限用措施,对相应农药生产企业的经营直接产生较大的影响。

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公司毒死蜱原药、制剂类产品及三唑磷原药、制剂类产品的农药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号 防治对象

1 85%三唑磷原药 PD20040285 -2 40%三唑磷乳油 PD20040491 棉花、水稻3 30%三唑磷乳油 PD20040680 棉花、水稻4 20%三唑磷乳油 PD20040733 草地、棉花、水稻5 15%三唑磷微乳剂 PD20040559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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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0%螺螨·三唑磷水乳剂 LS20110166 柑橘树7 40%辛硫?三唑磷乳油 PD20086360 水稻8 30%唑磷?毒死蜱乳油 PD20081362 水稻9 480克/升毒死蜱乳油 PD20070641 柑橘树、水稻10 40%毒死蜱乳油 PD20080291 柑橘树、棉花、苹果树、水稻11 40%毒死蜱乳油 WP20080450 卫生12 40%毒死蜱微乳剂 PD20102019 苹果树13 30%毒死蜱水乳剂 PD20085671 水稻14 5%毒死蜱颗粒剂 PD20083886 花生15 55%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83079 荔枝树、棉花16 22%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90645 荔枝树、棉花17 22%吡虫?毒死蜱乳油 PD20081374 水稻18 97%毒死蜱原药 PD20070002 -19 30%乙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41292 水稻20 36%氰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32654 水稻21 25%毒死蜱颗粒剂 PD20142666 花生22 40%螺虫·毒死蜱悬乳剂 LS20150215 柑橘树23 97%毒死蜱原药(江苏)PD20170426 -

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制剂和三唑磷制剂的防治对象包括:水稻、棉花、苹果树、柑橘树、荔枝树、花生、草地及卫生(白蚁防疫)等,均不包含蔬菜类别,不属于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中限用、禁用的范畴。

因此,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的毒死蜱、三唑磷制剂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原药和三唑磷原药主要销售给制剂生产商用于复配成适用多种经济作物的制剂类产品。公司境外客户多为大型农化企业,其业务范围遍布全球,可以根据其产品使用国政策复配成符合相关使用要求的制剂类产品;对境内客户来说,前述政策在报告期内已开始执行,对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原药和三唑磷原药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以上,农业部对于毒死蜱、三唑磷系列产品在蔬菜上的限制、禁止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未来有关部门出台与公司产品相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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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农药生产、销售政策,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风险

农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三废”)等环境污染物。本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保证“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

自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的环保责任大大增强,加大了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提升了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的积极性和必要性。随着国家整体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未来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农药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标准的提高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提高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排除因设备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787.26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2017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04%,每股收益为0.83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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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的风险

预计2019年底,公司募投项目均可建成投入使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厂房设备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未来该等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净利润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产品质量风险

2014年9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渭中民三终字第00236号”《民事判决书》对邵福林等自然人与公司及第三人刘功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公司共计向邵福林等自然人赔偿118.63万元人民币。至2014年11月,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和广大民众对农药的要求越来越倾向高效、低毒、环保。公司作为专业农药生产商,具备先进生产技术和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但仍可能出现因经公司售出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农户生产受损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可能面临索偿或诉讼风险,并对公司的商业声誉、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3月31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8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18】4060号),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8,233.63万元,所有者权益32,502.82万元。公司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52,504.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3.84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782.68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公司2018年1-6月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期分别增长26.08%、107.42%和117.39%,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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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8年以来农药产品市场行情较好,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267.65万元,同比增长23.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5.66万元,同比增长59.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96.61万元,同比增长64.02%。结合公司的库存规模、生产计划、生产成本等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600万元~73,100 万元,同比增长25.12% ~ 27.74%;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00万元~11,500 万元,同比增长79.89%~95.16%;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40万元~11,550万元,同比增长94.91%~111.5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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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 2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 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 5

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6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8

五、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与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 10

六、上市后三年内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 12七、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16八、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 18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20

十、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 22

十一、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3十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3

目 录 ...... 28

第一节 释 义 ...... 33

第二节 概 览 ...... 36

一、发行人简介 ...... 3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3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8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9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2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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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 44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 4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6

一、市场风险 ...... 46

二、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风险 ...... 49

三、税收政策风险 ...... 50

四、募投项目风险 ...... 51

五、财务风险 ...... 52

六、经营风险 ......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6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56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5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1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81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 82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 ...... 84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88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 93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97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7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105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9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0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3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46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95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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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市场准入情况 ...... 221

八、发行人生产技术与研发情况 ...... 228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和资产情况 ...... 234

十、发行人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3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38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 238

二、同业竞争 ...... 239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40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47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的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 249

六、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5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25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2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6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 26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 26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63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26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6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 26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66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66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8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8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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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6

一、财务报表 ...... 286

二、审计意见 ...... 315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16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17

五、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 353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53

七、报告期末主要资产状况 ...... 354

八、报告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56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358

十、现金流量情况 ...... 358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361

十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361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 363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 363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 363

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364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6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1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66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支出情况 ...... 474

五、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 47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81

一、公司发展战略 ...... 481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 481

三、实施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 ...... 483

四、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48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8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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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91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 52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22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522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 522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23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525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52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27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 527

二、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 ...... 528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530

四、诉讼或仲裁 ...... 53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32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3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33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536

四、审计机构声明 ...... 537

五、验资机构声明 ...... 53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3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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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汇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新农股份

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农有限/有限公司 指 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新隆有限 指

浙江新隆化工有限公司,新农有限原名,1999年9月更名为新农有限仙居农药厂 指 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全民所有制企业,新农有限前身仙居食品罐头厂 指 仙居县食品罐头厂,集体企业,新农有限前身实际控制人 指 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新辉投资 指 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仙聚投资 指 杭州仙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新农进出口 指 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农 指

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新农进出口持有5%)新农销售、销售公司 指 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农研究 指

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新农进出口持有20%),已注销仙居农商行、仙居农村信用社

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参股企业南大环保 指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台州新农化工厂/台州新农 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公司分公司

东源化工 指

浙江省仙居县东源化工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岳父吴汝凤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已于2015年1月更名为仙居县东源工艺品厂先和投资 指 浙江先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企业义云创投 指 北京义云清洁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小贷 指 仙居永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堂硅谷 指

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指 新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中汇事务所/发行人会

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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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华银/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 指 新农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新农股份董事会监事会 指 新农股份监事会《公司章程》 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承销协议 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保荐协议 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A股 指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元 指 人民币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3月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业词汇农药 指

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生物农药 指

利用生物资源(动物、植物或微生物)开发的具有农药作用的物质。通常是指以细菌、真菌、病毒、线虫及由它们产生的代谢物(农用抗生素)为有效成份的农药杀虫剂 指 用来防治有害昆虫的农药除草剂 指 用来防除农田杂草的农药杀菌剂 指 用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农药

原药 指

通过化学合成或天然来源的未经再加工的农药,原药需通过复配后制成制剂才能销售给最终用户使用制剂 指 在原药中加入一定的助剂后可以直接使用的药剂

中间体 指

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在农药行业中,是生产原药的前道工序

悬浮剂 指

在表面活性剂和其他助剂作用下,将不溶或难溶于水的原粉分散到水中,形成均匀稳定的悬浮体系

水乳剂 指

由水不溶的液体农药(或固体原药溶解在有机溶剂中的混合物),以水为介质,在乳化剂的作用下,通过向体系提供机械能,制成液滴直径低于2μm,外观呈乳白色的水包油体系

乳油 指

由农药原药溶解在有机溶剂(如甲苯,二甲苯等),加入一定量的农药乳化剂制成均相透明油状液体的制剂。当使用时加水稀释,能形成相对稳定的乳白色乳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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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乳剂 指

一种至少含有水不溶的液体农药(或固体原药溶解在有机溶剂中的混合物)、乳化剂和水三种成分(有时还加入助溶剂)的热力学上稳定和透明的水包油液体制剂

水基化制剂 指

也称水性化制剂,是以水作为介质或稀释剂的一类农药加工的剂型。主要包括水剂、悬浮剂、水乳剂、微乳剂等。这类制剂具有低毒、高效、安全、环保的特点折百 指 按浓度100%计算

收率 指

实际所得量的摩尔数与所投入的一种主要原料的摩尔数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如无特指,通常指摩尔收率。收率越高,表示投入的原材料得到的成品越多,损耗越少

QEHS体系 指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指质量(Quality)、E指环境(Environmental)、 H指健康(Health)、S指安全(Safety)

相关客户富美实 指

即FMC,是一家全球性的跨国化学品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创新、实用,以市场为导向的化学产品及解决方案。该公司总部位于美国, 主营农业化学、特殊化学、工业化学等三个方面的产品

陶氏益农 指

即DOW AGROSCIENCES LLC,是美国第一大化学公司——陶氏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植物科学业务,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一系列的现代农业产品及解决方案,农作物保护产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熏蒸剂、氮稳定剂等,以及城市卫生用药

安道麦 指

即ADAMA,总部位于以色列,前身是由两家老牌以色列化工企业Makhteshim Chemical Works Ltd.(1952年创建)和Agan Chemical Manufacturers Ltd. (1954年创建)在1997年合并而成的以色列马克西姆阿甘工业公司。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一系列农药产品。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收购了安道麦

拜耳作物科学 指

即BAYER CROPSCIENCE LP,是拜耳集团的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创新型作物科学公司,致力于植物保护、种子处理、绿色生态科技和非农业虫害治理。拜耳作物科学的产品覆盖面非常广,同时提供配套服务来支持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和非农业应用技术。MEGHMANI INDUSTIESLTD

主营农化产品,是印度的综合性农药、化工生产和销售公司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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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发行人中文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英文名称: Zhejiang XinNong Chemical Co.,Ltd.住 所: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注册资本: 9,000万元实收资本: 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7月27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8日电 话: 0571-87230010传 真: 0571-87243169互联网网址: www.xnchem.com电子邮箱: xnzqtzb@xnchem.com邮 编: 317300经营范围: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具体范围及

有效期限详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书》),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同意,新农股份于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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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831868。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三唑磷、毒死蜱、噻唑锌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

(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

公司一直致力于农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1991年,公司完成年产150吨三唑磷农药中试开发,成为国内首家成功研制三唑磷产品并实现工业化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公司一方面持续开发新的农药产品,成功研制出噻唑锌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噻唑锌是我国农药行业的创制杀菌剂,是新一代高效、低毒杀菌剂,现已取得了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埃及、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六个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毒死蜱、噻唑锌、乙基氯化物等主要产品及其技术研发项目先后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奖项,多次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201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5年,公司所申请的“年产3000吨高质量毒死蜱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国务院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5年,公司“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项目”、“磺草酮的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先后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6年,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2018年4月,公司“安全高效杀菌剂噻唑锌的创制开发与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2012年2月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2011年-2018年,公司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与全球排名前六大的农化企业中的——拜耳作物科学、巴斯夫、陶氏益农、富美实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客户遍布亚、欧、美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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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新辉投资直接持有公司72.67%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徐群辉先生、徐月星先生、泮玉燕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徐群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5%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60%的股权;徐月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7%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20%的股权;泮玉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67%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20%的股权,徐月星、泮玉燕系夫妻关系,为徐群辉之父母。关于新辉投资及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42,670.4431,418.3822,236.69 22,937.65非流动资产 27,713.6626,485.4425,497.29 24,001.98资产总计70,384.0957,903.8247,733.98 46,939.63

流动负债 41,682.9727,010.0520,371.79 21,512.70非流动负债 1,098.211,106.511,126.63 1,278.31负债合计42,781.1828,116.5621,498.42 22,791.01

所有者权益27,602.9229,787.2626,235.56 24,148.63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营业收入 26,267.6580,833.2459,935.76 53,697.51营业利润 4,681.599,059.573,813.65 4,330.86利润总额 4,681.709,283.174,384.88 4,457.95净利润 3,845.667,601.703,886.93 3,758.6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45.667,601.703,886.93 3,7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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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6.617,483.493,454.26 3,532.06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0.209,527.909,975.63 2,379.0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169.52-3,574.87-3,798.44 -4,502.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86.50-5,061.93-6,468.32 -5,058.5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4,750.41500.18-85.54 -6,805.4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8年3月31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1.021.161.09 1.07速动比率 0.820.820.82 0.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93%45.51%39.21% 41.16%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率(%)

0.11 0.110.22 0.38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88.017.00 6.33存货周转率(次/年) 7.847.697.53 6.6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18.50 11,912.766,753.09 6,590.99利息保障倍数 61.16 24.6315.35 13.67每股净资产(元) 3.073.312.92 4.0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0.43 1.061.11 0.4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3 0.06-0.01 -1.13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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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数及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14.33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和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按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07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49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市净率 2.61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42,99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万元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拟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保审批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2年 17,991.8117,991.81东行审投[2016]362号

通行审批[2017]199号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1年 11,118.008,269.00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

10241612304031450263)

仙环建[2015]19号

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1.5年 6,000.006,000.00

台椒经技变更[2017]11号(备案号:330000150624055852B2)

台环建[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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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保审批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年 6,000.006,000.00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

10241702164031457431)

-合计41,109.8138,260.81

如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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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股数及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14.33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和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按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07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49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市净率 2.61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42,99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万元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保荐费用:28,000,000元审计、验资费用:10,660,377元律师费用:3,962,264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291,901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377,358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增值税)

发行费用合计:47,291,900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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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A-F电话 0571-87230010传真 0571-87243169联系人 应小锋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电话 021-52523322传真 021-52523144保荐代表人 范国祖、袁婧项目负责人 范国祖项目协办人 靳京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惠强、张伟科、陈博、姜沛源、吴易凡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26楼负责人 吴东恒经办律师 叶菲、闵鹏电话 021-68769686传真 021-5830400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负责人 余强经办注册会计师 谢贤庆、金晓青电话 0571-88879195传真 0571-8887900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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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负责人 孙月焕经办注册评估师 张丽哲、张齐虹电话 010-65881818传真 010-65882651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 0755-88668888传真 0755-82083104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电话 0755-21899999传真 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办公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电话 021-68419171传真 021-68419668户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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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询价推介日期 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11月21日申购日期 2018年11月22日缴款日期 2018年11月26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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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明风险会依次发生。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如下: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至2014年底,我国获得农药生产资质的企业近2,000家,其中原药生产企业500多家,主要以生产仿制农药产品(外国公司在我国专利到期后的农药品种,没有产品专利的保护)为主,企业多、小、散的问题比较普遍。与此同时,国际农药行业巨头逐步进入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本公司在国内较早引入了三唑磷、毒死蜱等产品,经过公司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公司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可能会吸引潜在竞争对手进入细分市场,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业绩。

《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显示,我国农药行业“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到2020年农药原药生产企业数量减少30%,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因此,若在农药市场整合的过程中,本公司未能在规模、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占据竞争优势,未来将面临较大市场竞争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48%、78.39%、84.17%和76.53%。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物。报告期内,受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了一定波动,增加了公司运营的风险。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导致公司毛利波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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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改进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农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为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及保证食品安全,各国均陆续出台对高毒性、高残留农药的禁用、限用措施,对相应农药生产企业的经营直接产生较大的影响。

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公司毒死蜱原药、制剂类产品及三唑磷原药、制剂类产品的农药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号 防治对象

1 85%三唑磷原药 PD20040285 -2 40%三唑磷乳油 PD20040491 棉花、水稻3 30%三唑磷乳油 PD20040680 棉花、水稻4 20%三唑磷乳油 PD20040733 草地、棉花、水稻5 15%三唑磷微乳剂 PD20040559 水稻6 40%螺螨·三唑磷水乳剂 LS20110166 柑橘树7 40%辛硫?三唑磷乳油 PD20086360 水稻8 30%唑磷?毒死蜱乳油 PD20081362 水稻9 480克/升毒死蜱乳油 PD20070641 柑橘树、水稻10 40%毒死蜱乳油 PD20080291 柑橘树、棉花、苹果树、水稻11 40%毒死蜱乳油 WP20080450 卫生12 40%毒死蜱微乳剂 PD20102019 苹果树13 30%毒死蜱水乳剂 PD20085671 水稻14 5%毒死蜱颗粒剂 PD20083886 花生15 55%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83079 荔枝树、棉花16 22%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90645 荔枝树、棉花17 22%吡虫?毒死蜱乳油 PD20081374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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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号 防治对象

18 97%毒死蜱原药 PD20070002 -19 30%乙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41292 水稻20 36%氰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32654 水稻21 25%毒死蜱颗粒剂 PD20142666 花生22 40%螺虫·毒死蜱悬乳剂 LS20150215 柑橘树23 97%毒死蜱原药(江苏)PD20170426 -

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制剂和三唑磷制剂的防治对象包括:水稻、棉花、苹果树、柑橘树、荔枝树、花生、草地及卫生(白蚁防疫)等,均不包含蔬菜类别,不属于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中限用、禁用的范畴。

因此,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的毒死蜱、三唑磷制剂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原药和三唑磷原药主要销售给制剂生产商用于复配成适用多种经济作物的制剂类产品。公司境外客户多为大型农化企业,其业务范围遍布全球,可以根据其产品使用国政策复配成符合相关使用要求的制剂类产品;对境内客户来说,前述政策在报告期内已开始执行,对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原药和三唑磷原药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以上,农业部对于毒死蜱、三唑磷系列产品在蔬菜上的限制、禁止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未来有关部门出台与公司产品相关的其他农药生产、销售政策,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四)主要经营品种销售大幅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年份主要经营品种销售大幅下降的情况,但不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情形,主要为2016年度三唑磷原药销量下降63.30%,影响收入974.80万元。

三唑磷原药销售下降主要系其原料市场供应紧张,导致整体供应量不足,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2017年由于三唑磷原药原材料备货充足,三唑磷原药得以恢复正常生产销售,其销量和销售金额均已超过下跌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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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来市场再次出现类似情形或特定影响因素,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五)贸易政策变动风险

2018年1季度,美国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对进口自中国的各类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截至目前,相关征税清单中未包含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类别,未对公司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贸易争端的持续进行,不排除美国或其他国家将公司生产产品类别列入加征关税清单的情形。如发生该等情形,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中,乙基氯化物、毒死蜱原药处于同一产业链,两种产品毛利率波动具备正相关性:2016年受美国毒死蜱禁用传闻影响,毒死蜱原药和乙基氯化物毛利率同时出现大幅下降;2017年以来因市场回暖,毒死蜱原药和乙基氯化物毛利率均有较大幅度回升。

当市场紧俏时,乙基氯化物、毒死蜱原药毛利率均较快上涨;反之,两者毛利率可能同时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风险

(一)环境保护风险

农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三废”)等环境污染物。本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保证“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

自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的环保责任大大增强,加大了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提升了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的积极性和必要性。随着国家整体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未来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农药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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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提高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排除因设备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税收政策风险

(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分别为1,325.92万元、661.31万元、1,550.11万元和892.03万元。本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出口退税政策,2014年公司大部分原药、中间体出口退税率为9%,2015年部分产品上调至13%;报告期内制剂出口退税率为5%。公司与主要出口业务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产品在议价时会考虑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因素,减少其影响程度。但如果出口退税率下调,受已签署合同的约束,短期内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根据浙高企认[2014]08号文件,2014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公司2014-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率按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15%计缴。

2017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GR2017330009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公司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率按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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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24号公告的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如果未来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到期后不能顺利通过复审,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开拓的风险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开拓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和管理风险。1、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农药产品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并全部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和认

证,生产控制系统通过了多家国际一流企业的审计认证,市场前景广阔,销售情况良好。目前公司已与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300多个经销网点建立了合作关系,覆盖零售网点近10,000个。公司强大的人才队伍和精益求精的研发理念保证了公司农药产品在技术、质量、品种及市场等方面拥有竞争优势。

然而,目前及未来几年,国内外农药市场竞争会愈演愈烈,特别是国内农药企业面临着重新洗牌的可能。因此,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会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2、管理风险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迅速增长,特别是营销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经营规模、营销人员、销售网络将得到迅速扩大,对高水平研发、销售、管理、财务人才的需求大幅上升,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提高,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各类专业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并胜任工作,存在着因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而产生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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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有着重大的影响。虽然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营销渠道的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若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则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五、财务风险

(一)存货安全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891.42万元、5,561.34万元、8,923.97万元和8,401.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68%、25.01%、28.40%和19.69%。

受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存货的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本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通过ERP系统规范了存货的管理流程及核算方法,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控制原材料和库存量,并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进一步控制了产品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并未发生大额减值情形。尽管如此,由于本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农药产品对存储、生产、运输等环节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化学农药产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使农药产品的价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或产品发生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仍将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079.06万元、7,800.19万元、11,021.75万元和16,094.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5.22%、35.08%、35.08%和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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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为97.70%,账龄结构较为合理且与本公司的信用政策相符;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的农药生产、贸易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且商业信誉良好,与本公司的合作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未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情形。尽管如此,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农药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进一步加大本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787.26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2017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04%,每股收益为0.83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的风险

预计2019年底,公司募投项目均可建成投入使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厂房设备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未来该等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净利润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收入分别为16,048.90万元、16,893.86万元、24,770.80万元和8,890.8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58%、29.55%、 31.51%和35.00%。公司的境外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报价和结算,汇率波动成为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因素。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失\汇兑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汇兑损失 590.03778.78

减:汇兑收益 368.85 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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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通过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等方式以锁定汇率。但汇率波动仍会造成公司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波动较大,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稳定性。

因此,公司面临着由于汇率大幅波动而导致经营成果变化的风险。

六、经营风险

(一)管理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特点的治理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了一支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掌握相关专业技术和较好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将增加,存在着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人才不能适应公司发展新阶段带来的管理风险。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激励制度和团队工作环境而导致公司核心人员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优秀的研发技术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培养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开发队伍,并逐渐加大了对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力度。公司目前已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形成了完善的研发机制,制定了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政策。但公司仍无法完全避免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是由公司技术人员在长期研发、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已取得15项发明专利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上述技术是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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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质量风险

2014年9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渭中民三终字第00236号”《民事判决书》对邵福林等自然人与公司及第三人刘功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公司共计向邵福林等自然人赔偿118.63万元人民币。至2014年11月,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和广大民众对农药的要求越来越倾向高效、低毒、环保。公司作为专业农药生产商,具备先进生产技术和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但仍可能出现因经公司售出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农户生产受损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可能面临索偿或诉讼风险,并对公司的商业声誉、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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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XinNong Chemical Co.,Ltd.注册资本 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成立日期 1999年7月27日变更设立日期 2005年12月28日住所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邮政编码 317300联系电话 0571-87230010传真号码 0571-87243169互联网网址 www.xnchem.com电子信箱 xnzqtzb@xnchem.com

经营范围

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具体范围及有效期限详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书》),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81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新农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新农有限经东方中汇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0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4,550万元,按1:1的比例折合成股本4,55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4,550万元,工商注册号为33000010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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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新辉投资 3,185.0070.00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364.008.00

徐群辉 409.509.00蒋为民 409.509.00徐振元 45.501.00张蔚岚 45.501.00王湛钦 22.750.50童贤明 22.750.50张坚荣 22.750.50戴金贵 22.750.50

合计4,550.00100.00

(三)仙居农药厂和仙居食品罐头厂产权改制情况

仙居农药厂是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于1989年7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农药及化工中间体制造;仙居食品罐头厂原名仙居县城峰付食品厂,是1982年12月成立的集体企业,主营副食品的加工。

上述两家企业改制的基本情况如下:

1、资产评估情况(1)仙居农药厂资产评估及确认1998年12月25日,仙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仙会估(1998)33号《资产评

估报告书》,在基准日 1998年7月30日,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1,260,676.94元,负债为10,873,968.33元,净资产为386,708.61元;同日,仙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仙会估(1998)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基准日 1998年7月30日,仙居农药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83,575,842.07元、负债为116,651,538.74元、净资产为-33,075,696.67元(包含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的净资产值)。上述评估结果均未包含仙居农药厂及其椒江分厂土地使用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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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9日,仙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仙国资企[1998]23号《对仙居农药厂改制资产评估项目审查确认通知书》,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2)仙居食品罐头厂资产的评估1999年3月9日,仙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仙会估(1999)3号《资产评估报

告书》,在基准日1998年12月30日,仙居食品罐头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53,955.52元、负债为3,208,398.06元、净资产为-3,054,442.54元。该评估结果未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99年4月16日出具《关于转发<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仙政办发[1999]28号),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3)仙居农药厂及其椒江分厂、仙居食品罐头厂土地价值确定仙居县土地估价管理所于1999年1月23日出具证明(仙居县土地估价管理

所现变更为仙居县海洲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证明在2004年6月9日经其确认),仙居农药厂和仙居食品罐头厂改制时涉及的划拨土地及其价值如下:三里溪厂区土地面积56,152.2平米,价值3,479,751元;城峰区内家属食堂用地面积84.33平米,价值57,681元;城峰区内罐头厂库房和办公楼用地面积858.7平米,价值300,545元;坞大塘征用土地面积35,902平米,价值2,871,800元;上述价值共计6,709,777元。

根据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99年4月16日出具的仙政办发[1999]28号《关于转发<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浙江省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按账面值4,301,187.02元计算。

综上,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及其椒江分厂、仙居县食品罐头厂改制时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11,010,964.02元。

2、资产剥离及职工安置根据上述仙政办发[1999]28号文件,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认浙江省仙

居农药厂(含椒江分厂全部资产)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的资产为92,95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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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负债为117,647,311.74元、净资产值为-24,695,108.56元(备注:资产92,952,203.18元具体组成如下: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及椒江分厂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资产评估值83,575,842.07元+仙居县食品罐头厂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资产评估值153,955.52元+土地使用权价值总额11,010,964.02元-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对仙居县食品罐头厂其他应收款1,788,558.43元;负债117,647,311.74元组成如下: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及椒江分厂负债评估值116,651,538.74元+仙居县食品罐头厂负债评估值995,773元(已扣除其对浙江省仙居农药厂负债)),在此基础上进行如下剥离:

①仙居食品罐头厂的78名职工,自1989年5月农药厂成立之后至1998年9月的养老统筹金补缴计738,381元;

②仙居农药厂93名合同制职工(不包括仙居食品罐头厂职工)的补缴养老统筹金计358,933元;

③1986年12月前5名职工补缴养老统筹金计22,500元;④仙居农药厂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处置费807,750元。上述剥离费用共计1,927,564元。剥离上述费用后,改制净资产为

-26,622,672.56元。

3、净资产处置根据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于1999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仙居农药厂

改制方案的批复》(仙企改[1999]7号)和1999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转发<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仙政办发[1999]28号),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的改制净资产作为零资产出售给徐月星,组建成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改制后企业的运作时间从1999年1月1日开始,评估截至日至1998年底的财务不再进行清算。仙居农药厂的负资产-26,622,672.56元由改制后的新企业负责清偿,政府用以下方式予以弥补:

①改制后企业上交的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项地方税收县得部分,前10年全额返还企业,第11至15年返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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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改制后企业上交的增值税县得部分,以改制前三年(96-98年)实际上交的平均数为基数,每年递增10%。超过部份,前10年全额返还,第11至20年,返还50%;

③-2,662.267256万元负资产,县财政按照国有企业待遇,优先予以安排贴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县财政返还的各种税费及贴息仍不足以弥补负资产

的,由改制后的企业从自有资金中进行弥补;弥补后若有剩余,则转入资本公积金。

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后,承继了浙江省仙居农药厂、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经评估、剥离后的相关净资产。截至2013年6月,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弥补款项。

4、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对于改制涉及的五宗土地,公司均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1)三里溪厂区宗地根据仙居县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解决原浙江省仙居农

药厂改制遗留问题的批复》(仙政发(2004)129号):“位于三里溪的原浙江省仙居农药厂的土地价值总额为3,479,751元,在企业改制时已计入企业总资产。同意在产权转户中的土地出让金,按当时土地价值总额3,479,751元的12%缴纳417,570元,土地性质由国有划拨转为出让。”

2004年9月,新农化工与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417,570元的价格受让仙居县杨府三里溪56,15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同月,新农化工缴纳完毕全部土地出让金,并于2004年10月取得仙居国用2004字第00010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城峰区内家属食堂和城峰区内罐头厂宗地仙政办发[1999]28号文件规定,允许城关城北西路21号的库房、办公楼,

视改制后企业的实际需要改变其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等项目的开发,并免缴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费、过户费及其它属地方收的一切费用。此外,根据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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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仙居县人民政府[2014]2号专题会议纪要:将原新农化工土地证号为仙国用(2000)字第107号土地,面积为1,036. 2平方米,土地性质由工业划拨转为商业出让;土地证号为仙国用(2000)字 第105号,土地证号为仙国用(2000)字第106号,合计面积为106. 8平方米,土地性质由工业划拨转为住宅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按照改制政策(仙政办发[1999]28号)精神予以办理,出让时间按2000 年12月31日起计算,由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按现状予以直接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取得1,036. 2平方米商服用地(仙居国用(2014)第000883号)土地使用权、117.4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仙居国用(2014)第000884号,84平米;仙居国用(2014)第000885号,33.48平米)土地使用权。

(3)坞大塘宗地2001年6月,新农化工与仙居县土地管理局签署仙国土(宗)台补2001第

058-0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仙居县城关西门村光明路南北共计24,825.40平方米宗地(分别为19,815平方米、5,010.40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为仙居国用2001字第26-969、26-971号)。根据仙政办发[1999]28号文件,允许城关光明山职工宿舍用地,视改制后企业的实际需要改变其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等项目的开发,并免缴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费、过户费及其它属地方收的一切费用,故公司取得上述宗地未支付土地出让金。

2006年10月,公司与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794,032.60元的价格受让仙居县安洲街道西门村光明路以南6,953平方米宗地。同月,公司缴纳完毕全部出让金,并于2006年11月取得仙居国用(2006)第00024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4)椒江分厂宗地1996年10月,浙江省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与台州市土地管理局椒江分局签

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60.6万元的价格受让台州椒江区岩头53,333.36平方米宗地。1997年1月浙江省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缴纳完毕全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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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并于1997年4月取得椒国用1997字第0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5、职工安置1998年12月23日,浙江省仙居农药厂职工代表大会一届六次会议通过了

《仙居农药厂改制方案》。根据改制方案,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的职工安置方案如下:

①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的78名职工,自1989年5月浙江省仙居农药厂成立之后至1998年9月的养老统筹金补缴计738,381元;

②浙江省仙居农药厂93名合同制职工(不包括仙居县食品罐头厂职工)的补缴养老统筹金计358,933元;

③1986年12月前5名职工补缴养老统筹金计22,500元;④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处置费计807,750元。1999年4月16日,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了《关于转发<仙居县企业

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仙政办发[1999]28号),确认了上述安置费用,并同意从改制资产剥离,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单独列帐,单独开支。

新农股份成立后,分次对上述养老统筹金和职工安置费进行了支付。截至2014年7月31日,尚未支付的养老统筹金和职工安置费本息合计人民币402,922.12元。根据2014年8月6日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9号专题会议纪要,对截至2014年7月31日原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部分员工未发放的养老统筹金和职工安置费本息合计人民币402,922.12元,由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款项支付至国资局指定账户,并提供具体职工名单及待发放金额。待条件具备时,由县国资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2014年8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额支付给仙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6、金融债务处置根据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于1999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仙居农药厂

改制方案的批复》(仙企改[1999]7号)和1999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转发<仙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仙政办发[199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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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的负债由改制后的新企业负责清偿。

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改制时的债务为11,764.731174万元,主要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的贷款。2014年1月20日和2014年1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分别出具《说明》,确认上述改制债务本息已由改制后的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偿付完毕,不存在任何争议和法律纠纷。

7、仙居县人民政府对新农股份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2014年9月,仙居县人民政府召集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仙居县经济和信

息化局、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地方税务局、仙居县国家税务局、仙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及本公司共同讨论研究本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并于2014年9月23日出具《关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仙政发[2014]111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的浙江省仙居农药厂和仙居县食品罐头厂改制时的资产评估及确认、净资产剥离、净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处置、职工安置、金融债务处置等均已按照浙江省及当地政府关于改制的政策要求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评估及确认、审批等程序,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确认,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职工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依法得到保护,改制过程合法有效;新农化工历史沿革清楚,产权清晰。”

8、台州市人民政府对新农股份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2017年12月29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要求

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改制过程予以确认的请示》(台政[2017]75号)(以下简称《请示》),《请示》中明确“浙江省仙居农药厂、仙居县食品罐头厂改制过程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改制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处置等问题均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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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新农股份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2018年2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8]10号),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改制过程予以确认的请示》(台政[2017]75号)予以确认。

(四)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发行人主要发起人为新辉投资,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2、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设立前后,新辉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均为股权投资,具体体现为持有本公司70%的股权。发行人设立前后,新辉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设立时,延续了新农有限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资产主要包括与化学农药及中间体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

发行人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化学农药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没有本质变化,改制后发行人增加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风险控制体系。具体的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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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主要发起人新辉投资与公司为投资关系,除新辉投资实际控制人徐群辉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外,新辉投资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新农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新农有限的资产、负债全部由发行人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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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7,公司前身新隆有限设立,注册资

本1

000万元

2005.12,新农有限整体变更,注册资本

4,550万元

2012.12,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

股本,注册资本

6,000万元

2005年8月,徐月星转让510万股予新辉投资,泮玉燕转让190万股予新辉投资,徐群辉转让90万股予蒋为民、80万股予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10万股予徐振元、10万股予张蔚岚、5万股予童贤明、5万股予王湛钦、5万股予张坚荣、5万股予戴金贵;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万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950万股

2007年3月,蒋为民转让91万股予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7.4,蒋为民转让159.25万股予应小锋、136.5万股予张碧群、转让22.75万股予朱国念,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转让364万股予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张蔚岚转让45.5万股予张松;2008年3月,童贤明转让17.75万股予应小锋;2011年1月,张松转让45.5万股予徐群辉;2011年11月,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364万股予新辉投资;2011年12月,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91万股予徐群辉;2012.10,朱国念转让22.75万股予徐群辉,童贤明转让5万股予应小锋;2012年12月,徐群辉转让136.5万股予仙聚投资,新辉投资转让91万股予

,仙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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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未分配利润

转增股本,注册资本

9,000万

2014年9月15日,公司股东徐群辉与蔡昕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0.5%的股权30万股以60.9万元转让予蔡昕霓;2015 年 3 月,公司股东徐群辉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吴建庆转让公司股票 135万股,转让价格为1元/股;2015 年 5 月,公司股东新辉投资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农股份流通股 200 万 股。其中,公司董事徐月星受让 1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7%;自然人泮玉燕受让100万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7%,转让价格为2.5元/股。同时,公司股东张碧群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泮玉燕转让公司股票 180 万 股,转让价格为2.5元/股。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3,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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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9年7月新隆有限设立

1999年7月27日,新隆有限在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月星,注册号3310241001741,住所为浙江省仙居县城东三里溪,经营范围三唑磷、毒死蜱、稻葳农药、化工产品制造(凭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新隆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性质

资金/资产来

源徐月星 510.00 货币 510.0051.00

自然人

自筹资金,包括家庭收入、借款

徐群辉 300.00 货币 300.0030.00

自然人

自筹资金,包括家庭收入、借款

泮玉燕 190.00 货币 190.0019.00

自然人

自筹资金,包括家庭收入、借款合计1,000.00--1,000.00100.00-- -

1999年7月21日,仙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仙会验(1999)18号《验资报告》,对截至1999年7月21日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1999年9月1日,新隆有限更名为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三)2005年8月股权转让

经2005年8月新农有限股东会决议,2005年8月23日,徐月星、泮玉燕与新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新农有限全部股权转让予新辉投资;徐群辉与蒋为民等7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新农有限300万元股权中的90万元转让予蒋为民、10万元转让予徐振元、10万元转让予张蔚岚、5万元转让予童贤明、5万元转让予王湛钦、5万元转让予张坚荣、5万元转让予戴金贵;2005年8月26日,徐群辉与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新农有限80万元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股1元。转让价格以公司股份原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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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05年8月29日,新农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后,新农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比例

(%)

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700.00700.0070.00法人股 自有资金

徐群辉 90.0090.009.00自然人股 -蒋为民 90.0090.009.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

公司

80.0080.008.00法人股 自有资金徐振元 10.0010.001.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张蔚岚 10.0010.001.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童贤明 5.005.00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王湛钦 5.005.00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张坚荣 5.005.00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戴金贵 5.005.00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四)2005年12月,新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5年9月28日,东方中汇事务所出具东方中汇会审[2005]1893号《审计报告》,截至变更基准日2005年8月31日,新农有限净资产4,550万元。

2005年9月29日,股东新辉投资、徐群辉、蒋为民、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徐振元、张蔚岚、童贤明、王湛钦、张坚荣、戴金贵签订了《整体变更设立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新农有限整体变更为新农股份,以经东方中汇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05年8月31日新农有限净资产4,550万元为基础,按1:1比例折合为4,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05年10月8日,东方中汇事务所东方中汇会验[2005]1905号《验资报告》确认:新农股份(筹)已于2005年9月30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折股方案,将新农有限截至200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550万元按1:1折合股本4,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05年1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浙政股[2005]81号《关于同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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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设立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8日,新农股份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550万元,注册号3300001011712。

新农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股东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资金/资产来源

新辉投资 3,185.0070.00法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

徐群辉 409.509.00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蒋为民 409.509.00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

公司

364.008.00法人股新农有限净资产

徐振元 45.501.0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张蔚岚 45.501.0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童贤明 22.750.5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王湛钦 22.750.5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张坚荣 22.750.5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戴金贵 22.750.50 自然人股 新农有限净资产

合计4,550.00100.00---

(五)2007年3~4月股权转让

2007年3、4月,公司股东蒋为民与应小锋、张碧群、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朱国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5%的股权159.25万股转让予应小锋,3%的股权136.5万股转让予张碧群,2%的股权91万股转让予上海嘉度化工有限公司,0.5%的股权22.75万股转让予朱国念,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7年4月,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与天堂硅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364万股以8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天堂硅谷(2006年5月,天堂硅谷收购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时,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母子公司之间的持股调整行为),转让价格由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协商确定。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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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185.0070.00法人股 -

徐群辉 409.509.00自然人股 -天堂硅谷 364.008.00法人股 自有资金

应小锋 159.253.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上海嘉度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91.002.00法人股 自有资金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张蔚岚 45.501.00自然人股 -童贤明 22.75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朱国念 22.75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

合计4,550.00100.00---

(六)2007年12月股权转让

2007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张蔚岚与张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45.5万股转让予张松,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185.0070.00法人股 -

徐群辉 409.509.00自然人股 -天堂硅谷 364.008.00法人股 -

应小锋 159.253.50自然人股 -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上海嘉度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91.002.00法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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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

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

张松 45.501.00自然人股 -童贤明 22.750.50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朱国念 22.750.50自然人股 -

合计4,550.00100.00---

注:收到反馈意见后,因公司无法与张松取得联系,故未能确认其该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

(七)2008年3月股权转让

2008年3月17日,公司股东童贤明与应小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39%的股权17.75万股转让予应小锋,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185.0070.00法人股 -

徐群辉 409.509.00自然人股 -天堂硅谷 364.008.00法人股 -

应小锋 177.003.89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91.002.00法人股 -

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

张松 45.5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朱国念 22.750.50自然人股 -童贤明 5.000.11自然人股 -

合计4,5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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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1年1月股权转让

2011年1月28日,公司股东张松与徐群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45.5万股转让予徐群辉,转让价格为2.3元/股。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185.0070.00法人股 -

徐群辉 455.0010.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天堂硅谷 364.008.00法人股 -

应小锋 177.003.89自然人股 -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上海嘉度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

91.002.00法人股 -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朱国念 22.750.50自然人股 -童贤明 5.000.11自然人股 -

合计4,550.00100.00---

(九)2011年11~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21日,公司股东天堂硅谷与新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8%的股权364万股以805.3276万元转让予新辉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2.21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1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徐群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2%的股权91万股以238.9286万元转让予徐群辉。转让价格为每股2.63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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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549.0078.00法人股 自有资金

徐群辉 546.0012.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应小锋 177.003.89自然人股 -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朱国念 22.750.50自然人股 -童贤明 5.000.11自然人股 -

合计4,550.00100.00---

(十)2012年10月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8日,公司股东朱国念与徐群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0.5%的股权22.75万股以44.3625万元转让予徐群辉;同日,公司股东童贤明与应小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0.11%的股权5万股以9.75万元转让予应小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1.95元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3,549.0078.00法人股

徐群辉 568.7512.5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应小锋 182.004.0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张碧群 136.503.00自然人股 -徐振元 45.5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22.750.50自然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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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

张坚荣 22.75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22.750.50自然人股 -

合计4,550.00100.00---

(十一)2012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2年12月4日,公司股东徐群辉与仙聚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3%的股权136.5万股以266.175万元转让予仙聚投资。同日,公司股东新辉投资与仙聚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2%的股权91万股以177.45万元转让予仙聚投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1.95元确定。仙聚投资是由公司管理人员王湛钦、张坚荣、戴金贵出资设立,本次股权转让系对三位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2年12月25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原总股本4,550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万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950万股,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

2012年12月25日,中汇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2]284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上述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宜予以审验。

2012年12月26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676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股权性质本次增资资金/资产来源新辉投资 4,560.00 76.00法人股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徐群辉 570.00 9.5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仙聚投资 300.00 5.00法人股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应小锋 240.00 4.0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张碧群 180.00 3.0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徐振元 60.00 1.0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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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股权性质本次增资资金/资产来源

王湛钦 30.00 0.5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张坚荣 30.00 0.5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戴金贵 30.00 0.50自然人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合计6,000.00 100.00---

(十二)2014年9月股权转让

2014年9月15日,公司股东徐群辉与蔡昕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0.5%的股权30万股以60.9万元转让予蔡昕霓。转让价格以公司净资产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受让方以自有资金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4,560.0076.00法人股 -

徐群辉 540.009.00自然人股 -仙聚投资 300.005.00法人股 -

应小锋 240.004.00自然人股 -张碧群 180.003.00自然人股 -徐振元 60.0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30.00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30.00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30.000.50自然人股 -蔡昕霓 30.000.50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

合计6,000.00100.00---

(十三)2015年1月股转系统挂牌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同意,新农股份于2015年1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831868。

(十四)2015年3月-5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公司股东徐群辉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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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向吴建庆转让公司股票1,350,000股,转让价格为1元/股。徐群辉与吴建庆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价格为1元/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5 年 5 月,公司股东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农股份流通股 2,000,000 股。其中,公司董事徐月星受让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7%;自然人泮玉燕受让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7%,转让价格为2.5元/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股东张碧群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泮玉燕转让公司股票 1,800,000 股,转让价格为2.5元/股。本次转让价格为2.5元/股,由双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资金来源新辉投资 4,360.0072.67法人股 -

徐群辉 405.006.75自然人股 -仙聚投资 300.005.00法人股 -

泮玉燕 280.004.67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应小锋 240.004.00自然人股 -吴建庆 135.002.25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徐月星 100.001.67自然人股 自有资金徐振元 60.001.00自然人股 -王湛钦 30.000.50自然人股 -张坚荣 30.000.50自然人股 -戴金贵 30.000.50自然人股 -蔡昕霓 30.000.50自然人股 -

合计6,000.00100.00---

(十五)2016年5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议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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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派送红股30,000,000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本增加至90,000,000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本次增资资金/资产来源

新辉投资 6,540.00 72.67法人股 未分配利润

徐群辉 607.50 6.75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仙聚投资 450.00 5.00法人股 未分配利润

泮玉燕 420.00 4.67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应小锋 360.00 4.0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吴建庆 202.50 2.25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徐月星 150.00 1.67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徐振元 90.00 1.0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王湛钦 45.00 0.5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张坚荣 45.00 0.5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戴金贵 45.00 0.5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蔡昕霓 45.00 0.50自然人股 未分配利润

合计9,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不存在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信托产品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出资设立及历次增资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出资设立及历次增资均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历次新进股东的详细情况及其近五年从业经历(自然人股东)如下:

(1)历次新进法人股东情况公司法人股东新辉投资、仙聚投资情况详见本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2005年8月成为公司股东时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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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5年8月23日注册资本 2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工艺美术品制造;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制品批发、零售(以上需前置许可证项目除外)。

股权结构

张坚荣持股20%、王湛钦持股20%、戴金贵持股20%、童贤明持股20%、吴建庆持股20%

注:已于2015年3月18日注销。

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3月成为公司股东时的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02年4月29日注册资本 50万元法定代表人 李明东经营范围

精细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李明东持股60%、焦德康持股40%

天堂硅谷2007年4月成为公司股东时的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 15,680万元法定代表人 袁维钢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股权结构

王林江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3.19%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 3.19%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 3.19%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800万元,持股比例: 5.1%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800万元,持股比例: 5.1%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 6.38%民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 6.38%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 6.38%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 6.38%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 6.38%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0万元,持股比例: 12.76%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5580万元,持股比例: 35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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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次新进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 姓名 入股时间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1 蒋为民 2005.8 2000年至2005年,浙江宇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 徐振元 2005.8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3 张蔚岚 2005.8 2000年至2005年,自由职业

4 童贤明 2005.8

2000年至2002年,杭州市植保站防治科科长;2003年至2005年新农有限副总经理,分管营销工作

5 王湛钦 2005.8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6 张坚荣 2005.8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7 戴金贵 2005.8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8 应小锋 2007.3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9 张碧群 2007.3

2002年至2005年,英国邓迪大学研究生在读;2006年至2007年,新农有限外贸业务经理10 朱国念 2007.3 2002年至2007年,浙江大学农学院教师11 张松 2007.12 -

12 蔡昕霓 2014.9

2009年至2011年,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在读;2012年至2014年历任中投国际投资服务中心研究员、上海海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助理、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经理;2015年任上海捷选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13 吴建庆 2015.3 2010年至2015年,自由职业

14 徐月星 2015.5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15 泮玉燕 2015.5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注: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张松于2014年9月5日确认其持有及转让公司股权事项交易真实,不存在代持及委托持股情形,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收到反馈意见后,因公司无法与张松取得联系,故未能确认其2002年至2007年期间的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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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年1月2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仙居人民政府收储公司相关住宅用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位于仙居县光明山南麓30,607平米住宅用地由政府回收,回收储备价格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035号评估报告为基础,定价4,875元/平米,金额合计14,920.9125万元。

以上地块由评估机构于2013年12月完成现场勘查并于2014年1月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方法为市场法,选用的参考地块数据来自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成交信息,结合时间修正因素、交易情况修正因素、区域修正因素等变量,标的地块评估价值确定为4,875元/平方米,评估结果公允。

2014年1月22日,公司与仙居县基础设施投资中心签署《国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全额收到收储款项,上述收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进行了4次验资,历次验资及复核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验资事由 验资机构 验资文号

1 1999.7

公司前身新农有限设立,三名自然人股东出资1,000万元

仙居会计师事务所

仙会验(1999)18号

2 2005.12 新农有限整体变更为新农股份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方中汇会验[2005]1905号

3 2012.10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万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950万股

中汇事务所

中汇会验[2012]2847号

4 2016.5

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3,000万股

中汇事务所

中汇会验[2016]3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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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外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外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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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作情况

部 门 职能证券投资部

负责公司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合成研发部

搜集、分析合成产品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科技动态、市场需求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公司产品合成研发规划;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评审工作;制定小试研发和中试生产方案和计划;制定分析技术开发方案,开展分析技术开发;开发并维护对外合作渠道;指导实验室建设及运行。

总工办

组织开展新产品研发项目及技术改进项目的立项评审与项目验收评估;组织开展对外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引进、实施跟进及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公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评审、竣工验收及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及创新平台的日常管理。

剂型研发部

开展产品配方探索、配方研发和产品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研发成果中试方案;开展原辅料、操作方法工艺改进及验证,编制制剂新产品技术规程;组建小试、中试试验室,维护和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原材料及样品;为销售和生产提供技术支持;配合产品专利申请。

计划管理部

审核、确定各工厂年度产品标准产能表;组织做好要货计划的平衡、协调工作,编制并下达要货计划;跟踪要货计划及销售订单的生产执行情况;分析各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并出具考核意见;组织制定库存储备定额标准并监控执行;评估新产品上市产能;开展产能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见。

QEHS管理部

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害物质减免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生产管理部

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负责本车间产品质量的自检及过程控制以及生产车间员工质量知识培训;负责监督本车间各工序的工艺执行情况;负责本车间劳动纪律的管理,员工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生产质量控制和生产成本控制管理。

市场部

负责情报、信息搜集与管理;专项市场研究;市场规划;品牌规划;品牌推广;品牌运营与维护;促销、广宣活动策划及预算使用、核销管理。

作物市场部

负责作物市场研究和作物市场规划;作物产品线规划;竞品调研;产品策划与管理;新产品开发立项;制剂营销市场活动费用管理;作物产品应用技术推广;制剂团队应用技术培训和咨询。

产品开发部

负责市场研究;开发规划;配方筛选与验证;应用技术开发;基地、网点建设与管理;合作开发管理;登记资料生成与三证获取;三证维护与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知识产权风险控制;知识产权维护与运用;应用技术培训、咨询。

制剂销售部

负责销售计划制定与落实、销售订单跟进、销售分析、推广活动计划与实施、回款管理、技术支持与服务、渠道客户开发、客户分级分类及评价管理、客户咨询及投诉处理、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活动费用管理、市场信息搜集与分析。

工业品营销部

收集、研究和分析客户需求、竞争对手、行业趋势;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规划;筛选并开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的客户;组织业务评估和项目立项,跟进协调项目,跟进客户产品需求情况,开展销售预测,制定销售目标和计划;落实销售计划;追踪超期帐款,及时回笼资金。

行政管理部

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系统运维、信息安全管理、法律风险控制、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维权、公共关系建立与维护、企业文宣、危机公关、会议管理、商务接待、办公环境管理、车辆管理、物业事务管理、办公资产管理、前台事务、公文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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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职能采购部

了解并分析国内、国际供应市场行情;制定公司整体采购策略;供应商开发及评价;采购价格管理;采购下单;跟进供应商交货进度、质量,协调处理异常情况,依据合同条款办理退货、补货、更换、索赔等有关事宜;采购结算;汇总、分析采购数据,提出优化建议并推动落实。

财务总部

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价格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及运行,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成本分析、资金分析、投资分析等经营与财务分析,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公司财务资源和财务状况的最优化。

人力资源部

组织设计与管理;组织效能评估;招聘管理;试用期管理;调配管理;培训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员工绩效管理;薪酬激励管理;人力成本控制;干部规划;干部获取与任用;文化建立与宣贯;劳动关系管理;人事基础服务。

战略发展部

负责战略研究、规划、运营和评估工作;组织制订公司流程、制度、标准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实施计划;推动体系设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制度、流程、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与评价;推动、指导公司内部管理提升项目的开展。

审计部

负责公司审计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公司领导指示或审计委员会委托开展财务审计、经营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曾)拥有控股子公司4家,分别为新农进出口、江苏新农、新农销售、新农研究(已注销);参股公司2家,分别为仙居农商行、南大环保;分公司1家,为台州新农。具体情况如下:

(一)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793351619J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 仙居县杨府三里溪法定代表人 张坚荣注册资本 500万元实收资本 5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成立日期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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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632.36632.37净资产(万元) 632.36632.37净利润(万元)-0.010.32

注:以上数据经中汇事务所审计。

(二)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3669609213P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江苏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95%,新农进出口持股5%

经营范围

二乙氧基硫代磷酰氯、毒死蜱、三氯吡啶酚钠生产;副产品:硫氢化钠溶液、盐酸、硫磺生产。噻唑锌、纺织品浆料(离子浆料)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主营业务 化学农药原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成立日期 2007年11月26日

江苏新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18,176.1117,547.11净资产(万元) 12,189.0011,310.31净利润(万元) 878.691,494.04

注:以上数据经中汇事务所审计。

(三)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W9XKXK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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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1室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 农药批发、零售(不带储存经营)。主营业务 农药批发、零售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3日

新农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3,473.242,957.50净资产(万元) 1,828.891,605.53净利润(万元) 223,37605.75

注:以上数据经中汇事务所审计;新农销售自2017年1月起正式投入运营。

(四)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注册号 331024000035736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法定代表人 戴金贵注册资本 500万元实收资本 5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80%,新农进出口持股20%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成立日期 2013年9月26日

根据2014年11月27日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通过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并于2015年2月26日完成注销登记。

(五)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仙居农商行5.06%的股权,仙居农商行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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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1480832965W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 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穿城中路21号法定代表人 潘宏强注册资本 29,970.1937万元实收资本 29,970.1937万元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成立时间 1995年3月20日

2018年1月10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改制为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仙居农商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1,457,333.711,406,908.42净资产(万元) 104,861.2695,663.51净利润(万元) 8,691.1417,704.7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南大环保1.99%的股权,南大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736084809C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法定代表人 王永平注册资本 6,850万元实收资本 6,850万元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营运;环境评价、规划、分析检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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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环保技术、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成立时间 2002年4月27日

南大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28,622.8029,441.40净资产(万元) 10,429.0911,478.14净利润(万元) -1,049.05149.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

公司名称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成立时间 1999年12月28日负责人 徐群辉注册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55号经营范围

苯肼(凭有效许可证经营);N-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1,3环己二酮、铵盐、硫酸钠(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

台州新农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辉投资 3,185.0070.002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364.008.003 徐群辉 409.509.004 蒋为民 409.509.005 徐振元 45.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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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张蔚岚 45.501.007 王湛钦 22.750.508 童贤明 22.750.509 张坚荣 22.750.5010 戴金贵 22.750.50

合计4,550.00100.00

2、自然人发起人基本情况公司设立时,共有8名自然人发起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境外

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住所1 徐群辉 中国 否 33262419710826****

浙江省仙居县城关镇城北西路19-5号

2 蒋为民 中国 否 33262419711214****

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东山头村

3 徐振元 中国 否 33010319380628****

杭州市西湖区花园新村北8幢1单元301室4 张蔚岚 中国 否 33042219720714****杭州市文一路94号

5 王湛钦 中国 否 62010319741124****

浙江省仙居县城关镇城北西路17号

6 童贤明 中国 否 33010464090****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一百七十二号

7 张坚荣 中国 否 33262419711101****

浙江省仙居县城关镇柏树巷10号

8 戴金贵 中国 否 33262419671214****

浙江省仙居县城关镇城北西路19-4-101室

3、法人发起人基本情况公司设立时,共有2名法人发起人,分别为新辉投资、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新辉投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八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102400002064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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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仙居县安洲街道城北西路21号法定代表人 梁正注册资本 200万元实收资本 200万元股权结构 天堂硅谷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制造;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制品批发、零售主营业务 -成立时间 2005年8月23日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成立后未实际开展业务,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新农有限8%的股权。2007年4月,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与天堂硅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转让予天堂硅谷,详见本节“三 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五)2007年3~4月股权转让”。

2015年3月18日,经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控股股东新辉投资

公司名称 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5年8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766406036注册资本 2,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徐月星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3单元910室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新辉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徐群辉 1,200.0060.002 徐月星 400.0020.003 泮玉燕 40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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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2,000.00100.00

注:徐月星与泮玉燕系夫妻关系;徐月星、泮玉燕系徐群辉的父母。

新辉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80,885.6668,282.02净资产(万元) 41,344.1439,204.00净利润(万元) 3,788.347,158.24

注:以上数据经华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仙聚投资

公司名称 杭州仙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2年12月4日注册资本 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05672864X1实收资本 5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张坚荣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城区钱江苑1幢4单元274室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仙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张坚荣 170.0034.002 王湛钦 170.0034.003 戴金贵 160.0032.00

合计500.00100.00

仙聚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3-31/2018年1-3月 2017-12-31/2017年总资产(万元) 1,005.581,005.39净资产(万元) 1,005.581,005.39净利润(万元) 0.19202.1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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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5%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60%的股权;徐月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7%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20%的股权;泮玉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67%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20%的股权,三人通过新辉投资控制公司72.67%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徐群辉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71082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分厂厂长。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农有限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月星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481011****,公司董事。1948年10月出生,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仙居县食品公司、仙居食品罐头厂、仙居农药厂工作,历任业务员、厂长、党委书记。1999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农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8月至今任新辉投资董事长;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泮玉燕女士,身份证号:33262419490515****。公司董事。1949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仙居食品罐头厂、仙居农药厂工作,历任仙居食品罐头厂副厂长,仙居农药厂副厂长。现任新辉投资董事、江苏新农监事、公司董事。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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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普通股不低于3,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项目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新辉投资 6,540.0072.676,540.00 54.50

徐群辉 607.506.75607.50 5.06仙聚投资 450.005.00450.00 3.75

泮玉燕 420.004.67420.00 3.50应小锋 360.004.00360.00 3.00吴建庆 202.502.25202.50 1.69徐月星 150.001.67150.00 1.25徐振元 90.001.0090.00 0.75王湛钦 45.000.5045.00 0.38张坚荣 45.000.5045.00 0.38戴金贵 45.000.5045.00 0.38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蔡昕霓 45.000.5045.00 0.38拟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0025.00

合计9,0009,000.0012,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 新辉投资 6,540.0072.67法人股2 徐群辉 607.506.75自然人股3 仙聚投资 450.005.00法人股4 泮玉燕 420.004.67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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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5 应小锋 360.004.00自然人股6 吴建庆 202.502.25自然人股7 徐月星 150.001.67自然人股8 徐振元 90.001.00自然人股9 王湛钦 45.000.50自然人股10 张坚荣 45.000.50自然人股11 戴金贵 45.000.50自然人股12 蔡昕霓 45.000.50自然人股

合计9,000.00100.00

注:王湛钦、张坚荣、戴金贵、蔡昕霓等4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相同,此处一并列示。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职务

1 徐群辉 607.506.75董事长、总经理2 泮玉燕 420.004.67董事3 应小锋 360.004.00董事会秘书4 吴建庆 202.502.25-5 徐月星 150.001.67董事6 徐振元 90.001.00董事7 王湛钦 45.000.50董事、副总经理8 张坚荣 45.000.50董事、副总经理9 戴金贵 45.000.50监事会主席10 蔡昕霓 45.000.50-

合计2,010.0022.33

(四)公司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外资股及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或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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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徐群辉持有新辉投资60%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6.75%的股权;徐月星持有新辉投资20%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1.67%的股权;泮玉燕持有新辉投资20%的股权,同时持有公司4.67%的股权,徐月星与泮玉燕系夫妻关系、与徐群辉系父子关系。吴建庆持有公司2.25%的股权,徐群辉与吴建庆系夫妻关系。

王湛钦、张坚荣、戴金贵分别持有仙聚投资34%、34%、32%的股权,同时三人各自持有公司0.5%的股权。

除以上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七)公司股权结构中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及持股职工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新辉投资、仙聚投资2名法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新辉投资

股东 持股比例(%) 发行人任职徐群辉 60.00董事长、总经理徐月星 20.00董事泮玉燕 20.00董事

新辉投资3名自然人股东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月星、泮玉燕为徐群辉之父母,新辉投资系发行人发起人股东、控股股东,不属于员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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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仙聚投资

股东 持股比例(%) 发行人任职王湛钦 34.00董事、副总经理张坚荣 34.00董事、副总经理戴金贵 32.00监事会主席

仙聚投资系公司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属于员工持股平台。2012年12月,公司股东徐群辉、新辉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2%的股权转让给仙聚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股权受让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2011年11月股东天堂硅谷和2011年12月股东上海嘉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时的平均价格及2012年度公司价值增值之和作为整体权益估值。杭州仙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5%公司股权的价格为4,436,250.00元,根据上述估值方法5%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7,321,281.00 元,据此确认损益及资本公积2,885,031.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10名自然人股东,其中8名在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徐群辉 6.75董事长、总经理泮玉燕 4.67董事应小锋 4.00董事会秘书徐月星 1.67董事徐振元 1.00董事王湛钦 0.50董事、副总经理张坚荣 0.50董事、副总经理戴金贵 0.50监事会主席

注:公司原股东童贤明在2005年8月持有公司股份时在公司任职营销副总;公司原股东张碧群在2007年3月持有公司股份时在公司任职外贸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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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有过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数量分别为993人、947人,1,043人和1,099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况,不存在因劳务派遣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类别 2018年3月末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生产人员 724671598 638技术人员 10710688 93销售人员 10110789 97行政管理人员 139131139 142

财务人员 282833 23

合计1,0991,043947 993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年龄区间 2018年3月末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硕士及以上 192316 19

本科 154157150 145专科 172165155 169专科以下 754698626 660

合计1,0991,043947 993

(三)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2018年3月末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30岁及以下 263277256 332

31-40岁 350335319 29841-50岁 340307265 27551岁及以上 146124107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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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2018年3月末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合计1,0991,043947 993

(四)职工薪酬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8.3.31/

2018年1-3月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员工人数

(人)

1,099 1,043947993职工薪酬 2,262.24 9,063.56 7,726.51 7,160.32

营业收入 26,267.65 80,833.2459,935.7653,697.51扣非净利润 3,696.61 7,483.493,454.26 3,532.06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与公司业务发展同步提升,与业绩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1、公司的薪酬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

度》。根据该制度相关规定,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附加薪酬、福利薪酬四部分组成,根据职位职责及等级划分制定了不同的薪酬等级。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薪酬市场变化趋势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对公司整体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员工个人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进行个别调整,将工资调整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公司总经理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订薪酬计划调整方案,并在每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经充分讨论后最终确定薪酬方案。

2、公司员工工资水平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员工的薪酬情况如下:

1)杭州地区

单位:万元序号 分类 按层级区分

2017年度薪酬

范围

2016年度薪酬

范围

2015年度薪酬

范围总经理级 33.26-51.9633.23-51.9332.02-42.02

行政管理

总监级 27.16-42.1627.13-42.1326.82-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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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分类 按层级区分

2017年度薪酬

范围

2016年度薪酬

范围

2015年度薪酬

范围部长级 17.66-26.7616.33-22.8315.52-17.52经理级 12.18-17.5812.15-17.5511.52-15.22专员级 5.52-7.025.49-6.995.32-6.82总监级 27.16-42.1627.13-42.1326.82-41.82部长级 17.66-26.7617.63-26.7317.32-26.42经理级 12.18-17.5810.05-16.659.72-15.72

销售人员

专员级 5.52-11.825.39-11.794.32-9.72总监级 42.76-66.8629.93-42.7326.02-29.62经理级 17.18-26.2817.15-26.2511.72-26.12工程师 9.18-12.189.15-12.159.02-12.02

技术人员

研发专员 6.32-8.026.29-7.995.42-7.52

总监级 27.16-42.1627.13-42.1326.82-41.82部长级 22.16-34.0622.13-34.0316.02-28.22经理级 12.18-17.5812.15-17.5512.02-17.42

财务人员

专员级 7.62-10.127.59-10.095.42-6.32

2)江苏地区

单位:万元序号 分类 按层级区分

2017年度薪酬

范围

2016年度薪酬

范围

2015年度薪酬

范围部长级 11.1-14.19.87-12.879.82-12.82

行政管理

专员级 6.3-9.35.36-8.365.16-8.16部长级 11.1-15.110.87-13.8710.82-13.82车间主任 10.7-13.79.48-12.489.44-12.44

生产人员

其他生产员工 6.3-10.35.26-9.265.1-9.1

工程师 9.7-11.79.48-10.489.44-10.44技术员 8.3-10.37.36-9.367.16-9.16

技术人员

研发专员 7.3-9.36.36-8.366.16-8.16

部长级 11.1-14.19.87-12.879.82-12.82

财务人员

专员级 6.3-8.35.36-8.365.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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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州地区(椒江)

单位:万元序号 分类 按层级区分

2017年度薪酬

范围

2016年度薪酬

范围

2015年度薪酬

范围部长级 10.43-18.7310.43-13.939.19-13.39经理级 7.09-8.097.39-7.696.351 行政管理

专员级 4.73-7.034.73-6.534.41-6.41部长级 10.33-11.3310.43-11.239.79-10.89车间主任 10.99-11.3911.39-11.999.65-10.652 生产人员

其他生产人员 6.53-9.235.93-8.735.31-7.31

工程师 11.86-13.6610.36-11.669.35-11.15技术员 6.53-7.136.43-7.134.61-5.113 技术人员

研发专员 5.23-6.135.13-5.336.41-7.01

部长级 7.66-9.667.66-9.566.75-7.554 财务人员

专员级 5.33-5.935.23-5.734.51-4.91

4)台州地区(仙居)

单位:万元序号 分类 按层级区分

2017年度薪酬

范围

2016年度薪酬

范围

2015年度薪酬

范围部长级 9.41-12.318.59-11.898.17-11.77经理级 7.09-8.696.49-7.995.7-7.8

行政管理

专员级 4.94-7.044.18-6.384.11-5.91部长级 10.61-13.8110.19-12.998.47-11.87车间主任 9.19-12.498.39-11.197.6-9.9

生产人员

一般生产人员 3.74-8.943.58-8.083.51-6.91

总监级 29.8129.6929.57工程师 7.29-7.496.69-6.896.2-6.5

技术人员

研发专员 5.44-6.644.68-6.085.21-5.31

部长级 10.018.6910.97

财务人员

专员级 5.54-7.044.48-6.383.81-5.81

3、公司员工工资水平与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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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比较期间

公司江苏地区员工平均收入水平

江苏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公司杭州地区员工平均收入水平

杭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公司台州地区员工平均收入水平

台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5年度 67,071 67,20085,38955,90869,064 50,6522016年度 75,715 72,68492,26561,17478,535 54,7452017年度 80,212 -109,886-81,576 -

注:1)公司台州地区员工平均收入包含仙居、椒江两地员工收入数据;2)江苏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取自江苏统计年鉴(2017)3-2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指数”;3)杭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取自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

4)台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取自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5)各地区2017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数据暂未取得。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地员工平均收入水平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4、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公司未来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继续适度合理的提高员工薪酬水平,注重薪

酬调整,将员工薪酬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形成激励有效、规划合理的薪酬机制,建立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济效益提升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将伴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而适度增长。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制度情况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公司已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为员工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如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年度

单位

个人

公司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

单位 个人

公司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

单位 个人

公司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2015.12.31 14%~20% 8% 993924 8%~11.5%0%~2.5%9939320.5%~1.5% 0.50% 9939252016.12.31 14%~20% 8% 947876 8%~11.5%0%~2.5%9478800.5%~1% 0.50% 9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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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14%~20% 8% 1043964 8%~11.5%0%~2.5%10439640.50% 0.50% 10439642018.3.31 14%~19% 8% 1099982 8%~10.5% 0%~2.5%10999860.50% 0.50% 1099982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公司年度

单位

个人

公司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

单位 个人

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

单位 个人

人数

实际缴纳人数2015.12.31 0.3%~2.1% 0% 993962 0.5%~1.2%0%9939257%~12% 7%~12% 9938922016.12.31 0.2%~2.9% 0% 947911 0.5%~1.0%0%9478768%~12% 8%~12% 9478562017.12.31 0.2%~2.9% 0% 1043964 0.5%~1.2%0%10439648%~12% 8%~12% 10439342018.3.31 0.2%~2.9% 0% 10991,016 0.5%~1.2%0%10999828%~12% 8%~12% 1099937

注:各期五险一金缴存比例差异主要系仙居、台州、如东、杭州各地缴存比例要求差异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社保平均覆盖比例为92.38%,实缴人数与公司员工总数差异主要系员工退休返聘、部分员工自行缴纳社保、新员工入职尚未开始缴纳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住房公积金平均覆盖比例为88.66%,实缴人数与公司员工总数差异主要系员工退休返聘、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员工入职尚未开始缴纳所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为员工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及对公司当年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社保未足额缴纳金额测算 23.94 16.15 13.99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金额测算 6.74 5.12 4.48未足额缴纳的金额合计 30.68 21.27 18.47公司同期净利润 7,601.70 3,886.93 3,758.66合计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0.400.55 0.49

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未缴纳金额与同期净利润相比较小,该差异不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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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未足额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因上述事项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有关主管部门支持,承诺人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地承担相关补缴、罚款、赔偿或补偿责任。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承诺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7月10日、2018年1月9日、2018年5月3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社保方面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为其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不存在欠缴情况;该公司在劳动保障方面已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保障条件,不存在重大劳动纠纷。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徐群辉(身份证号码:33262419710826****)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违反社保及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追缴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且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7年2月28日、2017年7月18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5月2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在椒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建立了独立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其单位编号为12111592,从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现该公司有社保欠费情况和违反劳动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7年8月4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驻杭州办事处,系上城区管辖企业,2014年1月至今在我辖区内无任何重大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系上城区管辖企业,2017年1月至今在我辖区内无任何重大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不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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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2017年7月24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4月26日出具《证明》,确认:“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按照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遭受本局处罚的记录”。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仙居分中心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18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5月3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已按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其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手续,并按照缴费比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徐群辉(身份证号码: 33262419710826****)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被处罚的情形,且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8月8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驻杭州办事处至今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至今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24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5月2日出具《证明》,确认:“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号为441139145。该单位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被追缴或被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且取得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肯定性意见。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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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一)持股事项的承诺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稳定股价承诺

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上市后三年内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三)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与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农股份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本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新农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新农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如新农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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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新农股份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新农股份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终止与新农股份的竞争。

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新农股份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新农股份,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新农股份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农股份。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新农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新农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仙聚投资作为持有新农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农股份及其子

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新农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新农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如新农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新农股份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新农股份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终止与新农股份的竞争。

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新农股份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新农股份,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新农股份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农股份。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新农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新农股份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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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新农股份股东的利益,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与新农股份的关联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新农股份及新农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承诺:

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新辉投资作为新农股份控股股东,关于不存在占用新农股份资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新农股份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新农股份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新农股份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如果新农股份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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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作为新农股份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占用新农股份资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新农股份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新农股份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新农股份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如果新农股份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九)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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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三唑磷、毒死蜱、噻唑锌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

(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

公司一直致力于农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1991年,公司完成年产150吨三唑磷农药中试开发,成为国内首家成功研制三唑磷产品并实现工业化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公司一方面持续开发新的农药产品,成功研制出噻唑锌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噻唑锌是我国农药行业的创制杀菌剂,是新一代高效、低毒杀菌剂,现已取得了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埃及、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六个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毒死蜱、噻唑锌、乙基氯化物等主要产品及其技术研发项目先后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奖项,多次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201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5年,公司所申请的“年产3000吨高质量毒死蜱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国务院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5年,公司“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项目”、“磺草酮的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先后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6年,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2018年4月,公司“安全高效杀菌剂噻唑锌的创制开发与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2012年2月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2011年-2018年,公司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与全球排名前六大的农化企业中的——拜耳作物科学、巴斯夫、陶氏益农、富美实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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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客户遍布亚、欧、美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31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化学农药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我国对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的规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对我国农药行业进行监管的主要还包括产业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明农药产业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的技术和项目,对行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是全国农药生产主管部门。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农药生产核准工作,《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实施后,相关职能划归农业部。

农业部

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实施后,承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农药管理的相关职能,全面监管农药生产经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负责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及农药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实施后,农药企业生产许可管理职能划归农业部。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化学农药行业的内部自律性管理组织。参与制定农药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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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职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项目安全建设审查、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等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的审批。

2、行业监管体制我国对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内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产品登记制

度、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等,并在《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予以规范。对外实行农药对外贸易经营管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境外农药登记证明、出口农药产品检验管理等管制措施。

(1)生产许可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版),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必须经工信部核

准。国家工信部负责制定农药生产企业各方面的具体准入条件。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农药生产资格核准及延续核准后方可申请获得农药生产的相关许可。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农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工信部批准、核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版)实施后,取消了工信部、质检总局实施的对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审批和“一品一证”的生产许可,农药生产许可证制度整体不变,以“一企一证”代替“一企多证”,农业部负责宏观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原药按品种、制剂按剂型统一纳入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证载范围。

(2)产品登记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版),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

装)或进口农药必须进行产品登记,由农业部颁发正式或临时产品登记证书。农业部所属的农药检定所负责全国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版)实施后,取消了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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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3)农药质量和技术规范我国农药技术规范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三级标准体

系,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由企业拟定企业标准,经省级标准化委员会、技术监督局进行标准化审查备案后执行。

(4)行政保护对农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专利保护外,还可以采取行政保护。农药登记保护

主要针对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我国对获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自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不得使用前款数据申请农药登记。

(5)农药对外贸易管制措施农药对外贸易经营管理。我国对农药对外贸易经营环节实施经营资格和经营

资质的管理。经营资格分两类:外贸流通经营权与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分别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制管理。同时要求从事农药对外贸易经营的贸易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备案,通过审查方可从事农药对外贸易活动。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农药进出口贸易商必须先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并取得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凭登记证明接受农药进出口的申报和验放。我国对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是实行“一批一证”的贸易监管方式,即每一批进出我国国境的农药产品,都需申请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境外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境外农药登记证明,是我国农药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合法性的资信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出具;同时也是我国农药产品在境外通关时,证明其安全性的重要文件,境外海关在核实“境外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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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的真实性后验放。

出口农药产品检验管理。出口农药产品检验是指出口农药产品必须经过我国法定的商检机构的依法检验,内容包括产品品质、数量、规格、安全、卫生、装运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相关的农药技术规范各项指标对出口农药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并出具检验单证,海关凭检验单证验放。各农药贸易商,必须在报关前,向商检机构申报检验。同时出口的农药产品还必须申请商检机构对农药产品包装容器进行性能鉴定,以减少农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等相关新规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对农药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和准入条件的影响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施行,与其相关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也随后正式对外公布并实施。

在此之前,农药产品的生产核准由国家工信部负责,生产许可以及批准文号由质检总局负责,生产过程由工信部和质检总局联合管理,市场经营过程的管理以工商部门为主、农业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只负责农药产品的登记以及市场监督抽查。

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原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到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全面履行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指导全过程的管理职责。上述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关于农药登记、生产、经营方面的修改及完善主要如下:

①农药登记方面一是取消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符合

条件的,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二是规定农业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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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并明确了登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三是规定申请农药登记,首先要进行登记试验,新农药的登记试验须经农业部批准。四是规定登记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试验单位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五是规定了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以及农药登记机关的审批时限等。六是规定了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和有效期,以及农药登记证的延续、变更程序。

②农药生产方面一是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

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二是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明确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采购原材料要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四是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五是规定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并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具体内容,特别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

③农药经营方面一是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定,实行农药

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二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三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四是规定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根据上述修改完善的内容及相关规定,农药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和准入条件变化如下:

①农药登记制度整体上未发生变化,登记主体及程序得到完善,相较于2001版《农药管理条例》,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在农药登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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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未新设资质证书或准入条件,但进一步明确了审核要求,可操作性增强,便于符合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及时通过审核并取得农药登记证书,从而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效率。

②在农药生产许可方面,继续实行农药生产许可证制度,农药生产许可证制度整体不变,以“一企一证”代替“一企多证”,农业部负责宏观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取消了工信部、质检总局实施的对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审批和“一品一证”的生产许可,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需取得一个由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具体产品类别在证载生产范围中予以明确,不再单独办理各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大幅提升了农药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事项的效率。

根据上述配套规范性文件,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可继续按照已取得尚未超过有效期的许可文件/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持续性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由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③根据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整体不变,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具体相应经营条件,并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后可从事农药经营,农业经营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管理,新规定拓宽了农药经营的主体范围,并通过新设“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对现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审核,将其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并执行相应监管标准,有利于提升农药经营主体的业务规范性。

因此,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经营及效率,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外部监管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照之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规范进行,并取得从事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批准\生产许可证书、产品标准证书、农药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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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相关业务资质或许可的申请、展期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①根据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在《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相应的农药产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公司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截止2022年8月31日,子公司江苏新农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截止2021年5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新农农药类产品均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新农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相应的农药产品。

江苏新农已取得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3月5日。新农股份(仙居)将在前述相关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向浙江省农业部门申请换领农药生产许可证,该等申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新农符合《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②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公司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3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农药经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③公司募投项目产品资质取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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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登记证 农药生产许可证募投项目 产品名称

是否需要办理进度是否需要 办理进度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

吡唑醚菌酯原药 是 已取得 是

建设完毕

后取得15%茚虫威悬浮剂 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50%吡唑?噻唑锌悬浮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20%噻唑锌悬浮剂 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40%戊唑?噻唑锌悬浮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36%氰虫?毒死蜱悬乳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50%嘧酯?噻唑锌悬浮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40%噻唑锌悬浮剂 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40%春雷?噻唑锌悬浮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40%螺虫?毒死蜱悬乳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16%双氟· 氯氟吡悬乳剂

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200g/L草铵膦水剂 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年产6,600吨水基化制剂项目

30%乙虫?毒死蜱悬乳剂是 已取得 是 已取得

1,3-环己二酮 否 - 否 -3,4-二甲基苯胺 否 - 否 -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4-氟苯胺 否 - 否 -

(1)年产1,000吨吡唑嘧菌酯项目主要产品为吡唑嘧菌酯原药,属于农药原药类,公司已取得该产品农药产品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以及相对应的主要厂房、设备、设施和保障正常运转的辅助设施等名称、数量、照片作为申请文件,公司拟于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后申请更换农药生产许可证,公司取得该产品农药生产许可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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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产6,600吨水基化制剂项目主要产品为农药制剂产品,公司已取得相应的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加氢车间技改项目主要产品为1,3-环己二酮、3,4-二甲基苯胺、4-氟苯胺等农药中间体产品,属于化工产品,无需取得农药产品登记证及农药生产许可证。

因此,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产品资质符合《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国际性法律法规和政策(1)生产销售相关政策关于农药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国际法规主要包括《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

利尔议定书》、《鹿特丹公约》(PIC)、《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和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

上述文件针对包括农药等化工产品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为对相关产品的化学成分进行限制;其二对相关产品经营企业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程序进行规范。

(2)协同监管或标准化相关政策为减少重复审查、协调各国各地区的监管工作,联合国组织制定并发布了《联

合国粮农组织农药立法与管理准则》、《联合国粮农组织农药登记药效资料准则》、《国际农药生产者协会农药安全、有效使用准则》等一系列准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始在成员国之间实行MAD(安全性资料相互认可)。上述法规或协议促进各国各地区农药登记资料的趋同,降低了农药产品非关税贸易壁垒,实现了部分监管信息互享。

2、我国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目前,我国农药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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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 颁布文号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 号

明确提出农药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 号

明确提出环境保护为我国基本国策。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 号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农药专业化,促进产业升级。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

作为《农药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

作为《农药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

法规及规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

作为《农药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

《农药产业政策》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

从农业生产安全、总量、产业布局、组织结构调整、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强产业管理和规范,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的公告》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环境保护部1586号

停止受理磷化物等高毒农药的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该类多种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

产业政策

《“十二五”农药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中国农药工

业协会

提出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增强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产业集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推行循环经济,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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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 颁布文号 主要内容

善废弃物处置管理,提高农药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

鼓励农林业等30多个产业的发展,并对其他多种行业做出限制发展和 淘 汰的决定。将“高效、安全、环境 友 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列为石化化 工 鼓励类项目。

《到2020 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农发[2015]2号

到2020 年,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

《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减少环境污染,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并提高我国农药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三)农药行业概况

1、农药的定义和分类农药主要是指用来防治、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

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的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包括原药和制剂。农药制剂由农药原药和农药助剂制成,其中农药原药起主要作用,分为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制剂可以分为乳油、悬浮剂、水乳剂和微乳剂、可湿性粉剂、水性化剂型及水分散粒剂等。

农药按生产方法与来源分,可分为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按用途分,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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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

2、全球农药行业概况(1)全球农药市场总体稳定增长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的逐步推进,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全球

农药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农药销售额总体仍然呈现增长趋势。根据Phillips McDougall的统计数据,2016年按分销商水平计,全球作物用农药市场实现销售额499.20亿美元。

2001年-2016年全球作物农药销售额(亿美元)

根据全球第二大市场研究咨询公司MarketsandMarkets出版的《2021年全球作物保护化学品市场趋势与展望》报告数据,作物保护化学品市场有望以复合年增长率5.15%的增长速度增长,到2021年市值有望达到705.7亿美元。市场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源于世界人口增长导致的粮食消费和需求的增加、农业操作和技术的不断改善以及严重的病虫害引发的产量损失。此外,受到诸如生物农药需求增加、农民对病虫害综合管理接受程度的上升以及在新兴市场较多的机会等因素的驱动,作物保护化学品市场有望进一步增长。

(2)全球农药需求量呈现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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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消费水平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产业结构密切相关,欧洲、北美洲等地区是传统农药消费市场,但是该等地区市场已经趋于饱和,近年来其对农药的需求趋于稳定,而亚洲、拉丁美洲等地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对农药的需求量不断上升,目前,拉丁美洲和亚洲已成为全球农药需求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

(3)全球农药生产、研发高度集中经过几十年的激烈竞争与兼并重组,世界农药行业已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

局。以先正达、拜耳、巴斯夫、陶氏益农、孟山都和杜邦为代表的六大公司构成世界农药产业的第一集团,占据全球60%以上的农药市场份额。

2016年全球主要农药企业销售收入(单位:亿美元)排 名 国家 公司名称 销售收入

占全球销售收入比重

(%)1 瑞士 先正达 95.7116.932 德国 拜耳 88.115.593 德国 巴斯夫 61.6310.904 美国 陶氏益农 46.318.195 美国 孟山都 35.146.226 美国 杜邦 28.845.10

合计355.7362.93

数据来源:农药快讯信息网

(4)全球过专利期农药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市场空间巨大从专利的角度上讲,农药品种分两类:专利产品和非专利产品,非专利农药又包括了专利到期农药产品和非专利农药产品。

从全球农药市场份额来看,2001年,过专利期农药的市场份额为65%,2005年上升到70%,2010年已经达到75%。在2000-2010年间,专利农药的复合增速仅为1%,而非专利农药的增速为4.1%。新药的开发者在专利保护期内可以享受较高的利润回报,但过专利期农药由于仿制者的竞争导致价格下滑,替代低端农药,其需求量往往会大幅增加,市场价值仍会快速增加,所以不管是研发型公司还是以仿制为主的非专利农药公司仍非常关注专利过期农药的开发与利用。Phillips McDougall(Agrow母公司Informa旗下的种子和农药咨询公司)预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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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将有166个农药化合物的专利过期,新增市场价值将超过110亿美元,这也将是国内的农药企业未来新的产品市场空间。

3、我国农药行业概况(1)发展起步晚,增长迅猛我国农药产业起步晚,大致经历了建国初期至80年代有机氯农药、80年代

至21世纪初期有机磷农药和21世纪杂环类农药和生物农药三个发展阶段。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提高农药自给率,国家不断加大对农药行业的投入力度,我国农化企业从国外引进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生产工艺技术显著进步,有力提升了我国农药行业的技术水平。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快速发展,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据wind资讯统计,2016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377.8万吨,销量360.26万吨,2000年-2016年我国农药原药产量复合增长率为11.65%。

2000年-2016年我国农药原药产量及增速

资料来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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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16年我国农药原药产销量

资料来源:wind资讯

(2)成本优势明显,已成为农药出口大国近年来,我国农药出口量逐年增长,目前已成为世界主要的农药出口国。目

前我国农药出口基本覆盖了全球农药市场,涉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农药出口数量第一大国。发达国家农药企业受环保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农药产能一直在向外转移,我国农药企业在原料配套、资源(能源、水)、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从而成为最主要的产能转移承接者。我国农药出口以原药为主,制剂产品占比较低,原药出口有较强优势,制剂多销往经济较落后的国家。

2016年,我国农药进出口数量分别为8.4万吨和140.1万吨;进出口金额分别为7.49亿美元和35.46亿美元。2008年至2016年,我国农药出口金额总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2008年-2016年我国农药进出口统计表

进口 出口年份

数量(万吨) 金额(亿美元)数量(万吨) 金额(亿美元)2008 年 4.432.9548.4720.162009 年 4.423.3450.7214.162010 年 5.074.2161.28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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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出口年份

数量(万吨) 金额(亿美元)数量(万吨) 金额(亿美元)2011 年 5.294.8979.6424.202012 年 6.895.9289.7228.522013 年 7.696.93109.5337.452014 年 9.267.71116.1241.472015 年 9.007.49117.5035.462016年 8.406.73140.1037.16

资料来源:wind资讯、农药信息网

从出口农药类别看,主要以除草剂、杀虫剂为主。

2015年、2016年我国农药出口情况

出口数量(万吨) 金额(亿美元)类别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除草剂 82.0096.5021.0221.09杀虫剂 22.5027.309.009.52杀菌剂 8.3010.704.355.30

资料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3)农药登记发展迅猛,但剂型局限、产品同质化严重在发展农药产量的同时,我国农药产品结构调整步伐也在加快,农药登记发

展迅猛。1982 年我国正式确立农药登记管理制度,1984年首个农药有效成分取得登记。从1984—2006年,每年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数量不超过30种,2007—2016年,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数量明显提高,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有效登记状态的农药有效成分共计665种,有效期内登记农药产品35,604个,登记企业2,218家。

尽管我国农药登记发展迅猛,但存在剂型局限及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乳油、可湿性粉剂、粉剂、颗粒剂是我国传统农药剂型,占60%左右。其中,占制剂市场35%的乳油产品,含有的大量芳烃类溶剂毒性大,不仅污染环境,也会危害人体健康,许多国家已经限制了甲苯、二甲苯等芳烃溶剂在农药中的使用,国内对传统芳烃类溶剂使用的限制也势在必行。悬浮剂、水乳剂、微乳剂、水分散粒剂等水基化农药新剂型占比不到全部制剂登记数的20%,迫切需要加速推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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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制剂行业的产业升级。

另外,我国登记剂型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上但凡出现开发前景好的新产品,保护期刚过,很多企业便集中登记、蜂拥生产,不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充斥农资市场,容易形成产能过剩、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影响农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4、我国农药行业发展趋势(1)行业整合加速2015年3月5日,工信部公布了《关于2014年第二批不予备案新增农药生

产企业的函》,指出我国已成为农药生产大国,企业数量众多,小、散、乱现象严重。根据《农药产业政策》和《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央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有关精神,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生产企业备案,应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

2016年5月26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正式发布《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农药原药生产进一步集中,到2020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30%,其中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5个,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有30个。建成3-5个生产企业集中的农药生产专业园区,到2020年,力争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农药原药企业达到全国农药原药企业总数的80%以上。培育2~3个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从行业发展来看,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生产过程绿色化,产品低毒、高效化成为行业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农药行业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农药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并日渐影

响到环境可持续发展及食品安全。为此,我国不断提高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针对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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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另外,针对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通过行政手段限制部分高毒农药的生产与使用范围,引导种植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对于影响环境安全和危及农产品安全的农药品种,在农药登记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未来农药剂型结构不断优化,以高效、安全、经济为目标的农药新剂型已逐步兴起,产品朝水性化、粒状化、缓释化、低毒化和多功能化方向发展。

(3)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趋势农药按能否直接施用一般分为原药和制剂,原药是以石油化工等相关产品为

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合成技术和工艺生产或生物工程而得到的农药,一般不能直接施用。原药研发生产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较高,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规模大。

在原药的基础上,经开发研制,加上分散剂等助剂,经复配、加工、生产出制剂产品,制剂直接应用到农业生产,与产量、质量、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生态稳定有密切关系。农药制剂主要以植物保护技术和生物测定为基础,以界面化学技术及工艺为研发和制造手段,生产过程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较小。

制剂企业通过产品的深加工,掌握销售渠道资源,盈利水平普遍高于原药企业,部分实力较强的原药企业开始进入制剂领域;同时,部分制剂企业也逐渐向上游原药领域延伸,获得行业内竞争的主动权。《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6 号)也提出要努力实现原药、制剂生产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目标。随着行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未来国内农药行业将呈现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4)生产工艺优化、制剂创新水平提升由于创制农药开发成本高、难度大,国内农药企业难以承担巨额的新化合物

创制费用,在产品研发上以次新化合物仿制为主,主要生产后专利时期的农药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仿制类农药企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原药合成工艺水平与制剂创新能力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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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化学农药原药生产,其核心技术为化合物合成技术,由于原材料、合成方法的差异,可研发设计不同的工艺路线进行生产,并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成本以及环境污染程度,最终影响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的原药企业通过对化合物合成技术的不断优化和突破,提高工艺路线效率,从而形成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农药制剂属于高附加值产品,一个农药品种的成功,离不开剂型的成功。农药剂型有许多种,且各具特点,通过制剂加工,不仅可减少用药量、延长农药使用寿命,还可以提高作物产量。目前,我国制剂生产技术较落后,生产连续化、自动化程度低,平均每种原药只能加工七八种制剂,而发达国家的每个农药品种可加工成十几种甚至几十种制剂。

随着行业整合加速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有利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带动原药合成工艺以及制剂水平的进步。

(5)下游集中用药形成趋势,对农药经营模式产生影响我国地域差异较大,气候条件多样,各地区农民有完全不同的种植习惯和用

药习惯,且农作物种植单位面积小、品种多、用户数量大,导致农药需求呈现高度分散、品种多样化、差异化的特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政策落地,自然村将逐渐减少,土地的使用和耕种将越来越集中。自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各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快速涌现,农民群体总人数逐渐减少,土地迅速向专业种植机构及种植大户集中,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药集中采购、集中用药、统防统治将成为趋势。

在此背景下,农药制剂企业的销售模式也将发生转变。原一家一户、分散购药的格局将被打破,农药施药主体将由农民个体逐步向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转变。国内现有的农药经销商也将发生分化,原有的村级及部分乡镇级经销商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退出农药经销市场,大大缩短厂家与终端用户之间的经销层级,甚至出现厂家与种植大户的点对点直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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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全球农药行业竞争格局农药行业价值链分工包括产品研发,中间体、原药、制剂生产,渠道网络等

环节,产业价值链的典型特征是“中间小、两头大”,即中间生产环节附加值较低,前端技术研发、产品创制和后端品牌、渠道拥有较高附加值。由于农药生产属于重污染工艺,农药生产正经历从发达国家往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阶段。农药行业高度依赖技术及品牌,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渠道是行业竞争的关键要素。

目前,全球农药行业国际分工业已形成,国际农化巨头拥有技术、品牌、渠道优势,主要专注于具有新活性成分的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品牌及销售渠道建设,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日益成为后专利时期农药原药产品的生产基地。

2、我国农药行业竞争格局目前,我国农药企业大致可分为原药企业、制剂企业和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

三大类,国内农药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为这三类企业间的竞争。由于原药与制剂产品在农药产业链中的位置、技术特点、客户群体、销售模式等方面不同,上述三类企业在竞争战略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原药子行业体现技术密集的特点,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获益更大;制剂子行业主要体现为企业营销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竞争,拥有完整营销渠道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将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原药企业的竞争主要围绕产品质量与成本展开。原药企业的客户为农药制剂企业,客户数量少且对产品鉴别能力较强,同时国内原药企业均为仿制农药生产企业,难以通过产品的差异化战略获取竞争优势,因此市场竞争主要围绕产品质量与成本展开,具备稳定质量且成本优势明显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制剂企业的竞争主要围绕销售渠道与服务水平展开。制剂企业的客户主要为农药经销商、农资服务站等,最终用户为广大农户,客户数量众多且对产品鉴别能力较弱。由于国内农药制剂品牌众多且剂型复杂,终端用户往往缺乏农药专业知识,通常以经验为导向进行选购,另外其购买行为容易受农药经销商或农资服务站的宣传引导,因此销售渠道是制剂企业的竞争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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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则需兼顾原药产品与制剂产品的市场竞争特点,一方面原药业务需具备质量与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制剂业务需具备服务与渠道优势。与单纯的农药企业或制剂企业相比,一体化发展的企业具备产业链优势,通过制剂发展拓展了盈利空间,通过原药发展提高了产品竞争力,最终提高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机会,产业链一体化程度越高的企业竞争优势越强。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壁垒我国农药行业实行准入制,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农药定点生产企业资

质,国家对新核准农药企业制定了较高的门槛。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原药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费);制剂(加工、复配)(包括鼠药、卫生用药)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费)。2015年3月,工信部指出,从鼓励农药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出发,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生产企业备案。

此外,生产农药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其中农药登记证的办理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如原药登记需进行两至三年的环境、药效、毒性、残留等试验,从办理至取得登记需付出数百万的费用,且随着国家登记政策日趋严格,取得农药登记证所需的时间更长、成本更高。

2、技术壁垒农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创制型农药企业来说,其核心技术体现在

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新药创制和产业化也是跨国农药企业保持其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对于仿制型企业来说,其核心技术体现在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创新。后专利时期,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工艺路线的效率、关键中间体的自给能力和销售渠道的开拓能力是企业树立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所以农药行业的技术壁垒主要来自于多个方面:一是新药创制及产业化;二是生产环节中工艺技术的突破和优化;三是制剂的配方、配比、制剂加工技术;四是制剂产品的服务推广及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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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进入壁垒由于农药产品品质原因导致的赔付成本极高,国际知名农药公司出于对自身

产品品质的保证和满足其自身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在原药采购上非常关注产品质量的保障、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原药供应商。

对农药原药出口商而言,先行占领市场往往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优势。对后专利时期的农药产品而言,先期突破该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就可以通过长期的品质保障和稳定的供应,先行与区域市场领先的跨国农药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即使出现新的竞争者,为规避产品品质、供应风险以及重新登记所花费的时间及成本,跨国农药企业也会优先选择原有的原药供应商。

4、环保壁垒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对企业环保投入规模进行了硬性规定。2008

年3月1日起,新设原药企业环保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5%且不低于750万元,新设制剂企业环保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8%且不得低于160万元。除了设置环保投入底限外,行业的环保要求还扩展到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农药生产企业从生产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整个链条处于有效的环保控制之下,从而将农药的生产与施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持在最低水平,并将这一控制能力纳入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整体评估之中,提高了农药生产与销售的合规难度。

(六)市场供求情况及变动原因

当前,世界人口的持续增长导致粮食需求不断增加,而受极端天气频发、人口增长、耕地缩减及生物燃料占用农业资源的影响,全球人均粮食占有量呈逐步下降的趋势,粮食紧张的趋势愈加明显。

受粮食紧张及耕地减少的影响,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粮食产量是提高全球粮食产量、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作物保产增产发挥了突出的作用。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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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5年间,全球作物保护用农药市场年化增速为5.14%。

全球作物保护用农药市场及增长情况(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本世纪,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与我国经济总量同步增长,且受农药产业加速转移的影响,销售规模的增长幅度呈放大的趋势。除2009-2010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导致行业利润率有所回落外,最近十年来我国农药行业盈利水平逐步上升,2015年我国农药行业实现销售利润率7.2%,预计未来几年内本行业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率水平。由于农药行业企业众多,部分小型企业由于产能有限、设备老化、环保改造难度较大等原因处于亏损状态,而大中型农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利润率水平相对更高。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人口总量不断增加,农药市场稳健增长进入21世纪,全球人口预计将从2012年的70亿发展到2050年的100亿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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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目前全球人均每年需消费粮食约350kg,到2050年以人口最低值90亿计,全球粮食的需求量为31.5亿吨,目前缺口在10亿吨以上。同时,近10年来全球可耕地面积却维持在14亿公顷左右,为满足2050年全球粮食需求,单位面积的产量要达到 2.25 吨/公顷,比目前提高 0.14 吨/公顷。因此,通过使用农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解决粮食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

(3)全球过专利期农药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市场空间巨大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三)农药行业概况”之“2、全球农药行业概况”。

(4)国际大型农化企业进行产能转移,中国具有承接优势国际大型农化企业为进一步降低成本,专注于新药的研发与推广,将一些品

种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成本和技术实力、供货的及时稳定、产品质量合格、EHS(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达标以及项目管理能力和响应速度是承接产能转移的重要因素,但是起决定作用或者说有差异化竞争主要表现在成本和技术实力上,中国在这几个方面上均具有较大的优势,特别是在基础原料来源以及基础设施方面。凭借这些优势,中国优秀的农药企业可以承接国际大型农化企业的订单后按要求组织生产,产品直接销售给这些公司,融入其全球供应链体系中的一环进而享受全球市场利益。

2、不利因素(1)农药产业集中度仍然较低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国。但是,在农药

工业快速发展中,存在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经营秩序混乱、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影响了农药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现象在某些合成难度较低的大品种农药产品领域尤为明显。

(2)研发投入及技术水平较低我国农药企业资本金实力有限,研发投入少,没有完善的创新体系,缺乏自

己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主要是仿制国外产品,科研开发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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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常年生产的农药品种超过300 个,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非常少。企业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弱,一直是困扰我国农药工业深层次的关键问题,产品更新换代缓慢,无法及时跟上和满足市场需求,由此造成我国的农药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处在低端领域。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我国农药企业大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成立之初,其主要业务活动为对

进口原药进行简单的分装和复配工作,技术水平较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一批农药企业在规模和技术上有了很大的进步。目前我国农药行业的技术呈现如下特点:

(1)工艺创新水平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改进;

(2)骨干企业生产设备实现了大型化、专业化、自动化;

(3)产品生产及质量标准已与国际接轨;

(4)原药新产品的创制能力仍较薄弱,国内生产的主要是专利保护期之外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缺乏。

2、行业经营模式不同类型的农药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创制型原药企业主要从事新农药

有效成分的开发并拥有专利,形成“知识产权农药-丰厚利润 -巨额的开发投入-新的知识产权农药”的良性循环,能否持续开发出新品种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以仿制为主的农药原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专利期满或不受专利保护的农药产品,以开发能力和成本控制为依托,占领相应农药品种因专利到期后价格下降而急剧扩大的市场。开发和生产专利期满的农药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创新需要强大的技术能力,技术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生产成本的高低;农药制剂企业主要购买农药原药以及分散剂和助溶剂进行复配加工,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渠道优势和品牌壁垒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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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1)周期性农药行业为支农产业之一,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本行业没有明显的

周期性,基本不受宏观经济等外在环境的影响。未来全球人口不断增加与可耕地面积有限的矛盾日益激化,农药的使用成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解决粮食问题主要方式之一。因此,长期来看,农药行业将稳定增长。

(2)区域性不同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耕种习惯决定了不同区域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差

异,同时也决定了农作物病、虫、草害危害程度的不同,从而产生对农药品种的不同需求,使农药的生产和消费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3)季节性受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单一地区的农药消费呈现一定的季节性。从我国

的情况看,每年的3-9月是农作物生长的有利时期,同时也是农药使用的高峰期,所以对于农药生产企业来说,每年的上半年是农药生产和销售的高峰期。但从全球来看,由于南、北半球自然条件、季节的差异,全球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化学农药行业的产业链化学农药行业属于精细化工产业,位于整个化工产业链的末端,如下图所示,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构成了完整的农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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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的农药生产企业均处于农药产业链中的某一部分或涵盖整个产业链条。总体来说,产品所涉及的产业链越长的企业,农药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越强,市场竞争力也越强。

2、农药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中间体、原药生产所需原料最主要来源于石油和化工产品,一般均能获得稳定的大批量供应,石油和化工产品价格波动直接影响中间体、原药的生产成本。

制剂主要以原药为原材料进行加工与复配,同时制剂水基化的推广减少了对化学有机溶剂的需求,因而相对原药生产而言,制剂的生产成本受石油化工产品价格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农业是农药行业的下游行业,是农药的主要应用领域。一方面,农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持续增长的人类的食用需求;另一方面,未来生物能源的发展将成为推动农产品的需求的重要动力。在耕地面积有限的前提下,未来农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以农药、化肥为代表的种植技术的改进,从而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最终推动农药产业的持续发展。

(十一)发行人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1、发行人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公司中间体产品不需要在进口商所在国办理产品登记,进口商可以直接进

口。原药、制剂产品出口需要在进口商所在国办理产品登记,出口产品登记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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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方式:一是合作登记方式,即出口农药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数据,由国外当地公司以其本身的名义申请登记,另一种是自主登记方式,即出口农药企业在进口国设立分、子公司,直接在进口国申请并取得产品登记。截至目前,公司出口产品均采取合作登记方式。

公司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登记政策情况如下:

进口国 进口国与农药进口、登记相关的政策

欧盟

欧盟农药登记的主管机构是欧盟理事会及欧盟各成员国农药主管部门,目前欧盟27修成员国在农药登记上采取风险评估政策,所适用的法律是1991年出台的91/414/EEC 法令和Regulation1107/2009,出口到欧洲的农药产品以欧洲进口商为登记主体。

以色列

以色列农药主管机构为农药农村发展部,所适用的登记法规为1994年发布 《植物保护法规》, 农药生产、进口等活动都需要依据法规向农业农村发展部进行农药登记申请。

泰国

泰国农药登记的主管机构是农业部(DOA),目前是按照《泰国控制毒性物质管理条例》管理农药登记,出口到泰国的农药产品以进口商为登记主体。

巴西

巴西的《农用毒物法》规范了巴西的农药登记,对农药的药效以及农药对环境和公共卫生的潜在影响等方面进行完整评估,评估由巴西农业部、巴西环保部和卫生部进行联合评估,程序如下:首先由巴西环保部对登记产品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估,其次由巴西卫生部对登记产品对人体的影响进行评估,第三由巴西农业部对登记产品对农业的影响进行评估,最后由巴西农业部根据巴西环保部、巴西卫生部以及自己的评估结果,最终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农药登记遵循澳大利亚1994年农业畜牧业化学品法令。由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局负责农药生产,登记,储运,分销,使用,及销毁登记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

玻利维亚

玻利维亚属安第斯共同体,农药登记,销售等活动遵循1998年安第斯共同体发布的第436号决议,由国家农业健康食品安全局对农药销售,登记等活动进行管理。

2、贸易摩擦与竞争格局我国是农药原药的主要出口国,为其他国家提供农药原药。公司作为原药出口

型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原药,与当地企业系合作而非竞争关系。而且农化行业属于化工行业中体量较小的行业,农药品种较多,功效和适用范围的差异导致品种同质化较低,各品种之间的竞争关系不明显,因此单一品种的市场竞争程度较低,除草甘膦外,历年来鲜有进口国企业针对农药产品提起贸易保护程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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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1年-2018年,公司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5.99亿元,位列2016中国农药百强企业第63位。2014年-2016年我国农药行业的销售额分别为3,008.41亿元、3,107.20亿元和3,308.67亿元,以此计算,公司2014-2016年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18%、0.17%和0.18%。

农药行业总体市场容量较大,细分市场产品品类较多,凭借良好的行业嗅觉及对行业趋势的持续关注,公司准确进行了农药细分产品的市场选择,在毒死蜱、三唑磷、乙基氯化物、3,4-二甲基苯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品牌、技术服务、田间应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上述农药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噻唑锌系列作为公司创制开发的杀菌剂产品,以其独特的安全性、可混性、补锌保健等功效,广泛应用于粮食、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三唑磷、毒死蜱、噻唑锌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1、三唑磷产品公司三唑磷产品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33)前身为湖北省沙市农药厂,

始建于1958年。1992年改制,1993年A股上市,1997年B股上市。2005年加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成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盐化工为基础、农用化工为主体、精细化工为特色的大型化工企业,现有主要装置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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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力(折百)为:农药9万吨,烧碱14万吨,自采盐矿30万吨,有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20万吨。已形成有机磷类、吡啶类、光气类三大系列,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三大门类100多个品种,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农用化学品业务的核心企业。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1.70亿元、18.54亿元、238.19亿元,其中2017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变动主要系其于2017年6月收购安道麦后变更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为国家工信部定点的农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三

唑磷原药兼生产乳油,年销售额达五千万元以上,三唑磷原药已出口东南亚及西亚等很多国家。

(3)EXCEL CROP CARE LIMITED印度EXCEL CROP CARE LIMITED成立于2002年,原属于Excel工业集团

农业产品分支。其主营业务包括土壤卫生、种子培育、植物保护以及病虫害治理相关产品及服务,此外,还提供收货后期治理服务以保障农产品的顺利供应和交易。生产的杀虫剂主要包括乙酰甲胺磷、啶虫脒、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氯氰菊酯、唑螨酯、吡虫啉、三唑磷等,其中三唑磷主要剂型为40%乳油。

(4)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是印度一家专业生产色

素及其他化学制品的公司,其农用化学品部门始建于1982年。目前,该公司供应的农化产品有:杀虫剂三唑磷、毒死蜱、磷铵、吡虫啉及啶虫脒;杀菌剂己唑醇、三环;除草剂丙草胺,此外,还提供科研、生产制造等方面的定制化服务。

2、毒死蜱产品公司毒死蜱产品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25)是红太阳集团公司控股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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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营、资本经营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以生产符合国际市场需求和产业化发展要求的高效低毒绿色环保农用化学品为主。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5.57亿元、35.38亿元、49.74亿元。

(2)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2004年,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要从事PVC热稳定剂和生物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8年,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是集

农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集团。主要产品有精喹禾灵原药、氟乐灵原药、毒死蜱、烟嘧磺隆等。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9.77亿元、10.19亿元、12.59亿元。

(4)连云港立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立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1965年,现已具备年产万吨农药、2

万吨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有除草剂、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及化工产品等五大类70多个品种,产品销售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德国、西欧、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

(5)美国陶氏益农公司美国陶氏益农公司是美国第一大化学公司——陶氏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植物科学业务,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一系列的现代农业产品及解决方案,农作物保护产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熏蒸剂、氮稳定剂等,以及城市卫生用药。

公司毒死蜱产品外观、气味、杂质及热稳定性等各项指标均位于毒死蜱细分市场前列,品质较好,相关生产工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在毒死蜱细分市场具有价格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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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具备毒死蜱全产业链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成本低于竞争对手,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毒死蜱原药、制剂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

3、噻唑锌产品噻唑锌是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公司在国内市场经营的过程中,鲜有生产相同产品的竞争对手。

4、中间体产品公司乙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

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乙基氯化物①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以研发、生产、销售农药、医药

精细化工中间体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占地面积135亩,现已投入1.2亿元,建成年产20000吨五硫化二磷、30000吨乙基氯化物、30000吨乙基硫化物、10000吨甲基氯化物生产线。产品远销印度、日本、韩国和欧美,并成为美国陶氏、瑞士先正达、德国拜耳等全球知名企业在华稳定供应商。

②连云港立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参见本节“三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之2、

毒死蜱产品”。

(2)苯肼及苯肼盐①启东亚太化工厂有限公司启东亚太化工厂有限公司是中国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骨干企业,地处启

东市化工园区,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是国内大型盐酸苯肼、苯唑醇、硫酸苯肼专业化生产基地。主要农药中间体产品包括:盐酸苯肼、苯唑醇、硫酸苯肼、苯肼、对苯醌等。产品远销东南亚、日本、韩国、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

(3)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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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是由宁波新江

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方共同投资兴建的集产品研究、开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高科技化工企业,主要生产精制蛋氨酸、2,3-二甲基苯胺、2,4-二甲基苯胺、2,5-二甲基苯胺、2,6-二甲基苯胺、3,4-二甲基苯胺、4-硝基邻二甲苯、3-硝基邻二甲苯、邻三氟甲基苯胺、对三氟甲基苯胺、对溴三氟甲苯等系列产品。产品除部分国内销售外,大部分出口美国、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3.38亿元、4.34亿元。

(4)1,3-环己二酮①Robinson Brothers Ltd(罗宾逊兄弟公司)Robinson Brothers Ltd成立于1869年,是当今英国最大的独立特种有机化学物

质制造商之一,提供一系列的定制生产的中间体,产品包括二硫代氨基甲酸类、胺类、环己烷衍生物类、硫基乙酸盐和硫代乙酸酯类、硫醇及硫化物类以及杂环类。

②Aarti Industries Ltd(安提实业有限公司)Aarti Industries Ltd创立于1975年,是全球领先的染料、颜料、农药、医药

和橡胶化学品供应商之一,拥有16个生产制造单元以及实力雄厚的研发中心。主要产品包括硝基氯化苯及衍生物、二氯苯及衍生物、硫酸及相关产品、聚合物添加剂、炼油化工类产品、烷基苯胺类产品、农用化学品等。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竞争优势(1)技术和创新优势公司目前拥有情报研究、合成技术研究、剂型开发、应用与推广技术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并在行业内率先引进自动化数据采集与集散控制技术(DCS)生产装置,使得公司在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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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先后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201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凭借在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产出绩效等方面的优异表现,2006年-2007年连续两次跻身中国农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

公司秉承“创新促发展、科技增效益”的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重大改造和提升,不断开发和研制新产品、新技术。其中“毒死蜱、三唑磷水性化制剂产业化开发研究”等三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关键农药中间体——乙基氯化物的工程化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毒死蜱的清洁生产工艺开发”被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和“磺草酮的清洁生产技术”两个研发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 “不对称催化氧化及(S)-羟基茚酮酸甲酯绿色制备技术项目” 被列入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先后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中石化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等荣誉。2016年12月,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第十八届“中国专利金奖”。 2018年4月,公司“安全高效杀菌剂噻唑锌的创制开发与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目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数量达15项。

(2)产业链优势公司产品包括中间体、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覆盖了整个农药产品产业链。

公司原药产品和大部分制剂产品所需中间体、原药由公司自产,不仅节省了中间各环节的交易成本,并且保证了中间体到原药再到制剂各类产品的品质持续改进和稳定提升,兼具综合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可形成可持续的供货保障。因此,相比一般的农药企业,本公司更具竞争优势。

(3)产品优势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新型、高效、安全、环保的绿色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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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建立了坚实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国际农化企业德国巴斯夫、德国拜耳等多家农化类跨国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功开发出一系列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差异化的新产品:

①三唑磷原药及系列制剂产品公司拥有国内首条三唑磷原药生产线并实现规模化生产,为我国取代高毒农

药防治水稻害虫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相关领域空白;

②毒死蜱原药及系列制剂产品公司生产的毒死蜱系又一取代高毒农药的杀虫剂类产品,其生产工艺、产品

质量、制剂水平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毒死蜱系列产品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名产品;

③噻唑锌及系列产品噻唑锌是公司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新产品,噻唑锌及其系

列复配制剂产品聚焦细菌性病害市场及细菌与真菌性病害混发市场,以其独特的安全性、可混性、补锌保健等功效,广泛应用于粮食、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该产品的主要生产技术“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于2016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

公司制剂类产品多为水性化剂型,具有环保、用药安全、不易产生药害、与其他农药无交互抗性等特点,符合国家对农药产品发展的要求,市场前景广阔。

(4)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具有二十多年高效、广谱、安全农药的销售经验、专业的销售团队及完

善的销售网络。国内销售网络覆盖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北等20多个省份;同时,公司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产品远销欧盟、美国、南美、东南亚、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的海外客户主要包括美国陶氏益农、美国富美实等多家国际知名农化企业。公司通过优良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供应和完善的服务,与海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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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今,公司毒死蜱、三唑磷产品先后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新农”商标多次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毒死蜱产品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2012年2月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公司自主创新化合物噻唑锌及系列复配制剂产品,多次获得《我信赖的绿色防控品牌产品》、 《农民心目中的好产品》、《中国植保产品贡献奖》、 《首届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等荣誉称号。

(5)安全和环保优势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的安全和环保能力直接

关乎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通过多年的悉心经营形成了以下的优势:

一是安全和环保的管理基础。公司将“100-1=0”和“企业可持续源于环境可持续”的安全与环保理念通过长期的培训和实践形成了全员共识,扎根于全员的思想和行动;与知名咨询公司合作,形成了较为科学和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行业和政府部门的认证。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持续自主优化,形成了具有新农特色、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安全和环保技术研发能力。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20多年的紧密合作,从源头上研发绿色合成工艺和安全环保型的制剂,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这些绿色合成或者清洁生产技术荣获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一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三项。

三是长期注重安全和环保的投入。近年来公司在安全环保上投入的资金累计已超过3,000万元,形成了一整套三废治理的设施并建立了环保远程监控网络,使公司的三废处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也先后获得省政府环保“六个一工程”先进企业、台州市环保“十佳”企业等荣誉称号。

2、发行人竞争劣势与同行业国际知名农药企业相比,公司存在以下竞争劣势:

(1)境外制剂渠道劣势。目前,公司出口产品以原药和中间体为主,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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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制剂产品出口,在国外市场上主要是作为跨国农药公司的原药和中间体的供应商,直接面对国外终端消费者的能力存在不足。

(2)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及银行贷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公司发展。公司拟通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强企业资金实力、扩大产品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国际国内市场并举发展。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唑磷、毒死蜱、噻唑锌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其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用途

是否为专利

产品毒死蜱原药 生产毒死蜱制剂 否三唑磷原药 生产三唑磷制剂 否三唑磷制剂

广谱性杀虫、杀螨有机磷杀虫剂,兼有一定的杀线虫作用。

否毒死蜱制剂

高效、广谱、低残留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

否噻唑锌制剂 对多种细菌性病害全新的高效杀菌剂 是二甲戊灵制剂

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水稻、马铃薯、大豆、花生、烟草以及蔬菜田的除草剂。

否乙基氯化物

用于合成毒死蜱、三唑磷、对硫磷、辛硫磷、内吸磷、治螟磷、二嗪磷等有机磷杀虫剂。

否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 用于合成二甲戊灵等除草剂。 否苯肼及苯肼盐

用于农药,染料,医药等行业,可生产色酚AS-G,药物安替比林等,还可用作分析试剂。

否1,3-环己二酮

用于合成农药和医药等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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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三唑磷原药及制剂产品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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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毒死蜱原药及制剂产品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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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噻唑锌制剂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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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基氯化物合成工艺流程

5、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合成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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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苯肼及苯肼盐合成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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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环己二酮合成工艺流程

8、二甲戊灵制剂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中存在领用自产产品生产其他产品的情况,具体为:领用乙基氯化物用于生产毒死蜱系列、三唑磷原药;领用三唑磷原药、噻唑锌原药用于生产三唑磷制剂和噻唑锌制剂;领用盐酸苯肼用于生产苯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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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公司原辅料、备品备件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对于原辅料采购,计划部门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订单情况通过ERP系统生成请购单。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评价,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并根据ERP系统的请购单在合格供方名录中筛选物料供方,进行商务谈判、合同订立以及物资交付等工作。仓库部门根据到货单进行报检,经质管部门检验合格的物料方能入库。财务部负责合同审核并参与部分物料的商务谈判工作,并根据合同及发票支付相应的货款。

由于ERP系统已经充分考虑物料的运行周期及需求量,采购部一般根据系统的请购单进行下单。对于市场紧俏尤其是预计将涨价的原材料,会进行适当备货。对部分重点物料,为了保证优质优价以及优先供应,与供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战略采购。部分重点物料的采购由采购部、财务部以及职能部门组成的采购小组实施采购。

对于设备的采购,先由设备与技术部门进行选型,采购部门根据选型结果进行市场的比价及采购工作,设备到货后由设备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2、生产模式公司大部分产品“以销定产”,以满足订单需求为主,适当考虑安全库存,

以确保满足市场需求。公司设立计划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计划编制和计划组织协调管理,根据营销部门的销售计划及实际库存编制下达年、月的《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主要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车间排产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各生产车间实施生产和控制等。生产车间根据《车间排产计划》,负责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进行组织生产,按照目标控制好质量、成本和安全环保等各项目标指标。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包括中间体、农药原药和制剂。公司生产的中间体用于自行加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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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或者出售给其他农药厂商继续加工原药;生产的原药由公司继续加工成制剂销售给经销商,或者销售给其他的农药厂商继续加工复配成制剂。由于农药制剂产品的终端用户极度分散,公司制剂产品销售采用了国内农药行业通行的经销商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内销:公司内销产品包括中间体、原药和制剂。公司中间体、原药的内销一般采取直销方式,即直接销售给需要的其他农药厂商。

对于制剂销售,公司根据品牌战略及区域市场发展的不同程度,选择省级经销商、地市级或县市级经销商,目前公司已与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300多个经销网点建立了合作关系,覆盖零售网点近10,000个。

出口:公司出口产品包括中间体、原药和制剂,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南亚、东南亚、美国、欧盟、南美等。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为自营出口,由公司直接销售给境外客户。公司和境外客户已建立较为稳定的业务关系,客户根据自身的产销计划,与

公司共同确定供货计划并签定相应供货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组织生产和供货,每批货发出后,客户采用电汇、信用证等方式付款。

(2)境内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销售均为在某一区域的独家经销,具体分两大类情况:

第一种情况,省级区域只有一家经销商。此种情况只涉及湖南省,在其区域

内,公司的所有产品均由湖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家销售。

第二种情况,省级区域存在若干家经销商,每家经销商在特定区域销售公司的特定产品。公司的经销商除了湖南省,其他区域均为此种情况。

公司制订了《市场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及约束。《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公司与经销商的权利与义务,禁止经销商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等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经销商给予一定的惩戒直至取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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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告期各年经销商数量以及变化情况:

期间 期初数量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量2015年 362 1141073692016年 369 94903732017年 373 105109369

将报告期内经销商按销售金额由大到小排序,以销售金额合计占经销收入总规模80%为界限将经销商进行划分,各年经销商的变动情况如下:

表一:占经销收入总规模80%及以上的经销商的变动情况

期间 期初数量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量2015年 72 19 912016年 9111 1 1012017年 101 47 98

表二:其他占经销收入总规模20%以下的经销商的变动情况

期间 期初数量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量2015年 290 95 107 2782016年 278 83 89 2722017年 272 101 102 271

由上表可以看出,占经销收入总规模80%以上的经销商的增减变动极小,经销商的变动主要集中在占经销收入总规模20%以下的经销商中。报告期内,对公司经销收入贡献较大的经销商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经销商的减少主要系公司逐步淘汰不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经销商。经销商的增加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增加战略更为匹配的经销商,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的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经销商的数量。

②公司的经销商下游既有二级经销商也有终端客户,其具体情况如下:

经销商下游情况(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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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3月 2017年2016年 2015年

项目

数量 占比(%)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下游为二级经销商

180 90.91 34593.5035093.83 342 92.68下游为终端

客户

18 9.09 246.50236.17 27 7.32合计198 100.00 369100.00373100.00 369 100.00

经销商下游情况(单位:万元):

2018年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下游为二级经销商

6,804.11 94.47 24,716.7892.7717,461.9595.36 15,091.51 91.93下游为终端客

398.14 5.53 1,925.397.23849.194.64 1,325.24 8.07合计7,202.25 100.00 26,642.17100.0018,311.14100.00 16,416.75 100.00

公司的经销商下游以二级经销商为主,存在少量面对种植大户、农户等终端客户的情况。

公司同经销商均为卖断式销售。公司的经销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经销商的股份。

③公司主要经销商的基本情况

经销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实际控制人杭州奥格森化学有限公司 2009/7/8100.00徐岳明

杭州耀海化工有限公司 2008/5/19300.00姜正睿昊元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2011/12/76,800.00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湖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2/4/3300.00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江苏新南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05/10/203,000.00包一平江苏中汇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7/2/93,000.00陈忠宇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2009/7/29300.00苏娅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2011/4/1550.00陈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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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实际控制人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5/2/4100.00王玉妞南京博道仓储有限公司 2013/11/121,000.00冯岳峰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2007/1/29100.00薛涛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2001/2/141,000.00姜正睿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 2002/6/13880.00黄宗诚上海富水化工有限公司 2011/6/13500.00赵江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3/9/2250.00李恒恒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982/9/107,250.00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

司职工持股会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3/171,000.00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不存在收取加盟费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情况。(3)承接业务的方式公司承接业务的方式主要采用商务谈判。公司主要客户中,陶氏益农、富美实、安道麦、MEGHMANI INDUSTIES

LTD、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及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均有供应商名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准备时间

进入时

持续时间

公司是否是该客户的

核心或重要供应商1 陶氏益农 2年 2008年9年是2 富美实 2年 1997年20年是3 安道麦 2年 2011年6年是4 MEGHMANI INDUSTIES LTD1年 2013年4年是5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2年 2013年4年是6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2年 2014年3年是7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6个月2012年5年是

(4)同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签订框

架协议按订单发货,二是直接按订单发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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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合作模式

1 陶氏益农 直接按订单发货2 富美实 直接按订单发货3 安道麦 直接按订单发货4 MEGHMANI INDUSTIES LTD 直接按订单发货5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长期框架协议,按订单发货6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7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按订单发货8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9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按订单发货10 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11 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12 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13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14 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按订单发货15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直接按订单发货

(5)交易的可持续性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年限均较长,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公司

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保障以及持续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境内外客户认可。

公司客户结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和外销中新老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收入 2018年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老客户 15,725.01 43,818.44 34,255.93 30,352.00新客户 871.77 10,124.96 6,379.35 4,583.00

合计 16,596.78 53,943.40 40,635.28 34,935.00老客户占比(%)94.75 81.2384.30 86.88

内销

新客户占比(%)5.25 18.7715.70 13.12

老客户 8,612.6822,987.66 16,805.39 17,610.45外

新客户 1,058.18 3,902.02 2,495.09 1,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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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2018年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合计 9,670.8726,889.68 19,300.48 18,762.51老客户占比(%)89.0685.4987.07 93.86

新客户占比(%)10.9414.5112.93 6.14

注:新老客户的划分标准为:两年内未向该客户销售,认定为新客户。

公司内外销客户中老客户占比均较高,且客户结构稳定,业务可持续性较好。(6)获取大客户的途径和方法公司内外销大客户主要通过销售人员市场开拓、参加国内外展销会推广等方

式自行开发,个别内销客户由大客户指定,如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为先正达指定、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为陶氏益农指定。

序号 客户名称 获取大客户的途径和方法

1 陶氏益农 自行开发2 富美实 自行开发3 安道麦 自行开发4 MEGHMANI INDUSTIES LTD 自行开发5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6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指定采购7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8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9 四川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自行开发10 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11 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12 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13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14 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自行开发15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指定采购

4、采购、销售价格调整机制公司存在价格调整机制。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制度》和《工业品

价格联动机制管理制度》,成立了由销售、采购、财务、价格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价格联动机制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价格例会研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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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价格,确保公司销售价格、采购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与市场紧密接轨。

(四)发行人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农药原药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产品名称 报告期 产能(吨)产量(吨) 销量(吨)

2018年1-3月 6,300.001,118.41 1,051.91

2017年度 6,300.004,252.90 4,333.192016年度 6,300.003,778.48 4,004.69

毒死蜱

2015年度 3,000.003,643.84 3,427.552018年1-3月 3,200.000.00 8.84

2017年度 3,200.00712.97 719.762016年度 3,200.00290.23 408.90

三唑磷

2015年度 3,200.00700.05 701.482018年1-3月 1,200.0084.63 100.72

2017年度 1,200.00314.28 297.592016年度 1,200.00220.94 223.50

噻唑锌

2015年度 1,200.00170.58 175.56

注:上表中产能、产量、销量(含领用)均为折百量;毒死蜱原药产量包括了了以四氯吡啶、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的毒死蜱原药(2018年外购半成品三氯吡啶醇钠生产毒死蜱原药)。报告期内,以四氯吡啶生产的毒死蜱原药的折百产量分别为173.67吨、391.03吨、373.71吨、74.52吨;2018年1-3月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的毒死蜱原药的折百产量208.76吨。报告期内,噻唑锌销量均为领用量;报告期内部分原药销量大于产量主要系消化库存及外购产品用于销售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农药制剂产品的产量和销量

产品名称 报告期 产量(吨) 销量(吨)

2018年1-3月873.14824.08

2017年度 3,535.103,561.322016年度 2,545.21 2,532.25

毒死蜱制剂系列

2015年度 2,227.18 2,248.48三唑磷制剂系列2018年1-3月37.76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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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报告期 产量(吨) 销量(吨)

2017年度 609.72 641.692016年度 891.56 887.512015年度 958.64 964.282018年1-3月378.34365.70

2017年度 1,189.24 1,151.202016年度 853.29 821.55

噻唑锌制剂系列

2015年度 649.18 635.042018年1-3月247.13243.81

2017年度 399.26 432.742016年度 602.48 624.06

二甲戊灵制剂系列

2015年度 604.41 557.34

注:上表中产量、销量均为实物量;根据仙环建[2013]67号环评批复意见及仙环验[2014]9号环评验收意见,公司批复制剂产能为6,200吨/年。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中间体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产品名称 报告期 产能(吨) 产量(吨) 销量(吨)

2018年1-3月 800.00193.52 229.42

2017年度 800.00816.79 748.112016年度 800.00 748.66 743.65

1,3-环己二酮

2015年度 800.00 740.04 777.012018年1-3月 2,000.00657.71 818.38

2017年度 2,000.002,864.69 2,571.592016年度 2,000.00 2,359.63 2,392.98

3,4-二甲基苯胺

2015年度 2,000.00 2,062.46 2,103.362018年1-3月 6,000.00490.25 960.25

2017年度 6,000.001,919.89 2,758.302016年度 6,000.00 2,744.21 2,719.50

苯肼及苯肼盐系

2015年度 6,000.00 2,313.99 2,261.672018年1-3月 20,000.002,932.97 2,705.48

2017年度 20,000.0010,863.43 11,039.762016年度 20,000.00 9,328.02 9,130.34

乙基氯化物系列

2015年度 10,000.00 7,123.18 6,972.1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1:上表中产能、产量、销量(含领用)均为折百量;报告期内部分中间体销量大于产量主要系消化库存及外购产品用于销售所致。注2:根据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于2017年12月22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司3,4-二甲基苯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核定排污量,现有产能的排污总量符合环保要求。

2、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1)2018年1-3月

序号 产品 销售额 销售占比(%) 销售单价(万元/吨)

1 毒死蜱原药4,602.0518.124.38

2 三唑磷原药---

3 毒死蜱制剂

2,459.399.688.33

4 三唑磷制剂

95.240.3716.13

5 噻唑锌制剂

3,116.0512.2735.00

6 二甲戊灵制剂631.562.497.85

7 1,3-环己二酮

2,528.209.9511.02

8 3,4-二甲基苯胺

3,672.0914.454.49

9 乙基氯化物

3,964.2615.602.30

10 苯肼及苯肼盐

4,335.0217.065.21

合 计25,403.85100.00

(2)2017年度

单位:万元序号 产品 销售额 销售占比(%) 销售单价(万元/吨)

1 毒死蜱原药15,220.6319.363.51

2 三唑磷原药1,972.092.513.68

3 毒死蜱制剂8,902.9111.327.04

4 三唑磷制剂1,729.062.209.30

5 噻唑锌制剂9,582.7512.1935.40

6 二甲戊灵制剂1,087.491.387.62

7 1,3-环己二酮6,086.807.748.14

8 3,4-二甲基苯胺11,071.6014.084.31

9 乙基氯化物12,673.1616.121.74

10 苯肼及苯肼盐10,298.4313.103.7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序号 产品 销售额 销售占比(%) 销售单价(万元/吨)

合 计78,624.91100.00

(3)2016年度

单位:万元序号 产品 销售额 销售占比(%) 销售单价(万元/吨)

1 毒死蜱原药 10,130.0617.722.532 三唑磷原药 580.281.013.523 毒死蜱制剂 5,218.159.136.164 三唑磷制剂 1,985.413.478.345 噻唑锌制剂 6,120.2910.7130.666 二甲戊灵制剂 1,419.262.486.897 1,3-环己二酮 4,979.818.716.708 3,4-二甲基苯胺 8,912.1015.593.729 乙基氯化物 8,588.9515.021.4610 苯肼及苯肼盐 9,236.4216.163.40

合 计57,170.72100.00

(4)2015年度

单位:万元序号 产品 销售额 销售占比(%) 销售单价(万元/吨)

1 毒死蜱原药 10,884.8221.423.182 三唑磷原药 1,540.043.033.433 毒死蜱制剂 4,795.189.446.714 三唑磷制剂 2,074.884.088.315 噻唑锌制剂 5,133.7810.1032.646 二甲戊灵制剂 1,291.922.547.027 1,3-环己二酮 5,136.8910.116.618 3,4-二甲基苯胺 7,770.3915.293.739 乙基氯化物 6,368.9012.531.7910 苯肼及苯肼盐 5,819.4211.453.07

合 计50,816.23100.00

3、报告期主要客户情况(1)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农药企业和经销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报告期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2,589.13

9.862 安道麦 1,982.35

7.553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1,848.11

7.044 陶氏益农 1,780.84

6.785 RALLIS INDIA LIMITED 1,015.89

3.872018年

1-3月

前五名客户小计9,216.3235.10

1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7,687.299.512 陶氏益农 5,535.216.853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4,500.925.574 富美实 4,261.565.275 安道麦 3,424.374.24

2017年度

前五名客户小计25,409.3631.44

1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8,470.1614.132 富美实 6,841.1011.413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2,445.184.084 陶氏益农 2,331.283.895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41.472.74

2016年度

前五名客户小计21,729.1936.25

1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8,616.3616.052 富美实 5,489.9810.223 陶氏益农 4,577.088.524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2,288.294.265 安道麦 1,572.662.93

2015年度

前五名客户小计22,544.3741.98

注:前五名客户披露口径对存在控制关系的客户做合并处理,具体为:

1)安道麦( ADAMA)包 括:①ADAMA ANDINA B.V. SUCURSAL COLOMBIA、②ADAMAAUSTRALIA PTY LTD.、③ADAMA MAKHTESHIM LTD、④ADAMA COLOMBIA S.A.S.;

2)富美实(FMC)包括:①FMC QUIMICA DO BRASIL LTDA、②FMC UNITED(PRIVATE)LIMITED、③FM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ERNATIONAL AG;

3)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包括:①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②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前5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5名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2)细分产品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原药、制剂、中间体三大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实际控

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陶氏益农(DOWAGROSCIENCES LLC)

美国

1989年 -

是美国第一大化学公司——陶氏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植物科学业务,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一系列的现代农业产品及解决方案,农作物保护产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熏蒸剂、氮稳定剂等,以及城市卫生用药。

-否

富美实(FMC)

美国

1928年 -

是一家全球性的跨国化学品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创新、实用,以市场为导向的化学产品及解决方案。主营农业化学、特殊化学、工业化学等三个方面的产品。

-否

安道麦(ADAMA)

以色列

1945年 -

该公司原为以色列上市公司,前身是由两家老牌以色列化工企业Makhteshim ChemicalWorks Ltd.(1952年创建)和Agan Chemical ManufacturersLtd.(1954年创建)在1997年合并而成的以色列马克西姆阿甘工业公司。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一系列农药产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客户名称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实际控

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MEGHMANIINDUSTIESLTD

印度

1993年2月22日

100,000,0

00卢比

主营农业化学,产品主要出口比利时、乌拉圭、俄罗斯、德国、美国、非洲、拉美、东南亚等地。该公司是印度的综合性农药、化工生产和销售公司。

PatelNatwarla

lMeghjibh

ai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滨州市滨北办事处永莘路

2003年10月28日

12,500万

精细化工及农药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黄延昌 否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7号

1989年04月20日

48,873.09

万元

许可经营项目:农药生产。 一般经营项目:染料、化学助剂、中间体制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化工机械、通用零部件加工;进出口业务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九层912室

2009年04月08日

1.33亿元

要批发(不储存)0,0-二甲基-0-(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含量>80%)、0,0-二甲基-S-、有毒品:百草枯、敌百虫、毒死蜱粉剂、颗粒剂、乙草胺、异丙威;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农药机械、植保机械等。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

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2-1-J

2001年2月14日

1,000万

经营范围:剧毒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皮革制品、一般劳保用品、工艺品、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塑料原料及制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

姜正睿 否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

2002年04月27日

100万元

主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王玉妞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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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实际控

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厦1001号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西街150号15幢2楼11号

2003年9月22日

50万元

经营范围为:销售农药、肥料、不再分装的种子、塑料制品、农业机械、农产品及加工;研究:生物农药、农药新剂型、生物肥料、农药助剂。

李恒恒 否

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H座

2007年1月29日

100万元

主要批发氯氰菊酯、丙烯菊酯、二氯苯醚菊酯等。

薛涛 否

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市人民东路1091号1205室(佳兆业广场)

2009年07月29日

300万元

主要销售 2,4-D、苯菌灵、多菌灵、百菌清、吡虫啉、戊唑醇、虱螨脲、嘧菌酯、烟嘧磺隆、氟啶胺、单氰胺、氯菊酯、赛诺吗嗪、草甘膦、农用有机硅、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苏娅 否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湖县冠华东路1008号

2001年1月2日

7,500万

主要经营农药、农药制剂(除危险化学品)、原药、中间体的生产、加工并销售自产产品,肥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销售,农林病虫防治技术服务等。

张志勋 否

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星都总部基地42幢3层301室、4层401室

2011年4月1日

550万元

主要销售农药、种子、农副产品、农机设备及配件等,农膜、化肥等。

陈洪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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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实际控

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许午桥38号

1995年1月18日

6,606.058022万元

生产草甘膦系列化工产品;除草剂类、杀虫剂类、杀菌剂类等产品的加工、分装;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研发农用化学品、植物保护剂、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生产、销售相关包装材料(不含印刷);自有厂房租赁;非危险品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香

港)

(3)细分产品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数量(吨)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环已二酮

523.782,589.13 9.86 直销安道麦 毒死蜱原药、乙基氯化物527.681,982.35 7.55 直销

陶氏益农 乙基氯化物 889.011,780.84 6.78 直销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1,3环已二酮 99.36985.11 3.75 直销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剂

81.67854.87 3.25 经销富美实 其他 137.52780.02 2.97 直销

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135.80624.32 2.38 直销MEGHMANI INDUSTIESLTD

3,4二甲基苯胺 126.00569.21 2.17 直销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剂、毒死蜱原药

44.22256.30 0.98 经销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三唑磷制剂、二甲戊灵制剂

10.07230.79 0.88 经销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噻唑锌制剂9.43179.46 0.68 经销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38.80146.40 0.56 直销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制25. 80123.96 0.47 经销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 剂、二甲戊灵制剂、三唑

磷原药、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 -- - 经销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 - 直销

合计2,649.1411,102.76 42.28

2017年度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数量(吨)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环已二酮

1,724.107,687.29 9.51 直销陶氏益农 乙基氯化物 3,139.895,535.21 6.85 直销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1,3环已二酮 546.484,500.92 5.57 直销富美实

苯肼及苯肼盐、毒死蜱原药、二甲戊灵制剂

995.444,261.56 5.27 直销安道麦 毒死蜱原药、乙基氯化物1,173.703,424.37 4.24 直销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剂、三唑磷制剂

120.671,738.76 2.15 经销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制剂、二甲戊灵制剂、三唑磷原药、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

420.131,721.55 2.13 经销

MEGHMANI INDUSTIESLTD

3,4二甲基苯胺 314.001,408.59 1.74 直销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噻唑锌制剂242.401,064.46 1.32 直销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 180.08943.21 1.17 经销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剂、毒死蜱原药

164.29857.33 1.06 经销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250.37800.59 0.99 直销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三唑磷制剂、二甲戊灵制剂

49.29745.24 0.92 经销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噻唑锌制剂14.28316.15 0.39 经销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24.7485.75 0.11 直销

合计9,359.8635,090.98 43.4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6年度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数量(吨)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环已

二酮

2,132.768,470.15 14.13 直销富美实

苯肼及苯肼盐、毒死蜱原

药、二甲戊灵制剂

1,900.186,841.10 11.41 直销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1,3环已二酮 356.962,445.18 4.08 直销陶氏益农 乙基氯化物 1,342.972,331.28 3.89 直销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甲戊灵制剂、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制剂、三唑磷

原药

420.291,641.47 2.74 经销

MEGHMANI INDUSTIESLTD

3,4二甲基苯胺 378.001,384.71 2.31 直销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噻唑锌制剂 468.80 1,289.46 2.15 直销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358.90946.81 1.58 直销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二甲戊灵制剂、毒死蜱制剂、三唑磷

制剂

43.25713.58 1.19 经销安道麦 毒死蜱原药 271.60680.00 1.13 直销

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

120.49546.24 0.91 经销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 114.60510.16 0.85 经销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三唑磷制剂、二甲戊灵制

37.31479.50 0.80 经销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169.01443.76 0.74 直销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8.84144.02 0.24 经销

合计8,123.9628,867.42 48.15

2015年度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数量(吨)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环已二

2,213.00 8,616.36 16.05 直销富美实

苯肼及苯肼盐、毒死蜱原

1,698.555,489.98 10.22 直销陶氏益农 乙基氯化物、毒死蜱原药2,522.274,577.08 8.52 直销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1,3环已二酮 326.502,288.29 4.26 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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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毒死蜱原药、乙基氯化物591.701,572.66 2.93 直销

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449.111,442.57 2.69 直销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甲戊灵制剂、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制剂、毒死蜱

制剂

330.991,409.81 2.63 经销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426.80 1,381.36 2.57 直销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原药、二甲戊灵制剂、三

唑磷制剂

70.79756.82 1.41 经销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 144.00751.58 1.40 经销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177.92543.52 1.01 直销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三唑磷制剂、二甲戊

灵制剂

34.83479.40 0.89 经销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噻唑锌制剂、毒死蜱制剂25.75459.05 0.85 经销

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毒死蜱制剂、二甲戊灵制

54.50270.59 0.50 经销

MEGHMANI INDUSTIESLTD

3,4二甲基苯胺 57.60221.38 0.41 直销

合计9,124.3130,260.45 56.34

注:

1)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农立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包括①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②杭州耀海化工有限公司;3)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包括①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②自贡丰收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4、退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偶发退货的情况,主要系质量原因或产品过期退货。

报告期各期退货金额分别为369.40万元、633.27万元、379.24万元、40.5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69%、1.06%、0.47%、0.15%,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3,4二甲基硝基苯、间苯二酚、3-戊酮、五硫

化二磷、三氯乙酰氯、酒精等石油和化工产品。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元/千克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单价

占营业成

本比例(%)

采购金额 单价

占营业成

本比例(%)

采购金额 单价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采购金额单价

占营业成本比例(%)五硫化二磷 1,463.58 7.73 8.465,385.667.089.45 4,379.386.789.843,581.567.229.203,4二甲基硝

基苯

1,247.69 28.05 7.216,136.3626.3210.763,996.0121.698.983,644.5521.339.36

间苯二酚 1,782.91 63.68 10.314,270.9445.447.49 3,303.8536.717.432,704.2733.806.95

乙醇 891.32 5.48 5.153,097.314.985.43 2,481.424.725.582,173.855.385.583-戊酮 587.29 21.69 3.402,895.7920.335.08 2,336.7719.845.252,202.0420.765.66盐酸苯肼 - - -1,132.6216.071.99 1,888.3916.014.241,548.9814.753.98

液碱 809.40 1.08 4.683,325.441.035.83 2,264.760.735.091,035.140.652.66三氯乙酰氯 615.47 6.98 3.562,460.616.124.32 1,431.504.283.222,219.746.825.70

合计7,397.6642.7728,704.7350.35 22,082.0849.6319,110.1349.09

2、主要原材料与产能、产量、销量之间匹配关系(1)公司主要原材料涉及的生产线及产品如下:

项 目 生产线 产 品五硫化二磷 乙基氯化物生产线 乙基氯化物3,4二甲基硝基苯 3,4二甲基苯胺生产线 3,4二甲基苯胺

间苯二酚 1,3-环己二酮生产线 1,3-环己二酮

乙醇 乙基氯化物生产线 乙基氯化物3-戊酮 3,4二甲基苯胺生产线 3,4二甲基苯胺三氯乙酰氯 毒死蜱原药/制剂生产线 毒死蜱原药/制剂

(2)公司主要原材料与其所生产产品产量之间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吨五硫化二磷 产品-乙基氯化物

年份 各年消耗量 乙基氯化物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2,020.67 2,932.970.692017年度 7,544.9010,863.430.692016年度 6,419.979,328.020.692015年度 4,938.347,123.180.69

3,4二甲基硝基苯 产品-3,4二甲基苯胺

年份 各年消耗量 3,4二甲基苯胺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524.12 657.710.802017年度 2,242.662,864.690.782016年度 1,875.812,359.630.792015年度 1,629.202,062.460.79

间苯二酚 产品-1,3-环己二酮

年份 各年消耗量 1,3-环己二酮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223.43 193.521.152017年度 948.40816.791.162016年度 882.03748.661.182015年度 867.31740.041.17

乙醇 产品-乙基氯化物年份 各年消耗量 乙基氯化物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1,661.092,932.970.57

2017年度 6,173.1810,863.430.572016年度 5,276.899,328.020.572015年度 4,031.047,123.180.57

3-戊酮 产品-3,4二甲基苯胺

年份 各年消耗量 3,4二甲基苯胺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311.30 657.710.472017年度 1,378.462,864.690.482016年度 1,160.022,359.630.492015年度 1,009.692,062.460.49

三氯乙酰氯 产品-毒死蜱系列

年份 各年消耗量

毒死蜱原药

产量

毒死蜱制

剂产量

投入与产出比例2018年1-3月 898.10835.13308.840.79

2017年度 4,011.573,879.141,222.730.792016年度 3,340.733,387.45870.890.782015年度 3,287.493,470.17543.100.82

注:表中毒死蜱制剂的产量为折百产量,其对应的折吨产量分别为2,227.18吨、2,545.21吨、3,535.10吨和873.14吨;上表中毒死蜱原药产量扣除了以四氯吡啶、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的毒死蜱原药。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传导能力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3,4二甲基硝基苯、间苯二酚、3-戊酮、五硫

化二磷、三氯乙酰氯、乙醇等石油和化工产品。其中,3,4二甲基硝基苯、间苯二酚、3-戊酮、五硫化二磷、三氯乙酰氯均不属于大宗商品。除间苯二酚外,公司对上述原材料的供应商来说,属于较为重要的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当产品价格下行时,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供应商降价或延长付款期限;而当产品价格上行时,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供应商延后涨价;公司对间苯二酚的供应商来说,属于非重点客户,公司对其议价能力较低,当下游价格变化时,公司很难将此价格变化传导至间苯二酚的供应商。公司通过价格调整机制,保证采购价格与市场紧密接轨。

乙醇属于大宗商品,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大宗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如下图所示:

注:以上图表数据来自卓创资讯。

4、主要能源供应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供应情况如下:

2018年1-3月主要能源

金额(万元) 单价(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电(度) 322.30 0.661.86煤(吨) 50.79 775.980.29蒸汽(吨) 160.26 178.620.93

合计533.353.08

2017年主要能源

金额(万元) 单价(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电(度) 1,341.950.652.35煤(吨) 168.65714.590.30蒸汽(吨) 545.56177.260.96

合计2,056.163.61

2016年主要能源

金额(万元) 单价(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电(度) 1,170.020.682.63煤(吨) 119.68582.670.27蒸汽(吨) 446.68162.111.00

合计1,736.383.90

2015年主要能源

金额(万元) 单价(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电(度) 941.610.702.42煤(吨) 126.41583.650.32蒸汽(吨) 463.50172.711.19

合计1,531.523.93

(2)报告期公司各厂区能耗与产量匹配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

厂区

期间 总产量(吨) 电(千度)蒸汽(吨)煤(吨)

单位用电量(千度/

吨)

单位用汽量(吨

/吨)

单位用煤

量(吨/

吨)2018年

1-3月

820.78 1,324.49-654.561.61 - 0.802017年 4,417.47 5,576.08-2,360.061.26 - 0.532016年 4,299.58 4,592.23-2,053.941.07 - 0.48

仙居厂区

2015年 4,354.08 4,116.13-2,165.820.95 - 0.502018年

1-3月

1,341.48 1,370.272,503.20-1.02 1.87 -2017年 5,601.37 6,283.619,377.68-1.12 1.67 -

2016年 5,852.50 6,925.099,449.00-1.18 1.61 -椒江厂区

2015年 5,116.49 4,191.966,406.00-0.82 1.25 -2018年

1-3月

3,624.07 2,195.776,468.75-0.61 1.78 -2017年 12,948.84 8,878.3221,400.80-0.69 1.65-

2016年 10,188.98 5,569.0418,105.25-0.55 1.78-

江苏厂区

2015年 7,994.48 5,075.2120,430.49-0.63 2.56-

注:仙居厂区使用煤自行生产蒸汽,故无需外购蒸汽。

5、报告期主要供应商情况(1)报告期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报告期 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启东亚太化工厂有限公司 1,967.49 13.712018年1-3月

2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82.91 12.42

报告期 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3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808.27 5.634 江苏龙河酒业有限公司 728.03 5.07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46.94 4.51前五名供应商小计5,933.64 41.341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70.94 8.44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391.70 6.713 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2,975.68 5.884 启东亚太化工厂有限公司 2,751.62 5.445 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2,650.90 5.24

2017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16,040.84 31.71

1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03.85 8.692 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2,644.21 6.953 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1,948.19 5.124 上海建北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1,879.66 4.945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1,735.17 4.56

2016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11,511.08 30.26

1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04.27 7.562 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2,399.18 6.713 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347.77 6.574 上海建北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2,163.34 6.05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01.71 5.04

2015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11,416.28 31.93

注:前五名供应商披露口径对存在控制关系的供应商做合并处理,具体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①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②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前5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5名供应商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也不在其中占有权益。

(2)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供应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3月23日 325,333.186

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阮水龙、阮伟祥、

项志峰

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 4,954

五硫化(二)磷、二硫化碳、亚硫酸钠生产;环氧乙烷、二硫化碳、叔丁醇、正丁醇、硫磺、萘、黄磷、五硫化二磷、过氧化氢溶液、过硼酸钠、乙酸、乙酸酐、氢氧化钠、1,2-乙二胺批发(无储存);亚硫酸钠批发零售;经营货物及技术出口等。

李刚 否

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9日 5,000

生产、销售:军品及相关产品、2-硝基甲苯、3-硝基甲苯、4-硝基甲苯、2,4-二氨基甲苯、2,5-二氨基甲苯、2,6-二氨基甲苯、1,2-苯二胺、1,3-苯二胺、1,4-苯二胺、3-硝基-1,2-二甲苯、4-硝基-1,2-二甲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

国务院国资委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31日 9,085

生产4-硝基邻二甲苯(含自用)、2,3-二甲基苯胺、3、4-二甲基苯胺、2,4-二甲基苯胺、2,6-二甲基苯胺、3-硝基邻二甲苯(含中间产品)、硝酸、硫酸;销售自产产品。

陈峰 否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5日 500五硫化二磷的生产。

金华造漆厂职工持股

协会

供应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启东亚太化

工厂有限公司

1999年9月9日 3,000

氨溶液[10%<含氨≤35%]、盐酸苯肼、硫酸苯肼、苯肼、对苯醌、苯唑醇、亚硫酸氢铵、亚硫酸氢钾制造、销售等

李锦山 否沂水皓威化

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7月8日 100

生产、销售:三氯乙酰氯、氯乙酰氯、盐酸(副产品)、三氯乙酸。

姬文军 否

台州市中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2日 588

化工原料批发、零售;医药中间体(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及国家禁止、限制、淘汰的项目)、医化试剂、化工设备仪器、润滑油、橡胶批发、零售。

李锦波 否

南京恒瑞化工有限公司

2002年1月15日 100

危险化学品批发;化工原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装饰材料、百货、针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销售;设备安装。

江小松 否

上海建北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3日 1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通讯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日用百货的销售,咨询服务。

程玉强 否

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001年2月13日 1,000

农药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潘雪中 否

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日 1,000

甲醇、乙醇、正丁醇、盐酸、硫酸、乙酸、氨水、氢氧化钠、乙酸乙酯的批发(以上有效经营期限至2017年03月28日止);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石腊、食品添加剂、饲料及添加剂、润滑油的销售。

李荣杰 否

江苏联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9日 20,000

化工产品的生产:正丁醇、丙酮、乙醇(无水)、变性燃料乙醇、乙酸乙酯、乙酸

陈玉和 否

供应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丁酯、乙酸异丙脂、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及其它二氧化碳(液化的);生产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销售自产的上述产品等。

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2010年9月7日

10,000(美元)

生产氢化学品(1,3丙二醇、正丙醇、异丙醇、1,4-环已烷二甲醇、甲基环已烷、1,2丙二醇、甲醇、环已烷甲醇、甲基异丁基甲醇、乙醇、醋酸异丙酯),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的批发等。

施建刚 否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7日 500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

浙江省国资委

(3)报告期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年限较长,公司新老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老供应商 13,910.61 45,315.53 33,377.50 32,516.62新供应商 440.26 5,265.42 4,655.66 3,232.39总采购额14,350.87 50,580.95 38,033.16 35,749.01老供应商占比(%)96.9389.5987.76 90.96新供应商占比(%)3.0710.4112.24 9.04

注:新老供应商的划分标准为:两年内未向该供应商采购的,认定为新供应商

公司采购中老供应商的占比均较高,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稳定,业务持续性较好。

(4)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同一交易对手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情况如下:

2018年1-3月销售采购明细:

2018年第一季度销售

2018年第一季度采购

额客户

销售产品

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采购原材

料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

环己二酮

2,589.139.86

二甲戊灵

原药

117.12 0.82江苏剑牌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146.400.56戊唑醇 53.02 0.37合 计2,735.5210.41170.14 1.19

2017年销售采购明细:

单位:万元2017年销售额 2017年采购额客户

销售产品

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采购原材

料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

环己二酮

7,687.299.51

二甲戊灵

原药

534.04 1.06江西博晟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

盐酸苯肼 288.490.36

苯唑醇、

噻二唑

599.25 1.18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800.590.99戊唑醇 26.90 0.05发事达(南通)化工有

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3.360.00

毒死蜱制剂加工费

92.31 0.18南通中港化学品有限

公司

盐酸 0.230.00丙烯腈 60.62 0.12南通东舜化工有限公

硫氢化钠 4.910.01

三氯乙酰氯、液碱、氯氰菊脂

原油

317.45 0.63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

限公司

盐酸苯肼、乙基氯化物

1,324.321.64苯唑醇 1,431.45 2.83%拜耳作物科学(中国 )

有限公司

1,3-环己二

238.720.30螺虫乙酯 300.88 0.59合 计10,347.9212.81 3,362.91 6.64

2016年销售采购明细:

单位:万元2016年销售额 2016年采购额

客户 销售产品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采购原材料

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1,3-环己二

8,021.4413.38二甲戊灵原药 775.47 2.04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

公司

盐酸苯肼、乙基

氯化物

1,213.092.02苯唑醇 1,218.91 3.20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

毒死蜱原药 443.760.74戊唑醇 26.38 0.07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

限公司)

1,3-环己二酮 290.660.48螺虫乙酯 26.55 0.07贵溪百顺科技有限公司 1,3-环己二酮 257.480.43

邻硝基对甲磺

酰基苯甲酸

162.18 0.43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

1,3-环己二酮 212.820.36嘧菌酯原药 22.56 0.06湖北泰新化工有限公司 盐酸苯肼 152.480.25三唑磷原药 255.33 0.67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乙基氯化物 115.380.19五硫化二磷 1,735.17 4.56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

3-戊酮 112.840.19二甲戊灵原药 468.75 1.23曲阜市弘利化工有限公

1,3-环己二酮、

苯肼

79.830.13盐酸苯肼 313.96 0.83江苏中汇进出口有限公

三唑磷乳油 40.590.07三唑磷原药 175.22 0.46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三唑磷原药 5.940.01

30%苯甲·丙环唑悬浮剂

31.90 0.08南通中港化学品有限公

盐酸 0.01-液碱、丙烯腈 65.95 0.17

合 计

11,395.0419.00 5,278.33 13.87

2015年销售采购明细:

单位:万元2015年销售额 2015年采购额客户 销售产品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采购原材

料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4二甲基苯胺 7,549.0114.06

二甲戊灵

原药

645.60 1.81江苏中汇进出口有限三唑磷制剂、737.431.37吡虫啉原4.34 0.01

2015年销售额 2015年采购额客户 销售产品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采购原材

料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公司 三唑磷原药、

毒死蜱原药

油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

毒死蜱原药 543.521.01戊唑醇 35.58 0.10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

限公司

盐酸苯肼、甲

353.550.66苯唑醇 2,347.77 6.57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

限公司

1,3-环己二酮 238.090.44

嘧菌酯原

168.14 0.47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

97%毒死蜱原

36.840.07

40%烯酰吗

啉悬浮剂

56.19 0.16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

三唑磷原药 15.290.03

30%苯甲·丙环唑

悬浮剂

83.27 0.23湖北泰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包装物 7.160.01苯唑醇 263.6 0.74济宁天盛化工有限公

毒死蜱原药 6.810.01

辛硫磷原

10.00 0.03南通中港化学品有限

公司

盐酸 1.70-

液碱、丙烯

145.17 0.41邵阳雪峰山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

催化剂 1.60-噻二唑 537.98 1.50南通固伦化工有限公

盐酸 0.73-液碱 8.06 0.02合 计10,559.0819.654,305.70 12.05

注:此处列示的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不包括其子公司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收入。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的交易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有业务实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根据2008年6月24日环保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

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9、化工-化学农药

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2013年12月18日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公司所属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范畴。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持续贯彻“遵纪守法、持续改进、保障健康、确保安全”的安全方针和“企业可持续源于环境可持续”的环保方针,以实现“确保安全”、“确保环保”、“确保职业健康”为目标。公司严格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和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进行全面监控,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及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重大责任事故。

公司已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公司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事故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在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危化品管理、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减少了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加强了生产和人员的安全,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

3、职业健康管理公司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告知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在卫生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严格控制车间生产过程中生产性毒物的产生和排放,对生产设施实行密闭化操作,减少员工与危险性物品的接触,对排放的废气进行吸收处理,并为公司员工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报告期内,公

司每年对岗前、岗中、离职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不存在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病例情形,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环保和职业病问题。

4、环保措施公司按照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环境

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环境、安全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废气管理规范》、《预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废水标准操作规程》、《废气标准操作规程》等环保管理制度。

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污染,公司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达到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公司生产工艺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工业三废 所含主要污染物废水 COD,TP,NH3-N废气 甲苯,非甲烷总烃,丙烯腈,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 废盐,污泥,废包装物,废渣,废溶剂

工业三废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水处理公司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吨/天,实际处理能力为800

吨/天,公司生产忙季时,日产生水量约在700吨左右。根据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动,公司废水量的产生有所波动,生产淡季日产生废水量有所减少。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如下:

(2)废气处理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及其他少量有机废气等。有机废气通

过车间多级冷凝器进行回收,再通过车间废气预处理设施进行废气预处理,最后到环保车间尾气处理系统经过氧化塔、酸洗塔、碱洗塔进行综合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气体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的排放标准。

(3)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除子公司江苏新农通过自建的焚烧炉处理部

分危险固体废弃物外,其余危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站等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合规处理。江苏新农焚烧炉于2014年投入建设并于2016年初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期间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未完全满足危险废弃物处理需求,江苏新农于2016年集中将未处理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同时,江苏新农持续对焚烧炉进行技术改进,以提高使用效率,降低危险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成本。

一般固体废弃物根据其利用价值不同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无害化固体废弃物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场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要求设置。

(4)噪声处理

公司噪声处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三类标准,严格噪声排放管理,对各排放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隔音、消音或吸音措施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处理后符合上述标准。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每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检测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内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5、安全生产支出及环保投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安全生产支出分别为662.84万元、671.53万元和691.25万元、201.5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投入及治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环保设施投入 72.03357.611,052.00 1,830.02治污费用 1,135.55 4,250.23 2,673.96 1,488.53环保总投入 1,207.584,607.843,725.96 3,318.55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明细如下: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废气总量(吨) 1.576.75 8.02 9.66废水总量(吨) 81,422.18298,031.85246,549.77 222,887.64固废总量(吨) 950.08 2,512.04 899.16 835.21

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总投入与污染物的总产生量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6年治污费用较2015年增幅较大,主要系江苏新农在2016年集中将未处理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所致;2017年治污费用较2016年有较大增长主要系:1)2017年度公司毒死蜱原药、乙基氯化物产量有所增加,致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增加,从而增加治污费用。2)受2017年度江苏、浙江等地环保核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的影响,为适应不断提升的环保要求,公司在污染物排放前增加了环保处理程序,致使固体废弃物产量有所增加,从而增加治污费用。

综上,公司相关环保设施投入、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达标情况(1)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公司持有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子公司江苏新农持有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批准书》。

2007年至今,公司连续被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企业”。

仙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7年7月27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5月3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徐群辉(身份证号码:33262419710826****)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正在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台州市椒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2017年8月4日、2018年1月9日、2018年5月2日出具《证明》,确认:“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因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5月2日出具《证明》,确认:“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我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内,该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的行政处罚。”

(2)环境保护达标情况公司按时缴纳排污费。公司持有仙居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台州新农化工厂持有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颁发《排污许可证》,子公司江苏新农持

有如东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2015年-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均已按相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的相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并依照《环保税法》相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公司及子公司均已按相关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环评批复毒死蜱原药(仙居) 新农股份 浙环建[2004]19号毒死蜱原药(江苏) 江苏新农 通环管[2010]019号

三唑磷原药 新农股份 浙环开建[1991]58号噻唑锌原药 江苏新农 通环管[2010]019号

制剂产品 新农股份 仙环建[2013]67号乙基氯化物 江苏新农 通环管[2008]105号1,3-环己二酮 台州新农 台环建[2010]25号3,4-二甲基苯胺 台州新农 台环建[2010]25号

苯肼及苯肼盐 台州新农 台环建[2010]25号、台环建[2015]13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仙居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15日出具《函》,确认:“新农股份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未因违反环保法律受到过环保处罚。”

2018年1月3日、2018年5月10日,经与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区分局访谈确认:“台州新农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台州新农没发生环保事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25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4月28日出具《证明》:“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受过我局环保行政处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浙江政务服务网、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网站,未发现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江苏新农存在受到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的

情形。

(3)2018年5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1.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结果

2018年5月21日,公司仙居厂区毒死蜱合成车间辅助设施V111加成拉料真空缓冲罐因员工违规作业发生破裂,事故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7月9日,仙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安监管罚[2018]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安监管罚[2018]26-2号),对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对公司仙居厂区负责人张坚荣予以罚款6.77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张坚荣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本次受到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按上述规定的处罚区间下限确定。2018年7月11日,仙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2018年5月21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1死2伤。截止目前,我局已按规定程序对事故进行处置,新农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恢复正常生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局认为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新农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就该事故对新农公司及事故所在地主管负责人张坚荣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况外,2014年1月1日至今,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2.事故等级认定及事故原因(一)本次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重度、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调查报告》,公司发生的上述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二)事故原因根据《调查报告》,本次事故原因认定如下:

1. 直接原因毒死蜱合成车间楼顶 V111 加成拉料真空缓冲罐内的三氯乙酰氯遇水急剧反应产生大量的氯化氢气体使缓冲罐破裂,并导致现场 3 名员工受伤,其中 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 间接原因1)V111 真空缓冲罐底部堵住后,公司员工违规作业,采用水(循环水)反冲真空缓冲罐底部,导致水与忌水物质三氯乙酰氯接触;

2)仙居新农化工毒死蜱合成车间楼顶缓冲罐缺少警示标志。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报告》,公司员工王某违规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公司员工顾某,未阻止并参与违规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张坚荣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公司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3.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及安全防范措施

1) 安全生产整改上述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1)委托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公司仙居厂区毒死蜱生产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安全隐患整改;(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参与覆盖率100%,培训后对全员进行达标测试;(3)组织各科室、车间进行危险源辨识,更新、完善危险源清单;(4)对毒死蜱合成车间楼顶设备进行安全工艺升级并增加明显的警示标识;(5)对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设备逐一排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6)修订、完善各项生产工序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检查巡查机制,及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以下简称“浙江圣泰”)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在役化工装置(毒死蜱车间)安全设计诊断整改验收专项评价报告》、2018年6月28日出具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诊断整改验收专家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8年7月8日出具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1”停产整改复产验收专家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浙江圣泰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认为公司采取了大量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2018年7月9日,仙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仙安监管复查[2018]144号):“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毒死蜱车间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整改后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设计诊断开展整改验收,并出具整改验收专项评价报告。企业完善工艺生产操作规程,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再排查,梳理公司潜在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标识和应急管理;2.我局于7月6日邀请省级专家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检查,并于7月8日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同意企业恢复生产。”同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 后续安全防范措施上述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管理层极为重视,立即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修订了一系列针对安全生产的改善和预防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完善安全生

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及各岗位应急处置卡》、《临时作业安全管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146项安全生

产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设备标准操作程序;(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3)加强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对生产场所配备的安全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确保该等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未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造成环境污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整改,积极协调对遇难员工的抚恤事宜,与死者近亲属签署了抚恤补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双方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公司上述安全事故已经积极、稳妥处理完毕,相关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引发任何纠纷,亦未造成不安定因素和社会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安全生产事故为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及仙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及张坚荣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对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公司积极协调涉事员工的安置事宜,与死者近亲属签订了抚恤补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双方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未造成不安定因素和社会不良影响;公司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事故发生后,公司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标准工作规程,除本次事故外,公司及公司分、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并运行有效;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本次事故所造成的的损失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

设备,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 5-20 12,689.284,116.2098.61 8,474.47机器设备 5-10 17,722.048,816.24- 8,905.79运输工具 5-6 974.77856.80- 117.97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69 9.45551.62- 147.83

合计 32,085.5414,340.8698.61 17,646.07

2、主要生产设备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资产名称 原值(万元) 成新率(%) 数量(台/套)容器(槽、罐) 2,251.5645.26 870反应器 1,915.9855.21 292分离混合粉碎研磨设备 1,119.1854.95 141输配电设备 1,027.3443.72 156换热器冷却器蒸发器 980.3360.70 233泵类 748.0749.86 900工业炉 316.1359.22 12自动化仪表 649.7758.97 528分析检测及研发仪器仪表 686.648.64 328压缩机风机 584.6259.08 127安全消防职业健康 511.4453.66 210包装设备 498.9840.32 122塔类 398.759.73 80起重运输机械 216.0340.94 54

资产名称 原值(万元) 成新率(%) 数量(台/套)其他 5,817.3347.19 -合计17,722.0450.25 -

3、房屋建筑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8项房屋所有权,所有权人均为本

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

证号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坐落 面积(㎡)

新农股份

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0001213号

自建

2004年9月14日

仙居杨府三里溪 15,365.53

江苏新农

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1994号

自建

2009年3月26日

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滨海三路南侧、通海一路东侧

22,666.83

新农股份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062号

自建

1997年1月17日

椒江区滨海路55号

9,764.06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73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1幢2单元202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74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1幢2单元402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75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1幢2单元102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76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1幢2单元502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83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1幢2单元302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6480号

自建

2006年5月10日

仙居城关城北西路21号

618.86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21423号

自建

2008年1月11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2幢3单元401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21424号

自建

2008年1月11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2幢3单元301室

92.30

序号

权利

证号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坐落 面积(㎡)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21425号

自建

2008年1月11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2幢3单元201室

92.30

新农股份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21426号

自建

2008年1月11日

仙居城关启明路2幢3单元501室

92.30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2号

转让

2006年6月21日

椒江区东升花园12号楼三单元403室

141.62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75号

转让

2006年6月21日

椒江区东升花园12号楼三单元503室

149.19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3号

转让

2006年6月21日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303室

120.8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4号

转让

2006年6月21日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403室

119.13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5号

转让

2006年6月21日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203室

120.8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4号

转让

2006年11月9日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三单元201室

129.67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5号

转让

2006年11月9日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三单元202室

130.87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6号

转让

2006年11月9日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三单元302室

130.87

新农股份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06042764号

转让

2006年7月3日

中河中路258号1501室

123.16

新农股份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06042765号

转让

2006年7月3日

中河中路258号1503室

77.45

新农股份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06042766号

转让

2006年7月3日

中河中路258号1504室

38.72

新农股份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06042767号

转让

2006年7月3日

中河中路258号1505室

135.54

新农股份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06042768号

转让

2006年7月3日

中河中路258号1502室

38.72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仙字第14300406

自建

2014年5月5日

仙居县城关城北西路

166.3

新农股份

台房权证仙字第14300407

自建

2014年5月5日

仙居县城关城北西路

35.21

公司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合法、有效,并已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江苏新农尚有账面原值为205.35万元、账面净值为161.02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妥产权证书。前述房屋建筑物均系生产辅助性用途,可替代性较强,报告期期末该等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占本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23%,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公司及子公司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建筑物产权均归公司及

子公司所有,无任何产权纠纷,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建筑物的实际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建筑物均为公司及子公司非核心生产经营设施,即使政府部门要求限期拆除,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承诺人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地承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之建筑物因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罚款、拆除(或搬迁)等责任,并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任何经济损失承担偿付责任。”。

4、发行人租赁的房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共租赁房屋25处,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出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年租金(元)

租赁用途

1 花群、许平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楼H座

218.49

2018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5日

220,000 办公

2 章达明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楼G座

129.41

2016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5日

157,000 办公

陈必忠、孙

小平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

225.2

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0,000 办公

序号 出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年租金(元)

租赁用途丰国际商务大厦18楼F座

4 陈必忠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地下一楼55号车位

-

2018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24日

10,000 停车

浙江万轮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9幢北座809室

138.19

2017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

首年78,685.40次年82,619.70

办公

浙江万轮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9幢北座107室

68.8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5,208.17 办公

7 郑燕平

杭州市下城区东河锦园5幢1单元1202室

-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66,000

员工宿舍

王宾、吴信

杭州市横燕子弄18号楼2单元103室

33.03

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

49,056

员工宿舍

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现代名苑10-3-2101

140.7

2018年6月23日至2019年6月22日

90,492

员工宿舍

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莫衙营天赐苑6-3-601

75.95

2018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17日

49,008

员工宿舍

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皇诰巷18-3-2-1301

86.12

2018年2月24日至2019年2月23日

75,024

员工宿舍

12 杨金美

杭州市仙林苑4-4-102

30.00

2018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16日

43,200

员工宿舍

13 王秩昌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41幢东第6间

-

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1,636

员工宿舍

14 叶海敏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41幢东第2间

-

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6,800

员工宿舍

15 周丹红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41幢东第5间

-

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6,800

员工宿舍

序号 出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年租金(元)

租赁用途

16 周伟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41幢东第3间

-

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6,800

员工宿舍

17 徐正日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51幢东边角6间

-

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4,600

员工宿舍

18 叶建勇

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42幢东边角7间

-

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58,800

员工宿舍

19 黄士菊

掘港镇盛世华城17幢1409

133.26

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

31,400

员工宿舍

20 曹建星

如东县掘港镇陈高村六组150号

-

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8日

3,731

员工宿舍

21 徐彩萍

掘港镇原种村一组38号

30.00

2018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

7,400

员工宿舍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职工生活配套区34栋共42间

3169.08

2018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 日

438,389.40

员工宿舍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职工生活配套区37栋第一层共4间

271.45

2018年9月16日至2021年7月15 日

31,759.65

员工宿舍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职工生活配套区39栋第三层共6间

401.44

2018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 日

57,405.92

员工宿舍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职工生活配套区39栋第三层共6间

401.44

2018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5 日

57,405.92

员工宿舍

公司存在向第三方承租房屋的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1)因经营办公需要,公司租赁了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

商务大厦18楼H座、G座、F座及地下车位、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9幢北座809室、107室等处房产,供公司销售、人力资源、研发等部门使用。

(2)公司其他向第三方承租房屋主要系用于员工宿舍使用。

5、发行人出租的房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出租房屋3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承租方 房屋位置 出租面积(㎡)出租期限 年租金(元)

陈露/叶晓芳

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122.4

2017年4月1日-2019年4月1日

110,0002 张文远 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61.2

2018年8月21日-2020年8月20日

55,0003 张大雷 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61.2

2018年8月21日-2020年8月20日

55,000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商标所有权共233项,注册人均为本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7241687 第5类2012-02-07

2012-2-7至

2022-2-6

原始取得

重要

40%毒死蜱乳油(大田杀虫剂)

8907821 第5类2011-12-14

2011-12-14至

2021-12-13

原始取得

重要

20%噻唑锌悬

浮剂

8909411 第5类2011-12-14

2011-12-14至

2021-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812117 第5类2011-11-21

2011-11-21至

2021-11-20

原始取得

一般

30%乙虫·毒死蜱悬乳

8700732 第44类2011-11-7

2011-11-7至

2021-11-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3062 第1类2011-11-7

2011-11-7至

2021-11-6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3027 第1类2011-10-14

2011-10-14至

2021-10-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5056 第5类2011-10-14

2011-10-14至

2021-10-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698559 第1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8698589 第7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662 第8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478 第40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5880832 第5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797 第1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535 第7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691 第40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640 第42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584 第8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743 第40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863 第7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5041 第5类2011-9-28

2011-9-28至

2021-9-27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3045 第1类2011-9-21

2011-9-21至

2021-9-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591103 第5类2011-8-28

2011-8-28至

2021-8-27

原始取得

一般 /

8460198 第5类2011-7-21

2011-7-21至

2021-7-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460183 第5类 2011-7-21

2011-7-21至

2021-7-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460291 第5类2011-7-21

2011-7-21至

2021-7-20

原始取得

重要

40%戊唑·噻唑锌悬浮

8460276 第5类2011-7-21

2011-7-21至

2021-7-20

原始取得

重要

50%嘧酯·噻唑锌悬浮

7992475 第5类2011-4-14

2011-4-14至

2021-4-13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8006392 第5类2011-3-14

2011-3-14至

2021-3-13

原始取得

一般

22%氯氰?毒死蜱乳油

7992384 第5类2011-3-14

2011-3-14至

2021-3-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026791 第5类2011-2-14

2011-2-14至

202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026537 第5类2011-2-14

2011-2-14至

202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7983529 第5类2011-1-28

2011-1-28至

2021-1-27

原始取得

一般

15%茚虫威悬

浮剂

7983535 第5类2011-1-28

2011-1-28至

2021-1-27

原始取得

一般 /

6235789 第5类2010-3-14

2010-3-14至

2020-3-13

原始取得

一般 /

6158996 第5类2010-2-28

2010-2-28至

2020-2-27

原始取得

一般

40%螺螨·三唑磷水乳

6159272 第5类2010-2-28

2010-2-28至

2020-2-27

原始取得

一般 /

6159271 第5类2010-2-28

2010-2-28至

2020-2-27

原始取得

一般 /

6158997 第5类2010-2-28

2010-2-28至

2020-2-27

原始取得

一般 /

5880834 第5类2009-12-28

2009-12-28至

2019-12-27

原始取得

重要 /

5881103 第1类2009-12-28

2009-12-28至

2019-12-27

原始取得

重要 /

5880833 第1类2009-12-28

2009-12-28至

2019-12-27

原始取得

重要 /

5577468 第5类2009-10-28

2009-10-28至

2019-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480克/升毒死蜱乳油

3569817 第5类2005-6-14

2015-6-14至

2025-6-13

原始取得

重要 /

3569818 第1类2005-3-7

2015-3-7至

2025-3-6

原始取得

重要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3441152 第5类2004-10-14

2014-10-14至

2024-10-13

原始取得

一般 /

3239515 第5类2003-10-7

2013-10-7至

2023-10-6

原始取得

一般

15%三

唑磷

3232264 第5类2003-9-28

2013-9-28至

2023-9-27

原始取得

一般

30%唑磷?毒死蜱乳油

3232263 第5类2003-9-28

2013-9-28至

2023-9-27

原始取得

一般

330克/升二甲戊灵乳

3113566 第5类2003-5-28

2013-5-28至

2023-5-27

原始取得

重要

55%氯氰?毒死蜱乳油

3113567 第5类2003-5-28

2013-5-28至

2023-5-27

原始取得

一般

22%吡虫?毒死蜱乳油

3054733 第5类2003-2-28

2013-2-28至

2023-2-27

原始取得

一般

40%毒死蜱乳油(卫生杀虫剂)

3054734 第5类2003-2-28

2013-2-28至

2023-2-27

原始取得

重要

40%氰虫·啶虫脒悬浮

3054738 第5类2003-2-28

2013-2-28至

2023-2-27

原始取得

一般 /

3054736 第5类2003-2-28

2013-2-28至

2023-2-27

原始取得

一般 /

3054742 第5类2003-2-28

2013-2-28至

2023-2-27

原始取得

一般

40%三唑磷乳

1900573 第1类2002-9-14

2012-9-14至

2022-9-13

原始取得

重要 /

1800599 第5类2002-7-7

2012-7-7至

2022-7-6

原始取得

重要

5%毒死蜱颗粒

1765660 第5类2002-5-14

2012-5-14至

2022-5-13

原始取得

重要 /

1524414 第5类2001-2-21

2011-2-21至

2021-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507738 第5类2001-1-14

2011-1-14至

2021-1-13

原始取得

重要 /

1515712 第5类2001-1-28

2011-1-28至

2021-1-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492022 第1类2000-12-21

2010-12-21至

2020-1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492021 第1类2000-12-21

2010-12-21至

2020-12-20

原始取得

重要 /

1484075 第1类2000-12-7

2010-12-7至

2020-12-6

原始取得

重要 /

619544 第5类1992-11-30

2012-11-30至

2022-11-29

原始取得

一般 /

912754 第5类1996-12-14

2016-12-14至

2026-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700798 第1类2011-10-7

2011-10-7至

202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407 第42类2012-2-14

2012-2-14至

2022-2-13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4932 第5类2011-10-14

2011-10-14至

2021-10-13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4927 第1类 2012-9-7

2012-9-7至

2022-9-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4919 第1类2012-9-7

2012-9-7至

2022-9-6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4917 第1类 2012-4-21

2012-4-21至

2022-4-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698510 第44类2012-1-28

2012-1-28至

2022-1-27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774 第44类2012-9-28

2012-9-28至

2022-9-27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2968 第1类2011-12-7

2011-12-7至

2021-12-6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3051 第1类2013-7-7

2013-7-7至

2023-7-6

原始取得

一般 /

10528805 第1类2013-4-14

2013-4-14至

2023-4-13

继受取得

一般 /

10528916 第35类2013-4-14

2013-4-14至

2023-4-13

继受取得

一般 /

8633001 第1类2013-7-21

2013-7-21至

2023-7-20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8632992 第1类 2013-3-21

2013-3-21至

2023-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2980 第1类2013-3-21

2013-3-21至

2023-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9647954 第5类2012-8-14

2012-8-14至

2022-8-13

原始取得

一般 /

7052852 第5类2014-1-7

2014-1-7至

2024-1-6

原始取得

一般

40%辛硫?三唑磷乳油

9652487 第1类2012-8-28

2012-8-28至

2022-8-27

原始取得

重要 /

9652714 第35类2012-8-28

2012-8-28至

2022-8-27

原始取得

重要 /

9652672 第35类2012-8-28

2012-8-28至

2022-8-27

原始取得

重要 /

10068283 第5类2012-12-21

2012-12-21至

2022-1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0068293 第5类2013-1-7

2013-1-7至

2023-1-6

原始取得

一般 /

10068303 第5类2012-12-14

2012-12-14至

2022-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36%氰虫·毒死蜱悬乳

10068330 第5类2012-12-14

2012-12-14至

2022-1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6721683 第42类2016-6-21

2016-6-21至

2026-6-20

原始取得

重要 /

15875242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1702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1224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816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352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6147634 第5类2016-3-21

2016-3-21至

2026-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09923 第44类2015-6-28

2015-6-28至

2025-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4709923 第42类2015-6-28

2015-6-28至

2025-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09923 第35类2015-6-28

2015-6-28至

2025-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09923 第31类2015-6-28

2015-6-28至

2025-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2751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769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40%毒死蜱微

乳剂

15871747 第5类2016-2-21

2016-2-21至

2026-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3108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7196227 第5类2016-8-21

2016-8-21至

2026-8-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847 第5类2014-6-28

2014-6-28至

2024-6-27

原始取得

一般

30%噻唑锌悬

浮剂

15875951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1 10

17616968 第5类2016-9-28

2016-9-28至

2026-9-27

原始取得

一般

200克/升草铵膦水剂

14371189 第5类2015-5-28

2015-5-28至

2025-5-27

原始取得

一般 /1 12

15874601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1 13

15873784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1 14

12481449 第5类2014-9-28

2014-9-28至

2024-9-27

原始取得

一般 /1 15

15872873 第5类2016-3-14

2016-3-14至

2026-3-13

原始取得

一般 /1 16

15875697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1 17

15873640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1 18

15875644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1 19

15873007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6098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700 第5类2014-6-28

2014-6-28至

2024-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370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844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6721440 第1类2016-6-7

2016-6-7至

2026-6-6

原始取得

重要 /

15876023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40%螺虫·毒死蜱悬乳

15869927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789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0399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1261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6147427 第5类2016-3-21

2016-3-21至

2026-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567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69755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09938 第44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09938 第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8026781 第5类2011-2-14

2011-2-14至

2021-2-13

原始取得

重要 /

15875790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5872782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1718296 第1类2014-6-21

2014-6-21至

2024-6-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3853753

A

第5类2015-5-28

2015-5-28至

2025-5-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0039 第5类2016-2-21

2016-2-21至

2026-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105 第44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105 第3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105 第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675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6721355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重要

所有农药产品

15871360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3472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6147492 第5类2016-3-21

2016-3-21至

2026-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1157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57 第44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57 第3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57 第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678 第5类2014-8-28

2014-8-28至

2024-8-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506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559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5873735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522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995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9652441 第1类2014-6-14

2014-6-14至

2024-6-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4739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2802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0068312 第5类2014-5-28

2014-5-28至

2024-5-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0465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6147694 第5类2016-3-14

2016-3-14至

2026-3-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659 第5类2014-8-14

2014-8-14至

2024-8-13

原始取得

重要

拟用于50%唑醚·噻唑锌悬浮

15873558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6050 第5类2016-4-7

2016-4-7至

2026-4-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21 第44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21 第42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21 第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833 第5类2014-6-28

2014-6-28至

2024-6-27

原始取得

重要

40%噻唑锌悬

浮剂

14710106 第5类2015-6-28

2015-6-28至

2025-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6782699 第5类2016-6-14

2016-6-14至

2026-6-13

原始取得

重要

所有农药产品

12014727 第5类2014-8-28

2014-8-28至

2024-8-27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5876091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6147621 第5类2016-3-21

2016-3-21至

2026-3-20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3724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重要

20%三唑磷乳

14371153 第1类2015-5-28

2015-5-28至

2025-5-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2014823 第5类2014-6-28

2014-6-28至

2024-6-27

原始取得

重要

40%春雷·噻唑锌悬浮

12014743 第5类2014-6-28

2014-6-28至

2024-6-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0528864 第5类2013-4-14

2013-4-14至

2023-4-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910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748 第5类2016-4-14

2016-4-14至

2026-4-13

原始取得

一般

30%毒死蜱水

乳剂

15875296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9652420 第5类2014-4-28

2014-4-28至

2024-4-27

原始取得

一般 /

16366376 第5类2016-4-14

2016-4-14至

2026-4-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0351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5875551 第5类2016-2-7

2016-2-7至

2026-2-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87 第44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87 第3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4710087 第5类2015-9-7

2015-9-7至

2025-9-6

原始取得

一般 /

11718338 第5类2014-7-14

2014-7-14至

2024-7-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5079 第5类2012-2-21

2012-2-21至

2022-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5871344 第5类2016-2-14

2016-2-14至

2026-2-13

原始取得

一般 /

16770406 第5类2017-08-21

2017-08-21至

2027-08-20

原始取得

重要

所有农药产品

7052851 第5类2012-02-21

2012-02-21至2022-02-20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3008 第1类2012-07-14

2012-07-14至2022-07-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3021 第1类2012-11-14

2012-11-14至2022-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8635004 第5类2012-02-21

2012-02-21至2022-02-20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5023 第5类2012-02-21

2012-02-21至2022-02-20

原始取得

重要 /

8635132 第5类2012-02-21

2012-02-21至2022-02-20

原始取得

重要 /

8698708 第42类2012-02-14

2012-02-14至2022-02-13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905 第8类2012-04-14

2012-04-14至2022-04-13

原始取得

重要 /

8700952 第31类2012-03-21

2012-03-21至2022-03-20

原始取得

重要 /

9652625 第31类2012-07-28

2012-07-28至2022-07-27

原始取得

一般 /

9658507 第5类2012-07-28

2012-07-28至2022-07-27

原始取得

重要

所有农药产品

9658549 第31类2012-07-28

2012-07-28至2022-07-27

原始取得

重要 /

16721537 第31类2018-02-07

2018-02-07至2028-02-06

原始取得

重要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16721784 第35类2017-07-07

2017-07-07至2027-07-06

原始取得

重要 /

16721884 第44类2018-01-28

2018-01-28至2028-01-27

原始取得

重要 /21 1

21167003 第1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179 第7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184 第7类2017-11-07

2017-11-07至2027-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327 第8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456 第8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650 第35类2017-11-07

2017-11-07至2027-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690 第31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842 第36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872 第36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987 第39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7999 第39类2017-12-28

2017-12-28至2027-12-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8087 第40类2017-12-28

2017-12-28至2027-12-27

原始取得

重要 /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21168113 第40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8156 第42类2017-11-07

2017-11-07至2027-11-06

原始取得

重要 /

21168265 第44类2017-10-28

2017-10-28至2027-10-27

原始取得

重要 /

21325850 第5类2017-11-14

2017-11-14至2027-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21325905 第5类2017-11-14

2017-11-14至2027-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21326029 第5类2017-11-14

2017-11-14至2027-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21326093 第5类2017-11-14

2017-11-14至2028-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21326101 第5类2017-11-14

2017-11-14至2027-11-13

原始取得

一般 /

21549539 第5类2017-11-28

2017-11-28至2027-11-27

原始取得

一般 /

21648883 第1类2017-12-07

2017-12-07至2027-12-06

原始取得

一般 /

21648927 第5类2017-12-07

2017-12-07至2027-12-06

原始取得

一般 /

2、专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境内专利共3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

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含毒死蜱和螺虫乙酯的复配杀虫悬乳剂及制备方法

2010-11-29 2014-2-12

ZL2010105

72619.1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拜耳作物科学(中国)

有限公司

原始取得

重要

40%螺虫·毒死蜱悬乳剂

含噻唑锌的杀菌组合物

2010-9-15 2011-7-20

ZL2010102

82092.9

发明2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一种0,0-二乙基硫代磷酸氯残液的处理方法

2007-8-7 2010-6-9

ZL2007100

70720.5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工业大

原始取得

重要 乙基氯化物

噻唑锌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

2007-6-8 2010-6-2

ZL2007101

06183.5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

理研究所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

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0,0-二乙基二硫代磷酸的生产方法

2007-4-30 2009-12-2

ZL2007100

68424.1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工业大学、江苏新

原始取得

重要 乙基氯化物

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2000-12-15 2004-6-9

ZL0013211

9.6

发明2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含三唑磷和螺螨酯的复配杀虫水乳剂及其制备方法

2009-10-26 2013-10-30

ZL2009102

05542.1

发明20年江苏新农

继受取得

一般/

一种2-巯基苯并噻唑金属盐的用途

2012-8-16 2015-7-15

ZL2012102

93110.2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工业大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系列

一种促进植物繁殖材料发育的方法

2013-12-26 2016-6-1

ZL2013107

40012.3

发明2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含噻唑锌和氰烯菌酯的农用组合物及其制剂和应用

2014-12-30 2016-10-19

ZL2014108

40984.4

发明2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噻唑锌水分散粒剂及其制备方法

2013-12-26 2016-2-17

ZL2013107

40037.3

发明2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含噻唑锌和盐酸吗啉双胍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剂和应用

2016-06-20 2018-1-2

ZL2016104

45195.X

发明

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2-巯基 苯并噻唑锌与线粒体细胞色素酶抑制剂类杀菌剂的组合物

2014-9-10 2018-1-30

ZL2014104

57899.X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工业大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含2-巯基苯并噻唑锌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剂和应用

2014-9-10 2018-3-2

ZL201410456

769.4

发明20年

新农股份、浙江工业大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2-巯基 苯并噻唑锌与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

2014-9-10 2018-5-8

ZL2014104

58541.9

发明20年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工业大学

原始取得

重要 噻唑锌制剂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

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类(SDHI)杀菌剂的组合物

瓶贴(碧叶)2014-4-21 2014-10-1

ZL2014300

96569.3

外观设计

1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碧叶

包装箱2010-4-6 2010-11-17

ZL2010301

37505.5

外观设计

1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瓶贴(碧穗)2014-2-19 2014-7-30

ZL2014300

29867.0

外观设计

10年新农股份

原始取得

重要 碧穗

一种温度连锁控制蒸汽加热装置

2015-9-9 2015-12-30

ZL2015206

93989.9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缩合反应的PH值控制装置

2015-9-9 2015-12-23

ZL2015206

94308.0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负压气液反应装置

2015-9-9 2015-12-23

ZL2015206

93680.X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真空状态下液体取样装置

2015-9-9 2015-12-23

ZL2015206

93753.5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真空负压物料输送装置

2015-9-9 2015-12-23

ZL2015206

93676.3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氨制冷冷却塔

2015-9-9 2015-12-23

ZL2015206

93809.7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缩合搅拌釜

2015-12-9 2016-8-3

ZL2015210

12287.6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副浆可调的缩合搅拌釜

2015-12-9 2016-5-18

ZL2015210

12509.4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反应釜进料流量调节机构

2015-12-9 2016-5-18

ZL2015210

12446.2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带过滤的缩合搅拌釜

2015-12-9 2016-5-18

ZL2015210

12309.9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一种气液反应装置

2015-12-9 2016-5-18

ZL2015210

12438.8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带流量调节的气液反应装置

2015-12-9 2016-5-18

ZL2015210

12299.9

实用新型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一般/

包装瓶(瓶贴)2016-11-23 2017-3-29

ZL2016305

68532.5

外观设计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碧生、碧火、碧锐、碧穗、碧叶、丰光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对主营业务

影响

主要适用

产品

包装瓶(瓶贴)2016-11-23 2017-5-17

ZL2016305

68534.4

外观设计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稻富、道康、新农宝、绿憬、新农美、新农康、拂光、捷鹰、农蛙、农宝

包装瓶(瓶贴)2016-11-23 2017-3-29

ZL2016305

68642.1

外观设计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稻久、卫稼、新巴瑞、百虫特、新农威

包装袋2016-11-23 2017-3-29

ZL2016305

68641.7

外观设计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碧生、碧火、碧锐、碧穗、碧叶、紫丹、农蛙

瓶贴2016-11-23 2017-7-18

ZL2016305

68548.6

外观设计

10年江苏新农

原始取得

重要

稻富、新农美、道康、新农康、新农宝、拂光、绿憬、捷鹰、农蛙、农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软件著作权,公司所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

公司已建立《品牌管理制度》,定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实时搜索,并通过公司销售渠道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品牌是否存在被冒用等侵权情形;定期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实时搜索,了解公司商标是否存在被侵权的情形;利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来保护公司品牌、商标,利用各种法律手段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目前所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不存在与商标、品牌被冒用相关的诉讼或纠纷。

3、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2项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均为本

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座落 面积(㎡)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用途 权利人

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1213号

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56,152.20

2004年9月14日

出让

2054年9月14日

工业 新农股份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062号

椒江区滨海路55号

52,719.70

1997年1月17日

出让

2047年1月17日

工业

台州新农

化工厂

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1994号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三路南侧、通海一路东侧

66,666.70

2009年3月26日

出让

2059年3月16日

工业 江苏新农

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4354号

沿海开发区海滨二路北侧、通海一路东侧地块

84,769.00

2015年7月31日

出让

2065年7月30日

工业 江苏新农

仙国用(2014)字第000883号

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

1,036.20

2014年5月22日

出让

2040年12月30日

商服 新农股份

仙国用(2014)字第000884号

仙居县城北西路

84.00

2014年5月22日

出让

2070年12月30日

住宅 新农股份

仙国用(2014)字第000885号

仙居县城北西路

33.48

2014年5月22日

出让

2070年12月30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603号

椒江区东升花园12号楼三单元403室

30.86

2006年6月21日

转让

2069年10月27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607号

椒江区东升花园12号楼三单元503室

32.93

2006年6月21日

转让

2069年10月27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604号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203室

28.29

2006年6月21日

转让

2069年10月27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606号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303室

28.29

2006年6月21日

转让

2069年10月27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605号

椒江区东升花园3号楼403室

28.29

2006年6月21日

转让

2069年10月27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593号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二单位201室

22.32

2006年11月9日

转让

2065年3月14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椒国用(2013)字第004591号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

22.56

2006年11月9日

转让

2065年3月14日

住宅 新农股份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座落 面积(㎡)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用途 权利人二单位202室

椒国用(2013)字第004592号

椒江区华晨山庄14号楼二单位302室

22.56

2006年11月9日

转让

2065年3月14日

住宅 新农股份

杭上国用(2006)第005264号

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1室

19.50

2006年7月26日

出让

2047年8月4日

综合 新农股份

杭上国用(2006)第005263号

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2室

6.10

2006年7月26日

出让

2047年8月4日

综合 新农股份

杭上国用(2006)第005267号

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3室

12.30

2006年7月26日

出让

2047年8月4日

综合 新农股份

杭上国用(2006)第005265号

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4室

6.10

2006年7月26日

出让

2047年8月4日

综合 新农股份

杭上国用(2006)第005266号

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1505室

21.40

2006年7月26日

出让

2047年8月4日

综合 新农股份

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3144号

仙居县工艺品城气象局北侧地块

12,314.00

2017年8月29日

出让

2064年10月10日

科教 新农股份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4398号

椒江区东港大道东侧(工业)出让地块

11,574.00

2017年12月27日

出让

2067年11月23日

工业

台州新农

化工厂

(1)公司下列现有土地系改制涉及的土地,公司均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序号 宗地 土地权证编号 取得方式

1 三里溪厂区宗地

浙(2017) 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1213号

出让2 城峰区内家属食堂宗地3 城峰区内罐头厂宗地

仙居国用(2014)第000883号;仙居国用(2014)第000884号;仙居国用(2014)第000885号

出让4 椒江分厂宗地

浙(2017) 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062号

出让

以上土地取得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2)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1)2009年2月经公开挂牌,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出具的《关于同意受让土地的批复》(东国土资[2009]供出16号),并与如东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3206232009CR0016),土地面积66666.7平米,出让价格9600004.8元。公司已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 并于2009年3月取得东国用(2009)第5100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7年3月23日,更换新证,证号为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1994号。

2)2015年1月,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如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6232015CR0042),土地面积84,769平方米,出让价格1,525.84万元,公司已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并于2017年5月取得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4353号《不动产权证书》。

3)2014年9月新农股份经公开挂牌取得《成交确认书》,并于10月与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3310242014A21088),土地面积12314平方米,出让价格10797100元,公司已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并于2017年8月取得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3144号《不动产权证书》。

4)2017年9月经公开挂牌,台州新农化工厂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10022017A21010),土地面积11574平方米,出让价格952万元,公司已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并于2017年12月取得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4398号《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规定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据此,公司在2009年后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的土地符合当时施行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公司通过交易转让方式取得了其他土地使用权经核查不动产登记资料、资金凭证,公司通过产权交易的方式取得了表中序

号为8-20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合法、有效,并已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公司不存在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报告期末主要资产状况之(四)无形资产”。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合法、有效,并已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妥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均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存在办理障碍,公司土地使用权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

4、授权使用的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许可方使用浙江工业大学专利:毒死蜱的生产方法(专

利号:031152708),具体情况如下:

许可人 被许可人

许可使用

的资产

许可方式许可年限

许可使用费用

合同履行情况

浙江工业大学 新农股份 专利权 独占许可2009.2.25-2015.2.24

15万

履行完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七、发行人市场准入情况

公司具备农药生产经营资质。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公司农药产品均取得了《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并就产品执行标准办理了备案登记。公司现有产品的农药登记证书、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情况如下: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证取得时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具体适用范围

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

证-生产许可证取

得时间

有效期截

止日期

产品标准号

产品标准号发布时

产品标准号开始实

施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85%三唑磷原药

PD20040285 2014-10-82014-12-192019-12-19-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HG2846-1997

1997-3-111998-1-1 -

40%三唑磷乳油

PD20040491 2014-10-82014-12-192019-12-19

棉花、水稻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HG2847-1997

1997-3-111998-1-1 -

30%三唑磷乳油

PD20040680 2014-10-82014-12.192019-12-19

棉花、水稻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HG2847-1997

1997-3-111998-1-1 -

20%三唑磷乳油

PD20040733 2014-10-82014-12-192019-12-19

草地、棉花、水稻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HG2847-1997

1997-3-111998-1-1 -

15%三唑磷微乳剂

PD20040559 2014-10-82014-12-192019-12-19水稻

HNP33043-A7191

2014-9-82019-9-8

Q/XN021-2018

2015-1-52015-1-13 2021-1-11

40%辛硫?三唑磷乳油

PD20086360 2013-12-62013-12-312018-12-31

草地、棉花、水稻

HNP33043-A5842

2014-12-192019-12-19

Q/XN009-2017

2017-1-12017-1-10 2020-1-9

30%唑磷?毒死蜱乳油

PD20081362 2013-10-242013-10-222018-10-22水稻

HNP33043-A5810

2014-12-192019-12-19

Q/XN031-2017

2017-3-12017-3-3 2020-3-6

480克/升毒死蜱乳油

PD20070641 2018-1-152018-1-152022-12-14

柑橘树、水稻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19605-2

2004-12-62005-10-1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证取得时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具体适用范围

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

证-生产许可证取

得时间

有效期截

止日期

产品标准号

产品标准号发布时

产品标准号开始实

施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40%毒死蜱乳油

PD20080291 2017-11-292017-11-292023-2-25

柑橘树、棉花、苹果树、水稻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19605-2

2004-12-62005-10-1 -

40%毒死蜱乳油

WP2008045

2013-11-42013-12-162018-12-16卫生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19605-2004

2004-12-62005-10-1 -

40%毒死蜱微乳剂

PD20102019 2015-6-102015-9-252020-9-25苹果树

HNP33043-A7652

2014-12-192019-12-19

Q/XN039-2018

2018-1-12018-1-13 2021-1-12

30%毒死蜱水乳剂

PD20085671 2013-11-42013-12-262018-12-26水稻

HNP33043-A7091

2014-9-82019-9-8

Q/XN022-2018

2015-1-52015-1-13 2021-1-11

5%毒死蜱颗粒剂

PD20083886 2013-12-92013-12-152018-12-15花生

HNP33043-A5111

2014-9-82019-9-8

Q/XN027-2017

2017-3-12017-3-3 2020-3-6

55%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83079 2014-1-32013-12-242018-12-24

荔枝树、棉花

HNP33043-A4802

2014-9-162019-9-16

Q/XN012-2017

2017-3-12017-3-3 2020-3-6

22%氯氰?毒死蜱乳油

PD20090645 2013-12-92014-01-152019-1-15

荔枝树、棉花

HNP33043-A5695

2014-12-192019-12-19

Q/XN018-2017

2017-3-12017-3-3 2020-3-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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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适用范围

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

证-生产许可证取

得时间

有效期截

止日期

产品标准号

产品标准号发布时

产品标准号开始实

施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22%吡虫?毒死蜱乳油

PD20081374 2013-10-242013-10-232018-10-23水稻

HNP33043-A5616

2015-7-12020-7-1

Q/XN017-2017

2017-6-202017-6-25 2020-6-22

97%毒死蜱原药

PD20070002 2016-10-172016-1-12022-1-1-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19604--2004

2004-12-62005-10-1 -

330克/升二甲戊灵乳油

PD20080441 2015-5-212013-3-132023-3-13

甘蓝田、花生田、韭菜、棉花田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22176-2

2008-7-112009-1-1 -

98%二甲戊灵原药

PD20070327 2017-7-252017-10-102022-10-10-

XK13-003-00975

2017-5-162022-8-31

GB22177-2

2008-7-112009-1-1 -

95%噻唑锌原药

PD20096839 2014-7-282014-9-212019-9-21-

HNP33043-D3923

2013-6-282018-6-28

Q/XN034-2015

2015-11-262015-11-26 2018-11-25

20%噻唑锌悬浮剂

PD20096932 2014-7-252014-9-252019-9-25

柑橘树、黄瓜(保护地)、水稻

HNP33043-D3922

2014-9-82019-9-8

Q/XN035-2017

2017-5-102017-5-14 2020-6-23

30%乙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41292 2014-5-122014-5-122019-5-12水稻

HNP33043-A8707

2016-6-122021-6-12

Q/XN049-2016

2016-8-52016-8-9 2019-8-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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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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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具体适用范围

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

证-生产许可证取

得时间

有效期截

止日期

产品标准号

产品标准号发布时

产品标准号开始实

施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36%氰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32654 2013-12-202013-12-202018-12-20水稻

HNP33043-A8789

2016-12-232021-12-23

Q/XN052-2016

2016-9-12016-9-15 2019-10-18

25%毒死蜱颗粒剂

PD20142666 2014-12-182014-12-182019-12-18花生

HNP33043-A8706

2016-12-232021-12-23

Q/XN051-2016

2015-3-102015-3-14 2019-9-18

40%戊唑·噻唑锌悬浮剂

PD20150885 2015-5-192015-5-192020-5-19水稻

HNP33043-D4619

2015-7-12020-7-1

Q/XN053-2016

2016-1-282016-2-3 2019-2-1

40%噻唑锌悬浮剂

PD20151347 2015-7-302015-7-302020-7-30

黄瓜(保护地)、桃树、烟草

HNP33043-D4918

2015-7-12020-7-1

Q/XN054-2015

2015-11-262015-11-26 2018-11-25

50%嘧酯·噻唑锌悬浮剂

PD20151282 2015-7-302015-7-302020-7-30黄瓜

HNP33043-D4934

2015-11-192020-11-19

Q/XN055-2015

2015-11-262015-11-26 2018-11-25

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

PD20151116 2015-6-252015-6-252020-6-25甘蓝

HNP33043-A9071

2016-1-62021-1-6

Q/XN057-2016

2016-1-282016-2-3 2019-2-1

40%春雷·噻唑锌悬浮剂

PD20152654 2015-12-192015-12-192020-12-19水稻

HNP33043-D5169

2016-12-232021-12-23

Q/XN056-2016

2016-1-282016-2-3 2019-2-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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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证取得时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具体适用范围

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

生产批准

证-生产许可证取

得时间

有效期截

止日期

产品标准号

产品标准号发布时

产品标准号开始实

施日期

有效期截

止日期

40%螺虫·毒死蜱悬乳剂

PD20180200 2018-1-152018-1-152023-1-14柑橘树

HNP33043-A9440

2017-5-282022-5-28

Q/XN058-2017

2017-1-12017-1-10 2020-1.09

30%噻唑锌悬浮剂

PD20181209 2018-3-162018-3-162023-3-15

柑橘树、黄瓜(保护地)、水稻

HNP33043-D5313

2017-5-282022-5-28

Q/XN060-2017

2017-10-202017-10-25 2020-10-19

15%茚虫威悬浮剂

PD20160097 2016-1-282016-1-282021-1-28

甘蓝、水

HNP33043-A6681

2017-3-72022-3-7

Q/XN059-2016

2016-9-12016-9-15 2019-9-18

200克/升草铵膦水剂

PD20160959 2016-7-272016-7-272021-7-27非耕地

HNP33043-C3817

2017-5-282022-5-28

Q/XN062-2015

2015-3-202015-4-15 2019-8-10

95%噻唑锌原药(江苏)

PD20160049 2016-1-272016-1-272021-1-27-

农药生许(苏)0074

2018-3-62023-3-5

Q/320623NMF02-2016

2016-4-162016-4-30 2019-5-18

97%毒死蜱原药(江苏)

PD20170426 2017-3-92017-3-92022-3-9-

农药生许(苏)0074

2018-3-62023-3-5

GB19604--2004

2004-12-62005-10-1 -

注:原药指农药或肥料的有效成分,复配成制剂后才可以应用到具体作物,因此原药无具体使用范围;以HG(化工行业标准)和以GB(国家标准)开头的产品标准号无有效期截止日期;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质、证照,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证书或批文类型 截止有效期 核准部门

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2022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年9月27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2021年5月31日

仙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2019年7月27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19年7月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新农股份(仙居)

排污许可证 2021年7月21日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2021年5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药生产许可证 2023年3月5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0年11月6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2018年10月14日

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2020年6月18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21年7月

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江苏新农(子公司)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9年8月14日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年1月12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2020年7月12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21年4月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台州新农(分公司)

排污许可证 2020年8月24日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注:新农股份(仙居)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符合《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台州新农产品均为农药中间体,不含农药原药、制剂,

无需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

公司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3日;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5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排污许可证等资质的取得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农药登记证书、生产批准证书/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是公司相关农药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上述资质、证照,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公司及子公司新农销售已取得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相关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自愿申请评审制度,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该项标准由企业自愿申请取得,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资质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均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公司上述行业资质、许可均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由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取得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证书并均能按时办理续期手续。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证书并均能按时办理续期手续,不存在不能续期的法律风险或障碍。

公司生产经营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以上方面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发行人生产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对科学技术与产品研发高度重视,设有技术中心负责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中心”和“省级行业技术中心”。

公司研发机构分为合成研发部、剂型研发部和产品开发部三大部门。合成研发部负责中间体和原药的合成技术、生产工艺研究,公司与浙江工业

大学合作建立了浙江省绿色化学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中心,并在公司仙居工厂建有剂型中试实验室和合成实验室。

剂型研发部主要负责制剂产品的研发,产品开发部主要负责国内外登记、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技术中心内部组织见下图:

公司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同时,不断开发和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企业发展中,实施以企业为主体、高等科研院校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先后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坚实的校企合作关系。

(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特点与优势、技术来源、成熟程度等情况如下:

技术方法名称 技术特点与优势 技术来源 成熟程度乙基氯化物创新工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以五硫化二磷和乙醇为起始集成创新 产业化应用;

技术方法名称 技术特点与优势 技术来源 成熟程度

艺 原料,在无溶剂和无水条件下合成乙基氯化物,

形成一项乙基氯化物减排降耗绿色合成新技术。主要创新点:(1)新工艺的合成技术使得原子利用率比采原工艺大幅提高,同时降低氯气单耗,彻底消除了氯化钠和硫酸钠等无机盐副产物;(2)采用无溶剂反应和后处理体系,基本不产生工艺废水;(3)硫磺回收技术创新。

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毒死蜱清洁生产与

废水低排放技术

863项目,采用以三氯乙酰氯和丙烯腈为主要起始原料合成三氯吡啶酚钠,再将三氯吡啶酚钠和乙基氯化物进行缩合制备毒死蜱的技术路线。该技术应用后,毒死蜱合成收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每年实现从源头减少废水及COD排放,减排降耗效果十分明显。

集成创新

产业化应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0%噻唑锌悬浮剂

加工技术

专利技术,20%噻唑锌悬浮剂以噻唑锌原药为有效成分,加入水及多种助剂,采用湿法工艺制得,配方科学合理,生产工艺先进。该剂型为一种环境友好的水性化制剂,国内外未见报道。在配方中选用组合助剂、增稠剂和防冻剂等方面具有明显创新。

原始创新

产业化应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唑磷DCS自动化

控制生产技术

以苯唑醇和乙基氯化物为原料合成三唑磷原药,国内该产品唯一采用DCS自动化控制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反应,生产能力大,工艺稳定,原药产品含量高,合成收率高,合成工艺环保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

集成创新

产业化应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 3-环己二酮合成

核心技术

以间苯二酚为主要起始原料,经成盐、加氢还原、中和及重排,生产路线先进可行,具有选择性好、转化率高和三废少等特点,在催化剂、成盐剂和复合稳定剂方面有创新。

集成创新

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N-(3-戊基)-3,4-二甲基苯胺合成核

心技术

在无溶剂条件下,以3,4-二甲基硝基苯和3-戊酮为起始原料,在复合催化剂存在下,经加氢还原、加成、消去和再加氢还原等串联四步反应“一锅法”合成,该技术路线反应总收率和选择性分别达98%和99%以上。

集成创新

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水性化制剂(又称水基化制剂)核心

技术

该类制剂是以水作为介质或稀释剂的一类农药加工的剂型, 主要包括悬浮剂、 水乳剂、 微乳剂、 悬乳剂、水剂等。这类制剂具有低毒、高效、安全、环保的特点。开发水性化环保性制剂 产品,以水为溶剂替代甲苯等有机溶剂, 具有生产、 运输、使用安全等特点,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化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集成创新

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主要产品及技术项目的获奖情况公司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重大改造和提升,不断开发和研制新产品、新技术,

毒死蜱、噻唑锌、乙基氯化物等主要产品及其技术研发项目先后获得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奖项,多次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公司主要产品及技术项目的获奖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获荣誉 认定单位

获奖时间

1 高效低毒广谱杀菌剂灭锈胺

“九五”浙江省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1

超高效稻田除草剂——双草醚(农美利)原药及10%悬浮剂

省级新材料技术创新项目、省级新产品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13 年产500吨毒死蜱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实施火炬计划十五周年——优秀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034 毒死蜱产业化开发

国家“十五”农药科技攻关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科技部 2003

催化加氢多功能装置的产业化开发

国家“十五”农药科技攻关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科技部 2003

千吨级高质量毒死蜱新工艺开发

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3

催化加氢法生产1,3-环已二酮技术及应用

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4

3000吨/年毒死蜱原药及系列制剂

第一批高毒农药转产和替代项目

国家发改委 2004

年产3000吨高质量毒死蜱技术开发与应用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务院 200510 1000吨/年高质量3,4-二氯苯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05

取代乳油的毒死蜱、三唑磷水性化制剂产业化开发研究

国家“十五”农药科技攻关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科技部 2005

关键农药中间体——乙基氯化物的工程化关键技术开发

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0613 高质量3,4-二氯苯胺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8

环保型杀菌剂20%噻唑锌悬浮剂

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8

取代高毒农药关键中间体——乙基氯化物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08

农药关键中间体——乙基氯化物的绿色合成技术及其产业开发

科技进步一等奖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2009

取代高毒农药关键中间体——乙基氯化物的绿色合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9

新型、高效、低毒杀菌剂噻唑锌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2010

高纯乙基氯化物及其清洁生产新技术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2011

毒死蜱清洁生产与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12

环保型杀菌剂20%噻唑锌悬浮剂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

2012

序号 项目名称 所获荣誉 认定单位

获奖时间财政厅

22 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

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1523 磺草酮的清洁生产技术

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部 2015

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中国专利金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016

安全高效杀菌剂噻唑锌的创制开发与应用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

(三)研发情况

1、研发投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研发投入 1,179.573,185.712,752.772,779.29营业收入 26,267.6580,833.2459,935.7653,697.51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93.944.595.18

注:2015-2017年度研发投入为母公司高新审计研发投入金额与子公司账面研发费用之和;2018年1-3月研发投入为合并报表账面研发费用金额。

2、在研项目情况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研发内容 目前进展

预计完成时间

达到目标 研发方式

50%吡唑噻 ·噻唑锌悬浮剂(防治香蕉叶斑病)

登记工作进行中 2018.7 产业化生产 自主

16%双氟氯氟吡(冬小麦除草)

登记工作进行中 2018.6 产业化生产 自主

250g/L吡唑醚菌酯乳油(防治黄瓜霜霉病)

登记工作进行中 2018.6 产业化生产 自主

17%吡唑醚 菌酯·氟环唑悬乳剂

登记工作进行中 2020.4 产业化生产 自主

(四)发行人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创新和培训机制(1)先进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公司历来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公司目前拥有情报研究、合成技术研究、剂型

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在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等15项发明专利。

(2)市场导向的研发策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模式,根据市场需求

制定业务发展目标,进而制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的策略,保持产品的持续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持续、及时推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效率和技术产品转化率。

(3)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公司一直坚持以企业为主、高等科研院校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效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外部力量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速度和力度。

(4)奖励与培训机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

技术人员提供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在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避免知识老化。针对有关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考察、交流,以全面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综合能力。

2、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公司先后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专

利示范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浙江省院士专家工

作站,被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凭借在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产出绩效等方面的优异表现,2006年-2007年连续两次跻身中国农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

公司秉承“创新促发展、科技增效益”的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重大改造和提升,不断开发和研制新产品、新技术。目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共15项,2016年12月,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第十八届“中国专利金奖”。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和资产情况

公司未在境外拥有资产,除向境外客户销售外,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全部在境内,不存在境外经营之情形。

十、发行人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管理部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协会认定的石油和化工企业A级质量检验机构。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测,承担公司原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科研试验样品的检测检验工作。质量管理部机构与职能设置情况如下: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从原料入库到成品出厂的全程监控的质量控制体系,采取的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如下:

1、产品设计开发控制技术部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在实施过程中,保证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以

及评审、验证、确认等过程得到控制。为确保设计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技术部负责进行设计开发验证,验证手段有小试、中试、特性指标检验、以及由营销部门进行的田间试验和药效试验等。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存。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公司在自行开发和委托协作开发完成后进行必要的确认,确认包括批量试验、农田实地试验、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及审批等,并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存。

2、采购控制采购部负责原辅料的采购。公司按《采购控制程序》控制采购过程,以确保

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公司对供方按规定要求提供原辅料的能力进行评价并作出选择,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供方(包括服务提供方)环境表现、职

质量体系

维护

产品标准

制订

分析方法

开发

供应商质量

管理

包材包装

质量

留样管理客户满意

管理

数据分析 事故调查质量检验 仪器维护分析方法

维护

标样管理 试剂管理 检验质量

控制

QA(管理)

QC(检测)

业健康安全表现予以考虑。评价结果和跟踪措施均予以记录。

公司对采购产品的验证所涉及的必要活动已加以识别,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规定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以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3、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生产和服务的提供控制程序》。

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负责获取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生产管理部负责配置生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编制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和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并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储运部、营销部门负责最终产品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实施规定的过程。

同时,公司在生产和服务运作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以防止产品混淆和误用,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负责识别和配备为确保产品符合

规定要求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表现控制所必须的测量设备和监控装置,执行测量管理体系相关程序,对测量设备和监控装置的使用进行控制,以确保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此外,公司在人力资源控制、文件记录的管理等基础工作方面都有程序化规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内部审核控制来确保得到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与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质量技术标准。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11日、2018

年1月5日、2018年5月2日出具《证明》,确认:“经工商安监管理系统查询,未发现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721033H)行政处罚记录。”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7月18日、2018年1月11日、2018年5月7日出具《证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1482699461)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遵守国家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未曾发现有其他违法而被处罚的情形。”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4月28日出具《证明》:“经查,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江苏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及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的数据库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亦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8年1月11日、2018年4月28日出具《证明》,确认:“经查,自2015年11月13日起至今,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无因违法违规被本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和农业损失,不存在以上方面的重大诉讼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性

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与现有业务有关的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土地、房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营销系统。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性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现象。

(四)机构独立性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本公司建立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明确,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性

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研究开发能力,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独立性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辉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不涉及化学合成、农药制造领域,也不属于公司所属行业的上下游业务。

新辉投资与公司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除持有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新辉投资股权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就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做岀了书面承诺,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之“(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 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辉投资持有公司72.67%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75%、1.67%、4.67%的股权,同时分别持有新辉投资60%、20%、2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仙聚投资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4、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期间

1 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1.1至今2 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1.1至今3 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1.1至2015.2.264 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11.13至今5 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 2015.1.1至今6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 2015.1.1至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

公司分公司 2015.1.1至今

以上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公司名称 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50504734U成立时间 2003年05月28日

项目 内容注册资本 500万元法定代表人 马琳住所 昆山市淀山湖镇北环路北侧经营范围

簇绒、汽车座垫、注塑产品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吴晓东 255512 马琳 24549

合计500100

注:吴晓东为公司监事,其与马琳系夫妻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新辉投资、仙聚投资及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外,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无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7、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仅有仙聚投资持有公司5%或以上的股份,仙聚投资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8、其他关联方(1)仙居县东源工艺品厂

公司名称 仙居县东源工艺品厂成立日期 1999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 吴汝凤注册资本 10万元住所 仙居县南峰街道下洋底股东及股权结构 吴汝凤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制造、销售

东源化工原名浙江省仙居县东源化工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岳父吴汝凤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12月更名为仙居县东源贸易商行,

于2015年1月更名为仙居县东源工艺品厂。

(2)浙江先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先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年8月21日法定代表人 徐月星注册资本 3,000万元住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9号10幢4楼

股东及股权结构

1.长兴先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3333%;2.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3333%;3.长兴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8.6667%;冯晓安持股8.3333%;厦门金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张亚素持股3.3333%;王存峰持股2.00%。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新辉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除持有公司72.67%的股权外,其持有先和投资29.33%的股权。

(3)PropertyConnectHoldingsLimited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持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ustralian SecuritiesExchange)上市公司PropertyConnectHoldingsLimited的0.06%的股权。

PropertyConnectHoldingsLimited注册地为Level 1,Suite 2,47 HavelockStreet,WestPerth,WesternAustralia 6005,证券代码PCH,主营业务为在线房地产租赁领域的手机APP设计与开发。

(4)仙居永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仙居永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 王均良注册资本 3,000万元住所 仙居县安洲街道金色和泰商务楼五楼24-37号

股东及股权结构

1.浙江神州药业有限公司持股30.00%;2.浙江万事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持股10.00%;3.仙居县鸿燕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0.00%;4.台州太阳风橡胶有限公司持股10.00%;5.台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0%;6.叶波持股10.00%;7.任建民持股10.00%;8.徐月星持股5.00%;9.徐玲燕持股4.00%;10.张丽持股1.00%。

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永安小贷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徐月星参股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1)关联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明细如下:

单位:元关联方

2015年1月1日

拆出金额 归还金额 计提利息

2015年12月31日拆出

新辉投资 5,000,000.005,000,000.0032,982.6632,982.66徐群辉 61,800.0061,800.00

关联方

2015年1月1日

拆入金额 归还金额 计提利息

2015年12月31日拆入

新辉投资 41,000,000.0023,000,000.00530,211.8318,530,211.83

关联方

2016年1月1日

拆入金额 归还金额 计提利息

2016年12月31日拆入

新辉投资 18,497,229.17 10,000,000.0029,024,425.00527,195.83

关联方

2017年1月1日

拆入金额 归还金额 计提利息

2017年12月31日拆入新辉投资 10,000,000.0010,126,875.00126,875.00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大额的资金拆借利率参考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确定。1)资金拆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其借用3,000,000.00

元(人民币叁佰万圆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73%,借款期

限自2015年3月6日起至2015年6月6日止。2015年4月21日,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其借用2,0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万圆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73%,借款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

2015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5975835****)向新辉投资电汇转出3,000,000.00元。2015年4月22日,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5975835****)向新辉投资电汇转出2,000,000.00元。

2015年5月14日,新辉投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40395832****)向公司归还借款5,00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

2015年3月3日,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330016675350560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代扣代付股权转让所得税款61,800.00元。2015年6月25日,徐群辉向公司现汇37,634.14元;2015年6月30日,徐群辉向公司现汇24,165.86元,合计还款61,800.00元。

公司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光大证券在知悉上述情形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核查。

2016年4月25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我司未来不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转移给任何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关联方新辉投资的资金拆借主要系日常周转之用,实际控制人徐群辉的资金

拆借款实质为代扣代付股权转让所得税款,均为一次性的,不存在长期滚动占用的情况。

2)资金拆入2015年5月19日,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新农股份借用

23,000,000元(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圆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727%,借款期限自2015年5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15年5月20日,新辉投资通过中国银行(账号:40395832****)向公司电汇转出23,000,000元。2015年6月1日,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300166753505608****)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5,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2015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300166753505608****)、台州银行(账号:

51112558950****)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8,000,000元、10,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江苏借用18,000,000元(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圆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35%,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5年12月29日,新辉投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3300161648305966****)向江苏新农电汇转出18,000,000元。2016年5月6日,江苏新农通过中国银行(账号:46895822****)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15,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2016年12月31日,江苏新农通过中国银行(账号:

46895822****)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3,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

2016年8月7日,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新农股份借用10,000,000(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35%,借款期限自2016年8月8日至2017年1月8日止。2016年8月8日,新辉投资通过中国银行(账号:36237120****)向公司电汇转出10,000,000元。2016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300166753505608****)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10,000,000元并计提借款利息。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新辉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同意新农股份借用1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利息为年利率4.35%,借款期限自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5月4日止。2017年1月4日,新辉投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300161648305966****)向公司电汇转出10,000,000元。2017年4月17日,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300166753505608****)向新辉投资归还借款10,000,000元并计提全部利息。

(2)其他2017年5月23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丰田牌皇冠二手轿车一台,价款为5万元,公司确认处置收益为24,395.84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项目 关联方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新辉投资 --- 18,497,229.17

应小锋 --- 331.00其他

应付

徐群辉 --- 35,000.00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包括曾经的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截至2015年6月,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相关利息已全部归还。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作适当陈述,但不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融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外,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行使以下职权:(一)需由董事会决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内容。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的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详见“本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2)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5月1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9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第一、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 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认, 公司已建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能够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权益。

第三、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目前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少。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充分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之“(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

(一)公司董事简介

姓名 提名人 现任职务 任期徐群辉 新辉投资 董事长、总经理 2016.5.12-2019.5.12徐月星 新辉投资 董事 2016.5.12-2019.5.12泮玉燕 新辉投资 董事 2016.5.12-2019.5.12王湛钦 仙聚投资 董事、副总经理 2016.5.12-2019.5.12张坚荣 仙聚投资 董事、副总经理 2016.5.12-2019.5.12徐振元 徐群辉 董事 2016.5.12-2019.5.12池国华 徐群辉 独立董事 2016.5.12-2019.5.12曹承宇 徐群辉 独立董事 2016.5.12-2019.5.12王贤安 徐群辉 独立董事 2016.5.12-2019.5.12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徐群辉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71082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1

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分厂厂长。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农有限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月星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481011****,公司董事。1948年10月出生,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仙居县食品公司、仙居食品罐头厂、仙居农药厂工作,历任业务员、厂长、党委书记。1999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农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8月至今任新辉投资董事长;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泮玉燕女士,身份证号:33262419490515****。公司董事。1949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仙居食品罐头厂、仙居农药厂工作,历任仙居食品罐头厂副厂长,仙居农药厂副厂长。现任新辉投资董事、江苏新农监事、公司董事。

王湛钦先生,身份证号:6201031974112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4年11月出生,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EMBA在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台州新农化工厂工作,历任操作工、办公室管理员、车间负责人、厂办主任等职务。2002年4月至2004年2月任新农有限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04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农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坚荣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7111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EMBA。1991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仙居农药厂椒江分厂、台州新农化工厂工作,历任操作工、供应科长、副厂长,厂长。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振元先生,身份证号:33010319380628****,公司董事。1938年6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第一批浙江省特级专家,二次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浙江省功勋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至1984年先后在北京农业大学和西北大学工作,1985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

池国华先生,身份证号:35262219740606****,公司独立董事,1974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8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大连大富塑料彩印厂。1997年9月至2000年3月,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硕士。2000年3月至今,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审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兼职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部长和财务顾问。2012年11月至今,兼任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承宇先生,身份证号:11010219450512****,公司独立董事。1945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至1970年8月,就职于太原制药厂。1970年8月至1978年10月,任天津大沽化工厂技术员。1978年11月至1979年10月,任化学工业部化工司一般干部。1979年11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任副处长。2005年6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11月至今,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书处顾问。

王贤安先生,身份证号:51021219660702****,公司独立董事。1966年7月出生,研究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浙江省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3月至今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简介

姓名 提名人 现任职务 任期戴金贵 仙聚投资 监事会主席 2016.5.12-2019.5.12吴晓东 新辉投资 监事 2016.5.12-2019.5.12林美琴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2016.4.17-2019.5.12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戴金贵先生,身份证号: 33262419671214****,公司监事会主席。1967年

12月出生,毕业于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在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仙居食品罐头厂、仙居农药厂、新农有限工作,历任技术员、实验室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工艺副总工兼研发部部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吴晓东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690924****,公司监事。1969年9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仙居外贸公司、上海东越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外贸业务工作。2003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9

月任公司行政总监。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2017年4月至今,兼任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林美琴女士,身份证号: 33262419670526****,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1989年任仙居食品罐头厂仓管员、车间主任;1989年至1999年任仙居农药厂仓管主任; 1999年至2005年任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仓管主任、部长助理;2005年至今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储部、储运部副部长兼新农股份综合支部书记。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 提名人 现任职务 任期徐群辉 董事会 总经理 2016.5.12-2019.5.12张坚荣 董事会 副总经理 2016.5.12-2019.5.12王湛钦 董事会 副总经理 2016.5.12-2019.5.12应小锋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2016.5.12-2019.5.12张长胜 董事会 财务总监 2016.6.16-2019.5.12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徐群辉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公司董事简介”部

分。

张坚荣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公司董事简介”部分。

王湛钦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公司董事简介”部分。

应小锋先生,身份证号:33262419761111****,公司董事会秘书。197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5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仙居农药厂。1999年7月至2005年9月,入职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职位。200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推广部部长助理,行政部部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行政人事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长胜先生,身份证号:37070219551123****,公司财务总监。1955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潍坊化工厂财务处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潍坊亚星化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山东潍坊渤海电光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北京福田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清大华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清大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会计学院教授,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戴金贵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本节“(二)

公司监事简介”部分。

戴金贵先生曾主持或参与20余项国家及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示范工程“催化加氢生产农药专用中间体”、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磺草酮的清洁生产技术”、“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毒死蜱清洁生产与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乙基氯化物创新工艺研究及产业化开发”、“十五”科技攻关“催化加氢多功能装置的产业化开发”、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年产3000吨毒死蜱产业化开发”、浙江省自主设计重大项目“高效、低毒、广谱除草剂二甲戊灵的研究与开发”、浙江省绿色化工重大专项“取代高毒农药关键中间体——乙基氯化物的绿色合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和“新型高效低毒杀菌剂——噻唑锌开发及产业化”等。戴金贵先生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六项,是全国农药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获得者,台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台州市拔尖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陈明高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原化工部晨光

化工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职务;2000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攀枝花昶洋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明高先生曾主持或参与国家“六五”重点攻关项目“全氟醚橡胶”的研发工作、国家“七五”重点攻关项目“羟甲基硅油产业化”的研发工作、国家“八五”攻关项目“硅烷偶联剂新工艺中试开发”的研发工作。

李俊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起就职于新农有限,曾任技术员、剂型室副主任、剂型室主任、技术部部长助理等职务;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产品开发部剂型研发经理;2014年7月至今担任剂型研发部副部长。

李俊先生曾主持或参与浙江省绿色化工重大科技专项“新型高效低毒杀菌剂——噻唑锌开发及产业化”中试生产工艺开发项目、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大吨位高质量毒死蜱原药和绿色水性化制剂开发”、“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并获得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技术创新一等奖。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最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最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

(1)2016年12月31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单位:万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6.12.31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姓名 职务

直接 间接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607.50 3,9246.7543.60607.503,924 6.75 43.60徐月星

董事、徐群辉之父

150 1,3081.6714.531501,308 1.67 14.53泮玉燕

董事、徐群辉之母

420 1,3084.6714.534201,308 4.67 14.53吴建庆

徐群辉之配偶

202.5 -2.25-202.5- 2.25 -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45 1530.501.7045153 0.50 1.70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45 1530.501.7045153 0.50 1.70徐振元 董事 90 -1.00-90- 1.00 -曹承宇 独立董事 - ----- - -池国华 独立董事 - ----- - -王贤安 独立董事 - ----- - -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45 1440.501.6045144 0.50 1.60吴晓东 监事 - ----- - -林美琴 监事 - ----- - -应小锋 董事会秘书 360 4.00-360- 4.00 -张长胜 财务总监 - ----- - -

(2)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2015.12.31

数量 比例(%)姓名 职务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4052,6166.75 43.60徐月星 董事、徐群辉之父 1008721.67 14.53泮玉燕 董事、徐群辉之母 2808724.67 14.53吴建庆 徐群辉之配偶 100 -1.67 -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301020.50 1.70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301020.50 1.70徐振元 董事 60-1.00 -曹承宇 独立董事 --- -池国华 独立董事 --- -王贤安 独立董事 --- -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30960.50 1.60吴晓东 监事 --- -林美琴 监事 --- -应小锋 董事会秘书 240-4.00 -张长胜 财务总监 --- -

(3)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2014.12.31

数量 比例(%)姓名 职务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5402,7369.00 45.60徐月星 董事、徐群辉之父 -912- 5.20泮玉燕 董事、徐群辉之母 -912- 5.20吴建庆 徐群辉之配偶 ---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301020.50 1.70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301020.50 1.70

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2014.12.31

数量 比例(%)姓名 职务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徐振元 董事 60-1.00 -曹承宇 独立董事 --- -池国华 独立董事 --- -王贤安 独立董事 --- -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30960.50 1.60吴晓东 监事 --- -林美琴 监事 --- -应小锋 董事会秘书 240-4.00 -张长胜 财务总监 ---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投资企业 所占比例(%)

新辉投资 60.00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Property Connect Holdings Limited0.06

新辉投资 20.00徐月星 董事

永安小贷 5.00泮玉燕 董事 新辉投资 20.00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仙聚投资 34.00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仙聚投资 34.00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仙聚投资 32.00吴晓东 监事 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51.00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对外投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本公司以外不存在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

似业务的其他投资。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税前薪酬

1 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32.992 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41.193 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35.794 徐月星 董事 0.365 泮玉燕 董事 0.366 徐振元 董事 0.367 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26.378 吴晓东 监事 33.439 林美琴 职工代表监事 10.8410 张长胜 财务总监 18.5011 应小锋 董事会秘书 16.72

合计216.91

公司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300元/月。公司董事徐月星、泮玉燕在控股股东新辉投资处领取薪酬。

除以上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也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二)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规定,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系

新辉投资 董事 控股股东江苏新农 执行董事、经理全资子公司新农销售 执行董事、经理全资子公司南大环保 监事 公司参股企业

徐群辉 董事长、总经理

义云创投 董事

先和投资参股企

业新辉投资 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

先和投资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参股的

企业徐月星 董事

永安小贷 董事

公司董事参股的

企业江苏新农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泮玉燕 董事

新辉投资 董事 控股股东王湛钦 董事、副总经理 仙聚投资 监事

公司董事控制的

企业新农进出口 执行董事、经理全资子公司张坚荣 董事、副总经理

仙聚投资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控制的

企业徐振元 董事 浙江工业大学 教授 -

东北财经大学 博士生导师 -南京审计大学

教授、审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池国华 独立董事

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曹承宇 独立董事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秘书处顾问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贤安 独立董事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系

仙聚投资 经理

公司董事控制的

企业戴金贵 监事会主席

新农研究(已注销) 执行董事、经理全资子公司吴晓东 监事

昆山市冠森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 -应小锋 董事会秘书 新农销售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徐月星与公司董事泮玉燕系夫妻关系;徐月星、泮玉燕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群辉的父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了《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出了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持股事项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稳定股价承诺

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上市后三年内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四)其他

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报告期为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16年5月12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免去钱永回董事职务,免去涂必胜独立董事职务,选举泮玉燕、徐振元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池国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徐群辉、徐月星、王湛钦、张坚荣、钱永回、曹承宇、王贤安、涂必胜变更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王湛钦、张坚荣、徐振元、曹承宇、王贤安、池国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系董事会换届选举所致,且公司董事长、主要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均未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16年4月18日,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免去戴金贵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林美琴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5月12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免去吴继波监事职务,选举吴晓东、戴金贵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会成员由戴金贵、吴继波、吴晓东变更为戴金贵、吴晓东、林美琴。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系监事会换届选举所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聘任冯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7日,财务务总监冯炯提交辞职申请,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任命张长胜为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05年12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会会议制度均切实履行至今。公司主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履职十年以上,已经具备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及财务分析能力。报告期各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对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徐群辉、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王湛钦、张坚荣任职均未发生变化。

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设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战略决策、公司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通过以上对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健全,本公司逐步建立、完善了符合上市要求、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运行、并使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本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17)审议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及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交易总金额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18)审议公司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19)审议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外投资行为;

(20)审议融资金额一次性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行为,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21)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

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本公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当时有效的《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报告期内总共召开了1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3月28日2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6月8日3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9月6日4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28日5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5月11日6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11月30日7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3月23日8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5月17日9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6月27日10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9月13日11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9月15日12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9月22日13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3月27日

本公司上述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 名。

2、董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 30%的事项;

(17)审议公司除《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它担保事项;

(18)审议公司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19)审议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行为;

(20)审议融资金额一次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行为。包括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传真、邮件、电话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签字。

4、报告期内董事会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9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年3月8日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年5月21日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5年5月26日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5年8月19日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年11月12日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年4月18日7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年5月18日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年6月16日9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年8月22日10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年11月14日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年3月8日12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年4月2日1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6月8日14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年8月11日16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年8月28日17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8月31日18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9月6日19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年3月4日

公司上述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了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

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三)广泛搜寻、提供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候选人审查、核查,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

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六)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并监督整改;(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各委员会名单及运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人员构成 召集人 会议次数战略决策委员会 徐群辉、王湛钦、曹承宇 徐群辉 2

提名委员会 曹承宇、张坚荣、池国华 曹承宇 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贤安、徐群辉、池国华 王贤安 2

审计委员会 池国华、徐月星、王贤安 池国华 4

自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法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本公司现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提名的监事。

2、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

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传真、邮件、电话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事由及议题;(三)发出通知的日期。非书面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或举手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

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会议议程;(三)监事发言要点;(四)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1次会议,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年3月8日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年8月19日3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年4月18日4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年5月18日5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年8月22日6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年3月8日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7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年4月26日8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年8月28日9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年8月31日10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9月6日11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年3月4日

公司上述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享有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独立董事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独立董事的聘任情况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曹承宇、池国

华、王贤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池国华为会计方面专业人员。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责权范围等制订了相应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

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四)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五)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七)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

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3、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应

由其本人参加的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参加的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的决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以及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之情形。

上述人士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应小锋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制度安排《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任职资格以及职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有:

(一)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准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安排有关会务,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2、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协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或上述人员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确保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4、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内部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董事和经理、财务负责人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6、协助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7、协助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8、协助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1、公司信息对外发布,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形式;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妥善处理,并将影响减至最小;5、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6、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并协助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包括:1、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2、建立公司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包括设置专人和/或专门的机构,负责与股东进行充分、必要的联系,并及时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3、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保荐机构、律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和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1、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益人名单;2、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4、公司其他股权管理事项。

(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组织资本市场运作及公司市值管理,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六)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七)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赋予的职责,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会议筹备等事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等情形已经清理完毕。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2)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

除此以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担保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自报告期初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控有效性的认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2018年5月15日,中汇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3118号),认为: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3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3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中汇会审[2018]3116号《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录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资产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9,038,312.5287,658,094.3172,623,761.94 69,793,760.3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792,913.52应收票据 17,553,435.7016,439,482.2810,557,333.26 12,342,201.10应收账款 160,941,259.31110,217,549.6778,001,931.56 80,790,587.76预付款项 9,720,097.764,006,171.122,219,681.89 2,757,681.4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455,199.84其他应收款 4,187,492.073,849,336.523,324,351.57 2,957,150.64存货 84,015,656.01 89,239,710.5655,613,405.29 58,914,205.2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435.46其他流动资产 2,773,443.02 1,820,917.33流动资产合计 426,704,366.73314,183,787.48222,366,900.97 229,376,503.85非流动资产:

资产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833,626.3111,833,626.3111,833,626.31 11,8 33,626.31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10,422.4410,422.4410,422.44 10,422.44固定资产 176,460,700.53180,242,239.86185,808,463.63 157,838,985.58在建工程 25,306,690.1915,973,068.8310,165,772.88 23,287,119.35工程物资 469,673.52 1,207,058.75173,647.34 376,842.13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45,780,611.9746,065,865.4337,586,825.56 38,716,027.86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3,979,733.331,668,381.861,892,908.51 1,937,777.93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5,882.783,540,802.627,401,765.15 3,789,997.84其他非流动资产 9,169,273.294,312,971.2799,459.66 2,229,047.20非流动资产合计 277,136,614.36 264,854,437.37254,972,891.48 240,019,846.64资产总计 703,840,981.09 579,038,224.85477,339,792.45 469,396,350.49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100,000.0041,600,000.0033,800,000.00 55,000,00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31,600.00应付票据 127,800,000.0077,100,000.0036,240,000.00 25,900,000.00应付账款 104,897,240.00109,279,801.9685,223,019.73 69,851,844.57预收款项 13,883,938.3912,605,825.0223,724,859.20 22,880,104.86应付职工薪酬 13,455,979.0519,848,897.2914,080,284.58 12,622,224.53应交税费 12,838,048.00 6,152,777.818,494,940.57 7,804,42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 107,130.83403,598.5147,424.68 72,750.70应付股利 60,300,000.00其他应付款 3,447,362.952,477,972.302,107,365.74 20,995,681.33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416,829,699.22 270,100,472.89203,717,894,50 215,127,031.35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7,272.72687,272.72916,363.63 1,145,454.54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 10,294,780.1010,377,838.1010,349,908.42 11,637,587.62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82,052.8211,065,110.8211,266,272.05 12,783,042.16负债合计 427,811,752.04 281,165,583.71214,984,166.55 227,910,073.5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0,000,000.0090,000,000.0090,000,000.00 6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3,922,008.393,922,008.393,922,008.39 3,922,008.39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41,250,188.56 41,250,188.5635,682,035.41 30,701,568.07未分配利润 140,857,032.10 162,700,444.19132,751,582.10 146,862,700.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6,029,229.05 297,872,641.14262,355,625.90 241,486,276.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6,029,229.05 297,872,641.14262,355,625.90 241,486,276.9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3,840,981.09 579,038,224.85477,339,792.45 469,396,350.4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营业收入 262,676,478.52808,332,449.16599,357,625.23 536,975,058.22减:营业成本 172,967,286.21570,145,128.49444,945,176.94 389,342,470.20税金及附加 1,207,997.935,496,916.334,143,059.52 2,320,007.09销售费用 11,449,893.8345,834,159.1539,145,021.06 30,667,634.70管理费用 22,479,609.9680,891,815.1972,007,297.31 72,589,036.56财务费用 6,757,079.6811,617,615.93-655,913.89 -1,391,732.33资产减值损失 2,637,859.482,425,039.82395,837.65 676,416.66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4,513.52-631,600.00 -3,541.11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229,000.16569,274.461,211,205.60 906,517.35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532,465.97-4,620,869.79-2,451,848.14 -365,582.58其他收益 976,058.003,357,108.8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815,856.8290,595,687.7338,136,504.10 43,308,619.00加:营业外收入 7,905.382,636,922.276,081,840.30 2,205,087.51

减:营业外支出 6,760.00400,952.84369,517.62 934,230.8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46,817,002.20 92,831,657.1643,848,826.78 44,579,475.71减:所得税费用 8,360,414.29 16,814,641.924,979,477.86 6,992,867.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456,587.91 76,017,015.2438,869,348.92 37,586,608.67(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其中:(一)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456,587.9176,017,015.2438,869,348.92 37,586,608.67(二) 终止经

营净利润(净亏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损以“-”号填列)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其中:(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456,587.9176,017,015.2438,869,348.92 37,586,608.67(二)少数股东

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456,587.9176,017,015.2438,869,348.92 37,586,608.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8,456,587.9176,017,015.2438,869,348.92 37,586,608.6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3 0.840.43 0.42(二)稀释每股收益 0.43 0.840.43 0.4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023,715.74 541,438,519.57441,628,700.78 413,633,438.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0,343.3115,501,099.07 7,893,264.72 13,259,236.6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690.79 4,845,861.544,753,856.16 2,911,09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938,749.84 561,785,480.18454,275,821.66 429,803,770.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466,722.96 277,319,556.96197,392,944.35 234,463,076.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922,58 7.0984,266,649.1775,350,565.41 68,648,036.57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 8,199,067.1233,202,010.9623,718,866.64 46,048,372.6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48,359.24 71,718,229.3158,057,098.13 56,854,06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336,736. 41466,506,446.40354,519,474.53 406,013,55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02,01 3.4395,279,033.7899,756,347.13 23,790,219.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69,274.461,211,205.60 504,669.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6,654.00 240,709.61176,750.27 79,93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8,039.43577,400.00 12,063,648.3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654.003,628,023.501,965,355.87 12,648,247.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 1,801,8 43.3639,376,723.6239,949,746.55 52,610,435.63

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1,8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01,843.3639,376,723.6239,949,746.55 57,672,23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5,189.36-35,748,700.12-37,984,390.68 -45,023,988.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86,500,000.0053,800,000.00 96,184,185.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39,68 2.4071,021,500.0032,850,000.00 8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139,68 2.40157,521,500.0086,650,000.00 178,184,185.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500,000.0078,929,090.9175,229,090.91 139,413,276.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4,643.57 44,073,207.5821,577,228.68 34,456,528.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00,00 0.0085,138,482.40 54,526,900.00 54,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74,64 3.57208,140,780.89 151,333,219.59 228,769,804.34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5,03 8.83-50,619,280.89 -64,683,219.59 -50,585,619.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67,762.29-3,909,298.89 2,055,905.96 3,765,221.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504,10 0.61

5,001,753. 88

-855,357.18 -68,054,165.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14,2 1 1.91

57,712,45 8.03

58,567,815.21 126,621,981.1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218,312.5262,714,211.91 57,712,458.03 58,567,815.21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2018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62,700,444.19 297,872,641.14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62,700,444.19297,872,641.1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843,412.09 -21,843,412.09

(一)综合收益总额 38,456,587.91 38,456,587.91(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三) 利润分配 -60,300,000.00-60,3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对所有者的分配 -60,300,000.00 -60,300,000.003.其他(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 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2,015,204.73 2,015,204.732.本期使用 2,015,204.73 2,015,204.73(六) 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40,857,032.10 276,029,229.0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35,682,035.41132,751,582.10262,355,625.90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35,682,035.41132,751,582.10262,355,625.90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列)

5,568,153.15 29,948,862.09 35,517,015.24(一)综合收益总额 76,017,015.24 76,017,015.2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三) 利润分配 5,568,153.15 -46,068,153.15 -40,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568,153.15 -5,568,153.152.对所有者的分配 -40,500,000.00-40,500,000.003.其他(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 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6,912,465.366,912,465.362.本期使用 6,912,465.366,912,465.36(六) 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 162,700,444.19 297,872,641.1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 3,922,008.39 30,701,568.07146,862,700.52241,486,276.98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60,000,000.00 3,922,008.39 30,701,568.07146,862,700.52241,486,276.98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0,000,000.00 4,980,467.34-14,111,118.4220,869,348.92(一)综合收益总

38,869,348.9238,869,348.92(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三) 利润分配 30,000,000.00 4,980,467.34-52,980,467.34-1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980,467.34-4,980,467.342.对所有者的分配30,000,000.00 -48,000,000.00-18,000,000.003.其他(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五) 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6,715,278.36 6,715,278.362.本期使用 6,715,278.36 6,715,278.36(六) 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 3,922,008.39 35,682,035.41132,751,582.10262,355,625.90

单位:元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26,618,740.23143,358,919.69233,899,668.31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26,618,740.23143,358,919.69233,899,668.31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4,082,827.843,503,780.837,586,608.67(一)综合收益总额 37,586,608.6737,586,608.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利润分配 4,082,827.84-34,082,827.84-30,000,000.00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1.提取盈余公积 4,082,827.84-4,082,827.84

2.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30,000,000.003.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6,628,353.54 6,628,353.542.本期使用 6,628,353.54 6,628,353.54(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30,701,568.07146,862,700.52241,486,276.98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资产 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388,190.3775,521,755.7767,922,170.4 4 60,118,126.1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792,913.52应收票据 15,803,950.0015,977,581.704,657,050. 18 11,691,344.00应收账款 145,263,752.98101,637,040.7676,404,430.15 79,931,688.36预付款项 9,724,355.172,241,567.391,056,591.67 1,455,094.89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455,199.84其他应收款 3,314,757.963,244,726.9580,249,914.83 46,449,889.59存货 69,900,597.5267,348,597.1138,762,982.35 46,132,839.4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435.46其他流动资产 2,773,443.02流动资产合计389,643,717.36268,744,712.70269,079,575.08 245,778,982.40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833,626.3111,833,626.3111,833,626.31 11,833,626.31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110,000,000.00110,000,000.0050,000,000.00 50,000,000.00投资性房地产 10,422.4410,422.4410,422.44 10,422.44固定资产 78,060,248.1479,999,369.1678,223,834.99 43,818,105.51在建工程 10,066,493.599,345,036.296,232,943.77 22,402,323.22工程物资 168,504.89173,647.34 376,842.13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22,861,905.0423,015,511.5714,009,883.98 14,614,595.05

资产 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1,228,017.031,284,981.661,423,996.35 1,092,382.93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3,230.052,296,843.121,962,591.14 1,867,474.48其他非流动资产 7,033,087.534,250,348.2797,059.66 1,555,747.20非流动资产合计243,567,030.13 242,204,643.71163,968,005.98 147,571,519.27资产总计633,210,747.49 510,949,356.41433,047,581.06 393,350,501.67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100,000.00 41,600,000.0030,000,000.00 51,000,00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31,600.00应付票据 128,500,000.00 77,200,000.0033,640,000.00 11,300,000.00应付账款 67,075,913.22 62,837,840.2757,565,638.47 47,062,976.27预收款项 2,013,984.88 2,920,104.3820,293,734.05 22,877,240.32应付职工薪酬 9,406,342.26 14,437,027.8111,348,253.97 10,030,494.46应交税费 7,686,438.97 3,242,437.827,540,114.40 7,538,053.31应付利息 107,130.83 403,598.5141,868.75 66,902.36应付股利 60,300,000.00其他应付款 22,877,192.30 21,414,375.921,415,770.00 2,640,336.8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78,067,002.46 224,686,984.71 161,845,379.64 152,516,003.52

非流动负债: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 687,272.72 687,272.72916,363.63 1,145,454.54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 7,088,096.82 7,151,204.827,043,475.14 8,251,354.34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7,775,369.54 7,838,477.547,9 59,838.77 9,396,808.88负债合计385,842,372.00232,525,462.25169,805,218.41 161,912,812.40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0,000,000.0090, 000,000.0090,000,000.00 6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3,922,008.39 3,922,008.393,922,008.39 3,922,008.39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41,250,188.56 41,250,188.5635,682,035.41 30,701,568.07未分配利润 112,196,178.54 143,251,697.21133,638,318.85 136,814,112.81所有者权益合计247,368,375.49 278,423,894.16 263,242,362.65 231,437,689.2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633,210,747.49 510,949,356.41 433,047,581.06 393,350,501.67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营业收入233,828,639.99702,023,502.22567,749,923.99 537,518,643.64

减:营业成本 170,305,109.72542,154,413.22421,878,782.50 409,233,596.15税金及附加 584,073.503,560,902.083,010,232.64 2,290,255.99销售费用 4,188,583.6218,889,258.2736,066,962.90 28,507,092.82管理费用 17,378,990.1764,306,016.8956,097,707.05 52,824,924.12财务费用 6,750,119.7210,375,461.28-2,237,847.77 -2,710,738.36资产减值损

2,329,397.782,033,449.45264,661.61 553,348.79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4,513.52-631,600.00 -3,541.11投资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229,000.16569,274.461,211,205.60 920,678.29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681.41-871,368.60-1,103,019.36 -365,582.58其他收益 876,108.003,205,362.8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212,305.4362,975,669.7052,777,611.30 47,371,718.73加:营业外收入 6,981.382,573,416.215,874,511.10 2,029,777.04

减:营业外支出6,760.00306,898.62351,320.51 853,493.95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34,212,526.8165,242,187.2958,300,801.89 48,548,001.82

减:所得税费用 4,968,045.489,560,655.788,496,128.51 7,719,723.39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244,481.3355,681,531.5149,804,673.38 40,828,278.43

(一)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244,481.3355,681,531.5149,804,673.38 40,828,278.43(二) 终止经营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9,244,481.3355,681,531.5149,804,673.38 40,828,278.43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271,725.97484,786,193.56440,575,822.09 414,975,462.74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0,343.31 15,501,099.076,613,059.32 13,259,236.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1,977.65 3,825,558.574,948,399.83 2,582,508.4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4,104,046. 93 504,112,851.20452,137,281.24 430,817,207.7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184,240.92 341,410,833.14218,282,718.29 294,049,084.7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18,645,762.29 58,397,398.8957,659,666.34 51,230,763.39支付的各项税费 3,507,588.52 22,645,211.6519,881,173.29 42,712,392.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13,004.17 47,388,173.5649,568,099.73 46,469,520.4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050,595.90 469,841,617.24345,391,657.65 434,461,760.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53,451.03 34,271,233.96106,745,623.59 -3,644,553.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69,274.461,211,205.60 518,829.9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876.00 127,932.61176,750.27 79,93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236,619.07577,400.00 61,902,651.1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876.00 81,933,826.141,965,355.87 66,501,411.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847,764.25 28,179,647.2428,155,988.87 25,075,056.80投资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691,425.72 34,061,8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47,764.25 88,179,647.2460,847,414.59 59,136,856.8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9,888.25 -6,245,821.10-58,882,058.72 7,364,554.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86,500,000.0050,000,000.00 90,184,185.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39,682.40 90,066,284.3021,850,000.00 56,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339,682.40 176,566,284.3071,850,000.00 146,184,185.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500,000.00 75,129,090.9171,229,090.91 137,413,276.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4,643.57 44,042,222.0320,886,335.58 34,388,256.0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34,760,522.32 85,138,482.4032,116,900.00 43,1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335,165.89 204,309,795.34124,232,326.49 214,901,532.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4,516.51 -27,743,511.04-52,382,326.49 -68,717,34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67,762.29 -3,909,298.892,055,905.96 3,764,993.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990,317.00 -3,627,397.07-2,462,855.66 -61,232,352.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577,873.37 54,205,270.4456,668,126.10 117,900,478.3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105,568,190.37 50,577,873.3754,205,270.44 56,668,126.10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8年1-3月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43,251,697.21278,423,894.16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43,251,697.21278,423,894.16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1,055,518.67 -31,055,518.67(一)综合收益总额 29,244,481.33 29,244,481.3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利润分配 -60,300,000.00-60,300,000.001.提取盈余公积2.对所有者的分配 -60,300,000.00-60,300,000.00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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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3月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1,302,217.351,302,217.352.本期使用 1,302,217.351,302,217.35(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112,196,178.54 247,368,3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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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2017年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35,682,035.41133,638,318.85263,242,362.65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35,682,035.41133,638,318.85263,242,362.65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5,568,153.15 9,613,378.36 15,181,531.51(一)综合收益总额 55,681,531.51 55,681,531.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利润分配 5,568,153.15 -46,068,153.15 -40,500,000.001.提取盈余公积 5,568,153.15 -5,568,153.152.对所有者的分配 -40,500,000.00-40,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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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3.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4,536,662.16

4,536,662.162.本期使用

4,536,662.16

4,536,662.16(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41,250,188.56 143,251,697.21 278,423,8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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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2016年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30,701,568.07136,814,112.81231,437,689.27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30,701,568.07136,814,112.81231,437,689.27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30,000,000.004,980,467.34-3,175,793.9631,804,673.38(一)综合收益总额 49,804,673.3849,804,673.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利润分配 30,000,000.004,980,467.34-52,980,467.34-18,000,000.001.提取盈余公积 4,980,467.34-4,980,467.342.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48,000,000.00-1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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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4,385,609.64 4,385,609.642.本期使用 4,385,609.64 4,385,609.64(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90,000,000.003,922,008.3935,682,035.41133,638,318.85263,242,3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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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2015年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一、上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26,618,740.23130,068,662.22220,609,410.84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期期初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26,618,740.23130,068,662.22220,609,410.8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4,082,827.846,745,450.5910,828,278.43(一) 综合收益总额 40,828,278.4340,828,278.43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 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 利润分配 4,082,827.84-34,082,827.84-30,000,000.001.提取盈余公积 4,082,827.84-4,082,827.842.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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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3.其他(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 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 4,362,560.944,362,560.942.本期使用 4,362,560.944,362,560.94(六) 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60,000,000.003,922,008.39 30,701,568.07136,814,112.81231,437,689.27

二、审计意见

(一)审计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2016

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汇会计师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事项审计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7年度、2018年1-3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会计师确定主营业务的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原药、中间体和制剂产品的销售,主营业务收

入金额重大,且根据会计政策,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主营业务收入的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主营业务的收入确认这一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测试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

(3)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选取客户发函确认报告期发生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报告期内合并期间新农进出口 浙江仙居 进出口贸易500.00100.00

2015年1月至

2018年3月江苏新农 江苏如东 制造业 10,000.0095.00

2015年1月至

2018年3月新农销售 浙江杭州 一般贸易 1,000.00100.00

2015年11月至

2018年3月新农研究 浙江仙居 技术研发 500.0080.00

2015年1月至

2018年3月

注:新农进出口持有江苏新农5%的股权,同时持有新农研究20%的股权。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1)2015年11月,本公司出资设立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

于2015年11月1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3年9月,本公司与子公司新农进出口共同出资设立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2015年2月,公司决定注销浙江新农化工研究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5年2月11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与成本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1)销售商品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1)内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

此时,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且能够可靠计量收入金额及成本,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此时即可按合同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公司出口销售价格按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确定,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销售部门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的发货时间开具发货通知单,仓库据以发货,公司报关出口后,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且能够可靠计量收入金额及成本,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此时即可按合同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3)产品退回的会计处理公司退货会计处理为: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公司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的,根据重要性水平,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根据退回存货的实际情况测算其是否发生了减值,若减值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主营业务的成本归集对象、归集方法、核算周期、核算流程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产品为中间体、原药和制剂,按照产品对产品成本进行分配。

公司外购原材料按照采购价格计入账面成本,生产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

直接材料系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等,公司通过ERP系统控制直接材料的领用,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领用金额,所有直接材料领用单上均会标明具体的领料用途,每月末公司将当月直接材料实际消耗的数量和金额按照领料用途归集到相应的产品;

直接人工系生产过程中应支付给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福利等,按生产工段归集。

辅助生产成本系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人工、动力费、折旧、机电修理费、土建修理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归集,辅助生产车间主要包括冷冻车间、环保车间及各环保处理工段、机修班、仓库、电工班等。辅助生产成本结合各生产工段耗用情况设定分配系数分摊到各个生产工段。

制造费用主要为生产工段管理人员工资、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燃料动力、零星修理材料,公司以车间为单位对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再按产品进行分摊。

公司对不同产品编号的产品在系统中设置工时难度系数,若同一生产工段当月同时生产多种规格的产品,则已分配或归集至各个生产工段的直接人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按照各产品耗用的工时系数*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按月将完工入库产品的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

或逾期等;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51-2年 10102-3年 30303-5年 50505年以上 100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方法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坏账减值损失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成本即为该存

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1、共同控制和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

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

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5-203、519.00-4.7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折旧率(%)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3、519.40-9.50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5-63、519.40-15.83电子及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3、519.40-9.50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5、其他说明(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

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确认条件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的转固条件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八)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

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

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类别 折旧年限(年) 依据软件 5 预计受益年限

类别 折旧年限(年) 依据商标 6-10 预计受益期限土地使用权 50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

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

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

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

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

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

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

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分类时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约定补助款项用于购建资产的,将其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

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具体情形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的情形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六)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入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

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八)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 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财会[2009]8号,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等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等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

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九)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2017年,公司将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3,357,108.81元计入其他收益。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

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6/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451,848.14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451,848.14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103,019.36元,减少“营业外支出”1,103,019.36元。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365,582.58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65,582.58元。对201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365,582.58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65,582.58元。

2、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五、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13%、11%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注:

1)本公司直接出口业务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2)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江苏新农、新农进出口、新农化工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按25%计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4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GR2014330014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2017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GR2017330009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批发和零售的农药免征增值税。新农销售销售农药免征增值税。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32,465.97-4,620,869.79-2,451,848.14 -365,582.5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976,058.00 5,815,148.245,707,708.00 1,498,397.12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2,982.66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40,313.52-631,600.00 398,307.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145.38-222,070.00275,079.86 526,754.7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55,199.84 569,274.461,211,205.60 504,669.00小计1,640,250.77 909,882.914,742,145.32 2,595,528.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9,766.58 -272,198.86415,411.72 329,544.40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90,484.19 1,182,081.774,326,733.60 2,265,983.79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490,484.191,182,081.774,326,733.60 2,265,983.79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265,983.79元、4,326,733.60元、1,182,081.77元和1,490,484.19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6.03%、11.13%、1.56%和3.88%。

七、报告期末主要资产状况

(一)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 5-20 12,689.284,116.2098.61 8,474.47机器设备 5-10 17,722.048,816.24- 8,905.79

项目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运输工具 5-6 974.77856.80- 117.97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699.45551.62- 147.83

合计 32,085.5414,340.8698.61 17,646.07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说明:

本公司之下属分公司台州精细化工厂不再生产乙基氯化物,与乙基氯化物相

关的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按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子公司江苏新农仍有账面原值为205.35万元、账面价值为

161.02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

成本

期末投资额 持股比例(%)

会计核算方

法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6.50136.501.99 成本法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046.861,046.865.0628 成本法

小 计1,183.361,183.36

(三)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水基化制剂项目 608.38 608.38吡唑嘧菌酯项目 1,102.56 1,102.56苯肼车间技改项目 137.05 137.05营销培训中心项目 116.28 116.28毒死蜱车间技改项目 - -

其他项目 566.40 566.40

合计2,530.67 2,530.67

(四)无形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初始金额 摊余价值土地使用权 受让 50年 5,186.064,547.59软件 外购 5年 130.1030.47

合计5,316.164,578.06

(1)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说明公司拥有的三里溪9.37亩土地产权证明尚在办理中。

八、报告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一)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类型 借款余额(万元) 比例(%)信用借款 6,860.0085.64抵押借款 1,150.0014.36

合计8,010.00100.00

主要借款合同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

(二)应付票据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票据类型 票据余额(万元) 比例(%)银行承兑汇票 12,780.00100.00

合计12,780.00100.00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中无应付关联方的票据。

(三)应付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账龄 金额(万元) 比例(%)1年以内 10,161.2696.87

1-2年 150.861.432-3年 28.850.283年以上 148.751.42

合计10,489.72100.00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关联方的账款。

(四)预收款项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1年以内 1,322.1495.23

1-2年 10.100.732-3年 14.321.033年以上 41.833.01

合计1,388.39100.00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中无预收关联方的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短期薪酬 1,299.3996.57离职后福利 46.203.43辞退福利 --其他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1,345.60100.00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本公司职工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

(六)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押金保证金 174.1150.51应付暂收款 91.0926.42其 他 79.5423.07

合计344.74100.00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实收资本(或股本) 9,000.009,000.009,000.00 6, 000.00资本公积 392.20392.20392.20 392.20盈余公积 4,125.024,125.023,568.20 3,070.16未分配利润 14,085.7016,270.0413,275.16 14,686.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27,602.9229,787.2626,235.56 24,148.63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27,602.9229,787.2626,235.56 24,148.63

十、现金流量情况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02.37 54,143.8544,162.87 41,363.34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03 1,550.11789.33 1,325.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7 484.59475.39 291.1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93.87 56,178.5545,427.58 42,980.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46.67 27,731.9619,739.29 23,446.3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2,892.26 8,426.667,535.06 6,864.80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9.91 3,320.202,371.89 4,604.8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4.84 7,171.825,805.71 5,685.4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33.67 46,650.6435,451.95 40,601.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0.20 9,527.909,975.63 2,379.02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93

121.12 50.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67

24.07

17.68 7.99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1.80

57.74 1,206.3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7

362.80

196.54 1,264.8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80.18 3,937.673,994.97 5,261.04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1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0.18 3,937.673,994.97 5,767.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52 -3,574.87-3,798.44 -4,502.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 8,650.005,380.00 9,618.4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3.97 7,102.153,285.00 8,2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13.97 15,752.158,665.00 17,818.4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50.00 7,892.917,522.91 13,941.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107.46 4,407.322,157.72 3,445.65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3,470.00 8,513.855,452.69 5,490.00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27.46 20,814.0815,133.32 22,876.9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50 -5,061.93-6,468.32 -5,058.56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6.78 -390.93205.59 376.52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50.41

500.18

-85.54 -6,805.4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271.42 5,771.255,856.78 12,662.20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21.83 6,271.425,771.25 5,856.78

(二)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净利润 3,845.667,601.703,886.93 3,758.66加:资产减值准备 263.79242.5039.58 67.64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513.692,038.801,877.69 1,664.45无形资产摊销 28.53129.48121.64 69.4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7668.3863.41 47.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3.25462.09245.18 36.5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2.4563.16 0.35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填列)

304.59783.8799.03 -25.99投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22.90-56.93-121.12 -90.65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58.51386.10-361.18 46.2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1.54-3,424.28316.14 -580.5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5,772.97-4,460.69630.88 -8.0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4,271.735,972.733,363.95 -2,582.87其他 -8.31-279.01-186.51 -2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0.209,527.909,975.63 2,379.02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1.021.161.09 1.07速动比率 0.820.820.82 0.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93%45.51%39.21% 41.16%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率(%)

0.11 0.110.22 0.38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88.017.00 6.33存货周转率(次/年) 7.847.697.53 6.6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18.5011,912.766,753.09 6,590.99利息保障倍数 61.1624.6315.35 13.67每股净资产(元/股) 3.073.312.92 4.0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0.431.061.11 0.4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0.06-0.01 -1.13

注: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率=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 +摊销总额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本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最近三年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2018年1-3月12.130.43 0.43

2017年度 27.470.84 0.842016年度 15.520.43 0.43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16.330.42 0.422018年1-3月11.660.41 0.41

2017年度 27.040.83 0.832016年度 13.790.38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15.340.39 0.39注:

1)报告期不存在股本稀释事项,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同基本每股收益。2)公司2016年实施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对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按照转增后的股本进行了重述。

3)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产评估情况。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2,670.4460.63 31,418.38 54.2622,236.6946.58 22,937.6548.87非流动资产 27,713.6639.37 26,485.4445.7425,497.2953.42 24,001.9851.13

合计70,384.10100.00 57,903.82100.0047,733.98100.00 46,939.6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6,939.63万元、47,733.98万元、57,903.82万元和70,384.10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流动资产占比稳定,2017年末占比提高,主要系随着环保核查要求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回暖,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量增加,公司扩大生产、增加销售导致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加。2018年一季度公司销售进一步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多。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货币资金 14,903.83 34.93 8,765.8127.907,262.3832.66 6,979.38 30.43

衍生金融资产 79.29 0.19应收票据 1,755.34 4.11 1,643.955.231,055.734.75 1,234.22 5.38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应收账款 16,094.13 37.72 11,021.75 35.087,800.1935.08 8,079.06 35.22预付款项 972.01 2.28 400.62 1.28221.971.00 275.77 1.20应收股利 45.52 0.11其他应收款 418.75 0.98 384.93 1.23332.441.49 295.72 1.29存货 8,401.57 19.69 8,923.97 28.405,561.3425.01 5,891.42 25.68其他流动资产 277.34 0.882.640.01 182.09 0.80流动资产合计42,670.44 100.00 31,418.38100.0022,236.69100.00 22,937.6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2,937.65万元、22,236.69万元、31,418.38万元和42,670.44万元,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比例在95%左右,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1)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 2.47 1.835.69 3.43银行存款 11,019.36 6,269.595,765.55 5,853.35其他货币资金 3,882.00 2,494.391,491.13 1,122.59

合计14,903.83 8,765.817,262.38 6,979.38

占流动资产比重(%)34.9327.9032.66 30.43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掉期交易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各期末,由于经营状况和货款回收情况良好,公司货币资金稳步提升,2017年末由于公司流动资产的大幅增长,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

(2)衍生金融资产2018年1月公司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开展了远期结售汇的业务。在2018年3月31日,参考中国银行公布的近似到期日的远期汇率折现确定产生衍生金

融资产79.29万元。

(3)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 1,755.341,643.951,055.731,234.22

合计1,755.341,643.951,055.731,234.22

占流动资产比重

(%)

4.115.234.755.38

公司运用票据结算作为结算内销收入的一种方式,但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可回收风险较低。

(4)应收账款①应收账款基本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17,133.9211,793.358,394.49 8,738.39减:坏账准备 1,039.79771.59594.30 659.33应收账款净额 16,094.1311,021.757,800.19 8,079.06占流动资产比重(%)37.72 35.0835.08 35.2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61.27 13.6413.01 15.05

报告期内,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较低,公司的应收款回款情况良好。2015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年末向主要客户销售中间体3,4二甲基苯胺所致;2016年、2017年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使得应收账款的占比有所下降。2018年一季度末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主要系一季度的销售大多仍在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的期后收款情况良好。

② 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波动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波动与销售规模波动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各期

客户结构的波动所致。

A.原药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波动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2017年 2016年 2015年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3,241.103,187.6854.512,063.110.19 2,059.27

内销 800.99 551.06 -55.331,233.72-34.56 1,885.22外销 2,440.11 2,636.62 217.90829.39376.54 174.05营业收入 4,602.05 17,192.7260.5210,710.34-13.80 12,424.86内销 2,488.70 11,997.0337.568,721.18-9.11 9,595.59外销 2,113.35 5,195.69161.201,989.17-29.69 2,829.27应收账款余额占收

入的比重(%)

17.6118.5419.26 16.57

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下降了13.80%,但是应收账款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内销应收账款的减少和外销应收账款的增加共同作用的结果:

a.2016年四季度毒死蜱原药国际需求回升,该季度的外销收入为718.11万元,所以虽然外销收入总体较上年下降了29.69%,但是应收账款余额却有所增加。

b.2016年四季度,随着环保核查趋严,毒死蜱原药国内供应较为紧俏,市场上普遍预计价格会上涨,国内客户为了锁定价格和数量相应缩短付款周期甚至提前付款,故内销应收账款下降幅度较大。

2017年原药应收账款较上年上升54.51%,主要是内销应收账款的减少和外销应收账款的增加共同作用的结果:

a.2017年四季度国内原药市场供应紧张,国内客户为了锁定价格和数量相应缩短付款周期甚至提前付款,故内销应收账款下降幅度较大。

b.2017年四季度外销增加2,000多万,主要系安道麦、富美实等客户采购增加,而这些客户账期均在90天以上,因此导致外销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综上,原药应收账款内外销规模的变动趋势与内外销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B.制剂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

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2,037.07 1,131.4722.51923.59-3.23 954.44内销 1,567.17 645.65 -15.27762.01-8.26 830.66外销 469.90 485.83 200.67161.5830.53 123.79营业收入 6,302.23 21,302.2144.4914,743.1110.89 13,295.76内销 6,057.46 19,279.6737.7513,996.2510.33 12,685.34外销 244.77 2,022.54170.81746.8622.35 610.42应收账款余额占

收入的比重(%)

8.08 5.316.26 7.18

制剂销售内销总体上来说具有周期性,3-8月份为销售旺季,四季度为销售淡季,主要制剂客户的账期一般在30天-60天,各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主要系四季度大宗制剂客户的采购金额的波动。

2017年四季度国内供应趋紧,发行人统一调整了制剂销售价格,一些经销商预计还将涨价,故提前付款、增加制剂的采购,因此在内销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应收账款有所下降。

制剂销售外销总体较小,外销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受外销客户采购金额的波动的影响。2017年四季度毒死蜱、噻唑锌制剂外销增加700余万元,由于外销客户账期较长,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综上,制剂应收账款内外销规模的变动趋势与内外销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C.中间体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

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11,140.84 7,175.2054.784,635.84-1.17 4,690.68内销 4,916.85 3,009.3241.242,130.68-21.96 2,730.07外销 6,223.99 4,165.8866.292,505.1627.77 1,960.61

2018年

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

变动比例 (%)

金额营业收入 14,499.57 40,129.9926.5231,717.2726.39 25,095.61内销 7,966.84 22,577.4128.5817,559.4340.63 12,486.40外销 6,532.73 17,552.5823.9814,157.8412.28 12,609.21应收账款余额占

收入的比重(%)

19.21 17.8814.62 18.69

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上涨了26.39%,但是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由内销应收账款的减少和外销应收账款的增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间体外销收入的增长主要系3,4二甲基苯胺的客户MEGHMANIINDUSTIES LTD采购量增加。该客户信用期为90天,对其四季度的销售导致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加700余万元,从而导致外销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收入增长率。

中间体内销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对苯肼系列产品和乙基氯化物的国内客户销售的增加。苯肼系列产品的国内客户账期较短,故其销售收入虽然增长但对应收账款影响较小;乙基氯化物自2016年四季度起,国内供应趋紧,市场上普遍预计价格会上涨,客户为了锁定价格和数量相应缩短付款周期甚至提前付款,故其内销收入虽然增长较多但对应收账款影响较小。

2017年末中间体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54.78%,内销、外销应收账款增幅均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12月内销增加2,000万左右,增幅较大的客户主要是江苏联化、江苏宝众宝达、沈阳科创、山东滨农等,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2017年四季度主要境外客户的采购有所增加,如陶氏益农增加1,800万乙基氯化物的采购,RALLIS INDIA LIMITED增加1,200多万3,4二甲基苯胺的采购,而这些客户系信用期较长的客户,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综上,中间体应收账款内外销规模的变动趋势与内外销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业务情况相匹配。

③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3月 2017年12月31日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1年以内16,902.8298.6511,571.80 98.12

1-2年 17.570.10 8.12 0.072-3年 3.390.02 6.09 0.053-5年 36.520.22 33.96 0.295年以上 173.621.01 173.39 1.47

合计17,133.92100.0011,793.35 100.00

(续上表)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1年以内 8,170.9597.348,447.97 96.68

1-2年 7.980.1041.52 0.482-3年 41.050.491.12 0.013-5年 3.740.0430.65 0.355年以上 170.762.03217.12 2.48

合计8,394.49100.008,738.39 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超过96%,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公司还有一定金额的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已全部提足坏账,并且对其进行追缴或核销,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销售合同中不含有影响收款的质保期限。销售合同约定的账期一般在3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与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条款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和合理性。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平均账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证券名称 1年以内平均占比 1-2年平均占比 2-3年平均占比 3年以上平均占比

红太阳 - ---

证券名称 1年以内平均占比 1-2年平均占比 2-3年平均占比 3年以上平均占比沙隆达A 95.61 0.620.193.58

诺普信 93.66 4.341.210.79联化科技 94.75 2.451.031.76利尔化学 98.16 0.510.690.86长青股份 97.74 1.230.410.63辉丰股份 95.71 1.861.620.81江山股份 95.61 0.001.303.09扬农化工 98.32 0.780.210.68新安股份 98.43 1.190.250.13湖南海利 80.82 0.960.4517.77华邦健康 93.58 3.801.461.16利民股份 92.90 5.051.310.74国光股份 79.02 11.184.725.08广信股份 98.50 1.060.200.25中旗股份 99.63 0.170.21-

平均值94.16 2.351.022.49

本公司98.12 0.070.051.76

注:红太阳未披露应收账款分账龄的数据;上述平均为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账龄比例的简单加计平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同业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相近,账龄分布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

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1个月以内 8,057.34 47.67 6,373.4155.084,805.3858.81 4,788.95 56.68

1-2个月 3,650.30 21.60 3,316.2728.662,524.5830.9 2,312.74 27.382-3个月 3,686.02 21.81 941.818.14373.714.57 557.17 6.63-6个月 1,420.60 8.40 893.607.72461.675.65 658.3 7.796个月-1年 88.56 0.52 46.710.405.610.07 130.81 1.55

合计16,902.82 100.00 11,571.80100.008,170.95100.00 8,447.97 100.00

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大部分的款项均在信用期内,总体风险较小,5%的坏账计提率可以覆盖其可能产生的损失,坏账政策比较谨慎。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A.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安道麦 非关联方 2,546.81 1年以内 14.86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13.61 1年以内 9.42陶氏益农 非关联方 1,595.26 1年以内 9.31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14.14 1年以内 8.84RALLIS INDIA LIMITED 非关联方 1,346.91 1年以内 7.86

小 计8,616.72 50.29

2017年12月31日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安道麦 非关联方 1,514.241年以内 12.84陶氏益农 非关联方 1,454.461年以内 12.33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41.071年以内 11.37RALLIS INDIA LIMITED 非关联方 1,263.311年以内 10.71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64.431年以内 7.33

小 计6,437.51 54.58

2016年12月31日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14.701年以内 14.47富美实 非关联方 1,099.121年以内 13.09MEGHMANI INDUSTIES LTD 非关联方 714.551年以内 8.51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96.161年以内 7.10EXCEL CROP CARE LIMITED 非关联方 479.001年以内 5.71

小 计4,103.53 48.88

2015年12月31日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27.371年以内 20.91富美实 非关联方 1,190.741年以内 13.63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37.631年以内 7.30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2.001年以内 4.71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4.381年以内 4.40

小 计4,452.12 50.95

注:

1)安道麦( ADAMA)包 括:①ADAMA ANDINA B.V. SUCURSAL COLOMBIA、②ADAMAAUSTRALIA PTY LTD.、③ADAMA MAKHTESHIM LTD、④ADAMA COLOMBIA S.A.S;

2)富美实(FMC)包括:①FMC QUIMICA DO BRASIL LTDA、②FMC UNITED(PRIVATE)LIMITED、③FM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ERNATIONAL AG;

3)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包括:①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②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以下报表同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无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B.细分产品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a.报告期内,原药产品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外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安道麦 2,069.4112.084个月以内 90天电汇OURO FINO SAUDE ANIMAL

LTDA

177.701.043个月以内 90天记账NAFEES ENTREPRENEUR 85.520.502-3个月 120天电汇NULANDIS A DIVISION OF

AECI LIMITED

85.520.502-3个月 180天信用证CHEMINOVA AUSTRALIA

PTY LTD

21.950.132-3个月 180天电汇合计2,440.1014.25

2017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安道麦 1,223.8610.383个月以内 90天电汇富美实 752.326.383个月以内 90天信用证NULANDIS A DIVISION OF

AECI LIMITED

269.212.285-6个月 180天信用证OURO FINO SAUDE ANIMAL

LTDA

250.912.133个月以内 90天记账NAFEES ENTREPRENEUR 88.870.751个月以内 120天电汇

合计2,585.1621.92

2016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安道麦 442.585.271-2个月 90天电汇NAFEES ENTREPRENEUR 255.283.044个月以内 120天电汇富美实 131.531.571个月以内 90天信用证

合计829.399.88

2015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NAFEES ENTREPRENEUR 118.181.351-2个月

即期付款交

单WARBLE (PVT) LTD. 55.860.646-12个月 180天信用证

合计174.041.99

内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415.002.422个月以内 30天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98.000.571个月以内 30天南京博道仓储有限公司 96.000.561个月以内 30天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49.500.291个月以内 25天福建省德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47.140.281个月以内 30天

合计705.644.12

2017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0.001.611个月以内 30天江苏新南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64.851.401个月以内 60天杭州奥格森化学有限公司 96.000.811个月以内 30天南京博道仓储有限公司 96.000.811个月以内 30天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210.032-3个月 30天

合计550.064.66

2016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56.033.051-2个月 30天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212.002.531个月以内 30天江苏新南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43.381.712个月以内 60天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116.961.391个月以内 25天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4.001.361个月以内 45天

合计842.3710.04

2015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412.004.712个月以内 30天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84.384.401个月以内 30天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319.973.661个月以内 14天江西正邦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0.082.523个月以内 45天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123.201.411个月以内 30天

合计1,459.6316.70

b.报告期内,制剂产品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外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LANAFIL S.A. 180.691.057个月以内 180天记账

GREENLIFE CROP PROTECTIONAFRICA LTD

121.57 0.71 1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

证SOCIEDAD DE AGRICULTORESUNIDOS DEL URUGUAY

94.570.553-4个月

180天信用

证UNITED DISTRIBUTORSPAKISTAN LTD

39.740.233-4个月

180天信用

证BISMILLAH CORPORATIONLTD 33.33 0.19 1个月以内 即期信用证

合 计469.90 2.74

2017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LANAFIL S.A. 187.771.594个月以内 180天记账

SOCIEDAD DE AGRICULTORESUNIDOS DEL URUGUAY

98.270.831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GREENLIFE CROP PROTECTION

AFRICA LTD

68.060.583-4个月 180天信用证AGROPARTNERS S.A. 49.660.421个月以内

见到货船提单副本后电

汇UNITED DISTRIBUTORSPAKISTAN LTD

41.300.351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合 计445.063.77

2016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GREENLIFE CROP PROTECTION

AFRICA LTD

86.061.036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LANAFIL S.A. 73.250.873-4个月 180天记账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GENERAL TRADING COMPANY

2.270.031年以内 90天信用证合 计161.581.93

2015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GENERAL TRADING COMPANY

88.151.011个月以内 90天信用证AQ ENTERPRISES 35.640.411个月以内 30天

合 计123.791.42

内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账龄 信用期云南农友农资有限公司 192.211.123个月以内 60天昆明沃可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7.570.922个月以内 60天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119.930.701个月以内 30天上海盟莘化工有限公司 107.200.631个月以内 30天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

104.330.611个月以内 60天合 计681.243.98

2017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107.200.911个月以内 30天

海南众和盛农业有限公司 92.070.782个月以内 60天重庆晓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6.360.391个月以内 30天常州市武农农资有限公司 38.380.337个月以内 60天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庆丰农业技术

推广服务部

29.930.256个月以内 60天合 计313.932.66

2016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3.642.071个月以内 45天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80.800.961个月以内 7天乐东茂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79.150.942个月以内 60天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40.480.481个月以内 30天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36.220.431个月以内 30天

合 计410.294.88

2015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162.291个月以内 45天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134.401.541个月以内 30天宁波汇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36.540.421个月以内 30天天门市农业局 39.840.464个月以内 /湘潭市雨湖区海特农资经营部 20.340.231-2年 /

合 计431.284.94

c.报告期内,中间体产品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外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陶氏益农 1,595.26 9.31 3个月以内 60天电汇RALLIS INDIA LIMITED 1,346.91 7.86 5个月以内 90天信用证GHARDA CHEMICALS

LIMITED

716.84 4.18 4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EXCEL CROP CARE LIMITED 643.40 3.76 4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90天信用证/

交单即付SANOFI-AVENTISDEUTSCHLAND GMBH

572.22 3.34 2-3个月 9月前到账

合 计4,874.63 28.45

2017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陶氏益农 1,454.4612.332个月以内 60天电汇RALLIS INDIA LIMITED 1,263.3110.713个月以内 90天信用证EXCEL CROP CARE LIMITED 380.293.226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GHARDA CHEMICALS

LIMITED

444.333.776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安道麦 290.382.463个月以内 90天电汇

合 计3,832.7732.50

2016年12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富美实 967.6011.532个月以内 60天电汇MEGHMANI INDUSTIES LTD 714.558.513个月以内 90天承兑陶氏益农 338.184.031个月以内 60天电汇GHARDA CHEMICALS

LIMITED

208.802.493-4个月 180天信用证EXCEL CROP CARE LIMITED 150.531.791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

合 计2,379.6628.35

2015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账龄 信用期富美实 762.948.732个月以内 60天电汇ACETO FRANCE SAS 331.733.805个月以内 90天电汇陶氏益农 330.503.781个月以内 60天电汇安道麦 135.001.542个月以内 90天电汇EXCEL CROP CARE LIMITED 226.832.603个月以内 180天信用证

合 计1,787.0020.45

内销客户: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 信用期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1,613.61 9.42 2个月以内 45天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1,514.14 8.84 2个月以内 45天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576.29 3.36 3个月以内 30天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 430.14 2.51 2个月以内 45天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400.00 2.33 1个月以内 30天

合 计4,534.18 26.46

2017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 信用期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1,341.0711.372个月以内 45天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864.437.331个月以内 30天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14.332.671-2个月 45天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 214.221.821个月以内 45天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981.321个月以内 60天

合 计2,890.0324.51

2016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 信用期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1,214.7014.472个月以内 45天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596.167.101个月以内 30天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611.671个月以内 30天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84.001.001个月以内 10天曲阜市弘利化工有限公司 34.400.412个月以内 30天

合 计2,069.8724.65

2015年12月31日客 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 信用期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1,827.3720.912个月以内 45天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637.637.302个月以内 30天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9.401.021-2个月 30天浙江博仕达作物科技有限公

63.200.722个月以内 30天曲阜市弘利化工有限公司 61.200.702个月以内 30天

合 计2,678.8030.65

注:

1)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①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②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③湖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④中农立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包括:①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②杭州耀海化工有限公司;3)以下报表同口径。

通过上述对各细分产品境内外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应收余额构成情况的分析,大部分的客户的应收款项均在信用期内,少量逾期款项除湘潭市雨湖区海特农资经营部款项外,期后均已收回。公司应收湘潭市雨湖区海特农资经营部款项

20.34万元因客户资金周转问题尚未收回,公司已按照账龄组合计提了坏账准备,该款项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影响较小。公司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随其信用期内的销售规模波动,与营业收入波动相匹配。

⑤应收账款质量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余额分别为659.33万元、594.30万元、771.59万元和1,039.7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A.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对国内制剂客户而言,公司每年初对客户进行评级,评级主要考虑近三年的平均销售额、近三年的平均货款回笼额、近三年的平均货款回笼率、近三年的平均库存额、与公司业务合作时间、企业状况信息资料等方面,评级的高低影响客户的信用期和信用额度。一般来说,给予制剂客户60天以内的信用期。

对原药和中间体客户而言,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客户的历史账期、近三年销售情况、货款回收情况、未来销售目标等情况对客户当年的信用期和信用额度进行审批。一般来说,国内订单一般给予0-60天信用期,国外订单电汇付款一般信用期0-90天,信用证付款的一般信用期90-180天。

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规定》。客户信用额度和信用期由销售代表提出申请,经各级审批后生效,经营部门按客户信用额度和信用期控制执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总体未发生变化。B.各细分产品主要客户的信用账期、收款情况原药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和期后收款情况: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末安道麦 90天电汇 72.04100.00100.00 /富美实 90天信用证/100.00100.00 /NAFEES ENTREPRENEUR 120天电汇 100.00100.00100.00 100.00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末NULANDIS A DIVISION OFAECI LIMITED

180天信用证0.00100.00//

WARBLE (PVT) LTD. 180天信用证/// 100.00福建省德盛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天 100.00//100.00

杭州奥格森化学有限公司 30天 /100.00/ 100.00宁波沂辉化工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 100.00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100.00 100.00江苏新南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0天 /100.00100.00 100.00江西正邦生物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45天 ///100.00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 100.00上海富水化工有限公司 30天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5天 100.00/100.00 100.00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30天 /// 100.00淄博美田农药有限公司 45天 //100.00 100.00南京博道仓储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 /OURO FINO SAUDEANIMAL LTDA

90天记账 49.19100.00/ /

注:“/”表示该客户在当期的期末应收款余额为0。回款统计本招股书签署日。下同。

制剂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和期后收款情况: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末2016年末 2015年末AQ ENTERPRISES 30天 /100.00/ 100.00富美实 90天信用证 //100.00 /

GREENLIFE CROPPROTECTION AFRICALTD

180天信用证0.00100.00100.00 /LANAFIL S.A. 180天 49.0049.00100.00 /

NATIONALDEVELOPMENT ANDGENERAL TRADINGCOMPANY

90天信用证 //100.00 100.00江阴立高化工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 /

昆明特益经贸有限公司 60天 54.29// /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末2016年末 2015年末昆明沃可农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60天 100.00// /乐东茂隆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

60天 //100.00 /连云港中泽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45天 100.00100.00100.00 100.00南京盟兴化学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 100.00

宁波汇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30天 /// 100.00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

55天 /// /四川省丰收农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60天 24.38// /天门市农业局 - /// 100.00

湘潭市雨湖区海特农资经营部

- 0.000.004.92 4.92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7天 //100.00 /

海南众和盛农业有限公司

60天 /100.00/ /重庆晓林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

30天 /100.00/ /常州市武农农资有限公

60天 /100.00/ /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庆

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

60天 100.00100.00/ /SOCIEDAD DE

AGRICULTORESUNIDOS DELURUGUAY

180天信用证0.000.00/ /AGROPARTNERS S.A.见到货船提单

副本后电汇

/100.00/ /UNITED

DISTRIBUTORSPAKISTAN LTD

180天信用证0.000.00/ /

中间体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和期后收款情况: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末2016年末 2015年末ACETO FRANCE SAS 90天电汇 /100.00/ 100.00

ACETO(SHANGHAI)LTD.

90天电汇 ////

安道麦 90天电汇 33.61100.00/ 100.00

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收款比例(%)客户名称 信用期

2018年3月末

2017年末2016年末 2015年末拜耳作物科学 75天电汇 /// 100.00陶氏益农 60天电汇 100.00100.00100.00 100.00EXCEL CROP CARE

LIMITED

180天信用证/90天信用证/

交单即付

100.00100.00100.00 100.00富美实 60天电汇 //100.00 100.00

GHARDA CHEMICALSLIMITED

180天信用证33.33100.00100.00 /MEGHMANI

INDUSTIES LTD

90天承兑 33.33/100.00 /RALLIS INDIA LIMITED 90天信用证 39.92100.00/ /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

公司

45天 49.94100.0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天 100.00100.00100.00 100.00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45天 57.41100.00/ /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10天 100.00100.00100.00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

公司

- ////

曲阜市弘利化工有限公司

30天 //0.00 100.00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45天 49.58100.00100.00 100.00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30天 100.00100.00100.00 100.00浙江博仕达作物科技有

限公司

30天 ///100.00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天 //100.00 100.00

除了湘潭市雨湖区海特农资经营部到期未足额收回,逾期时间较长外,公司的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均足额收回。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

时点 期末余额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5月

回款比例

(%)

2018年3月31日 17,133.9210,137.83 59.172017年12月31日 11,793.3511,337.86 96.142016年12月31日 8,394.498,185.48 97.51

回款

时点 期末余额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5月

回款比例

(%)

2015年12月31日 8,738.398,514.861.90 97.46

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在期后回收情况良好。C.报告期各年应收账款的逾期金额以及占比情况报告期,公司各年应收账款的逾期金额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情况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未逾期 14,379.91 83.9311,500.8297.527,802.5092.95 7,240.99 82.86

逾期1个月以内 2,160.02 12.611.810.02325.613.88 976.65 11.18逾期1个月-1年 362.89 2.1269.170.5942.850.51 230.34 2.64逾期1年以上 231.09 1.35221.551.88223.532.66 290.41 3.32

合计17,133.91 100.0011,793.35100.008,394.49100.00 8,738.39 100.00

公司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为89.32%,大部分的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内,客户信用良好。逾期的应收账款大部分为逾期1个月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约为6.92%,由于客户一般会存在固定的付款周期,在信用期到期后次月付款,所以逾期1个月属于商务往来中较为正常的付款宽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逾期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到2018年3月逾期1年以内的款项期后收回比例分别为99.35%、98.85%、97.22%、98.96%。发行人已按照账龄组合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整体坏账风险较小。

逾期1年以上的款项大部分系逾期5年以上的款项,收回难度比较大,企业已按照账龄组合计提了坏账准备,平均计提比例为83.83%,整体坏账风险不大。

对违约客户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每月编制到期货款一览表,对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进行监控。并将应收账款的催收与销售人员的考核绩效挂钩。针对违约客户,公司主要采取电话邮件催收、信用降级、停止发货、提起诉

讼等方式进行应对。

(5)预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1年以内 954.4298.19 381.6195.26221.97100.00275.38 99.86

1-2年 17.591.81 19.004.740.39 0.143年以上 0.000.00

合计972.01100.00 400.62100.00221.97100.00275.7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75.77万元、221.97万元、400.62万元和972.0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占比均在95%以上。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货款,报告期末总体保持较为平稳状态。

(6)应收股利2018年3月31日的应收股利为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

(7)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 518.24489.70 433.64388.17

减:坏账准备 99.49104.76 101.2092.45其他应收款净额 418.75384.94 332.44295.72占流动资产比重0.98%1.23%1.49%1.29%

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占流动资产比重较低,主要为环保、施工押金、应收出口退税以及房租押金等。

① 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1年以内 341.80 65.95 319.4865.23237.4354.75159.32 41.04

1-2年 26.65 5.14 1.650.342.230.5187.06 22.432-3年 0.03 0.01 0.030.0185.1219.6388.03 22.683-5年 140.06 27.03 159.8532.6490.5720.898.78 2.265年以上 9.69 1.87 8.691.7818.294.2244.98 11.59

合计518.24 100.00 489.70100.00433.64100.00388.17 100.00

报告期末,公司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②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客户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单位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 款项性质

25.001-2年 4.82仙居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非关联方

136.503-5年 26.34

环保及施工押金

应收出口退税 非关联方 99.041年以内19.11 出口退税台州市椒江朝晖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85.001年以内16.40 投资保证金

38.221年以内7.38如东县建工局 非关联方

3.363-5年 0.6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22.801年以内4.40 租房保证金

小 计409.9279.10

报告期内,公司无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存货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2,771.43 32.99 2,970.59 33.292,275.3340.91 1,841.15 31.25库存商品 5,360.74 63.81 5,782.03 64.792,710.2048.73 3,665.36 62.22自制半成品 269.40 3.20 171.36 1.92575.8110.35 384.91 6.53

合计8,401.57 100.00 8,923.97 100.005,561.34100.00 5,891.42 100.00

占流动资产比重

19.71 28.4025.01 25.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891.42万元、5,561.34万元、8,923.97万元和8,401.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68%、25.01%、28.40%和19.7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较合理,期末库存基本由销售订单所形成,同时根据市场预测进行适当的备货。2017年存货大幅增加,主要系受全国范围内环保核查影响,本行业产品供给减少,公司增加了主要产品的储备,以满足客户的采购需求。2018年一季度末存货较多,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产销两旺且原材料价格上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报废或无使用价值的存货,按预计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各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7.30万元、13.94万元、61.65万元和0.87万元,2016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4.08万元,2017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0.38万元、2018年1-3月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78万元。2017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大,主要系对因公司更换商标之故无法继续使用的库存包装物计提了跌价准备。

2)存货波动分析①公司报告期存货余额波动与收入波动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20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存货 8,569.07 9,096.3858.685,732.49-5.91% 6,092.71

20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26,267.65 80,833.2434.8759,935.7611.62% 53,697.5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和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期末库存规模主要受各主要产品四季度的销售和生产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

② 存货波动的具体原因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

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

变动率(%)

账面余额原材料 2,821.64 3,025.4432.482,283.7723.44 1,850.10库存商品 5,465.78 5,886.23108.282,826.17-25.66 3,801.71自制半成品 281.65 184.72-70.33622.5541.20 440.90

合计8,569.07 9,096.3858.685,732.49-5.91 6,092.71

A、公司存货2016年期末账面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5.91%,主要原因如下:

2016年末原材料库存较上年增加23.44%,主要系预期二甲戊灵原药价格会上涨,提前储备了一部分原材料,二甲戊灵原药库存余额较上期增长348.74万元。

2016年末库存商品较上年下降25.66%,主要系2016年末整个农药行业市场行情回暖,量价齐升,故毒死蜱原药的库存商品规模较2015年下降较多。

2016年末自制半成品较上年增加41.20%,主要系:

a、市场行情呈现上涨趋势,公司备货留存毒死蜱半成品用于次年的毒死蜱制剂的生产。

b、2016年12月末有金额较大的制剂订单,故期末自制半成品余额增加。B、公司存货2017年末账面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58.68%,主要原因如下:

2017年末原材料较上年末有所上涨,主要原材料3,4二甲基硝基苯、3-戊酮

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公司为了满足自身生产需求,提前进行原材料储备。

此外,化工原材料采购单价普遍上涨也是期末原材料规模上涨的重要原因。

2017年末库存商品较上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受全国范围内环保核查影响本行业产品供给减少,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公司相应增加了1,3环已二酮、3,4二甲基苯胺、苯肼等产品的备货。此外,化工原材料采购单价普遍上涨导致产成品成本单价的上涨也是期末库存商品规模上涨的重要原因。

2017年末自制半成品较上年下降70.33%,主要系2017年四季度制剂销售较好,相关的自制半成品用于生产制剂所致。

3)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外协加工的情况。由于公司自行加工的桶装5%毒死蜱颗粒剂、25%毒死蜱颗粒剂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容易形成板结,未能达到客户对运输的要求,考虑到桶装5%毒死蜱颗粒剂、25%毒死蜱颗粒剂总体需求量很小,亦非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公司委托发事达(南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外协加工。

2017年发行人委托发事达(南通)化工有限公司加工25%毒死蜱颗粒剂,加工费为92.31万元。

公司委托发事达(南通)化工有限公司加工属于偶发性交易,外协加工的规模比较小,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小。

(8)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82.09万元、0万元、277.34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所得税。

3、非流动资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 1,183.36 4.271,183.36 4.471,183.364.64 1,183.36 4.93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产

投资性房地产 1.04 0.001.04 0.001.040.00 1.04 0.00固定资产 17,646.07 63.6718,024.22 68.0518,580.8572.87 15,783.90 65.76在建工程 2,530.67 9.131,597.31 6.031,016.583.99 2,328.71 9.70工程物资 46.97 0.17120.71 0.4617.360.07 37.68 0.16无形资产 4,578.06 16.524,606.59 17.393,758.6814.74 3,871.60 16.13长期待摊费用 397.97 1.44166.84 0.63189.290.74 193.78 0.81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59 1.49354.08 1.34740.182.90 379.00 1.58其他非流动资产 916.93 3.31431.30 1.639.950.04 222.90 0.93非流动资产合计27,713.66 100.0026,485.44 100.0025,497.29100.00 24,001.98 1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均为1,183.36万元,为公司的对

外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

成本

期末投资额

持股比例

(%)

会计核算

方法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6.50136.501.99 成本法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46.861,046.865.0628 成本法小 计1,183.361,183.36

(2)固定资产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公司依法拥有相关产权,资产状况良好。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 12,689.284,116.208,474.47 66.78机器设备 17,722.048,816.248,905.79 50.25运输工具 974.77856.80117.97 12.10

电子及其他设备 699.45551.62147.83 21.14

合计32,085.5414,340.8617,646.07 55.00

2017年12月31日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 12,676.513,982.858,595.05 67.80机器设备 17,681.058,518.669,162.39 51.82运输工具 962.17854.89107.28 11.15电子及其他设备 701.00541.50159.51 22.75

合计32,020.7313,897.9018,024.22 56.29

2016年12月31日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 12,236.923,472.758,665.56 70.81机器设备 17,312.667,673.659,639.01 55.68运输工具 982.92861.74121.18 12.33电子及其他设备 740.27585.18155.09 20.95

合计31,272.7712,593.3218,580.84 59.42

2015年12月31日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 10,025.653,112.116,814.94 67.98机器设备 16,164.267,539.518,624.76 53.36运输工具 974.00832.08141.92 14.57电子及其他设备 829.18626.89202.29 24.40

合计27,993.0912,110.5915,783.91 56.38

公司固定资产以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为主,结构较为合理,并与公司业务特点相适应。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为55.00%。

1)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的匹配性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8年1-3月增

长率(%)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增长率(%)

2016年12月31

2016年增长率(%)

2015年12月31

日直接生产设施 13,655.81 0.2613,619.751.3113,443.74 9.12 12,320.58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8年1-3月增

长率(%)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增长率(%)

2016年12月31

2016年增长率(%)

2015年12月31

日辅助生产设施 13,183.77 0.1313,166.622.7212,818.33 17.59 10,900.66其他管理设备 5,245.95 0.225,234.364.465,010.69 5.01 4,771.85

合计32,085.53 0.2032,020.732.3931,272.76 11.72 27,993.09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直接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①直接生产设施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加1,123.17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建苯肼生产车间,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

②辅助生产设施: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加1,917.67万元,主要系台州新农新厂区仓库、冷冻、电工、环保配套设施等公用工程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末较2016年末增加348.29万元,主要系江苏新碳钢三效蒸发项目、仙居毒死蜱废水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等环保设施建成投入使用。

2)固定资产规模与产销量的匹配性分析

主要产品 报告期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量(吨) 1,118.414,252.903,778.48 3,643.84毒死蜱原药

销量(吨) 1,051.914,333.194,004.69 3,427.55产量(吨) -712.97290.23 700.05

三唑磷原药

销量(吨) 8.84719.76408.90 701.48产量(吨) 84.63314.28220.94 170.58

噻唑锌原药

销量(吨) 100.72297.59223.50 175.56产量(吨) 193.52816.79748.66 740.04

1,3-环己二酮

销量(吨) 229.42748.11743.65 777.01产量(吨) 657.712,864.692,359.63 2,062.46

3,4-二甲基苯胺

销量(吨) 818.382,571.592,392.98 2,103.36产量(吨) 490.251,919.892,744.21 2,313.99

苯肼及苯肼盐系列

销量(吨) 960.252,758.302,719.50 2,261.67产量(吨) 2,932.9710,863.439,328.02 7,123.18

乙基氯化物系列

销量(吨) 2,705.4811,039.769,130.34 6,972.13

主要产品 报告期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量(吨) 1,536.375,733.324,892.54 4,439.41制剂

销量(吨) 1,458.465,786.954,865.37 4,405.14

注:以上销量含领用量;三唑磷原药2016年度产、销量的差异系由于外购三唑磷原药对外出售所致;苯肼及苯肼盐系列2017年度产、销量差异系由于外购苯肼对外出售所致。

公司各主要产品产量、销量的变动与其产能和固定资产规模的变动分析如下:

①报告期内,毒死蜱原药和乙基氯化物的生产能力有所增加,但由于2015年、2016年全球市场对毒死蜱系列产品的需求下行,所以相关生产线产能未能充分利用,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并未有大幅增加;2017年,毒死蜱系列产品需求回暖,价格回升,产销两旺,毒死蜱原药和乙基氯化物新建的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提升,产量有所增长、销量也有所增加。

②报告期内,1,3-环己二酮、3,4-二甲基苯胺已有生产线基本满足报告期内产销所需,未新建相关生产线。

③2016年新建成的苯肼生产车间产能有所增加,同时产量、销量稳步提升。④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制剂生产线,受毒死蜱制剂需求的波动的影响,制

剂的产销量有小幅波动。

由于新投产的生产线需要一定时间的调试才能达到最佳的生产状态,以保证稳定的产品品质,所以公司需要提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布局,这会造成固定资产的规模变动与公司的产销量的变动有一定的时间差。

综上分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变动与产销量变动、产销量变动与市场需求的变动相匹配。

3)固定资产构成与所处行业、生产模式匹配性分析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 8,474.478,595.058,665.56 6,814.94机器设备 8,905.799,162.399,639.01 8,624.76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运输工具 117.97107.28121.18 141.92电子及其他设备 147.83159.51155.09 202.29账面价值合计 17,646.0718,024.2218,580.84 15,783.91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5.0731.1338.93 33.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63%、38.93%、31.13%和25.07%。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组成,报告期各期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82%、98.52%、98.52%和98.49%,占比较高,符合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重资产特点。发行人的机器设备主要为容器(槽、罐)、反应器等,与化工产品化学反应生产的特点相匹配。

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证券简称 2018年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红太阳 31.3133.3329.36 38.83沙隆达A 14.9315.5018.63 56.56诺普信 6.656.737.54 7.92联化科技 38.5437.5647.71 46.22利尔化学 35.1839.8142.44 45.90长青股份 47.3347.2949.32 36.60辉丰股份 28.0428.5328.60 35.75江山股份 44.0445.2945.69 51.18扬农化工 28.7728.6115.28 20.52新安股份 39.7835.8838.55 43.80湖南海利 25.9023.4532.85 34.19华邦健康 14.9415.3310.33 11.75利民股份 31.3032.1333.25 45.47国光股份 1.751.591.56 1.97广信股份 19.3020.4129.58 29.12中旗股份 20.1922.9525.16 29.55行业平均26.7527.1528.49 30.71发行人25.0731.1338.93 33.63

注:数据取自各上市公司年报、季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了诺普信、国光股份、华邦健康等公司由于主要系制剂类产品的生产,所以固定资产规模占比较小,其余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30%-40%左右,与公司的指标基本相符。

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对比如下:

单位:%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

其他红太阳 44.0954.390.19 1.33沙隆达A 22.2475.810.77 1.18

诺普信 69.0922.831.37 6.71联化科技 35.3451.580.33 12.75利尔化学 29.3670.030.15 0.45长青股份 55.2341.790.34 2.64辉丰股份 42.4653.751.06 2.72江山股份 34.5464.730.57 0.16扬农化工 35.9062.770.48 0.85新安股份 37.4352.860.82 8.89湖南海利 34.8460.970.99 3.21华邦健康 59.6832.931.76 5.64利民股份 50.1547.190.82 1.84国光股份 22.3947.1724.77 5.68广信股份 50.7447.270.98 1.01中旗股份 36.7461.120.30 1.84平均数(加权平均)41.2652.952.23 3.56发行人48.0250.470.67 0.84

注:以上数据取自各可比公司2017年年报。

由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也是以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平均占比为41.26%和52.95%,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占比分别为48.02%和50.47%,公司的固定资产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近,公司固定资产结构与所处的行业相匹配。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椒江新区建设项目 1,825.20毒死蜱车间技改项目 15.34199.44 197.07水基化制剂项目 608.38529.85314.98 198.92新碳钢三效蒸发项目 276.61吡唑嘧菌酯项目 1,102.56 484.64 116.67 63.75营销培训中心项目 116.28 115.24 28.30苯肼车间技改项目 137.05 132.63其他项目 566.40 319.6180.58 43.78

合计2,530.671,597.311,016.58 2,328.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328.71万元、1,016.58万元、1,597.31万元和2,530.6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0%、3.99%、6.03%和9.13%。2015年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为椒江新区建设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工程名称

计划投资

规模

计划投资

期限

建造方式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台州新农苯肼车间建设项目 3,130.00 1年半 外包 2015.4 2016.7焚烧炉建设项目 1,780.00 1年 外包 2014.10 2015.12乙基氯化物项目二期生产线建设 1,377.00 1年 外包 2014.5 2015.3新碳钢三效蒸发项目 293.00 1年 外包 2016.6 2017.6水基化制剂项目 11,118.00 1年 外包 2016.5 未完工加氢技扩改项目 273.492个月 外包 2017.9 2017.12吡唑嘧菌酯项目 17,991.8116个月 外包 2017.11 未完工苯肼车间技改项目 350.00半年 外包 2017.9 未完工营销培训中心项目 4,000.002年 外包

尚在设计

阶段

未完工其他 ---- -

合计---- -

(续上表)

投资金额工程名称

2015年初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3月 累计投资金额台州新农苯肼车间建设项目

92.85 1,732.352,072.73-

3,897.93焚烧炉建设项目 196.38 1,403.60--

1,599.98乙基氯化物项目二期生产线建设

1,133.71 248.87-- 1,382.58新碳钢三效蒸发项

- -276.6123.30 299.91水基化制剂项目 117.01 81.91116.05214.8778.53 608.37加氢技扩改项目 - --351.61 351.61吡唑嘧菌酯项目 61.74 2.0152.92 367.97617.92 1,102.56苯肼车间技改项目 - --132.634.42 137.05营销培训中心项目 - -28.3086.941.04 116.28其他 866.81 530.39336.11771.81257.08 2,762.20

合计2,468.50 3,999.132,882.721,949.13958.99 12,258.47

(续上表)

转固定资产金额工程名称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3月台州新农苯肼车间建设项目

-3,897.93-焚烧炉建设项目 1,599.98--

乙基氯化物项目二期生产线建设

1,382.58--新碳钢三效蒸发项目 --299.91水基化制剂项目 ---加氢技扩改项目 --351.61吡唑嘧菌酯项目 ---苯肼车间技改项目 ---营销培训中心项目 ---其他 1,142.05 267.52 716.88 25.63

合计4,124.614,165.451,368.40 25.63

公司报告期的建设项目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①扩大产品生产产能,主要系2015年在江苏投资建设毒死蜱原药生产线和

乙基氯化物二期生产线。目前在建项目包括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及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②公司2015年-2016年在自有土地上建造新的苯肼生产线、原料成品储罐、仓库、办公楼、配套环保设施等。

③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对各厂区的环保设施进行新建、改造。④各生产工段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力求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产

品品质,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司在建工程立项和实施符合其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日趋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项目各期投入金额及总额具备合理性。

(4)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 4,547.59 4,573.813,699.743,778.87

软件 30.47 32.7858.9469.76商标、专利 22.97

合计4,578.06 4,606.593,758.683,871.6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5)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车库和房屋租金 305.10 66.86106.20 145.56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7.59 8.653.99 13.82

排污许可权费 85.29 91.3379.10 34.40

合计397.97 166.84189.29 193.78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金和公司及分、子公司购买的排污权使用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65.98121.97 90.04 99.38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25.1325.86 25.67 30.19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4.79 14.79 14.79 14.79预提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37.1245.35 42.94 20.48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104.81106.07 106.45 102.27未弥补亏损的所得税影响 11.4311.43 452.54 93.74合并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润的所得税影响

53.3328.62 7.75 18.15合计412.59 354.08 740.18 379.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坏账准备、预提费用、递延收益、未弥补亏损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导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进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中,未弥补亏损主要是由子公司江苏新农亏损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22.90万元、9.95万元、

431.30万元和916.93万元,除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还包括上市申报费用外,其余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一、坏账准备 1,139.28 876.35695.50751.78其中:应收账款 1,039.79 771.59594.30659.33

其他应收款 99.49 104.76101.2092.45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二、存货跌价准备 167.50 172.41171.15201.29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8.6198.6198.6198.61

合计1,405.39 1,147.37965.261,051.68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已足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制定的计提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符合稳健性和公允性的要求,实际提取的减值准备与本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充分、合理。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

3个月

以内

3-6个月

6-12

个月

1-2年2-3年3-4年4-5年

5年以上红太阳 6 6 66666 6沙隆达A 5 5 510305050 100

诺普信 1 2 510305080 100联化科技 5 5 52050100100 100利尔化学 0.50 0.50 520508080 100长青股份 5 5 510305080 100辉丰股份 0.3 0.3 12030100100 100江山股份 5 5 510305080 100扬农化工 10 10 10203550100 100新安股份 2 2 210205080 100湖南海利 1 1 110305080 100华邦健康 0.00 0.00 51030100100 100利民股份 5 5 51050100100 100国光股份 1 3 82050100100 100广信股份 5 5 510205080 100中旗股份 5 5 51050100100 100

公司5 5 510305050 10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一年以内的坏账政策更趋谨慎,而公司应收账款95%以上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二)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10.00 18.72 4,160.0014.803,380.0015.72 5,500.0024.13衍生金融负债 63.160.22应付票据 12,780.0029.87 7,710.0027.423,624.0016.86 2,590.0011.36

应付账款

10,489.72

24.52 10,927.9838.878,522.3039.64 6,985.1830.65预收款项 1,388.39 3.25 1,260.584.482,372.4911.04 2,288.0110.04

应付职工薪酬 1,345.60 3.15 1,984.897.061,408.036.55 1,262.225.54应交税费

1,283.80

3.00 615.28 2.19849.493.95 780.443.42应付利息 10.71 0.03 40.360.144.740.02 7.280.03

应付股利 6,030.0014.09其他应付款 344.740.81 247.800.88210.740.98 2,099.579.21流动负债合计41,682.9797.43 27,010.05 96.0620,371.7994.76 21,512.7094.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73 0.16 68.73 0.2491.640.43 114.550.50递延收益 1,029.48 2.41 1,037.78 3.691,034.994.81 1,163.765.11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8.21 2.57 1,106.51 3.941,126.635.24 1,278.315.61

负债合计

42,781.18

100.00 28,116.56 100.0021,498.42100.00 22,791.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均在94%以上。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款项等为主。2016年末公司负债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归还短期借款所致。2017年末公司负债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扩大、采购规模扩大所致。2018年一季度末,公司负债增加较多,主要系短期借款、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和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

380.003,500.00抵押借款 1,150.00 1,150.002,000.00信用借款 6,860.00 3,010.003,000.00

合计8,010.00 4,160.003,380.005,500.00

占负债的比例(%)

18.72 14.8015.7224.13

公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系从银行借入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500.00万元、3,380.00万元、4,160万元和8010.00万元,占负债的比例为24.13%、15.72%、14.80%和18.72%。2016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有所减少,主要系归还部分借款,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结构。2017年末、2018年一季度末短期借款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产销两旺,公司扩大了融资规模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偿还情况。2、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负债

-

63.16--占负债的比例(%)

-

0.22--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申请书》,该交易作为衍生金融工具核算。2017年12月31日,参考中国银行公布的近似到期日的远期汇率折现确定产生衍生金融负债63.16万元。

3、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 12,780.007,710.003,624.00 2,590.00占负债的比例(%)29.8727.4216.86 1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分别为2,590.00万元、3,624.00万元和7,710.00万元和12,78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36%、16.86%和27.42%和29.87%。2017年末、2018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下半年销售收现比重较高,公司开具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截止报告期末,应付票据的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收票单位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比例(%) 备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2,702.0021.14 货款启东亚太化工厂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1,816.0014.21 货款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1,100.008.61 货款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720.005.63 货款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625.004.89 货款

合计6,963.0054.48

4、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10,489.7210,927.988,522.306,985.18

占负债的比例(%)24.52%38.8739.6430.6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6,985.18万元和8,522.30万元、10,927.98万元和10,489.72万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65%、39.64%和38.87%和24.52%。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当年末应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固废处置款及项目工程款增加较多所致。2017年末、2018年一季度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因生产所需增加了对原材料的采购导致期末应付未付款项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年以内 10,161.26 96.87 10,418.4195.348,083.4894.85 6,425.43 91.99

1-2年 150.86 1.44 306.762.81231.592.72 338.04 4.842-3年 28.85 0.28 47.060.4357.390.67 85.93 1.233年以上 148.75 1.42 155.751.42149.841.76 135.78 1.94

合计10,489.72 100.00 10,927.98100.008,522.30100.00 6,985.18 100.00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金额占比在90%以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账龄 比例(%)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52.05 1年以内 5.26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7.31 1年以内 4.84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6.10 1年以内 3.78

上海创享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4.93 1年以内 3.57沂水皓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59.161年以内 3.42

合计2,189.55 20.87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应付关联方的款项。5、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 1,388.39 1,260.58 2,372.492,288.01占负债的比例(%)3.254.4811.0410.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的余额分别为2,288.01万元、2,372.49万元、1,260.58万元和1,388.39万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4%、11.04%、4.48%和3.25%。2015年、2016年年末预收账款较多主要系公司推行农药制剂促销政策所致,2017年末由于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没有实施冬储促销政策,导致预收账款下降。

本公司采用预收款的方式进行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对于部分客户或部分交易,为确保交易安全,本公司一般要求客户预付部分货款,再安排生产发货;

(2)本公司施行农药制剂促销政策:客户如果在年底提前支付预付款备货的,将在产品价格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账龄

比例(%)MICROCHEM SPECIALITIES

TRADE LTD

非关联方 83.51 1年以内 6.01广西粤天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32 1年以内 4.42怀化市鹤城区宏崴农资服务部 非关联方 53.05 1年以内 3.82

泰州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2.97 1年以内 3.81南京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5.16 1年以内 3.25

合计296.01 21.32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短期薪酬 1,299.391,938.921,366.571,216.19

离职后福利 46.2045.9741.4644.11辞退福利 1.92

合计1,345.601,984.891,408.031,262.22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系各期末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基本呈现增长态势,主要系员工整体薪酬水平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增值税 137.4330.63264.38 95.45企业所得税 1,048.70489.19472.30 568.6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9915.877.80 8.39土地使用税 36.8137.9050.22 56.59其他 46.8741.6954.79 51.39

合计1,283.80615.28849.49 780.44

2017年应交增值税余额较小主要系采购增加产生较多可抵扣进项税所致。2018年一季度应交税费较高主要系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还未完成汇算清缴,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多所致。

8、应付利息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7.28万元、4.74万元、40.36万元和10.71万元,2015年、2016年主要为短期借款的应付利息,2017年主要为短期借款和货币掉期的应付利息,2018年一季度主要为短期借款的应付利息。

9、应付股利2018年一季度末的应付股利为2018年3月27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

10、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押金保证金 174.1195.1067.4395.84

暂借款 1,849.72应付暂收款 91.0950.1334.5223.37其 他 79.54102.57108.79130.64

合计344.74247.80210.742,099.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099.57万元、210.74万元和247.80万元和344.74万元。公司其他应付款一般主要为押金保证金,2015年末余额较大,主要系向股东新辉投资借款余额为1,849.72万元。

10、长期借款报告期内,长期借款主要为毒死蜱项目的地方国债转贷款项,各期期末余额分别为114.55万元、91.64万元、68.73万元和68.73万元。

1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系公司收到的需在以后期间逐期摊销、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

助。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内容 期末余额 依据

废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补助

20.2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财建[2013]37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3年"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专项资金(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促治"部分)的通知》,安排下达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专项用于对毒死蜱工艺废水池进行改造等项目。

噻唑锌杀菌剂的创制开发课题补助

52.28

根据本公司与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防治流行性病害的农药创制开发课题,课题编号为2011BAE06B0,本公司获得补助资金980,000.00元,专项用于噻唑锌杀菌剂设备的投入。

3 三里溪征地补偿款 44.54

根据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纪要([2012]30号),支付本公司三里溪土地及道路征地补偿款490,057.00元。

毒死蜱工艺优化项目

12.83

根据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仙居县财政局仙经信[2014]48号文《关于2014年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安排下达补助资金190,000.00元,专项用于年产3000吨毒死蜱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催化加氢生产示范工程

5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规[2015]463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部门预算)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下达补助资金5,000,000.00元,专项用于催化加氢生产农药专用中间体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江苏新农项目投资补助

320.67

2014年,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江苏新农的园区投资补助3,500,000.00元。

年产6000T苯肼技改项目

47.64

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台财企发[2016]34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安排下达补助资金577,400.00元,专项用于年产6000吨苯肼技改项目。

2016年度区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31.26

根据台椒财企[2017]1号,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2016年度区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财政专项资金360,000.00元,用于年产6000吨苯肼(副产3800吨铵盐、4000吨硫酸钠)

序号 内容 期末余额 依据

及新建厂房技改项目。合计1,029.48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1.02 1.161.09 1.07速动比率 0.82 0.820.82 0.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93%45.51%39.21% 41.16%资产负债率(合并) 60.78%48.56%45.04% 48.55%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18.5011,912.766,753.09 6,590.99利息保障倍数(倍) 61.16 24.6315.35 1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7、1.09、1.16和1.02,速动比率为0.78、0.82、0.82和0.82,总体稳中有升,短期偿债能力逐步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16%、39.21%、45.51%和60.93%,2017年、2018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采购业务票据结算增加、借款增加,导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590.99万元、6,753.09万元、11,912.76万元和5,318.50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67、15.35、24.63和61.16。利息保障倍数总体均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一季度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导致息税前利润增幅较大。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基础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的需要。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红太阳 0.990.960.91 0.77

流动比率

沙隆达A2.182.071.85 1.87

项目 公司名称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诺普信 1.531.311.25 1.26联化科技1.522.392.25 1.65利尔化学1.271.411.88 1.36长青股份1.992.191.74 2.55辉丰股份1.421.381.46 1.18江山股份0.950.880.71 0.61扬农化工1.581.371.63 1.76新安股份1.081.001.04 0.91湖南海利1.281.081.00 0.96华邦健康1.471.471.18 1.72利民股份2.251.922.51 0.99国光股份7.537.029.44 11.14广信股份2.912.902.47 2.94中旗股份1.601.772.10 1.49

平均数1.971.942.09 2.07

本公司1.021.16 1.09 1.07

红太阳 0.710.700.68 0.46沙隆达A1.421.401.56 1.31

诺普信 1.010.890.90 0.99联化科技1.001.671.35 1.10利尔化学0.920.971.20 0.79长青股份1.101.171.19 1.72辉丰股份0.980.981.06 0.66江山股份0.580.550.50 0.29扬农化工1.461.221.45 1.53新安股份0.750.670.77 0.61湖南海利0.970.770.66 0.59华邦健康1.271.281.04 1.50利民股份1.711.532.23 0.62国光股份6.246.008.19 9.48广信股份2.552.451.63 2.19

速动比率

中旗股份1.291.471.71 0.99

项目 公司名称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平均数1.501.481.63 1.55

本公司0.820.82 0.82 0.78

注: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的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较多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红太阳 55.2254.9154.13 51.90沙隆达A 49.0552.6032.83 29.55

诺普信 44.6150.5644.67 42.52联化科技 32.2434.8426.78 34.10利尔化学 44.9138.2826.32 39.32长青股份 23.3319.9926.29 18.69辉丰股份 46.6248.2548.33 41.43江山股份 43.4446.9757.76 58.59扬农化工 36.6642.7937.55 30.55新安股份 46.0245.8544.51 44.53湖南海利 46.6552.5153.94 56.35华邦健康 54.3854.2955.82 47.18利民股份 24.7627.5023.49 32.84国光股份 11.61 13.129.93 8.62广信股份 24.9724.8328.88 26.70中旗股份 45.1641.4336.99 47.39

平均数39.3540.5438.01 38.14

资产负债率(%,合

并)

本公司60.7848.5645.04 48.55

注:数据来源wind。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均在逐步优化,现金流量状况较

好,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和银行借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将极大加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促进公司

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88.017.006.33存货周转率(次/年)7.847.697.536.66

注:2018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本期相应周转率*4所得,公司2018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自身往期指标比较时单位为次/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时单位为次/季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3、7.00、8.01和7.28,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司整体收入规模扩大,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66、7.53、7.69和7.84,存货周转率稳中有升,得益于公司对存货的一贯良好管理。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红太阳 1.074.254.117.44沙隆达A1.149.059.5311.54

诺普信 1.607.7312.3911.74联化科技1.165.474.625.73利尔化学1.315.925.796.02长青股份1.786.904.675.55辉丰股份1.125.008.856.36江山股份2.388.5117.3918.54扬农化工1.795.954.837.04

应收账款周转率

新安股份3.8513.4312.7315.76

项目 公司名称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湖南海利2.6010.289.428.20华邦健康1.023.683.684.84利民股份2.2811.1810.007.92国光股份6.5833.1228.3327.09广信股份3.0414.9010.906.55中旗股份1.676.184.694.70

平均数2.159.479.499.69

本公司1.828.017.006.33

注:数据来源wind。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趋势基本一致,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出口收入占比较大,出口销售结算周期较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红太阳 0.562.372.282.06沙隆达A0.554.026.945.59

诺普信 0.702.603.003.17联化科技0.683.062.533.36利尔化学1.064.493.642.85长青股份0.592.492.692.90辉丰股份0.442.524.472.61江山股份1.997.819.854.41扬农化工2.897.956.358.57新安股份1.615.596.596.78湖南海利0.963.592.772.38华邦健康0.873.613.503.75利民股份0.985.526.085.28国光股份0.672.972.522.65广信股份0.982.662.002.65中旗股份1.695.754.213.77

平均数1.084.194.343.92

存货周转率

本公司1.967.697.536.66

注:数据来源wind。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源于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

存货管理和产品销售各环节的有效管理及财务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效率基本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匹配。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年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25,403.85 96.71 78,624.9197.2757,170.7295.39 50,816.23 94.63

其他业务收入 863.80 3.29 2,208.332.732,765.044.61 2,881.28 5.37

合计26,267.65 100.00 80,833.24100.0059,935.76100.00 53,697.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原药、制剂、中间体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816.23万元、57,170.72万元、78,624.91万元和25,403.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4.63%、95.39%、97.27%和96.7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发展趋势良好。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化工原材料、其他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商品贸易,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收入持续上涨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照产品构成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原药 4,602.0518.1217,192.72 21.87制剂 6,302.2324.8021,302.21 27.09中间体 14,499.5757.0840,129.99 51.04

合计25,403.85100.0078,624.91 100.00

(续上表)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原药 10,710.3418.7312,424.86 24.45制剂 14,743.1125.7913,295.76 26.16中间体 31,717.2755.4825,095.61 49.39

合计57,170.72100.0050,816.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原药、制剂、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其中,原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4.45%、18.73%、21.87%和18.12%;制剂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6.16%、25.79%、27.09%和24.80%;中间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9.39%、55.48%、51.04%和57.08%。报告期内,公司三大类主要产品的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中间体的收入占比最高,制剂对收入的贡献稳中有升,原药经历了2016年行业的低谷并于2017年恢复增长。

从整体来看,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2.50%,但从内部产品构成来看,原药、制剂和中间体的销售收入涨跌互现。2016年由于开拓了乙基氯化物、苯肼及苯肼盐的国内市场,中间体收入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噻唑锌制剂产量提升,制剂的增幅也较大,而原药因市场原因收入有所下降。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37.53%,主要系受环保核查和行业回暖的影响,公司各主要产品量价齐升,推动公司整体收入大幅上涨。

2018年一季度,由于全国环保督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导致的供需不平衡以及公司主要客户稳定的需求,公司一季度客户订单比较饱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403.85万元。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有所提高,部分产品产销量增加,一季

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明显。

结合行业来看,2016年受美国等国家禁止或限制使用毒死蜱的影响,毒死蜱行业整体收入下滑;2017年随着市场回暖和美国毒死蜱禁用请愿最终未获通过,毒死蜱原药市场需求回升。乙基氯化物作为毒死蜱原药的原材料,受下游毒死蜱原药行业影响,销售情况随之波动。

报告期内虽然全球农化行业增长放缓,但发行人中间体产品1,3-环已二酮、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销量总体增长,主要系发行人该类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和国内优质客户,此类客户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其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的采购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1,3-环已二酮、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等中间体产品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吨2018年1-3月 2017年项目 产品

销量 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销量 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毒死蜱原药 1,051.91 4.384,602.05 18.12 4,333.19 3.51 15,220.63 19.36

三唑磷原药 536.57 3.68 1,972.09 2.51原药

小计1,051.91 4,602.05 18.12 4,869.77 17,192.72 21.87

毒死蜱制剂 295.27 8.332,459.39 9.68 1,264.37 7.04 8,902.91 11.32三唑磷制剂 5.90 16.1395.24 0.37 186.02 9.30 1,729.06 2.20噻唑锌制剂 89.04 35.003,116.05 12.27 270.70 35.40 9,582.75 12.19二甲戊灵制剂 80.46 7.85631.56 2.49 142.80 7.62 1,087.49 1.38

制剂

小计470.66 6,302.23 24.80 1,863.89 21,302.21 27.09

1,3-环己二酮 229.42 11.022,528.20 9.95 748.11 8.14 6,086.80 7.743,4-二甲基苯胺 818.38 4.493,672.09 14.45 2,570.50 4.31 11,071.60 14.08

乙基氯化物 1,721.37 2.303,964.26 15.60 7,285.29 1.74 12,673.16 16.12苯肼及苯肼盐 831.99 5.214,335.02 17.06 2,758.30 3.73 10,298.43 13.10

中间

小计3,601.16 14,499.57 57.08 13,362.20 40,129.99 51.04

合计5,123.7325,403.85 100.00 20,095.86 78,624.91 100.00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年2015年

项目 产品

销量 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销量 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毒死蜱原药 4,004.69 2.5310,130.06 17.72 3,427.55 3.18 10,884.82 21.42

三唑磷原药 164.95 3.52580.28 1.01 449.41 3.43 1,540.04 3.03原药

小计 4,169.64 10,710.34 18.73 3,876.97 12,424.86 24.45毒死蜱制剂 846.88 6.165,218.15 9.13 714.45 6.71 4,795.18 9.44三唑磷制剂 238.09 8.341,985.41 3.47 249.64 8.31 2,074.88 4.08噻唑锌制剂 199.61 30.666,120.29 10.71 157.27 32.64 5,133.78 10.10二甲戊灵制剂 205.94 6.891,419.26 2.48 183.92 7.02 1,291.92 2.54

制剂

小计1,490.52 14,743.11 25.79 1,305.28 13,295.76 26.16

1,3-环己二酮 743.65 6.704,979.81 8.71 777.01 6.61 5,136.89 10.113,4-二甲基苯胺 2,392.76 3.728,912.10 15.59 2,083.60 3.73 7,770.39 15.29

乙基氯化物 5,864.86 1.468,588.95 15.02 3,550.86 1.79 6,368.90 12.53苯肼及苯肼盐 2,719.50 3.409,236.42 16.16 1,895.39 3.07 5,819.42 11.45

中间

小计11,720.77 31,717.27 55.48 8,306.86 25,095.61 49.39

合计17,380.9357,170.72 100.00 13,489.1150,816.23100.00

注1:销量为折百量;注2:销量为对外销售的数量,未包含领用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因素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2017年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2016年销售增长因素分析产品分类

销售方式转变带

来的影响

销量变动

影响额

单价变动

影响额

销售收入

变动额

销量变动影响

单价变动影

响额

销售收入变动

额毒死蜱原药 - 830.984,259.59 5,090.571,832.79-2,587.55-754.76

原药

三唑磷原药 -1,307.34 84.47 1,391.81-974.8015.04-959.76毒死蜱制剂 532.152,572.38 580.22 3,684.76888.88-465.90422.97三唑磷制剂 110.26 -434.2267.61 -256.35-96.056.58-89.47噻唑锌制剂 1,054.352,179.68 228.43 3,462.461,382.36-395.85986.51

制剂

二甲戊灵制剂 16.80 -435.11 86.53 -331.77154.67-27.33127.341,3环已二酮 - 29.841,077.16 1,107.00-220.5463.45-157.083,4二甲基苯胺 - 662.011,497.48 2,159.491,152.95-11.251,141.71乙基氯化物 -2,080.192,004.03 4,084.224,150.45-1,930.402,220.05

中间

苯肼及苯肼盐 - 131.78 930.23 1,062.012,530.27886.733,416.99

合计1,713.568,924.8710,815.7521,454.1810,800.97-4,446.476,354.50

2016年销售数量对收入变动的影响额为10,800.97万元,而销售单价对收入变动的影响额为-4,446.47万元。2017年销售数量对收入变动的影响额为8,924.87万元,销售单价对收入变动的影响额为10,815.75万元,因转由子公司新农销售进行制剂销售带来的增值税的影响为1,713.56万元。

2017年开始,公司以子公司新农销售为载体,搭建全国制剂批发营销平台。子公司新农销售从公司采购农药制剂后再销售给全国各级经销商。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批发农药免征增值税,故子公司新农销售对外销售农药免征增值税,在售价(含增值税价)不变的情况下,该部分增值税计入收入,使收入有所增加。同时,新农销售从公司购入制剂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即进项税转入成本,增加成本。综上所述,在制剂对外售价不变的情况下,相比于以往公司直接对外销售,现行的销售模式安排使得农药制剂的收入和成本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此事项增加销售收入1,713.56万元。

1)原药销售波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原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45%、18.74%、

21.87%和18.12%,其中毒死蜱原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42%、17.72%、19.36%和18.12%,原药收入的波动主要系毒死蜱原药收入的波动。

① 毒死蜱原药2016年毒死蜱原药销售收入较2015年下降754.76万元,一方面受市场影响,售价下降减少收入2,587.55万元;另一方面,在市场下行的情况下积极开拓国内客户,销量有所增加,使收入增加1,832.79万元。

2017年毒死蜱原药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5,090.57万元,受市场回暖和环保核查的影响,毒死蜱原药境内外需求增加,售价上涨较多,增加销售收入4,259.59万元。

②三唑磷原药2016年三唑磷原药销售收入较2015年下降959.76万元,主要系原材料供货

紧张,导致销量下降,影响销售收入减少974.80万元。

2017年三唑磷原药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1,391.81万元,主要系三唑磷原药原材料备货充足,三唑磷原药得以恢复正常生产销售,销量增加,使销售收入增加1,307.34万元。

2)制剂销售波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制剂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16%、25.79%、

27.09%和24.80%,噻唑锌制剂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10%、10.71%12.19%和12.27%,毒死蜱制剂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9.44%、9.13%、11.32%和9.68%,制剂收入的波动主要受噻唑锌制剂和毒死蜱制剂的销售波动所致。

① 毒死蜱制剂毒死蜱制剂2016年、2017年销售收入上升主要系国内客户需求量增加所致,

分别使当期销售收入增加888.88万元、2,571.38万元。另一方面,受毒死蜱原药价格变动影响,毒死蜱制剂2016年单价下降,减少当期销售收入465.90万元,2017年单价回升,增加当期销售收入532.15万元。

② 噻唑锌制剂噻唑锌是公司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制全新杀菌剂,经过公司多

年对噻唑锌制剂产品,尤其是碧生系列产品的推广和品牌耕耘,该产品的功效已经逐步被市场认可,终端用户需求上升,促进了噻唑锌制剂销售收入的逐年增长。

噻唑锌制剂单价2016年下降、2017年有所上升。噻唑锌制剂为发行人的专利产品,市场上无同类产品,报告期内其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小,其单价的波动主要系噻唑锌制剂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2016年、2017年噻唑锌制剂的销售收入分别较上期增加986.51万元、3,462.46万元,销量的增加分别增加销售收入1,382.36万元和2,179.68万元。

③ 三唑磷制剂和二甲戊灵制剂报告期内,三唑磷制剂和二甲戊灵制剂为公司非重点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重较小,销售收入变动主要受销量的影响。

3)中间体销售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中间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38%、55.48%、51.04%和57.08%,中间体收入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较大。公司中间体收入持续上涨,其中3,4二甲基苯胺、乙基氯化物、苯肼及苯肼盐销售收入持续上涨,1,3-环己二酮销售存在波动。

①1,3-环已二酮2016年1,3-环已二酮销售收入小幅下降主要系国外客户需求下降,销量减少所致。

2017年1,3-环已二酮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1,107.00万元,主要系其主要原料间苯二酚价格上升导致单价上升,增加销售收入1,077.16万元。

② 3,4二甲基苯胺2016年3,4二甲基苯胺销售收入较2015年增加1,141.71万元,主要系国外

客户需求量增加使销售收入增加1,152.95万元。

2017年3,4二甲基苯胺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2,159.49万元,主要系其原材料3,4二甲基硝基苯价格上升导致单价上升,增加销售收入1,497.48万元。

③ 乙基氯化物2016年乙基氯化物销售收入较2015年增加2,220.05万元,一方面公司开发

新的客户,销量增长,使销售收入增加4,150.45万元;另一方面受毒死蜱禁令影响乙基氯化物市场价格走低,同时主要客户为消化库存而减少采购,导致单价下降,减少销售收入1,930.40万元。

2017年乙基氯化物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4,084.22万元,一方面随着毒死蜱市场回暖,国内外客户采购量增加,增加销售收入2,080.19万元;另一方面受环保核查和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乙基氯化物单价上涨,增加销售收入2,004.03万元。

④ 苯肼及苯肼盐2016年苯肼及苯肼盐销售收入较2015年增加3,416.99万元,主要系销量增

加:一是境外客户需求量增加,二是公司开发了新的国内客户,增加了销售收入

2,530.27万元。同时,受其原材料苯胺价格上涨影响,苯肼及苯肼盐单价上涨,增加销售收入886.73万元。

2017年苯肼及苯肼盐销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1,062.01万元,主要受其原材料苯胺价格上涨影响,单价上涨,增加销售收入930.23万元。

(3)主要经营品种销售大幅下降的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品种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

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毒死蜱原药 4,602.0515,220.6350.2510,130.06-6.93 10,884.82三唑磷原药 1,972.09239.85580.28-62.32 1,540.04

原药

小计4,602.0517,192.7260.5210,710.34-13.80 12,424.86

毒死蜱制剂 2,459.398,902.9170.615,218.158.82 4,795.18三唑磷制剂 95.241,729.06-12.911,985.41-4.31 2,074.88噻唑锌制剂 3,116.059,582.7556.576,120.2919.22 5,133.78二甲戊灵制剂 631.561,087.49-23.381,419.269.86 1,291.92

制剂

小计6,302.2321,302.2144.4914,743.1110.89 13,295.76

1,3环已二酮 2,528.206,086.8022.234,979.81-3.06 5,136.893,4二甲基苯胺 3,672.0911,071.6024.238,912.1014.69 7,770.39乙基氯化物 3,964.2612,673.1647.558,588.9534.86 6,368.90苯肼及苯肼盐 4,335.0210,298.4311.509,236.4258.72 5,819.42

中间体

小计14,499.5740,129.9926.5231,717.2726.39 25,095.61

合计25,403.8578,624.9137.5357,170.7212.50 50,816.23

公司存在个别年份主要经营品种销售大幅下降的情况,但不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情形。

2016年,受三唑磷原药销售下降影响收入974.80万元,三唑磷原药销售下降主要系其原料市场供应紧张,导致发行人三唑磷原药的生产能力受到了限制。2017年由于三唑磷原药原材料备货充足,三唑磷原药得以恢复正常生产销售,其销量和销售金额均已超过下跌前的水平。

2、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境内 16,513.00 65.00 53,854.1168.4940,276.8670.45 34,767.3368.42境外 8,890.85 35.00 24,770.8031.5116,893.8629.55 16,048.9031.58合计25,403.85 100.00 78,624.91100.0057,170.72100.00 50,816.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0%左右。

(1)境内收入分布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华东区 6,259.5137.91 22,572.36 41.9114,989.9337.2212,560.18 36.13

华北区 3,818.4023.12 11,528.36 21.4111,382.4928.2611,009.10 31.67东北区 1,362.438.25 5,469.77 10.163,311.758.223,011.09 8.66华南区 1,415.838.57 5,013.47 9.313,249.738.072,450.38 7.05西南区 1,937.5711.73 4,376.48 8.133,202.057.952,549.55 7.33华中区 787.904.77 3,703.25 6.883,362.328.352,607.52 7.50西北区 931.375.64 1,190.42 2.20778.601.93579.51 1.67

合计16,513.00100.00 53,854.11 100.0040,276.87100.0034,767.3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主要集中在华东区和华北区,二者占整个内销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华东区、华北区及东北区的销售收入增加主要来自公司主要客户需求的增加。

在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制剂的营销力度,陆续开拓了多个农化企业客户,华南区、西南区等区域的销售收入稳步增加。

(2)境外收入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亚洲 5,518.13 62.07 15,739.60 63.5412,725.26 75.329,594.64 59.78美洲 2,440.12 27.45 7,351.71 29.682,981.76 17.655,810.57 36.21欧洲 704.10 7.92 695.34 2.81 505.36 3.00 643.68 4.01非洲 206.81 2.33 585.51 2.36 90.18 0.53 - -大洋洲 21.69 0.24 398.65 1.61 591.30 3.50 - -

合计8,890.85 100.00 24,770.80100.0016,893.86100.0016,048.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与跨国公司陶氏益农、富美实、先正达、拜耳作物科学等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外销收入集中在亚洲、美洲,对以上两个区域的销售收入占整个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的90%以上。

(3)境内外不同模式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境内16,513.00 53,854.1140,276.86 34,767.33

经销 7,202.25 43.62 26,642.1749.4718,311.1445.46 16,416.7547.22直销 9,310.75 56.38 27,211.9450.5321,965.7254.54 18,350.5852.78境外8,890.85 24,770.8016,893.86

16,048.90

经销 635.28 7.15 996.024.021,604.069.49 661.394.12直销 8,255.57 92.85 23,774.7895.9815,289.8090.51 15,387.5195.88合计25,403.85 78,624.9157,170.72

50,816.23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基本以直销为主,存在零星对境外贸易商销售的情形。境内销售中,制剂销售以经销方式为主,原药和中间体以直销为主。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季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第一季度

25,403.85 - 20,266.5125.7814,872.9926.0213,703.30 26.97第二

季度

19,468.9024.7614,838.5325.9516,139.81 31.76第三

季度

15,612.9119.8613,377.7123.409,725.86 19.14第四

季度

23,276.5929.6014,081.4924.6311,247.24 22.13合计25,403.85 - 78,624.91100.0057,170.72100.0050,816.23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季度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年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分布,一、二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究其原因系农药产品因农作物用药的季节性变化而使得其市场需求出现季节性的波动。对于国内销售,根据我国农作物种植的实际情况,每年的第二及第三季度为农药使用的高峰期,由于备货的原因,公司国内制剂销售主要在一、二季度,由此公司制剂的收入也相应呈现季节性的变动。公司的农药原药、农药制剂

即毒死蜱、三唑磷的原药、制剂受季节影响较大。但公司的噻唑锌制剂和中间体产品销售全年比较均衡。

2016年公司销售季节分布较均匀,主要是受季节性影响较小的中间体、噻唑锌制剂占公司销售比重增加,两者合计占比由2015年的59%上升至2016年的66%,减弱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影响。

2017年,中间体、噻唑锌制剂销售收入合计占比为63.23%,因此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受季节性影响较小。2017年公司销售波动主要系三季度部分生产线停工检修以及公司制剂产品处于淡季所致。2017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受环保核查影响,导致市场供应紧张,公司原药和中间体产品量价齐升;同时,制剂经销商预计制剂产品涨价,加大采购以备货,导致四季度制剂销售增加也较多。

4、营业收入、净利润同行业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7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

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

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红太阳 40.61456.25-22.36 -30.52沙隆达A 7.93104.87 -14.53 -152.47

诺普信 43.74215.92 -11.17 -219.66联化科技 32.53-22.91 -22.67 -58.65利尔化学 55.5596.25 33.12 50.48长青股份 22.5141.04 0.66 -31.54辉丰股份 26.80157.53 -6.50 3.41江山股份 -23.36375.35 77.48 395.52扬农化工 51.5332.85 -5.95 -3.48新安股份 6.97501.57 -7.41 133.80湖南海利 7.70112.33 6.97 2.86华邦健康 28.42-2.94 14.88 -10.96利民股份 22.6625.21 39.05 67.55国光股份 20.0333.07 1.53 4.06广信股份 56.1886.18 13.33 39.06

公司名称

2017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

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

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中旗股份 44.1452.06 11.31 -18.62

平均数 27.75148.70 6.73 10.68发行人 34.8795.57 11.62 3.4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幅与同行业趋势基本一致。5、第三方回款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3月公司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别为9.37%、8.88%、7.21%、3.16%,呈逐期下降趋势。

第三方回款方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金流、货物流、发票开具对象等具体信息,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符合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方回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①公司的制剂销售采用行业通行的经销模式,鉴于农化行业市县经销商直接

面向“三农”,公司部分制剂类客户具有注册资本较小经营规模不大等特征,主要为农资公司、农村合作社等,客户出于操作便利等原因由其负责人、股东等关联方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款至发行人账户付款,实质为客户控制的资金向发行人付款,履行结算义务,符合行业特点,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公司部分客户的下游仍为经销商,为保证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该等客户指令由下级经销商通过银行转账向公司付款,具有合理性。

③主要为客户通过银行贷款委托支付方式向公司直接回款,以及政府采购由政府财政结算中心向公司付款。此类付款实质为客户的资金向公司付款,履行结算义务,具有合理性。

(2)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内控措施①为了保障资金的及时回收和控制风险,公司通过相应的内控制度和程序确认第三方付款的有效性,具体包括:A.公司的所有第三方回款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回款;

B.公司就第三方回款要求客户与发行人签署相关书面文件,明确回款账户;

C.公司就第三方回款情形履行由销售部门、分管副总、财务部门、财务总监签批的内部审批程序;

D.财务部对银行汇款单进行逐笔登记,出纳在收到货款时结合对账单信息向业务人员确认归属,并在单据摘要中记录回款单位名称以及对应的客户名称;

E.每年10-12月,财务部联合业务部门与相关客户进行对账;F.内审部门加强对此类第三方回款的日常检查。②公司加强了制剂经销商第三方回款的管控,鼓励经销商直接回款,减少通

过第三方回款,具体措施包括:

A.公司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回款控制制度》,对第三方回款的控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包括:“

a.根据公司资金内部控制要求,财务部实时对第三方支付比例进行测算和控制;

b.公司销售回款可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形式,严禁现金回款,如有购买样品等小额产品销售,则单笔回款不得超过3,000元;

c.为控制第三方回款比例,对于年度销售协议签订的销售目标大于50万的客户,其回款不允许采用第三方回款,如客户和业务经办人未经公司同意采用第三方付款,财务部门有权将货款原路退回;

d.销售部于次年3月31日前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协议,协议明确以下内容:

销售目标、销售价格及付款帐户等。年度销售协议需经销售部、财务部、法务部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部备案;

e.对新开发的客户,在客户建档审批时必须明确付款方式,除个体工商户外,一律以合同签订方为付款单位。”

B.根据上述制度要求,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签订《制剂产品货款回款协议》,明确相关货款回款不得采用第三方回款方式,如其不遵守该项约定,发行人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C.公司利用其品牌及行业优势,主要与各区域内的品质较好、运行较为规范、排名靠前的知名经销商合作,进一步降低第三方回款比例。

(二)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一、营业收入 26,267.6580,833.2459,935.76 53,697.51二、营业利润

4,681.59

9,059.573,813.65 4,330.86加:营业外收入

0.79

263.69608.18 220.51减:营业外支出

0.68

40.1036.95 93.42三、利润总额

4,681.70

9,283.174,384.88 4,457.95四、净利润 3,845.667,601.703,886.93 3,758.66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100.0097.5986.97 97.15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5%、86.97%、97.59%和100.00%,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1)公司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性能以及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使得公司产品销售遍布全国以及出口至美国、印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等国家。

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大市场、大渠道、大客户优先与区域划分相结合的营销网络,增强国内市场的营销能力;另一方面,积极通过与国内外经销商合作进行农药来源地登记,进而公司增强直接面向境外市场的能力。公司的市场营销渠道的拓展能力,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影响。

(2)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历来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公司目前拥有情报研究、合成技术研究、剂型

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在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噻二唑类金属络合

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等15项发明专利。噻唑锌制剂作为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产品,报告期内,售价和毛利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对公司的毛利贡献越来越大。

(3)公司开拓、维持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能力公司与国际领先的跨国农药公司以及国内知名农药公司均保持长期的良好

合作关系,尤其是中间体等产品的销售依赖这些主要客户,当主要客户的需求出现波动时,公司此类产品的销售也会有所波动。

(4)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随着市场供求、产品品种和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公司凭借多年专注主营、深耕市场以及研发技术优势、产品结构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产品的销售价格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也得以保持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增加公司控制生产成本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利润的稳定增长,但由于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不同原辅材料进行分类采购管理,实行按需供应、适当库存方式进行采购,强化了原材料采购的比质比价制度,一定程度上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同时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采购价格上的一定优惠。

(5)下游行业未来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农业是公司产品的重要下游行业,

农药施用的作物生产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全球人口增长、农产品消费升级以及生物能源的发展直接决定了未来农业的发展,并间接决定了农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一方面要继续保持与已有的主要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一方面加大开拓力度,培育更多的重要客户,从而降低主要客户需求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变动分析(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主营业务成本 16,952.62 98.01 55,582.00 97.4942,695.3095.96 36,914.23 94.81其他业务成本 344.11 1.99 1,432.51 2.511,799.224.04 2,020.02 5.19

合计17,296.73 100.00 57,014.51 100.0044,494.52100.00 38,934.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6,914.23万元、42,695.30万元、55,582.00万元和16,952.6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81%、95.96%、97.49%和98.01%,主营业务成本系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金额、结构及其变动分析①主营业务成本中料、工、费金额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成本构成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原材料 14,048.67 82.87 44,288.2079.6833,184.5577.73 29,322.0879.43人工费用 673.01 3.97 2,305.994.152,058.784.82 1,862.475.05制造费用 2,230.94 13.16 8,987.8116.177,451.9717.45 5,729.6815.52

合计16,952.62 100.00 55,582.00100.0042,695.30100.00 36,914.23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为原材料,其中原材料占比从2015年的79.43%下降至2016年的77.73%,2017年回升至79.68%;制造费用占比从2015年15.52%上升至2016年的17.45%,2017年下降至16.17%。2018年一季度原材料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占比进一步下降。

发行人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2015年至2016年前三季度随着国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和全球经济增

长进一步放缓,农药行业受农产品价格走低、全球农药市场库存偏高等因素的影响,全球农药市场需求疲弱,国内市场需求低迷。2016年四季度开始,随着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环保督查力度的持续加强,安全环保趋严,过剩产能淘汰,农药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逐渐扭转,农药市场回暖,整体呈现量价齐升。发行人主要的原材料价格大部分呈现2015-2016年下行,2017年价格回升的态势,如下图所示:

注:有机化工价格指数、无机化工价格指数数据来源国泰安CSMAR数据库

第二、随着农药行业环保要求的提高,公司环保相关投入增加,报告期公司

投资新建了毒死蜱生产线、乙基氯化物生产线、苯肼生产线,新建生产线投资成本较原有生产线高,同时2015年-2016年农药行情低迷,产能利用不足,相应制造费用占比较高。

②原材料中主要材料的金额及占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80%左右,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

要构成部分。直接材料中,3,4二甲基硝基苯、间苯二酚、3-戊酮、五硫化二磷、三氯乙酰氯、酒精系公司主要原材料,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成本构成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原材料 14,048.67 100.00 44,288.20100.0033,184.55100.00 29,322.08100.00其中:

3,4二甲基硝基苯

1,820.24 12.96 5,292.7511.954,087.2512.32 3,508.6911.97五硫化二磷 1,521.03 10.83 5,339.3412.064,354.4813.12 3,565.6312.16酒精 831.20 5.92 3,062.356.912,490.717.51 2,179.537.43间苯二酚 1,552.15 11.05 3,921.088.853,177.089.57 3,098.7410.573-戊酮 619.2 4.41 2,502.625.652,386.027.19 2,163.517.38三氯乙酰氯 912.65 6.50 2,425.855.481,447.264.36 2,278.657.77

合计7,256.47 51.65 22,543.9950.9017,942.8054.07 16,794.7557.28

由上表可知,原材料中主要材料的占比基本稳定,有所波动主要系原材料对应产品产量及原材料单价增减变动所致。

(3)营业成本及构成变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扬农化工杀虫剂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1.4270.7173.78人工 3.994.904.01制造费用 24.5924.3922.21合计100.00100.00100.00

新安股份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7.01 71.0573.58人工 2.332.502.55制造费用 20.6626.4523.87合计100.00100.00100.00

江山股份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81.3579.9481.68人工 2.191.951.72制造费用 16.4618.1116.60合计100.00100.00100.00

辉丰股份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9.0279.2181.09人工 4.984.965.44制造费用 16.0015.8313.47合计100.00100.00100.00

长青股份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2.2272.1471.90人工 4.524.704.95制造费用 23.2623.1623.15合计100.00100.00100.00

广信股份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8.6575.4278.10人工 2.883.132.46制造费用 18.4721.4519.44合计100.00100.00100.00

湖南海利农药产品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7.0777.9575.51人工 7.347.287.93

制造费用 15.5914.7716.56合计100.00100.00100.00

行业平均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6.6575.6376.74人工 3.753.853.74制造费用 19.6020.5219.52合计100.00100.00100.00

发行人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原材料 79.6877.7379.43人工 4.154.825.05制造费用 16.1717.4515.52合计100.00100.00100.00

注:以上数据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各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料工费数据。

公司2015年-2016年的料工费比例变动趋势与大部分上市公司相一致,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成本的平均构成比例差异较小,未见显著异常。

综上所述,公司成本结构的变化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并与同行业波动趋势基本相符。报告期内成本核算方法总体保持了一贯性。

(4)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产销量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要产品销售量情况如下:

2018年

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变动(%)

金额/数量

变动(%)

金额/数量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5,403.85 78,624.9137.5357,170.7212.50 50,816.23主营业务成本(万

元)

16,952.62 55,582.0030.1842,695.3015.66 36,914.23折吨销售量(吨) 6,252.81 24,717.8716.0421,300.8025.28 17,002.45单价(万元/吨) 4.06 3.182.68 2.98单位成本(万元/

吨)

2.71 2.252.00 2.1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影响营业成本、营业收入、销售量匹配关系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2016年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幅大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主要系由于市场

原因,造成公司产品整体毛利下滑。2016年销售量的变动与成本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2016年的收入的增长来源于单价较低的乙基氯化物和苯肼。

②2017年销量、成本的增幅低于收入的增幅主要系2017年收入的部分增长来源于产品销售单价的增长。

如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主要产品销量之间变动幅度有所差异,主要系不同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有所差异所致,但总体上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销量基本一致。

(5)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假定其他相关因素不变,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变动1%对公司营

业成本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 2017年1-3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成本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数

0.83 0.800.780.79

营业成本对能源价格的敏感系数

0.03 0.040.040.04

能源价格变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能源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小。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80%左右。公司所需原材料品种较多,单种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最高不超过15%。由于各类原材料价格波动方向并不完全一致,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总营业成本的影响。

(6)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假设公司产品售价、产品结构等不发生变化,产品成本中仅原材料成本发生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进行敏感性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年1-3月 210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敏感系数 -1.60-1.92-2.24-2.13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敏感系数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采取以下政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①紧盯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结合生产周期及资金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通过积极调整库存保有备货量,以保障生产供应。同时,鉴于原药、中间体销售价格及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频繁且关联性极强的特点,公司建立原药、中间体销售采购价格联动机制,以规避可预期的价格波动风险。

②改进生产工艺,使得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原材料收率的提高,是从内在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手段。

③积极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加强在供应商遴选环节的控制,充分考虑其规模、价格及产品质量等因素,将供应商管理常规化。

④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本公司顺应农药市场的技术发展趋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主推特性稳定、选择性强的产品规模化生产。

(7)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毒死蜱原药 1,438.27 17.02 3,637.90 15.79 1,385.43 9.57 2,242.07 16.13三唑磷原药 - - 328.22 1.42 70.33 0.49 299.03 2.15

原药小计 1,438.27 17.02 3,966.08 17.21 1,455.76 10.06 2,541.10 18.28毒死蜱制剂 944.38 11.17 3,040.04 13.19 1,932.21 13.35 1,507.39 10.84三唑磷制剂 45.60 0.54 580.66 2.52 645.65 4.46 663.92 4.78噻唑锌制剂 2,141.75 25.34 6,450.00 27.99 4,420.19 30.54 3,467.81 24.94二甲戊灵制剂 76.81 0.91 151.93 0.66 130.24 0.90 184.55 1.33

制剂小计 3,208.54 37.97 10,222.68 44.36 7,128.29 49.24 5,823.67 41.891,3-环已二酮 767.53 9.08 1,376.40 5.97 1,109.19 7.66 1,342.61 9.663,4-二甲基苯胺 522.38 6.18 1,944.06 8.44 1,320.40 9.12 1,115.00 8.02

乙基氯化物 1,592.09 18.84 3,346.10 14.52 1,130.57 7.81 1,796.31 12.92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苯肼及苯肼盐 922.43 10.91 2,187.60 9.49 2,331.23 16.10 1,283.28 9.23

中间体小计 3,804.43 45.01 8,854.16 38.42 5,891.38 40.70 5,537.21 39.83

合计8,451.23 100.00 23,042.92 100.00 14,475.43 100.00 13,901.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占比最高,且呈上升趋势,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1.89%、49.24%、44.36%和37.97%,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中间体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39.83%、40.70%、38.42%和45.01%,保持稳定;原药产品毛利占比先下降后上升,报告期内分别为18.28%、10.06%、 17.21%和17.02%,主要系市场变化,2016年毒死蜱原药的毛利率较低且呈下降趋势, 2017 年毒死蜱原药价格大幅上升,公司增加了原药的产销。

①原药毛利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原药毛利主要来源于毒死蜱原药。2016年毒死蜱原药毛利贡献下降较多主要系受市场影响其收入规模下降。2017年毒死蜱原药毛利贡献增长较多主要系2017年环保核查趋严和行业回暖,毒死蜱原药行业供应总量减少,毒死蜱原药的需求呈现出价量齐升的态势,毛利贡献有所回升。

① 制剂毛利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制剂毛利贡献主要来源于噻唑锌制剂和毒死蜱制剂。噻唑锌制剂为公司创制产品,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噻唑锌制剂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对发行人毛利的贡献逐年增加。

毒死蜱制剂2016年销售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单位成本下降,在营业收入增加的情况下,营业成本有略微的下降,毛利贡献规模反而有所增长。2017年,公司进一步开拓了毒死蜱制剂的国内外市场,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毛利持续增长。

② 中间体毛利分析报告期内,中间体毛利贡献上涨主要系中间体收入增长所致。2016年,乙基氯化物继续受到毒死蜱原药市场影响,虽然发行人积极开拓

国内市场,国内市场销量有所增长,但是单价下降较多,毛利贡献下跌。2016年,苯肼及苯肼盐毛利贡献大幅上涨主要系客户需求的增加和价格的上涨。总体来看,2016年度中间体毛利呈现小幅增长。

2017年,发行人主要中间体产品单价均上涨,同时乙基氯化物受市场影响,销量增幅较大,中间体毛利持续增长。

3、税金及附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 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营业税 0.83 8.34城市维护建设税 16.49128.98 97.95 115.86教育费附加 15.70120.35 87.89 102.94房产税 18.3676.82 50.44 4.86土地使用税 36.81148.42 105.68印花税 11.4837.34 18.80水利建设基金 -23.10残疾人保障金 8.3035.73 27.72

其他 13.67 2.05 1.90合计120.80549.69 414.31 232.00

2016年、2017年、2018年1-3月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

税金及附加项目为2016年新设科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期间费用变动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1,144.99 4.36 4,583.42 5.673,914.506.53 3,066.765.71管理费用 2,247.96 8.56 8,089.18 10.017,200.7312.01 7,258.9013.52财务费用 675.71 2.57 1,161.76 1.43-65.59-0.11 -139.17-0.26

合计4,068.66 15.49 13,834.36 17.1111,049.6418.43 10,186.4918.9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97%、18.43%、17.11%和15.49%,总体平稳下降。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公司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红太阳 14.8716.3814.9011.14沙隆达A 22.2928.9116.689.92

诺普信 20.4226.0756.3834.60联化科技 17.2023.1423.4318.33利尔化学 14.0712.0711.1313.34长青股份 13.5314.5213.9211.48辉丰股份 16.1214.808.4713.33江山股份 8.478.424.759.54扬农化工 11.3311.568.668.74新安股份 11.0813.5012.4212.03湖南海利 19.6318.1318.9320.30华邦健康 29.2727.6923.1022.96利民股份 16.1120.1719.2218.15国光股份 14.7023.0623.7125.05广信股份 14.8115.9716.6214.98中旗股份 8.4110.629.909.22

公司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平均数15.7717.8117.6415.82

本公司15.4917.1118.4318.97

注:数据取自各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季报。下同。

2015年、2016年,公司期间费用占比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管理费用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占比较高所致;2017年公司规模效应显现,期间费用占比下降,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1)销售费用分析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及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运杂费 453.14 39.57 1,626.6335.491,480.5637.83 1,086.8535.45职工薪酬 352.55 30.79 1,289.5228.131,095.2527.98 873.7628.49市场推广费 105.65 9.23 709.6415.48569.3314.54 395.9712.91

差旅费 130.85 11.43 683.5714.91554.8214.17 455.5414.85业务招待费 40.52 3.54 109.972.4083.012.12 111.653.64

会议费 20.95 1.83 61.091.3324.920.64 15.050.49业务宣传费 16.41 1.43 44.130.9632.260.82 39.991.30

其 他 24.92 2.18 58.881.2874.351.90 87.962.87

合计1,144.99 100.00 4,583.42100.003,914.50100.00 3,066.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066.76万元、3,914.50万元、4,583.42万元和1,144.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71%、6.53%、5.67%和4.36%。

销售费用主要由运杂费、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差旅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上升,主要系销售人员薪资水平提升及人员平均规模增长所致,尤其是公司从战略高度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的制剂业务,导致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相应上涨。

2016年,市场推广费的增加部分主要系公司的品牌新形象发布费用;运杂费增加较多主要系:(1)公司总体的销量有所增加;(2)公司运输所涉的上海线

路运费单价有较大幅度上涨;(3)公司的中间体的运价由于运输要求提高而有所增加。

2017年因销售规模的扩大,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市场推广费、差旅费等较上期有所增加。运杂费的增幅较收入增幅较小主要系:(1)营业收入的增长受单价和数量两方面因素的影响,销售数量增长引起的销售收入增长约占整个销售收入的45%,因此与销售数量相关的运杂费增幅小于收入的增幅;(2)运杂费与所销售产品的内部结构也有一定的关系,如苯肼的运费较高而毒死蜱原药的运费较低,2017年苯肼销量基本持平而毒死蜱销量增幅较大,这也会导致运杂费增幅小于收入的增幅;(3)部分产品的运费由客户承担,如向陶氏益农销售的乙基氯化物,这一部分销售的增加并不会引起运杂费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总体控制良好。公司销售员工人数、员工结构与工资规模、收入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工业品部原药及中间体收入 19,101.6257,322.7142,427.61 37,520.47原药及中间体毛利 5,242.6912,820.247,347.14 8,078.31月均人数(人) 18.00 16.92 14.67 15.75工资总额 70.07256.95197.72 193.04平均工资 15.5715.1913.48 12.26人均销售额 1,061.203,388.532,892.79 2,382.25人均毛利 291.26757.85500.94 512.91制剂销售部制剂销售金额 6,302.2321,302.2114,743.11 13,295.76制剂销售毛利 3,208.5410,222.687,128.29 5,823.68月均人数(人) 116.67111.50 100.75 97.75工资总额 282.481,032.57897.53 680.72平均工资 9.689.268.91 6.96人均销售额 54.02191.05146.33 136.02人均毛利 27.5091.6870.75 59.58

公司销售部门主要划分为工业品部和制剂销售部。工业品部主要负责大宗原

药、中间体的销售,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单个订单金额一般较大,需要的销售人员较少。报告期内,工业品部销售人员的人均销售额和人均毛利均较高。2016年在人均销售额增长的情况下,人均毛利下降主要系原药的毛利降幅较大所致。2017年人均销售额和人均毛利均大幅增加,主要系毒死蜱原药和中间体乙基氯化物毛利增幅较大所致。报告期内,工业品部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平稳增长。

制剂销售部主要负责农药制剂产品的销售,客户群体较为分散,单个订单金额较小,同时,农药制剂的销售需要销售人员对重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推广,故制剂销售需要的销售人员较多。公司在2015年调整了制剂业务的发展规划,扩充了制剂产品的销售队伍,销售人员逐步增加。2016年和2017年人均销售额、人均毛利金额稳步提升。

制剂销售人员的人均工资在2016年得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对制剂销售部的薪酬体系进行了改革。在新的制度下,员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均有所增加。此外,2016年公司聘用了薪资水平较高的农药技术专家协助推广,以促进农药的销售,也使得平均工资有所增加。

公司原药及中间体的销售人员基本保持稳定,制剂的销售人员逐步增加,与公司的业务结构相一致,员工人数及工资规模同收入和费用相匹配。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公司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红太阳 3.774.494.74 3.09沙隆达A 16.6417.974.83 3.88

诺普信 12.0115.4930.15 22.25联化科技 0.731.090.90 0.96利尔化学 2.782.893.60 4.16长青股份 3.323.863.95 3.04辉丰股份 3.093.822.44 3.81江山股份 1.731.891.24 2.29扬农化工 1.081.271.22 1.23新安股份 2.984.043.74 3.77湖南海利 3.934.534.85 5.13

公司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华邦健康 11.1711.9710.51 10.69利民股份 4.705.957.28 5.81国光股份 9.0115.5116.60 17.17广信股份 1.882.923.20 3.41中旗股份 0.961.441.49 1.52

平均数4.996.206.30 5.76

本公司4.365.676.53 5.71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分析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及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研发费用 1,179.57 52.47 3,450.4442.663,029.7142.08 2,937.8540.47职工薪酬 551.54 24.54 2,594.5332.072,213.8130.74 2,067.1328.48折旧与摊销 86.25 3.84 353.594.37343.704.77 310.684.28

差旅费 42.37 1.89 244.403.02222.353.09 229.173.16咨询费用 122.15 5.43 365.294.52331.014.60 411.115.66场地使用费 41.23 1.83 82.061.0156.420.78 141.961.96业务招待费 143.57 6.39 390.254.82383.215.32 388.245.35

办公费用 27.54 1.23 155.591.92146.602.04 142.641.97环境保护费 4.31 0.19 124.981.55113.761.58 113.101.56

税费 92.381.28 319.804.40其他 49.43 2.19 328.044.06267.783.72 197.232.71合计2,247.96 100.008,089.18100.007,200.73100.00 7,258.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7,258.91万元、7,200.73万元、8,089.18万元和2,247.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52%、12.01%、10.01%和8.56%。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系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研发费用 1,179.573,450.443,029.712,937.85营业收入 26,267.6580,833.2459,935.7653,697.5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494.275.055.4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研发项目有50%吡唑醚菌酯·噻唑锌悬浮剂的研发项目、噻唑锌水性化制剂研发项目、苯肼清洁生产技术开发项目、综合废水生化处理技术深度提高研发项目、盐酸提纯研究项目等。

2016年管理费用有所下降,原因在于:(1)因会计核算调整的原因,管理费用中有170多万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公司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控,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2017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和研发投入有所增加,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下降主要系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公司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红太阳 7.888.217.35 5.30沙隆达A 5.065.8812.09 5.39

诺普信 7.8510.2026.10 11.98联化科技 15.5221.9621.74 17.13利尔化学 8.218.157.72 8.63长青股份 8.569.179.01 8.19辉丰股份 10.949.095.19 8.08江山股份 4.844.773.07 5.63扬农化工 7.148.529.18 9.34新安股份 6.998.277.63 7.42湖南海利 12.4410.9811.69 12.59华邦健康 9.799.529.80 9.73利民股份 8.0211.8311.40 11.68国光股份 6.758.138.47 8.49广信股份 9.5113.0415.89 13.07

公司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中旗股份 5.077.628.62 8.34

平均数8.419.7110.93 9.44

本公司8.5610.0112.01 13.5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经营管理属于跨地经营。公司生产基地分处于仙居、椒江和江苏如东,同时,为了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营销销售的便捷程度,还在杭州设立了管理总部,跨地经营使得公司的管理费用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随着管理的进一步深化与细化以及信息化程度的提升,这部分所增加费用逐步会有所降低。

②本公司致力于对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重视对研发费用的投入,研发费用占管理费用比重较高。公司拥有情报研究、合成技术研究、剂型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并在行业内率先引进自动化数据采集与集散控制生产装置,使得公司在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已拥有“噻唑锌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等15项发明专利,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

③加强基础管理,重视内控建设。公司历来十分重视企业内部管理,通过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开展包括战略管理、内部控制在内的各种咨询项目,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财务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利息支出 77.82392.94305.47 351.71减:利息收入 9.2156.4834.44 98.94汇兑损失 590.03778.78减:汇兑收益 368.85 433.58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17.0746.5332.24 41.63

合计675.711,161.76 -65.59 -139.1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39.18万元、-65.59万元、1,161.76万元和675.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6%、-0.11%、1.44%和2.57%。2016年财务费用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以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2017年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受本期汇兑损失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公司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红太阳 3.233.682.81 2.75沙隆达A 0.595.06-0.24 0.65

诺普信 0.570.390.13 0.37联化科技 0.960.080.79 0.24利尔化学 3.081.03-0.19 0.55长青股份 1.651.490.96 0.25辉丰股份 2.101.890.84 1.44江山股份 1.901.760.44 1.62扬农化工 3.111.77-1.74 -1.83新安股份 1.111.191.05 0.84湖南海利 3.262.612.39 2.58华邦健康 8.316.202.79 2.54利民股份 3.392.390.54 0.66国光股份 -1.06-0.58-1.36 -0.61广信股份 3.420.01-2.47 -1.50中旗股份 2.381.55-0.21 -0.64

平均数2.381.91 0.41 0.62

本公司2.571.44 -0.11 -0.26

2015年、2016年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负,主要系当年的汇兑收益较多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坏账损失 262.92 180.8625.64 50.35存货跌价损失 0.87 61.6413.94 17.30

合计263.79 242.5039.58 67.65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变动主要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变动影响所致,存货跌价损失系报废或无使用价值的产成品,按预计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形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 2016年度 2015年度衍生金融工具 142.45-63.16

-0.35合计142.45-63.16 -0.35

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公司进行美元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交易所形成的。

7、投资收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45.5254.68121.12 50.47

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68.42 40.18

其他2.25

合计-22.9056.93121.12 90.65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分别为90.65万元、121.12万元、56.93万元和-22.90万元,其中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为仙居农村信用社历年的分红;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为美元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交易所形成的投资收益。

8、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 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收益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53.25 -462.09 -245.18 -36.56其中:固定资产 -53.25 -462.09 -245.18 -36.56

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收益

合计-53.25 -462.09 -245.18 -36.56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5年度、201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9、其他收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政府补助 97.61335.71利润总额 4,681.709,283.17其他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 2.083.61

其他收益科目为2017年新设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8年1-3月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依据

如东县人民政府1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助 3.00

东政发[2016]28号如东县人民政府

2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5.00

东政发[2016]28号

高效农药与中间体绿色制备技术课题经费

62.40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与浙江工业大学合作)

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2015年小品种农作物农药登记财政补贴

16.00

浙农药检字(2015)14号仙居县人民政府

仙居国企业下岗职工保障和再就业补贴

0.20

仙政发[2015]128号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椒江区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补助

2.70

椒发改综[2017]22号7 递延收益摊销 8.31

合 计97.61

2017年,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依据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15年科技创新政策奖励经费扶持企业之专利奖励

1.00

东政发(2016)28号中共海门街道工作委员会、海门街道办事处

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1.70

椒海委[2017]10号台州市椒江区“五炉”淘汰改造综合验收组

椒江区高污染燃料“淘汰”改造补助

0.50

椒“五炉”综[2017]1号

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依据

仙居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6年度全县企业失业动态监测经费

0.20

仙政发[2015]128号浙江省绿色农药2011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省绿色农药2011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奖励

16.00

浙农协同中心[2016]02号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50.00

浙财教[2016]100号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仙居县财政局

7 2016年度淘汰锅炉补贴 0.96

仙发改能源[2017]4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科学普及和学术智力活动专项扶持资金

50.00

浙财教[2017]12号中共仙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晋升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

30.00

仙人才办[2017]4号中共仙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2016年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20

仙人才办[2017]4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科技局

2017年企业技术开发费补助、专利授权奖励

30.59

仙财企[2017]6号仙居县人力社保局

12 稳岗补贴 6.99

仙人社发[2015]46号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如

东县财政局13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的稳岗补贴 6.19

东人社(2016)65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商务局

14 商务促进专项资金 3.37

仙财企[2017] 7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经济和 信息 化

2016年度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

60.00

仙财企[2017] 5号仙居县人民政府

2016年度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

31.20

仙政发[2013]170号浙江省财政厅

17 2016年省专利发明补助 0.30

浙财教[2017] 15号

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依据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安全生 产监 督管理局

化工安全仪表新装和提升改造补助

12.00

台财经发[2017]36号浙江省财政厅

19 2017年省专利授权补助 0.30

浙财教[2017]15号20 递延收益摊销 33.21

合 计335.71

10、营业外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 0.79263.69608.18 220.51其中:政府补助 245.80570.77 149.84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

比重(%)

-93.2293.85 67.95

利润总额 4,681.709,283.174,384.88 4,457.95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重(%)

0.022.8413.87 4.9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20.51万元、608.18万元、263.69万元和0.7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5%、13.87%、2.84%和0.02%。

2017年营业外收入较低,主要系公司将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本科目核算的政府补助为拆迁补偿款:根据本公司与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管委会签订的《椒江区外沙、岩头区块企业拆除补偿及土地收储或收回奖励补充协议书》,本公司获得地上构建物的拆除补偿及补偿及奖励费405.81万元。其中2015年收到160万元,2017年收到245.80万元。

2015年、2016年公司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2016年度:

单位:万元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 依据

1 医化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 66.40

台州市椒江区外岩头医化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度促进街道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

1.20

椒海委[2016] 5号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12.00

台财企发[2016]1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

4 201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57

浙财企[2015]176号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0.30

浙财教[2015]173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科技局

6 2016年县科技发展资金 17.48

仙财企[2016]4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7 2016年县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 42.10

仙财企[2016]6号仙居县人民政府

仙居县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4.81

仙政发[2013]16号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9 2016年度仙居县绿色工业企业 5.00

仙经信[2016]42号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技术开发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15.00

仙地税城优批字[2015]第109号仙居县财政局

仙居县燃煤(重油)锅炉淘汰专项补贴

3.60

仙发改投资[2016]12号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财政局

12 稳岗补贴 7.45

东人社[2016]65号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标准化考核奖励 2.00

东沿管[2015]17号仙居县财政局

14 2015年度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奖励 34.71

仙政发[2013]124号仙居县人民政府

15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00.00

仙政发[2016]20号

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 依据

仙居县环境保护局16 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 1.50

仙环保[2016]45号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补助

2.60

仙环函[2016]8号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专项资金来源补助

3.00

仙环保[2016]46号仙居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仙居县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第一批和第二批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费

4.32

仙政发[2016]1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小品种农作物农药登记补贴资金(40%噻唑锌悬浮剂)

19.00

浙财农[2014]150号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仙居县水利局

21 2016节水改造补助 5.80

仙水利[2016]29号仙居县商务局、仙居县财政局

22 2016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 1.58

仙商务[2016]50号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重点企业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运维补助资金

0.50

仙环保[2016]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农药产品检测费费用返还

0.72

国发[2015]58号25 仙居县人才引进资助 1.63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资助仙居县财政局26 仙居县2015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

仙政发[2016]119号27 递延收益摊销

186.51小计 570.77

(2)2015年度:

单位:万元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 依据

仙居县人民政府1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6.05

仙政办发[2015]128号仙居县财政局

2014年度县城镇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奖励资金

34.37

仙政办发[2013]124号

序号 内容 补贴金额 依据

仙居县财政局

2014年度县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67.81

仙县委发[2013]4号仙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仙居县人才政策兑现资金 8.00

仙人才办[2015]2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第一批各类资助经费

3.00

台人社办发[2015]37号仙居县财政局

6 2014年度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6,39

浙商务联发[2014] 116号仙居县财政局

201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0.51

浙商务联发[2014]116号8 递延收益摊销

23.71合计149.84

注: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公司负债情况分析”之“10、递延收益”。

11、营业外支出变动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捐赠支出 8.00 4.03 10.50水利建设基金 27.05 75.43其他 0.6832.10 5.88 7.49

合计0.6840.10 36.95 93.4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93.42万元、36.95万元、40.10万元和0.68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很小,对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12、所得税费用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 894.551,295.36 859.12 653.07递延所得税费用 -58.51386.10 -361.18 46.22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合计 836.041,681.46 497.94 699.29

(四)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原药 31.25 18.12 23.0721.8713.5918.73 20.4524.45

制剂 50.91 24.80 47.9927.0948.3525.79 43.8026.16中间体 26.24 57.08 22.0651.0418.5755.48 22.0649.39主营业务毛利率 33.27 100.00 29.31100.0025.32100.00 27.36100.00

(1)综合毛利率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36%、25.32%、29.31%和33.27%,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销售单价、产销结构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

(2)与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比较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证券名称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红太阳 32.40 31.8818.3912.86沙隆达A 34.75 35.3332.3820.30

诺普信 33.85 35.1236.8444.51联化科技 30.08 31.2933.3937.24利尔化学 30.59 28.7424.2224.13长青股份 28.10 26.7323.8126.77辉丰股份 36.04 26.6421.1419.54江山股份 18.66 16.556.7710.15扬农化工 32.46 27.4524.8226.57新安股份 22.05 17.9513.259.55

证券名称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湖南海利 24.68 25.6323.7724.03华邦健康 35.57 31.9932.9934.56利民股份 28.74 28.0229.4224.95国光股份 49.45 52.2050.5047.91广信股份 33.34 33.3131.4830.44中旗股份 18.86 21.2220.7723.70

平均数30.60 29.3826.5026.08

本公司34.15 29.4725.7627.49

注:

1) 数据取自各公司年报、季报。2) 因可比公司毛利率为综合毛利率,因此本公司毛利率也为包括了其他业务的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总体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在于:

①从产品结构来看,噻唑锌制剂系公司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制全新杀菌剂,报告期内,噻唑锌制剂对公司的毛利贡献逐步提升。

②公司系农药中间体-原药-制剂的全程生产企业,产业链配套完整,较单一品种生产企业而言具有能实现更高的毛利率。从生产工艺来看,公司经过20多年的技术创新,在工艺技术、装备技术、环保技术不断突破,提高了各类产品质量和产品利用率,为公司实现更高的毛利率提供了技术支撑。

③从客户结构来看,公司原药、中间体客户多为知名跨国公司和国内优质客户,公司供应的产品品质优良,具有一定价格优势。

(3)与同行业公司相同或相似产品毛利率的比较1)制剂类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公司制剂产品主要为杀虫剂、杀菌剂,同行业中生产相似用途产品的上市公

司主要包括诺普信、广信股份、国光股份等,公司与可比公司制剂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诺普信 /39.6042.65广信股份 44.2638.7937.14国光股份 53.6850.1947.59

公司名称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平均值48.9740.6940.28

发行人47.9948.3543.80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各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均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诺普信2017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

公司制剂类产品平均毛利率低于国光股份,高于诺普信、广信股份,主要系制剂类产品细分品种结构不同所致。

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制剂类产品细分毛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

公司 产品名称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杀虫剂/40.14 41.05

诺普信

杀菌剂/38.97 44.50

国光股份 农药53.6850.19 47.59

广信股份 杀菌剂44.2638.79 37.14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产品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毒死蜱制剂 34.1537.0331.44杀虫剂

三唑磷制剂 33.5832.5232.00杀菌剂 噻唑锌制剂 67.3172.2267.55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制剂产品主要有效成分明细如下:

公司 类别 有效成分

杀虫剂 氯虫苯甲酰胺、乙螨唑、氯氟氰菊酯、高氯氟等诺普信

杀菌剂 咯菌腈、腐霉利、代森锌、氟环唑等杀虫剂 哒螨灵、氰戊菊酯、辛硫磷、啶虫脒等

国光股份

杀菌剂 多菌灵、三唑酮、氰戊菊酯等广信股份 杀菌剂 甲基硫菌灵、多菌灵等

杀虫剂 毒死蜱、三唑磷发行人

杀菌剂 噻唑锌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制剂产品有效成分信息来自上市公司官方网站。

公司杀虫剂产品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制剂有效成分差异所

致;公司杀菌剂产品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噻唑锌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议价能力较强。

2)原药、中间体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公司原药产品主要为毒死蜱原药、三唑磷原药及噻唑锌原药,中间体产品主

要为乙基氯化物、1,3-环己二酮、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等。

原药、中间体产品用途相对单一,特定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对应农药原药,农药原药主要用于复配成相应制剂产品。同行业生产农药原药、中间体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中旗股份、辉丰股份、沙隆达A等,其对应产品毛利率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 2017年 2016年 2015年中旗股份 21.3620.8223.81辉丰股份 26.2218.7018.49沙隆达A -15.6521.89

平均值23.7918.9323.75

发行人22.3717.3221.53

注:数据来源各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各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均未披露分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总体趋势一致,2016年,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比同行业略大,主要系公司毒死蜱原药和乙基氯化物市场影响较大。

由于产品构成不同,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市公司原药、中间体产品主要构成如下:

公司 主要产品中旗股份 氯氟吡氧乙酸、噻虫胺、虱螨脲等辉丰股份

氟环唑、咪鲜胺铜盐、2,6-二氯苯酚、1,1-环己基二乙酸单酰胺、对羟基苯甲腈等

沙隆达A 草甘膦、乙酰甲胺磷、精胺、吡啶等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原药、中间体产品有效成分信息来自上市公司官方网站。

2、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毒死蜱原药 31.2523.9013.68 20.60

原药

三唑磷原药 -16.6412.12 19.42毒死蜱制剂 38.4034.1537.03 31.44三唑磷制剂 47.8833.5832.52 32.00噻唑锌制剂 68.7367.3172.22 67.55

制剂

二甲戊灵制剂 12.1613.979.18 14.291,3环已二酮 30.3622.6122.27 26.143,4二甲基苯胺 14.2317.5614.82 14.35乙基氯化物 40.1626.4013.16 28.20

中间体

苯肼及苯肼盐 21.2821.2425.24 22.05

分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如下:

(1)毒死蜱原药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31.25 7.3523.9010.2213.68-6.92 20.60单价(元/千克) 43.75 8.62 35.13 9.8325.30-6.46 31.76单位成本(元/千

克)

30.08 3.35 26.73 4.8921.84-3.38 25.22单位成本对毛利影

响(%)

-11.56-19.3510.63单价对毛利影响

(%)

18.9129.57-17.55

报告期内,毒死蜱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20.60%、13.68%、23.90%和31.25%。2016年受毒死蜱行业低迷以及主要原料乙基氯化物价格下降的影响,导致

单价及单位成本下降,但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价下降幅度,所以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

2017年毒死蜱原药的单价回升,同时其原料乙基氯化物的价格上涨带动原药单位成本上升,单价涨幅大于单位成本涨幅,所以毒死蜱原药毛利率上升。

2018年一季度毒死蜱原药单价、单位材料成本均有所上涨。受环保核查影响,市场供给减少,单价上涨幅度较大,大于单位成本涨幅,所以毒死蜱原药毛利率上升。

(2)三唑磷原药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16.644.5212.12-7.30 19.42单价(元/千克) 36.751.5735.180.91 34.27单位成本(元/千克) 30.64-0.2830.923.31 27.61单位成本对毛利影响(%) 3.91-9.64单价对毛利影响(%) 0.612.34

报告期内,三唑磷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19.42%、12.12%和16.64%。从市场整体情况看,报告期内,三唑磷原药的主要原料苯唑醇因其市场供应有限导致其价格持续上涨,使得三唑磷的单位成本持续上涨,同时单价也有所上涨。

从公司业务结构来看,2016年为了保证对客户的持续供应,公司受制于原料苯唑醇市场供应不足而进行了三唑磷原药的外购,导致毛利率下降;2017年三唑磷原药毛利率上升,主要系本期三唑磷原药全部自产,不再进行外购,单位成本降低。

(3)毒死蜱制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38.404.2534.15-2.88 37.035.59 31.44单价(元/千克) 83.29 12.88 70.41 8.8061.62-5.50 67.12单位成本(元/千克) 51.31 4.94 46.37 7.5738.80-7.22 46.02单位成本对毛利影响(%) -7.02-12.2810.75单价对毛利影响(%) 11.279.40-5.16

报告期内,毒死蜱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31.44%、37.03%、34.15%和38.40%。2016年随着整个毒死蜱行业低迷及主要原料乙基氯化物和其他原料均价格

大幅下降,导致单价及单位成本下降,但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下降幅度,所以毛利率有所上升。

2017年毒死蜱制剂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1)2017年启用子公司新农销售对外销售制剂,因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2)外销的毒死蜱制剂毛利率较低并且外销收入比重有所上升。

2017年开始,本公司以子公司新农销售为载体,搭建全国制剂批发营销平台。子公司新农销售从本公司采购农药制剂后再销售给全国各级经销商。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批发农药免征增值税,故子公司新农销售对外销售农药免征增值税,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收入有所增加。同时,新农销售从本公司购入制剂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即进项税转入成本,增加成本。综上所述,在制剂对外售价不变的情况下,相比于以往本公司直接对外销售,现行的销售模式安排使得农药制剂的收入和成本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对本公司而言,上述税收优惠的适用使得本公司制剂毛利率有所降低。

2018年一季度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统一调整了制剂的销售价格,单价上升;单位成本与毒死蜱原药的成本变动一致,也有所上升,单价上升幅度大于单位成本,总体毛利率有所上升。

(4)三唑磷制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47.88 14.3033.581.0632.520.52 32.00单价(元/千克) 161.33 68.38 92.95 9.5683.390.28 83.11单位成本(元/千克) 84.08 22.34 61.74 5.4656.27-0.25 56.52单位成本对毛利影

响(%)

-24.04-6.550.29单价对毛利影响

(%)

38.347.610.23

报告期内,三唑磷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32.00%、32.52%、33.58%和47.88%。2016年单价和单位成本较上年基本保持平稳,毛利率略有上升。2017年因三唑磷制剂单价上涨,不仅增幅大于单位成本增幅,还抵消了因子公司新农销售适用税收优惠对毛利的影响,因此2017年三唑磷制剂的毛利率上升。

2018年一季度销售的三唑磷制剂主要为消化2017年底的三唑磷制剂库存,虽其成本高于去年均价,但仍低于当期成本。而其售价为与当前成本匹配的市场价格,所以单价上涨幅度大于成本的上涨幅度。

(5)噻唑锌制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

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68.73 1.4267.31-4.9172.224.67 67.55单价(元/千克) 349.97 -4.02353.9947.39306.61-19.83 326.44单位成本(元/千克) 109.43 -6.30115.7330.5685.17-20.76 105.93单位成本对毛利影响

(%)

1.78-9.976.36单价对毛利影响(%) -0.365.06-1.69

报告期内,噻唑锌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67.55%、72.22%、67.31%和68.73%。噻唑锌制剂为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一路

上行,售价和毛利率也维持在较高水平,这些均得益于公司噻唑锌制剂在品牌、市场占有率方面的优势。

报告期内,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波动都是由于噻唑锌制剂内部的产品结构所致。2016年噻唑锌单剂销售占比较高,相比噻唑锌复配制剂,其单价、单位成本较低,但毛利率较高,导致整体毛利率较高;2017年因子公司新农销售适用税收优惠导致噻唑锌制剂毛利率有所降低,若剔除税务影响,毛利率基本与上年持平;2018年一季度由于单剂产品内部,价格低、成本低、毛利高的大包装类产品销售增加,导致单价、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

(6)二甲戊灵制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12.16 -1.8113.974.799.18-5.11 14.29单价(元/千克) 78.49 2.3476.15 7.24 68.92-1.32 70.24单位成本(元/千克) 68.95 3.4465.51 2.92 62.592.38 60.21单位成本对毛利影

响(%)

-4.51-4.24-3.40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 变动额 数额单价对毛利影响(%)

2.709.03-1.71

报告期内,二甲戊灵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14.29%、9.18%、13.97%和12.16%。2016年毛利率变动主要系所售产品规格及二甲戊灵原药成本影响所致。2017

年,二甲戊灵原药价格上升带动二甲戊灵制剂价格上升,单价涨幅大于单位成本涨幅,所以毛利率有所提高。

2018年一季度二甲戊灵制剂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上升较多,导致单位成本高于单价,毛利率有所下降。

(7)1,3环已二酮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30.36 7.7522.610.3422.27-3.87 26.14单价(元/千克) 110.20 28.8481.36 14.40 66.960.85 66.11单位成本(元/千

克)

76.74 13.7862.96 10.92 52.053.22 48.83单位成本对毛利

影响(%)

-16.94-16.30-4.87单价对毛利影响

(%)

24.6916.641.00

报告期内,1,3环已二酮的毛利率分别为26.14%、22.27%、22.61%和30.36%。2016年因主要原料间苯二酚价格上升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单价基本持平,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2017年根据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公司调整了销售单价,毛利率基本持平;

2018年一季度由于预计到主要原材料间苯二酚涨价,2017年底提价导致单价上涨幅度较大,毛利率上升。

(8)3,4二甲基苯胺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14.23 -3.3317.562.7414.820.47 14.35单价(元/千克) 44.87 1.8043.075.8337.25-0.04 37.29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 变动额 数额单位成本(元/千克)

38.49 2.9835.513.7831.73-0.21 31.94单位成本对毛利

影响(%)

-6.91-10.150.56单价对毛利影响

(%)

3.5812.89-0.09

报告期内,3,4二甲基苯胺的毛利率分别为14.35%、14.82%、17.56%和14.23%。

2016年,3,4二甲基苯胺单位成本、单价、毛利率基本与上年持平。2017年因原材料3,4二甲基硝基苯价格上升导致3,4二甲基苯胺的单位成本上升,公司提高了3,4二甲基苯胺的售价,单价涨幅大于成本涨幅,毛利率提高。

2018年一季度由于主要客户已经按照季度锁定价格,单价上涨幅度较小;单位成本涨幅大于单价,毛利率有所下降。

(9)乙基氯化物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数额 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40.16 13.7626.4013.2413.16-15.04 28.20单价(元/千克) 23.03 5.63 17.40 2.75 14.64-3.30 17.94单位成本(元/千

克)

13.78 0.98 12.80 0.09 12.72-0.16 12.88单位成本对毛利

影响(%)

-5.62-0.580.90单价对毛利影响

(%)

19.3813.82-15.94

报告期内,乙基氯化物的毛利率分别为28.20%、13.16%、26.40%和40.16%。报告期内,单位成本保持平稳,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销售单价的影响。2016年乙基氯化物市场价格走低,同时主要客户为消化库存而采购减少,导致单价下降幅度较大,毛利率大幅降低。

2017年受环保核查影响乙基氯化物供给减少,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其单位成本较上期持平,因此乙基氯化物的毛利率有所上升。

2018年一季度受环保核查影响,市场供给减少,单价上涨幅度较大;原材料五硫化二磷等价格小幅上涨,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小于单价上涨幅度,毛利率增加幅度较大。

(10)苯肼及苯肼盐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数额变动额数额变动额数额变动额 数额毛利率(%) 21.280.0421.24-4.0025.243.19 22.05单价(元/千克) 52.1014.7637.343.3733.963.26 30.70单位成本(元/千克) 41.0211.6129.414.0125.391.46 23.93单位成本对毛利影响(%) -31.10-11.82-4.75单价对毛利影响(%) 31.147.827.94

报告期内,苯肼及苯肼盐的毛利率分别为22.05%、25.24%、21.24%和21.28%。2016年,单位成本增加主要原因系原材料苯胺价格有所上升,单位成本亦

随之回升所致。同时,由于主要客户增加采购,以及开拓新的客户,导致单价也有所上升。单价上升幅度大于单位成本,导致毛利率上升。

2017年苯肼及苯肼盐单价、单位成本均有所上涨,但单位成本上涨幅度较大,导致毛利率下降。单位成本增加主要系2017年下半年产能利用不足,一方面,导致分摊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需要外购苯肼满足主要客户需求,也导致成本增加。

2018年一季度苯肼及苯肼盐单价有所上涨,因苯肼生产线技改调修,外购比重有所增加,单位成本有所上涨,单价上升幅度基本与单位成本一致,毛利率基本保持与去年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0.209,527.909,975.63 2,379.02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9.52-3,574.87-3,798.44 -4,502.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6.50-5,061.93-6,468.32 -5,058.5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50.41500.18-85.54 -6,805.42

2015年、2016年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进行了大额的投资支付行为以及筹资支付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先后投资建设了江苏子公司乙基氯化物二期生产线,江苏子公司毒死蜱原药生产线,台州新农新苯肼生产线以及进行了较多的环保设施的投资,故各期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均较大。

2、2015年、2016年,公司各期分别向股东支付3,000万元、1,800万元的现金股利。

3、由于2014年末获得大额土地收储资金,2015年、2016年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公司为了降低财务费用,偿还了部分借款所致。

综上所述,2015年、2016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主要系由于公司购买长期资产、向股东分红以及偿还借款所致,但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足以支撑公司正常经营周转。

(二)现金流量主要项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5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02.37 54,143.85 44,162.87 41,363.34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03 1,550.11 789.33 1,325.9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7 484.59 475.39 291.1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93.87 56,178.55 45,427.58 42,980.3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46.67 27,731.96 19,739.29 23,446.3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92.26 8,426.66 7,535.06 6,864.80支付的各项税费 819.91 3,320.20 2,371.89 4,604.84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5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4.84 7,171.82 5,805.71 5,685.4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33.67 46,650.64 35,451.95 40,60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0.20 9,527.90 9,975.63 2,379.0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9.02万元、9,975.63万元、9,527.90万元和3,860.20万元,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

2015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的土地收储造成本年上交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较多所致。

2015年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5年度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758.66加:资产减值准备 67.64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664.45无形资产摊销 69.4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5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35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99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0.65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6.2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80.5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0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82.87其他 -23.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9.02

20l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低于净利润的原因主要系:(1)2015年公司缴纳2014年因土地收储产生的大额营业外收入形成的应交未交所得税等税费2,499.48万元;(2)2015年末存货较期初增长580.50万元。

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销售和采购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19.32%,主要原因

是:(1)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销售收现增加;(2)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3)销售商品收现占比有所降低,销售票据结算增加,同时采购的票据结算有所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现金相应减少;(4)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降低。

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49%,主要系采购付款增加:(1)部分主要原材料由票据结算改为现金结算或付现周期有所缩短;(2)原材料单价普涨,采购付款相对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5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02.3754,143.85 44,162.87 41,363.34营业收入 26,267.6580,833.24 59,935.76 53,697.5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

64.7366.9873.68 77.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46.6727,731.96 19,739.29 23,446.31营业成本 17,296.7357,014.51 44,494.52 38,934.2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与营业成本之比(%)

47.6848.6444.36 60.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03%、73.68%、66.98%和64.73%;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0.22%、44.36%、48.64%和47.68%。收付现比例低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原因主要系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756.93 121.12 50.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07 17.68 7.99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80 57.74 1,206.3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7 362.80 196.54 1,264.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80.18 3,937.67 3,994.97 5,261.04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1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0.18 3,937.67 3,994.97 5,767.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52 -3,574.87 -3,798.44 -4,502.4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购建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衍生金融产品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以更新生产线,改进工艺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现金流出分别为5,261.04 万元、3,994.97万元、3,937.67万元和1,180.18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8,650.005,380.00 9,618.4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3.97 7,102.153,285.00 8,2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13.97 15,752.158,665.00 17,818.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50.00 7,892.917,522.91 13,941.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46 4,407.322,157.72 3,445.65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0.00 8,513.85 5,452.69 5,49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7.46 20,814.08 15,133.32 22,876.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50 -5,061.93 -6,468.32 -5,058.56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借款、收回的票据保证金及关联方借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归还借款、支付票据保证金及归还关联方借款。

4、现金流量表个别项目波动较大的原因2017年与2016年比较,现金流量表项目波动超过30%的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收到的税费返还 760.7896.38

1)2017年外销规模扩大出口退税增加;2)2017年下半年起,制剂、原药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下调至11%,可免抵的境内销项税额减小亦导致出口退税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92.6640.49

2017年采购规模扩大以及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付款信用期有所缩短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8.3139.98

1)2017年盈利规模较2016年扩大缴纳的所得税有所增加;2)2017年江苏子公司盈利情况较上年增幅较大,缴纳的增值税增长539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19-53.00

2017年仙居农村信用社分红款较2016年减少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4036.19

2017年该项目基数较小,故变动幅度较大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06388.06

2017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81.80万元,较2016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所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0.0060.78

2017年主要产品产销两旺,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7.15116.20

2017年以美元质押借款,保证金收付规模增加所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49.60104.262017年分红增加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61.1656.14

2017年以美元质押借款,保证金收付规模增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96.52-290.152017年美元汇率下行所致

2016年与2015年比较,现金流量表项目波动超过30%的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收到的税费返还 -536.59-40.47

2015年收取2014年应退未退金额590万元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28 63.30

2016年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32.95-48.49

2015年缴纳2014年因土地收储产生的大额营业外收入形成的应交未交所得税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65140.00

2016年仙居农村信用社分红款增加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69121.13

2015年该项目基数较小,故变动幅度较大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8.62-95.21

1)2015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506.18万元的资金往来,2016年未发生此类资金往来;2)2016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57.74万元,比2015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近600万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38.42-44.07

公司借款规模逐步降低借款发生额减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15.00-59.94

2016年与控股股东的往来借款的发生额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418.42-46.04

公司借款规模逐步降低,借款发生额减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87.93-37.38公司2016年分红减少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70.93-45.40

2016年汇率波动影响较2015年小所致

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情况如下: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 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银行利息收入 9.21 56.4833.59 97.76

政府补助 89.30 302.50384.26 126.13

其他 100.96125.6057.53 67.22合 计199.47 484.59475.39 291.11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银行利息收入和收到的各类保证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项 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付现费用 2,163.15 7,050.495,753.735,643.02

其他 111.69121.3351.9842.39合 计2,274.847,171.825,805.715,685.41

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付现费用和其他,付现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的运杂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市场推广费、管理咨询费、研发费用等,其他主要包括支付和归还的各类保证金等。

5、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净额的关系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3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5年度净利润 3,845.667,601.703,886.93 3,758.66加:资产减值准备 263.79242.5039.58 67.64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513.692,038.801,877.69 1,664.45无形资产摊销 28.53129.48121.64 69.4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7668.3863.41 47.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3.25462.09245.18 36.5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142.4563.16 0.35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04.59783.8799.03 -25.99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90-56.93-121.12 -90.65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58.51386.10-361.18 46.2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1.54-3,424.28316.14 -580.5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772.97-4,460.69630.88 -8.0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4,271.735,972.733,363.95 -2,582.87其他 -8.31-279.01-186.51 -23.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0.209,527.909,975.63 2,379.02占净利润比重(%)100.38125.34256.65 63.29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支出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主要为购买机器设备、新建厂房及生产线。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现金流出分别为5,261.04万元、3,994.97万元、3,937.67万元和1,180.18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截止本招股书签署之日,除计划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投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0.430.840.43 0.42扣除非经常损益基

本每股收益

0.41 0.83 0.38 0.39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上限完成发行,公司的总股本将由9,000.00万股增至12,0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年产6,600

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能力,实现了原药、制剂、中间体的平衡发展。产品种类增加将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一方面可以满足部分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制剂配方的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应用程度,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营销服务体系项目的建设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和服务质量,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拓展优质客户,进而提高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项目”之“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在人力资源储备方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

多项研发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可以胜任募投项目的产品开发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共有生产技术人员800余人,其中不乏经验丰富、精干高效的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力量,有效保障了专业能力的提升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在募投项目实施时,可以尽快完成建设并实现预期产出,其他生产人员向社会公开招募。

2、技术储备情况公司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

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凭借在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产出绩效等方面的优异表现,2006年-2007年连续两次跻身中国农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

公司秉承“创新促发展、科技增效益”的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重大改造和提升,不断开发和研制新产品、新技术。目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共15项,2016年12月,公司所申请的“噻二唑类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和用途”(专利号ZL00132119.6)专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同时,公司拥有多项主要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为募投项目的投产运作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情况公司具有近二十年农药的销售经验、精干的销售团队及稳定发展的销售网

络。国内主要销售区域包括华东、华中、华南、华北等20余个省份;同时,公司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产品销往欧盟、美国、南美、东南亚、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现拥有海外客户主要包括陶氏益农、富美实等多家国际知名农化企业。公司通过优良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供应和完善的服务,与海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公司自主创建的商标在农药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有效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和品牌溢价。公司的品牌优势的建立,在内依托公司的经营战略、决策制度、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的能力,在外体现为公司在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的过程中所显现的前瞻性、及时性和满意度。

公司稳定多元的销售渠道和长期积累的品牌优势为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注重生产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农药生产多年,积累了专业的生产技术和广泛的优质客户,树

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开拓业务范围,最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18】4060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新农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新农股份公司的2018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2018年1-6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38,631.29 31,418.38非流动资产 29,602.34 26,485.44资产总计68,233.63 57,903.82流动负债 34,640.92 27,010.05非流动负债 1,089.90 1,106.51负债合计35,730.82 28,116.56所有者权益32,502.82 29,787.26

公司2018年6月末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多,同时,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在建工程增加较多;公司2018年6月末负债总额较2017年末

有所增加,主要系短期借款、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较多。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负债结构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

2、合并利润表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营业收入52,504.87 41,645.42

营业利润 10,689.10 5,144.79利润总额 10,578.39 5,110.76净利润8,743.84 4,215.5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3.84 4,215.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82.68 4,040.08

2018年1-6月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受农药市场景气度回升、环保核查等影响,公司各主要产品量价齐升,推动公司整体收入大幅上涨。同时,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逐步扩大、规模效应显现,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平稳下降,进一步推动净利润以较大幅度增长。公司2018年1-6月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未出现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633.04 23,957.2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60.90 24,749.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72.14 -792.30

2018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净利润大幅增加,导致收现增加;②公司进一步控制存货规模,采购占款有所下降。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60.67 -31.4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421.83 198.75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60.08 -15.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10.71 -2.5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45.52 56.93小计-64.10 206.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26 31.08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8.84 175.44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8.84 175.44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整体金额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8年以来农药产品市场行情较好,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267.65万元,同比增长23.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5.66万元,同比增长59.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96.61万元,同比增长64.02%。结合公司的库存规模、生产计划、生产成本等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600万元~73,100 万元,同比增长25.12% ~ 27.74%;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00万元~11,500 万元,同比增长79.89%~95.16%;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40万元~11,550万元,同比增长94.91%~111.5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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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倡导绿色农业,致力农技服务、保护作物丰收”为使命,坚持“先强后大,追求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国家积极推进农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同时加快营销网络开发和建设、以高效低毒环保型产品为研发重点,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在当前激烈的市场中,凭借公司在行业几十年的积累和打造,今后三年力争在行业打造成杀细菌剂第一品牌,结合公司在原药、制剂、中间体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模式,以聚焦差异化作为竞争战略,以制剂业务为龙头,做强做大,实现公司“成为中国最具创新活力、最富品牌价值、最受人尊重的农化企业”的发展愿景。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为提升公司在农化行业的竞争力,完善公司在农化产业的整体布局,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如下:

(一)产品发展规划

农化行业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好产品的竞争,公司今后在以绿色环保作为产品开发的前提下,围绕核心作物和主要客户,坚持精品战略,在行业里要真正形成“好农药、新农智造”的实力和品牌,好农药好在绿色环保前提下,以国际知名农化企业为标杆更好的性价比,制造致在围绕核心作物精准的靶标定位和智慧的精品组合,成为作物解决方案最优秀的组合伙伴。公司未来将在自主研发农药中间体、原药的基础上,着重发展农药制剂的研制,主要产品类别包括:

1、噻唑锌系列产品:依托公司自主创制的技术优势和组合物专利今后十多年的保护期,聚焦核心作物和重点靶标,加强噻唑锌系列产品的开发和研制;

2、合作研发产品:依托公司与多家国际知名农化企业之间已经形成了多年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取得其处于专利保护期内新产品的研发授权,开发优质独特的专利新产品,补充和完善产品线,不断提升产品及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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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吡唑醚菌酯原药及复配制剂开发:吡唑醚菌酯是全球使用量最大的杀菌剂类农药,并且其专利保护期已于近期到期,公司同浙江工业大学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并已成功完成小试及中试开发,公司将该产品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争取及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借助公司在行业及客户中形成的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积极开拓市场,抢占市场份额。

(二)加强营销系统的体系建设及品牌提升

公司在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的同时,品牌提升及发展是公司最重点的战略之一。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清晰主要业务部门的经营战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明星产品实现公司销售在重点作物、重点市场上的提升和突破。其中,首先将“碧生”打造为中国杀细菌剂第一品牌,在此基础上,围绕“碧”系列品牌的影响力,加大核心作物病、虫、草系列产品的开发,形成“好农药、新农智造”的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营销服务体系的建立实现公司销售部门与公司主要客户的整体联动,通过交流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客户对公司的认同感,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及公司文化的理解,从而提升营销的整体效率,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加大研发体系的投入力度

研发实力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通过自行研发和战略合作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已经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多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石化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在此基础上,公司总结经验并进一步改进和加大研发体系的建设和投入,针对不同产品类别分别制定的研发体系的整体发展纲要:

1、产品开发以产品规划为大纲,以绿色环保为前提,围绕核心作物,通过自行开发和对外合作,不断加强开发的实力和效率;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围绕“安全、高效、准确”为要求,加强应用技术的标准建设和执行,规范高效地对市场提供试验示范、标准培训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制剂研发以最大化发挥产品药效、方便农民使用为核心,以差异化为重点,以跨国公司为对标,追求剂型研发的高、精、尖,通过加大队伍建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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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硬件投入和研发管理体系建设,为农户提供最佳性价比的好农药,真正实现好农药新农智造;

3、合成研发以“QEHS”(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安全体系)为确保的前提,最佳成本为核心目标,及时研究和分析农药新产品、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机会,以聚焦差异化战略为指引,加大合成研发团队的建设,加强从小试、中试到大生产整体研发管理体系和研发设施的建设。

(四)人才发展计划

企业的竞争根本在于人才的竞争,随着公司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发展的要求,以跨国公司为标杆成为一流企业的目标,各类专业人才和综合人才对公司发展的作用和紧迫性越来越大,公司凭借三十多年所形成的企业文化为最强有力的自信,以多年来在企业管理和运营不断提升和优化的能力为基础,以成为“中国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品牌价值、最受人尊重的农化企业”为共同追求,通过文化、理念、企业实力及事业愿景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并想方设法引进人才,通过“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公司人才观为遵照和指引,完善人才梯队的建设,建立健全人才薪酬和激励机制,以新农培训中心为人才培养的条件和独特优势,通过“对外引进,对内培养”的方式,选拔和培养具有高素质和高专业素养的农化行业及跨行业精英,成为行业中人才素质一流的企业。

三、实施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实施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全球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中国经济仍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基本稳定;

3、公司遵循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4、国家关于农药化工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内外部管理环境、主要管理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足额、按时到位,拟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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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计划顺利实施;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公司的发展。

(二)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拟投资项目对于资金需求较大,仅仅依靠自有资金和对外借款,难以满足公司在业务上的快速扩张。而且,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将会对公司上述各项发展计划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延误公司发展良机。

四、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计划系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本公司具备多年的农化行业从业经验,是集原药、制剂、中间体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农化企业,产品覆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主要农药产品类别,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上述发展规划如能按计划实施,将极大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在农化行业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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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项目

2017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方案》的议案,2017年3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万元。

1、募投项目及项目备案、环境评价批复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拟投入以

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保审批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2年 17,991.8117,991.81东行审投[2016]362号

通行审批[2017]199号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1年 11,118.008,269.00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

10241612304031450263)

仙环建[2015]19号

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1.5年 6,000.006,000.00

台椒经技变更[2017]11号(备案号:330000150624055852B2)

台环建[2017]3号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年 6,000.006,000.00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

10241702164031457431)

-合计41,109.8138,2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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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等相关工作,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预先垫付的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

农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江苏新农现有厂区(已取得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4353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为84,769.00平方米)内,无需另征土地。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建设用地为公司现有厂区(已取得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1213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为56,152.20平方米)和现有厂区南侧新征地块,公司已于2013年8月与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10242013B01357),土地面积6,245平方米,出让价格235.2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台州新农化工厂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本项目建设在台州新农化工厂现有厂区(已取得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062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为52,719.70平方米)内,无需另征土地。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建设用地为公司现有土地(已取得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3144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科教,面积为12,314.00平方米)内,无需另征土地。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均已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市场前景较好的农药品种,项目投

产后将形成1,000吨吡唑醚菌酯产能、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产能、4,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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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产能、2,500吨1,3-环己二酮产能、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产能。各产品的市场前景如下:

(1)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 (Pyraclostrobin)属于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广谱杀菌剂,能防治

由子囊纲、担子菌纲、半知菌纲和卵菌纲等多类型的真菌病原体引起的植物病害,同时它又是一种激素型杀菌剂,能使作物吸收更多的氮,促进作物的生长。不仅毒性低,对非靶标生物安全,而且对使用者和环境均安全友好。在全球50多个国家的150多种作物上有登记,适用病害如:大豆锈病、黄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叶斑病、菌核病等。

吡唑醚菌酯在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均有广阔的市场潜力。自2002年推广上市以来年平均增长率达8.4%,至2015年销售达10亿美元,随着专利保护过期,推广力度加强,市场预计进一步增长。

公司在吡唑醚菌酯技术研发上做了大量投入,已具备一定优势。该产品的主要中间体均通过公司自行研发、生产,实现了该产品的全产业链配套;该产品实现了绿色合成的清洁生产工艺,产品加工与使用性能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突破。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处理等方面一贯的行业领先优势,也为实现吡唑醚菌酯原药的可持续制造提供保障。

(2)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农药剂型的研究开发与改进,开发新的环保型剂

型代替乳油等剂型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剂型开发成功,不仅可以延长老品种的生命周期,节约用药,降低农本,而且可以使高毒农药低毒化,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可达到高效、安全、经济的目的。近期,随着人们对环境意识的增强,革除乳油中有机溶剂的水乳剂受到重视,先进国家为避开应用有机溶剂,纷纷将原有的乳油改为水乳剂,每年不仅可节省大量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有机溶剂,还能带来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公司该项目主要生产水剂、水乳剂和悬浮剂等绿色环保制剂,这些剂型均为水性化的剂型,可按其分散体微粒大小或分散程度顺序排列如下:水剂、水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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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剂。水剂系以安全易得的天然水,替代有害的有机溶剂;水乳剂系水基乳状结构的液态分散体系,其微粒小到肉眼难见的透明或半透明程度,近乎热力学稳定体系,具有物理稳定性优良,及喷布后的覆盖率、附着率、渗透率和传导率高的优点;悬浮剂是将固体原药,加入湿润剂、分散助悬剂和水等溶剂、助剂磨制而成的同糊状多相分散体系,其生产、包装、储运和使用安全,药效较好。在水中稳定的高熔点、超高效、高选择性的除草剂、杀虫剂和保护性杀菌剂中,有广泛的实用价值。

(3)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是除草剂二甲戊灵的核心生产原料。二

甲戊灵是世界第3大除草剂,年销售额已超过3.5亿美元,近5年全球销售额保持5%以上的增长率,其销售额仅次于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百草枯(百草枯正逐渐退出市场),也是世界上销售额最大的选择性除草剂。近几年随着除草剂市场的发展,作物登记范围的不断扩大,二甲戊灵不仅能有效防除单子叶杂草,而且对双子叶杂草也有效,其应用适期长,从播前到苗后都可使用。施药后,杂草可通过根、茎、叶吸收药剂,二甲戊灵是混剂的理想配伍。其适用于玉米、大豆、花生、棉花、马铃薯、烟草、蔬菜等多种作物田除草,也可以用于稻田除草。随着应用技术的不断成熟,凭借其优秀的产品性能,二甲戊灵的市场前景仍然具有较长的产品生命周期,作为核心原材料的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市场需求也具有较好的增长前景,且该产品公司采用特有的低压加氢技术生产,生产工艺安全、品质高等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1,3-环己二酮1,3-环己二酮可用于制备除草剂甲基磺草酮、磺草酮等农药产品。当前主要运用于农药三酮类除草剂的合成。

三酮类除草剂属于HPPD(对羟苯基丙酮酸双氧化酶)抑制剂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治阔叶草和禾本科类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活性高、用量少、环境相容性好等特点,是90年代后期才进入商业运用的除草剂较新的品类。主要品种有磺草酮、甲基磺草酮、环磺酮、双环磺酮等。公司采用特有的低压加氢技术生产1,3-环己二酮,生产工艺安全、品质高等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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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N-异丙基-4-氟苯胺N-异丙基-4-氟苯胺主要用于合成农药除草剂 氟噻草胺。氟噻草胺是由拜耳

作物科学于1998年首次推出的一款除草剂品种。属芳氧乙酰胺类除草剂,用于玉米、大豆、番茄、马铃薯、水稻等作物,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和一些小粒阔叶杂草。目前,氟噻草胺主要用作土壤处理剂,芽前、芽后皆可使用,具有高活性、高选择性和易降解等特点,在酰胺类除草剂中占据了重要席位。公司采用特有的低压加氢技术生产N-异丙基-4-氟苯胺,生产工艺安全、品质高等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拟投资的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年产6,600

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均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以上三个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主营业务的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趋于经济合理,产品结构及品种更加优化,同时大幅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为企业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源于独具特色的专利产品,还来自于行业领先的营销能力。营销服务体系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农药市场的营销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生产、销售能力,实现了原药、制剂、中间体的平衡发展。产品种类增加将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一方面可以满足部分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制剂配方的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应用程度,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营销服务体系项目的建设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和服务质量,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拓展优质客户,进而提高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如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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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于公司上市后严格遵照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影响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管理层具有多年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管理经验。公司现有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要求。

1、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生产与质量控制管理能力在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可以借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生

产流程、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目前公司产品的生产技术成熟,工艺完善,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对募投项目生产及产品质量控制的管理能力。

2、公司具备较强的销售管理能力在销售管理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募投项目产所面向的市

场结构及客户群体与现有情况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营销方式、策略可以借鉴,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

综上所述,尽管募投项目会给公司的销售管理带来一定压力,但公司具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与经验,并已制定相应的措施,能够有效应对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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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可能遇到的销售管理风险。

(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公司保荐机构在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对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根据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发行人的说明和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意见。

公司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对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装置及配套设施(包括:丙类

及酸碱罐组、甲乙类罐组、危险品仓库、丙类综合仓库1、丙类综合仓库2、区域动力车间、门卫、三废处理设施等)。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本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江苏省、南通市产业政策:吡唑醚菌酯属于高效、安

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和允许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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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建设中,公司在原有技术基础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此举不仅能降低江苏新农的技术风险水平,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所以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3、项目投资预算本项目总投资17,991.81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为15,699.81万元,流动资金1,862.00万元。

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比例(%)一、固定资产投资1、建筑工程 3,319.1018.452、安装工程 3,765.5020.933、设备投资 6,194.6534.434、其他费用 2,420.5613.45二、流动资金 1,862.0010.35三、其他费用 430.002.39

合计17,991.81100.00

上述估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安装工程按类似工程的估算指标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进行估算,设备

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及备品备件费,安装工程费包括设备安装费、不作为设备计算的主材费,如管道、电缆、灯具等材料费及其安装费。

(2)设备价格向厂方询价,不足部分按机械工业电子出版社出版的《2016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计取;非标设备按中石化总公司发布的《非标设备综合价格(2016年第2期)》计取,利旧设备检测后按折旧后残值计入投资。

(3)土建工程费用按当地类似工程造价估列,建筑工程费包括基础、上部结构、外围护、内外装修等全部费用。

(4)其他费用按《中国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参数与数据(2016年)》及当地有关取费标准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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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投资计划根据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和工艺技术方案,本项目设备投资金额

为6,194.65万元。主要设备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备注

1 反应釜 5 KR-6300,开式,GL 特种设备2 配制釜 5 FR-1500,闭式,3043 配制釜 5 KR-1500,开式,GL4 催化剂配制釜 5 KR-500,开式,GL5 溶剂回收釜 5 KR-6300,开式,GL 特种设备6 加成环合釜 5 FR-63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7 后处理釜 5 FR-63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8 中和釜 5 KR-6300,开式,GL

水洗釜

KR-8000,开式,GL

10 中间釜 5 KR-1500,开式,GL11 反应釜 5 FR-80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12 后处理釜 5 FR-80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13 洗涤釜 5 FR-5000,闭式,316L14 打浆釜 5 FR-5000,闭式,316L15 溶剂回收釜 5 FR-50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16 原料回收釜 5 FR-1500,闭式,316L 特种设备17 加氢釜 8 FR-6300,闭式1.6MPa,316L 特种设备18 酰基化釜 5 KR-6300,开式,GL 特种设备19 溶剂回收釜 5 KR-6300,开式,GL 特种设备20 溶剂回收釜 5 KR-6300,开式,316 特种设备21 结晶釜 5 KR-6300,开式,GL22 后处理釜 5 KR-6300,开式,CS/F423 蒸馏釜 5 KR-5000,开式,GL 特种设备24 反应釜 5 FR-6300,闭式,316 特种设备25 后处理釜 5 FR-6300,开式,31626 溶剂回收釜 5 FR-8000,闭式,316 特种设备27 溶解釜 5 FR-6300,开式,31628 产品结晶釜 5 FR-6300,开式,31629 溶剂回收釜 5 FR-8000,闭式,316 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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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备注

30 计量罐 5 立式,2000L,30431 计量罐 5 立式,4000L,316L32 计量罐 5 立式,2000L,GL33 邻硝基甲苯计量罐 5 立式,2000L,316L34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4000L,316L35 计量罐 5 立式,4000L,30436 丙烯酸乙酯计量罐 5 立式,1000L,30437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4000L,30438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1000L,CS39 真空缓冲罐 10 立式,1000L-0.099MPa,RPP40 计量罐 5 立式,4000L常压,30441 计量罐 5 立式,2000L常压,30442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3000L-0.099MPa,30443 回收溶剂接收罐 5 立式,3000L-0.099MPa,30444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1000L-0.099MPa,CS45 回收邻硝接收罐 5 立式,1000L,316L46 蒸馏真空缓冲罐 10 立式,1000L-0.099MPa,RPP47 母液罐 5 立式,6000L,316L48 计量罐 5 立式,5000L常压,316L49 氢气计量罐 5

立式,5000L压力:

1.6MPa,316

50 计量罐 5 立式,5000L常压,30451 氯甲酸甲酯计量罐 5 立式,2000L常压,316L52 气液分离器 5 立式,100L,316L53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5000L,316L54 真空缓冲罐 5 立式,200L-0.099MPa,RPP55 溶剂计量罐 5 立式,3500L常压,30456 计量罐 5 立式,1500L常压,30457 溶剂计量罐 5 立式,5000L常压,30458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3500L-0.099MPa,30459 溶剂接收罐 5 立式,5000L-0.099MPa,30460 回流冷凝器 5 冷凝器,60m2,GL61 溶冷凝器 5 冷凝器,80m2,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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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备注

62 冷凝器 5 冷凝器,20m2,GL63 蒸冷凝器 4 冷凝器,80m2,316L64 冷凝器 5 冷凝器,40m2,316L65 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80m2,316L66 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40m2,316L67 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80m2,316L68 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40m2,30469 回流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60m2,30470 蒸馏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40m2,30471 水冷器 5 列管冷凝器,20m2,CS72 环合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20m2,30473 回收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60m2,30474 蒸馏冷凝器 5 片式冷凝器,60m2,GL75 蒸馏冷凝器 5 列管冷凝器,60m2,30476 循环泵 5 Q=50m3/h,H=32m,,CS/F477 回收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防腐78 转料泵 5 Q=65m3/h,H=32m,CS/F479 输送泵 5 Q=50m3/h,H=32m,30480 回收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F481 蒸馏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F482 干燥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3 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4 回收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5 回收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6 缩合物干燥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7 回收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F488 吡唑原药干燥真空泵 5 真空机组-0.099MPa,CS89 物料转料泵 20 Q=50m3/h,H=32m,31690 离心机 5

离心机,GKH-1250,N2保护,316L

91 离心机 5

离心机,GKH-1250,N2保护,CS/Halar

92 离心机 5

卧式离心机,GK-1250,N2保护,316L

93 离心机 5 卧式离心机,GKH-1250,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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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备注

保护,CS/Halar94 离心机 5

离心机,GK-1050,N2保护,304

95 吡唑原药离心机 5

离心机,GK-1250,N2保护,316L

96 干燥系统 5 干燥机,减压,316L97 干燥系统 5 干燥机,减压,30498 吡唑原药干燥系统 5 干燥机,减压,316L99 气相色谱仪 6 安捷伦7890,100 液相色谱仪 6 岛津2010,101 特高液相色谱仪 5 美国Waters,102 30%双氧水贮罐 1 立式,80m?,304103 贮罐 1 立式,80m?,316104 贮罐 1 立式,80m?,316L105 贮罐 1 立式,80m?,304

贮罐

立式,80m?,304

107 贮罐 1 立式,80m?,304108 贮罐 1 立式,80m?,316L109 贮罐 1 立式,80m?,304110 贮罐 1 立式,80m?,316L111 贮罐 1 立式,80m?,304112 贮罐 1 立式,80m?,316L113 贮罐 1 立式,80m?,304114 贮罐 1 立式,80m?,304115 各种物料转料泵 26 Q=30m3/h,H=32m,316116 尾气吸收系统 5 碱吸收系统117 自动控制系统 1 DCS 全套118 紧急停车系统 1 ESD 全套119 浓缩釜 1 FR-6300, ,碳钢120 冷凝器 1 冷凝器,60m2,碳钢121 真空泵 1 360型水喷射泵122 氯化钠专用离心机 1 离心机,GK-1050,碳钢衬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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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艺流程(1)氧化溴化在反应釜中投入溶剂、邻硝基甲苯和氢溴酸溶液,开启搅拌。加热升温至

70℃,投入催化剂,缓慢滴加双氧水,滴加完毕后保温。反应结束后,静置分层,废水排入废水池,有机相进行减压蒸馏脱除溶剂,直接进入到缩合工序。

(2)加成环合、氧化在反应釜中投入乙醇钠,开启搅拌,分别投入对氯苯肼盐酸盐和丙烯酸乙酯,

随后加热升温反应。反应结束后,减压蒸馏回收溶剂,降温,加入一定量的水,直接用于下步反应。

将上步得到的反应液加热,缓慢滴加双氧水溶液,滴加完毕后继续反应。反应结束后,冷却降温,投入一定量的盐酸溶液,调至酸性。过滤,加入一定量的水进行搅拌洗涤,得到中间体吡唑醇。

(3)缩合在缩合反应釜中投入溶剂,开启搅拌,分别投入吡唑醇和碱,加热升温,滴

加苄溴,滴加完成后,保温反应结束后,减压蒸馏回收溶剂,离心洗涤得到中间体缩合物,离心滤液回收溶剂。

(4)氢化、酰基化在反应釜中投入溶剂、配制好的缩合物和催化剂,搅拌,通入氮气置换,接

着通入氢气,进行反应。反应结束,过滤回收催化剂,得到的滤液直接用于下步反应,催化剂直接回收套用。

将氢化反应液加入酰化釜中,再加入氯甲酸甲酯,进行酰化反应,控制反应温度。反应结束后减压回收溶剂,回收结束后结晶析出固体,离心过滤,得到酰化物;滤液进行分层,有机相回收溶剂。

(5)甲基化将一定量的溶剂投入反应釜中,开启搅拌,接着投入酰化物和碱。加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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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定温度,滴加硫酸二甲酯。滴加完毕后保温搅拌反应,结束降温后,进行洗涤,分层,有机相进行减压脱溶回收溶剂;蒸馏完毕后,室温下搅拌结晶,离心,固体烘干得到吡唑醚菌酯原药。

(6)氯化钠回收废水通过管道泵入蒸发结晶釜,通蒸汽间接加热,升温,蒸发浓缩一定量的氯化钠晶体析出,蒸出的气相经一级循环水冷凝后作为废水。

(7)离心蒸发浓缩后的物料通过管道泵至离心机,滤饼即为氯化钠湿品,进入烘干工段,离心母液作为废水。

(8)烘干氯化钠湿品通过人工转料至盘式干燥机,进行连续烘干,得到氯化钠副产。

该过程产生废气,干燥的气相经一级循环水冷凝后作为废水。

6、环境保护(1)废气本项目吡唑醚菌酯装置装置产生的无机废气,通过尾气收集系统,由管道输

送至已建的尾气处理系统、经两级碱洗和一级次氯酸钠氧化处理,满足要求后排放;有机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作为焚烧炉的助燃气。

(2)废水本项目吡唑醚菌酯装置产生的废水,按照酸碱性分开收集输送至已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吡唑醚菌酯装置产生的蒸馏釜残,不具氧化性、爆炸性,可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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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实施规划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其中项目报批阶段的立项、可研、环评、其他行

政审批等流程耗时8个月。项目批复后,具体设计施工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1 项目报批2 项目设计

3 设备招标与采购

4 施工单位招标

5 土建工程

吡唑醚菌酯设备安装

7 吡唑醚菌酯试车

8、项目人员储备本项目定员90人,其中管理人员自公司现有管理团队中遴选,生产人员向社会公开招募。

9、项目盈利能力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28,327.18万元,年平均营业成本21,920.89

万元,年平均毛利率19.22%。该项目产品属于原药类别,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原药产品平均毛利率为19.04%,与该项目平均毛利率相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本项目生产经营的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第十一项第6条“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属于鼓励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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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是《农药产业政策》、《“十二五”农药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重点鼓励的项目。

本项目部分装置拟建于公司位于浙江省仙居县现有厂区南面的新征地上,部分装置拟在老厂区进行拆建新造,项目充分利用已建厂区的公用工程和配套工程,各项配套成熟、可靠,为较优的建设地点,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3、项目投资预算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503.25万元,含固定资产费用7,161.00万元,固定资

产其它费用234.25万元,无形资产费用150万元,递延资产费用346.00万元,预备费612.00万元。

投资总额中234.25万元的征地费已由自有资金全部付清,其余8,269万元全部从股市募集,项目所需流动资金2,615.20 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比例(%)一、固定资产投资1、建筑工程 2,971.0034.942、安装工程 873.0010.273、设备投资 3,317.0039.014、其他费用 1,342.2515.79

合计8,503.25100.00

上述估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2)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有关设计专业和厂方提供的设计条件;

(4)安装工程按类似工程的估算指标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进行估算;

(5)土建工程按类似工程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并结合当地造价水平估列;

(6)其他费用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及当地有关取费标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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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7)设备价格向厂方询价,不足部分按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及机械工业电子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计取。

非标设备按中石化总公司发布的《非标设备综合价格》计取;

4、设备投资计划(1)除草剂车间除草剂车间为新建三层局部四层半敞开式厂房,成“一”字形布置,建筑物

尺寸:36m×36m,每层层高为5~6米。西面四层为制剂加工配制区域,东面三层一楼为制剂灌装,二楼、三楼为辅助用房。车间设置2部疏散楼梯。配电间设在车间二楼。除草剂车间设备一览表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数量材料 备注1 熟化釜

V=1m

Ф1200/Ф1400×3400

台 1 搪玻璃 P=3kW2 高剪切釜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2 搪玻璃 P=62kW3 磨前中间罐 V=3m

Ф1600×4300

台 1 S30408 P=5.5kW4 磨后中间罐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1 S30408 P=5.5kW5 半成品罐 V=3m

Ф1600×4300

台 2 S30408 P=5.5kW6 成品罐

V=10m

Ф2200/Ф2400×2300

台 2 S30408 P=11kW7 冷水箱 S=10m

Ф1000×1500 台 1 S30408

冷水机组打料泵

IS50-32-160 Q=3m

/hH=51m

台 1 碳钢 P=3kW9 砂磨机 V=25L 1800×900×1650台 1 碳钢 P=50kW10 剪切泵

FDX1/180 Q=13m

/hH=46m

台 1 碳钢 P=15kW11 磨后打料泵 Q=11.5m

/h H=47m 台 1 碳钢 P=5.5kW

半成品罐打料泵

Q=11.5m

/h H=47m 台 1 碳钢 P=5.5kW13 过滤器

过滤精度100μm 过滤面积1 m

Ф250×400

台 2 S30408

袋装灌装生产线

灌装能量:40包/分钟外形尺寸:5200×4800×3200

台 1 组合件 P=10kW

防伪防串货系统

外形尺寸:5200×4800×3200台 1 组合件 P=2kW16 桶装灌装生产灌装能量:600瓶/小时 台 1 组合件 P=5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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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数量材料 备注线 外形尺寸:3000×3000×2200017 纯化水罐 V=2m

Ф1100×1800

台 1 S3040818 纯化水清洗罐 V=1m

Ф800×1800

台 1 S3040819 气动隔膜泵

Q=133L/min最大工作压力0.83MPa

台 1 S30408

压缩空气缓冲罐

V=3m

Ф1400×1600

台 1 S3040821 电动葫芦 起重量5吨 起重高度9m台 1 组合件 P=8.3kW22 管道泵

32CQG-12 Q=3.2m

/hH=12m

台 1 碳钢 P=0.55kW

(2)杀菌剂车间杀菌剂车间为新建三层局部四层半敞开式厂房,按物料流向由西向东成

“一”字形布置,建筑物尺寸:48.5m×15m,每层层高为5~6米。西面楼层共四层,均为制剂加工配制区域。东面楼层为三层,一楼为制剂灌装,二楼、三楼为辅助用房。在车间东西两侧均设置疏散楼梯。配电间设在车间三楼。杀菌剂车间设备一览表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数量材料 备注1 熟化釜

V=1m

Ф1200/Ф1400×3400

台 3 搪玻璃 P=3kW2 高剪切釜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6 搪玻璃 P=62kW3 磨前中间罐 V=3m

Ф1600×4300

台 6 S30408 P=5.5kW4 磨后中间罐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6 S30408 P=5.5kW5 半成品罐 V=3m

Ф1600×4300

台 6 S30408 P=5.5kW6 成品罐

V=10m

Ф2200/Ф2400×2300

台 6 S30408 P=11kW7 冷水箱 S=10m

Ф1000×1500 台 1 S304088 冷水机组打料泵

IS50-32-160 Q=3m

/hH=51m

台 1 碳钢 P=3kW9 砂磨机

V=25L1800×900×1650

台 3 碳钢 P=50kW10 剪切泵

FDX1/180 Q=13m

/hH=46m

台 6 碳钢 P=15kW11 磨后打料泵 Q=11.5m

/h H=47m 台 6 碳钢 P=5.5kW12 半成品罐打料泵 Q=11.5m

/h H=47m 台 6 碳钢 P=5.5kW13 过滤器

过滤精度100μm 过滤面积1 m

Ф250×400

台 6 S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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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数量材料 备注14 袋装灌装生产线

灌装能量:40包/分钟外形尺寸:5200×4800×3200

台 2 组合件 P=10kW15 防伪防串货系统 外形尺寸:5200×4800×3200台 1 组合件 P=2kW

16 瓶装灌装生产线

灌装能量:600瓶/小时外形尺寸:

3000×3000×22000

台 1 组合件 P=20kW17 桶装灌装生产线

外形尺寸:

3000×3000×22000

台 1 组合件 P=50kW18 纯化水罐 V=2m

Ф1100×1800

台 1 S3040819 纯化水清洗罐 V=1m

Ф800×1800

台 1 S3040821 气动隔膜泵

Q=133L/min最大工作压力0.83MPa

台 1 S3040822 压缩空气缓冲罐 V=3m

Ф1400×1600

台 1 S3040823 电动葫芦

起重量5吨 起重高度9m

台 1 组合件 P=8.3kW24 管道泵

32CQG-12 Q=3.2m

/hH=12m

台 1 碳钢 P=0.55kW

(3)杀虫剂车间杀虫剂车间为新建两层局部四层半敞开式厂房,成“一”字形布置,建筑物

尺寸:36m×48m,每层层高为5~6米。二层区域的一楼为制剂灌装,二楼为配电间及辅助用房,四层区域一至四楼为制剂生产配制。车间设置2部疏散楼梯。杀虫剂车间设备一览表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 备注1 熟化釜

V=1m

Ф1200/Ф1400×3400

台 3 搪玻璃 P=3kW2 高剪切釜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4 搪玻璃 P=62kW3 磨前中间罐 V=3m

Ф1600×4300

台 4 S30408 P=5.5kW4 磨后中间罐

V=3m

Ф1600/Ф1800×4300

台 4 S30408 P=5.5kW5 半成品罐 V=3m

Ф1600×4300

台 4 S30408 P=5.5kW6 成品罐

V=10m

Ф2200/Ф2400×2300

台 4 S30408 P=11kW7 冷水箱 S=10m

Ф1000×1500 台 1 S30408

冷水机组打料

IS50-32-160 Q=3m

/hH=51m

台 1 碳钢 P=3kW9 砂磨机 V=25L 1800×900×1650 台 2 碳钢 P=50kW10 剪切泵

FDX1/180 Q=13m

/hH=46m

台 4 碳钢 P=15kW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 备注11 磨后打料泵 Q=11.5m

/h H=47m 台 4 碳钢 P=5.5kW

半成品罐打料

Q=11.5m

/h H=47m 台 4 碳钢 P=5.5kW13 过滤器

过滤精度100μm 过滤面积1m

Ф250×400

台 4 S30408

袋装灌装生产

线

灌装能量:40包/分钟外形尺寸:5200×4800×3200

台 2 组合件 P=10kW

防伪防串货系

外形尺寸:5200×4800×3200 台 1 组合件 P=2kW

瓶装灌装生产

线

灌装能量:600瓶/小时外形尺寸:3000×3000×22000

台 2 组合件 P=20kW

桶装灌装生产

线

外形尺寸:3000×3000×22000台 1 组合件 P=50kW18 纯化水罐 V=2m

Ф1100×1800

台 1 S3040819 纯化水清洗罐 V=1m

Ф800×1800

台 1 S3040820 气动隔膜泵

Q=133L/min最大工作压力0.83MPa

台 1 S30408

压缩空气缓冲

V=3m

Ф1400×1600

台 1 S3040822 电动葫芦 起重量5吨 起重高度9m台 1 组合件 P=8.3kW23 管道泵

32CQG-12 Q=3.2m

/hH=12m

台 1 碳钢 P=0.55kW

5、工艺流程(1)水剂工艺流程水剂是以去离子水为分散解质,将原药、助剂经搅拌混合均匀制得。其生产

工艺流程简图如下:

(2)悬浮剂工艺流程将原药从高剪切釜的人孔口投入,再利用真空将分散剂、润湿剂、离子水拉

入到高剪切釜内,开高速剪切,剪切完成后,再通过固定管路连接,将物料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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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磨机进行砂磨,经湿法超细粉碎制得悬浮剂。其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如下图:

(3)悬乳剂工艺流程先将原药从高剪切釜的人孔口投入,再利用真空将分散剂、润湿剂、离子水

拉入到高剪切釜内,开高速剪切,剪切完成后,再通过固定管路连接,将物料送至砂磨机进行砂磨,经湿法超细粉碎制得悬浮剂半成品。再将另一个原药(或原油)、乳化剂和溶剂油1500#利用真空分别拉入到高剪切釜中,先开搅拌使原药溶解成均匀的油相,再将悬浮剂半成品作为水相,在普通搅拌下,利用真空将水相拉入到高剪切釜内和油相混合,再开高速剪切机形成分散良好的悬乳剂。其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如下图:

6、环境保护(1)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来源、发生量、排放方式及处理措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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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及产

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

备注15% 茚虫威悬浮剂/ / /

42%吡唑?噻唑锌悬浮剂

/ / /20%噻唑锌悬浮剂 / / /

40%戊唑?噻唑锌悬浮剂

/ / /40%噻唑锌悬浮剂 / / /

50%嘧酯?噻唑锌悬浮剂

/ / /40%氰虫?啶虫脒悬

浮剂

/ / /

悬浮剂

40%春雷?噻唑锌悬浮剂

/ / /

不使用溶剂,基本无工艺废气产生

36%氰虫?毒死蜱悬乳剂

混合、高速剪切

非甲烷总烃40%螺虫

?毒死蜱悬乳剂

混合、高速剪切

非甲烷总烃16%双

氟·氯氟吡悬乳剂

混合、高速剪切

非甲烷总烃悬

乳剂

30%乙虫?毒死蜱悬乳剂

混合、高速剪切

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

水剂

200g/L草铵膦水剂

混合、高速剪切

/ / /

不使用溶剂,基本无工艺废气产生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 10200t/a10200t/a废塑料桶

原药、助剂等包装材料

10.93 t/a

原厂家回收

废包装袋

原药、助剂等包装材料

0.8 t/a

送台州市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运营阶段

固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40 t/a

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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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废治理措施及综合利用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三同时”的

方针,本项目对环境保护十分重视,采用成熟的工艺生产流程,减少污染物产生总量,最大限度地提高综合利用率;采取有效的措施,达标排放。三废治理措施一览见下表: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混合、高速剪切

非甲烷总烃

二级冷凝+环保车间废气处理中心(氧化+碱洗+除雾)+25m排气筒悬乳

灌装 非甲烷总烃

环保车间废气处理中心(氧化+碱洗+除雾)+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

罐区呼吸气 非甲烷总烃

各储罐呼吸阀连接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送环保车间废气处理中心(氧化+碱洗+除雾)+25m排气筒

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设备冲洗废水 CODcr

近期:去污水处理站处置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达标排放

废塑料桶 返还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废包装材料

委托台州市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水污染物

公用工程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处置

噪声

机械泵、真空压缩机、真空机组、风机等高噪声生产设备加减震垫,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对风机等合理安装位置,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

7、项目实施规划本项目建设期1年,投产期2年,拟按以下进度实施:

单位:月建设内容2 4 6 8 101214161820 22 24

立项、可研、环评、各项政府报批

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订货及加工

设备、管道、暖通、仪表、电气安装

竣工验收、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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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人员储备本项目定员200人,其中管理人员自公司现有管理团队中遴选,部分生产人员由公司现有制剂生产线生产人员担任,不足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9、项目盈利能力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48,504.42万元,年平均营业成本25,828.77

万元,年平均毛利率46.75%。该项目产品属于制剂类别,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制剂产品平均毛利率为46.71%,与该项目平均毛利率相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

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本项目产品1,3-环已二酮、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N-异丙基

-4-氟苯胺被列入国家“十五”重点攻关项目,2009年列为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浙江省、台州市产业政策的导向规定。

本项目产品中1,3-环已二酮和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已在台州新农化工厂形成规模化生产,在本次新项目建设中,在原有技术基础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降低了技术风险水平,更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3、项目投资预算本项目建设投资6,000万元,含固定资产费用5,324.49万元。

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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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比例(%)1、建筑工程 1,200.0020.002、安装工程 500.008.333、设备购置 3,000.0050.004、铺底流动资金 675.5111.265、其他费用 624.4910.41

合计6,000.00100.00

上述估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2)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有关设计专业和厂方提供的设计条件;

(4)安装工程按类似工程的估算指标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进行估算;

(5)土建工程按类似工程建筑结构形式,并结合当地类似工程造价估列;

(6)其他费用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06)及当地有关取费标准计取;

(7)设备价格向厂方询价,不足部分按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及机械工业电子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计取。

非标设备按中石化总公司发布的《非标设备综合价格》计取。

4、设备投资计划本项目生产装置主要设备为反应釜、过滤器、贮罐、离心机、烘干装置、制

氮机等设备。具体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1、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 装置主要生产设备1 溶解釜 2 不锈钢3000L2 计量罐 4 不锈钢3000L3 3-中间罐 1 不锈钢10m

4 硝中间罐 2 不锈钢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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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5 反应釜 4 不锈钢5000L6 过滤器 8 不锈钢DN700×10507 分层釜 4 不锈钢5000L8 中间罐 1 不锈钢10000L9 蒸馏釜 2 不锈钢5000L10 冷凝器 2 不锈钢10m

11 接收罐 2 不锈钢2000L12 中间罐 2 不锈钢5000L13 过滤器 2 不锈钢DN500X105014 暂存罐 1 不锈钢10000L15 灌装装置 116 分层罐 2 不锈钢10000L17 回收装置 1 不锈钢18 输送泵 12 不锈钢磁力泵19 收集罐 2 不锈钢10000L20 收集罐 1 不锈钢5000L21 真空泵 4 碳钢WLW-20022 冷凝器 2 碳钢20m

23 接受罐 1 碳钢2000L24 储罐 1 不锈钢80m?

2、1,3-环己二酮装置主要生产设备1 反应釜 2 不锈钢3000L2 计量罐 3 不锈钢2000L3 反应釜 4 不锈钢3000L4 过滤器 4 不锈钢DN500×10505 中间罐 4 不锈钢3000L6 结晶釜 6 搪玻璃6300L7 计量罐 4 钢衬PE 2m?8 中间罐 1 钢衬PE 10m?9 离心机 8 316L LD150010 废水罐 2 钢衬PE 10m?11 烘干装置 2 不锈钢0.3t/h12 包装装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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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13 真空泵 4 碳钢 WLW-20014 投料装置 215 储罐 1 80m?

3、N-异丙基-4-氟苯胺装置主要生产设备1 溶解釜 1 不锈钢3000L2 计量罐 1 不锈钢2000L3 反应釜 2 不锈钢2000L4 过滤器 2 不锈钢DN500×10505 分层釜 2 不锈钢2000L6 中间罐 1 不锈钢10000L7 蒸馏釜 1 不锈钢3000L8 冷凝器 1 不锈钢40m

9 接收罐 2 不锈钢2000L10 静置罐 1 不锈钢10000L11 产品中间罐 2 不锈钢3000L12 产品计量罐 1 不锈钢5000L13 产品暂存罐 1 不锈钢10000L14 产品储存罐 1 不锈钢80m?15 产品灌装装置 1 不锈钢16 回收装置 1 不锈钢17 输送泵 6 不锈钢磁力泵18 真空泵 1 碳钢WLW-20019 冷凝器 1 碳钢20m

20 接收罐 1 碳钢2000L

4、配套制氢装置主要生产设备1 计量罐 2 不锈钢1500L2 计量罐 2 不锈钢1500L3 过热塔 2 不锈钢4 转化炉 2 20g5 冷凝器 2 不锈钢50m

6 换热器 2 不锈钢40 m

7 水洗塔 2 不锈钢8 转化气缓冲罐 2 Q345R 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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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材质

9 吸附塔 2 Q345R 6 m

10 产品气缓冲罐 2 Q345R 5m

11 真空泵 4 碳钢W512 罗茨泵 2 碳钢13 溶液罐 2 不锈钢5m

14 天然气导热油炉 2 50万大卡15 导热油循环泵 2 碳钢齿轮泵16 循环液罐 2 不锈钢3 m

5、工艺流程(1)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工艺流程将融化后3,4-二甲基硝基苯抽到溶解釜,用一定量的3-戊酮溶解,充分混

合,用氮气置换后压入加氢釜,向加氢釜中投入催化剂a催化剂,先用氮气置换,然后用氢气置换氮气,置换合格后,通入氢气反应。不再吸氢后,降温出料。所得的加氢液经过静置,实现加氢液与反应生成的废水分离。得到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产品。

(2)1,3-环己二酮工艺流程将定量的水、氢氧化钠和间苯二酚加入溶解釜中,得到羟基酚钠水溶液,将

羟基酚钠水溶液压入高位槽,放入加氢釜中,并投入催化剂b催化剂。置换空气符合工艺要求后,开动搅拌,通入氢气,升至规定压力和温度反应间苯二酚几乎全部转化为止。降至室温出料,过滤出催化剂。滤液在搅拌下,滴加盐酸至酸性,冷冻结晶,过滤干燥,制得1,3-环己二酮产品。

(3)N-异丙基-4-氟苯胺工艺流程N-异丙基-4-氟苯胺工艺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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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氢工艺流程氢气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个工业部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精细化工、林业和农业化工、生物工程、粉末冶金等工业的迅速发展,对纯氢的需求量急剧增加。

传统的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原料造气制氢需要庞大的投资,不适用于中小用户要求。

本项目制氢单元采用变压吸附(简称PSA)法从甲醇裂解气(原料气)中提纯氢气,改变操作条件可以生产不同纯度的氢气,纯度可达99.99%以上。工艺过程包括:原料汽化过程、催化裂解转化反应、转化气冷却冷凝和气液分离干燥等。

本装置用甲醇和水在一定温度、压力和催化剂作用下裂解转化生成氢气、二氧化碳及少量一氧化碳和甲烷的混合气体,作为制取纯氢的原料气。与电解法相

4-氟硝基苯

丙酮

溶 解氮气置换

助剂*催化剂a

N

氢 化H

压 滤

静置分层常压蒸馏回收丙酮套用

N-异丙基-4-氟-苯胺

氢气置换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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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可节电90%以上,成本也下降50%多。与传统工艺相比,本工艺原料来源方便,装置简单,没有污染,节能价廉。制氢工艺流程如下图:

6、环境保护(1)废气治理措施1)1,3-环己二酮的生产过程有含水蒸汽的废气产生,15m高直接排放。

2)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的生产过程有主要含氮气的废气产生,15m高直接排放。

3)N-异丙基-4-氟苯胺的生产过程有主要含氮气的废气产生,15m高直接排放。

4)氢气的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气产生,直接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2.69 t/a。

气 化 器

转 化 炉

换 热 器

冷 凝 器

甲 醇

脱盐水

水 洗 塔

吸 附 塔

氢 气

解吸气

循环液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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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量t/a及废水治理方法详见下表:

废水类别 废水产生环节 废水量(t/a) 处理方法 备注

1,3-环己二酮装置 5,783.00N -(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装置

1,560.00生产废水

N-异丙基-4-氟苯胺装置330.90车间地面冲洗水 5,556.00罐区初期雨水量 8,009.00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各处理装置废水

各装置尾气吸收处理装置吸收液

2,100.00

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总计23,338.90

(3)厂区污水处理装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装置,拟建厂区污水处理装置的

设计能力为250t/d,占地3000m

。处理装置流程如下:废水经过蒸发浓缩结晶,蒸出液进入铁碳池,与其他车间废水汇合,进入铁碳池预处理。蒸发浓缩结晶离心后的浓缩液进入焚烧装置处理;蒸发浓缩结晶离心后的固型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无害化处理。

铁碳池是高级氧化的一种可以有效地吸附、凝聚水中的污染物,从而增强对废水的净化效果。同时,将水中难生化的COD转化为易生化的COD。生产性废水在中和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同进入厌氧池进行处理,进一步降低污水中的COD。

厌氧池出水进入A/O池,A/O池主要工艺特点:

①缺氧池在前,废水中的有机碳被反硝化菌所利用,可减轻其后好氧池的有

机负荷,反硝化反应产生的碱度可以补偿好氧池中进行硝化反应对碱度的需求。

②好氧在缺氧池之后,可以使反硝化残留的有机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去除,提高出水水质。

沉淀池中的污泥由污泥泵送至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由螺杆泵泵送到脱水机压滤后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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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收集后,进污水臭气处理系统,净化气体达标排空。

(4)事故水池和污水池根据计算事故水池的容积需1200 m

,公司已有1400m

事故水池一座,已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无需再建。

本项目拟建每个生产车间设1座污水池,用于收集厂房内地面冲洗水,共设3座污水池,单池有效容积10m

。本项目拟建设罐区初期雨水池2座,单池有效容积50m

。(5)废液(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固废):废水经蒸发结晶产生的含盐固废厂

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噪声来自空压机、风机、泵等,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

措施,如对机泵基础采取减振、在风机的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音器等,可使厂界外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标准,即厂界外1米昼间65dB(A),夜间55dB(A)。

7、项目实施规划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建设规模,参照以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一般规律,结

合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的实际情况,从可行性研究审批后开始计算,建设周期初步规划为1.5年。具体安排如下:

(1)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12月底完成;

(2)项目安评、环评、能评:2017年3月底完成;

(3)项目初步设计:2017年6月底完成;

(4)施工图设计: 2017 年8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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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开工: 2017 年10月初开始;

(6)项目试生产:2018年6月底开始。

8、项目人员储备本项目定员102人,其中管理人员自公司现有管理团队中遴选,部分生产人员由公司现有加氢产品生产线生产人员担任,不足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9、项目盈利能力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42,140.00万元,年平均营业成本31,833.51

万元,年平均毛利率20.79%。该项目产品属于中间体类别,报告期各年度,公司中间体产品平均毛利率为20.90%,与该项目平均毛利率相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资金保障由于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足,盈利能力较强,营销服务体系项目建成后,公

司将提供足够的资金来保证营销服务网络的正常运转,确保营销服务网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达成预期目标。

(2)组织结构完备公司针对产品的营销活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其中:市场部负责营

销规划、市场调研与市场开发,作物市场部负责产品策划、技术推广和植保技术服务,销售部负责渠道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整个制剂营销系统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团队建设有条不紊,能够保障业务拓展的顺利进行和经营目标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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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基础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了全国性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市场涵盖范围已经广泛分

布于全国各地主要作物市场,并具备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市场对“新农”品牌的认知度较高,已经具备进一步拓展市场的条件。

3、项目投资预算及投资计划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主要内容和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比例

(%)1. 营销培训中心建设 4,00066.671.1 建筑工程费 3,50058.33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006.671.3 设计费及其他费用 1001.672. 物流仓储配送及终端服务体系 170028.332.1 仓储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 3205.332.2 服务车辆购置费用 1402.332.3 办公设施费用 400.672.4 店面门头形象 95015.832.5 应季技术陈列架等 2504.173. 营销ERP信息管理系统 3005.003.1 硬件系统 1502.503.2 软件系统 1001.673.3 实施费用 500.83

合计6,000100.00

(1)新建营销培训中心拟于公司现有土地建设一座营销培训中心大楼,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公司营销系统的培训。

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500万元,设备购置费400万元,设计及其他费用100万元。

(2)建设物流仓储配送及终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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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建设长春、潍坊、郑州、西安、昆明、柳州、肇庆、长沙、成都、南昌10个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仓库、服务车辆及办公设施的配置等。物流仓储中心的建设拟采取购买或租赁库房及办公场地的方式进行。每个物流仓储服务中心计划租赁库房面积为500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100平方米,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每个物流仓储中心配备两台服务车辆。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体系建设一次性投入资金500万元。

三年内,在重点作物市场,建立3,000家新农精诚农业技术服务店。每个服务店的建设内容包括店面形象统一,应季作物解决方案技术展示板,咨询服务台、技术咨询资料等,每个服务店的建设费用4,000元,共计投资1,200万元。

(3)构建营销ERP(CRM)信息管理系统计划构建的营销ERP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基础网络系统;

2)开发和应用与公司现有ERP系统进行对接的有关支持软件,包括网上订货,网上交易及查询,网上货款支付等支持软件;

3)对加入网络的经销商、公司服务后勤、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确保网络运行的正常展开。

营销ERP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的硬件、软件及实施费用预计总额为300万元,其中硬件投入150万元,软件投入100万元,项目实施费50万元。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本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资金使用计划(万元)序号 投资内容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1.营销培训中心建设2,5001,5000 4,000

1.1 建筑工程费 2,0001,5000 3,500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002000 4001.3 设计费及其他费用 50500 100

2.物流仓储配送及终端服务体系8005004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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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计划(万元)序号 投资内容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2.1 仓储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 2006060 3202.2 服务车辆购置费用 803030 1402.3 办公设施费用 201010 402.4 店面门头形象 400300250 9502.5 应季技术陈列架等 10010050 250

3.营销ERP信息管理系统12010080 300

3.1 硬件系统 100500 1503.2 软件系统 503020 1003.3 实施费用 202010 50

合计3,4202,100480 6,000

4、项目效益评价分析通过建立营销培训中心,为公司营销系统的产品技术、植保农药技术、营销

服务技巧、管理培训提供专门的场地;通过对经销商培训的建设,加强经销商对公司的忠诚度、对公司产品的认同度,同时提升经销商的营销能力,加大公司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对零售店和种植大户的培训,可以做好农药终端市场,拉动用户需求,夯实公司产品的营销基石,增强用户粘性。

通过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妥善解决公司产品在应用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达到公司产品使用的最佳效果,呈现产品的价值,加强公司产品的推广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通过物流仓储配送及终端服务体系,将产品销售链延伸为“公司-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中心-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拓展了公司产品的物流路径,降低了公司总部的供货压力与经销商的现金流压力和备货压力,增加了公司技术服务通道及与种植户的接触点,加强了用户对产品的体验,增强用户的购买欲望和粘性,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的打造。

将公司总部、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中心、经销商共同纳入ERP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公司的货物供应与各地货物需求量相匹配,同时满足公司对货物流动的全面掌控,进一步提高公司存货周转效率,有效提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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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在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从长远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服务质量的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持更为稳健的资本结构。由于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基本得到解决,负债规模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有大幅增长,公司的资本结构在一定时期内将以自有资金为主,借贷资金为辅。

(四)对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品和技术创新研发,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营销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妥善解决了公司的产品在应用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达到公司产品使用的最佳效果,呈现产品的价值,加强公司产品的推广力度,最终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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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由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方案。公司不得在未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发放2014年度现金股利3,000万元。

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发放2015年度现金股利1,800万元、股票股利3,000万股。

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发放2016年度现金股利4,050万元。

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发放2017年度现金股利6,030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股利分配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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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除继续执行上述一般股利分配政策外,公司还将执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2、股利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提出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利润分配的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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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5、《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此外,《公司章程(草案)》中还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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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了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一贯重视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具体的进一步安排。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当期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计划,制定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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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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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上述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

(一)信息披露媒体

本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所选媒体属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之列,并保证在其他公共媒体的披露不早于该等指定媒体。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的部门与人员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的责任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应小锋,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应小锋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A-F邮政编码:310003联系电话:0571-87230010传真号码:0571-87243169电子信箱:xnzqtzb@xn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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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等于或大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签订日期 签订对象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内容 履行情况1 2018.3.3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3,900.00间苯二酚 正在履行2 2018.5.7

浙江新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630.00五硫化二磷 正在履行3 2018.5.23

江西环球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64.00五硫化二磷 正在履行4 2018.7.31

辽阳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520.20五硫化二磷 正在履行5 2018.8.1

成武县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2.48三氯乙酰氯 正在履行6 2018.8.12

沂水皓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60.00三氯乙酰氯 正在履行7 2018.8.21

上海创享化工有限公司

205.203-戊酮 正在履行8 2018.8.29

沂水皓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68.00三氯乙酰氯 正在履行9 2018.9.3

连云港龙河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95.00无水乙醇 正在履行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签订日期 签订对象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内容 履行情况1 2018.1.18

MEGHMANIINDUSTIESLTD

$288.00

N-(1-乙基)-3,4-二甲基苯胺

正在履行

(三)借款、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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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合同到期日 担保方式新农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1,150.004.352019.1.9 抵押新农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1,000.004.352019.1.7 信用新农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850.004.352019.1.7 信用新农股份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1,000.004.572019.2.2 信用新农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1,000.004.352019.2.6 信用新农股份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1,000.004.572019.4.2 信用

2、授信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情况如

下:

被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授信期限

新农股份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8,000.002018.3.1-2019.3.1新农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15,450.002017.11.30-2018.11.30

3、保证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保证合同。

4、抵押合同

合同相对方 合同名称 抵押期限

担保金额(万元)

抵押物中国建设银行仙

居支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6.13-2020.6.124,439.20

浙(2017)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1213号

中国建设银行仙

居支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6.13-2020.6.12664.502

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5号、椒国用(2013)第004604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4号、椒国用(2013)第004605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3号、椒国用(2013)第004606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75号、椒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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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方 合同名称 抵押期限

担保金额(万元)

抵押物(2013)第004607

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0482号、椒国用(2013)第004603号;

中国建设银行仙

居支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6.13-2020.6.12345.00

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4号、椒国用(2013)第004593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5号、椒国用(2013)第004591号;台房权证椒字第074636号、椒国用(2013)第004592号;

中国建设银行仙

居支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6.13-2020.6.126,116.90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062号

5、质押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质押合同。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诉讼或仲裁

(一)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涉及任何对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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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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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徐群辉 徐月星 王湛钦

张坚荣 泮玉燕 徐振元

池国华 曹承宇 王贤安全体监事签名:

戴金贵 吴晓东 林美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长胜 应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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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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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年 月 日

靳 京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范国祖 袁 婧

法定代表人、执行总裁:

年 月 日周健男

董事长:

年 月 日薛 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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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薛 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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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执行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执行总裁:

周健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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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建文

经办律师:

叶 菲 闵 鹏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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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贤庆 金晓青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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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及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余 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贤庆 金晓青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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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035号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丽哲 张齐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A-F电话: 0571-87230010联系人:应小锋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电话: 021-52523322联系人:范国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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