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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Shandong Yuan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309 国道 355 公里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2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4.9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6 月 1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104 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及其关联方潍坊同利、
                       刘修涛、谢金玉、田建兵、刘修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本人
                       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在申
                       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已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
                       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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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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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6,82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276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已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
出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及其关联方潍坊同利、刘修涛、谢
金玉、田建兵、刘修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本人将恪守关于
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
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在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已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发
生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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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相关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自愿稳
定股价预案的承诺函,稳定股价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前提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及相关方应依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回购股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启动召
开董事会程序,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为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发行人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
     (4)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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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行人用于回购的资金应从发行人税后利润中支出。
       (6)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行人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董事会应
做出决议终止股份回购事宜,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的股票进行增持:
       ①发行人回购股份的方案实施届满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发行人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发行人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且单次增持发行人股票
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
       (3)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份。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发行人的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实施届满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发
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
     (2)有义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金额不低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的
35%,但不高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的 50%,在增持计划实施
期限及发行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公司将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上述承诺作为未来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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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要
求其就此作出同等条件的书面承诺。
     (三)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机制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会议,并公告即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
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流通股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未履行上
述股价稳定义务的,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
东应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减去其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资金后的金额相等金额
的应付其的税后薪酬或现金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山东元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增持义
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若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
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减
去其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资金后的金额相等金额的应付其的税后薪酬或现金
分红予以暂扣,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增持义务及其他相
关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刘修华和潍坊同利。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承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视
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对发行人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上一年末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本人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在发行人公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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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本人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潍坊同利承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对发行
人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在发行人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本企业减持行
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
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三十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的价格以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收盘价格孰高确定,股
份回购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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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三十日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如果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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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
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承诺:如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人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在完全消除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人不得转让发行
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
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发行人现金分红中属于本人的部分。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
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
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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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因;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违
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
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在完全消除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人同意发行人暂
停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红利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
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
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六、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
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发放
股票股利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保
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2)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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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如果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如果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及以下规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①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公司董事会应
当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
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在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股利分配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
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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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当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当年定期报告中说明未实施利润分配的
原因,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未实施现金利润分配的,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现场沟通、网络互动平
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原因。
     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做专题讨论,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调整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2/3 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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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
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公司制定《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
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量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情况、发展战略、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
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
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公司
监事的意见,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
重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3、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公司董事会结
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
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
中期分红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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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红回报规划的修改与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5、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如果未来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
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
金转增。分红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
和监督。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至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周期,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采取以
下措施实现发行人经营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业绩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并于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修订,明确募集资金应当存
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制定,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业绩
     发行人已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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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后,发行人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
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给股东提供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发行人制定了上市
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
时间间隔做了详细的规定。发行人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保证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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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实现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
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019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737.52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1.78%,
营业收入保持稳定。
     2019 年 1-3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77.1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87.56 万元,同比下降 18.76%,主要系公司主
要产品毛利率短期合理回落以及采取主动让利以引领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
占有率的销售策略影响,主要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毛利减少所致。
     (二)2019 年 1-6 月业绩预测情况
     目前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合理预计 2019 年度可 1-6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63,000 万元至 69,000 万
元,与上年同期收入 67,951.28 万元相比变动幅度为-7.29%至 1.54%;预计 2019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0,500 万元至 11,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996.28 万元
相比变动幅度为-19.21%至-11.51%。
     前述 2019 年 1-6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数据,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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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产品毛利率及营业利润受整体宏观经济状况、产品市场竞争度、产品价格波
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3%、35.78%和 34.15%,呈现了较快的增长态势且保
持了较高的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脂肪醇系列产品毛利率受产能不断提高、稳定
供应、产品供不应求和质量技术可靠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
平,分别为 42.44%、51.54%和 49.59%。从短期来看,发行人主要产品下游需求
增长较好、上游材料充足且成本优势明显、客户稳定,上述情况均为发行人产品
毛利及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主要产品竞争程度逐步加强
及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利润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因此公司需不断
扩大市场占有率或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保持自身竞争力。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开
拓市场或研发出具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则可能产生产品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滑
的风险。
     (二)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生产型化工企业,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
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21.87%。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国内钢铁行业压
减产能及伴生的焦炭行业进入去产能周期影响和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等因素影
响,公司苯生产线以及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报告期内,公司
对上述生产线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累计减值准备余额 10,853.34 万元,
占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为 17.91%。未来,若生产经营环境或物价指数
等发生不利变化,存在继续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
度的影响。
     (三)公司当前主要生产基地朱刘工业园区能否完成“山东省化工园区认
定”及公司能否完成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而带来的风险
     自 2016 年以来,国家及山东省新出台一系列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审批的相
关指导文件,2017 年 6 月 27 日,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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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暂停审批新上危化项目。从即日起,除省重点项目
由省化工安全转型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审批外,在化工园区按照新标准重新
认定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公司 5 万吨顺酐
/苯酐生产线所在地为朱刘工业园区,该项目需待朱刘工业园区完成省级化工园
区认定工作之后才可办理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并投入生产,目前处于暂时闲置状态。2017 年 10 月 2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2018 年 6
月 27 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化工
园区进行认定的请示》(潍政呈[2018]47 号)。2018 年 11 月 6 日,昌乐县朱刘
化工产业园作为山东省第三批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完成公示。2019 年 1 月 10 日,
山东省政府公布了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含朱刘化工产业园在内
的 13 家园区不在上述名单中,朱刘化工产业园的化工园区认定工作还在继续进
行中。2018 年 1 月 1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
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化工生产企业,可在
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2018 年 6 月 11 日,潍坊市人民
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认定重点监控点的请示》 潍
政呈[2018]37 号)。2019 年 3 月 20 日,潍坊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了《关
于我市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名单的公示》,公示了包括元利科技在内的 6 家
新上报符合条件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目前已完成公示,后续将上报至山东省
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会派出专家组
对发行人进行现场审核,公司的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朱刘工
业园未能及时完成省级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及公司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未
完成,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则可能面临继续暂时闲置或搬迁损失的风险,并将
对公司后续在朱刘工业园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了氢气、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其具有易燃、易爆、有
毒等特质,对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
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
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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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环保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
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
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司环保治理投入将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
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
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产能扩张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
品、高效涂料成膜助剂等产品的产能将得到较大提升。该战略决策是基于公司管
理层多年从业经验,在深入分析供求状况、产品下游应用后作出的。为消化公司
新增产能,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产品营销和市场拓展工作,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
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并积极拓展国内、国外市场。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有
效拓展市场,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涉及设备购置、安装、车间建设、调试、人员招聘与
培训等多个环节,对公司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虽
然公司已积累了多个项目实施经验,并拥有经验丰富的化工设备运营相关技术人
才,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
长、建设环节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依然存在不能按照预定的计划建设实施、
完成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导致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部分固定资产,且增长幅度
相对较大。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投项目实施后每年折旧费将大幅增
加,如果募投项目建成后,不能按计划投产并产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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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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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3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 4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6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7
       五、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8
       六、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10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4
       八、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16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16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7
目     录.......................................................................................................................... 21
第一节        释义 ............................................................................................................. 27
第二节        概览 ............................................................................................................. 31
       一、发行人简介.................................................................................................. 3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3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32
       四、本次发行情况.............................................................................................. 33
       五、募集资金用途.............................................................................................. 3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37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3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9
       一、市场竞争风险..............................................................................................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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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39
     三、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39
     四、公司当前主要生产基地朱刘工业园区能否完成“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
     及公司能否完成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而带来的风险...................................... 40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1
     六、安全生产风险.............................................................................................. 41
     七、环境保护风险.............................................................................................. 42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2
     九、危险废弃物处置的风险.............................................................................. 43
     十、新产品开发风险.......................................................................................... 43
     十一、原材料供给不足风险.............................................................................. 43
     十二、技术泄露风险.......................................................................................... 43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44
     十四、出口退税率变动风险.............................................................................. 44
     十五、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44
     十六、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44
     十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45
     十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46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9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78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79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82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4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98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98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8
                                                      1-1-2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7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07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10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5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65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23
     六、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 231
     七、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 232
     八、质量控制情况............................................................................................ 237
     九、关于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说明............................................ 23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40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240
     二、同业竞争.................................................................................................... 241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 242
     四、关联交易.................................................................................................... 244
     五、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45
     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245
     七、关联交易决策的回避制度........................................................................ 248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50
     九、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25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5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5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5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 25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
     ............................................................................................................................ 25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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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议、作出的
     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25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259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25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62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262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73
     三、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77
     四、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277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27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79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79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79
     三、财务报表.................................................................................................... 280
     四、审计意见.................................................................................................... 294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95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324
     七、分部信息.................................................................................................... 327
     八、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330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30
     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331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流动资产.................................................................... 332
     十二、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 333
     十三、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334
     十四、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35
     十五、现金流量情况........................................................................................ 337
     十六、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337
     十七、主要财务指标........................................................................................ 337
     十八、公司盈利预测情况................................................................................ 340
                                                        1-1-2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九、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340
     二十、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历次验资情况................................................ 34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349
     一、财务状况分析............................................................................................ 349
     二、盈利能力分析............................................................................................ 390
     三、现金流量分析............................................................................................ 454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58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58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460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462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68
     一、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规划及发展目标........................................ 468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70
     三、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困难........................................................................ 471
     四、确保实现上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措施................................................ 471
     五、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7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7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47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476
     三、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51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514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16
     一、发行前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516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517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517
     四、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517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1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18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518
     二、重大合同.................................................................................................... 518
                                                       1-1-2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522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52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523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2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2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525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526
     发行人律师声明................................................................................................ 527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28
     评估机构声明.................................................................................................... 529
     评估机构声明.................................................................................................... 530
     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31
     验资机构声明.................................................................................................... 53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33
     一、备查文件.................................................................................................... 533
     二、文件查阅时间............................................................................................ 533
     三、文件查阅地址............................................................................................ 533
                                                       1-1-2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基本术语
元利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元融泰                      指   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元利                    指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欧洲元利                    指   Yuanli Europe B.V.,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利信                    指   青岛中元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元利化工                    指   潍坊市元利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潍坊同利                    指   潍坊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金山                      指   青岛聚金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红塔创新                    指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锦尚盛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曾用名:锦尚盛丰(天
锦尚盛丰                    指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曾用名:红科新技(天
红科新技                    指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仁创投                    指   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明宏泰                    指   北京中明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三江投资                    指   烟台三江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明润广居                    指   北京明润广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76 万股人民币普通 A 股的行为;不存在
本次发行                    指
                                 老股转让的情形
股东大会                    指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上市后适用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保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1-1-2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长兴化学                      指   长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及其关联公司
                                   INVISTA,科氏工业集团附属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球
英威达                        指
                                   领先的尼龙、氨纶、聚酯和特殊化学品生产商之一
                                   ASCEND,奥升德高性能材料公司,尼龙 6,6 生产领域的全球
奥升德                        指
                                   领导者
                                   SOLVAY,一家综合型化工公司,创建于 1863 年,总部位于
索尔维                        指
                                   布鲁塞尔,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二十六位
                                   RADICIGROUP,是各种化学中间体、聚酰胺共聚物、工程塑
兰蒂奇                        指
                                   料、合成纤维及无纺布世界领先的制造商之一
                                   BASF,世界领先的化工公司,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高性能产
巴斯夫                        指
                                   品,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一位
                                   DOWDUPONT,全球领先的化工企业,2017 年 8 月陶氏与杜
陶氏杜邦                      指
                                   邦合并,陶氏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三位,杜邦第九位 1
                                   AKZONOBEL,全球领先的涂料公司,同时也是特种化学品的
阿克苏诺贝尔                  指   主要生产商,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造企业销售额排行榜第二
                                   位 2,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十八位
                                   全球领先的涂料制造企业,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造企业销售
PPG                           指
                                   额排行榜第一位,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十九位
                                   EVONIK,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
赢创                          指
                                   单第二十三位
                                   COVESTRO GROUP,原为拜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
科思创                        指   制造用于关键产业的高科技聚合物材料的世界领先生产商,全
                                   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二十五位
                                   旭化成株式会社,创建于 1922 年的综合化学厂家,全球化工
旭化成                        指
                                   100 强排名名单第四十一位
                                   DSM,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四十
帝斯曼                        指
                                   二位
                                   东曹株式会社,一家全球性化学品公司,创建于 1935 年,全
东曹                          指
                                   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五十四位
                                   DIC 株式会社,一家精细化学品公司,创建于 1908 年,全球
DIC                           指
                                   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五十五位
                                   SHERWIN-WILLIAMS,创建于 1866 年,2017 年 6 月,宣伟
宣伟、威士伯                  指   正式宣布完成收购威士伯,宣伟 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造企
                                   业销售额排行榜第三位,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第二十七位
                                   Beckers,全球领先的工业涂料供应商,卷材涂料的全球市场领
贝科集团                      指
                                   导者,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造企业销售额排行榜第二十六位
                                   关西涂料株式会社,创建于 1918 年,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
关西涂料                      指
                                   造企业销售额排行榜第九位
专业术语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          指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
 1
     数据来源:全球化工 100 强排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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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全球顶级涂料制造企业销售额排行榜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6 年,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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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酯等
                                 羟基与饱和脂肪烃基连接而成的醇类,公司主要产品为 1,6-己
脂肪醇系列产品              指
                                 二醇、1,5-戊二醇
                                 主要用于增强塑料的可塑性,改善塑料成型加工时的流动性,
增塑剂系列产品              指   并使塑料制品具有柔韧性,公司主要产品有邻苯二甲酸二仲辛
                                 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
苯系列产品                  指   公司主要的产品为纯苯、甲苯等
                                 公司注册商标:MDBE,以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指
                                 己二酸二甲酯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
高效涂料成膜助剂            指   混合二元酸二异丁酯
DMS                         指   丁二酸二甲酯
DMG                         指   戊二酸二甲酯
DMA                         指   己二酸二甲酯
HAA                         指   羟烷基酰胺,粉末涂料固化剂的一种
TGIC                        指   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粉末涂料固化剂的一种
VOCs                        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PDO                         指   1,5-戊二醇
HDO                         指   1,6-己二醇
PCD                         指   聚碳酸酯二元醇
DCP                         指   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增塑剂的一种
DOP                         指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增塑剂的一种
DBP                         指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增塑剂的一种
DOTP                        指   对苯二甲酸二异辛酯,增塑剂的一种
DIBA                        指   己二酸二异丁酯,增塑剂的一种
DBE-IB                      指   混合二元酸二异丁酯,高效涂料成膜助剂
焦化苯                      指   从炼焦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中提取出来的苯
石油苯                      指   石油炼制过程中提取出来的苯
加氢苯                      指   由焦化粗苯加氢精制得到的苯
                                 一种常用的化工原料,可用于制造炸药、农药、苯甲酸、染料、
甲苯                        指
                                 合成树脂及涤纶等
                                 邻、间、对三种异构体的混合物,易燃,与乙醇、氯仿或乙醚
二甲苯                      指
                                 能任意混合,不溶于水
                                 又称“木醇”或“木精”,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通常
甲醇                        指
                                 由一氧化碳与氢气反应制得
                                 工业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二元羧酸,在有机合成工业、医药、润
己二酸                      指
                                 滑剂制造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又名皮脂酸,主要以蓖麻油为原料制取,可用来生产聚酰胺、
癸二酸                      指
                                 癸二酸酯类等
PCB                         指   印制电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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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氰酸的各种酯的总称,若以-NCO 基团的数量分类,包括单
                                 异氰酸和二异氰酸酯及多异氰酸酯等。常见的二异氰酸酯包括
聚异氰酸酯                  指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等
                                 邻苯二甲酸酐,是邻苯二甲酸分子内脱水形成的环状酸酐。苯
苯酐                        指
                                 酐为白色固体,是化工中的重要原料,可用于增塑剂的制造
                                 顺丁烯二酸酐,俗称马来酸酐,主要用于生产不饱和树脂、水
顺酐                        指
                                 处理剂、油漆等
仲辛醇                      指   蓖麻油经水解、裂解、精制生产癸二酸时产生的副产品
                                 烃类化合物是碳与氢原子所构成的化合物,主要包含烷烃、环
烃类                        指
                                 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
                                 一种利用回流使液体混合物得到高纯度分离的蒸馏方法,是工
精馏                        指   业上应用最广的液体混合物分离操作方式,广泛用于石油、化
                                 工、轻工、食品、冶金等领域
酯化                        指   酯化反应,醇跟羧酸或含氧无机酸生成酯和水的反应
加氢                        指   加氢反应,氢与其他化合物相互作用的反应过程
                                 确定平衡系统中的所有各项的组成所需要的最少数目的独立
组分                        指
                                 物种
                                 材料如涂料、建筑用塑料、橡胶制品等,应用于室外经受气候
耐候性                      指   的考验,如光照、冷热、风雨、细菌等造成的综合破坏的耐受
                                 能力
三废                        指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有组织废气                  指   通过废气排放筒排放的废气
无组织废气                  指   非密闭式工艺过程中无组织、间歇式排放的废气
                                 简称 SIS,生产控制系统中报警和联锁部分,对控制系统中检
安全仪表系统                指   测的结果实施报警、调节、停机控制,是生产自动控制中的重
                                 要组成部分
                                 集散控制系统,是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
DCS 系统                    指   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
                                 表控制系统
                                 50,000 吨/年顺酐装置生产 25,000 吨/年顺酐、25,000 吨/年苯酐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       指
                                 技改项目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涉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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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述
     中文名称: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Yuan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309 国道 355 公里处)
     注册资本:6,828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17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甲醇 12000t/a、氢气 6000t/a 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定的项目范围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仲辛醇、高沸点溶剂、增塑剂、
脂肪醇、顺酐生产、销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围绕己二
酸及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开发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围绕
癸二酸副产品仲辛醇开发了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等增塑剂系列产品。公司自成立
以来以发展循环经济模式为导向,立足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通过不断的探索,积
累形成了以反应精馏、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通过对上游己二
酸、癸二酸行业副产品混合二元酸、仲辛醇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了从上游原材
料,特别是大宗化工产品副产品,到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泛的一系列产成品的
高效转化,做到了精细化工产品价值提升,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也促进了上游
己二酸、癸二酸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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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刘修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8.50%的股份,并通过潍坊同利间接控制公司
6.2766%的股份,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84.7766%,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刘修华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I3RHY
号),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47,228.20              53,410.55          42,337.23
非流动资产                         79,606.57              48,052.10          42,630.51
         资产合计                 126,834.78            101,462.65           84,967.74
流动负债                           36,545.61              36,616.01          25,712.87
非流动负债                             1,572.08                281.22           299.72
         负债合计                  38,117.69              36,897.23          26,012.59
     股东权益合计                  88,717.08              64,565.42          58,955.15
     (二)利润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36,741.64              124,753.27            93,180.82
营业利润                        32,410.15               25,210.93            20,986.45
利润总额                        32,340.25               25,096.52            21,102.96
净利润                          24,152.70               18,502.29            15,749.84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4,152.70               18,502.29            15,749.84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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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4,856.09                   19,581.30                    15,645.84
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合并)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9.94             24,199.76            12,202.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6.85             -8,843.57             -2,341.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6.88             -4,375.94             -2,316.2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61.25             -1,068.50               603.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92.53              9,911.76             8,147.03
     (四)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时点)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29               1.46                1.65
速动比率(倍)                                               0.82               1.04                1.0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0.05%             36.37%             30.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25.85%             36.11%             30.61%
          主要财务指标(时期)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60              15.53                  14.19
存货周转率(次)                                             5.41               4.99                4.5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7,842.62         30,223.07           24,782.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41.41              37.83                  38.1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
                                                         0.03%              0.05%              0.04%
的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2.33               3.54                1.5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93                 1.45                1.00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2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54.9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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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
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           环评批复
号                                                                    (万元)     资额(万元)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
                                                      渝(涪)环
     4 万吨/年环保溶剂     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1                                                     准[2017]92      40,000.00        36,052.00
     (MDBE)项目          2016-500102-26-03-0
                                                          号
                           15369)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
                                                      渝(涪)环
     3 万吨/年脂肪醇项     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2                                                     准[2018]12      30,000.00        27,171.00
     目                    2016-500102-26-03-0
                                                          号
                           15420)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
                                                      渝(涪)环
     2 万吨/年成膜助剂     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3                                                     准[2018]13      30,000.00        30,000.00
     项目                  2018-500102-26-03-0
                                                          号
                           00131)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
                           证明(项目编码:           乐环审表字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017-370725-73-03-0        [2018]35 号
                           66993)
5    补充流动资金                     --                  --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20,000.00       113,223.00
注:项目 1、项目 2 和项目 3 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利负责实施,项目 4 和项目 5 由公司实施。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对上述部分拟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
金进行先期投入,先期投入部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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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不存在老股转让的
比例:                       情形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54.96 元
                             20.72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上一
发行市盈率: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12.99 元/股(按 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8 元/股(按 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48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
发行对象:                   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25,088.96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13,223.0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体预计为 11,865.960000 万元(不含税),
                             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8,260.59169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1,634.905660 万元
                             律师费用:1,419.811321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5.283019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55.368302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     发行人: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修华
           住所:                 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309 国道 355 公里处)
           电话:                 0536-6710601
           传真:                 0536-6710718
                                        1-1-3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董事会秘书:           冯国梁
           网址:                 http://www.yuanlichem.com.cn
           电子邮箱:             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住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电话:                 0531-68889236
           传真:                 0531-68889221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王飞
           项目协办人:           潘世海
                                  张辉、肖金伟、李津、瞿强五、李旭冉、徐凡淇、刘
           项目经办人:
                                  恒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                 010-88000317
           传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             刘斯亮、徐明
(四)     发行人会计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
           住所:
                                  域
           电话:                 010-88827699
           传真:                 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朱广超、解小雨
(五)     资产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37 幢楼三层 305-306
           电话:                 010-52596085
           传真:                 010-88019300
           经办注册评估师:       娄旭、刘茜
(六)     资产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梅根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座 18 层南区
           电话:                 010-88337301
                                         1-1-3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传真:                   010-88337312
           经办注册评估师:         施韵波、韩艳卿
(七)     验资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
           住所:
                                    域
           电话:                   010-88827699
           传真:                   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朱广超
(八)     验资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10-58350401
           传真:                   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艳红、刘国辉
(九)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
(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十一) 收款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户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32500003326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9 年 5 月 1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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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购日期:                 2019 年 6 月 11 日
缴款日期                   2019 年 6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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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该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遵循重要性原则排列,但该排序
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新技术工艺开发和应用不断深入。尽管
公司在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并凭借系列化的产品、良好
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及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建立起来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
如果竞争对手不断涌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领域,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
司无法及时在技术储备、销售网络、管理内控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将逐步失去
现有的竞争优势,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二、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产品毛利率及营业利润受整体宏观经济状况、产品市场竞争度、产品价格波
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3%、35.78%和 34.15%,呈现了较快的增长态势且保
持了较高的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脂肪醇系列产品毛利率受产能不断提高、稳定
供应、产品供不应求和质量技术可靠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
平,分别为 42.44%、51.54%和 49.59%。从短期来看,发行人主要产品下游需求
增长较好、上游材料充足且成本优势明显、客户稳定,上述情况均为发行人产品
毛利及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主要产品竞争程度逐步加强
及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利润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因此公司需不断
扩大市场占有率或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保持自身竞争力。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开
拓市场或研发出具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则可能产生产品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下滑
的风险。
三、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生产型化工企业,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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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21.87%。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国内钢铁行业压
减产能及伴生的焦炭行业进入去产能周期影响和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等因素影
响,公司苯生产线以及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报告期内,公司
对上述生产线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累计减值准备余额 10,853.34 万元,
占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为 17.91%。未来,若生产经营环境或物价指数
等发生不利变化,存在继续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
度的影响。
四、公司当前主要生产基地朱刘工业园区能否完成“山东省化工园
区认定”及公司能否完成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而带来的风险
     自 2016 年以来,国家及山东省新出台一系列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审批的相
关指导文件,2017 年 6 月 27 日,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
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暂停审批新上危化项目。从即日起,除省重点项目
由省化工安全转型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审批外,在化工园区按照新标准重新
认定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公司 5 万吨顺酐
/苯酐生产线所在地为朱刘工业园区,该项目需待朱刘工业园区完成省级化工园
区认定工作之后才可办理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并投入生产,目前处于暂时闲置状态。2017 年 10 月 2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2018 年 6
月 27 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化工
园区进行认定的请示》(潍政呈[2018]47 号)。2018 年 11 月 6 日,昌乐县朱刘
化工产业园作为山东省第三批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完成公示。2019 年 1 月 10 日,
山东省政府公布了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含朱刘化工产业园在内
的 13 家园区不在上述名单中,朱刘化工产业园的化工园区认定工作还在继续进
行中。2018 年 1 月 1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
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化工生产企业,可在
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2018 年 6 月 11 日,潍坊市人民
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认定重点监控点的请示》 潍
政呈[2018]37 号)。2019 年 3 月 20 日,潍坊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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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市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名单的公示》,公示了包括元利科技在内的 6 家
新上报符合条件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目前已完成公示,后续将上报至山东省
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会派出专家组
对发行人进行现场审核,公司的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朱刘工
业园未能及时完成省级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及公司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未
完成,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则可能面临继续暂时闲置或搬迁损失的风险,并将
对公司后续在朱刘工业园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以二元酸二甲酯、脂肪醇、增塑剂等精细化
工产品为主,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而波
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
的经营成果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根据上一年末制定的下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下年度原材料采购计划,然
后将原材料采购计划分摊至 12 个月。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公司在确保安全库存
的前提下,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市场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对月度采购计划
进行适当调整。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一般跟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合同,锁
定供应量,价格随行就市。公司凭借市场资源、技术创新和产品品质等方面的优
势,能够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
格上涨,而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控制原材料成本或者不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了氢气、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其具有易燃、易爆、
有毒等特质,对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若处理不当则可能
会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虽然公司在安全生
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
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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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保护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
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
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司环保治理投入将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
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
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产能扩张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
品、高效涂料成膜助剂等产品的产能将得到较大提升。该战略决策是基于公司管
理层多年从业经验,在深入分析供求状况、产品下游应用后作出的。为消化公司
新增产能,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产品营销和市场拓展工作,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
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并积极拓展国内、国外市场。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有
效拓展市场,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涉及设备购置、安装、车间建设、调试、人员招聘与
培训等多个环节,对公司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虽
然公司已积累了多个项目实施经验,并拥有经验丰富的化工设备运营相关技术人
才,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
长、建设环节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依然存在不能按照预定的计划建设实施、
完成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导致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部分固定资产,且增长幅度
相对较大。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投项目实施后每年折旧费将大幅增
加,如果募投项目建成后,不能按计划投产并产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有下降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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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危险废弃物处置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精馏残渣、滤渣、废污泥等危险废物,公司已与具
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建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以危
险废物临时贮存。如果公司危险废弃物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将导致公司
厂区内留存的危险废物超过库房的贮存能力,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同时危险废弃物的长期贮存也可能引发相应的环保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公司一直致
力于新产品的研究和新技术工艺的开发应用,以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
保持公司的竞争力。但新产品从立项到开发试制,再到工艺设计,并最终产业化
生产得到市场认可,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及大量的资源投入,并面临着开发
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对新产品和新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失败,或对产品、技术
及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都将造成公司现有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下
降。
十一、原材料供给不足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主要原料混合二元酸是己二酸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副产品,公司增塑剂系列的主要产品 DCP 的主要原材料仲辛醇是癸二
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上述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公司相关产品的原材料
供应。近年来虽然己二酸、癸二酸等生产企业的产能不断提升,且公司与前述主
要原材料供应商在长期的合作中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在上述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
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相关产品的原材料供应,但仍
然不能排除上述相关行业由于需求不足,导致开工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原材
料供应。
十二、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工艺研发创新,通过不断的探索和积累形成
了反应精馏、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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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注重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公司所有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均已签署保密协
议,同时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已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
定。如果上述措施失效,可能出现核心技术泄露,进而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
竞争优势,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营业收入金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汇兑收益分别
为 895.05 万元、-1,147.53 万元和 865.92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4.24%、
-4.57%和 2.68%。由于汇率的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出现
汇兑损失,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四、出口退税率变动风险
     公司享受“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出口产品适用的退税率包含 13%、
10%、6%。如果国家下调出口退税率,将影响公司的外销产品定价,在一定程
度上将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反倾销、反补贴、
加征关税等手段加大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力度。报告期内,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
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美国针对 2,000 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 10%关税的行动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生效,公司对美国出口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DMA、HDO、
DOA 等产品被纳入其中。美国原定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将加征关税税率上调至
25%的计划尚未执行,中美双方正在开展经贸磋商工作。虽然报告期公司对美国
出口产品总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2.01%、1.57%、1.31%,但如
果未来美国继续提高中国向美出口的产品加征关税的税率,仍可能对公司业绩带
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六、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募投项目的陆续建设,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将
不断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
理水平、人才储备等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管理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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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业
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内
控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有序地开展,确保了公司的高效运
行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但是如果内控体系不能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可能导致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十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修华直接持有公司 78.50%的股份,并通过
潍坊同利间接控制公司 6.2766%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刘修华仍处于绝对控股地
位。虽然公司已建立起旨在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
制度,但如果刘修华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人事任免、
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亦可能会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发行人面
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十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
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特此提醒投
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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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文名称: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Yuan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6,8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修华
元利化工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1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3 日
公司住所:                 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309 国道 355 公里处)
邮政编码:                 262404
电话:                     0536-6710601
传真:                     0536-671071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yuanlichem.com.cn
电子信箱:                 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13 日,刘修
华等 47 名发起人签署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并召开股东
会,决定将元利化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12 年 5 月 1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
346,677,192.57 元为基础,按照 1:0.2350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8,148 万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整体变更
的方式设立公司。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领取
注册号为 3707252280048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全
国范围实行“三证合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007465823505。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共 47 名,包括 40 名自然人、3 家公司法人、4 家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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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成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42.7674   净资产折股    65.5715%
 2                  红塔创新              941.5344    净资产折股    11.5554%
 3                  锦尚盛丰              269.0097    净资产折股     3.3015%
 4                    杨辉                217.7190    净资产折股     2.6721%
 5                   聚金山               199.9824    净资产折股     2.4544%
 6                   王俊玉               176.8966    净资产折股     2.1710%
 7                  红科新技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8                  华仁创投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9                  中明宏泰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10                 三江投资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11                   宋涛                 57.1512    净资产折股     0.7014%
 12                  谭立文                54.4298    净资产折股     0.6680%
 13                  刘玉江                54.4298    净资产折股     0.6680%
 14                  刘修涛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5                  王山清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6                  秦国栋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7                   赵伟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8                  黄维君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9                  孔光辉                 9.9991    净资产折股     0.1227%
 20                  郑洪军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1                  张春梅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2                  张昌勇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3                  谢金玉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4                  张建梅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5                  田建兵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6                  刘修林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7                  杨家杰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28                  刘国辉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29                  赵立建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0                   李剑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1                  赵中谦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2                  冯国梁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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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33                  李义田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4                  刘玉山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5                   王萍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6                  张登茂                    4.9996    净资产折股     0.0614%
 37                  康蓬勃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38                  唐晓芹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39                  魏先志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40                  杨海港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1                  王宏建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2                  孙文刚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3                  刘佃松                    2.9997    净资产折股     0.0368%
 44                  刘树山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45                  张玉菡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46                  刘加美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47                  李洪国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合计                     8,148.0000       -        100.0000%
       (三)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刘修华,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刘修华拥有的主要资产
为持有的本公司 65.5715%的股权。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元利化工的整体资产和业
务。发行人成立时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资产为开
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土地、厂房、资金等。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的主
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刘修华拥有的主要资产除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权外,主要为持有潍坊同利 82.0330%的出资,潍坊同利的主要资产为其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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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6.2766%的股权,除对本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外,潍坊同利未从事其他经营
业务。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刘修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未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其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元利化工的整体资产和业
务,改制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
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公司主要发起人刘修华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及在公司任职
外,还持有潍坊同利 82.0330%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潍坊同利是由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修华与公司部分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员
工的持股平台,自成立以来除投资本公司外,未从事其他经营业务。公司主要发
起人刘修华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元利化工的整体资产和业务,
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在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已在元利化工名下,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相关产权权属人已由元利化工变更为元利科技。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元利化工设立
     2003 年 2 月 17 日,元利化工成立。元利化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刘修华,股东为自然人刘修华和谢金玉,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刘
修华出资 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00%;谢金玉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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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年 1 月 23 日,潍坊普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元利化工设立时注册
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潍普会验昌字[2003]第 5 号”《验资报
告》。
       2003 年 2 月 17 日,元利化工依法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
续,取得注册号为 370725280048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元利化工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45.00     货币                 90.00%
 2            谢金玉                   5.00     货币                 10.00%
           合计                       50.00       -                 100.00%
       2、元利化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5 月 7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刘修华与刘修涛、刘祖兴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刘修华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42.50 万元作价 42.50 万
元转让给刘修涛,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2.50 万元作价 2.50 万元转让给刘祖
兴;谢金玉与刘祖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谢金玉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5.00 万元作价 5.00 万元转让给刘祖兴。
       2003 年 5 月 8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涛                  42.50     货币                 85.00%
 2            刘祖兴                   7.50     货币                 15.00%
           合计                       50.00       -                 100.00%
       3、元利化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2 月 19 日,刘祖兴与刘修华签署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4 年 12 月 22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刘祖兴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7.50 万元作价 7.50 万元转让给刘修华。
       2004 年 12 月 24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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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涛                   42.50       货币                  85.00%
 2            刘修华                    7.50       货币                  15.00%
            合计                       50.00        -                  100.00%
       4、元利化工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9 月 20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全部由刘修华以货币认缴,
增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05 年 9 月 22 日,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乐正方会师验字[2005]第 102 号”《验资报告》。
       2005 年 10 月 10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157.50       货币                  78.75%
 2            刘修涛                   42.50       货币                  21.25%
            合计                      200.00        -                  100.00%
       5、元利化工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9 月 20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全部由刘修华以货币
认缴,增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06 年 9 月 24 日,寿光鲁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寿鲁会变验字[2006]第 276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9 月 27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457.50       货币                  91.50%
 2            刘修涛                   42.50       货币                   8.50%
            合计                      5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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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元利化工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6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全部由刘修华以货币认缴,
增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07 年 5 月 10 日,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分所
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鲁舜验字[2007]第 069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6 月 9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1,157.50       货币                96.4583%
 2            刘修涛                   42.50       货币                 3.5417%
            合计                    1,200.00        -                100.0000%
       7、元利化工第四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 10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全部由刘修华以货
币认缴,增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07 年 12 月 12 日,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实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潍精诚会验报字[2007]1492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12 月 20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1,957.50       货币                97.8750%
 2            刘修涛                   42.50       货币                 2.1250%
            合计                    2,000.00        -                100.0000%
       8、元利化工第三次股权转让暨第五次增资
       2008 年 2 月 25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刘修华与杨辉、王俊玉、谭立
文、刘玉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刘修华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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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作价 80.00 万元转让给杨辉,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65.00 万元作价 65.00
万元转让给王俊玉,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20.00 万元作价 20.00 万元转让给
谭立文,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7.50 万元作价 7.50 万元转让给刘玉江;刘修
涛与刘玉江、王山清、秦国栋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刘修涛将其持有的
元利化工出资 12.50 万元作价 12.50 万元转让给刘玉江,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
资 10.00 万元作价 10.00 万元转让给王山清,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10.00 万
元作价 10.00 万元转让给秦国栋。
       2008 年 2 月 25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2,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分
别由苗军认缴 64.00 万元,宋涛认缴 21.00 万元,王群朋认缴 15.00 万元,增资
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08 年 2 月 27 日,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潍精诚会验报字[2008]1091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3 月 25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1,785.00     货币               85.0000%
 2             杨辉                   80.00      货币                3.8095%
 3            王俊玉                  65.00      货币                3.0952%
 4             苗军                   64.00      货币                3.0476%
 5             宋涛                   21.00      货币                1.0000%
 6            谭立文                  20.00      货币                0.9524%
 7            刘玉江                  20.00      货币                0.9524%
 8            王群朋                  15.00      货币                0.7143%
 9            王山清                  10.00      货币                0.4762%
 10           秦国栋                  10.00      货币                0.4762%
 11           刘修涛                  10.00      货币                0.4762%
           合计                     2,100.00      -                100.0000%
       9、元利化工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25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苗军、王群朋分别与刘修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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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苗军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64.00 万元作价 64.00 万
元转让给刘修华,王群朋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15.00 万元作价 15.00 万元转
让给刘修华。
       2009 年 5 月 26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1,864.00     货币              88.7619%
 2             杨辉                   80.00      货币               3.8095%
 3            王俊玉                  65.00      货币               3.0952%
 4             宋涛                   21.00      货币               1.0000%
 5            谭立文                  20.00      货币               0.9524%
 6            刘玉江                  20.00      货币               0.9524%
 7            王山清                  10.00      货币               0.4762%
 8            秦国栋                  10.00      货币               0.4762%
 9            刘修涛                  10.00      货币               0.4762%
           合计                     2,100.00      -               100.0000%
       10、元利化工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25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2,100.00 万元增加至 3,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分别由刘修华认缴 887.6191 万元,杨辉认缴 38.0952 万元,王俊玉认缴 30.9524
万元,宋涛认缴 10.00 万元,谭立文认缴 9.5238 万元,刘玉江认缴 9.5238 万元,
王山清认缴 4.7619 万元,秦国栋认缴 4.7619 万元,刘修涛认缴 4.7619 万元,增
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2010 年 2 月 2 日,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潍坊分所对本次增加注册
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新联谊潍会所验[2010]第 1-2 号”《验
资报告》。
       2010 年 2 月 4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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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2,751.6191      货币             88.7619%
 2             杨辉                118.0952       货币              3.8095%
 3            王俊玉                95.9524       货币              3.0952%
 4             宋涛                 31.0000       货币              1.0000%
 5            谭立文                29.5238       货币              0.9524%
 6            刘玉江                29.5238       货币              0.9524%
 7            王山清                14.7619       货币              0.4762%
 8            秦国栋                14.7619       货币              0.4762%
 9            刘修涛                14.7619       货币              0.4762%
           合计                   3,100.0000       -              100.0000%
       11、元利化工第五次股权转让暨第七次增资
       (1)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22 日,杨辉、宋涛、刘修涛、王山清分别与黄维君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杨辉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9.2261 万元作价 9.2261 万元转让
给黄维君,宋涛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2.4219 万元作价 2.4219 万元转让给黄
维君,刘修涛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1.1533 万元作价 1.1533 万元转让给黄维
君,王山清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0.8073 万元作价 0.8073 万元转让给黄维君;
王俊玉、谭立文、刘玉江、王山清、秦国栋与赵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王俊玉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7.4963 万元作价 7.4963 万元转让给赵伟,谭立
文将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2.3065 万元作价 2.3065 万元转让给赵伟,刘玉江将
其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2.3065 万元作价 2.3065 万元转让给赵伟,王山清将其持
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0.3460 万元作价 0.3460 万元转让给赵伟,秦国栋将其持有的
元利化工出资 1.1533 万元作价 1.1533 万元转让给赵伟。2011 年 1 月 25 日,经
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
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转让按照 2011 年 1 月 25
日增资价格与转让价格之间差额,计提管理费用 3,774,481.30 元,同时增加资本
公积 3,774,481.30 元。
       ①股权转让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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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励对元利化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黄维君、赵伟,公司原股东同比
例向黄维君、赵伟转让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
     ②黄维君、赵伟受让股权资金来源
     黄维君、赵伟受让股权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
股的情况。
     (2)第七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25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3,100.00 万元增加至 3,974.35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74.359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分别由中明宏泰以 1,000.00 万元认缴出资 67.2584 万元(67.2584 万元作为注册
资本,932.7416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红塔创新以 7,000.00 万元认缴出资 470.8087
万元(470.8087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6,529.1913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锦尚盛丰
以 2,000.00 万元认缴出资 134.5167 万元(134.5167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865.4833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红科新技以 1,000.00 万元认缴出资 67.2584 万元(67.2584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932.7416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华仁创投以 1,000.00 万元认
缴出资 67.2584 万元(67.2584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932.7416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三江投资以 1,000.00 万元认缴出资 67.2584 万元(67.2584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932.7416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1 年 1 月 31 日和 2011 年 4 月 22 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山东分公司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京永
鲁验字[2011]第 21024 号”和“京永鲁验字[2011]第 21025 号”《验资报告》。
     ①引入上述股东的原因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虽然发展较快,但受制于融资渠道单一,资金需求一直
得不到有效满足,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发行人的资产规模,筹集发行人发展所需
的资金。
     另外,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持股比例高度集中,为完善及
优化发行人治理结构,经过多方考察,发行人决定借鉴市场通行做法,引入外部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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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资金具体来源
     以发行人 2010 年的净利润为基础,经发行人与上述外部投资者友好协商,
增资价格确定为 14.86 元/1 元注册资本。外部股东增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③特殊协议或安排
     2011 年 1 月 19 日,红塔创新、锦尚盛丰、红科新技、华仁创投、中明宏泰、
三江投资与元利化工、刘修华签署了《增资协议》,本增资协议中含有一票否决
权、元利化工和其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对元利化工利润承诺、股份回购、股份托管
等条款。特殊协议或安排的具体内容如下:
     A、一票否决权条款
     元利化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和元利化工章程的规定进
行,但特定重大事项应取得投资者所委派董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元利化工股东大
会审议。元利化工应在本次增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依据本条款对元利化工章
程进行修改。本协议约定特定重大事项包括如下:a、订立、修改元利化工(及
子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款;b、从事、参与任何与元利化工主营业务以外的经营、
变更经营范围;c、元利化工(及子公司)任何发行、赎回或回购股份的行为;d、
元利化工(及子公司)任何对外投资及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行为;e、元利化工
(及子公司)的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或促使元利化工(及子公司)依照破
产法或类似法律提起任何诉讼或其他行动以寻求重组、清算或解散;f、元利化
工(及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之外的单笔超过 2,000 万元的购买或单
笔出售超过 500 万元的经营性资产行为,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的单笔超过
50 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 200 万元的非经营性资产购买行为;g、超出批准的年度
贷款预算总额的贷款(不包括办理差额承兑汇票);h、元利化工(及子公司)
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保证、质押或赔偿保证等;i、元利化工(及子公司)因业
务需要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全部余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上后的任何借款
行为;j、更改元利化工董事会的规模或组成,或更改股东之间董事会席位的分
配;k、元利化工(及子公司)的任何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等行为;l、任何关联
交易;m、审计机构的聘用或变更、改变元利化工(及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修
改已经审计的会计报告数据。本条款适用于元利化工成功上市之前。元利化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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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有关事项应按照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B、元利化工和其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对元利化工利润的承诺
     元利化工、刘修华先生对元利化工经营利润进行如下承诺:在无不可抗力因
素的前提下,201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2011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9,000 万元,201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上述净利润
应经过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因特殊原因导致个别年度不能完成上
述经营利润目标,元利化工及刘修华先生承诺 2010 年至 2012 年年度元利化工净
利润合计应不低于人民币 23,000 万元。
     C、股份回购
     a、本协议所指的投资者向元利化工投资的事项旨在帮助元利化工加速扩大
业务规模、提升业务水平和提高盈利能力,并实现成功上市。元利化工应在投资
者资金到位之后四年内实现上市,否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元利化工对投资者所持元
利化工的股份进行回购,元利化工应承担回购投资者所持元利化工股权的义务。
b、如元利化工因自身经营原因未能在投资者资金到位后四年内实现上市,在该
情形发生后的 60 日内,投资者可向元利化工以书面形式发出回购通知,元利化
工应在收到投资者书面通知后 6 个月内履行回购义务并以现金形式完成对价支
付。如果元利化工不能履行该义务,则刘修华先生应承担受让投资者所持元利化
工股权的义务。c、如元利化工因自身经营原因未能在投资者资金到位之后四年
内实现上市,在该情形发生后的 60 日内,投资者未向元利化工发出回购通知,
则自该情形发生后的一年内,投资者不再要求元利化工或刘修华先生回购股权。
一年期满后,投资者仍有权要求元利化工或刘修华先生承担回购义务。d、元利
化工在投资者资金全部到位四年后仍未成功上市、未履行回购义务,及未与投资
者签定新的协议之前,本回购条款继续有效。e、元利化工回购(或现有股东受
让)投资者所持元利化工股份的价格按照投资本金加计年利率 10%所计利息,股
份回购或转让以现金为对价形式。
     D、股份托管
     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者”中的锦尚盛丰、红科新技、华仁创投、中明宏
泰、三江投资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和按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和表决权,全部委托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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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创新行使,如元利化工发生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事
项,本委托继续有效。在本次增资之前,红塔创新已经分别与上述投资者签署了
相关的股权托管协议。
     2011 年 1 月 18 日,红塔创新分别与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中明宏泰、华仁
创投、三江投资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中明宏泰、华
仁创投、三江投资将持有的元利化工全部股权委托红塔创新管理,红塔创新同意
接受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中明宏泰、华仁创投、三江投资的股权托管委托。
     2011 年 1 月 19 日,元利化工与红塔创新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元利
化工如出现《增资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情形,为了保持元利化工的持续稳定
经营,元利化工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优先回购锦尚盛丰、红科新技、华仁
创投、中明宏泰、三江投资的股权,在上述投资者退出元利化工一年内,红塔创
新不得提出股权回购要求,在此期限后红塔创新可行使股权回购权,回购股权价
格按照 a、投资本金加计年利率 10%所计利息;b、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股
权比例,二者孰高确定。
     ④特殊协议或安排终止
     2012 年 8 月 20 日,红塔创新、锦尚盛丰、红科新技、华仁创投、中明宏泰、
三江投资与元利化工、刘修华签署了《协议》,终止执行 2011 年 1 月 19 日签署
的《增资协议》中一票否决权、元利化工和其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对元利化工利润
承诺、股份回购、股份托管条款(相关条款如前所述),并终止了 2011 年 1 月
19 日元利化工与红塔创新签署的《补充协议》。
     2012 年 8 月 20 日,红塔创新分别与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中明宏泰、华仁
创投、三江投资签署了《股权托管终止协议》,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中明宏泰、
华仁创投、三江投资终止委托红塔创新托管各自持有的元利科技的股份。
     发行人与上述引入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除上述特殊安排已经
终止外,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2011 年 5 月 5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1-5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2,751.6191     货币              69.2343%
 2          红塔创新               470.8087     货币               11.8462%
 3          锦尚盛丰               134.5167     货币                3.3846%
 4             杨辉                108.8691      货币               2.7393%
 5            王俊玉                88.4561      货币               2.2257%
 6          华仁创投                67.2584     货币                1.6923%
 7          红科新技                67.2584     货币                1.6923%
 8          三江投资                67.2584     货币                1.6923%
 9          中明宏泰                67.2584     货币                1.6923%
 10            宋涛                 28.5781      货币               0.7191%
 11           谭立文                27.2173      货币               0.6848%
 12           刘玉江                27.2173      货币               0.6848%
 13           王山清                13.6086      货币               0.3424%
 14           秦国栋                13.6086      货币               0.3424%
 15           刘修涛                13.6086      货币               0.3424%
 16           黄维君                13.6086      货币               0.3424%
 17            赵伟                 13.6086      货币               0.3424%
           合计                   3,974.3590      -               100.0000%
       12、元利化工第八次增资
       为进一步筹集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公司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聚金山,以自
有资金增资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聚金山的增资价格以公司 2011 年净利润为基
础,参照红塔创新等机构的增资价格,经协商增资价格确定为 15.50 元/1 元注册
资本。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元利化工注册资本由
3,974.3590 万元增加至 4,074.35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全部由聚金山
以货币认缴出资,聚金山以 1,550.00 万元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100.00 万元作
为注册资本,1,450.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2 年 3 月 1 日,聚金山与元利化
工就本次增资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2 年 3 月 2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123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3 月 29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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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2,751.6191     货币               67.5350%
 2           红塔创新               470.8087     货币               11.5554%
 3           锦尚盛丰               134.5167     货币                3.3015%
 4             杨辉                 108.8691     货币                2.6721%
 5            聚金山                100.0000     货币                2.4544%
 6            王俊玉                 88.4561     货币                2.1710%
 7           华仁创投                67.2584     货币                1.6508%
 8           红科新技                67.2584     货币                1.6508%
 9           三江投资                67.2584     货币                1.6508%
 10          中明宏泰                67.2584     货币                1.6508%
 11            宋涛                  28.5781     货币                0.7014%
 12           谭立文                 27.2173     货币                0.6680%
 13           刘玉江                 27.2173     货币                0.6680%
 14           王山清                 13.6086     货币                0.3340%
 15           秦国栋                 13.6086     货币                0.3340%
 16           刘修涛                 13.6086     货币                0.3340%
 17           黄维君                 13.6086     货币                0.3340%
 18            赵伟                  13.6086     货币                0.3340%
           合计                   4,074.3590      -                100.0000%
       13、元利化工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1 日,经元利化工股东会决议,刘修华分别与郑洪军等 29 名元
利化工中层管理人员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刘修华将其
持有的元利化工出资 80.00 万元作价 672.00 万元转让给郑洪军等 29 名元利化工
中层管理人员。2012 年 6 月 11 日,元利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成立新的股东会
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1)受让员工的范围、选定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核心员工。本次股权转让受让员工从公司
主管以上级别员工中甄选,并综合考虑上述员工工作时间、工作考核情况。
       (2)受让员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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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让人姓名        受让股权时担任职务      入职日期   受让出资额(元)
  1         孔光辉               基建主管           2011.06            50,000.00
  2         郑洪军             生产部副主任         2003.01            40,000.00
  3         张春梅            苯精制车间主任        2006.07            40,000.00
  4         张昌勇         3 万吨 MDBE 车间主任     2007.06            40,000.00
  5         谢金玉            财务部现金主管        2003.02            40,000.00
  6         张建梅         质检部部长、化验室主任   2003.01            40,000.00
  7         田建兵           设备机电部副主任       2007.01            40,000.00
  8         刘修林               基建主管           2003.02            40,000.00
  9         杨家杰             设备部副主任         2005.01            30,000.00
 10         刘国辉             办公室副主任         2005.03            30,000.00
 11         赵立建            仓储物流部主任        2010.01            30,000.00
 12          李剑            MDBE 事业部主管        2004.04            30,000.00
 13         赵中谦           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2009.01            30,000.00
 14         冯国梁            国际贸易部主管        2010.08            30,000.00
 15         李义田              工程部主任          2009.03            30,000.00
 16         刘玉山            增塑剂车间主任        2005.06            30,000.00
 17          王萍             办公室行政主管        2004.12            30,000.00
 18         张登茂              财务部部长          2008.05            25,000.00
 19         康蓬勃             电仪车间主管         2008.11            20,000.00
 20         唐晓芹             DCP 车间主管         2006.11            20,000.00
 21         魏先志               物流主管           2009.02            20,000.00
 22         杨海港           仓储物流部副主任       2003.12            20,000.00
 23         王宏建            国际贸易部主管        2010.03            20,000.00
 24         孙文刚             企管部副部长         2010.03            20,000.00
 25         刘佃松             动力车间主任         2003.02            15,000.00
 26         刘树山              财务部主管          2010.01            10,000.00
 27         张玉菡             化验室副主任         2006.04            10,000.00
 28         刘加美            国际贸易部主管        2006.04            10,000.00
 29         李洪国            MDBE 装置主管         2006.07            10,000.00
                               合计                                   800,000.00
      (3)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原则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以 2012 年 4 月公司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 8.40 元/1 元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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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确定。
       2012 年 6 月 26 日,元利化工在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化工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修华              2,671.6191     货币              65.5715%
 2          红塔创新               470.8087     货币               11.5554%
 3          锦尚盛丰               134.5167     货币                3.3015%
 4             杨辉                108.8691      货币               2.6721%
 5            聚金山               100.0000      货币               2.4544%
 6            王俊玉                88.4561      货币               2.1710%
 7          华仁创投                67.2584     货币                1.6508%
 8          红科新技                67.2584     货币                1.6508%
 9          三江投资                67.2584     货币                1.6508%
 10         中明宏泰                67.2584     货币                1.6508%
 11            宋涛                 28.5781      货币               0.7014%
 12           谭立文                27.2173      货币               0.6680%
 13           刘玉江                27.2173      货币               0.6680%
 14           王山清                13.6086      货币               0.3340%
 15           秦国栋                13.6086      货币               0.3340%
 16           刘修涛                13.6086      货币               0.3340%
 17           黄维君                13.6086      货币               0.3340%
 18            赵伟                 13.6086      货币               0.3340%
 19           孔光辉                 5.0000      货币               0.1227%
 20           郑洪军                 4.0000      货币               0.0982%
 21           张春梅                 4.0000      货币               0.0982%
 22           张昌勇                 4.0000      货币               0.0982%
 23           谢金玉                 4.0000      货币               0.0982%
 24           张建梅                 4.0000      货币               0.0982%
 25           田建兵                 4.0000      货币               0.0982%
 26           刘修林                 4.0000      货币               0.0982%
 27           杨家杰                 3.0000      货币               0.0736%
 28           刘国辉                 3.0000      货币               0.0736%
 29           赵立建                 3.0000      货币               0.0736%
                                     1-1-6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30            李剑                  3.0000       货币            0.0736%
 31           赵中谦                 3.0000       货币            0.0736%
 32           冯国梁                 3.0000       货币            0.0736%
 33           李义田                 3.0000       货币            0.0736%
 34           刘玉山                 3.0000       货币            0.0736%
 35            王萍                  3.0000       货币            0.0736%
 36           张登茂                 2.5000       货币            0.0614%
 37           康蓬勃                 2.0000       货币            0.0491%
 38           唐晓芹                 2.0000       货币            0.0491%
 39           魏先志                 2.0000       货币            0.0491%
 40           杨海港                 2.0000       货币            0.0491%
 41           王宏建                 2.0000       货币            0.0491%
 42           孙文刚                 2.0000       货币            0.0491%
 43           刘佃松                 1.5000       货币            0.0368%
 44           刘树山                 1.0000       货币            0.0245%
 45           张玉菡                 1.0000       货币            0.0245%
 46           刘加美                 1.0000       货币            0.0245%
 47           李洪国                 1.0000       货币            0.0245%
           合计                   4,074.3590       -            100.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
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聚金山增资时的股
权价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本公司将转让价格低于公允价值部分同时列
2012 年度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 5,680,000.00 元。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让更多员工共同分享公司成长收
益,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入股员工的选定综合考虑了工作时间、岗位情况、工作
表现等因素确定;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上述员工取得股权激励时并未签署离职后需回售或转让其持有股权
的限定条款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取得股权激励的员工离职后,其之前因股权激
励取得的股份的处分权完全属于其个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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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签署日,已离职的本次股权激励员工除唐晓芹外,康蓬勃、孔光辉已将股权
转让,离职员工的股权转让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
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17、元利科技第八次股权转让”。
       14、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刘修华等 47 名发起人签署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协议》并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元利化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
资产 346,677,192.57 元为基础,按照 1:0.2350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8,148 万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整
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发行人。
       本次整体变更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大
华验字[2012]22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3707252280048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42.7674   净资产折股    65.5715%
 2                  红塔创新                    941.5344    净资产折股    11.5554%
 3                  锦尚盛丰                    269.0097    净资产折股     3.3015%
 4                    杨辉                      217.7190    净资产折股     2.6721%
 5                   聚金山                     199.9824    净资产折股     2.4544%
 6                   王俊玉                     176.8966    净资产折股     2.1710%
 7                  红科新技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8                  华仁创投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9                  中明宏泰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10                 三江投资                    134.5049    净资产折股     1.6508%
 11                   宋涛                       57.1512    净资产折股     0.7014%
 12                  谭立文                      54.4298    净资产折股     0.6680%
 13                  刘玉江                      54.4298    净资产折股     0.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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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4                  刘修涛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5                  王山清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6                  秦国栋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7                   赵伟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8                  黄维君              27.2148    净资产折股     0.3340%
 19                  孔光辉               9.9991    净资产折股     0.1227%
 20                  郑洪军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1                  张春梅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2                  张昌勇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3                  谢金玉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4                  张建梅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5                  田建兵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6                  刘修林               7.9993    净资产折股     0.0982%
 27                  杨家杰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28                  刘国辉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29                  赵立建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0                   李剑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1                  赵中谦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2                  冯国梁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3                  李义田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4                  刘玉山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5                   王萍                5.9995    净资产折股     0.0736%
 36                  张登茂               4.9996    净资产折股     0.0614%
 37                  康蓬勃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38                  唐晓芹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39                  魏先志               3.9997    净资产折股     0.0491%
 40                  杨海港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1                  王宏建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2                  孙文刚               3.9996    净资产折股     0.0491%
 43                  刘佃松               2.9997    净资产折股     0.0368%
 44                  刘树山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45                  张玉菡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46                  刘加美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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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47                  李洪国                       1.9998     净资产折股       0.0245%
                   合计                        8,148.0000         -         100.0000%
       15、自然人股东杨辉去世,股份继承
       2013 年 11 月 30 日,自然人股东杨辉因生产事故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
杨松山(杨辉之父)、于爱荣(杨辉之母)、张美玲(杨辉之配偶)、杨舒婷(杨
辉之长女)、杨舒淇(杨辉之次女)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签署《股份遗产继承协
议》,经各方协商确认:杨辉名下持有的元利科技的股份 217.7190 万股,占元
利科技股份总数的 2.672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 108.8595 万股应归张美玲
所有,剩余 108.8595 万股由杨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由张美玲继承
21.7719 万股,杨舒婷、杨舒淇各继承 36.7719 万股,杨松山继承 13.5438 万股,
于爱荣自愿放弃继承权。
       2014 年 3 月 17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出具(2014)潍昌潍证经字第
91 号公证书对上述《股份遗产继承协议》进行了公证。
       继承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42.7674            65.5715%
 2                         红塔创新                     941.5344             11.5554%
 3                         锦尚盛丰                     269.0097              3.3015%
 4                          聚金山                      199.9824              2.4544%
 5                          王俊玉                      176.8966              2.1710%
 6                         华仁创投                     134.5049              1.6508%
 7                         红科新技                     134.5049              1.6508%
 8                         三江投资                     134.5049              1.6508%
 9                         中明宏泰                     134.5049              1.6508%
 10                         张美玲                      130.6314              1.6032%
 11                          宋涛                           57.1512           0.7014%
 12                         谭立文                          54.4298           0.6680%
 13                         刘玉江                          54.4298           0.6680%
 14                         杨舒婷                          36.7719           0.4513%
 15                         杨舒淇                          36.7719           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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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6                         刘修涛                     27.2148        0.3340%
 17                         王山清                     27.2148        0.3340%
 18                         秦国栋                     27.2148        0.3340%
 19                          赵伟                      27.2148        0.3340%
 20                         黄维君                     27.2148        0.3340%
 21                         杨松山                     13.5438        0.1662%
 22                         孔光辉                      9.9991        0.1227%
 23                         郑洪军                      7.9993        0.0982%
 24                         张春梅                      7.9993        0.0982%
 25                         张昌勇                      7.9993        0.0982%
 26                         谢金玉                      7.9993        0.0982%
 27                         张建梅                      7.9993        0.0982%
 28                         田建兵                      7.9993        0.0982%
 29                         刘修林                      7.9993        0.0982%
 30                         杨家杰                      5.9995        0.0736%
 31                         刘国辉                      5.9995        0.0736%
 32                         赵立建                      5.9995        0.0736%
 33                          李剑                       5.9995        0.0736%
 34                         赵中谦                      5.9995        0.0736%
 35                         冯国梁                      5.9995        0.0736%
 36                         李义田                      5.9995        0.0736%
 37                         刘玉山                      5.9995        0.0736%
 38                          王萍                       5.9995        0.0736%
 39                         张登茂                      4.9996        0.0614%
 40                         康蓬勃                      3.9997        0.0491%
 41                         唐晓芹                      3.9997        0.0491%
 42                         魏先志                      3.9997        0.0491%
 43                         杨海港                      3.9996        0.0491%
 44                         王宏建                      3.9996        0.0491%
 45                         孙文刚                      3.9996        0.0491%
 46                         刘佃松                      2.9997        0.0368%
 47                         刘树山                      1.9998        0.0245%
 48                         张玉菡                      1.9998        0.0245%
                                      1-1-6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9                         刘加美                      1.9998        0.0245%
 50                         李洪国                      1.9998        0.0245%
                       合计                          8,148.0000     100.0000%
       16、元利科技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19 日,锦尚盛丰与明润广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锦尚盛
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69.009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15%)作价 2,700.00
万元转让给明润广居。2014 年 12 月 30 日,上述款项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42.7674      65.5715%
 2                         红塔创新                   941.5344       11.5554%
 3                         明润广居                   269.0097        3.3015%
 4                          聚金山                    199.9824        2.4544%
 5                          王俊玉                    176.8966        2.1710%
 6                         华仁创投                   134.5049        1.6508%
 7                         红科新技                   134.5049        1.6508%
 8                         三江投资                   134.5049        1.6508%
 9                         中明宏泰                   134.5049        1.6508%
 10                         张美玲                    130.6314        1.6032%
 11                          宋涛                      57.1512        0.7014%
 12                         谭立文                     54.4298        0.6680%
 13                         刘玉江                     54.4298        0.6680%
 14                         杨舒婷                     36.7719        0.4513%
 15                         杨舒淇                     36.7719        0.4513%
 16                         刘修涛                     27.2148        0.3340%
 17                         王山清                     27.2148        0.3340%
 18                         秦国栋                     27.2148        0.3340%
 19                          赵伟                      27.2148        0.3340%
 20                         黄维君                     27.2148        0.3340%
 21                         杨松山                     13.5438        0.1662%
 22                         孔光辉                      9.9991        0.1227%
                                      1-1-6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3                         郑洪军                      7.9993        0.0982%
 24                         张春梅                      7.9993        0.0982%
 25                         张昌勇                      7.9993        0.0982%
 26                         谢金玉                      7.9993        0.0982%
 27                         张建梅                      7.9993        0.0982%
 28                         田建兵                      7.9993        0.0982%
 29                         刘修林                      7.9993        0.0982%
 30                         杨家杰                      5.9995        0.0736%
 31                         刘国辉                      5.9995        0.0736%
 32                         赵立建                      5.9995        0.0736%
 33                          李剑                       5.9995        0.0736%
 34                         赵中谦                      5.9995        0.0736%
 35                         冯国梁                      5.9995        0.0736%
 36                         李义田                      5.9995        0.0736%
 37                         刘玉山                      5.9995        0.0736%
 38                          王萍                       5.9995        0.0736%
 39                         张登茂                      4.9996        0.0614%
 40                         康蓬勃                      3.9997        0.0491%
 41                         唐晓芹                      3.9997        0.0491%
 42                         魏先志                      3.9997        0.0491%
 43                         杨海港                      3.9996        0.0491%
 44                         王宏建                      3.9996        0.0491%
 45                         孙文刚                      3.9996        0.0491%
 46                         刘佃松                      2.9997        0.0368%
 47                         刘树山                      1.9998        0.0245%
 48                         张玉菡                      1.9998        0.0245%
 49                         刘加美                      1.9998        0.0245%
 50                         李洪国                      1.9998        0.0245%
                       合计                          8,148.0000     100.0000%
       17、元利科技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10 日,因个人资金需求,赵伟与刘修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赵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214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13%)作价
                                      1-1-7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3.2888 万元转让给刘修华,2017 年 8 月 3 日,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孔光辉与
刘嘉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孔光辉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9991 万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1227%)作价 59.9946 万元转让给刘嘉伟,2017 年 9 月 5 日,上
述款项支付完毕;杨家杰与钱瑞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杨家杰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5.999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36%)作价 35.9970 万元转让给钱瑞
一,2017 年 10 月 10 日,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康蓬勃与王坤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康蓬勃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999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91%)作
价 23.9982 万元转让给王坤,2017 年 10 月 5 日,上述款项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59.9822      65.7828%
 2                         红塔创新                   941.5344       11.5554%
 3                         明润广居                   269.0097        3.3015%
 4                          聚金山                    199.9824        2.4544%
 5                          王俊玉                    176.8966        2.1710%
 6                         华仁创投                   134.5049        1.6508%
 7                         红科新技                   134.5049        1.6508%
 8                         三江投资                   134.5049        1.6508%
 9                         中明宏泰                   134.5049        1.6508%
 10                         张美玲                    130.6314        1.6032%
 11                          宋涛                      57.1512        0.7014%
 12                         谭立文                     54.4298        0.6680%
 13                         刘玉江                     54.4298        0.6680%
 14                         杨舒婷                     36.7719        0.4513%
 15                         杨舒淇                     36.7719        0.4513%
 16                         刘修涛                     27.2148        0.3340%
 17                         王山清                     27.2148        0.3340%
 18                         秦国栋                     27.2148        0.3340%
 19                         黄维君                     27.2148        0.3340%
 20                         杨松山                     13.5438        0.1662%
 21                          赵伟                      10.0000        0.1227%
 22                         刘嘉伟                      9.9991        0.1227%
                                      1-1-7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3                         郑洪军                      7.9993        0.0982%
 24                         张春梅                      7.9993        0.0982%
 25                         张昌勇                      7.9993        0.0982%
 26                         谢金玉                      7.9993        0.0982%
 27                         张建梅                      7.9993        0.0982%
 28                         田建兵                      7.9993        0.0982%
 29                         刘修林                      7.9993        0.0982%
 30                         钱瑞一                      5.9995        0.0736%
 31                         刘国辉                      5.9995        0.0736%
 32                         赵立建                      5.9995        0.0736%
 33                          李剑                       5.9995        0.0736%
 34                         赵中谦                      5.9995        0.0736%
 35                         冯国梁                      5.9995        0.0736%
 36                         李义田                      5.9995        0.0736%
 37                         刘玉山                      5.9995        0.0736%
 38                          王萍                       5.9995        0.0736%
 39                         张登茂                      4.9996        0.0614%
 40                          王坤                       3.9997        0.0491%
 41                         唐晓芹                      3.9997        0.0491%
 42                         魏先志                      3.9997        0.0491%
 43                         杨海港                      3.9996        0.0491%
 44                         王宏建                      3.9996        0.0491%
 45                         孙文刚                      3.9996        0.0491%
 46                         刘佃松                      2.9997        0.0368%
 47                         刘树山                      1.9998        0.0245%
 48                         张玉菡                      1.9998        0.0245%
 49                         刘加美                      1.9998        0.0245%
 50                         李洪国                      1.9998        0.0245%
                       合计                          8,148.0000     100.0000%
       发行人股权转让不存在代持解决以及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利益输送
安排的行为,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让方均以自有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并
已支付完毕、履行了各自的纳税义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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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与红塔创新、华仁创投、红科新技、三江投资、
中明宏泰签订《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约之日起 2 个月内,上述股东有权向公
司发出回购股份通知,回购价格按原《增资协议》所约定的回购价格执行,即投
资本金加计年化 10%的投资回报。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红塔创新、明润广居、华仁创投、红科新技、
三江投资、中明宏泰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并经元利科技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公司以 10,914.3915 万元的价格回购红塔创新持有
的公司股份 941.534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554%),股份回购款分五期
支付,全部回购款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支付完毕;同意由公司以 3,117.2103
万元的价格回购明润广居持有的公司股份 269.009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15%),股份回购款分两期支付,全部回购款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
完毕;同意由公司以 1,558.6053 万元的价格回购华仁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
134.504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08%),股份回购款分两期支付,全部回
购款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之前支付完毕;同意由公司以 1,558.6053 万元的价格
回购红科新技持有的公司股份 134.504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08%),股
份回购款分三期支付,全部回购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同意由
公司以 1,558.6053 万元的价格回购三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134.5049 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08%),股份回购款分三期支付,全部回购款于公司办理完
成 股 份 回购 及减 资的 工商变 更登 记后 6 个月内 支付 完毕 ;同 意由公 司以
1,558.6053 万元的价格回购中明宏泰持有的公司股份 134.5049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508%),股份回购款分三期支付,全部回购款于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
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6 个月内支付完毕。此次回购的全部股份数共计
1,748.563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601%,回购价格经协商作价为 11.59 元
/股。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399.4363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
1,748.5637 万元,资本公积 18,517.459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
述股份回购款已支付完毕。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出具《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
司减资已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减资公告,截至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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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9 日公告期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17 年 11 月 1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减少
注册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8550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元利科技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减资完成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59.9822      83.7571%
 2                          聚金山                    199.9824        3.1250%
 3                          王俊玉                    176.8966        2.7643%
 4                          张美玲                    130.6314        2.0413%
 5                           宋涛                      57.1512        0.8931%
 6                          谭立文                     54.4298        0.8505%
 7                          刘玉江                     54.4298        0.8505%
 8                          杨舒婷                     36.7719        0.5746%
 9                          杨舒淇                     36.7719        0.5746%
 10                         刘修涛                     27.2148        0.4253%
 11                         王山清                     27.2148        0.4253%
 12                         秦国栋                     27.2148        0.4253%
 13                         黄维君                     27.2148        0.4253%
 14                         杨松山                     13.5438        0.2116%
 15                          赵伟                      10.0000        0.1563%
 16                         刘嘉伟                      9.9991        0.1562%
 17                         郑洪军                      7.9993        0.1250%
 18                         张春梅                      7.9993        0.1250%
 19                         张昌勇                      7.9993        0.1250%
 20                         谢金玉                      7.9993        0.1250%
 21                         张建梅                      7.9993        0.1250%
 22                         田建兵                      7.9993        0.1250%
 23                         刘修林                      7.9993        0.1250%
 24                         刘国辉                      5.9995        0.0938%
 25                         赵立建                      5.9995        0.0938%
 26                          李剑                       5.9995        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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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7                         赵中谦                      5.9995        0.0938%
 28                         冯国梁                      5.9995        0.0938%
 29                         李义田                      5.9995        0.0938%
 30                         刘玉山                      5.9995        0.0938%
 31                          王萍                       5.9995        0.0938%
 32                         钱瑞一                      5.9995        0.0938%
 33                         张登茂                      4.9996        0.0781%
 34                          王坤                       3.9997        0.0625%
 35                         唐晓芹                      3.9997        0.0625%
 36                         魏先志                      3.9997        0.0625%
 37                         杨海港                      3.9996        0.0625%
 38                         王宏建                      3.9996        0.0625%
 39                         孙文刚                      3.9996        0.0625%
 40                         刘佃松                      2.9997        0.0469%
 41                         刘树山                      1.9998        0.0312%
 42                         张玉菡                      1.9998        0.0312%
 43                         刘加美                      1.9998        0.0312%
 44                         李洪国                      1.9998        0.0312%
                       合计                          6,399.4363     100.0000%
       本次股份回购系发行人和上述六家机构投资者真实意思表示,价格合理,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2 年相
关协议条款的终止执行真实,原《增资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等特殊条款及《补
充协议》、《股权托管协议》均已终止执行,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协议、约定
或利益安排。本次股份回购没有出于未披露协议或约定的安排。
       19、元利科技第九次增资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潍坊同利,以自有资金增资的
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在参考公司前次股东 2017 年 9 月回购退出价格的基础上,
经协商增资价格确定为 15.00 元/股。2017 年 12 月 27 日,经元利科技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元利科技注册资本由 6,399.4363 万元增加至 6,82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28.5637 万元全部由潍坊同利以货币认缴出资,潍坊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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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6,428.4555 万元认缴出资 428.5637 万元(428.5637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5,999.8918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根据沃克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 1660 号),
元利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3,368.61 万元,对应每股公允价值为 23.97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针对老股东超比例增资部分和新股
东增资部分已作股份支付处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945.55 万元。同时确认资本
公积及管理费用 945.55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加
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20250 号”《验资
报告》。
       2018 年 1 月 3 日,元利科技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利科技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59.9822      78.5000%
 2                         潍坊同利                   428.5637        6.2766%
 3                          聚金山                    199.9824        2.9289%
 4                          王俊玉                    176.8966        2.5908%
 5                          张美玲                    130.6314        1.9132%
 6                           宋涛                      57.1512        0.8370%
 7                          谭立文                     54.4298        0.7972%
 8                          刘玉江                     54.4298        0.7972%
 9                          杨舒婷                     36.7719        0.5385%
 10                         杨舒淇                     36.7719        0.5385%
 11                         刘修涛                     27.2148        0.3986%
 12                         王山清                     27.2148        0.3986%
 13                         秦国栋                     27.2148        0.3986%
 14                         黄维君                     27.2148        0.3986%
 15                         杨松山                     13.5438        0.1984%
 16                          赵伟                      10.0000        0.1465%
 17                         刘嘉伟                      9.9991        0.1464%
 18                         郑洪军                      7.9993        0.1172%
                                      1-1-7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9                         张春梅                      7.9993         0.1172%
 20                         张昌勇                      7.9993         0.1172%
 21                         谢金玉                      7.9993         0.1172%
 22                         张建梅                      7.9993         0.1172%
 23                         田建兵                      7.9993         0.1172%
 24                         刘修林                      7.9993         0.1172%
 25                         刘国辉                      5.9995         0.0879%
 26                         赵立建                      5.9995         0.0879%
 27                          李剑                       5.9995         0.0879%
 28                         赵中谦                      5.9995         0.0879%
 29                         冯国梁                      5.9995         0.0879%
 30                         李义田                      5.9995         0.0879%
 31                         刘玉山                      5.9995         0.0879%
 32                          王萍                       5.9995         0.0879%
 33                         钱瑞一                      5.9995         0.0879%
 34                         张登茂                      4.9996         0.0732%
 35                          王坤                       3.9997         0.0586%
 36                         唐晓芹                      3.9997         0.0586%
 37                         魏先志                      3.9997         0.0586%
 38                         杨海港                      3.9996         0.0586%
 39                         王宏建                      3.9996         0.0586%
 40                         孙文刚                      3.9996         0.0586%
 41                         刘佃松                      2.9997         0.0439%
 42                         刘树山                      1.9998         0.0293%
 43                         张玉菡                      1.9998         0.0293%
 44                         刘加美                      1.9998         0.0293%
 45                         李洪国                      1.9998         0.0293%
                       合计                          6,828.0000     100.0000%
       发行人 2017 年 7 月股权转让、2017 年 9 月股份回购和 2017 年 12 月增资行
为相互独立,三者发生的时点、参与主体原因、股权变动形式、定价参考依据均
不同,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1-1-7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共进行过 13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验资事项
             潍坊普惠有限责任会计师                                 元利化工设立,注
2003.01.23                              潍普会验昌字[2003]第 5 号
             事务所                                                 册资本 50 万元
             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     乐正方会师验字[2005]第      元利化工增资 150
2005.09.22
             事务所                     102 号                      万元
             寿光鲁东有限责任会计师     寿鲁会变验字[2006]第 276    元利化工增资 300
2006.09.24
             事务所                     号                          万元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
                                                                    元利化工增资 700
2007.05.10   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分   鲁舜验字[2007]第 069 号
                                                                    万元
             所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     潍精诚会验报字              元利化工增资 800
2007.12.12
             所                         [2007]1492 号               万元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     潍精诚会验报字              元利化工增资 100
2008.02.27
             所                         [2008]1091 号               万元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新联谊潍会所验[2010]第      元利化工增资 1,000
2010.02.02
             公司潍坊分所               1-2 号                      万元
                                                                    元利化工增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     京永鲁验字[2011]第 21024
2011.01.31                                                          874.3590 万元中的
             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号
                                                                    首期出资
                                                                    元利化工增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     京永鲁验字[2011]第 21025
2011.04.22                                                          874.3590 万元中的
             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号
                                                                    第二期出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元利化工增资 100
2012.03.20                              大华验字[2012]123 号
           司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元利化工整体变更
2012.07.28                              大华验字[2012]223 号
           司                                                       为股份公司
                                                                    元利科技注册资本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2017.11.10                              天职业字[2017]18550 号      减少至 6,399.4363
             殊普通合伙)
                                                                    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元利科技增资
2017.12.28                              天职业字[2017]20250 号
             殊普通合伙)                                           428.5637 万元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以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 346,677,192.57 元为基础,按照 1:0.2350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8,148 万股,
共计股本 8,148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 265,197,192.57 元计入资本公积。
                                        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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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1-1-7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组织结构图
                           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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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各业务及职能部门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能情况如下: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部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控制制度落实的有效性
  审计部      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本公司内部机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相
              关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根据市场和公司战略要求,开发新产品或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改进;负责相
 技术中心     关技术的专利申报、标准制定等工作;为业务开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加
              快市场开发进度。编制相关技术资料,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国内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类系列产品的营销策略制定,根据
    MDBE      公司营销战略制定、更新销售策略,确保完成销量、回款、利润、市场开发
  事业部      等任务;开发新市场及潜在客户,与研发部门配合研发新产品及改进现有产
              品并进行市场推广。同时负责上述系列产品的原料采购及供应商管理优化。
              负责增塑剂类系列产品的营销策略制定,根据公司营销战略制定、更新销售
  增塑剂      策略,确保完成销量、回款、利润、市场开发等任务;开发新市场及潜在客
  事业部      户,与研发部门配合研发新产品及改进现有产品并积极进行市场推广。同时
              负责上述系列产品的原料采购及供应商的管理优化。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组织国际市场销售推广工作;
              推动公司国际销售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公司整体销售目标,制
国际贸易部    定国际销售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国际销售实施全过程,积极组织货款回笼;
              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分析,做好新项目、新产品的策划、推广和信息收集反馈
              工作。同时负责公司进口原料的采购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公
              司行政事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合同文件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
  办公室
              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
              训,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进
              行人员的招聘、选拔、聘用及配置;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
人力资源部
              积金;负责劳动期内员工工作表现的考察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解除
              与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人才库,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负责公司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监测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制
              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负责制定生产设备年度大修计划和维护保养计划,确
              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工
工程设备部
              程预算、施工、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五金
              材料、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相关商务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履行;负责组织
              对工程设备相关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公
              司级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制
安全环保部
              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
              急救援演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危险化学品资格证书办理等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生产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的拟定、修订和完善;负责各车
              间日常生产调度,组织制定各阶段的生产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具体生产的实
              施和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节能降耗等措施降
生产管理部
              低生产成本;不断改进、完善生产系统的安全、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生
              产车间的班组建设和技术骨干培养;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生产数
              据的收集、汇总、分析。
  质检部      负责公司原辅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和数据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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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为生产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和各种分析数据的信息,保证各类产品达标转序、
              销售;做好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品质;负责检验分析仪器、计量器具的校正、
              送检工作,确保仪器、计量器具的受控状态;负责协助营销部门做好出厂产
              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负责公司各类物资的入库、出库、保管、保养;负责仓库的日常盘点,并建
  仓储部      立规范、完整的各类仓储报表,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对仓库区
              域现场安全进行管理。
              负责根据公司运输需求制订运输计划;与物流公司沟通协调,做好运输协议
  物流部
              及报价的评估与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关物流运输全程的追踪工作。
              负责制定、执行财务相关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结算、会
              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各项工作;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监控各类资金流
  财务部
              向,参与营运方针调整及风险控制;对公司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进行收支、
              记录、统计及保管;依据会计准则及税务规定编制、保管相关会计资料。
              负责公司上市准备相关工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场形象维护,
  证券部      以及与监管部门联络等工作;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
              作;负责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跟踪及参与公司其他证券事务相关的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全资控股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重庆
元利科技有限公司、Yuanli Europe B.V.、青岛中元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参
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元融泰
公司名称             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 309 国道 37 号 1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俊玉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实收资本(万元)     20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正丁醇、2-甲基-1-丙醇、邻苯二甲酸酐[含马
                     来酸酐大于 0.05%]、马来酸酐、甲醇、萘、1,2-二甲苯、苯、二甲苯
                     异构体混合物、粗苯、煤焦油、烷基、芳基或甲苯磺酸[含游离硫酸]
经营范围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2531308732X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元融泰的总资产为 257.37 万元,净资产为 2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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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 15.6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二)重庆元利
公司名称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建峰东路 3 号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二楼
法定代表人           黄维君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化工技术开发;化工技术进出口、化工设备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3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2MA5U6AH01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元利的总资产为 47,706.12 万元,净资产为
8,557.68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1,331.7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Yuanli Europe B.V.
公司名称             Yuanli Europe B.V.
注册地址             De Cuserstraat 93,1081CN Amsterdam
注册资本             1,000,000.00 欧元
实收资本             100,000.00 欧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及其相关技术、设备和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9 日
注册号码             70692726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欧洲元利的总资产为 112.07 万元,净资产为 76.66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1.84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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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元利信
公司名称             青岛中元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9 号新世界大厦 2407-2408
法定代表人           刘嘉伟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实收资本(万元)     5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出版物);批发零售:纳米高分子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工设备;高分子材料、化工领域内的技
经营范围
                     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 年 09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N9DRU5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元利信的总资产为 126.19 万元,净资产为 30.59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19.41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刘修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8.50%的股份,并通过潍坊同利间接控制公司
6.2766%的股份,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84.7766%,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刘修华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修华及其控制的合伙企业股东潍坊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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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刘修华
     刘修华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7070219651117****,住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奎
文区胜利东街 4061 号****;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潍坊同利
     潍坊同利为 2017 年 12 月增资入股的新股东,系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是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修华与公司部分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潍坊同利持有发行人 428.5637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 6.276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潍坊同利自成立以来除投资本公司外,未从
事其他经营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潍坊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 309 国道 37 号 1 号楼 1 层 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修华
总出资额             6,428.455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 2047 年 12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25MA3MH0FQ3N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潍坊同利共有 43 名合伙人,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股东姓名              出资时担任职务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号                                                   (万元)
1     刘修华                   董事长                5,273.4555   82.0330%   普通合伙人
2     冯国梁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3     郑洪军                 总经理助理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4     张登茂                 财务部经理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5     刘佃松        动力与水处理车间主任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6     佟伟忠                维修车间主任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7     刘金玲                质检部副经理                60.0000    0.9334%   有限合伙人
8     秦国栋                董事、总经理                45.0000    0.7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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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资额
     股东姓名              出资时担任职务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号                                                   (万元)
9     刘福合               甲酯车间副主任               45.0000    0.7000%   有限合伙人
10    宋立军          安全环保部副经理                  45.0000    0.7000%   有限合伙人
11    田成新                电仪车间主管                45.0000    0.7000%   有限合伙人
12    孟占英      MDBE 事业部高级业务经理               45.0000    0.7000%   有限合伙人
13     王萍      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4    刘国辉                 仓储部经理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5    魏郑堂          增塑剂事业部经理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6    谢金玉                财务部副经理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7    闫令军        动力与水处理车间主管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8    于伯堂                 财务部会计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19    李贤福      MDBE 事业部高级业务经理               30.0000    0.4667%   有限合伙人
20    田建兵                 总经理助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1    刘玉山               增塑剂车间主任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2     李剑           MDBE 事业部经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3    赵延宝                电仪车间主任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4    魏先志                物流部副经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5    辛正果         监事、办公室副主任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6    牟金城         MDBE 事业部副经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7    王丽丽          国际贸易部副经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8     刘南                 甲酯车间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29    方明富                甲酯车间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0    马世杰               增塑剂车间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1    张大勇               增塑剂车间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2     李芳          安全环保部安全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3     高伟                 技术中心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4    崔通通         生产管理部调度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5    刘洪磊        MDBE 事业部内勤主管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6    张宝福                仓储部维修工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7    孟祥法                 仓储部班长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8    李胜堂               办公室高级科员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39     王磊                安全环保部科员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40    刘德花                 质检部班长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1-1-8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出资额
     股东姓名              出资时担任职务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号                                                   (万元)
41    王真真                 质检部班长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42    钱国强               工程设备部科员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43    张昌勇               工程设备部经理               15.0000        0.2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428.4555   100.00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潍坊同利的总资产为 6,428.56 万元,净资产为
6,427.96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0.49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其他股东共有 43 名,包括自然人股东
42 名,合伙企业股东 1 名。
     1、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自然人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      国   境外居                                                       在公司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    名称      籍   留权                                                         任职情况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1    王俊玉            无        37070219670718****                           董事、副总经理
                国                                      区福寿东街****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
                中
2    张美玲            无        37070319720527****     区北关办事处外商           未任职
                国
                                                        徐家小庄村****
                中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
3     宋涛             无        37030519730303****                                 离职
                国                                      区齐城路****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4    谭立文            无        37070219510723****                                 退休
                国                                      区友谊街****
                中                                      山东省昌乐县孤山      董事、副总经
5    刘玉江            无        37072519760605****
                国                                      街****                理、财务总监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
                中
6    杨舒婷            无        37070520000809****     区北关办事处外商           未任职
                国
                                                        徐家小庄村****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
                中
7    杨舒淇            无        37070220110123****     区北关办事处外商           未任职
                国
                                                        徐家小庄村****
                中                                      山东省昌邑市饮马      增塑剂事业部
8    刘修涛            无        37078619670426****
                国                                      镇大岭村****            副经理
                中                                      山东省昌乐县朱刘      生产管理部副
9    王山清            无        37072619690214****
                国                                      街道办事处****            经理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10   秦国栋            无        37072519711206****                           董事、总经理
                国                                      区鸢飞路****
                中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
11   黄维君            无        37070219650807****                              监事会主席
                国                                      区西关月河路****
                                            1-1-8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股东     国   境外居                                              在公司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    名称     籍   留权                                                任职情况
               中                                 山东省昌邑市饮马
12   杨松山            无    37078619410627****                          未任职
               国                                 镇吴沟村****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13    赵伟             无    37070219660904****                           离职
               国                                 区东风东街****
               中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    总经理助理、国
14   刘嘉伟            无    37078119841003****
               国                                 区海滨中路****      际贸易部经理
               中                                 山东省昌乐县鄌郚
15   郑洪军            无    37072519750307****                        总经理助理
               国                                 镇郑家庄村****
                                                  山东省昌乐县城关
               中
16   张春梅            无    37072519790210****   街道办事处西村      甲酯车间主管
               国
                                                  ****
               中                                 山东省昌乐县高崖     工程设备部
17   张昌勇            无    37072519780529****
               国                                 镇崔家漳河村****         经理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18   谢金玉            无    37072619720104****                       财务部副经理
               国                                 区东风东街****
               中                                 山东省昌乐县新城
19   张建梅            无    37070419810210****                           董事
               国                                 街****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20   田建兵            无    37070219700612****                        总经理助理
               国                                 区北宫东街****
               中                                 山东省昌邑市饮马     工程设备部
21   刘修林            无    37078619671010****
               国                                 镇大岭村****             主管
               中                                 山东省昌乐县朱刘
22   刘国辉            无    37072519820604****                        仓储部经理
               国                                 街道办事处****
               中                                 山东省昌乐县五图     生产管理部
23   赵立建            无    37072519780518****
               国                                 镇****                   经理
               中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    MDBE 事业部
24    李剑             无    37070219761124****
               国                                 区北关和平路****         经理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安全环保部
25   赵中谦            无    37072519741122****
               国                                 区潍洲路****             经理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中                                                     董事、副总经
26   冯国梁            无    37030419810521****   区民生东街 366 号
               国                                                     理、董事会秘书
                                                  ****
               中                                 山东省昌乐县 309
27   李义田            无    37062819821217****                         副总经理
               国                                 国道****
               中                                 山东省昌乐县红河      增塑剂车间
28   刘玉山            无    37072519840203****
               国                                 镇史家涝洼村****          主任
               中                                 山东省昌乐县孤山    办公室主任、人
29    王萍             无    37072519800826****
               国                                 街****              力资源部经理
               中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      工程设备部
30   钱瑞一            无    37070319660921****
               国                                 区民主街****              科员
               中                                 山东省昌乐县朱汉
31   张登茂            无    37072519650225****                        财务部经理
               国                                 镇皂角树村****
               中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
32    王坤             无    37072419881224****                       职工代表监事
               国                                 创新街****
               中                                 山东省昌乐县朱刘
33   唐晓芹            无    37072519770908****                           离职
               国                                 街道办事处****
               中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
34   魏先志            无    37072419870721****                       物流部副经理
               国                                 镇****
                                       1-1-8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股东    国   境外居                                                   在公司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     名称    籍   留权                                                     任职情况
               中                                       山东省昌乐县北岩
35    杨海港             无      37072519741219****                        仓储部副经理
               国                                       镇杨家淳于村****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
               中                                                           国际贸易部
36    王宏建             无      37070219660710****     术开发区福寿东街
               国                                                             业务员
                                                        ****
               中                                       山东省安丘市景芝   重庆元利副总
37    孙文刚             无      37078419841002****
               国                                       镇西古河村****         经理
               中                                       山东省昌邑市饮马   动力与水处理
38    刘佃松             无      37078619631015****
               国                                       镇大岭村****         车间主任
               中                                       山东省昌乐县新昌
39    刘树山             无      37072519660625****                         财务部会计
               国                                       路****
                                                        山东省临朐县城关
               中
40    张玉菡             无      37072419810920****     街道城西张家庄村   技术中心主管
               国
                                                        ****
               中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国际贸易部
41    刘加美             无      37078219801109****
               国                                       区四平路****          业务员
               中                                       山东省安丘市石埠
42    李洪国             无      37072219690105****                        甲酯车间主任
               国                                       子镇柳子河村****
       2、聚金山
       聚金山为元利科技发起人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聚金山持有发行
人 199.982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928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聚
金山的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成立以来除投资本公司外,未从事其
他经营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青岛聚金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青岛崂山区海尔路 63 号 2 号楼 2311 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爱国
总出资额                1,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以
经营范围
                        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L42518097G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聚金山共有 3 名合伙人,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1            宋爱国                     1,000.0000            66.6667    普通合伙人
  2            张慧君                      300.0000             20.0000    有限合伙人
                                              1-1-8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3           于盛宇                        200.0000           1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500.0000           100.00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聚金山的总资产为 1,550.00 万元,净资产为 1,500.0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为 0.00 万元(未经审计)。
       (四)发起人基本情况
       2012 年 8 月,元利化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共有 47 名发起人,包括 40
名自然人、3 家公司法人、4 家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法人发起人红塔创新、华仁创投、中明宏泰,
合伙企业发起人锦尚盛丰、红科新技、三江投资,自然人发起人杨辉、康蓬勃、
孔光辉、杨家杰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余 37 名发起人均为公司现有股东。
       1、法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1)红塔创新
       红塔创新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红塔创新所
持有的全部 941.5344 万股股份,具体回购过程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形成及其变化”之“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塔创新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 398 号高新科技信息中心主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双友
注册资本(万元)       6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19409800K
       (2)华仁创投
                                              1-1-9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仁创投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华仁创投所
持有的全部 134.5049 万股股份,具体回购过程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形成及其变化”之“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仁创投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河东路 373 号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褚旭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一)创业投资业务;(二)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三)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四)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五)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
                     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647385371
     (3)中明宏泰
     中明宏泰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中明宏泰所
持有的全部 134.5049 万股股份,具体回购过程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形成及其变化”之“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明宏泰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中明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西区 1 单元 6A(住宅)
法定代表人           陈楷寅
注册资本(万元)     1,769.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1-1-9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1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8536217C
     2、合伙企业发起人基本情况
     (1)聚金山
     聚金山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起人、发行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之“2、聚金山”
相关内容。
     (2)锦尚盛丰
     锦尚盛丰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4 年 12 月,锦尚盛丰将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全部 269.0097 万股股份转让给明润广居,具体转让过程参见本节之“三、
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
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16、元利科技第七次股权转让”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锦尚盛丰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疆锦尚盛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 34 号口岸综合大楼 613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乌鲁木齐中润锦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相关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号               120192000071446
     2015 年 7 月 1 日,锦尚盛丰已注销。
     (3)红科新技
     红科新技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红科新技所
持有的全部 134.5049 万股股份,具体回购过程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1-1-9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形成及其变化”之“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科新技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 545 号美丽家园 3 层办公楼 50 号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相关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566124926N
     (4)三江投资
     三江投资为元利科技发起人之一,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三江投资所
持有的全部 134.5049 万股股份,具体回购过程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
形成及其变化”之“18、元利科技注册资本减少至 6,399.4363 万元”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江投资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烟台三江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芝罘区通黄路 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丁悦然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2567715883X
     2018 年 12 月 4 日,三江投资已注销。
     3、自然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然人发起人杨辉、孔光辉、杨家杰、康蓬
勃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余自然人发起人均为公司现有股东,其基本情况参见
                                           1-1-9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节之“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股
东基本情况”之“1、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自然人股东”相关内容。
     自然人发起人杨辉、孔光辉、杨家杰、康蓬勃基本情况如下:
序    股东    国      是否拥有永                                         是否在公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    名称    籍    久境外居留权                                           司任职
                                                                         2013 年 11
              中                                                          月因生产
1     杨辉                 -       37072619730816****          -
              国                                                          事故意外
                                                                             去世
              中                                        河北省邢台市桥
2    孔光辉                无      13058219870615****                      离职
              国                                        东区留村乡****
                                                        山东省潍坊市潍
              中                                                         工程设备
3    杨家杰                无      37070219731022****   城区北关向阳路
              国                                                         部副经理
                                                        北宫西区****
                                                        山东省潍坊市潍
              中
4    康蓬勃                无      37070219690406****   城区城关芙蓉街     离职
              国
                                                        ****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先生除潍坊
同利、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外,未直接或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参股任何
企业。潍坊同利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潍坊同利”。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修华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82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276 万股的社
会公众股(A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10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9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1            刘修华       5,359.9822      78.5000%   5,359.9822      58.8750%
 2           潍坊同利        428.5637      6.2766%      428.5637       4.7074%
 3            聚金山         199.9824      2.9289%      199.9824       2.1966%
 4            王俊玉         176.8966      2.5908%      176.8966       1.9431%
 5            张美玲         130.6314      1.9132%      130.6314       1.4349%
 6             宋涛           57.1512      0.8370%       57.1512       0.6278%
 7            谭立文          54.4298      0.7972%       54.4298       0.5979%
 8            刘玉江          54.4298      0.7972%       54.4298       0.5979%
 9            杨舒婷          36.7719      0.5385%       36.7719       0.4039%
10            杨舒淇          36.7719      0.5385%       36.7719       0.4039%
11            刘修涛          27.2148      0.3986%       27.2148       0.2989%
12            王山清          27.2148      0.3986%       27.2148       0.2989%
13            秦国栋          27.2148      0.3986%       27.2148       0.2989%
14            黄维君          27.2148      0.3986%       27.2148       0.2989%
15            杨松山          13.5438      0.1984%       13.5438       0.1488%
16             赵伟           10.0000      0.1465%       10.0000       0.1098%
17            刘嘉伟           9.9991      0.1464%        9.9991       0.1098%
18            郑洪军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19            张春梅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0            张昌勇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1            谢金玉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2            张建梅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3            田建兵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4            刘修林           7.9993      0.1172%        7.9993       0.0879%
25            刘国辉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26            赵立建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27             李剑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28            赵中谦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29            冯国梁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30            李义田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31            刘玉山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1-1-9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32             王萍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33            钱瑞一                      5.9995        0.0879%          5.9995        0.0659%
34            张登茂                      4.9996        0.0732%          4.9996        0.0549%
35             王坤                       3.9997        0.0586%          3.9997        0.0439%
36            唐晓芹                      3.9997        0.0586%          3.9997        0.0439%
37            魏先志                      3.9997        0.0586%          3.9997        0.0439%
38            杨海港                      3.9996        0.0586%          3.9996        0.0439%
39            王宏建                      3.9996        0.0586%          3.9996        0.0439%
40            孙文刚                      3.9996        0.0586%          3.9996        0.0439%
41            刘佃松                      2.9997        0.0439%          2.9997        0.0329%
42            刘树山                      1.9998        0.0293%          1.9998        0.0220%
43            张玉菡                      1.9998        0.0293%          1.9998        0.0220%
44            刘加美                      1.9998        0.0293%          1.9998        0.0220%
45            李洪国                      1.9998        0.0293%          1.9998        0.0220%
46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2,276.0000      25.0000%
            总计                      6,828.0000      100.0000%       9,104.0000     100.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59.9822              78.5000%
 2                         潍坊同利                               428.5637             6.2766%
 3                          聚金山                                199.9824             2.9289%
 4                          王俊玉                                176.8966             2.5908%
 5                          张美玲                                130.6314             1.9132%
 6                           宋涛                                  57.1512             0.8370%
 7                          谭立文                                 54.4298             0.7972%
 8                          刘玉江                                 54.4298             0.7972%
 9                          杨舒婷                                 36.7719             0.5385%
 10                         杨舒淇                                 36.7719             0.5385%
                        合计                                  6,535.6109              95.7179%
                                             1-1-9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刘修华             5,359.9822        78.5000%                   董事长
 2        王俊玉               176.8966            2.5908%         董事、副总经理
 3        张美玲               130.6314            1.9132%                未任职
 4         宋涛                 57.1512            0.8370%                已离职
 5        谭立文                54.4298            0.7972%                已退休
 6        刘玉江                54.4298            0.7972%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        杨舒婷                36.7719            0.5385%                未任职
 8        杨舒淇                36.7719            0.5385%                未任职
 9        秦国栋                27.2148            0.3986%           董事、总经理
 10       黄维君                27.2148            0.3986%            监事会主席
        合计                 5,961.4944       87.3096%                      -
       (四)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各自的持股比例
       发行人现有股东中,潍坊同利为刘修华控制的企业,刘修华与刘修涛为兄弟
关系,刘修华、刘修涛与刘修林为堂兄弟关系,田建兵系刘修华妻弟,谢金玉系
刘修华、刘修涛妹夫,钱瑞一系王俊玉妹夫,张美玲与杨舒婷、杨舒淇之间系母
女关系,杨松山与杨舒婷、杨舒淇之间系祖孙关系,杨舒婷与杨舒淇之间系姐妹
关系,除此之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各自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修华                           5,359.9822            78.5000%
 2                         潍坊同利                           428.5637              6.2766%
 3                          王俊玉                            176.8966              2.5908%
 4                          张美玲                            130.6314              1.9132%
 5                          杨舒婷                             36.7719              0.5385%
 6                          杨舒淇                             36.7719              0.5385%
                                          1-1-9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                         刘修涛                      27.2148          0.3986%
 8                         杨松山                      13.5438          0.1984%
 9                         谢金玉                       7.9993          0.1172%
 10                        田建兵                       7.9993          0.1172%
 11                        刘修林                       7.9993          0.1172%
 12                        钱瑞一                       5.9995          0.0879%
                       合计                      6,240.3737           91.3941%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
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变化及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687 人。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受
教育程度、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234                     34.06%
          生产人员                               355                     51.67%
          销售人员                                24                      3.49%
          技术人员                                74                     10.77%
            合计                                 6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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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4                       0.58%
                本科                                             71                       10.33%
                大专                                           137                        19.94%
         中专及以下                                            475                        69.14%
                合计                                           687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55 岁以上                                              26                         3.78%
    46-55 岁(含 55 岁)                                       150                        21.83%
    36-45 岁(含 45 岁)                                       190                        27.66%
    26-35 岁(含 35 岁)                                       280                        40.76%
         25 岁及以下                                             41                         5.97%
                合计                                           687                        100.00%
     4、近三年的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在册员工分别为 529 人、569 人和 687 人,
数量随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和重庆子公司建设增加。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
按照《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地方法规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如下:
     1、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年末            2017 年度/年末        2016 年度/年末
         在册员工                   687                       569                   529
         缴纳人数(人)             637                       503                   464
         缴纳金额(万元)1         631.06                    458.65                408.43
基本养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18%;个人 8%         企业 18%;个人 8%     企业 18%;个人 8%
老保险
         纳
                元融泰       企业 18%;个人 8%         企业 18%;个人 8%     企业 18%;个人 8%
         比
         例     重庆元利 2   企业 12%;个人 8%         企业 19%;个人 8%             -
                                            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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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人数(人)               637                        503                    464
         缴纳金额(万元)            31.32                      34.36                  28.13
 工伤
 保险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0.97%                企业 1.95%              企业 1.95%
  3
         纳
              元融泰               企业 0.65%                企业 1.30%              企业 1.30%
         比
         例   重庆元利             企业 1.60%                企业 1.60%                  -
         缴纳人数(人)               637                        503                    464
         缴纳金额(万元)            23.22                      17.47                  23.51
 失业
 保险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0.7%;个人 0.3%       企业 0.7%;个人 0.3%     企业 1%;个人 0.5%
  4
         纳
              元融泰         企业 0.7%;个人 0.3%       企业 0.7%;个人 0.3%     企业 1%;个人 0.5%
         比
         例   重庆元利 5     企业 0.5%;个人 0/0.5%     企业 0.5%;个人 0/0.5%           -
         缴纳人数(人)               639                        505                    466
         缴纳金额(万元)            220.28                    159.20                  141.91
基本医
疗保险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7%;个人 2%          企业 7%;个人 2%        企业 7%;个人 2%
  6
         纳
              元融泰           企业 7%;个人 2%          企业 7%;个人 2%        企业 7%;个人 2%
         比
         例   重庆元利         企业 8%;个人 2%          企业 8%;个人 2%                -
         缴纳人数(人)               637                        503                    464
         缴纳金额(万元)            21.61                      17.63                  15.62
 生育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1%                    企业 1%                企业 1%
 保险
         纳
              元融泰                企业 1%                    企业 1%                企业 1%
         比
         例   重庆元利 7               -                          -                      -
         缴纳人数(人)               638                        505                    465
         缴纳金额(万元)            214.65                    154.64                  150.63
住房公
         缴   元利科技         企业 6%;个人 6%          企业 6%;个人 6%        企业 6%;个人 6%
  积金
         纳
              元融泰           企业 6%;个人 6%          企业 6%;个人 6%        企业 6%;个人 6%
         比
         例   重庆元利         企业 5%;个人 5%                   -                      -
注 1:社保、公积金缴纳金额均为公司承担部分及个人承担部分合计金额;
注 2:重庆元利 2016 年 6 月 3 日设立,当年未实际经营,员工均为元利科技委派并缴纳社保、公积金;2018
年 12 月,经涪陵区政府审批通过,重庆元利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小微企业社保降费优惠政策,暨由
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由 19%降低至 12%;
注 3:2016 年 5 月,元利科技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 1.30%提高至 1.95%;2018 年 5 月,元利科技工伤保
险的缴费比例由 1.95%降低至 0.97%,元融泰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 1.30%降低至 0.65%;
注 4:2017 年 6 月,元利科技、元融泰由公司承担的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由 1.00%降为 0.70%,由个人承
担的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由 0.50%降为 0.30%;
注 5:重庆元利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农村户口员工为 0%,城镇户口员工为 0.50%;
注 6:医疗保险缴纳人数与其他保险缴纳人数差异,系因报告期外两名职工因工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
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 7:重庆元利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注 8:中元利信 2018 年 9 月 20 日设立,当年未实际经营,员工为元利科技委派并缴纳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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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在册员工与社保、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原因,以及经测算需补
缴的社保、公积金金额如下:
  项目                 差异原因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缴纳新农合、新农保 1                    27             33               31
  社会      退休返聘                                 9             13                9
  保险      由外单位缴纳 2                           5             13                9
            新入职 3                                 7              5               14
            自愿放弃                                27             33               32
   住房     退休返聘                                 9             13                9
 公积金     由外单位缴纳                             6             13                9
            新入职                                   7              5               14
测算需补缴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合计(万元)              5.18          5.90             6.47
占发行人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0.02%           0.02%            0.03%
注 1:自愿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变更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
变更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自身原因均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行人为上述
员工报销了新农合、新农保费用,购买了保险,并提供住宿;
注 2:在其他单位缴纳的人员,暂无法办理转移,公司在支付该部分人员薪酬时已考虑了相关的补偿金额;
注 3:部分新入职员工因手续等原因公司未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续发行人已经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需补缴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利润
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将继续加强社保、住房公积
金的政策法规宣传,鼓励、动员员工积极参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9 日,昌乐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潍坊元融泰贸
易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已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应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已全部缴清,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
录。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 日,潍坊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昌乐分中心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潍
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系我中心辖区内企业,已经依法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公司遵守国家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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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公司已
按时足额缴纳全部应缴款项,不存在任何拖欠、少缴、漏缴或其他任何违反住房
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任何处
罚的情形。
     2018 年 3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3 日,重庆市涪陵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2016 年 6 月 3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已按照《劳动法》及相关
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已全部缴清,没有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3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3 日,重庆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涪陵区分中心出具《关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的证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
350 号令)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至 2018
年 12 月,目前缴存人数为 155 人,未受到我分中心行政处罚。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出具《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函》:“若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
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
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将承担连
带责任,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并承担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的任何罚款或其他损
失,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报
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鉴于发行
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少于应缴人数所涉及金额对其财务影响较小,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
                                    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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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的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因此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的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
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违法行为且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员工薪酬制度及薪酬水平
     1、员工薪酬制度
     为建立统一的薪酬管理平台,促进公司内部的公平与公正,实现按贡献价值
支付劳动报酬,更好的激励、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制订了《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公司工资薪酬标准的制定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的
原则,实行以固定岗位计薪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
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和加班工资五个单元组成。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及生产目标
完成情况并参考社会生活水平变化、员工考核结果、员工贡献等多项因素,对员
工的工资薪酬进行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从而强化员工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
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2、员工薪酬水平
     (1)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收入与当地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山东海化                              -            50,386.18                48,191.45
      日科化学                              -            71,084.03                65,411.41
      亚星化学                              -            49,879.68                39,629.73
         均值                               -            57,116.63                51,077.53
        发行人                     77,131.03             63,729.81                55,616.22
注:上述企业的平均工资仅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等基本薪酬,不包含企业为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
费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平均收入与当地上市公司工资均值均处于上升的趋
势,且发行人员工平均收入与当地上市公司工资均值较为相近。
     (2)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岗位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生产人员                     69,041.19             61,696.24                52,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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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人员                    138,998.51            107,217.05               116,043.94
      技术人员                     65,167.03             60,821.05                52,495.59
     管理及其他                    93,169.02             63,512.97                62,283.62
      全部员工                     77,131.03             63,729.81                55,616.22
注:上述员工的平均工资仅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等基本薪酬,不包含企业为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
费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整体薪酬逐年增长,2018 年度同比 2017 年度上涨
21.03%。其中销售人员、管理及其他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较上年上涨 29.64%和
46.69%,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员工薪酬水平整体有所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发
行人销售业绩的提高,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层薪酬有较大幅度提升。
     (3)报告期内,各职务级别员工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和高管的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高层人员                     388,663.06              230,445.83             176,228.22
     中层人员                     156,828.19              106,972.46              95,436.84
     基层人员                      64,414.78               56,809.54              49,199.80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在现有薪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建设,健全
员工绩效评估及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适合长远发展的工作环境,对技术开发人
员,公司将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水平,以鼓励技术发展,推动科技进步,最大
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随时关注
当地及市场同行业的薪酬变动趋势,同时根据每年经营业绩,结合物价指数、员
工贡献等因素,适时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薪
酬水平具有市场竞争力。
十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
竞争”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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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均严格执行。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
之“(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四)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及承诺”。
     (六)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
     (八)其他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出具了《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事项
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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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承诺”。
     2、就发行人无证建筑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出具了关于
无证建筑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房
屋建筑物情况”。
     3、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及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主要股东
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十、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均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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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精细化工产品
具有专业程度高、功能性强、技术密集、高附加价值、应用广泛等特点,涉及国
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其发展是化学工业乃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
组成部分。
     公司围绕己二酸及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开发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
醇系列产品;围绕癸二酸副产品仲辛醇开发了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等增塑剂系列
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发展循环经济模式为导向,立足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通
过不断的探索,积累形成了以反应精馏、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
通过对上游己二酸、癸二酸行业副产品混合二元酸、仲辛醇的综合开发利用,实
现了从上游原材料,特别是大宗化工产品副产品,到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泛的
一系列产成品的高效转化,做到了精细化工产品价值提升,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也促进了上游己二酸、癸二酸行业的发展。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
技术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
业,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为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2018 年
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制造
业单项冠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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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产品及上游产品示意图
                       化工行业产业链及公司产品定位示意图
     目前,公司拥有三个系列产品: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
增塑剂系列产品。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是己二酸副产品混合二元酸与甲醇进行
酯化精馏制得;脂肪醇系列产品是以己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为原料经加氢
精制后制得,公司脂肪醇系列产品延伸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产业链;公司
增塑剂系列产品有 DCP 等多种产品,DCP 是对癸二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粗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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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醇精制后与苯酐进行酯化制得;公司还围绕己二酸副产品混合二元酸开发了高
效涂料成膜助剂,该产品是生产水性涂料的重要助剂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图
注:因苯系列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大,公司于 2015 年逐步停止苯系列(粗苯精制)产品的
生产活动。
     公司产品专业程度高、功能性强、下游应用广泛,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
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料、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等方面中高端
领域;脂肪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 UV 固化材料、聚氨酯等方面高端领域;增塑
剂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 PVC 塑料等领域;公司还围绕混合二元酸开发了高效涂
料成膜助剂,该产品是生产水性涂料的重要助剂之一。产品终端使用领域涉及机
械制造、军工、通讯、家电、家具、建筑、汽车、服装、医药、个人护理等,多
样化的应用为公司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凭借系列化的产品、
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和较高的性价比,已与全球化工行业百强企业中巴
斯夫、陶氏杜邦、阿克苏诺贝尔、PPG、赢创、科思创、索尔维、旭化成、帝斯
曼、东曹、DIC、宣伟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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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设立以来,除 2015 年逐步停止苯系列产品的生产之外,主营业务和
其他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标准,公司所处
行业为“C 制造业”下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组织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已实现市场化经营,行业内各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
营,其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体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
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其中,国家发改委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其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其市场综合监
督管理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为其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主要的管理部门、协会组织及相应职能如表所示:
      部门名称                                    职能
                    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国务院规定
国家发改委
                    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国家工业和信息
                    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战略,拟订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
理总局              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中国石油和化学      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
工业联合会          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规名称                           实施/修订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 年 9 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 年 1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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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名称                                实施/修订时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12 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10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1 年 4 月
 1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 年 11 月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 12 月
 13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 年 6 月
 14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 年 8 月
 15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2014 年 3 月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5 年 5 月
 1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5 年 5 月
       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
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以及国家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的政策及法规等,相关
产业政策汇总如下:
                                                   发布/
序号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相关政策内容
                                                 修订时间
                                                               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
                                                               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
  1     术发展规划纲要          国务院               2006.02
                                                               材料及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
        (2006-2020 年)
                                                               部件的制备技术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
                                                               决定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
  2     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      国务院               2010.10
                                                               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的决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3                             发改委               2013.02
        目录(2011 年本)》                                    列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
        《挥发性有机物
                                                               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
  4     (VOCs)污染防治技      环保部               2013.05
                                                               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
        术政策》
                                                               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全
                                                               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
  5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2015.05
                                                               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
                                                               绿色改造
                                科技部、财政                   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6                             部、国家税务         2016.01   中包括新材料领域的精细和专
        管理办法》
                                总局                           用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大
                             全国人大、政
  7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2016.03   力发展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合成
                             协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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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序号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相关政策内容
                                              修订时间
                                                            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
                                                            用化学品、新能源、生物化工、
                               中国石油和                   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发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
  8                            化学工业联         2016.04   展己二腈、CHDM 等关键配套
        三五”发展指南》
                               合会                         单体和工程塑料合金。开发环
                                                            保型聚氨酯产品,推进聚氨酯
                                                            在建筑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
                                                            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
                                                            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到 2018 年,低(无)VOCs 的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     工信部、财政
  9                                               2016.07   绿色涂料产品比例达到 60%以
        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部
                                                            上。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
                                                            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
                                                            涂料、辐射固化(UV 涂料)
                                                            等绿色涂料产品
                                                            明确八项主要任务,即实施创
                                                            新驱动战略、促进传统行业转
                                                            型升级、发展化工新材料、促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
                                                            进两化深度融合、强化危化品
 10     展规划(2016-2020     工信部             2016.09
                                                            安全管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
        年)》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国际
                                                            合作。加强环保型涂料产品的
                                                            研发和推广应用
                                                            定期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
        《“十三五”国家战                                  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强化
 11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国务院             2016.11   供需对接,加强先进适用环保
        划》                                                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食
                                                            品等重点领域应用
                                                            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
                                                            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
        《“十三五”节能减排                                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
 12                            国务院             2017.01
        综合工作方案》                                      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
                                                            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
                                                            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
                                                            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国家发改委                   重点推动冶金渣、化工渣、赤
 13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2017.04
                               等                           泥、磷石膏、电解锰渣等产业
                                                            废物综合利用
       2、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基本情况
       元利科技生产的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有混合二元酸二甲酯、DMS、DMG、
DMA 等,其中主要产品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是由丁二酸、戊二酸、己二酸的混合物与甲醇酯化精制
而成,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淡淡的酯香味,是一种可生物降解的环保型有机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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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溶解力良好,具有低挥发、易流动、安全度高、光化学稳定性高等特点。
      3、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市场发展情况
      (1)国内外发展情况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是由美国杜邦公司于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研究开发,并成
功应用于涂料领域 3。目前国外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主要生产企业是英威达、奥升
德、索尔维和兰蒂奇等公司,国外总产能约为 10.30 万吨 4。
      近年来,国内己二酸产能及产量的不断增长,带动了混合二元酸市场供应量
增加,为我国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国内混合二元酸二
甲酯生产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规模效应、成本优势逐渐替代
进口产品,同时获得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有元利科技、
欧摩德、屹立化工、三木化工等,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产能、产量由 2012 年 8.81
万吨、4.73 万吨增长到 2017 年的 13.50 万吨、13.30 万吨 4。国内生产企业在满
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出口也保持了较快增长。
                           我国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出口数量统计表
           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全国出口数量(吨)              28,732.29              34,154.53          34,634.98
元利科技出口数量(吨)              24,538.40              28,912.93          29,186.48
其他公司出口数量(吨)               4,193.89              5,241.60            5,448.50
注: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其他公司出口数量根据海关出口数据整理。
      (2)当前国内外主要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2017 年国内外主要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业产能统计表 5
      国外/国内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英威达                                              3.00
                        奥升德                                              3.00
        国外            索尔维                                              2.80
                        兰蒂奇                                              1.50
                        小计                                                10.30
3
  数据来源:钱丹,徐京生 2012 年我国二元酸二甲酯市场分析
4
  数据来源:王海霞,张月 环保型涂料溶剂-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5
  数据来源:王海霞,张月 环保型涂料溶剂-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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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国内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
                       江苏欧摩德漆业有限公司                 3.00
                       昌乐屹立化工有限公司                   2.00
        国内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
                       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                   0.50
                       小计                                   13.50
                              总计                            23.80
     4、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因其性能良好,一般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
料、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增塑剂、多元醇、清洗剂、脱漆剂等方面的中高端
领域,目前主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等方面。
     随着产品市场应用领域的扩展、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我国混合二元酸二甲
酯消费量由 2012 年的 3.08 万吨增长到 2017 年的 9.90 万吨,其中涂料领域消费
量占比为 80.00%,铸造粘结剂领域消费量占比为 10.00%,油墨领域消费量占比
为 7.00%,其他领域为 3.00%。2017 年,国外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主要的消费国家
和地区为欧洲、北美、日韩、东南亚等,消费量为 14.70 万吨。随着下游应用快
速增长,产品需求持续增长,预计 2018 年至 2019 年我国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消费
量年均增长率将保持 13.00%-15.00%,2020 年至 2022 年年均增长率将保持
10.00%-12.00%;2018 年至 2022 年国外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消费量年均增长率将
保持 5.00%-6.00%;2018 年至 2022 年国内出口增长率将保持在 15.00%以上 6。
     (1)涂料
     ①涂料基本情况及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应用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
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涂料一般由成膜物质、颜料/填料、
分散介质和助剂四大类物质经过一定工艺生产加工而成,该四大类物质的作用分
别如下:
6
 数据来源:王海霞,张月 环保型涂料溶剂-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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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分                                      主要作用
              使涂料牢固附着于被涂物面上形成连续薄膜的主要物质,是构成涂料的基础,
成膜物质      决定着涂料的基本特性。主要类别包括油脂、油脂加工产品、纤维素衍生物、
              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等,还包括部分不挥发的活性稀释剂
              主要用于着色和改善涂膜性能,增强涂膜的保护、装饰和防锈等功能。主要
颜料/填料     有着色颜料(如大红粉、钛白粉等)、防锈颜料(如铁红、锌粉等)、体质
              颜料(又称填充料,常用的有滑石粉、硫酸钡等)
              包括溶剂和水,是挥发的物料,成膜后不留存在涂膜中,其作用在确保分散
分散介质      体系的稳定性和流变性,同时在施工和成膜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其中溶剂包
              括烃类溶剂、醇类、醚类、酮类和酯类物质
              一般用量少,但在涂料的制备、贮运和涂装过程中对保证涂料和涂装性能起
助剂          到重要作用,不能成膜,但对基料形成涂膜的过程与耐久性起着相当重要的
              作用,如消泡剂、流平剂、成膜助剂等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是一种性能良好的溶剂,在涂料中用作分散介质。该产品
沸点高,常温不易挥发,随温度的升高其挥发速度加快,这种性能有利于涂层形
成较好流平性和光泽,消除发雾、针孔、缩孔等表面缺陷,同时其气味友好,安
全性高,易于施工,可替代传统的异氟尔酮、丙二醇醚类、环己酮和甲酚等溶剂
使用。涂料行业用户一般根据产品的性质、功能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进行溶剂
的选择。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涂料领域应用介绍图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可用于生产卷钢涂料、包装涂料、汽车面漆、漆包线漆等。
目前,涂料领域是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最大的下游市场。大型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
产企业具有规模效应,成本优势,供货稳定,并可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采
取灵活的价格策略吸引价格敏感型的客户,加快实现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对其他溶
剂的替代,为产品销售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元利科技作为国内具有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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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生产企业开发的混合二元酸二异丁酯为新型、环
保、高效涂料成膜助剂,广泛应用于乳胶漆、水性汽车涂料及汽车修补涂料、水
性电泳涂料、水性船舶涂料等水性涂料领域。
     ②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涂料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是全球第一大涂料生产国,我国涂料总产量由 2006 年 507.80 万
吨增至 2017 年 2,036.40 万吨,增长 3.01 倍;涂料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由 2006 年
903.16 亿元增至 2017 年 4,172.89 亿元,增长 3.62 倍,稳健发展已成为涂料行业
未来发展的新常态 7。根据中国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
行业经济总量保持稳步增长,总产值年均增长底线在 6.50%左右,到 2020 年,
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 5,600.00 亿元左右 8;预计 2018 年全年涂料产量超
过 2,200 万吨,增速在 8%左右 9。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7
     我国涂料行业的持续发展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应用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
同时,我国涂料行业中溶剂型涂料占比高于 40.00% 10,2017 年溶剂型涂料产量
超过 800.00 万吨,目前主要使用传统型溶剂,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性能优良,替
代传统溶剂的市场空间广阔。
     (2)铸造粘结剂
7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6,2017
8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涂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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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7
10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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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铸造粘结剂基本情况及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应用
      铸造,是机械制造行业制作零件毛坯的一种主要方法,砂型铸造是目前铸造
工业的主要生产工艺,砂型铸造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铸造粘结剂。
      铸造粘结剂是指在砂型铸造中,将松散的原砂粘结形成一定强度并赋予特定
性能的物质。目前常见的铸造粘结剂可分为冷芯盒树脂、呋喃树脂和碱酚醛树脂。
      冷芯盒树脂作为铸造粘结剂,主要用于高端复杂铸件铸型/型芯的大批量生
产,如汽车、内燃机、拖拉机、工程机械、军工等行业用各类铸件的生产。混合
二元酸二甲酯作为生产原材料之一,可与聚异氰酸酯、苯酚经化学合成产生冷芯
盒树脂。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铸造领域应用介绍图
     ②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铸造粘结剂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
     我国是铸造大国,根据中国铸造协会统计,我国 2016 年铸件产量为 4,720.00
万吨,我国 2017 年铸件产量为 4,940.00 万吨,同比增长 4.70% 11。随着工艺技术、
装备水平的提升,我国铸造企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铸件产品质量稳
步提升,并形成了一批粘结剂等原辅材料生产基地,部分企业产品具备了国际先
进水平,并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
11
  数据来源:中国铸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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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国铸造业年鉴
      我国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铸造行业的发展带来
了新的市场空间,同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推动了铸造行业更深入地走向
国际市场。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铸件产量将继续保持增长,到 2020 年我
国铸件的年产量将达到 5,500.00 万吨左右 12,铸造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冷芯盒树脂
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原材料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
      (3)油墨
      ①PCB 专用油墨基本情况及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应用
      油墨是用于印刷的重要材料,通过印刷或喷绘将图案、文字表现在承印物上,
可用于印刷印制电路板、书刊、包装装潢及建筑装饰等,PCB 专用油墨是其中
的高端应用领域。
     印制电路板(PCB)是指电器安装和元器件连接的基板,其主要实现中继传
输的作用,为各种电子零组件形成预定电路的连接,主要应用于计算机、通讯终
端、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器、航天航空等领域。PCB 专用油墨是印制电路板(PCB)
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PCB 专用油墨主要是通过感光成像原理,在
特定环境(如紫外光照射、特定温度等)下,在一定时间内由液态转化为固态,
可在基板表面形成暂时或永久性的涂层。该涂层具有良好的抗物理性和耐化学
性,可实现对基板精确目标区域的特种保护。
     PCB 专用油墨产品主要是由树脂、单体、溶剂及助剂等物质组成的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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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铸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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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定颜色的胶黏流体物质,在产品分类上属于电子化学品。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作为
溶剂,为生产 PCB 专用油墨的重要原材料之一。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 PCB 油墨领域应用介绍图
      ②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在 PCB 专用油墨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
      近年来,全球 PCB 行业规模保持着一个较平稳的发展,年均增速约为 2.00%
左右。国内 PCB 增速明显高于全球市场,国内 PCB 产业在全球的占比不断提高。
2008 年我国 PCB 行业规模为 150.37 亿美元,占全球 PCB 行业的 31.33%,2017
年我国 PCB 行业规模为 297.30 亿美元 13。随着国内计算机、通讯终端、消费电
子、工业控制器、航天航空等领域的不断发展,PCB 专用油墨行业需求也呈现
快速增长的趋势,带动了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5、DMS、DMG、DMA 性能及应用情况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经过分离后,可制取附加值高的 DMS、DMG 和 DMA。
      (1)DMS
      DMS 在室温下为无色液体,熔点为 18.00-19.00℃,沸点为 200.00℃(760
mmHg),混溶于油类,能与有机溶剂互溶。目前主要应用生产光稳定剂产品、
颜料中间体、植物生长抑制剂、食品用香料、杀菌剂、高档涂料、医药中间体等
产品。DMS 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2)DMG
      DMG 是 一 种 带 有 微 香 气 的 液 体 , 熔 点 为 -42.50 ℃ , 沸 点 为 214.00 ℃
13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018 年中国 PCB 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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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mmHg),极易溶于醚和醇,可在造纸行业作为湿强剂使用,也可以用于生产
戊二酸、1,5-戊二醇以及医药中间体等产品。
     (3)DMA
     DMA 为一种无色透明液体,熔点为 8.00℃,沸点为 228.70℃(760 mmHg),
不溶于水,能溶于醇、醚。DMA 具有低毒性、良好的热稳定性、低挥发性和高
生物降解性等优异的性能,工业应用广泛,主要用于生产 l,6-己二醇、涂料助剂、
增塑剂、润滑剂、粘合剂、香料添加剂、铸造树脂、油漆、脱漆剂、农药原料药
以及医药中间体等产品。
     DMA 与二乙醇胺制备粉末涂料固化剂 HAA。HAA 是一种新型粉末涂料固
化剂,环保低毒,将逐步取代传统固化剂 TGIC,粉末涂料是《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消减行动计划的通知》中重点推广的绿色涂料产品之一,其未来持续发展
将带动 DMA 在该行业的应用不断增加。
     6、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生产主要原材料是混合二元酸、甲醇。混合二元酸价格
直接决定着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生产成本,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价格主要随混合
二元酸价格变化而变化。
     随上游己二酸行业的发展壮大,国内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业凭借先进的
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供给逐渐取代进口产品,并不断扩大出口份额,具备了
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同时,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因产品性能优良,一般应用于下
游行业的中高端领域,国内外下游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有利于维持该产品的价格水
平。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业能够有效将材料成本变动转移到产品价格变化中
去,该行业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水平。
     7、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
     (1)原材料采购壁垒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主要原料混合二元酸是己二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
物,己二酸生产企业一般较为关注混合二元酸的处置。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
业与上游己二酸生产厂商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直接决定了原材料采购数量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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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成本,因此双方在长期的合作中需要建立良好、稳固的业务关系,新进入者建
立上述关系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混合二元酸是己二酸的副产品,不同厂家混合
二元酸产品含量存在差异,新进入者需要经过长期生产经验的积累,才能保证产
品质量的稳定以及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2)技术壁垒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产品工艺技术、生
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质量的稳
定性、单位产品的原料消耗、能耗以及对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满足程度,同时
也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目前,行业内部分企业已形成了新型连
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工艺,并采用新型催化剂。新进入企业需要具备深厚的技
术积累和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竞争,这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3)市场壁垒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作为下游涂料、铸造树脂、PCB 油墨等中高端客户生产
过程中的原材料,对下游产品的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下游客户对混合二元酸
二甲酯的质量稳定、应用性能、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以及后续的技术支持和服
务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同时,与全球知名化工企业合作,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测
试、认证,达标后方可进入供应商体系,因此形成了较高的市场壁垒。
     (4)资金壁垒
     由于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国外竞争对手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较强,新进入行
业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该
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数额较大,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规模、经济实力
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8、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
     201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其中提出:
“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冶金渣、化工渣、赤泥、磷石膏、电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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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渣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以己二酸行业副产品混合二
元酸为主要原料,提高了副产品的附加值,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优化产品结构:到 2020 年,性价比优
良、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 57.00%。利用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
的涂料是符合上述规划要求的产品。
     ②上游行业进入稳定发展期,原材料供应得到保障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己二酸生产基地,我国己二酸行业的快速发展
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供应,有利于国内二元酸二甲酯行业
的发展。
     ③环保要求逐步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无论是国家政策
还是居民生活,都对于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细化工企业虽然不同于污
染较大的基础化工企业,但在生产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发生其他不可控情况,可
能会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国家对行业的监管日益严格,部分行业
内环保不达标的中小企业逐步被关停,生产技术成熟、环保设施完备的企业优势
日益明显,产品市场需求空间进一步增加。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国外的主要生产厂家为英威达、奥升德、索尔维、兰
蒂奇等,上述企业历史悠久、生产规模较大、技术成熟、产品多元化,具有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国内化工企业研发、生产起步相对较晚,相比国外企业还有一定
差距。
     9、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以混合二元酸和甲醇为原料,在催化剂和适当的温度、压
力下进行酯化,再经提纯精制而得。
     传统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以硫酸(或硝酸)做催化剂,传统工艺具有以下缺
点:设备腐蚀严重;硫酸与甲醇发生反应,生成剧毒的硫酸二甲酯,混入产品中,
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影响操作工人身体健康。该工艺采用间歇式酯化、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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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洗、蒸馏制得成品,难以达到理论终点,容易造成原材料浪费,产品收率较低,
污水产生量大,容易污染环境。
     新型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工艺采用新型催化剂,并使用连续化、自动化生
产技术。该工艺具有以下特点:反应条件温和,对设备腐蚀很小,催化剂可以多
次重复回收利用;没有硫酸二甲酯类剧毒副产物产生;采用反应精馏技术,无需
中和、水洗工序,避免了原料浪费,降低了酯化过程中甲醇回流比和能耗,提高
了产品收率,减少了工艺废水的产生;采用连续生产工艺技术,过渡馏分少,产
品质量稳定,还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三个组分任意比例含量的产品。
目前,元利科技已采用上述技术。
     10、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的企业一般系“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经营模
式。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主要原材料混合二元酸的产量与己二酸行业的景气度密
切相关,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业一般密切关注己二酸行业的波动,并通过预
计一定时间内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的销售量来决定混合二元酸的库存量。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性能优良,应用领域广泛,一般应用于下游行业中高端领
域,行业内大小客户并存,生产企业销售一般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和面向化工产
品贸易商销售相结合方式进行。近年来,国内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的国外客户
的认可度提升,国内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数量逐步提高。
     11、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可广泛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料、个人护理、
医药中间体、增塑剂、多元醇、清洗剂、脱漆剂等方面的中高端领域。就产品终
端使用领域来讲,主要涉及钢铁、包装、汽车等多个与经济周期相关性高的行业。
一般而言,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价格受宏观经济的影响,随着整体经济状况的变化
而呈现一定的波动。
     下游用户的产业区域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内产品的销售区域分布。
国外用户主要集中于欧洲、北美、亚洲等地区,国内用户主要位于华东、华南、
华北等东部区域。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的销售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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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上游为己二酸、甲醇行业,下游主要为涂料、铸造粘结剂、
油墨等行业。
      (1)上游发展状况
      ①己二酸行业发展概况
      己二酸是脂肪族二元酸中最有应用价值的二元酸,能够发生成盐反应、酯化
反应、酰胺化反应等,并能与二元胺或二元醇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等,主要用于
生产尼龙 66(盐)、聚氨酯和增塑剂,还可用于生产高级润滑油、食品添加剂、
医药中间体、香精香料控制剂、新型单晶材料、塑料发泡剂、涂料、粘合剂、杀
虫剂、染料等。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己二酸生产基地,全球己二酸的生产重心已逐
步由欧美等发达国家向我国及周边发展中国家偏移。截至 2017 年末,全球己二
酸年生产能力已达到 483.80 万吨,国外主要的生产厂家有英威达、索尔维、奥
升德、巴斯夫、旭化成、兰蒂奇等。从全球来看,未来己二酸下游需求将进一步
增长,行业内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将不断提高 14。近几年,我国己二酸产能的不断
提高,国内供应商竞争日趋激烈。
                           2015-2017 年全球及我国己二酸产能统计表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全球己二酸产能              418.80                 451.80        483.80
         增长率                  3.97%                  7.88%         7.08%
     我国己二酸产能              183.00                 216.00        248.00
         增长率                  9.58%                  18.03%        14.81%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2015-2017 年中国己二酸主要生产企业产能统计表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辽阳石化                               14.00                14.00       14.00
河南神马                               25.00                40.00       40.00
14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中国 2017 年己二酸市场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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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山东海力                               52.50                 52.50                     52.50
山东洪业                               14.00                 14.00                     14.00
山东洪达                                 -                   14.00                     14.00
天利高新                                7.50                     7.50                  7.50
华鲁恒升                               16.00                 16.00                     16.00
阳煤丰喜                                7.00                     7.00                  7.00
重庆华峰                               32.00                 36.00                     54.00
开滦中浩                               15.00                 15.00                     15.00
山西太化                                 -                        -                    14.00
总计                                  183.00                216.00                    248.00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我国己二酸产量预测及混合二元酸产量测算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E      2019 年 E
己二酸产量                 101.04       130.00          155.00           180.00          198.00
混合二元酸产量              8.08        10.40            12.40            14.40           15.84
注:混合二元酸副产比例因己二酸生产企业工艺技术的不同存在一定差异,一般在 6%-10%间,此处测算
取中位数 8%;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2015 年,国内己二酸市场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之中,全年己二酸价格走势
与原料纯苯走势紧密相连,价格在相对低位徘徊;2016 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
的拉动,整体走势良好,市场价格呈震荡上扬态势,产业逐渐趋于良性发展;2017
                                                                              15
年,己二酸价格呈现涨势滞缓到小幅下行再到缓慢增长的态势                             ,2018 年,己
二酸价格有所波动,全年均价较 2017 年略有上升。
15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中国 2017 年己二酸市场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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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我国的己二酸消费结构主要以聚氨酯行业(浆料、鞋底原液、热塑性聚氨酯
弹性体)、尼龙 66(盐)为主。近几年,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尼龙 66(盐)
领域的己二酸的需求量持续增加。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未来我国己二酸的消
费量将稳步增长,己二酸行业产量及消费量的不断增长将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
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②甲醇行业发展概况
     甲醇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甲醇在石油化工、医药、轻纺、生物
化工、能源、交通运输等行业具有广泛用途。近年来,甲醇燃料、甲醇制烯烃、
甲醇制芳烃、甲醇制汽油、甲醇制聚甲氧基二甲醚等技术蓬勃兴起,完善了甲醇
下游产业链。
     煤炭为制备甲醇的主要原材料。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甲醇行业的发展解决了
能源高效、清洁、低碳利用问题,而且开辟了一条不依靠原油发展的能源化工新
路线,实现了无氧燃料向有氧燃料的转变。甲醇作为联系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和
石油化工的桥梁和纽带,对于调整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结构、缓解能源供需矛盾、
促进化工产品生产原料多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甲醇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内蒙古、山东、宁夏、陕西
等地产能占比较大。2015 年,我国煤、焦炉煤气、天然气制甲醇的产能占比分
别为 70.20%、16.50%、13.10%。近 10 年来,我国甲醇产能发展迅速,已成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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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球最大的甲醇生产和消费国家 16。甲醇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市场
供给量大,采购方便。
数据来源:中国甲醇产业链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国内外甲醇市场分析及展望
      (2)下游发展概况
      下游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
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之“4、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及发
展前景”。
      13、主要进口国政策及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REACH 注册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只
有经过注册的化学品才可以在欧盟市场流通销售。公司混合二元酸二甲酯、DMA
产品已通过欧盟 REACH 正式注册。REACH 注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对欧盟出口产品数量的具体增长情况,综合考
虑相关成本费用后,进行其他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正式注册。
      公司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亚洲等地区,上述地区国家与
我国未发生针对相关产品的贸易摩擦。
      报告期内,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美国针对 2,000 亿
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 10%关税的行动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生效,公司对美国出口
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DMA 等产品被纳入其中,美国原定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将
加征关税税率上调至 25%的计划尚未执行,中美双方正在开展经贸磋商工作,上
16
  数据来源:薛金召,杨荣,肖雪洋,马亚斌,汪希领,廖有贵 中国甲醇产业链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
                                            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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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脂肪醇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脂肪醇系列产品行业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
况”之“(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之“1、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要
法规及政策”。
      2、脂肪醇系列产品基本情况
      元利科技生产的脂肪醇系列产品有 1,6-己二醇、1,5-戊二醇,其中主要产品
为 1,6-己二醇。
 产品名称         英文名         简称                          特征
                                         外观为白色固体,熔点 43.00℃,沸点 250.00℃,
                                         152.00℃(2.27kPa),132.00℃(1.20kPa),折光
1,6-己二醇    1,6-Hexanediol    HDO
                                         率 1.4579(25.00℃),闪点 101.00℃,溶于乙醇、
                                         醋酸乙酯和水,不溶于甲苯
                                         无色粘稠液体,熔点-18.00℃,沸点 238.00-239.00℃,
                                         134.00℃(1.60kPa),120.00℃(0.40kPa),相对
1,5-戊二醇    1,5-Pentanediol    PDO
                                         密度 0.9941,折光率 1.4499,闪点 129.00℃,能与
                                         水、甲醇、乙醇、乙酸乙酯混溶,味苦
      3、市场发展情况
      (1)国外脂肪醇发展情况
      国外脂肪醇产品主要的生产厂家有巴斯夫、朗盛、宇部兴产等。
      目前,巴斯夫是全球最大的 HDO 生产厂家,其在德国路德维希哈芬和美国
德克萨斯的自由港分别建有生产装置,总产能在年产 5.40 万吨左右。巴斯夫 HDO
产品部分在公开市场进行销售,另有部分产品用于自身化工品生产。
      朗盛位于德国乌丁根的装置产能为年产 2.20 万吨左右,主要供应欧洲本土
以及北美市场,随着下游需求的扩张,朗盛已开始对现有装置进行扩产。
      宇部兴产在日本、泰国以及西班牙分别建有 HDO 生产装置,总产能约为年
产 1.5 万吨,其中 HDO 产品部分在市场进行公开销售,另有部分用于自身生产
下游产品聚碳酸酯二元醇(PCD) 17。
17
  数据来源:陈立强,张月 己二酸行业下游领域的新发展
                                           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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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内脂肪醇发展情况
      国内首套 1,6-己二醇生产线是 2004 年 9 月辽阳石化建成的中试装置,该装
置设计产能 200.00 吨/年,于 2005 年 12 月生产出合格的 1,6-己二醇产品,后由
于加氢催化剂的原因,该装置停产。
      辽宁抚顺市天赋化工制造有限公司、丽水市南明化工有限公司(现浙江博聚
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08 年左右分别投产了一套生产装置 18。
      元利科技于 2013 年投资建设了 1.00 万吨/年 HDO 生产装置,后增加至 1.50
万吨/年,现为国内最大的 HDO、PDO 生产企业。HDO 生产工艺具有较高的技
术壁垒,同时生产装置对安全环保要求较高,部分关键设备需加工定制,项目建
设周期较长,因此行业内最近几年未出现新增产能。
      近年来,国内外 HDO 市场需求旺盛,国外生产企业产品自用比例增加,国
外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国内进口 HDO 的数量大幅下降。国内企业凭借先进的技
术、稳定的生产、良好的质量逐步获得国内客户的认可,同时国内企业出口数量
不断提升。
                            我国脂肪醇系列产品出口数量统计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全国出口数量(吨)                2,800.30            4,774.48           7,025.63
     元利科技出口数量(吨)             2,568.70            2,794.55           3,500.05
     其他公司出口数量(吨)              231.60             1,979.93           3,525.58
注: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其他公司出口数量根据海关出口数据整理。
      (3)当前脂肪醇主要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国内外 1,5-戊二醇和 1,6-己二醇生产企业产能统计表 19
      国外/国内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巴斯夫                                               5.40
                        朗盛                                                 2.20
        国外
                        宇部兴产                                             1.50
                        小计                                                 9.10
18
  数据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己二酸及下游高附加值衍生物产业链年度研究报告(2018 版)
19
  数据来源:陈立强,张月 己二酸行业下游领域的新发展
                                           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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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国内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国内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
                        小计                                   2.50
                               总计                           11.60
注:朗盛未生产 1,5-戊二醇
      4、脂肪醇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HDO 是二元脂肪醇,有两个官能团,提高了聚合终端产品的稳定性、延展
性,作为合成原料或改良剂,可赋予产品特殊的综合性能,如增强柔韧性、耐冲
击性、色彩稳定性以及良好的低温性能和耐水解性能。上述良好的性能使 HDO
广泛应用于 UV 固化材料、聚氨酯、医药、农药、增塑剂、聚酯、染料、香料等
方面高端领域,目前主要应用集中在 UV 固化材料、聚氨酯。
      PDO 是一种含奇数碳原子和二伯羟基的线性二元醇,是重要的化工中间体,
广泛应用于聚氨酯、聚酯、增塑剂、喷墨油墨或墨水、涂料、溶剂和香料等领域。
      近几年脂肪醇市场消费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全球消费量从 2013 年的 8.00
万吨增加到 2017 年约 13.50 万吨。欧洲和北美地区因聚氨酯、UV 固化等行业大
型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目前是 HDO 最大的消费地。2017 年欧洲整体消费量约为
5.00 万吨,北美地区消费量约为 3.50 万吨。除此之外,日本市场消费量在 1.00
万吨左右,国外其他地区市场消费量在 1.50 万吨左右。
      2013 年,国内脂肪醇消费量为 1.80 万吨,2017 年增长到 2.50 万吨左右,其
中聚氨酯领域消费量占比约为 55.00%,UV 固化材料领域消费量占比约为
32.00%,其他行业占比约为 13.00%。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
平提高,人们对于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提升,与之相对应的 UV 光固化
材料、新型聚氨酯材料等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了 HDO 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预计
2018 年至 2022 年国内 HDO 消费量年均增长率约为 20.00%,国外消费量年均增
长率约为 10.00% 20。
      (1)聚氨酯
20
  数据来源:陈立强,张月 己二酸行业下游领域的新发展
                                           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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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聚氨酯基本情况及 HDO 的应用
     聚氨酯,是指主链上含有重复氨基甲酸酯基团(-NHCOO-)的大分子化合
物的统称,通过改变聚氨酯树脂原料种类及配方组成,可以大幅改变产品性能,
得到不同物性的聚氨酯产品。聚氨酯制品的特点主要包括:性能可调范围宽、适
应性强;耐磨性能好;机械强度大;粘接性能好;弹性好,具有优良的复原性;
低温环境柔性好;耐候性好,使用寿命 20 年以上;耐油性好;耐生物老化性能
好。聚氨酯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
车等。
     聚氨酯可以由异氰酸酯(如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与聚酯多元醇反应而成。其中,聚酯多元醇由多元醇和多元酸反应生成,
多元酸可为己二酸(AA)、邻苯二甲酸等,多元醇可为乙二醇、1,4-丁二醇、PDO、
HDO 等产品。具体而言,HDO 与己二酸可以合成己二酸-1,6-己二醇;HDO 与
邻苯二甲酸可以合成邻苯二甲酸-1,6-己二醇。
                           HDO 在聚氨酯领域的应用介绍图
     聚酯多元醇合成的聚氨酯根据下游应用的对象不同,主要分为六个领域,分
别是鞋底原液、PU 浆料、TPU、CPU、胶黏剂(鞋胶)及油墨涂料。目前,合
成聚酯多元醇,主要使用 1,4-丁二醇、乙二醇等多元醇。HDO 性能独特,使用
领域高端,HDO 合成的聚酯多元醇可替代乙二醇、1,4-丁二醇合成的聚酯多元醇
制备聚氨酯。
     ②HDO 在聚氨酯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
                                    1-1-13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随着我国建筑、汽车、家电、纺织等行业的发展,聚氨酯应用规模和领域不
断扩大,2017 年国内聚氨酯消费量为 759.00 万吨,预计 2022 年消费量将达到
1,039.00 万吨左右。随着聚氨酯行业的发展,聚酯多元醇消费数量不断增加,预
计到 2022 年将增加至 108.46 万吨,聚酯多元醇的使用量不断增加,为 HDO 发
                            21
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除此之外,HDO 合成的聚酯多元醇还具备较大的替
代其他聚酯多元醇的市场空间。
     (2)UV 固化材料
     ①UV 固化技术
     辐射固化技术是一种借助于紫外光(UV)或者电子束(EB)的能量照射实
现化学配方由液态快速固化的加工技术。其中,UV 固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占
全球辐射固化市场的 90.00%以上。
     UV 固化技术实质上是一种表面加工技术。传统的表面加工技术通常采用热
固化技术,即通过物理干燥的方法除去高分子溶液中的溶剂,得到硬化的涂膜。
UV 固化技术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优点:
21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中国聚酯多元醇市场研究报告(2017)
                                           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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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点                                       介绍
                      固化速率快,一般在几秒到十几秒之间,最快的可在 0.05 秒至 0.10
       高效
                      秒的时间内固化
                      适用于多种基材,如木材、纸张、塑料、金属、皮革、石材、玻璃、
     适应性广         陶瓷等,尤其适用于一些热敏感材质,如塑料、纸张或者电子元器件
                      等
                      只需要用于激发光引发剂的辐射能量,在常温下可以快速固化,能耗
       节能
                      只有热固化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左右,对能量的利用效率高
                      在紫外光照射固化时,大部分成分参与交联聚合反应,形成膜层,成
     环境友好
                      为交联结构的一部分,因此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是环境友好型产品
                      提高了高科技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具有显著的经济性:容易实现流
      经济性          水线生产,充分利用生产的规模效应;涂膜的各项性能有很大改善,
                      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商品价值;对空间占用少,并节能环保
     UV 固化技术最早应用在木器涂料领域,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对大
气排放 VOCs 的限制越来越严格,UV 固化技术的优越性更为突出,应用领域快
速拓展,已从最初的木器涂料扩展到纸张上光油、印刷油墨、金属、塑料、光纤、
光盘、线路板等多个应用领域,UV 固化技术现已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各个方面。
     ②UV 固化材料及 HDO 的应用
     UV 固化材料是指一种具有化学活性的液体配方,可在紫外光(UV)的照
射下在基体表面快速固化,形成固态的涂膜。UV 固化材料一般由 UV 单体、UV
树脂、光引发剂、助剂等构成。
                           HDO 在 UV 固化领域的应用介绍图
                                       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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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HDDA)是一种重要的 UV 单体,该单体低黏度、
固化速度快,并具有低挥发性、柔韧性、抗水解性、耐热性、耐化学试剂性等综
合性能,在 UV 固化领域应用广泛。HDDA 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消减行动
计划的通知》中重点推广的辐射固化(UV 涂料)绿色涂料产品的重要原料之一。
HDO 可用于生产 HDDA。
     ③HDO 在 UV 固化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
     2015 年,UV/EB 固化产品全球市场用量大约 53.30 万吨。其中,亚洲地区
市场所占市场份额最大,其次为欧洲地区市场(估计为 16.40 万吨),再次为美
洲市场。在亚洲地区中,中国所占市场份额最大。下游消费领域中,工业涂料消
费量居首,占比为 44.00%;上光油(透明清漆)及电子学产品位于其次,占比
分别为 20.00%;再次为印刷油墨,占比为 11.00% 22。
     2016 年,我国 UV 涂料行业市场规模约 51.30 亿元,同比 2015 年的 36.40
亿元增长了 41.09%。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
国 UV 涂料、油墨、胶粘剂市场近几年不断发展,带动了 HDO 的市场需求快速
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年鉴 2016
     5、脂肪醇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于高品质产品的
需求不断提升,带动了脂肪醇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脂肪醇行业的发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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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吕延晓 辐射(UV/EB)固化国际市场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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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国外脂肪醇部分生产厂家的产品用于自身下游产品
的生产,国外供给量相对紧张,国内进口数量减少。因工艺技术壁垒等限制,国
内企业集中度较高,竞争者较少,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产品议价能力增强,脂
肪醇行业利润水平持续上升。
     HDO 产品原材料主要为 DMA,DMA 为己二酸与甲醇酯化制取。我国己二
酸产能与产量逐年提升,己二酸供给充足,原材料的优势也影响了行业利润水平。
     6、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
     (1)工艺技术壁垒
     脂肪醇生产的稳定性、产品品质及生产成本主要取决于生产企业的工艺技术
及装备水平。脂肪醇生产企业所用生产线基本为自主研发,部分关键设备需加工
定制,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同时,为实现脂肪醇产品收率提高,满足不同用户的
特殊要求,企业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工艺提升能力,这需要在长时间生产经
营过程中不断探索积累才能形成。上述因素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工艺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是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技术体系、保持
技术优势的重要保障。目前国内脂肪醇行业人才稀缺,流动性不高。以本公司为
例,脂肪醇生产运营及技术创新工作是由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直接主持完
成,骨干人才以自我培养为主,技术队伍稳定。生产线的正常运行需要技术娴熟、
经验丰富、团结协作的团队。后进入市场和计划进入市场的企业,很难从市场中
获得相应的高端技术人才及运营管理团队,培养一支成熟、团结协作的团队需要
较长的时间,影响了进入者进入速度和产品竞争力。
     (3)安全环保壁垒
     脂肪醇生产过程中使用到了氢气、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其具有易燃、易爆、
有毒等特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若处理
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同时,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居民的环保意识逐
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不断提高。上述因素均对新
进入者安全环保方面技术研发、管理及资金投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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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市场壁垒
     脂肪醇销售依赖于下游客户的使用体验,下游客户对原材料的选购主要建立
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并信赖质量稳定、服务良好的供应商,双方的合作具
有相对稳定性和长期性。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进入该市场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用于市场推广。行业内企业凭借市场扩展的先发优势,拉开了新进入
企业和现有企业之间的差距。
     (5)资金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另外,由于脂肪醇
主要竞争对手经营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新进入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
资金实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7、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符合国家关于新材料相关的产业政策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提出:“围绕下游重点领域需求发
展高端专用产品,加快化工新材料在新应用领域的推广。开发环保型聚氨酯产品,
推进聚氨酯在建筑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利用 HDO 产品生产的聚酯多元醇为
环保型聚氨酯生产的重要原材料,HDO 的生产是环保型聚氨酯生产链条的重要
一环。
     ②市场需求旺盛
     脂肪醇性能优越,产品定位高端,应用领域广泛,HDO 下游应用领域快速
发展,同时,国外生产厂家巴斯夫、宇部兴产等厂家为生产附加值更高的产品,
自用比例不断增加,目前国内外 HDO 产品供给较为紧张。
     ③上游行业进入稳定发展期,原材料供应得到保障
     脂肪醇产品的上游为己二酸、混合二元酸。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己
二酸生产基地,己二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脂肪醇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供应,有
利于脂肪醇系列产品的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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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国外生产厂家实力雄厚
     脂肪醇国外的主要生产厂家为巴斯夫、朗盛、宇部兴产,上述企业设立时间
悠久、生产规模较大、技术成熟、产品多元化,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②目前相对较高的市场价格不利于脂肪醇应用领域的拓展
     脂肪醇产品性能独特,应用领域广泛,逐步获得了市场的普遍认可。目前,
相对较高的市场价格不利于脂肪醇在部分传统应用领域的扩展及新应用领域的
开发。
     8、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HDO 的主要制备方法
     ①由苯、乙炔、丙酮和氢氧化钾进行反应生产己炔二醇钾盐,经过中和、分
离得己炔二醇苯溶液,再经蒸馏、结晶、离心分离、脱苯后得到己炔二醇溶液,
己炔二醇溶液加氢后得己二醇溶液,最后结晶、过滤得 HDO 成品,此工艺路线
较长,生产成本很高。
     ②日本三菱化学公司曾提出羧酸不经过酯化直接加氢还原成醇的技术方案。
日本宇部兴产和旭化成公司也分别作了一些混合酸或己二酸直接加氢的研究工
作,该技术方案在理论上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但该技术的关键是开发出一种由
羧酸直接加氢还原成醇的新催化剂。虽然有一些相关专利,但尚没有采用该技术
方案的工业化生产装置或中试装置,该项工艺技术还处于探索之中。
     ③己二酸二甲酯加氢法
     己二酸与甲醇酯化制成 DMA,然后通过加氢技术制成 HDO,最终通过精馏
提纯得到纯 HDO,此工艺可有效地提高产品的纯度并降低副产品的生成,三废
较少,原料易得,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元利科技目前采用此方法进行 HDO 的生
产,同时 DMA 还可以由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分离制得,可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该技术路线及反应中的相关设备已申请了专利,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技术研
发情况”之“(二)公司的主要研发成果以及正在研发的技术”之“1、公司主
要研发成果”。
     (2)PDO 的主要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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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戊二酸直接加氢法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采用的工艺技术一般在高锝酸(HTCO4)或等量酸性高
锝酸钾 KTCO4 的存在下,将酸或酸酐在不太高的压力、200.00℃的条件下进行
加氢反应 15 小时,还原得到相应的醇,收率 70%左右。或以 H4Ru4(CO)8 为
催化剂,在温度 100.00~200.00℃、压力 10.00~20.00MPa 条件下液相氢化戊二酸
生成 PDO,此外其他如铅、锗、锌等金属化合物也都可以用作酸直接加氢的催
化剂。
     宇部兴产和巴斯夫公司采用酸直接加氢的方式实现了 PDO 的工业化生产。
该方法是以酸为原料一步加氢制备二元醇,工艺流程简单,工业大规模生产具有
一定的优势。缺点是加氢反应压力高,且酸加氢副产物比较复杂,加氢催化剂需
要不断改进以提高目的产物的选择性,另外酸加氢反应腐蚀性较强,对设备材质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②戊二酸二甲酯加氢法
     德国拜耳公司提出了用二元酸(碳数 4~12)经酯化生成相应的二元酸酯,
再经液相加氢生成相应的二元醇(碳数 4~12)的方法。但该公司所开发技术的
缺点是加氢反应压力很高,这样势必对反应设备的压力要求增高,使生产装置的
一次性投资增高,生产成本增加,同时也会加大生产中的操作难度。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研究院研发了一种用 1,5-戊二酸二甲酯中低压加氢
制取 PDO 的工艺技术并申请了专利。该工艺具有戊二酯进料空速大、加氢压力
低、反应较为缓和且稳定性好、目的产物收率高等诸多优点。
     ③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分离法
     己二酸过程中的副产物混合二元酸与甲醇酯化得到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然后
将其分离得到 DMG,再加氢制得 PDO。元利科技采用此方法生产 PDO,因 PDO
与 HDO 共用一套生产装置,公司 HDO 的部分相关专利技术适用于 PDO。
     9、行业经营模式及特点
     脂肪醇行业的企业一般系“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经营模式,一般采
用订单方式生产。脂肪醇产品性能优良,应用领域广泛,一般应用于下游行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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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领域,脂肪醇生产企业销售一般以终端客户为主,同时还对部分化工产品贸易
商销售。
     目前,因聚氨酯、UV 固化等行业大型生产企业相对集中,欧洲和北美地区
是脂肪醇主要的消费市场,近年来国内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数量逐步提高。
     10、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脂肪醇产品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1、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
     (1)上游发展概况
     生产 HDO 的主要原材料为己二酸,PDO 的主要原材料为 DMG,DMG 来源
于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分离制得。己二酸行业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
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之“12、行
业上下游发展状况”;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
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
     (2)下游发展概况
     下游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二)
脂肪醇行业基本情况”之“4、脂肪醇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12、主要进口国政策及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REACH 注册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只
有经过注册的化学品才可以在欧盟市场流通销售。公司 HDO、PDO 产品已通过
欧盟 REACH 正式注册。REACH 注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
     公司脂肪醇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亚洲等地区,上述地区国家与我国未发生针
对相关产品的贸易摩擦。
     报告期内,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美国针对 2,000 亿
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 10%关税的行动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生效,公司对美国出口
的 HDO、PDO 等产品被纳入其中,美国原定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将加征关税税
率上调至 25%的计划尚未执行,中美双方正在开展经贸磋商工作,上述事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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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增塑剂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组织
     国内增塑剂行业是基于市场秩序发展起来的完全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
高,受政策干预较小。其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体制,政府
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其中,国家发改委承担行
业宏观管理职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其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为其市场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在行业协会方面,主要有中国增塑剂行业协会。
     行业主要的管理部门、协会组织及相应职能如表所示:
    部门名称                                    职能
                    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国务院,规
国家发改委
                    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国家工业和信息
                    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战略,拟订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
理总局              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加强行业沟通、推进行业进步、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行业关系、维护行
中国增塑剂行业
                    业利益,为增塑剂行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协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
协会
                    效益提供服务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
     增塑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
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之“1、行业管理体
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之“(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
     2、增塑剂系列产品基本情况
     增塑剂,主要用于增强塑料的可塑性,改善塑料成型加工时的流动性,并使
塑料制品具有柔韧性。目前,增塑剂是各种塑料助剂使用量最大的品种,占塑料
助剂总消费量的 60%左右。增塑剂可分为邻苯类、对苯类、偏苯类、环氧类、柠
檬酸酯类等。
     2011 年以来,我国占据全球增塑剂大部分的新增产能和消费量。据统计,
2014 年中国占全球总量的 43.00%,亚洲其他地区占 16.00%,西欧占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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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占 12.00%,到 2019 年,中国占全球增塑剂市场的份额将提升到 48.00%。
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增塑剂消费量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长率为 6.10% 23。
     2015 年、2016 年我国各类增塑剂产量统计及元利科技主要增塑剂产品介绍 24
增塑剂种类           种类细分             2015 年产量    2016 年产量     元利科技产品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
               (DOP)、邻苯二甲                140.00        125.00
               酸二仲辛酯(DC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类   (DBP)、邻苯二甲                 45.00         50.00      DCP、DBP
               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15.00         55.00
               (DINP)
                         小计                   200.00        230.00
      对苯类               --                    60.00        100.00          --
      环氧类               --                    35.00         40.00          --
      偏苯类               --                     6.00          6.00          --
柠檬酸酯类                 --                     6.00          6.00          --
       其他                --                    12.00         15.00   DOA、DOM、DBM
       合计                                     319.00        397.00
注:元利科技生产的增塑剂有 DCP、DBP、DOA、DOM、DBM 等,其中主要产品为 DCP
                            元利科技不同增塑剂产品性能特征简介
       品名       简称                                   产品特征
邻苯二甲酸
                        DOP 目前使用最广、产量最大的通用型主增塑剂,综合性能较好,
二异辛酯(邻      DOP
                        增塑效率高、适应性广、化学稳定性好、生产工艺简单、原料易
苯二甲酸二      (DCP)
                        得,DCP 在性能上与 DOP 接近
仲辛酯)
                                属于通用型主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酐和正丁醇酯化而得的无色油
邻苯二甲酸
                  DBP           状液体,与 PVC 相溶性好,即使大量使用也不会析出,能赋予
二丁酯
                                制品良好的耐光、耐热、耐老化和电绝缘性能
                                由己二酸和 2-乙基己醇酯化而得的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是典型的
己二酸二异
                  DOA           PVC 耐寒增塑剂,增塑效率高,受热变色性小,可赋予制品良好
辛酯
                                的低温柔软性和耐光性,在加工时能显示出良好的润滑性
                                是由顺丁烯二酸酐与 2-乙基己醇或正丁醇酯化得到的无色透明
顺丁烯二酸        DOM           油状液体,本品为内增塑剂,可与氯乙烯、醋酸乙烯酯、苯乙烯、
酐类增塑剂        DBM           丙烯酸酯等单体共聚,所得共聚物具有优良的耐冲击性、抗龟裂
                                性、电性能及光学性能,可使制品柔软、光洁、透明度高
        DCP 是 DOP 的同分异构体,DCP 在产品性能上与传统产品相仿,但增塑效
率、耐油性、耐汽油抽出性较低,耐热性、耐光性、耐候性较好,通常做 DOP
23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主编 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16)
24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主编 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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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代用品。DCP 特别适用于增塑糊,粘度稳定好。DCP 是对癸二酸生产过程中
的副产品粗仲辛醇进行精制后与苯酐酯化制得,癸二酸以天然蓖麻油为原材料经
水解、裂解、精制而成,蓖麻油为可再生资源,以癸二酸副产品生产 DCP 降低
石化资源耗用,符合当前社会绿色、可持续、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3、DCP 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DCP 由仲辛醇和苯酐酯化制得。仲辛醇是利用蓖麻油生产癸二酸过程中产
生的副产物。元利科技增塑剂及国内 DCP 主要生产企业 2017 年产能情况 25: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0
      2      河南安阳市景晟有限公司                                          2.00
      3      河北衡水东科化工有限公司                                        1.00
      4      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1.00
                               合计                                          8.30
注:元利科技产能为增塑剂系列产品总产能
          4、增塑剂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1)增塑剂在 PVC 的应用及 PVC 市场发展前景
          增塑剂主要应用在于 PVC 塑料制品领域,PVC 是一种很特殊的热塑性塑料,
其纯树脂加工时易分解、流动性差、抗冲击强度低、耐候性差,相对于其他塑料
而言,生产加工过程中更需要添加各类助剂以改善其性能。
          PVC 塑料制品的终端应用包括薄膜、革制品、电线、电缆、PVC 泡沫、灯
箱布、软管等,可用于建材、化工、电子、医疗、食品等行业。
                              增塑剂在 PVC 领域的应用介绍图
25
  数据来源:程丽鸿,张月 DOP 替代品--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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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我国 PVC 产量为 1,669.00 万吨,预计到 2020 年将达 1,890.00 万
吨,2016 年至 2020 年我国 PVC 产量年均增长率为 3.20%。2016 年,我国 PVC
需求量为 1,638.00 万吨,预计到 2020 年将达 1,860.00 万吨,2016 年至 2020 年
我国 PVC 需求量年均增长率为 3.20%,预计到 2025 年我国 PVC 需求量将达
2,150.00 万吨,2020 年至 2025 年年均增长率为 2.90% 26。
     (2)DCP 替代 DOP 市场广阔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DOP 为我国增塑剂市场的龙头,消费量占比最大,DOP 的表观消费量 2013
年至 2017 年一直在 130.00 万吨左右,波动范围相对有限。2017 年 DOP 表观消
费量在 132.08 万吨,最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 PVC 膜,占比 33.00%左右,PVC
膜主要应用于建材、包装及医药等行业;其次为 PVC 革制品,占比 22.00%,革
26
  数据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聚氯乙烯(PVC)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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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主要用于制作鞋、箱包、铺地材料等;电线电缆料、PVC 泡沫、灯箱布占
比亦较高,均在 10.00%以上。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预计 2018 年国内 DOP 表观消费量或在 128.00 万吨左右,其中 PVC 膜消费
量预计在 44.80 万吨,革制品、电线电缆料、泡沫灯箱布等消费量预计分别为 32.00
万吨、23.00 万吨、12.80 万吨,鞋类和其他合计消费量为 15.40 万吨 27。DCP 在
性能上与 DOP 接近,在下游 PVC 行业大部分产品中可以替代使用。DOP 市场
规模大,DCP 价格低于 DOP,DCP 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替代空间。
      5、增塑剂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DCP、DOP 同为通用型增塑剂,在下游 PVC 行业大部分产品中可以相互替
代使用。但是由于 DCP 产品在国内起步晚于 DOP,用户认知度有待提高,生产
厂家较少,生产规模与 DOP 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为扩大在下游 PVC 行业的市场
份额,增强用户的认知度,DCP 生产厂家一般根据 DOP 的市场价格调整其出厂
价格,DCP 的价格略低于 DOP,在与 DOP 生产企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如下图
所示,DOP、DCP 出厂价格基本保持同向变动 28。
27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2017-2018 中国 DOP 市场年度报告
28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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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DOP 价格在 2016 年至 2017 年持续上涨,DCP 生产厂家一般根据 DOP 的市
场价格调整出厂价格。近年来,上游癸二酸行业的持续发展,产品产量不断提升,
副产品仲辛醇的供应量增加,同时部分 DCP 行业企业因环保不达标,开工受到
影响,为 DCP 行业内技术工艺先进、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
仲辛醇价格 2015 年大幅下跌,2016 年至 2017 年相对稳定,未随着 DOP 的原材
料辛醇同比上涨,成本优势日益明显,DCP 行业利润水平有所上升。2018 年 DCP
价格与 DOP 价格同步上行后回落,DCP 原材料仲辛醇价格低于 DOP 原材料辛
醇,DCP 行业利润有所提升。
     6、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
     (1)原材料仲辛醇获取壁垒
     近年来,全球癸二酸生产企业的产能不断提升,国内癸二酸主要生产企业有
衡水京华、凯徳生物、丰益高分子材料等,供应企业相对集中,行业内 DCP 生
产企业已与癸二酸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新进入者建立上述关系需要
较长时间。
     (2)技术壁垒
     国内 DCP 生产企业经过不断的积累和摸索,逐步积累了精馏、脱醇、脱色
等多项关键技术,并开发了新型催化剂,新进入企业需要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
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这对 DCP 行业新进入者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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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技术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
     7、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01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推动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冶金渣、化工渣、赤泥、磷石膏、电解锰渣等
产业废物综合利用。DCP 以癸二酸行业副产品仲辛醇为主要原料,提高了副产
品的附加值,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②PVC 行业市场容量大,DCP 在多种领域可以替代 DOP
     PVC 行业是增塑剂的主要应用领域。2016 年,我国 PVC 消费量为 1,638.00
万吨,2011 年至 2016 年年均增长率为 3.50%,我国 PVC 行业已进入成熟期,下
游需求增长较平稳,DCP 在多种领域可以替代 DOP,为 DCP 的发展提供了广阔
的市场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上游癸二酸行业的发展将影响到原材料供应
     DCP 产品的重要原料仲辛醇主要是蓖麻油裂化生产癸二酸过程中产生的副
产品,癸二酸开工率及产量情况将影响仲辛醇的供应量,进而影响 DCP 行业的
发展规模,尽管近年来癸二酸行业处于持续发展阶段,但未来仍可能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 DCP 行业的发展。
     ②邻苯类增塑剂应用受到部分限制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出台多个法规禁止在食品包装、医疗用品、
儿童玩具等与人体接触的制品中使用邻苯类增塑剂,传统邻苯类增塑剂的应用受
到了一定的影响。
     8、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
     (1)硫酸法
     硫酸法是采用硫酸做酯化催化剂,通过间歇酯化、中和、水洗、脱醇、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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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得成品。该工艺存在以下缺点:①该工艺采用硫酸做催化剂,酯化过程中副反
应多,影响产品含量,且对设备腐蚀严重;②采用间歇脱醇,物料在设备中的加
热时间长,影响产品质量,且能耗高。
     (2)间歇酯化法
     间歇酯化法为间歇性生产,存在以下缺点:①反应时间长、反应不完全、副
产物多、产品收率低、产品质量差且不稳定。在一些重要的质量指标上,例如酯
含量、颜色、气味、闪点等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②在仲辛醇精制过程中副产的
2-辛酮无法回收利用。
     (3)元利科技采用自主研发的蒸馏及酯化合成、连续脱醇技术,生产 DCP
产品。该工艺具有以下优势:①DCP 的生产原料采用蓖麻油裂解制癸二酸的副
产品粗仲辛醇,相对成本低;②利用连续精馏技术将粗仲辛醇提纯至 99.90%以
上,技术先进、成熟;③采用含钛金属络合物作为催化剂,反应条件温和,对设
备腐蚀小;④采用连续脱醇技术,有效的减少了成品中低沸物质的含量,从而控
制产品的气味,同时使用该技术能耗低、减小了劳动强度,物料在设备中停留时
间短,产品色泽好、质量稳定;⑤利用 2-辛酮加氢制备仲辛醇(2-辛醇)的工艺
技术,扩展了 DCP 生产的原材料来源,具有价格优势,利用该技术有助于降低
生产成本。
     另外,原料精制也是 DCP 生产的关键环节,仲辛醇的精制水平将直接影响
产品的质量。
     9、行业经营模式及特点
     DCP 的主要原材料是仲辛醇和苯酐。不同于其他邻苯类增塑剂产品原料基
本来源于石化下游,DCP 的重要原材料仲辛醇是蓖麻油水解、裂解生产癸二酸
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增塑剂(含 DCP)生产企业销售一般以面向终端客户销
售和面向化工产品贸易商销售相结合方式进行。
     10、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增塑剂行业的主要下游 PVC 行业受国民经济运营周期影响较大。PVC 行业
的周期波动直接影响其对增塑剂的需求,对增塑剂行业的产量和利润水平产生重
大影响,DCP 等增塑剂产品部分上游行业是石化行业,其市场波动受到国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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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格的直接影响,因此增塑剂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下游客户的产业区域分布一定程度影响了行业内产品的销售区域分布。我国
PVC 塑料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北等东部区域,公司增塑剂销售
主要集中在东部区域。
      增塑剂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11、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
      (1)上游发展概况
      DCP 的主要原料为苯酐和仲辛醇。苯酐为石化行业重要产品,仲辛醇为蓖
麻油生产癸二酸过程中的副产品。
      ①苯酐
      苯酐,是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之一。我国苯酐主要用于生产增塑剂、不
饱和聚酯以及醇酸树脂等。其中,增塑剂对苯酐的需求量约占总消费量的
45.70% 29。
      我国苯酐的工业生产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和下游
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苯酐的生产能力不断增加。我国苯酐的生产能力由 2007
年的 139.70 万吨/年增长到 2017 年的 271.00 万吨/年。苯酐近几年仍处在产能扩
张期,生产线投资建设较多,产量和开工率亦有所提高。预计 2018 年至 2019
年苯酐产能或进入集中释放期 30,为 DCP 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29
  数据来源:崔明 我国苯酐的市场分析
30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2017-2018 中国 DOP 市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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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②仲辛醇
      仲辛醇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可用于生产增塑剂、香料、高档润滑油添加
剂、纤维润湿剂、农药乳化剂等。仲辛醇是蓖麻油生产癸二酸的主要副产物之一。
通常副产的粗仲辛醇中含有 90.00%左右的仲辛醇(2-辛醇)、6.00%左右的 2-
辛酮。
      随着绿色化工的兴起,世界上大型化工企业纷纷将关注点放在以非石化原料
为基础的新兴化工业。世界化工前 50 强中,约有 30 家把癸二酸的衍生物作为战
略产品。癸二酸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增加,需求量逐步增大。2017 年,我
国癸二酸总产能约 15.00 万吨/年,产量为 8.65 万吨,约产生 5.88 万吨仲辛醇。
未来癸二酸的传统应用领域癸二酸酯类低温增塑剂和聚酰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汽车防冻液、润滑油和电子产品等其他领域方面的市场需求潜力也较大,预计未
来癸二酸行业将在下游市场的驱动下快速发展 31。
                           我国癸二酸主要生产企业产能及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企业                               产能   2016 年产量   2017 年产量
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                                     4.00      3.70          4.10
河北凯徳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4.00      2.70          2.00
江苏中正生化有限公司                                     1.00      0.30          0.70
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50      0.20          0.90
31
  数据来源:程丽鸿,张月 DOP 替代品--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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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产能    2016 年产量     2017 年产量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80        0.50           0.50
山西振钢化工有限公司                                   0.50        0.20           0.30
通辽市兴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         -             0.15
                     合计                              14.80       7.60           8.65
注: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名: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我国癸二酸原材料蓖麻油主要依靠进口,印度等国为主要出口国。随着国内
癸二酸产业不断发展,产业链日益完善,通过进口蓖麻油生产癸二酸并大量出口
癸二酸的状况短期内不会发生转变,癸二酸行业的发展可以产出充足的仲辛醇,
为下游 DCP 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
数据来源:程丽鸿,张月 DOP 替代品--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
     (2)下游发展概况
     下游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
增塑剂行业基本情况”之“4、增塑剂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12、主要进口国政策及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REACH 注册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只
有经过注册的化学品才可以在欧盟市场流通销售,欧盟已限制使用邻苯类增塑
剂。公司 DOA、DBE-IB 产品已通过欧盟 REACH 正式注册。REACH 注册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对欧盟出口产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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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增长情况,综合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后进行其他增塑剂系列产品的正式注
册。
     公司增塑剂系列产品以内销为主,部分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土耳其、欧盟
等国家、地区,上述国家、地区与我国未发生针对相关产品的贸易摩擦。
       报告期内,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美国针对 2,000 亿
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 10%关税的行动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生效,公司对美国出口
的 DOA、仲辛醇、DBE-IB 等产品被纳入其中,美国原定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将
加征关税税率上调至 25%的计划尚未执行,中美双方正在开展经贸磋商工作,上
述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四)粗苯精制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组织
     目前,我国的粗苯精制行业已实现完全竞争,各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营,
其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体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
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其中,国家发改委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国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其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其市场综合监督管
理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为其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中国炼焦行业协
会为上游原料粗苯行业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主要的管理部门、协会组织及相应职能如表所示:
    部门名称                                    职能
                    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国务院规定
国家发改委
                    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国家工业和信息
                    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战略,拟订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
理总局              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中国石油和化学      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
工业联合会          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炼焦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企业服务,依法维护会员
中国炼焦行业协
                    企业的合法权益与炼焦行业利益,协助政府搞好行业协调、管理市场调
会
                    研等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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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苯精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二元酸二甲酯行业基本情况”之“1、行业管理
体制、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之“(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
      2、粗苯精制产品基本情况
      苯是一种碳氢化合物,也是最简单的芳烃,是一种石油化工基本原料。苯的
产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是一个国家石油化工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纯苯按照生产路线不同分为石油苯和焦化苯。石油苯是指以石油为基础原料
炼制生产而来的纯苯。焦化苯主要是从煤炭炼焦的过程中副产的焦炉煤气中提
取。粗苯精制就是以焦化粗苯为原料,经化学或物理等方法杂质去除,以便得到
高纯度苯。粗苯精制的主要工艺有酸洗、加氢、萃取精馏。通过加氢工艺生产的
纯苯国内习惯上称为加氢苯,加氢苯纯度较高,质量和价格与石油苯较为接近,
可以用来替代石油苯。通过萃取精馏工艺生产纯苯,产品质量以及出厂价格与加
氢苯相近。
      元利科技采用萃取精馏工艺生产纯苯,2015 年逐步停止粗苯精制生产活动。
      3、市场发展情况
      (1)国内苯产品市场发展情况
      2012 年至 2016 年国内纯苯产量年均增长率为 5.00%,而进口量则大幅增加,
年均增长率为 37.00%。2016 年国内纯苯产量为 1,145.00 万吨,其中加氢苯产量
为 320.00 万吨,约占纯苯总产量的 27.90% 32。
      2016 年,国内石油苯生产能力为 1,189.00 万吨/年,比 2015 年增加 39.00 万
吨/年。从石油苯生产能力分布来看,我国石油苯主要分布在华东、东北和华南
地区,这三地石油苯生产能力约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 64.00%,中国石化和中国
石油是我国石油苯的主要生产企业,2016 年两家企业石油苯生产能力约占全国
总生产能力的 72.00%。截止到 2017 年末,我国已建成的石油苯生产装置总产能
为 1,225.00 万吨/年左右,2017 年我国石油纯苯的年产量为 845.00 万吨左右 33。
      据不完全统计,2016 年国内加氢苯生产能力约 898.00 万吨/年,受钢铁行业
32
  数据来源:禹华 国内纯苯生产及其下游产业链发展现状
33
  数据来源:天天化工网 中国 2017 年己二酸市场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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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景气及伴生的焦炭行业进入去产能环节影响,全年装置开工率低于 50.00%。
加氢苯装置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区,其中山东加氢苯生产能
力约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 28.00%,河北占 19.00%,山西占 11.00%。加氢苯、粗
苯精制(萃取精馏法)的原料粗苯为焦化厂所副产,受环保因素制约,产量常年
受限,且产品行情多受原料价格所影响。
          (2)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主要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2017 年国内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企业产能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年)
      1       山西省太原市侨友化工有限公司                                  8.00
      2       山西恒强化工有限公司                                          8.00
      3       山西襄汾龙腾达化工有限公司                                    5.50
      4       新疆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5.50
      5       山东东明恒瑜化工有限公司                                      3.00
      6       河南新宏化工有限公司                                          3.00
                               合计                                        33.00
          4、粗苯精制下游应用情况
          近年来,我国纯苯市场供需均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从 2012 年至 2016 年纯苯
需求量的变化来看,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 7.20%,纯苯的需求在不断增长。
          国内纯苯下游主要使用领域为苯乙烯、环己酮、苯酚等 34。
          (1)苯乙烯
          苯乙烯是国内纯苯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苯乙烯下游产品众多,主要用于生
产聚苯乙烯。2016 年国内苯乙烯总生产能力为 838.00 万吨/年,2016 年国内苯乙
烯产量约 640.00 万吨,消耗纯苯约 486.00 万吨(折算系数按 0.76 计),占国内
纯苯表观消费量的 38.60%。2016 年,我国苯乙烯进口量为 349.90 万吨,同比下
降 6.40%,进口量呈现下滑趋势。近两年国内苯乙烯扩能步伐明显加快,预计到
2020 年,国内苯乙烯生产能力将达到约 940.00 万吨/年。
          (2)环己酮
34
  数据来源:禹华 国内纯苯生产及其下游产业链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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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己酮主要用于生产己内酰胺和己二酸,也可单独作为溶剂使用。2016 年
国内环己酮生产能力为 394.00 万吨/年,产量为 286.00 万吨,表观消费量为 287.80
万吨,消耗纯苯约 280.00 万吨(折算系数按 0.97 计),占国内纯苯表观消费量
的 22.20%。
     (3)苯酚
     苯酚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双酚 A 和酚醛树脂等。异
丙苯法是目前世界上生产苯酚最主要的方法,约占世界苯酚总生产能力的
92.00%。2016 年国内苯酚生产能力为 251.20 万吨/年,产量为 170.00 万吨,装
置开工率 67.70%,进口量 25.50 万吨,表观消费量 190.00 万吨左右,消耗纯苯
约 195.50 万吨(折算系数按 1.15 计),占国内纯苯表观消费量的 15.50%。
      5、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生产企业缺少定价权,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行
业产出纯苯的价格,与加氢苯相近,加氢苯价格主要参考石油苯的价格,并综合
市场供需状况加以制定。
     石油苯市场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进入低价
期;由于下游苯乙烯表现强势,石油苯货源供应偏紧,以及欧佩克减产协议达成,
原油价格上涨,2016 年 11-12 月石油苯价格进入攀升期,2017 年 1 月,石油苯
华东价格上涨到 8,100.00 元/吨;2017 年 12 月回落至 6,950.00 元/吨,2018 年 6
月价格重心回落至 6,000.00 元/吨至 6,100.00 元/吨区间,2018 年 12 月,国内纯
苯市场价格持续走低 35。在石油苯价格下跌时,行业产品价格下跌。
35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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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随着焦炭行业去产能政策,粗苯供应量减少,国内粗苯精制生产产能持续增
加,原材料采购竞争日益激烈,成本居高不下。同时,加氢苯价格与粗苯价格之
间价格波动并非完全同步,两者之间价差亦存在一定的波动,导致粗苯精制行业
的利润水平较低,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因苯系列产品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大,粗苯精制行业内部分企业逐步退出该市
场,公司于 2015 年逐步停止粗苯精制生产活动。
     6、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
     (1)资金壁垒
     粗苯精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套生产装置投资额较高,对新进企业
的经济实力有较高要求。
     (2)政策壁垒
     粗苯精制行业属于煤化工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节能减排等诸
多方面。随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管理越来越严格,对节
约能源、减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进入粗苯精制行业
需要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 3 月 3 日发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 年
修订)》要求。该文件对苯精制生产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加氢工艺苯精制装置
最低处理粗(轻)苯能力、粗苯、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执行的标准、
苯精制单位产能能耗等作出具体规定,提高行业的进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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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 2 月 16 日发布,2013 年 5 月 1 日生效的《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将苯加氢精制列为鼓励类项目。工业和信息化
部 2014 年 3 月 3 日发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 年修订)》对粗苯精制行
业从项目建设到生产、环保等都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上述政策的制定,有
利于整个粗苯精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行业内企业规模不及石油苯生产企业,缺少产品定价权
     粗苯精制行业(萃取精馏法)的生产企业相对于石油苯生产企业生产规模较
小,缺少纯苯产品定价权,粗苯精制(萃取精馏法)行业生产出来的纯苯价格,
与加氢苯相近,加氢苯价格主要参考石油苯的价格,并综合市场供需状况加以制
定,粗苯精制行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②原材料供应紧张
     由于钢铁行业景气度不高及伴生的焦炭行业去产能的影响,粗苯供应量减
少,国内粗苯精制生产产能持续增加,原材料采购竞争日益激烈,直接影响了粗
苯精制行业的产能利用率。
     ③加氢苯产品价格及行业利润存在较大波动
     石油苯为市场上主流的纯苯产品,其价格跟随原材料石油价格波动,粗苯精
制(萃取精馏法)行业产出纯苯的价格,与加氢苯相近,加氢苯价格主要参考石
油苯的价格。近年来,石油价格波动较大,石油苯的价格也随着石油价格大幅波
动,从而导致加氢苯价格大幅波动。同时,加氢苯价格与粗苯价格之间价格波动
并非完全同步,两者之间价差亦存在一定的波动,导致粗苯精制行业的利润波动
较大,对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8、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国内外焦化粗苯精制技术工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酸洗工艺、加氢工艺和萃
取精馏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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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酸洗工艺
     酸洗法精制粗苯主要通过硫酸的作用使粗苯中的不饱和化合物、噻吩及其同
系物发生聚合反应或磺化反应等,以除去粗苯中的不饱和物及硫化物,但同时会
大大降低了苯类产品的收率,并产生大量蒸馏残油及酸焦油。鉴于此,有焦化企
业在酸洗过程中加入添加剂,促使噻吩生成较重的噻吩衍生物,或树脂类聚合物,
而后洗除或者精馏分离出来,这样可以降低添加剂和酸的用量,并使苯的回收率
达到 90.00%以上。
     硫酸法是我国传统的焦化苯精制方法,该法具有工艺流程简单、操作灵活、
投资少、见效快、生产装置易建设等优点。但由于净化深度不够,导致产品品质
不佳,设备腐蚀严重、生产的产品纯度低、产率低,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酸
焦油与再生酸,难于处理和利用,严重污染环境。
     (2)加氢工艺
     工业上广泛应用的粗苯加氢技术有莱托法、萃取蒸馏低温加氢法和溶剂萃取
低温加氢法,第一种为高温加氢法,后两种为低温加氢法。目前,国内的加氢工
艺都是在国外的加氢工艺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适当的工艺优化,其基本
原理大致与国外相同,只是国内设计单位不同。
     粗苯加氢精制工艺具有产品质量好、收率高,二次污染少等优点,因此受到
国内外焦化行业的青睐。但由于加氢工艺装置的投资较高,因此较大的生产规模
才具有比较好的经济优势,一般认为年处理粗苯至少在 5.00 万吨,最好达到 10.00
万吨以上。
     (3)萃取精馏工艺
     粗苯萃取精制流程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预处理系统、苯精制与噻吩回收
精制系统、甲苯、二甲苯精制系统。
     预处理系统主要由预蒸馏塔、吹苯塔及两苯塔组成。粗苯通过预处理系统得
到苯组分与甲苯、二甲苯组分,其中的苯组分将进入苯精制与噻吩回收精制系统,
甲苯、二甲苯组分将进入甲苯、二甲苯精制系统。苯组分苯在精制与噻吩回收精
制系统中通过萃取精馏的方式进行分离提纯,得到合格的纯苯和噻吩产品,萃取
剂经过回收塔提纯后循环使用。甲苯、二甲苯精制系统主要由甲苯精馏塔、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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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精馏塔组成。两苯塔塔底馏出物经连续精馏得到甲苯、二甲苯产品。
      粗苯萃取精馏工艺属物理精制方法,是我国自主开发的新精制技术。该工艺
虽还有需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地方,但可实现在较低的温度(<150.00℃)和常
压/减压下生产三种苯类产品,并回收高附加值产品噻吩吡啶,产品总收率达到
99.50%以上。萃取精馏克服了酸洗工艺产品质量差、环境污染等缺点,同时没有
加氢工艺设备的高投资,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受国内中小企业青睐。
      9、行业经营模式及特点
      粗苯精制行业生产企业通常根据年初的市场预测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安排生产。一般来讲,粗苯精制生产企业安排在年初淡季时进行生产设施的检修。
粗苯精制行业内企业销售一般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和面向化工产品贸易商销售
相结合方式进行。
      10、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粗苯精制行业上游属于焦化行业,原材料价格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化、钢铁产
能、焦化行业产量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粗苯精制行业的主要下游产品受国民
经济运行周期影响较大。因此,粗苯精制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
      粗苯精制行业没有明显的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1、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
      (1)上游发展概况
      粗苯精制行业的主要原材料粗苯是焦炭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副产品之一。我国
粗苯回收情况大致在每生产 100.00 万吨焦炭回收 1.00-1.30 万吨粗苯。作为焦化
行业的副产品,粗苯的来源和供应量完全受制于焦炭的生产,焦炭行业甚至钢铁
行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着粗苯精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013 年至 2016 年我国生产焦炭产量分别为 4.77 亿吨、4.77 亿吨、4.48 亿吨、
4.49 亿吨,预计我国未来粗钢年产量 7.00 亿吨左右,相应对焦炭需求为每年 3.89
亿-3.99 亿吨,并将持续较长时间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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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李超,郑文华 我国焦化行业近况、展望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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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下游发展概况
     下游发展概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四)
粗苯精制行业基本情况”之“4、粗苯精制下游应用情况”。
     12、主要进口国政策及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现为纯苯进口国,公司自 2015 年已逐步停止了粗苯精制产品的生产,
目前主要销售部分库存,全部为内销。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竞争优势
     1、独特的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技术工艺的创新、改进视为公司发展之道。公司立足
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通过不断的探索,积累形成了反应
精馏、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通过对上游己二酸、癸二酸行业
副产品混合二元酸、粗仲辛醇的综合利用,实现了从上游原材料,特别是大宗化
工产品副产品到高附加值、应用领域广泛的一系列产成品的高效转化,做到了精
细化工产品价值提升。公司注重生产工艺持续改进,并在产品质量优化、设备适
应性、生产线自动化等方面的不断提高,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了较多关键技术,拥
有专利 3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新型催化剂及反应精馏工艺技术生产混合二元酸二甲
酯,该工艺由 DCS 系统控制,劳动强度相对较低,生产过程无需中和、水洗工
序,产品收率比传统间歇生产方式提升 10.00%-15.00%,采用能量耦合技术能耗
大幅降低,工艺反应条件温和,对设备腐蚀小,催化剂可以多次重复回收利用,
生产无剧毒副产物产生,可在二元酸二甲酯生产装置内提取三个独立组分的产
品,实现了多种产品的产出。
     公司生产 HDO 时,原材料中部分采用二元酸二甲酯精制分离制取的 DMA,
成本比全部使用己二酸合成制取的工艺有所降低,同时采用新型催化剂,使用周
期长,产品收率提高,并使用连续精馏提纯工艺对 DMA 进行精制处理,原材料
的纯度提高,减少了原材料中杂质对加氢环节催化剂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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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DCP 生产过程中,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隔板精馏技术对原材料粗仲辛醇
进行提纯,为 DCP 产品质量提供良好的保证,在生产中采用连续脱醇技术,将
DCP 脱醇时间从传统工艺 2 个小时缩短至 10 分钟,能耗大幅降低,物料在设备
中停留时间短,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并采用含钛金属络合物作为催化剂,反应
条件温和,对设备腐蚀较小。粗仲辛醇来自于癸二酸生产的副产品,粗仲辛醇精
制后可以用于生产 DCP,粗仲辛醇精制可以获得仲辛醇(2-辛醇)和 2-辛酮,
公司自主研发了 2-辛酮加氢制备仲辛醇(2-辛醇)的工艺技术,扩展了 DCP 生
产的原材料来源,具有价格优势,利用该技术有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
     2、系列化产品优势
     公司着眼于上游原材料综合利用,不断开发系列化产品,做到了基于产品上
下游产业链延伸的市场应用空间拓展,最大限度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完善公司
产品结构。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围绕己二酸及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癸二酸副产品仲辛
醇展开,形成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脂肪醇系列、增塑剂系列产品。系列化的产
品可以更加全面的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
肪醇系列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大宗原材料己二酸和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是由混合二元酸与甲醇进行酯化精馏制得,脂肪醇系
列产品延伸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产业链;DCP 是由粗仲辛醇精制后与苯
酐进行酯化制得。癸二酸以可再生资源天然蓖麻油为原材料,以癸二酸副产品生
产 DCP 降低石化资源耗用,符合当今社会绿色、可持续、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3、规模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优势
     公司实现了精细化学品生产经营规模化,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产能全球领
先,脂肪醇系列产品、DCP 产品产能国内领先。规模化生产在提升产量的基础
上可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目前公司是混合二元酸、仲辛醇等产品国内最大
采购商之一,公司原材料大批量的采购可以帮助上游行业企业消化副产品,降低
库存,提升副产品经济价值,公司规模化采购促使公司与上游生产企业形成了稳
定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降低了采购成本。公司已在重庆华峰己二酸
生产工厂附近建立生产基地,方便己二酸及混合二元酸运送,节省了运输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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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进一步深化了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提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连续化水平,生产过程可回
收甲醇、仲辛醇,使其返回前端继续反应,物料得以充分利用,单位产能人员需
求量减少,人均效率提高,劳动环境大幅改善,劳动强度及能耗降低,产品质量
和稳定性大幅度提升。
     4、健全的营销网络布局和优质的国内外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立足国际、国内市场并重发展的原则,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国内销售
根据客户情况采用不同销售区域布局,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设有五大销售区
域;脂肪醇、增塑剂系列产品由公司相关事业部统一销售,目前公司在华南设有
仓储基地。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在荷兰设立子公司,以实现对欧洲客户快速、灵
活的对接和服务,产品累计出口全球 44 个国家和地区。华南仓储基地实现了公
司产品到客户的快速送达,及时满足了客户采购需求及其灵活多变的生产计划,
减少了在较长的交货周期内市场价格变动对客户成本的影响。公司的销售渠道建
设不断完善,增强了客户黏性。
     公司凭借先进的专业生产技术、系列化的产品、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
应及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已与全球化工行业百强企业中巴斯夫、陶氏杜邦、阿
克苏诺贝尔、PPG、赢创、科思创、索尔维、旭化成、帝斯曼、东曹、DIC、宣
伟等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业务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国内客户方面,
公司与华峰集团、圣泉集团、万华化学(600309.SH)、兴业股份(603928.SH)
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审核中,公司被巴斯夫、威士
伯等多家客户认定为优秀供应商。公司在与众多优秀化工企业交流合作的过程中
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在质量控制、环保安全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不同
程度的提升,并且通过及时了解客户的特殊需求,开发有竞争能力、附加值较高
的新应用领域和新产品,公司不断强化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进一
步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领先优势。
     5、环保与安全生产管理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依据清洁生产的理念设计、建造了厂
区生产装置及“三废”处理装置,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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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通过了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对生产工艺的优化,废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
中的锅炉烟气处理采用“袋式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湿式静电除尘”方式处理
达标后经 60 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方面,采用“冷凝+喷淋”处理后引入
锅炉焚烧,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 60 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
方面,采用泄露检测与修复系统(LDAR),覆盖 20300 余个密封点;车间的粉
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在 安 全 生 产 及 职 业 健 康 保 护 方 面 , 公 司 通 过 了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 50
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涉及生产、仓储、临时作业管理、物料转移等方面,
旨在防患于未然,做到事前有审批、培训,事中有监护、防护,事毕后料净、场
地清。公司还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并常年开展
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提升活动,自查自纠,查找身边的隐患,提出改进、提升建议,
公司制定《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发放办法》,并根据建议贡献程度予以奖励。对
“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如脂肪醇生产线设立了 SIS 安全仪表系统,可对 DCS
控制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实现了自动报警,连锁控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实施紧
急停产。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及环保、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未来环保、
安全生产不达标、不合规的企业将逐步关停退出,公司的环保、安全生产优势会
日益显现。
     6、人才与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多年来一直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研发、试制、生产及销
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研发及销售服务经验,并对市场现状、客户需求、
核心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
人员较为稳定,保障了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公司拥有的人才团队优势可以支持
公司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
     公司不断推进管理的精细化,通过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运行方式等多方面
优化改进,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均建立起比较规范且效率较高的
管理机制。公司管理体系日臻完善,促使公司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并有效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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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消除了生产管理真空及人员冗余,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竞争劣势
         1、综合实力与国际一流化工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我国领先的精细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不
懈努力,公司产品生产技术不断提升,并得到了巴斯夫、PPG、威士伯、旭化成、
赢创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认可,但与欧美等国家的大型化工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在
经营规模、技术研发能力、产品线的丰富程度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综合实力
有待进一步提升。
         2、资金瓶颈
         一直以来,公司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但这种自身积累的模式在达到一定
阶段后严重制约了公司发展,影响了人才的引进、新技术工艺的研发,公司现有
产能出现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的现象。因此,公司急需资金购置生产设备
以扩大生产能力。同时,公司知名度在化工行业内相对有限,公司需要扩大自身
在化工行业的影响力。
         (三)主要竞争对手简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形成了反应精馏、
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公司主要产品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能全
球领先,脂肪醇、DCP 产能国内领先,并在行业中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简介 37
                                      产能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公司简介
                                    (万吨)
                                                  英威达是科氏工业集团旗下独立管理的全资
                                                  子公司。2004 年科氏工业的附属公司从杜邦
                                                  公司收购了英威达(前身为杜邦纺织与室内
     1    英威达            美国       3.00       饰材),并将英威达与 KoSa 公司合并。英威
                                                  达在北美、南美、欧洲以及亚太地区拥有超
                                                  过 50 个分公司、办事处或工厂,全球领先的
                                                  尼龙、氨纶、聚酯和特殊化学品生产商之一
                                                  奥升德为尼龙 6,6 生产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在
     2    奥升德            美国       3.00
                                                  20 世纪 50 年代,孟山都成立了化学部门,其
37
  产能数据来源于王海霞,张月 环保型涂料溶剂-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1-1-16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包括尼龙 6,6 的生产。1997 年,孟山都公
                                                  司剥离化学品部门,组建首诺公司。2009 年
                                                  6 月,私人投资公司 SK Capital Partners 收购
                                                  了首诺综合尼龙业务并成立奥升德
                                                  索尔维成立于 1863 年,过去服务重心一直在
                                                  欧洲,现在产品已遍布全球各个市场。其产
     3    索尔维           比利时      2.80
                                                  品和解决方案可用于飞机,汽车,智能和医
                                                  疗设备,电池,矿物和石油开采等众多领域
                                                  1921 年在意大利成立,是各种化学中间体、
                                                  聚酰胺共聚物、工程塑料、合成纤维及无纺
                                                  布世界领先的制造商之一,生产和销售网络
     4    兰蒂奇           意大利      1.50       覆盖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其产品被广
                                                  泛应用于各领域,例如汽车、电气和电子、
                                                  消费品、服装、家具、建筑、家用电器、体
                                                  育运动等等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于 1992 年 10 月。
          江苏欧摩德漆     中国无
     5                                 3.00       现有固定资产 8000 余万元,年产品生产总量
          业有限公司         锡
                                                  达 5.00 万吨,厂区占地 120 多亩
                                                  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高科技民营企
          昌乐屹立化工     中国潍                 业,主导产品为环保型高沸点溶剂-混合型二
     6                                 2.00
          有限公司           坊                   元酸二甲酯,公司占地 80 亩,拥有固定资产
                                                  2.00 亿元
                                                  隶属于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醇
          江苏三木化工     中国无
     7                                 2.00       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环氧树脂、
          股份有限公司       锡
                                                  UV 光固化树脂生产的化工企业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化
          河南久圣化工     中国平
     8                                 0.50       工产业集聚区,主要生产和经营环保型高沸
          有限公司           顶山
                                                  点溶剂以及混合二元酸等产品
注:上述信息资料来源于该公司网站或公开披露资料;英威达、奥升德、索尔维、兰蒂奇在国内未建立二
元酸二甲酯相关产品生产基地。
         2、脂肪醇系列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简介 38
                                      产能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公司简介
                                    (万吨)
                                                 巴斯夫在全球约有 114,000 名员工,在全球 80
                                                 多个国家拥有六个一体化基地和 338 个生产
                                                 基地。产品分属五大业务领域:化学品、特性
     1      巴斯夫       德国       5.40
                                                 产品、功能性材料与解决方案、农业解决方案、
                                                 石油与天然气。2017 年巴斯夫全球销售额约
                                                 645.75 亿欧元
                                                 朗盛是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公司,公司核心业务
                                                 是化学中间体、添加剂、特种化学品和塑料的
     2      朗盛         德国       2.20         开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目前在全球有 74 个
                                                 生产基地,在 25 个国家拥有约 19,200 名员工。
                                                 2017 年销售额达 96.64 亿欧元
                                                 日本一家大型综合性跨国集团公司,成立于
     3      宇部兴产     日本       1.50         1897 年,业务涵盖化学、医药、水泥与建筑
                                                 材料、机械、能源与环境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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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能数据来源于陈立强,张月 己二酸行业下游领域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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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精细
             浙江博聚新                           化学品公司。核心产品是多元醇及其上下游延
                          中国丽
      4      材料有限公              1.00         伸物和医药农药中间体。产品作为环保型溶
                          水
             司                                   剂、涂料防污剂、化妆品杀菌剂等添加剂,或
                                                  为胶黏剂、电子助焊剂、涂料的原料使用
注:上述信息资料来源于该公司网站或公开披露资料;巴斯夫、朗盛、宇部兴产在国内未建立脂肪醇相关
产品生产基地。
                                                               39
          3、增塑剂(DCP)系列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简介
                                        产能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公司简介
                                      (万吨)
                                                  成立于 2009 年 3 月,位于汤阴县绕城公路路
             安阳市景
                                                  北,是国内专业从事仲辛醇、二仲辛酯、活性
      1      晟科技有     中国安阳      2.00
                                                  染料等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工生
             限公司
                                                  产企业
             济宁长兴
                                                  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
      2      塑料助剂     中国济宁      1.00
                                                  里铺街道后屯村,产品有 DCP 等
             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 6 月,系由衡水东风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与邯郸市科正化工有限公司合资成
             衡水东科
                                                  立的企业。衡水东科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
      3      化工有限     中国衡水      1.00
                                                  学品的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主要产品有:
             公司
                                                  DCP、2-辛酮、仲辛醇、精制仲辛醇/高纯度仲
                                                  辛醇、癸二酸二丁酯、甘油及其他化工产品
注:上述信息资料来源于该公司网站或公开披露资料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见本节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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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能数据来源于程丽鸿,张月 DOP 替代品--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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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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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脂肪醇系列产品
注:在生产戊二醇时,无己二酸、甲醇及催化剂酯化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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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D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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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粗苯精制
      (三)主要经营模式
      1、发行人采购和销售部门的设置
      公司生产、销售的多个系列精细化学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
性,这对负责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和行业经验
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根据不同系列产品在应用领域和销售区域的不同,
将原材料采购、产品营销业务分别设立三个事业部,由主管采购和销售的副总经
理领导,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事业部名称                             具体职责
                           负责国内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类系列产品的营销策略
                           制定,根据公司营销战略制定、更新销售策略,确保完成销量、
  1      MDBE 事业部       回款、利润、市场开发等任务;开发新市场及潜在客户,与研发
                           部门配合研发新产品及改进现有产品并进行市场推广。同时负责
                           上述系列产品的原料采购及供应商管理优化。
                           负责增塑剂类系列产品的营销策略制定,根据公司营销战略制
                           定、更新销售策略,确保完成销量、回款、利润、市场开发等任
  2      增塑剂事业部
                           务;开发新市场及潜在客户,与研发部门配合研发新产品及改进
                           现有产品并积极进行市场推广。同时负责上述系列产品的原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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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业部名称                               具体职责
                           购及供应商的管理优化。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组织国际市场销
                           售推广工作;推动公司国际销售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依
                           据公司整体销售目标,制定国际销售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国际
  3      国际贸易部
                           销售实施全过程,积极组织货款回笼;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分析,
                           做好新项目、新产品的策划、推广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同时负
                           责公司进口原料的采购工作。
      2、发行人的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根据经营计划制定
下一年度及分月原材料采购计划。在实际生产、采购过程中,公司在确保安全库
存的前提下,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市场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对月度采购计
划进行适当微调。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合同,
锁定供应量,价格随行就市确定。
      3、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根据区域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国内销售根据客户情况采用不
同销售区域布局,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设有五大销售区域,分别为山东区域、
华北区域、华东区域、华南区域、华中西南区域;脂肪醇、增塑剂系列产品由公
司相关事业部统一销售。国外方面,由国际贸易部负责,同时公司已在荷兰设立
子公司,以实现对欧洲客户快速、灵活的对接和服务,并可以及时了解欧洲市场
的产品行情、客户需求。
      公司的销售客户既有终端客户,也有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贸易商。公司在销
售政策上不区分客户类型是终端客户还是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贸易商,两者的定
价模式、销售方式、信用政策确定原则、收入确认原则均一致。
      公司产品的定价主要是基于产品成本、市场需求状况、市场竞争状况、客户
议价能力等因素。同时,其他影响定价的主要因素还包括:
      第一,采购量:一般来说,对采购量大的客户和战略性客户在其他条件相同
的情况下,公司会给予较为优惠的价格,而采购量小的客户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
况下定价较高;
      第二,提货方式和运输距离:如对客户自提的售价会低于公司负责运输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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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运输距离近的售价较低,运输距离远的售价较高;
     第三,客户对产品指标或包装、服务上存在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会增加公司
成本,公司进而提高售价;
     第四,客户所在区域竞争情况:部分客户所在区域或附近区域同类产品的供
应商较为集中,市场竞争激烈,对该区域内客户一般定价较低,反之较高。
     公司绝大部分产品销售为买断式销售,少量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国内销售
采用寄存方式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销售
     ①买断式销售
     A、销售流程
     公司境内销售的流程如下:
     B、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销售产品的不同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
     a、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
     公司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境内销售原则上采取款到发货方式或者货到付
款方式销售,对于信用良好的大客户一般给予 7 天至 90 天的账期。
     b、脂肪醇系列产品
     公司脂肪醇系列产品境内销售原则上采取款到发货方式或者货到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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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对于信用良好的大客户根据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分别给予 7 天至 90 天的
账期。
     c、增塑剂系列与苯系列产品
     公司增塑剂系列产品境内销售主要采用款到发货或者货到付款方式。公司苯
系列产品境内销售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销售。
     C、结算方式
     公司境内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的结算模式主要有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
     ②寄存方式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少量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通过寄存方式销
售。具体情况如下:
     A、交货
     客户根据公司生产预测,提前一定时间要求公司备货,公司在客户限定时间
内将相关产品送至客户指定仓库。
     B、库存货品所有权
     未经客户提货的商品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客户提货的商品所有权归属于客
户。
     C、保管责任
     库存商品的保管责任由客户负责。
     D、结算
     基本按照月结模式,根据每月客户的提货量与客户结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商谈确定。
     E、退货
     客户可以将未提货的商品退还给公司。
     F、库存检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一定时间内对寄存商品的库存和存储情况进行盘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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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2)境外销售
     公司境外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①销售流程
     公司境外销售的流程如下:
     ②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销售产品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
     A、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
     公司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境外销售一般给予客户 0-90 天不等的账期。
     B、脂肪醇系列产品
     公司脂肪醇系列产品境外销售一般给予客户 0-90 天不等的账期。
     C、增塑剂系列产品
     公司增塑剂系列产品境外销售主要采用款到发货,对于信用良好的大客户一
般给予 0-90 天不等的账期。
     ③结算方式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主要采用的结算模式是电汇。
     (3)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情况
     ①报告期内,终端客户和贸易商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1-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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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贸易商              59,942.40       43.84     51,135.27          40.99    40,812.50         43.80
终端客户            76,799.24       56.16     73,618.00          59.01    52,368.32         56.20
   合计            136,741.64      100.00    124,753.27         100.00    93,180.82      100.00
     其中,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分终端客户和贸易商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终端客户                    贸易商客户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016 年度            18,824.95      51.69%        17,595.61       48.31%
二元酸二甲酯           2017 年度            23,193.59      50.28%        22,938.86       49.72%
  系列产品             2018 年度            27,922.39      50.17%        27,729.37       49.83%
                           总计             69,940.93      50.61%        68,263.84      49.39%
                       2016 年度            20,941.13      87.03%         3,122.06       12.97%
脂肪醇系列产           2017 年度            35,468.76      85.65%         5,942.34       14.35%
    品                 2018 年度            31,850.43      80.75%         7,595.15       19.25%
                           总计             88,260.32      84.12%        16,659.55      15.88%
                       2016 年度            12,490.71      39.51%        19,120.34       60.49%
增塑剂系列产           2017 年度            14,397.71      40.67%        21,004.89       59.33%
    品                 2018 年度            16,036.42      39.65%        24,408.85       60.35%
                           总计             42,924.84      39.95%        64,534.08      60.05%
     ②报告期各期与发行人合作的贸易商的数量和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项目                            数量                         较上期变动
          2016 年度                                       388                                   -
          2017 年度                                       421                                  33
          2018 年度                                       450                                  29
     从年度贸易商客户变动情况分析,随着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推广以及发行人
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2016 年-2018 年贸易商客户数量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各
类别不同规模的客户收入结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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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数量(家)                         销售收入(万元)                各类别客户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率
     客户类别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终端客户小计               469        494         524      52,368.32        73,618.00      76,799.24       56.20%       59.01%         56.16%
其中:1000 万以上          11          19         18       22,649.76        44,386.66      43,756.95       24.31%        35.58%        32.00%
  500 万-1000 万           11          11         13       8,426.03          7,543.89       9,462.66       9.04%         6.05%          6.92%
  200 万-500 万            30          32         29       9,598.50          9,536.50       9,787.25       10.30%        7.64%          7.16%
  100 万-200 万            37          39         39       5,001.94          5,317.64       5,569.27       5.37%         4.26%          4.07%
  100 万以下               380        393         425      6,692.10          6,833.31       8,223.12       7.18%         5.48%          6.01%
贸易客户小计               388        421         450      40,812.50        51,135.27      59,942.40       43.80%       40.99%         43.84%
其中:1000 万以上           7          11         13       14,952.99        22,357.87      26,966.91       16.05%        17.92%        19.72%
  500 万-1000 万           12          14         13       8,122.58          9,803.17       9,110.59       8.72%         7.86%          6.66%
  200 万-500 万            26          25         35       8,134.88          6,945.58      10,219.71       8.73%         5.57%          7.47%
  100 万-200 万            30          37         38       4,057.64          5,101.47       5,705.89       4.35%         4.09%          4.17%
  100 万以下               313        334         351      5,544.40          6,927.19       7,939.30       5.95%         5.55%          5.81%
  合计                     857        915         974      93,180.82       124,753.27      136,741.64     100.00%       100.00%       100.00%
                                                                       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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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报告期各期持续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贸易商的数量、各年收入金额及
占比、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
                                                                         单位:个、万元
     项目         数量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占贸易商收入比重   毛利率   应收金额
  2016 年度        126     33,391.85     35.84%               81.82%   27.06%     1,335.19
  2017 年度        126     38,084.46     30.53%               74.48%   30.03%     1,384.59
  2018 年度        126     38,490.14     28.15%               64.21%   30.38%     1,051.18
     报告期内,持续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贸易商占贸易商收入金额的比重分
别为 81.82%、74.48%和 64.21%,占贸易商收入金额比重较高,2017 年以及 2018
年度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在发行人产能有限的情况下,2017 年、2018
年的贸易商收入占比与 2016 年比下降并趋于稳定,随着发行人开发的优质客户
占贸易商收入比重的上升,持续发生交易的老客户销售收入占贸易商收入比重有
所下降,但持续发生交易的老客户销售收入金额仍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持续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贸易商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稳定,显
示公司信用政策稳定并严格执行。
     与公司持续发生业务往来的大贸易商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较高且较为稳
定,但小型贸易商稳定性较弱、变化较大的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不断开发优质客户,客户资源不断丰富,主动减少部分小的客户业
务合作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提高和研发投入的加强,发行人产品质量
优势、成本优势和品牌优势等逐步显现,公司在充分利用既有竞争优势的同时,
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出口涉及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下
游客户中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客户资源不断丰富,新增部分优质贸易商客户,
受产量饱和等因素影响,减少了部分小客户的业务合作。
     ②受发行人销售策略以及产品竞争等因素影响,部分小型贸易商客户价格优
势不显著,采购存在较大的波动
     公司不区分贸易客户与终端客户,导致部分小型贸易商客户价格优势不显
著,导致采购频次波动较大,业务持续、稳定性水平较低;随着二元酸二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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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醇等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推广和市场开拓,从事相关产品贸易的贸易商也逐
渐增加,终端用户的选择增多,贸易商之间竞争加强,部分竞争力较弱的贸易商
下游客户流失,暂时未采购。
     ③受其自身竞争实力影响,部分小型贸易商客户竞争优势低,需要持续优化
自身业务战略,转向其更具优势的业务领域,致使其采购方向和频次发生变化
     小型贸易商自身竞争力较弱,下游客户资源稳定性较差,受客户需求影响波
动较大;且部分小型贸易商客户受竞争影响,需要根据其自身战略不断调整优化
自身产品结构,减少甚至停止部分不具竞争优势的产品贸易,转向其更具优势的
业务领域。
     综上,发行人根据自己的产能安排、客户开拓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等原因主
动选择大贸易商客户而部分放弃小客户、或者因为小贸易商自身竞争力需要发生
采购方向和频次变化等原因使得对公司的采购额发生变化,使得发行人小客户数
量变化多,符合小贸易商的市场定位,但与公司持续发生业务往来的大贸易商客
户数量、收入金额较为稳定。由于近 80%数量的小贸易商占收入比重不到 15%,
每年小贸易商的增减变化对公司整体收入影响不大。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发、维护客户,对于贸易客户与终端客
户均遵循平等互利原则进行交易,相关内部控制执行规范。
     4、发行人的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订单+安全库存”的业务模式来组织生产。每月末,销售部门根
据订单、以往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次月的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生
产装置的产能结合年度指标,进行次月生产计划的调整制定,最后由生产经营联
席会讨论确定。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客户等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公司现有三大产品体系,一是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该系列的主要产品为
MDBE;二是脂肪醇系列产品,该系列主要产品为 HDO;三是增塑剂系列产品,
主产品为 DCP、D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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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三大产品系列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产能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产量                           70,163.29            66,142.56          60,312.55
二元酸二
甲酯系列     销量                           69,365.41            65,389.31          59,975.96
产品
             产能利用率                      116.94%              110.24%            100.52%
             产销率                           98.86%               98.86%             99.44%
             产能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产量                           14,239.30            14,868.97          13,040.84
脂肪醇系
             销量                           13,609.51            14,812.77          13,384.87
列产品
             产能利用率                       94.93%               99.13%             86.94%
             产销率                           95.58%               99.62%            102.64%
             产能                           43,000.00            43,000.00          43,000.00
             产量                           49,598.63            48,941.10          50,314.18
增塑剂系
             销量                           48,878.34            46,819.91          50,936.51
列产品
             产能利用率                      115.35%              113.82%            117.01%
             产销率                           98.55%               95.67%            101.24%
注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的主要产品为 MDBE,其生产线包括 2 万吨 MDBE 生产线、3 万吨 MDBE 生产线
和 1 万吨二元酸二甲酯生产线,该生产线同时可以产出 DMA、DMG 和 DMS 等其他产品。
注 2:脂肪醇系列的主要产品为 HDO,其生产线包括 1.5 万吨脂肪醇生产线,该生产线也可以产出 PDO 等
其他产品。
注 3:增塑剂系列的主要产品为 DCP 和 DBP,其生产线包括 3 万吨增塑剂生产线、8000 吨增塑剂及 5000
吨仲辛醇生产线,该生产线也可以产出 DOA、DOM 等其他产品。
注 4:发行人苯系列产品具有 13 万吨产能,但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自 2015 年起已逐步停产,报告期内
以去库存为主,苯系列产品不再属于主要产品;13 万吨生产线已按照清算法计提减值准备。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和营业收入
                                                     2018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MDBE                       62,344.71            7,568.33         47,184.50            84.79%
DMA                         5,439.66          12,000.09           6,527.64            11.73%
其他产品                    1,581.04          12,268.03           1,939.62             3.49%
      总计                 69,365.41            8,022.99         55,651.77           100.00%
                                                     2017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1-1-17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MDBE                        59,303.18            6,658.47            39,486.87      85.59%
DMA                          4,072.69           10,467.73             4,263.18          9.24%
其他产品                     2,013.44           11,832.47             2,382.40          5.16%
      总计                  65,389.31            7,055.04            46,132.45     100.00%
                                                       2016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MDBE                        54,538.98            5,804.45            31,656.88      86.92%
DMA                          4,373.14            8,248.38             3,607.13          9.90%
其他产品                     1,063.84           10,871.49             1,156.55          3.18%
      总计                  59,975.96            6,072.53            36,420.56     100.00%
      (2)脂肪醇系列产品的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和营业收入
                                                  2018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HDO                  12,902.54              28,390.20              36,630.57        92.86%
PDO                        706.97           39,817.82               2,815.01            7.14%
  总计               13,609.51              28,983.83              39,445.58       100.00%
                                                  2017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HDO                 14,695.26                27,953.26              41,078.04       99.20%
PDO                    117.51                28,342.72                 333.06           0.80%
  总计              14,812.77                27,956.35              41,411.09      100.00%
                                                  2016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HDO                 13,175.89                17,861.82              23,534.53       97.80%
PDO                    208.98                25,296.92                 528.66           2.20%
  总计              13,384.87                17,977.90              24,063.19      100.00%
      (3)增塑剂产品的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和营业收入
                                                   2018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DCP                    26,083.73               7,359.09            19,195.25        47.46%
DBP                        8,622.34            7,445.68             6,419.92        15.87%
                                             1-1-17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DOA                        5,179.88        10,702.45         5,543.74       13.71%
DOM                        2,133.13        12,713.13         2,711.88        6.71%
DBM                        2,808.10        12,173.32         3,418.39        8.45%
精醇                       1,447.65         7,489.95         1,084.28        2.68%
成膜助剂                    683.81         12,617.37          862.79         2.13%
其他                       1,919.70         6,297.98         1,209.02        2.99%
    合计               48,878.34            8,274.68        40,445.27     100.00%
                                                2017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DCP                    22,711.76             6,823.59        15,497.58      43.78%
DBP                    11,948.10             6,890.77         8,233.16      23.26%
DOA                        3,868.92          9,903.68         3,831.65      10.82%
DOM                        2,051.73         12,411.18         2,546.44       7.19%
DBM                        1,750.96         11,030.33         1,931.37       5.46%
精醇                       2,111.12          6,687.15         1,411.74       3.99%
成膜助剂                    885.79          13,202.54         1,169.47       3.30%
其他                       1,491.53          5,237.53           781.19       2.21%
    合计               46,819.91             7,561.44        35,402.59    100.00%
                                                2016 年度
    项目
                  销量(吨)          价格(元/吨)     收入(万元)     占比
DCP                    21,506.13             5,535.73        11,905.22      37.66%
DBP                    16,612.54             5,671.13         9,421.19      29.80%
DOA                        4,801.16          7,619.42         3,658.21      11.57%
DOM                        1,912.53         12,504.81         2,391.58       7.57%
DBM                         667.24           9,658.32           644.44       2.04%
精醇                       1,877.16          6,410.65         1,203.38       3.81%
成膜助剂                    989.10          12,819.79         1,268.01       4.01%
其他                       2,570.65          4,353.07         1,119.02       3.54%
    合计               50,936.51             6,205.97        31,611.05    100.00%
       3、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是 MDBE、HDO、DCP 和 DBP。
       (1)MDBE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关系
                                          1-1-18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获取了中国 MDBE 的海关出口数据,将国内
出口的销售价格和发行人 MDBE 的分月度销售价格进行比对,二者的价格走势
一致,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注 1:上述数据系根据海关出口数据整理;出口均价系根据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出口数据整理。
     发行人 MDBE 的销售单价(不考虑海关出口退税对内外销价格的影响)变
动趋势与海关出口单价变动趋势一致。
     (2)HDO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获取了中国 HDO 的海关进口数据,将国内进
口的采购价格和发行人 HDO 的分月度销售价格进行比对,二者的价格走势一致,
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注 1:上述数据系根据海关报关进口数据整理;海关进口单价为产品进口时的报关价格,未考虑关税等税
费因素影响。
                                          1-1-18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 HDO 的销售单价变动趋势与海关进口单价变动趋势(未考虑进口关
税等税费影响)一致。
     (3)DCP(用 DOP 产品模拟替代)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关系
     DCP 与 DOP 同属于邻苯类增塑剂,可相互代替使用,DCP 生产厂家一般根
据 DOP 的市场价格调整 DCP 的出厂价格,以使自己在与 DOP 生产企业的竞争
中取得优势,因此选取 DOP 的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 DCP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用 DOP 产品模拟替代)销
售价格进行比对,二者的价格走势一致,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注:山东市场 DOP 的单价,数据来源于中宇资讯。
     发行人 DCP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 DOP 产品单价变动趋势一致。
     (4)DBP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 DBP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销售价格进行比对,二者的
价格走势一致,具体如下图所示:
                                          1-1-18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吨
注:山东市场 DBP 的单价,数据来源于中宇资讯。
       发行人 DBP 的销售单价与公开市场 DBP 产品单价变动趋势一致。
       4、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按内销和外销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收入        92,478.28       67.63%    88,930.45      71.29%    63,583.35      68.24%
 外销收入        44,263.36       32.37%    35,822.82      28.71%    29,597.47      31.76%
      合计      136,741.64    100.00%     124,753.27     100.00%    93,180.82    100.00%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较 2016 年增加 33.88%,内销和外销的分别增
加 39.86%和 21.03%;2018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较 2017 年度增长 9.61%,
内销和外销的分别增加 3.99%和 23.56%。
       5、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
       (1)2018 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
       2018 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如下表所示:
                                                                   销售金额      占销售金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万元)      额的比例
  1      长兴化学(注 1)                 HDO、MDBE 等               8,778.26         6.42%
  2      聊城瑞邦(注 2)                 DBP、DCP 等                6,152.03         4.50%
  3      旭川化学(注 3)                 MDBE、HDO 等               4,112.02         3.01%
                                          1-1-18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华峰(注 4)                            HDO、MDBE 等                     3,690.22            2.70%
  5      EMS-Chemie AG                           HDO、DMA 等                      3,560.01            2.60%
                                                 MDBE 、 DMA 、
  6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2,994.67            2.19%
                                                 DMG 等
  7      Valspar(注 5)                         MDBE 等                          2,830.94            2.07%
                                                 DBP、DCP、DOA
  8      广州市炫灿贸易有限公司                                                   2,620.98            1.92%
                                                 等
  9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等                          2,451.36            1.79%
         旭化成精细化工(南通)有限
  10                                HDO、PDO 等                                   2,358.65            1.72%
         公司
                    合计                                                -        39,549.13          28.92%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
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
“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3:旭川化学包含“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
海)有限公司”。
注 4:华峰包括“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
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5:Valspar 包括“Eps Operating Unit Valspar Minneapolis”、“Sherwin-williams Eps Operating Unit Valspar
Minneapolis”、“Taiwan Valspar Company,Ltd”、“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威士
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宣伟(上海)涂料有限公司”、“宣伟(南通)涂料有限公司”、“The
Valspar Corporation Ltda.”。
       (2)2017 年度发行人前十大客户
       2017 年度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如下表所示:
                                                                              销售金额           占销售金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万元)           额的比例
  1      长兴化学(注 1)                        HDO、MDBE 等                     9,235.44            7.40%
  2      聊城瑞邦(注 2)                        DBP、DCP 等                      6,582.55            5.28%
  3      华峰(注 3)                            HDO、MDBE 等                     4,520.29            3.62%
  4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 等                          3,054.23            2.45%
  5      旭川化学(注 4)                        MDBE、HDO 等                     2,999.65            2.40%
  6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等                          2,594.64            2.08%
                                                 HDO、DMA、HDO
  7      EMS-Chemie AG                                                            2,484.75            1.99%
                                                 等
  8      Evonik(注 5)                          HDO、MDBE 等                     2,411.24            1.93%
  9      Univar(注 6)                          MDBE、DMG 等                     2,316.72            1.86%
  10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HDO 等                           2,126.83            1.70%
                    合计                                                -        38,326.33          30.72%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
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
“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1-1-18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 2: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3: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4:旭川化学包含“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注 5:Evonik 包括“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和“Evonik industries AG”。
注 6:Univar 包含“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和“Univar B.V.”。
      (3)2016 年度发行人的前十大客户
      2016 年度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如下表所示:
 序                                                                       销售金额         占销售金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号                                                                       (万元)         额的比例
 1     长兴化学(注 1)                        HDO、MDBE 等                   5,315.68           5.70%
 2     聊城瑞邦(注 2)                        DBP、DCP 等                    5,278.72           5.67%
 3     华峰(注 3)                            HDO、MDBE 等                   2,848.01           3.06%
 4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 等                        2,315.95           2.49%
 5     Valspar(注 4)                         MDBE                           2,303.97           2.47%
 6     Univar(注 5)                          MDBE 等                        2,229.12           2.39%
 7     EMS-Chemie AG                           HDO、DMA 等                    2,172.80           2.33%
 8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等                        1,983.35           2.13%
                                               DOM、MDBE、HDO
 9     ARK CO.,LTD                                                           1,655.91           1.78%
                                               等
 10    泉州市鲤城石崎化工有限公司              DBP 等                         1,607.08           1.72%
                   合计                                   -                 27,710.59          29.74%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
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3: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
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4: Valspar 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 “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
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更名为威
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注 5:Univar 包括“Univar Middle East&Africa Fze”、“Univar B.V.”和“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
司”。
      6、各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金额和销售占比
      本部分各系列产品涉及客户的销售金额与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存在差异主
要系部分客户同时采购多种系列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和增塑剂系列产
品终端客户前五大和贸易客户前五大的销售情况如下: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1-1-18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2018 年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DMA、DMG                      2,994.67
              EMS-Chemie AG                                DMA                                 2,961.32
              Valspar(注 1)                              MDBE                                2,830.94
终端客户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DBE、DMA                           1,657.53
              PPG(注 2)                                  MDBE                                1,427.28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1,871.74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2,451.36
              Univar(注 3)                               MDBE、DMG                           2,313.33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 4) MDBE                                          1,453.43
贸易商客
  户          YOUNGSUNG CHEMICALS
                                                           MDBE                                1,096.58
              CO.LTD
              Moller Chemie                                MDBE                                  998.26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8,312.96
                  终端客户及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20,184.70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销售金额                                           55,651.77
                                      占比                                                      36.27%
注 1: Valspar 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Valspar (S. Africa)Corp.(PTY) Ltd.”、
“Valspar Corporation Ltd.”、“The Valspar(Finland)Corporation oy”、“Valspar Operating Unit”、“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
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更名为威士伯工业
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宣伟(南通)涂料有限公司”、“The Valspar Corporation Ltda.”。
注 2:PPG 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国内包括“苏州 PPG 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和“PPG 涂料(天津)有
限公司”;国外包括“PPG SSC CO.,LTD”和“PPG INDUSTRIES(KOREA)INC.”。
注 3:Univar 包括“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和“UNIVAR B.V.”。
注 4: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2017 年度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DMA、DMG                      3,054.23
              EMS-Chemie AG                                DMA                                 2,083.41
              Valspar(注 1)                              MDBE                                2,078.40
终端客户
              PPG(注 2)                                  MDBE                                1,535.28
              先尼科化工(泰兴)有限公司                   DMS                                 1,501.20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0,252.52
  贸易商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2,594.64
    客户      Univar(注 3)                               MDBE、DMG                           2,316.72
                                                1-1-18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YOUNGSUNG CHEMICALS
                                                          MDBE                                1,079.51
              CO.LTD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 4) MDBE                                           921.20
              广州市兆良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MDBE                                  802.49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7,714.56
                  终端客户及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7,967.08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销售金额                                          46,132.45
                                      占比                                                     38.95%
注 1:Valspar 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 “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
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更名为威
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注 2:PPG 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国内包括“苏州 PPG 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和“PPG 涂料(天津)有
限公司”;国外包括“PPG SSC CO.,LTD”和“PPG INDUSTRIES(KOREA)INC.”。
注 3:Univar 包括“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和“UNIVAR B.V.”。
注 4: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③2016 年度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Chemoxy International Limited               MDBE、DMA、DMG                      2,315.95
              Valspar(注 1)                             MDBE                                2,303.97
              EMS-Chemie AG                               DMA                                 2,053.15
终端客户
              PPG(注 2)                                 MDBE                                1,498.1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DBE、DMA                             815.80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8,987.04
              Univar(注 3)                              MDBE                                2,229.12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1,983.35
              YOUNGSUNG CHEMICALS
  贸易商                                                  MDBE                                  738.51
              CO.LTD
    客户
              Nature industries limited(注 4)           MDBE                                  694.92
              Whyte(注 5)                               MDBE                                  667.11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6,313.01
                  终端客户及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5,300.05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36,420.56
                                      占比                                                     42.01%
注 1:Valspar 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 “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
                                               1-1-18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更名为威
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注 2:PPG 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国内包括“苏州 PPG 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和“PPG 涂料(天津)有
限公司”;国外包括“PPG SSC CO.,LTD”和“PPG INDUSTRIES(KOREA)INC.”。
注 3:Univar 包括“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和“UNIVAR B.V.”。
注 4:Nature industries limited 包含南京欧区爱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注 5:Whyte 包括“Whyte chemicals limited”和“WHYTE CHEMICALS S.A.R.L.”。
     (2)脂肪醇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①2018 年脂肪醇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注 1)                         HDO、PDO                         8,745.79
             旭川化学(注 2)                         HDO                              3,654.78
             旭化成精细化工(南通)有限公司           HDO、PDO                         2,358.65
终端客户
             华峰(注 3)                             HDO                              2,356.99
             湛新树脂(注 4)                         HDO                              1,880.47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8,996.68
             Estchem CO.,LTD(注 5,更名)            HDO、PDO                         2,002.34
             Jason International Co.,Ltd              HDO                                554.39
             WWRC(注 6)                             HDO                                483.81
贸易商客
  户         PENPET PETROCHEMICAL
                                                      HDO                                331.66
             TRADING GMBH
             Prochema Handelsgesellschaft m.b.H.      HDO                                306.75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3,678.94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22,675.63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39,445.58
                                   占比                                                 57.49%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
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
“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旭川化学包括“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注 3: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4:湛新树脂包括“湛新树脂(佛山)有限公司”及“湛新树脂(上海)有限公司”。
注 5:Sumi-Eagle Corporation 于 2018 年 6 月更名为 Estchem CO.,LTD。
注 6:WWRC 包括 WWRC Taiwan Co.,Ltd.和 WWRC Malaysia SDN.BHD。
     ②2017 年度脂肪醇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注 1)                         HDO                              9,212.94
终端客户     华峰(注 2)                             HDO                              3,584.27
             旭川化学(3)                            HDO                              2,676.94
                                            1-1-18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vonik(注 4)                          HDO                           2,213.38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HDO                           2,126.83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9,814.35
             Sumi-Eagle Corporation                  HDO                           1,341.60
             Prochema Handelsgesellschaft m.b.H.     HDO                             620.41
贸易商客     WWRC                                    HDO                             505.05
  户         上海沂庆贸易有限公司                    HDO                             463.73
             Jason International co.,ltd             HDO                             337.86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3,268.65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23,083.00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41,411.09
                                    占比                                            55.74%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
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
“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3:旭川化学包括“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注 4:Evonik 包括“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和“Evonik industries AG”。
     ③2016 年度脂肪醇系列产品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注 1)                        HDO                           5,309.05
             华峰(注 2)                            HDO                           2,371.49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HDO                           1,143.74
终端客户
             Evonik(注 3)                          HDO                           1,112.29
             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HDO                           1,054.36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0,990.93
             Prochema Handelsgesellschaft m.b.h.     HDO                             479.38
             Sumi-Eagle Corporation                  HDO、PDO                        415.34
贸易商客     上海沂庆贸易有限公司                    HDO                             263.30
  户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HDO                             247.44
             Highchem                                HDO                             157.88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563.34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2,554.27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24,063.19
                                    占比                                            52.17%
                                           1-1-18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 1:长兴化学包括“ETERNAL MATERIALS CO.,LTD”、“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
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
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3:Evonik 包括“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和“Evonik industries AG”。
     (3)增塑剂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①2018 年增塑剂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1,244.62
             内乡县地毯工艺品集团公司                DCP、DBM                         1,201.16
             华峰(注 1)                            DOM、DBM                         1,036.05
终端客户
             现代塑胶(注 2)                        DBP、DOA                           950.97
             潍坊宏建橡塑有限公司                    DCP、DOA                           931.22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5,364.02
             聊城瑞邦(注 3)                        DBP、DCP                         6,152.03
             广州市炫灿贸易有限公司                  DBP、DCP、DOA                    2,620.98
 贸易商      佛山市顺德区传和贸易有限公司            DBP、DCP、DOA                    2,072.78
   客户      Ark Co.,Ltd                             DOM                              1,377.27
             聊城蓝云(注 4)                        DBP、DCP                         1,354.47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3,577.53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8,941.56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40,445.27
                                  占比                                                 46.83%
注 1: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2: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包含“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和“潍坊时代塑料有限公司”。
注 3: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4:聊城蓝云包括“聊城蓝云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和“冠县天洋橡塑助剂有限公司”。
     ②2017 年度增塑剂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内乡县地毯工艺品集团公司                DCP                              1,054.40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注 1)            DBP、DOA                           994.81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884.73
终端客户
             华峰(注 2)                            DOM、DBM                           692.84
             昌乐县前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551.54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4,178.32
                                           1-1-19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聊城瑞邦(注 3)                       DBP、DCP、DOA                      6,582.55
             佛山市丰城经贸有限公司                 DCP、DBP                           1,753.21
 贸易商      南京秦新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DCP                                1,269.41
   客户      Ark Co.,Ltd                            DOM                                1,198.37
             聊城蓝云(注 4)                       DCP                                1,172.07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1,975.61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6,153.93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35,402.59
                                  占比                                                 45.63%
注 1: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包含“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和“潍坊时代塑料有限公司”。
注 2: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3: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4:聊城蓝云包括“聊城蓝云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和“冠县天洋橡塑助剂有限公司”。
     ③2016 年度增塑剂按客户类别分类的前五大客户
客户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注 1)           DBP、DOA                           1,390.01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906.61
             内乡县地毯工艺品集团公司               DCP                                 653.76
终端客户
             昌乐县前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574.10
             昌乐县友谊塑胶有限公司                 DBP、DOA                            495.45
                              终端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4,019.93
             聊城瑞邦(注 2)                       DBP、DCP                           5,278.60
             泉州市鲤城石崎化工有限公司             DCP、DOA                           1,607.08
 贸易商      Ark Co.,Ltd                            DOM                                1,387.63
   客户      佛山市丰城经贸有限公司                 DCP                                1,046.61
             南京秦新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DCP                                 904.00
                             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0,223.93
                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前五大合计                                   14,243.86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31,611.05
                                  占比                                                 45.06%
注 1: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包含“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和“潍坊时代塑料有限公司”。
注 2: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7、主要客户情况——按照内外销分类
                                          1-1-19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部分各系列产品涉及客户的销售金额与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存在差异主
要系部分客户同时采购多种系列产品以及部分集团客户在国内外所设机构与发
行人均有交易发生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和增塑剂系列产
品内销前五大客户和外销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1)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①2018 年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2,451.36
             Valspar 国内(注 1)                         MDBE                                  1,729.2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DBE、DMA                             1,657.53
  内销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
                                                          MDBE                                  1,453.43
             2)
             先尼科化工(泰兴)有限公司                   DMS                                   1,070.78
                                       内销前五大合计                                           8,362.32
             Chemoxy International Limited.               MDBE、DMA、DMG                        2,994.67
             EMS-Chemie AG                                DMA                                   2,961.32
             Univar(注 3)                               MDBE                                  2,302.89
  外销
             PPG(注 4)                                  MDBE                                  1,134.09
             Valspar 国外(5)                            MDBE                                  1,101.72
                                       外销前五大合计                                          10,494.69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8,857.01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55,651.77
                                       占比                                                      33.88%
注 1:Valspar 国内包括 “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
地制漆有限公司(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更名为威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注 2: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
司”。
注 3:Univar 包括 “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和“UNIVAR B.V.”。
注 4:PPG 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国内包括“苏州 PPG 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和“PPG 涂料(天津)有
限公司”;国外包括“PPG SSC CO.,LTD”和“PPG INDUSTRIES(KOREA)INC.”。
注 5:Valspar 国外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及“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②2017 年度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1-1-19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2,594.64
             先尼科化工(泰兴)有限公司                   DMS                                   1,501.2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DBE                                  1,256.62
  内销
             Valspar 国内(注 1)                         MDBE                                  1,043.96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 2) MDBE                                              921.20
                                       内销前五大合计                                           7,317.62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DMA、DMG                        3,054.23
             Univar                                       MDBE                                  2,301.77
             EMS-Chemie AG                                DMA                                   2,083.41
  外销
             YoungSung Chemicals Co.,Ltd                  MDBE                                  1,079.51
             Valspar 国外(注 3)                         MDBE                                  1,034.44
                                       外销前五大合计                                           9,553.36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6,870.98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46,132.45
                                       占比                                                      36.57%
注 1:Valspar 国内包括“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威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广
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注 2: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
司”。
注 3:Valspar 国外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及“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③2016 年度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MDBE                                  1,983.35
             Valspar 国内(注 1)                         MDBE                                    891.1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DBE、DMA                               815.80
  内销
             PPG 国内(注 2)                             MDBE                                    770.56
             上海宝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 3) MDBE                                                659.61
                                       内销前五大合计                                           5,120.44
             Chemoxy International Ltd.                   MDBE、DMA、DMG                        2,315.95
             Univar                                       MDBE                                  2,219.06
  外销       EMS-Chemie AG                                DMA                                   2,053.15
             Valspar 国外 (注 4)                        MDBE                                  1,412.84
             PPG 国外(注 5)                             MDBE                                    727.61
                                                1-1-19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外销前五大合计                                           8,728.62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3,849.06
                    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36,420.56
                                       占比                                                      38.03%
注 1:PPG 国内包括“苏州 PPG 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和“PPG 涂料(天津)有限公司”。
注 2:Valspar 国内包括“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威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广
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注 3:上海宝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宝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三和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注 4:Valspar 国外包括“The Valspar Corporation Australia”、“Valspar (S. Africa)Corp. (PTY) Ltd. ”、
“Valspar Corporation Ltd. ”、 “The Valspar (Finland) Corporation oy”、 “Valspar Operating Unit”
及“The Valspar(Singapore)Corporation Pte Limited”。
注 5:PPG 国外包括“PPG SSC CO.,LTD”和“PPG INDUSTRIES(KOREA)INC.”
      (2)脂肪醇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①2018 年脂肪醇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国内(注 1)                              HDO                              7,409.76
             旭川化学(注 2)                                  HDO                              3,654.78
             旭化成精细化工(南通)有限公司                    HDO、PDO                         2,358.65
  内销
             华峰(注 3)                                      HDO                              2,356.99
             湛新树脂(注 4)                                  HDO                              1,880.47
                                       内销前五大合计                                          17,660.65
             Estchem CO.,LTD                                   HDO、PDO                         2,002.34
             Miwon Specialty Chemical Co., Ltd.                HDO                              1,504.43
             长兴化学国外(注 5)                              HDO                              1,336.03
  外销
             EMS-Chemie AG                                     HDO                                598.68
             Jason International Co.Ltd                        HDO                                554.39
                                       外销前五大合计                                           5,995.87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23,656.52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39,445.58
                                       占比                                                      59.97%
注 1:长兴化学国内包括“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
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旭川化学包含“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注 3: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
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4:湛新树脂包括“湛新树脂(佛山)有限公司”及湛新树脂(上海)有限公司。
注 5:长兴化学国外指“Eternal Materials Co., Ltd”。
      ②2017 年度脂肪醇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1-1-19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国内(注 1)                         HDO                          8,255.76
            华峰(注 2)                                 HDO                          3,584.27
            旭川化学(注 3)                             HDO                          2,676.94
  内销
            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HDO                          2,213.38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HDO                          2,126.83
                                   内销前五大合计                                    18,857.17
            Sumi-Eagle Corporation                       HDO                          1,341.60
            Miwon Specialty Chemical Co., Ltd.           HDO                          1,340.22
            长兴化学国外(注 4)                         HDO                            957.18
  外销
            Prochema Handelsgesellschaft m.b.H.          HDO                            620.41
            WWRC(5)                                    HDO                            505.05
                                   外销前五大合计                                     4,764.46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23,621.62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41,411.09
                                   占比                                                57.04%
注 1:长兴化学国内包括“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
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3:旭川化学包含“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和“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注 4:长兴化学国外指“Eternal Materials Co., Ltd”。
注 5:WWRC 包括 WWRC Taiwan Co.,Ltd.和 WWRC Malaysia SDN.BHD。
     ③2016 年度脂肪醇系列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长兴化学(注 1)                             HDO                          5,038.85
            华峰(注 2)                                 HDO                          2,371.49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HDO                          1,143.74
  内销
            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HDO                          1,054.3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DO                            980.43
                                   内销前五大合计                                    10,588.87
            KPX Green Chemical                           HDO                            911.45
            Miwon Specialty Chemical Co., Ltd            HDO                            603.19
  外销      Prochema Handelsgesellschaft m.b.h.          HDO                            479.38
            SUMI-EAGLE Corporation                       HDO                            415.34
            Evonik Industries AG                         HDO                            324.65
                                           1-1-19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外销前五大合计                                  2,734.01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3,322.88
                     脂肪醇系列产品总的销售金额                                    24,063.19
                                    占比                                             55.37%
注 1:长兴化学包括“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长兴
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和“长兴化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 2: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
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增塑剂的内外销情况
     ①2018 年增塑剂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聊城瑞邦(注 1)                            DBP、DCP                     6,152.03
           广州市炫灿贸易有限公司                      DBP、DCP、DOA                2,620.98
           佛山市顺德区传和贸易有限公司                DBP、DCP、DOA                2,072.78
  内销
           聊城蓝云(注 2)                            DCP                          1,354.47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1,244.62
                                    内销前五大合计                                 13,444.89
           Ark Co.,Ltd                                 DOM                          1,377.27
           Pht International Inc.                      精醇                           778.36
           Gamma Chimica Spa                           DOA                            250.37
  外销     Teknik Kimya Donatim Makine Energi
                                                       DBM                            240.30
           San. Ve Tic.a.s.
           Innua Petrochem Ltd.                        DOA                            200.09
                                    外销前五大合计                                  2,846.39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6,291.27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40,445.27
                                    占比                                             40.28%
注 1: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2:聊城蓝云包括“聊城蓝云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和“冠县天洋橡塑助剂有限公司”。
     ②2017 年度增塑剂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聊城瑞邦(注 1)                            DBP、DCP                     6,582.55
  内销     佛山市丰城经贸有限公司                      DCP                          1,753.21
           南京秦新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DCP                          1,269.41
                                           1-1-19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聊城蓝云(注 2)                            DCP                         1,172.07
           广州市炫灿贸易有限公司                      DBP、DCP、DOA               1,089.39
                                    内销前五大合计                               11,866.63
           Ark Co.,Ltd                                 DOM                         1,198.37
           Pht International Inc.                      精醇                         803.52
                                                       DBP、DCA、
           China New Chemical Material Co., Limited                                 361.73
                                                       DOA、DIBA
  外销
           Teknik Kimya Donatim Makine Energi
                                                       DBM                          319.01
           San. Ve Tic.a.s.
           Chori (Shanghai) Ltd.                       DOM                          202.93
                                    外销前五大合计                                 2,885.56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4,752.19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35,402.59
                                    占比                                           41.67%
注 1: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 2:聊城蓝云包括“聊城蓝云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和“冠县天洋橡塑助剂有限公司”。
     ③2016 年度增塑剂产品的内外销情况
内销外销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万元)
           聊城瑞邦(注 1)                            DBP、DCP                    5,278.60
           泉州市鲤城石崎化工有限公司                  DCP、DOA                    1,607.08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                        DBP、DOA                    1,390.01
  内销
           佛山市丰城经贸有限公司                      DCP                         1,046.61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DBP、DOA                     906.61
                                    内销前五大合计                               10,228.91
           Ark Co.,Ltd                                 DOM                         1,387.63
           Pht international,inc                       精醇                         626.54
           Gamma chimica spa                           DBP、DCP、DOA                565.05
  外销                                                 DBP、DCA、
           China New Chemical Material .Co.Limited                                  438.17
                                                       DOA、DIBA
           Penpet Petrochemical Trading GMBH           DOA                          435.07
                                    外销前五大合计                                 3,452.47
                           内、外销前五大合计                                    13,681.38
                           增塑剂总的销售金额                                    31,611.05
                                    占比                                           43.28%
注 1:聊城瑞邦包括“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和“上海雍鼎贸易有限公司”。
                                           1-1-19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客户(内外销前五大)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内、外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产品
                                                                               类别
                                                                                        用途
                            公司是总部位于米德尔斯堡的欧洲最大的化学品定制
Chemoxy     International
                            加工企业,主要生产环保型溶剂。自 2011 年开始与发 外销       自用
Ltd.
                            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DMA、DMG 产品
                            公司成立于 1936 年,总部设在苏黎世(瑞士),全球
                            总共拥有 26 座生产基地,分布在 16 个不同国家,主要
EMS-Chemie AG                                                                    外销   自用
                            生产和销售高性能聚合物和特种化学品。自 2013 年开
                            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MA、HDO 产品
                            公司成立于 1883 年,总部位于美国匹兹堡,主要生产
                            涂料、特殊材料、玻璃纤维等,美国财富 500 强企业,
                            是全球性的制造企业,在世界上位于行业先导地位,在 内销、
PPG                                                                                     自用
                            全球近 70 个国家设有生产基地及附属机构,在中国大 外销
                            陆共设有十三家工厂,员工近 4000 人。自 2011 年开始
                            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 产品
                            公司专业经销化学品已有 80 年历史。在北美、欧洲和
                            中国共有 200 多个分销中心,全球员工近 8000 人,为
                            25 万个不同行业的工业用户提供来自近 1,800 个国际性
                            生产商的超过 75,000 种不同化学品。2003 年 Univar 正
                            式进入中国市场,作为首次获得许可,被允许在中国进 内销、     再销
Univar
                            行独资分销业务活动的海外化学品分销商,从大宗化学     外销   售
                            品到特殊化学品、从溶剂到添加剂、从无机物到有机物
                            等多种类化学品。尤尼威尔中国与超过 50 家国际供应
                            商合作,业务范围囊括了 2200 余种化学品原料。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 产品
                            Valspar(威士伯公司)集团创建于 1806 年,是目前世
                            界著名的涂料制造企业,总部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
                            尼阿波利斯市,也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威士
                            伯通过全球收购和为新老客户提供创新优质的涂料解
                            决方案,经过多年努力,全球业务不断成长,目前已成
                            为世界知名前五大涂料品牌和涂料制造公司之一,其业 内销、
Valspar                                                                                 自用
                            务领域十分广泛,产品包括工业涂料、建筑涂料、包装     外销
                            涂料、汽车修补漆以及树脂等产品,业务遍及全球。2006
                            年,美国威士伯(Valspar)公司完成对国内著名民族品牌
                            华润涂料的战略投资,华润涂料为威士伯涂料旗下的全
                            资子公司。自 2010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
                            的 MDBE、DMG 产品
                            公司总部位于韩国首尔的贸易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 日。业务范围涉及特色化学品、硅胶、溶剂、乙醇
Young Sung Chemicals                                                                    再销
                            等。以销售额计:油墨和涂料行业占 50%,电子行业占 外销
Co.,Ltd                                                                                 售
                            40%,医药行业占 5%,化妆品行业占 5%。自 2015 年
                            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 产品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5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6300 万元        再销
                                                                                 内销
限公司                      人民币,经营场所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售
                                             1-1-19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产品
                                                                                  类别
                                                                                           用途
                         礼宾路 4 号松科苑 1 号楼 103、203,法定代表人为林海
                         川,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的采购和批发。公
                         司现有员工近 200 人,销售分部 12 个,年销售量超 80
                         万桶,是华南地区一站式桶装化学品综合服务商。宏川
                         新材专注于桶装化学品综合服务,依托宏川集团 8 条自
                         动化灌装生产线,超 5 亿元总投资、占地 280 亩、总罐
                         容超 24 万立方米的危化仓储基地,同时签约拥有年运
                         力超 80 万桶、专业配送人员 60 余名、厢式危险品运输
                         车辆 40 余台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车队。自 2016 年开始与
                         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 产品,
                         公司始建于 1979 年,经营场所为山东省章丘市刁镇经
                         济开发区,占地 2700 余亩,是一家大型化工企业集团,
                         旗下拥有六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     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内销     自用
公司                     龙头企业”、首批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民营企业制
                         造业 500 强”等荣誉,并成功进入世界五大铸造辅助材料
                         生产厂家行列。自 2005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
                         行人的 MDBE、DOA、DMA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0 日,注册资本 120 万美元,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
上海宝三国际贸易有限                                                                       再销
                         易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涂料及其         内销
公司                                                                                       售
                         制品等的进出口、批发。自 2010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
                         购买发行人的 MDBE、HDO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 4,670 万美元,
                         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涂料添加剂)等生产;其母公
先尼科化工(泰兴)有     司先尼科化工成立于 2003 年,专业从事高性能有机颜
                                                                                  内销     自用
限公司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及
                         油墨等工业,为世界高性能有机颜料主要供应商。自
                         2016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MS 产品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9 日,注
                         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为宜兴市宜城街道
宜兴市福田化工有限公                                                                       再销
                         五金机电城二区 8192、8193 号,法定代表人为季一峰,       内销
司                                                                                         售
                         主要从事纺织助剂等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自 2008 年
                         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 产品
   注: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设有全资或合资公司,因此存在既有内销又有外销的情况。
          发行人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脂肪醇系列产品客户(内外销前五大)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脂肪醇系列产品内外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Evonik industries AG 成立于 19 世纪初,从事特种化学品
                                                                                  内销、
Evonik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有涂料、黏合剂、动物饲料                  自用
                                                                                    外销
                         以及各种分散剂、消泡剂、乳化剂等。赢创工业集团是
                                             1-1-19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一家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在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
                              地区中,36,000 多名员工。2017 财年,赢创创造了约
                              144 亿欧元的销售额,营业利润(调整后税息折旧及摊
                              销前利润)达 23.6 亿欧元。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
                              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HDO 产品
                              公司成立于 1936 年,总部设在苏黎世(瑞士),全球总
                              共拥有 26 座生产基地,分布在 16 个不同国家,主要生
EMS-Chemie AG                                                                         外销     自用
                              产和销售高性能聚合物和特种化学品。自 2013 年开始与
                              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MA、HDO 产品
                              KPX Green Chemical 成立于 1978 年,位于韩国,主要经
                              营产品包括聚碳酸酯(PC)、特殊涂层和紫外光固化丙
KPX Green Chemical                                                                    外销     自用
                              烯酸酯单体。自 2014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
                              的 HDO 产品
                              MIWON SPECIALTY CHEMICAL CO., LTD 的总部位于
                              韩国,从 1983 年开始美源特殊化工株式会社作为美源商
                              社株式会社的特殊化学品部门专门的服务于 UV/EB 市
Miwon          Specialty      场。 2009 年 2 月 1 日特殊化学品部门独立成子公司,
                                                                                      外销     自用
Chemical Co., Ltd.            主要销售紫外光固化涂料、油墨用 UV 单体,以及丙烯
                              酸酯和甲基丙烯酸酯单体,低聚物,光引发剂和其他相
                              关精细化工产品,2016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
                              人的 HDO 产品
Prochema                      公司成立于 1981 年,是一家总部位于维也纳的化工品贸
                                                                                               再销
Handelsgesellschaft           易公司。自 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外销
                                                                                               售
m.b.H.                        HDO、MDBE 产品
                              SUMI-EAGLE Corporation,于 2018 年更名为“Estchem
                              CO.,LTD”,贸易公司,该日本株式会社是由擅长日本
                              国内化学品贸易的株式会社 EAGLE CORPORATION 与
                              擅长国外化学品贸易的株式会社 SUMI TRADING 于
                              2005 年 12 月合并而成立的。公司的注册资金为 3 亿日
                                                                                               再销
Sumi-Eagle Corporation        元,2017 年的销售额约 225 亿日元,另外在韩国,中国      外销
                                                                                               售
                              大陆都注册有当地法人公司,合并后的 SUMI-EAGLE
                              CORPORATION 实现资源整合以及优势互补,目前业务
                              遍及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以及东南亚,
                              2014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PDO
                              和 MDBE 产品
                              公司于 1989 年在台湾成立,从事特用化学品材料贸易为
                              主,引进世界各知名品牌的特用化学品供国內各生产业                 再销
WWRC                                                                                  外销
                              界使用。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                售
                              和 MDBE 产品
                              Jason 是发电厂、石油和天然气、纸浆和造纸以及采矿和
                              能源行业的顶级制造商和综合工业供应商。进出口贸易
Jason         International                                                                    再销
                              产品包括板材,配件,管道支架等。以及此类产品的材        外销
Co.,Ltd                                                                                        售
                              料包括不锈钢、塑料(PVC,CPVC,PE 和 PP)等。2017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07 月 19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民币,经营场所为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 16 号,法定      内销     自用
                              代表人为程振朔,主要从事环氧树脂活性稀释剂系列产
                                                1-1-20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品、融雪剂、印染助剂及工业副产盐的研究、开发、制
                       造、销售,为国内环氧树脂活性稀释剂产品最全,产能
                       最大的生产和研发基地。自 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
                       购买发行人的 HDO 产品
                       华峰集团创办于 1991 年 5 月,是一家以化工新材料为主,
                       以金属、金融、物流、贸易等产业为辅的大型民营股份
                       制企业。现有员工 11,000 余人,总资产 354.33 亿元。在
华峰                   全国 11 个省市建有生产基地,拥有两家上市公司,三家    内销   自用
                       特色金融公司,七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主要的
                       聚氨酯制品产销企业。自 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
                       买发行人的 HDO、MDBE、DBM、DOM 等产品
                       ETERNAL MATERIAL CO., LTD 成立于 1964 年,位于
                       台湾高雄,主要研发、生产和经营各种合成树脂及电子
                       材料。生产基地以台湾、大陆、美国为重点。公司自 1995
                       年起陆续在中国大陆、美国、泰国等地设立海内外研发 内销、
长兴化学                                                                            自用
                       中心与生产基地共 23 家子公司。至今,公司在中国大陆    外销
                       的 17 家子公司已经遍布上海、昆山、苏州、常熟、广州、
                       珠海、天津、成都等多个城市。自 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
                       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PDO、MDBE 产品
                       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02 日,注
                       册 资 本 为 507.50 万 美 元 , 注 册 号 为
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 91370200706447218L,经营场所为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
                                                                             内销   自用
司                     村十梅庵路 33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如舟,主要生产聚氨
                       酯树脂(原液)、热塑性聚氨酯、聚氨酯制品。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MDBE、HDO 产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16 日,注册资本 273,401.28 万人民币,注册号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91370000163044841F,经营场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
                                                                             内销   自用
公司                   术开发区天山路 17 号,法定代表人廖增太,主要生产经
                       营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自 2015 年开始
                       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 产品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3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5 亿 元 人 民 币 , 注 册 号 为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 9132058579861537XY,经营场所为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
                                                                             内销   自用
公司                   鑫中路 3 号,法定代表人为江平,主要从事人造革树脂
                       的生产、销售。自 2015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
                       人的 HDO 产品
                       旭化成精细化工(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15 日,注册资本 483,100 万日元,法定代表人为安西克
旭化成精细化工(南通) 夫,经营场所为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 200
                                                                             内销   自用
有限公司               号,主要从事胶粘剂和水性汽车涂料配套水性树脂的开
                       发、生产和销售。自 2015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
                       HDO、PDO 产品
                       2016 年 9 月,湛新(allnex)为氰特工业涂料树脂业务(于
                       2013 年被美国安宏国际资本收购)与全球树脂生产商纽
湛新树脂                                                                     内销   自用
                       佩斯工业集团(Nuplex)正式合并而成。目前总部位于德国
                       的法兰克福。产品范围从创新液态树脂和添加剂、到辐
                                        1-1-20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射固化及粉末涂料树脂和交联剂,用于木材、金属、塑
                          料和其他表面。自 2013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 HDO
                          产品
          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增塑剂产品客户(内外销前五大)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塑剂产品内外销部分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公司成立于 1994 年,在日本大阪,注册资本 1000 万日
                          元,主要从事溶剂、可塑剂、防锈剂、紫外线吸收剂等                再销
Ark Co.,Ltd                                                                       外销
                          化学品的分销。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                售
                          人的 MDBE、HDO、DOM 和成膜助剂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6 年,为一家专门做特殊化学品的分销商,
China New Chemical        位于香港。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再销
                                                                                  外销
Material Co., Limited     DBP、DCA、DOA、DIBA、MDBE 精制仲辛醇、DMA                         售
                          产品
                          此公司是日本蝶理株式会社在上海成立的独资子公司。
                          目前主要从事化工原料、纺织品的国际和国内贸易。是
                                                                                  内销、 再销
Chori (Shanghai) Ltd.     三井化学奥科高分子株式会社的水处理聚丙烯酰胺产品
                                                                                  外销     售
                          的中国地区商务代表。目前在上海设有仓库和实验室。
                          购买发行人的 HDO、DOM 产品
                          Gamma chimica spa 成立于 1980 年,是一家总部位于米
                          兰的全球性化工品分销商公司。自 2011 年开始与发行人              再销
Gamma chimica spa                                                                 外销
                          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HDO、DBP、DCP、MDBE、DMS、                     售
                          DOA、成膜助剂产品
                          公司成立于 1983 年,总部位于加拿大,专业从事 PVC
                                                                                          再销
Innua Petrochem Ltd.      及增塑剂的全球销售、供应和分销。自 2015 年起与发行      外销
                                                                                            售
                          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OA 产品
PENPET                    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总部位于德国汉堡,在中国和马来
                                                                                          再销
PETROCHEMICAL             西亚设有办事处,从事各类化工品的全球贸易。自 2013       外销
TRADING GMBH                                                                                售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OA 产品
                          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总部在美国北卡夏洛特市,主要经
                                                                                          再销
Pht International Inc.    营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销售。自 2006       外销
                                                                                            售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精制仲辛醇产品
Teknik Kimya Donatim      土耳其的一家生产型企业,公司位于伊斯坦伯尔,主要
                                                                                          再销
Makine Energi San. Ve     生产纺织化工助剂,色浆,亮光漆等产品,从 2016 年开      外销
                                                                                            售
Tic.a.s.                  始跟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BM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01 月 24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位
佛山市丰城经贸有限公      于佛山市禅城区文庆路 2 号四楼 401,主要经营化工原料             再销
                                                                                  内销
司                        及化工产品。自 2008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                售
                          的 DBP、DCP、DOA 产品
                                            1-1-20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
                                                                                 客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产品
                                                                                 类别
                                                                                         用途
                         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
                         币,经营场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古鉴村委会凤翔路三
佛山市顺德区传和贸易                                                                     再销
                         街 7 号之二,法定代表人为黄智源,主要从事商品进出       内销
有限公司                                                                                   售
                         口业务。自 2018 年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BP、
                         DCP、DOA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3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人民币,经营场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401 号之三
广州市炫灿贸易有限公                                                                     再销
                         A119 房,法定代表人为曾芹,主要从事化工产品批发、       内销
司                                                                                         售
                         化工产品零售、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自 2016 年 3 月开始
                         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BP、DCP、DOA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02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
                         民币,经营场所为冠县万善乡政府驻地岳杨路,法定代
聊城蓝云化工产品有限                                                                     再销
                         表人为朱爱民,主要从事化工产品、保温材料销售、恒        内销
公司                                                                                       售
                         温库的设计、安装、施工及增塑剂的技术开发。自 2016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CP、DBP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5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101 万元人
                         民币,经营场所为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北泰
聊城市瑞邦塑料助剂有                                                                     再销
                         山路西,法定代表人为程玉玲,主要从事增塑剂及原料        内销
限公司                                                                                     售
                         助剂的生产、销售。自 2012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
                         发行人的 DCP、DBP、DOA 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3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168 万元人
                         民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茶岗,法
南京秦新塑料助剂有限                                                                     再销
                         定代表人为张大成,主要从事塑料增塑剂、合成增塑剂        内销
公司                                                                                       售
                         产品销售。自 2014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的
                         DCP 产品
                         泉州市鲤城石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为 650 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为泉州市浮桥石
泉州市鲤城石崎化工有     崎工业区化工大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吴村霖,主要从                再销
                                                                                 内销
限公司                   事批发、零售二丁酯,二辛酯,PVC 树脂,丁苯胶,橡                  售
                         胶及其它非危险品化工原料。自 2014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
                         作,购买发行人的 DBP、DCP、DOA 产品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12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注 册 号 为
潍坊三江塑胶制品有限     3707257731927880,经营场所为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法
                                                                                 内销    自用
公司                     定代表人刘杰,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塑胶制品、塑料机
                         械设备生产、销售。自 2010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
                         发行人的 DBP、DOA 产品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16 日,注册
                         资本为 7,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号为 370725738154794T,
                         经营场所为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宝石城二路,法定代表人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     为张利,主要从事塑胶制品、园林灌溉工具、水暖配套        内销    自用
                         件、五金、气动工具、电子电器、塑胶制品设备加工、
                         生产、销售。自 2009 年开始与发行人合作,购买发行人
                         的 DBP、DOA 产品
        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1-20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原材料和能源及供应商等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平均价格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数量(吨)         64,677.57      64,409.59      58,263.23
混合二元    采购价格(元/吨)       2,800.06       2,407.86       2,344.03
  酸        采购金额(万元)       18,110.10      15,508.93      13,657.08
            所占比例                 21.91%         21.30%         21.97%
            采购数量(吨)         21,715.35      20,351.31      23,807.12
            采购价格(元/吨)       8,375.79       7,917.81       6,100.59
 己二酸
            采购金额(万元)       18,188.33      16,113.78      14,523.75
            所占比例                 22.00%         22.13%         23.36%
            采购数量(吨)         38,643.58      33,079.49      33,767.47
            采购价格(元/吨)       2,527.73       2,258.89       1,735.85
  甲醇
            采购金额(万元)        9,768.07       7,472.29       5,861.53
            所占比例                 11.82%         10.26%          9.43%
            采购数量(吨)         21,070.57      22,854.96      20,375.84
            采购价格(元/吨)       4,367.79       3,732.59       3,164.34
粗仲辛醇
            采购金额(万元)        9,203.17       8,530.82       6,447.61
            所占比例                 11.13%         11.72%         10.37%
            采购数量(吨)         14,539.45      15,654.58      17,386.00
            采购价格(元/吨)       5,949.87       5,726.98       4,921.46
  苯酐
            采购金额(万元)        8,650.78       8,965.35       8,556.45
            所占比例                 10.46%         12.31%         13.76%
            采购数量(吨)          5,451.60       4,290.09       4,800.59
辛(混)    采购价格(元/吨)       7,480.16       6,750.02       5,231.16
  醇        采购金额(万元)        4,077.88       2,895.82       2,511.27
            所占比例                  4.93%          3.98%          4.04%
            采购数量(吨)          6,494.16       8,294.78       9,627.66
            采购价格(元/吨)       6,303.74       5,658.86       4,438.45
 正丁醇
            采购金额(万元)        4,093.75       4,693.90       4,273.19
            所占比例                  4.95%          6.45%          6.87%
                                 1-1-20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混合二元酸、己二酸、甲醇、粗仲辛醇等化工产品,
近年来受基础化工相关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也随之波
动。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走势对比情况如下:
     (1)混合二元酸的采购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混合二元酸是生产己二酸过程的副产品,无公开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
主要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峰
化工有限公司和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混合二元酸,同期采购价格相
近。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保荐机构通过对上述主要混合二元酸供应商的访谈,认为上述主要供应商与
发行人不存在着关联关系;在混合二元酸的销售过程中,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
价格公允。
     (2)己二酸的采购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己二酸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的走势关系如下图
所示:
                                                              单位:元/吨
                                 1-1-20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己二酸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走势
高度吻合。
     (3)甲醇的采购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甲醇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的走势关系如下图所
示:
                                                             单位:元/吨
                                 1-1-20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甲醇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高度吻
合。
     (4)粗仲辛醇的采购价格与其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发行人是粗仲辛醇重要消费厂商,市场上无粗仲辛醇价格走势的公开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河北凯徳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全球化工 50 强法国阿克
玛子公司)和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京华日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采购
粗仲辛醇,同期采购价格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1-1-20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通过对上述主要粗仲辛醇供应商的访谈,认为上述主要供应商与发
行人不存在着关联关系;在粗仲辛醇的销售过程中,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
公允。
     (5)苯酐的采购价格与其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苯酐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的走势关系如下图所
示: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苯酐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吻合。
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苯酐的价格均低于同期市场均价的原因是公开市
场报价的苯酐是以邻二甲苯为原料的,而发行人采购的苯酐是以工业萘为原料
的,两种产品的每吨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6)正丁醇的采购价格与其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正丁醇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的走势关系如下图
所示:
                                                             单位:元/吨
                                 1-1-20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正丁醇分月采购单价含税与市场公开价格
高度吻合。
     (7)辛醇的采购价格与其公开市场价格走势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辛醇分月采购单价(含税)与市场公开价格的走势关系
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1-1-20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宇资讯。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辛醇分月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高度吻
合。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与市场公开价格走势一致。
       2、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采购数量(KWH)        32,383,320.00      29,844,600.00   27,354,600.00
  电
          采购价格(元/KWH)                 0.57            0.59            0.66
          采购数量(吨)             55,764.97         42,938.57       63,088.33
  煤
          采购价格(元/吨)             651.83            604.21          454.91
          采购数量(立方)                      -               -     701,287.14
 煤气
          采购价格(元/立方)                   -               -            1.08
          采购数量(吨)              1,498.34           1,881.14               -
天然气
          采购价格(元/吨)           4,095.55           4,045.80               -
       公司用电呈现增加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量增
                                   1-1-21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消耗的电量随之增长。
       受国家煤改气政策影响,2017 年度公司新购进燃气锅炉投入使用,煤耗用
量下降、天然气耗用增加。
       发行人 2018 年度煤采购量较 2017 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天然气消耗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2018 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采购金额       占采购金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类型                                  合作时间
                                                            (万元)       额的比例
 1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和己二酸      12,234.43        14.80%      2014 年
 2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               6,745.86         8.16%      2012 年
 3     淄博市临淄东晖化工有限公司    甲醇                     4,938.52         5.97%      2010 年
 4     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          仲辛醇                   4,360.40         5.27%      2003 年
 5     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          己二酸                   3,763.48         4.55%      2018 年
                  合计                                       32,042.69       38.75%
       (2)2017 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采购金额      占采购金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类型                                合作时间
                                                             (万元)      额的比例
 1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和己二酸      14,810.48       20.34%      2014 年
 2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               5,273.36        7.24%      2012 年
 3     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          仲辛醇                   4,565.79        6.27%      2003 年
 4     海力化工                      混合二元酸和己二酸       4,299.10        5.90%      2010 年
 5     淄博市临淄东晖化工有限公司    甲醇                     3,116.43        4.28%      2010 年
                  合计                               -       32,065.16      44.04%
注:海力化工包括“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3)2016 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采购金额     占采购金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类型                                 合作时间
                                                            (万元)     额的比例
 1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和己二酸      11,803.49      18.99%        2014 年
 2     海力化工(注)               混合二元酸和己二酸       6,500.25      10.46%        2010 年
 3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混合二元酸               3,464.39      5.57%         2012 年
 4     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         仲辛醇                   3,277.16      5.27%         2003 年
 5     山东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苯酐                     2,465.06      3.97%         2014 年
               合计                              -          27,510.34       44.25%
                                             1-1-21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海力化工包括“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除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为 2018 年新开发的主要供应商外,发行人主要供
应商均为长期合作的重要供应商。但受发行人产品结构以及材料单价波动等因素
影响,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在报告期内具有一定波动性,使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
出现一定的名次变化。
       发行人从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己二酸。发行人自 2012 年
开始与山西省内目前最大的煤化工生产商阳煤集团下属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购买己二酸、混合二元酸等原材料,受其内部经
营战略调整影响,其不再生产己二酸及混合二元酸,而阳煤集团下属阳煤集团太
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开始生产己二酸,因其产品价格优势好,报告期
内发行人向其采购己二酸。2018 年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代理
的销售模式,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是其在山东地区代理商,故发行人通过山东
秉德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发行人己二酸需求量大,2018 年该供应商成为主要供
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其中,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700 万元,持股比例 19%;
                    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5,900 万元,持股比例 53%;山东恒绿环保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8,400 万元,持股比例 28%。注册号
                    91370000755449105W,企业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
       山东海力化   为杨新光,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产品
 1     工股份有限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氯化钙、
       公司         甲酸钠、石灰粉末、己二酸、二元酸、十水硫酸钠、己内酰胺、环己酮
                    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
                    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
                    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禁
                    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69,404.25
                    万元人民币,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69,404.25 万元,持股
                    比例 100%。注册号为 911302945576763157,经营场所为唐山海港开发
                    区港福街南,法定代表人为郑广庆,经营范围为氢气、硝酸、环己烷、
       唐山中浩化   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聚甲醛、
 2
       工有限公司   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
                    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余压利用;
                    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
                    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1-21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京华日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700 万元,持股比
       衡水京华化
 3                  例 90%;吴国庆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10%。注册号为
       工有限公司
                    911311026011899960,经营场所为衡水市桃城区北外环路,法定代表人
                    为吴国庆,主要从事癸二酸及副产品生产、销售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120,3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3,300 万元,持
                    股比例 77.56%;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27,000 万元,持股
       重庆华峰化
 4                  比例 22.44%。注册号为 91500102556781535M,经营场所为重庆市涪陵
       工有限公司
                    区白涛化工园区武陵大道 66 号,法定代表人为尤飞锋,主要从事苯、环
                    己烷、环己酮、环己醇、正戊醇、稀硝酸、氢气、聚氨酯等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03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43,048
                    万元人民币,其中,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3,048 万元,持股比
                    例 76.77%;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出资 1,500 万元,
       利华益利津   持股比例 3.48%;利津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出资 8,500 万元,持股比例
 5     炼化有限公   19.75%。注册号为 913705221649223519,经营场所为利津县永莘路 55
       司           号,法定代表人索树城,主要从事石脑油、液态烃、硫磺、煤油、汽油、
                    液化石油气、丙烯、苯酐、柴油、溶剂油、氢气、甲基叔丁基醚、正丁
                    醇、异丁醇、辛醇、正丁醛、异丁醛、辛烯醛、丁辛醇残液、丙烷、正
                    丁烷、异丁烷、碳三、碳五、燃料油、重组分等的生产、销售
                    山东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9,830 万元人民币,其中,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943 万元,
       山东杰富意
                    持股比例 40%;JFE 化工株式会社出资 11,898 万元,持股比例 60%。注
 6     振兴化工有
                    册号为 913707007807613442,经营场所为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
       限公司
                    处,法定代表人为王读升,主要从事焦油、焦油蒸馏产品及加工品的生
                    产、销售
                    淄博市临淄东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
       淄博市临淄   万元人民币,其中,王凤芹出资 100 万元,持股比例 33.33%;王咸勤出
 7     东晖化工有   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66.67%。注册号为 91370305733705120J,经营场
       限公司       所为临淄区化工城二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咸勤,主要从事甲醇、甲基叔
                    丁基醚、苯、氢氧化钠溶液、甲醛溶液销售
                    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李强出资 1,600 万元,持股比例 80%;李超出资 400 万
       山东秉德贸
 8                  元,持股比例 20%。注册号为 91370303MA3C10FUXN,经营场所为山
       易有限公司
                    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汇金大厦 1-2001,法定代表人为李强,主要从事化工
                    产品、塑料原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
       4、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公司主要客户“华峰”包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
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述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都
隶属于华峰集团,系关联企业。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是生产型企业,主要生产
己二酸和混合二元酸,由于发行人生产 MDBE 需要混合二元酸,在综合考量价
                                       1-1-21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格和质量的基础上,发行人向其采购混合二元酸,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遵循市场
         规律,价格公允,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
         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
         公司和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均为生产型企业,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均需
         要使用 HDO 等产品,在综合考量价格和质量的基础上向发行人采购 HDO、
         MDBE、DBM、DOM 等产品,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
         符合双方共同利益。
                报告期内,包括华峰在内,发行人存在既为供应商又为客户的情形,具体如
         下表所示:
                                       既销售又            销售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万元)
  公司        销售产          采购产
                                       采购的原
  名称        品类别          品类别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因
              MDBE、
                          混合二
              DBM、                    产品互为
  华峰                    元酸和                   2,848.01       4,520.29        3,690.22    3,464.39    5,273.36      6,745.86
              DOM、                    原料
                          己二酸
              HDO
潍坊舜福                  对甲苯
源化工有      粗苯等      磺酸、       互利原则       48.39                 -                   282.03      336.14       443.45
  限公司                  改性剂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产品互为
万华化学      HDO         正丁醇                     980.43        240.04         1,211.50    1,904.41    1,590.60             -
                                       原料
  石化有
(烟台)
  限公司
                                       贸易商,
安丘市海      纯苯、二
                                       根据双方
胜化工有      甲苯、      甲醇                        35.65         18.69           11.80        25.35       38.60             -
                                       需求采购
限公司        MDBE
                                       和销售
天津滨海                               贸易商,
              邻二甲
宏源国际                               根据双方
              苯、工业    苯酐                                     217.43           27.65            -           -      1,011.22
贸易有限                               需求采购
              萘
  公司                                 和销售
                       合计                        3,912.48       4,996.45        4,941.17    5,676.18    7,238.70      8,200.53
                销售/采购金额                     93,180.82     124,753.27      136,741.64   62,170.26   72,816.76     82,666.14
                       占比                          4.20%          4.01%           3.61%       9.13%       9.94%         9.92%
            其中华峰采购/销售占比                    3.06%          3.62%           2.70%       5.57%       7.24%         8.16%
            其中万华采购/销售占比                    1.05%          0.19%           0.89%       3.06%       2.18%         0.00%
                两者合计占比                         4.11%          3.82%           3.58%       8.64%       9.43%         8.16%
                发行人与上述公司在报告期内既销售又采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双方均
         为化工生产制造型企业,双方的产品互为对方原材料,双方为满足生产需要向对
                                                              1-1-21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方采购,因而从发行人角度来看,存在对同一对象采购某些化工产品用于生产,
同时又销售其他不同的化工产品供对方用于生产;第二,对方为贸易商,本身即
经营各种化工产品,发行人通过其采购部分原材料,而同时对方也向发行人采购
其他产品用于对外销售。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符合化工行业特点,符合
双方的商业逻辑和利益。
     发行人向上述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其销
售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无一一对应关系,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的采购业务与销售业务
均系双方基于生产需求独立交易,不存在委托加工情形。
     发行人与上述公司的销售及采购业务相互独立。发行人与上述公司分别就采
购及销售业务单独谈判,并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公允,
不存在关联;双方就销售货款和采购款分别进行结算,销售和采购业务独立。
     万华化学系发行人原股东红塔创新股东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万华化学采
购正丁醇及销售 HDO 产品定价公允,双方采购销售金额变动符合市场与双方自
身发展情况,符合双方正常的商业需求和商业目的,与发行人原股东红塔创新的
退出无关系。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部门关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贯彻
落实,公司通过了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设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公司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
人,全面承担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公司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
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
化,并持续改进。
                                   1-1-21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建立了 50 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涉及生产、仓储、临时作业管理、
物料转移等各方面,旨在防患于未然,做到事前有审批、培训,事中有监护、防
护,事毕后料净、场地清。公司定期对生产作业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及时进行风险评价,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定期对安全标准化
覆盖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两重点一重大”(重
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
如脂肪醇生产线设置了安全仪表系统,可对 DCS 控制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实现
了自动报警,连锁控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实施紧急停产。
     发行人脂肪醇车间、甲酯车间、增塑剂车间等生产设施主要安全设施完备,
可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等,上述主要安
全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稳定运行,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运行稳定。
     (2)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
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员工的操作技能。对于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
保证每个员工在上岗前可以熟练掌握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同
时,公司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
安全生产技能,并常年开展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提升活动,自查自纠,查身边的隐
患,提出改进、提升建议,公司制定《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发放办法》,并根据
建议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3)加大安全投入及管理
     公司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主要用于职工安全教育、工伤保险、设施维护、
劳保用品配备、设施检修等。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资金投入(万元)
        2018 年度                                 815.68
        2017 年度                                 660.90
        2016 年度                                 604.69
     (4)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定期对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测、维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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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运行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不存在重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罚的情况。
     2018 年 1 月 3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山
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
产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3 月 18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潍
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
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核实,该公司没有因违
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1 月 15 日,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重庆元
利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过处罚
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3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山
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
产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3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潍
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核实,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4 日,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重庆元
利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9 年 1 月 2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山
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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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
产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9 年 1 月 2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潍
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核实,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或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019 年 1 月 3 日,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重庆元利
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
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5)“1130”事故处理及后续整改情况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3 号厂区 5 万吨/年顺酐生产装置在试生产时脱水
塔发生设备泄漏、闪爆事故,造成公司总经理杨辉 1 人死亡,2 人受伤(轻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昌乐县人民政府委托昌乐县安监部门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
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2014 年 1 月 13 日,昌乐县人民政府出台“乐政复字【2014】
3 号”文件《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0”爆炸生产
安全非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上报了上级有关部门,对伤者进行了及时救治,
对亡者家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经济补偿并给予了妥善安置。同时公司举一反
三对所有的安全设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重点设备增设了防爆设施,对关键部位
加装了报警仪器并安装了紧急切断装置,对车间人员进行了再培训,确保装置的
安全运行。整改完成后,2014 年 5 月取得潍坊市安监局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
案告知书(潍危化项目备字(2014)5003 号);2014 年 9 月取得潍坊市公安消
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潍公消验字[2014]第 0185 号)。
     2014 年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问题。2015
年 1 月 5 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系我局辖区内企业,该公司及其前身潍坊市元利化工有限公司一直遵
守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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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
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未因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
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部门无
任何相关争议”。
     2、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环保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
行)》(环发[2013]150 号),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
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
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发行人所从事的化工行业
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依据清洁生产的理念设计、建成了厂
区生产装置及“三废”处理装置,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
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通过了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公司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①废气治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有锅炉烟气、粉尘、工艺废气。
     公司的废气处理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7/2374-2013)。公司已设置废气在线检测系统,实时检测锅炉废气排
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地方标准。
     锅炉烟气处理采用“袋式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处理+湿式静电除尘”处理达标
后经 60 米高排气筒排放。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司 2017 年拆除了原有燃煤导热
油炉,购置了燃气导热油炉。
     有组织废气方面,采用“冷凝+喷淋”处理后引入锅炉焚烧,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经 60 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方面,采用泄露检测与修
复系统(LDAR),覆盖 20,300 余个密封点;车间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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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治理
       公司废水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各车间
产生的工艺废水及车间设备、地坪冲洗水等。公司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
表 1 中 A 级标准后排放到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公司已设
置废水在线检测系统,实时检测废水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③固体废物的处理
       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房煤灰渣、精馏残渣、滤渣及废污
泥等。公司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处
置。
     同时,公司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按危险废物和一
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煤灰渣作为建材辅料出售;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精馏残渣、滤渣、废污泥等危险废物,报告期内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许可
证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理。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严格管理,要求
对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发行人建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危险废弃
物的贮存。
     ④噪声的治理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4a 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标准。公司噪声设备主要为污水站罗茨风机、锅炉
房风机、物料泵、真空泵空压机等各类机泵等,大多数为低噪设备,经消声、减
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治理后,达标使用。
     公司大气、废水污染物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要求的排放浓度及允许排放量
进行排放,不存在超标、超量排放;公司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已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2)公司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及环保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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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资金投入(万元)
         2018 年度                                        2,770.21
         2017 年度                                        1,488.17
         2016 年度                                         565.09
注 1:发行人环保投资主要包括:排污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环保设备的物料消耗及电费、环保设施的
购置及升级改造投入等。
注 2:2017 年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系公司为实现超低排放,投资 696.53 万元进行锅炉脱硫脱硝设施改造所
致。2018 年,公司进行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废液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改造,并通过重庆元利投
资 1,322.62 万元进行 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
       ②发行人环保设施情况及其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完备,与主体设施同步稳定运行,主体环保设
施的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如下:
                                                                                 与主体设施
序号       主要环保设施(类型/工艺)           设计处理能力         处理效率
                                                                               的同步运转率
  1      污水处理站                                    300m3/d        95.00%          100.00%
  2      事故应急池                                    9,100m3             -                  -
  3      袋式除尘器 JDMC180-6                        60,000m3/h       99.95%          100.00%
                                                            3
  4      袋式除尘器 MDC70×5×2-1500               390,000m /h        99.98%          100.00%
  5      脱硫塔                                    195,000m3/h        90.00%          100.00%
  6      蓄热式热氧化器(RTO)                   150,000Nm3/h           99%                   -
  7      COD 在线监测系统 TB-A-2001.2.5                         -          -                  -
  8      氨氮在线监测系统 TB-A-2003.2.5                         -          -                  -
         烟气在线检测系统(CEMS)
  9                                                             -          -                  -
         CYA-863A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现场走访,访谈发行人负责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
走访当地环保主管机关,检查环保部门检测机构或独立第三方向发行人出具的检
测报告,走访发行人员工、周边居民,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
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
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公司主要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
       公司位于山东省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周围 1k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
水源地、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及珍稀动物保护区等,其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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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公司厂区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和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表所
示:
   名称          目标简介      距离                环境功能保护级别及执行标准
北刘家庄         约 160 人    120 米
                                            1、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朱刘街办        约 1,650 人   1,900 米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2、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钱家庄           约 920 人    700 米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
三庙庄           约 700 人    800 米        3、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类标准
邢家河            地表水      2,000 米
     公司已建立废气、废水在线检测系统,实时检测锅炉废气、废水排放。报告
期内,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公司
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公司周边环境功能保护执行标准。
     (4)环保合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心之一,自觉遵守国家及山东
省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废气、废水、废渣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公司按时缴纳
排污费,持有昌乐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
许字临 370725CL-016 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再次获得《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公司投产项目已取得环保验收,在建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公司生产经营和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
保事件,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对公司近三年的环境保
护情况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因环境污染事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出具证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涪陵白涛化工园区,自 2016 年 6 月 3
日设立以来至今遵守国家环保及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
规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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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没有因环境污染事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出具证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涪陵白涛化工园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没有因违反有关环境保
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对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没有因环境污染事件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对公司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出具证明:“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涪陵白涛化工园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没有因违反有关环境保
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5,083.29           3,649.06       71.79%
机器设备                                   53,733.60          23,354.33       43.46%
运输工具                                     854.89             351.37        41.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915.87             384.95        42.03%
             合计                          60,587.66          27,739.72       45.78%
注: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1、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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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方式   权利
         潍乐房权证昌                              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
                            元利
1          乐县字第                       726.10   处309国道37号4幢5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035060号                                幢
         潍乐房权证昌                              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
                            元利                                        工业用
2          乐县字第                   2,502.92     处309国道37号6幢7                 自建    无
                            科技                                        房、仓库
           035061号                                号楼
                                                                          办公用
         潍乐房权证昌                              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
                            元利                                        房、厂房、
3          乐县字第                   2,488.04     处309国道37号1号楼              自建      无
                            科技                                        车间、仓
           035062号                                2幢3幢
                                                                            库
         潍乐房权证昌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4          乐县字第                   1,764.83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国道277号9幢
            053621号
         潍乐房权证昌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5          乐县字第                   1,649.94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国道277号8号楼
            053622号
         潍乐房权证昌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6          乐县字第                       756.76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国道277号11号楼
            053623号
         潍乐房权证昌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7          乐县字第                   4,613.01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国道277号10幢
            053624号
         鲁(2018)昌乐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元利
8        县不动产权第                 4,065.01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路200号2号楼
           0002583号
         鲁(2018)昌乐
                            元利                   昌乐县朱刘街道元利
9        县不动产权第                 5,162.70                          工业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路200号1号楼
           0002584号
         鲁(2018)昌乐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元利
10       县不动产权第                     462.42   国道北侧,元利路东   办公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0004766号                               侧
         鲁(2018)昌乐                            昌乐县朱刘街道309
                            元利
11       县不动产权第                     462.42   国道北侧,元利路东   办公用房     自建    无
                            科技
           0004767号                               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 账面原值(万元)      手续办理进展
            3 区 A 座办公
     1                       接待、会议                486.67           118.79      不符合规划
                  室
            3 区 D 座办公
     2                       接待、会议                296.16           122.18      不符合规划
                  室
         上述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主要为会客接待和会议用途,非公司的主要生
产经营用房,因建筑物退让距离不符合规划要求而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违规面积
分别约 30 平方米和 20 平方米,存在被责令限期拆除和/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1-1-22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如该等房产被拆除,公司现有办公设施仍能满足会客接待、会议需求,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8 年 7 月 26 日,昌乐县规划局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3 号厂区 A 座、D 座办公室,该等建筑物因历史原因退让道路距离不符合
现在规划,不属于可能导致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7 月 26 日,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山东元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号厂区 A 座、D 座办公室,因建筑物退让距离不符合规划要
求而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该等建筑物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不属于可能导致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就发行人上述无证建筑问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已向发行
人出具了关于无证建筑的《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因发行上市前的无证建
筑物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无证建筑物被责令拆除,本人将在无须发行人支付
对价的情况下,承担发行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资产损失、
罚款、停工等,使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无法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
房产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责令限期拆除和/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上述违建
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                  承租                         租赁     面积
        出租方                 租赁地点                            产权证     租赁期限
号                    方                         用途   (㎡)
                                                                              2018.10.15
     重庆市白涛                                         561.48                   至
     化工园区资     重庆   白涛小田溪村公共                                   2019.10.31
 1                                               住宅                 -
     产经营管理     元利       租赁住房                                       2018.11.01
       有限公司                                         1,122.96                 至
                                                                              2019.10.31
                           涪陵区白涛街道建
     重庆白涛化
                    重庆   峰东路 3 号白涛化
 2   工园区管委                                  办公    85.00        -         长期
                    元利   工园区管委会二楼
         会
                             207、208 号
     中泰信诚资     中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青房地权   2018.12.01
 3                                               办公   530.00
     产管理有限     利信   区福州南路 9 号新                       市字第        至
                                       1-1-22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                   世界大厦                             314952 号    2021.11.30
                                 2407-2408
注:上述承租房屋 1、2 的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归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出租方系根据其授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统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1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          1         13,720.40             8,397.40       61.20%
 2      13 万吨苯生产线                1         12,303.75             1,817.07       14.77%
 3      脂肪醇生产线                   1              5,994.60         3,240.80       54.06%
 4      3 万吨 MDBE 生产线             1              3,433.09         1,478.18       43.06%
 5      2 万吨 MDBE 生产线             1              2,533.79           544.27       21.48%
        3 万吨增塑剂及 5000 吨仲
 6                                     1              1,708.58           624.89       36.57%
        辛醇生产线
 7      1 万吨 MDBE 生产线             1              1,469.19           215.66       14.68%
 8      8000 吨增塑剂生产线            1              1,439.99           206.94       14.37%
 9      甲脂车间精馏提纯设施           1              1,119.95           634.58       56.66%
 10     2 区 35 吨锅炉                 1              1,059.28           399.00       37.67%
 11     2 区管线                       1               833.84            402.78       48.30%
 12     2 区 3 万立方储罐              1               802.73            263.87       32.87%
 13     脱硫脱硝设施                   1               706.03            544.79       77.16%
 14     3 号区污水处理系统             1               644.78            507.16       78.66%
 15     2 区 20 吨锅炉                 1               633.38            457.19       72.18%
 16     3 区管线                       1               402.62            278.58       69.19%
 17     3 号区高压配电设施             1               373.19            209.15       56.04%
 18     1 区燃气油炉                   1               361.24            317.23       87.82%
 19     2 区供电设施                   1               323.73            113.18       34.96%
 20     废液焚烧设施                   1               321.24            291.67       90.79%
 21     LNG 天然气站设施               1               244.96            221.74       90.52%
 22     2 区 1000 万千卡天然气炉       1               203.89            127.33       62.45%
 23     1 区消防设施                   1               202.14            179.21       88.66%
       3、发行人生产线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全部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1-1-22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面价值                   产能                   产量(吨)
        名称             原值(万元)               成新率
                                        (万元)               (万吨/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      13,720.40     8,397.40   61.20%           5.00         闲置          闲置                -
13 万吨苯生产线            12,303.75     1,817.07   14.77%          13.00         闲置          闲置          闲置
脂肪醇生产线                5,994.60     3,240.80   54.06%           1.50     14,239.30     14,868.97    13,040.84
3 万吨 MDBE 生产线          3,433.09     1,478.18   43.06%           3.00
2 万吨 MDBE 生产线          2,533.79      544.27    21.48%           2.00    70,163.29     66,142.56    60,312.55
1 万吨 MDBE 生产线          1,469.19      215.66    14.68%           1.00
3 万吨增塑剂及 5000 吨
                            1,708.58      624.89    36.57%           3.50
仲辛醇生产线                                                                 49,598.63     48,941.10    50,314.18
8000 吨增塑剂生产线         1,439.99      206.94    14.37%           0.80
      注: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13 万吨苯生产线因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故成新率较低,不考虑减值因素影响
      其成新率分别为 88.60%、72.43%。
           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和折旧政策与可比公司一致或相近,符合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折旧年限和折旧政策合理。
           发行人主要产品设备在每年例行的检修、维修过程中,对转动设备,静止设
      备的核心备件及时更换、更新,对腐蚀性管线、阀门等定期更新,以确保安全生
      产。报告期内,主要产品设备维护良好,具备安全长周期运转的条件,不存在大
      规模更换设备的现象。因此,虽然发行人主要产品设备成新率偏低,但整体运行
      效果良好,报告期各期维修或运营支出稳定,不会构成营业利润下滑风险。
           发行人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项目于 2012 年 12 月正式开始投资建设,已
      取得建设项目所需的审批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形,不存在因建设手续事项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发行人除 13 万吨苯生产线和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计提了减值准备外,其
      他生产线不存在减值情形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披露的全部生产线的具体情
      况真实准确;13 万吨苯生产线和 5 万吨顺酐/苯酐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除此以
      外其他生产线不存在减值风险。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1-22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土地     终止日    他项
           产权证号                   坐落                              权类
号                       权人                            (㎡)                用途       期      权利
                                                                          型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309国道                                         2062年
1                                                         64,767.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29号       科技   北侧,元利路西侧                                        2月12日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工业园                                         2053年
2                                                         23,746.9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30号       科技           区                                              3月23日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309国道                                         2060年
3                                                         16,667.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31号       科技         北侧                                              9月1日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工业园                                         2053年
4                                                         10,705.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32号       科技           区                                              3月23日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309国道                                         2062年
5                                                         14,554.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34号       科技   北侧,元利路西侧                                        4月19日
      乐国用(2012)     元利   朱刘街道309国道                                         2062年
6                                                         11,939.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235号       科技   北侧,元利路西侧                                        4月19日
      乐国用(2013)     元利    朱刘街道 309 国                                        2063年
7                                                         43,864.00     出让   工业                无
         第CL086号       科技   道北侧,桂河东侧                                        1月5日
      鲁(2018)昌乐             昌乐县朱刘街道
      县不动产权第              元利路 200 号 2 号
         0002583号                      楼
      鲁(2018)昌乐             昌乐县朱刘街道
      县不动产权第              元利路 200 号 1 号
         0002584号       元利           楼                                              2062年4
8                                                        118,854.00     出让   工业                无
      鲁(2018)昌乐     科技    昌乐县朱刘街道                                         月22日
      县不动产权第              309 国道北侧,元
         0004766号                  利路东侧
      鲁(2018)昌乐             昌乐县朱刘街道
      县不动产权第              309 国道北侧,元
         0004767号                  利路东侧
      渝(2018)涪陵
                         重庆        白涛街道                                           2068年
9     区不动产权第                                       137,448.51     出让   工业                无
                         元利      新立村一组                                           3月13日
        000260121号
           2、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软件著作权,拥有的专利、商标情
    况统计如下:
           (1)专利
           公司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专利权维持专利 3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均为元利科技所有并原始取得。
           ①发明专利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由焦化粗苯制取高                                2009 年         2013 年
     1                          ZL200910020270.8                                         专利权维持
              纯甲苯的方法                                 3 月 31 日      3 月 20 日
                                               1-1-22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二元酸二甲酯类增                             2009 年        2011 年
 2                          ZL200910020269.5                                     专利权维持
            塑剂精制方法                             3 月 31       6 月 15 日
        一种共沸蒸馏提纯                             2011 年        2013 年
 3                          ZL201110348700.6                                     专利权维持
              噻吩的方法                            11 月 7 日      4月3日
        隔板蒸馏分离提纯
                                                     2011 年       2014 年
 4      二元酸二甲酯的方    ZL201110308247.6                                     专利权维持
                                                    10 月 12 日    1月8日
                    法
        一种变压共沸蒸馏                             2011 年        2013 年
 5                          ZL201110348713.3                                     专利权维持
          制取噻吩的方法                            11 月 7 日     4月3日
        一种戊二酸二辛酯                             2011 年        2013 年
 6                          ZL201110197990.9                                     专利权维持
              的制备方法                            7 月 15 日    11 月 13 日
        由混二酸二甲酯精
                                                     2011 年       2013 年
 7      制分离制备二元醇    ZL201110197989.6                                     专利权维持
                                                    7 月 15 日    10 月 23 日
                的方法
        一种由油角、皂角
                                                     2011 年       2013 年
 8      制备 C16-18 醇的    ZL201110197997.0                                     专利权维持
                                                    7 月 15 日    10 月 23 日
                  方法
        邻苯二甲酸二仲辛
                                                     2010 年       2013 年
 9      酯的连续酯化生产    ZL201010220352.X                                     专利权维持
                                                     7月3日       12 月 18 日
                  方法
        一种混二酸二甲酯                             2011 年        2014 年
 10                         ZL201110197991.3                                     专利权维持
          的精制分离方法                            7 月 15 日     2 月 26 日
        一种由焦化粗苯提
                                                     2013 年        2014 年
 11     取 2-甲基吡啶、3-   ZL201310029155.3                                     专利权维持
                                                    1 月 25 日     9 月 24 日
        甲基吡啶的方法
        一种由焦化粗苯提
                                                     2013 年       2015 年
 12     取 2-甲基噻吩、3-   ZL201310029261.1                                     专利权维持
                                                    1 月 25 日     8月5日
          甲基噻吩的方法
       ②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一种由焦化粗苯提
                                                     2011 年        2012 年
 1      取高纯度噻吩的生    ZL201120573454.X                                     专利权维持
                                                    12 月 31 日    8 月 29 日
            产装置
                                                      2011 年       2012 年
 2       一种密闭取样器     ZL201120573225.8                                     专利权维持
                                                    12 月 31 日    8 月 29 日
        一种增塑剂的连续                            2011 年 11    2012 年 7 月
 3                          ZL201120465133.8                                     专利权维持
          酯化生产装置                               月 21 日        11 日
        一种由焦化粗苯连
                                                     2011 年        2012 年
 4      续制取顺酐的生产    ZL201120464541.1                                     专利权维持
                                                    11 月 21 日    7 月 11 日
              装置
        一种用于提纯噻吩                            2011 年 11    2012 年 7 月
 5                          ZL201120464616.6                                     专利权维持
            的蒸馏装置                               月 21 日        11 日
        一种提纯噻吩的装                              2011 年       2012 年
 6                          ZL201120465011.9                                     专利权维持
                置                                  11 月 21 日    7 月 11 日
        一种用于分离提纯                              2011 年       2012 年
 7                          ZL201120387065.8                                     专利权维持
        混二酸二甲酯的蒸                            10 月 12 日    5 月 30 日
                                          1-1-229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馏装置
        一种用于分离提纯
                                                    2011 年        2012 年
 8      醇酮混合物的蒸馏   ZL201120387350.X                                     专利权维持
                                                   10 月 12 日    5 月 30 日
              装置
        采用酯交换法制备
                                                    2011 年        2012 年
 9      戊二酸二辛酯的设   ZL201120292323.4                                     专利权维持
                                                   8 月 12 日     3 月 14 日
                备
        利用油角、皂角加
                                                    2011 年       2012 年
 10     氢制取脂肪醇的装   ZL201120292306.0                                     专利权维持
                                                   8 月 12 日     3月7日
                置
        一种由混二酸二甲
                                                    2011 年       2012 年
 11     酯精制分离制取二   ZL201120292322.X                                     专利权维持
                                                   8 月 12 日     3月7日
        元醇的生产设备
        一种用于混二酸二
                                                    2011 年        2012 年
 12     甲酯的精制分离装   ZL201120292283.3                                     专利权维持
                                                   8 月 12 日     5 月 30 日
                置
                                                     2009 年       2010 年
 13      锅炉蒸汽回收器    ZL200920224874.X                                     专利权维持
                                                    8 月 21 日    5 月 26 日
                                                     2010 年       2011 年
 14      一种连续闪蒸罐    ZL201020669800.X                                     专利权维持
                                                   12 月 20 日    8 月 10 日
                                                     2010 年       2011 年
 15      一种油水分离器    ZL201020669817.5                                     专利权维持
                                                   12 月 20 日    8 月 24 日
        用于邻苯二甲酸二
                                                    2011 年        2011 年
 16     仲辛酯的连续脱醇   ZL201120035299.6                                     专利权维持
                                                   1 月 27 日     9 月 28 日
              装置
                                                    2009 年        2010 年
 17       组合式除沫器     ZL200920224873.5                                     专利权维持
                                                   8 月 21 日     5 月 26 日
        由混二酸二甲酯加
                                                    2011 年       2012 年
 18     氢制取混合二元醇   ZL201120292282.9                                     专利权维持
                                                   8 月 12 日     3月7日
            的装置
        一种封闭式氮气制                            2017 年        2017 年
 19                        ZL201720202742.1                                     专利权维持
            备系统                                  3月3日       12 月 22 日
        一种防堵塞的混二                            2017 年        2017 年
 20                        ZL201720203096.0                                     专利权维持
        酸二甲酯蒸馏装置                            3月3日       12 月 15 日
        一种邻苯二甲酸二
                                                    2017 年        2018 年
 21     正丁酯连续脱醇的   ZL201720203370.4                                     专利权维持
                                                    3月3日        2 月 27 日
              装置
                                                     2017 年       2018 年
 22       一种过滤装置     ZL201721497804.2                                     专利权维持
                                                   11 月 11 日    6 月 26 日
        一种增塑剂酯化装                           2017 年 11    2019 年 1 月
 23                        ZL201721497807.6                                     专利权维持
              置                                    月 11 日          8日
                                                   2017 年 11    2019 年 1 月
 24     一种辛醇回收装置   ZL201721497800.4                                     专利权维持
                                                    月 11 日        15 日
       ③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1-1-23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2012 年
    1           包装桶       ZL201230013266.1                                      专利权维持
                                                      1 月 17 日   6 月 27 日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                   权利                    国际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证号                         专用权期限
号                     人                    分类号                               方式    权利
                     元利                                2011 年 10 月 21 日至
 1                            8736834        第1类                                          无
                     科技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元利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                            6842175        第1类                                          无
                     科技                                   2020 年 7 月 6 日
                     元利                                2010 年 11 月 14 日至
 3                            6627271        第1类                                          无
                     科技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元利                                 2014 年 5 月 7 日至     原始
 4                           11807982        第1类                                          无
                     科技                                   2024 年 5 月 6 日     取得
                     元利                                 2014 年 5 月 7 日至
 5                           11807794        第1类                                          无
                     科技                                   2024 年 5 月 6 日
                     元利                                2015 年 2 月 21 日至
 6                           13746962        第1类                                          无
                     科技                                  2025 年 2 月 20 日
                     元利                                2015 年 3 月 14 日至
 7                           13746961        第1类                                          无
                     科技                                  2025 年 3 月 13 日
六、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拥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
书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企业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简称
        元利   安全生产许    (鲁)WH安许证字           2017年6月17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
1
        科技       可证        [2017]070434号           至2020年6月16日       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
        元利   危险化学品                               2017年5月18日
2                                370712475                                  督管理总局化学
        科技     登记证                                 至2020年5月17日
                                                                              品登记中心
        元利     安全生产                                  2016年9月2日     昌乐县安全生产
3                           鲁AQBWHIII2016CL001
        科技   标准化证书                                至2019年9月1日       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
        元利   和国海关报      海关注册编码:
4                                                           长期有效             潍坊海关
        科技   关单位注册        3707963358
                 登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利
5              检疫报检企   16042909285000000063            长期有效        山东出入境检验
        科技
                 业备案表                                                       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
        元利
6              营者备案登         01940415                  长期有效                 -
        科技
                   记表
        元利                   取水(鲁乐)字            2018年12月28日
7              取水许可证                                                       昌乐县水利局
        科技                   [2018]第00071号           至2023年12月27
                                         1-1-23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企业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简称
                                                              日
      元利     食品经营许                                 2018年5月4日     昌乐县市场监督
8                               JY33707250046255
      科技         可证                                 至2023年5月3日         管理局
      元利     排放污染物          鲁环许字临               2018年12月     昌乐县环境保护
9
      科技       许可证          370725CL-016号           至2019年12月           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
      元利     高新技术企                              2018年8月16日
10                              GR201837000465                             厅、财政厅、国家
      科技       业证书                                至2021年8月15日
                                                                               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元融     危险化学品       鲁G(昌乐)安经                             昌乐县安全生产
11                                                      至2019年12月29
      泰       经营许可证       (2016)000055号                              监督管理局
                                                              日
               中华人民共
      元融     和国海关报
12                           注册编码:37079605QF          长期有效            潍坊海关
      泰       关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融
13             检疫报检企     15060916592500000706         长期有效         山东出入境检验
      泰
                 业备案表                                                       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
      元融
14             营者备案登           01926331               长期有效               -
      泰
                   记表
               中华人民共
      重庆     和国海关报                                                      重庆海关
15                            注册编码:500296046V         长期有效
      元利     关单位注册                                                    驻涪陵办事处
                 登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庆
16             检疫报检企     16102017295500000741         长期有效         重庆出入境检验
      元利
                 业备案表                                                       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
      重庆
17             营者备案登           03103450               长期有效               -
      元利
                   记表
               对外贸易经
      中元
18             营者备案登           03560940               长期有效               -
      利信
                   记表
七、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技术及特点
     产品名称              采用的生产技术          技术水平与特点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反应时间短、产品质
                    酯化合成工艺,反应精馏
                                                  量稳定、无中和水洗
 二元酸二甲酯       技术、连续精馏提纯等专                                   规模化生产
                                                  废水等产品质量达到
                        利及专有技术
                                                      国内领先水平
                    酯类产品加氢工艺、混合        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
      脂肪醇        二元酸二甲酯精制分离技        业链延伸,实现由一         规模化生产
                      术等专利及专有技术          种原料生产多种二元
                                            1-1-23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醇,原料易得、能耗
                                                 低、质量稳定
                                             原料成本低、脱醇时
                  增塑剂连续脱醇工艺、仲
                                             间短、产品质量稳定
                  辛醇连续精馏精制技术、
     DCP                                     等符合当前社会绿           规模化生产
                  废料回收利用等专利及专
                                             色、可持续、循环经
                          有技术
                                             济的发展理念
                                             采用了公司的优势技
                  酯化合成、连续精馏及连     术,反应条件温和,
 高效成膜助剂                                                           规模化生产
                  续脱醇等专利及专有技术     劳动强度低,产品气
                                               味良好,质量稳定
     (二)公司的主要研发成果以及正在研发的技术
     1、公司主要研发成果
     (1)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反应精馏、精馏提纯生产工艺
     公司研发了新型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工艺,该工艺采用新型催化剂,使用
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
     该工艺具有以下特点:反应条件温和,对设备腐蚀很小,催化剂可以多次重
复回收利用;没有硫酸二甲酯类剧毒副产物产生;无需中和、水洗工序,避免了
原料浪费,减少了工艺废水的产生;反应彻底、易于控制操作,产品的收率提高,
质量稳定,未完全反应的物质回收并返回反应系统继续参与反应,提高了原料的
利用率;能耗降低,回流比为原来的 1/2-1/3,能耗大大降低;在脱重塔中开侧
线,可稳定采出一定比例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的种类增加,也可进一步处
理得到某种特定的高纯度的二元酸二甲酯。
     相关技术成果经山东省经信委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该技术路线
及反应中的相关设备已申请了专利:“二元酸二甲酯类增塑剂精制方法”
( ZL200910020269.5 ) 、 “ 隔 板 蒸 馏 分 离 提 纯 二 元 酸 二 甲 酯 的 方 法 ”
( ZL201110308247.6 ) 、 “ 一 种 混 二 酸 二 甲 酯 的 精 制 分 离 方 法 ”
( ZL201110197991.3 ) 、 “ 一 种 用 于 混 二 酸 二 甲 酯 的 精 制 分 离 装 置 ”
( ZL201120292283.3 ) 、 “ 一 种 用 于 分 离 提 纯 混 二 酸 二 甲 酯 的 蒸 馏 装 置 ”
( ZL201120387065.8 ) 、 “ 一 种 防 堵 塞 的 混 合 二 元 酸 二 甲 酯 蒸 馏 装 置 ”
(ZL201720203096.0)等。
     (2)DCP 酯化合成、连续脱醇工艺
                                        1-1-23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精馏及酯化合成、连续脱醇技术生产 DCP 产品,同时
原料精制也是 DCP 生产的关键环节。仲辛醇的精制水平将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
公司采用连续精馏技术对粗仲辛醇进行处理。
     该生产工艺具有以下特点:DCP 的生产原料采用蓖麻油裂解制癸二酸的副
产品粗仲辛醇,相对成本低;利用连续精馏技术对粗仲辛醇进行提纯,技术先进、
成熟;采用新型催化剂,反应条件温和,对设备腐蚀小;采用连续脱醇技术,有
效的减少了成品中低沸物质的含量,从而控制产品的气味,同时使用该技术能耗
低、减小了劳动强度,物料在设备中停留时间短,产品色泽好、质量稳定。
     粗仲辛醇为癸二酸生产的副产品,粗仲辛醇精制后可以用于生产 DCP,粗
仲辛醇精制可以获得仲辛醇(2-辛醇)和 2-辛酮,公司研发 2-辛酮加氢制备仲辛
醇(2-辛醇)的工艺技术,扩展了 DCP 生产的原材料来源,具有价格优势,利
用该技术有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
     该技术路线及相关设备已申请了专利:“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的连续酯化生
产方法”(ZL201010220352.X)、“用于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的连续脱醇装置”
(ZL201120035299.6)、 一种增塑剂的连续酯化生产装置” ZL201120465133.8)、
“一种油水分离器”(ZL201020669817.5)等。
     (3)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精制分离制取脂肪醇技术
     公司采用生产己二酸工艺中的副产物混合二元酸与甲醇酯化,经精制得到混
合二元酸二甲酯,再将其分离得到戊二酸二甲酯跟己二酸二甲酯,然后加氢制得
PDO 和 HDO,公司此工艺可有效地提高产品的纯度并降低副产品的生成,三废
很少,原料易得,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公司对工艺进行了优化,并采用新型催化
剂,可实现在相对低的压力跟温度的条件下使原料的转化率达到 99%以上,使用
周期可以延长至一年以上。
     该技术路线及相关设备已申请了专利:“由混二酸二甲酯精制分离制备二元
醇的方法”(ZL201110197989.6)、“由混二酸二甲酯加氢制取混合二元醇的装
置”(ZL201120292282.9)、“一种由混二酸二甲酯精制分离制取二元醇的生产
设备”(ZL201120292322.X)、“一种由油角、皂角制备 C16-18 醇的方法”
( ZL201110197997.0 ) 、 “ 利 用 油 角 、 皂 角 加 氢 制 取 脂 肪 醇 的 装 置 ”
                                     1-1-23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ZL201120292306.0)等。
     (4)高效涂料成膜助剂混合二元酸二异丁酯的成熟技术
     在生产成膜助剂混合二元酸二异丁酯时,公司充分利用了混合二元酸二甲酯
生产过程中积累的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的技术,采用了新型催化剂,反应条件温
和,生产过程中无需中和、水洗工序,降低了劳动强度与废水的产生量,同时可
达到生产不同比例产品的目的;在气味控制方面采取了连续脱醇的方式,提高了
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高效涂料成膜助剂主要应用于乳胶漆及多种水性涂料等领域,是制备《重点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消减行动计划的通知》重点推广的水性绿色涂料产品的重要原
材料之一。
     2、公司目前正在研发项目
     (1)优化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精馏提纯技术工艺研究
     目前,公司已使用连续化、自动化技术,但在质量和收率方面仍有优化提升
的空间。为此,公司进行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精馏提纯优化工艺研发项目,进一步
提高产品质量及产品收率。
     所处阶段:中试研究阶段
     (2)顺丁烯二酸二正丁酯连续蒸馏工艺研究
     传统的顺丁烯二酸二正丁酯生产工艺一直沿用酯化、中和、水洗、脱醇的生
产工序,其产品普遍颜色较深,含量偏低,采用普通的蒸馏方法难以实现产品的
提纯。为此,公司进行了顺丁烯二酸二正丁酯连续蒸馏工艺研究,通过连续蒸馏
工艺对产品进行提纯,降低产品的颜色,提高产品含量,扩展产品的使用领域。
     所处阶段:小试研究阶段
     (3)DOM 降低色号工艺研究
     传统 DOM 生产工艺的产品普遍颜色较深,主要是该生产工艺中含有硫化物、
醛类、醚类等一些具有双键的不饱和化合物,上述杂质是造成产品着色的主要原
因。为此,公司对 DOM 的生产工艺进行研究,减少产品的反应时间,降低产品
的颜色,提升产品质量。
                                 1-1-23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处阶段:中试研究阶段
     (4)DCP 连续酯化工艺研发
     传统的 DCP 生产是采用间歇的酯化方式,酯化时间较长,且酯化后的物料
需要中和、水洗。公司研发新型生产工艺,以连续酯化代替间歇的酯化方式,并
采用新型催化剂,降低酯化温度,缩短酯化时间,同时避免中和水洗的生产环节,
从而实现低能耗,无废水,环保节能的绿色生产。
     所处阶段:小试研究阶段
     (三)技术创新机制与措施
     1、公司研发机构的设置
     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公司设有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研发及相关技术工作。
技术中心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技术运营部、科技研
发部、技术培训部。
      部门                                       职责
                    负责审定技术中心的研究发展方向和研发规划并对技术中心的研发项
专家指导委员会
                    目进行技术指导
                    负责公司科技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重大
管理委员会          科研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审批技术中心的年度技术
                    开发计划,组织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综合办公室          具体负责技术中心内部的日常事务
                    主要负责市场分析、信息收集调研、评估新产品研究项目,新技术、新
技术运营部
                    设备、新工艺的推广与成果转化,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的运营工作
                    负责承担的信息收集,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对成
科技研发部          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完善科研成果,为实现工
                    程化、产业化创造条件等工作
                    从事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制定和编写培训计划和教材,与企业、高校、
技术培训部          科研院所建立协作联系,负责培训各类技术人才,组织联系相关人员与
                    国内外专家交流
     2、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的研发主要流程有:
     (1)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公司各部门就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
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向技术中心技术运营部提出需求,由技术中心技术运营部结合
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评估,需要立项的项目由技术运营部负责起草《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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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书》,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
理。
     (2)项目试制过程的管理
     试制工作分小试研究和中试研究两个阶段。科技研发部根据项目立项书、工
艺文件、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进行试验,并确认研发成果(产品)的性能和工艺
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质量指标等。试制完成后,科技研发部完成《项目结题
报告》,并存档。产品研发完成后,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大批
量生产,同时由技术运营部根据研发项目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申报。
       3、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研发激励机制,颁布了《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对奖励范围、奖
励标准进行规定,其中获奖项目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可靠性、技术难度、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不同的奖
励。公司激励机制为公司持续推动创新工作和吸引、稳定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公司研发经费的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4,299.64       3,969.81       3,064.72
营业收入(万元)                    136,741.64      124,753.27      93,180.8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14%          3.18%          3.29%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一直注重产品质量控制,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质量控制体系通过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认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2117Q10302R3M)。公司在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合格供应方入选、原材料
采购和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最终产品检验、运输质量控制、技术支持等方
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为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提供了保障。
       1、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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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明确了相关部门
和人员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公司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要
求后方能上岗;在仪器设备选用方面,所选用的仪器设备厂家均为产品质量良好
的专业制造商。
     2、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生产情况和相关的工艺技术要求,制定了《环保溶剂
MDBE》、《1,6-己二醇》、《1,5-戊二醇》、《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等 21 项
企业标准,并严格执行,为公司产品质量的控制提供了技术标准。
     3、合格供应方入选
     公司严格控制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并通过上一年度采购产品的总体质量、
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合格供应商年度评选,评定合格的方能纳入下
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
     4、原材料采购和入厂检验
     原材料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来货后经公司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公
司制定了《原材料控制标准》、《原材料检验规范》等一系列控制文件,质检部
对进厂的每一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进厂的原材料能够达到公司生产所需要的
指标。
     5、生产过程控制
     公司所选用的原材料须符合生产所要求的各项参数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
入使用。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装置均设置了中控取样点进行取样检测,通过对
各取样点的检测,以保证产品满足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了产成
品不合格进行返工所造成的能源、物料、时间的浪费。
     6、最终产品检测
     公司质检部对每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进行检测分析,确保产
品达标后出厂。
     7、运输质量控制
     公司运输产品分为桶装、散装。桶装产品质量控制从源头做起,在产品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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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后使用密封盖密封,然后压紧防水盖,并通过打托缠膜、单层装车等方式确
保包装桶的完整,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混入、雨淋、渗漏等情况。散装产品在
装车前需运输方提供运输车辆罐体清洗证明,并检查装车口、海底阀、卸料口、
应急切断阀门等,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雨淋、蒸发、泄漏等情况。同时,公司
将产品特性提供给运输方,并了解前车货物的特性,确保产品与前车货物残留在
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
     (二)报告期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和按照企业质
量标准的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并留样后进行销售。公司技术
部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信息或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对相关产品进行重新检测,
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公司更换或退赔,并承担客户的相应损失,同时将情况反
馈到相关部门,对处理结果跟踪验证。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之间未发生质量纠纷,也未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
部门的处罚。
九、关于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说明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围绕己二
酸及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开发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围绕
癸二酸副产品仲辛醇开发了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等增塑剂系列产品。公司自成立
以来以发展循环经济模式为导向,立足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通过不断的探索,积
累形成了以反应精馏、酯化合成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创新、研发工作
是公司得以生产和发展的核心所在。通过研发创新,公司实现了生产的规模化,
并不断提升工艺的自动化、连续化。目前,公司拥有专利 3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此外,公司 2009 年 12 月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 11 月,通过复审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 12 月、2018 年 8 月再次被评
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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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系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
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元利化工整体变更设立,全部资产由公司依法承继,与各股东和其
他关联方的资产严格分开,产权明晰,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
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拥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员
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其他
关联方完全分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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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财务核算体系。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独立开设
银行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执行及监督机构,并根据经营管
理的需要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围绕己二
酸及其副产品混合二元酸开发了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围绕
癸二酸副产品仲辛醇开发了邻苯二甲酸二仲辛酯等增塑剂系列产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刘修华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元利科技、潍坊同利外
未控制其他企业,潍坊同利与本公司不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与本公司进
行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刘修华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为潍坊同利。潍坊同利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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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66%的股份,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对本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外,潍坊同利
从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本身不从事实际生产活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潍坊同利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未拥
有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承诺人与发行人不
构成同业竞争。承诺人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
其股东利益的行为。承诺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控制的(包括直接控
制或间接控制)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公司、实体不开展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的
业务投入且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业务公司、实体等。若发行
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或业务范围,承诺人承诺自身并保证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
业、实体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
相竞争的,承诺人承诺并保证促使其控制的公司、实体通过停止生产经营、转让
等形式退出竞争。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发行人全体股东之利益作出。承
诺人承诺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
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一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
发行人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费用的支出。
该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该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事项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或
董监高期间以及自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
两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刘修华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78.5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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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       潍坊同利
                                     本公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 6.2766%的股份
  2       红塔创新                 本公司原股东,曾持有本公司 11.5554%的股份
注:2017 年 9 月,发行人回购了红塔创新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并于 2017 年 11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元融泰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重庆元利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欧洲元利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中元利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控制的其他
企业为潍坊同利,潍坊同利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潍坊同利”。
       (五)公司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合营或联营企业。
       (六)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上
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此外,过去十二个月
内曾经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刘贤钊、独立董事李鑫钢、付强及与以上人员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七)公司的其它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关联方以外,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主要为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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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分所
  2      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担任独立董事
  4      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的配偶仲崇霞持股 80%,
  5      潍坊市久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之兄张长清持股 60%,
                                                 并担任执行董事
  6      上海文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之兄张长清的配偶邵立
                                                 英持股 40%,并担任监事
         北洋国家精馏技术工程发展有限公
  7                                     原公司独立董事李鑫钢 1 担任董事、总经理
         司
                                        原公司独立董事李鑫钢持股 76%并担任执行
  8      天津海威欧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经理
  9      天津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司独立董事李鑫钢持股 29%并担任监事
 10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独立董事李鑫钢担任独立董事
 1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董事刘贤钊 2 担任董事
 14      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5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 1:2018 年 7 月,李鑫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 2:2017 年 11 月,刘贤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内容             关联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租赁          潍坊同利               0.48           -             -
经常性关联
    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
                薪酬支付                                353.65        173.61       135.36
                                 管理人员
                     合计                               354.13        173.61       135.36
       1、潍坊同利租赁协议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与潍坊同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行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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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309 国道 37 号 1 号楼 1 层 102 室的房屋租赁给潍坊同
利,房屋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租金为 5,000 元/年(含税),租金每半年支付一
次。
     2、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除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外,公司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2017 年 9 月 20 日,刘修华与红塔创新签订了《协议》,刘修华作为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为双方签署的《股份回购协议》中发行人的回购义务向红塔创新提
供担保,如元利科技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红塔创新有权直接向刘修华主张权
利,包括要求刘修华继续履行收购红塔创新所持元利科技股份的义务。2018 年
11 月 26 日,元利科技对红塔创新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上述《协议》已解除。
五、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支付董监高薪酬及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对红塔创新的股份回购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
确定,合法有效、价格公允。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成
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
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
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关联交易的
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下列
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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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第 1 项规定: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达
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的,由董事会作出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后实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并授权实施的关联
交易是指:(一)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为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二)虽属于总经理、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
易,但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三)属于董事会判断并
实施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认为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董事会因特殊事宜无法
正常运作的,该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查并表决;(四)对公司可能造成重大影
响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第 2 项和第 3 项规定:公司拟与其关
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
值 0.5%以上的,除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之外,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与关
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二条规定: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董事会有权判
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
联交易;(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的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三)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
交易,但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四)股东大
会特别授权董事会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五)虽属于股东大会有权判断的关
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因特殊事宜导致非正常运作,且基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
可作出判断并实施交易;(六)导致对公司重大影响的无对价关联交易。
     (三)总经理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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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保
证独立董事及监事的参加并发表公允性意见,并由监事会出具意见;董事会认为
合适的情况之下,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就此提供专业意见。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
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五)其他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第五条规定:公司在与大股东及
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过程中,应严格限制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或资
产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代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第六条规定:公司不得以下列方
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
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
供委托贷款;(三)委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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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与大股东及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元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大
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
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决策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参加会议
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
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规定: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
项,如果董事与该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则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
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的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应由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
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关联方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董事回避。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将该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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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
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一)为交易对方;(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
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三)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四)
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五)为交易对方
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
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除上述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关联交易具有利害
关系的董事,不得参与表决:(一)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二)董
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的,该等企业与公司的
关联交易;(三)其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回避的。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回避。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时,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该股东视为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一)交
易对方;(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五)在
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
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六)因与
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
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七)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征得有
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做出详细说明,
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中披露。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发生大股东
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
取有效措施要求大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大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
司董事会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并对大股东及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
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时,关联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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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对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具体偿还方式根
据实际情况执行。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对表决进行回
避。董事会怠于行使上述职责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并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并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在该临时股东大会
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大股东应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计入该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 2015 年至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均按照《公
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就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5 年至 2017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
营所需,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
定交易价格,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公
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
九、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同时,
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有 3 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
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
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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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及持股 5%以上
股东潍坊同利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在本人(企业)
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
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如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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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具体情况如下:
     刘修华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历任昌乐县科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潍坊同利执行事务合伙人。
     秦国栋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历任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处副处长,元利化工
生产技术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元利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元利科技技术中心主任,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今任元利科技总经理。
     王俊玉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历任潍坊有机化工厂科员,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科员、副处长、
处长,潍坊五洲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董事、副总经理。
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刘玉江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潍坊凯盛食品有限公司综合会计,元利化工会计主管、财务部主任,元利化工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
     冯国梁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元利化工国际贸易部主管,元利科技国际贸易部主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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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部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今任
元利科技副总经理。
     张建梅女士,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元利化工化验室员工、质检部部长兼化验室主任,元利科技质检部经理兼技术
中心副主任。现任元利科技总经理助理、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董事。
     韩布兴先生,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中
国科学院院士。历任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博士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元
利科技独立董事。
     张旭光先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潍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独立
董事。
     丁玲女士,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
历任潍坊柴油机厂理化工程师,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山东潍柴华丰动
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山东国曜(潍
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2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
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具体情况如下:
     黄维君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元利化工 MDBE 事业部经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元利科技总经理助理、苯
精制事业部经理、增塑剂事业部经理。现任元利科技工会主席、重庆元利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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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监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监
事会主席。
     辛正果先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科员。现任元利科技审计部经
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监事。
     王坤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元利化工工程部科员、脂肪醇车间主管,元利科技脂肪醇车间主任。现任重庆元
利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秦国栋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王俊玉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刘玉江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冯国梁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本节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李义田先生,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科长,元利化工苯精制车间主任,元利科技工程部
主任、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元利科技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刘修华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秦国栋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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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梅女士,本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届董事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会提名,选举刘修华、秦国栋、王俊玉、刘玉江、冯
 国梁、张建梅担任公司董事,韩布兴、张旭光、丁玲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修华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届监事会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王坤为职工代表监事。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经监事会提名,选举黄维君、辛正果为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维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7 月 20 日,经董事长刘修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
 任秦国栋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冯国梁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总经
 理秦国栋提名,聘任王俊玉、冯国梁、李义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玉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
 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及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任职/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刘修华    董事长、核心技    5,359.9822   78.5000%   5,359.9822      78.5000%   5,342.7674    65.5715%
                                               1-1-25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任职/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术人员
          董事、总经理、
秦国栋                          27.2148      0.3986%        27.2148     0.3986%        27.2148       0.3340%
          核心技术人员
王俊玉    董事、副总经理       176.8966      2.5908%       176.8966     2.5908%       176.8966       2.1710%
          董事、副总经
刘玉江                          54.4298      0.7972%        54.4298     0.7972%        54.4298       0.6680%
          理、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经
冯国梁                           5.9995      0.0879%         5.9995     0.0879%         5.9995       0.0736%
          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核心技术
张建梅                           7.9993      0.1172%         7.9993     0.1172%         7.9993       0.0982%
                人员
李义田       副总经理            5.9995      0.0879%         5.9995     0.0879%         5.9995       0.0736%
黄维君      监事会主席          27.2148      0.3986%        27.2148     0.3986%        27.2148       0.3340%
王坤       职工代表监事          3.9997      0.0586%         3.9997     0.0586%         0.0000       0.0000%
刘修涛     刘修华的弟弟         27.2148      0.3986%        27.2148     0.3986%        27.2148       0.3340%
谢金玉     刘修华的妹夫          7.9993      0.1172%         7.9993     0.1172%         7.9993       0.0982%
田建兵     刘修华的妻弟          7.9993      0.1172%         7.9993     0.1172%         7.9993       0.0982%
           刘修华的堂兄
刘修林                           7.9993      0.1172%         7.9993     0.1172%         7.9993       0.0982%
               弟
钱瑞一     王俊玉的妹夫          5.9995      0.0879%         5.9995     0.0879%         0.0000       0.0000%
           合计               5,726.9484   83.8749%    5,726.9484     83.8749%       5,699.7344     69.952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无质押或冻
 结情况。除上述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及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潍坊同利设立,2017 年 12 月 27 日,
 潍坊同利通过对元利科技增资成为公司股东。在此之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人员通过潍坊同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潍坊同利的出资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序                      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出资额                           持股数量
 号                      或近亲属关系                          出资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股)
                           董事长、
  1      刘修华                               5,228.4555        81.3330%           348.5637        5.1049%
                         核心技术人员
                                                 1-1-256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有潍坊同利的出资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序                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出资额                 持股数量
号                或近亲属关系                      出资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股)
                  董事、总经理、
 2   秦国栋                              45.0000     0.7000%        3.0000    0.0439%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3   冯国梁                              60.0000     0.9334%        4.0000    0.0586%
                    董事会秘书
 4   辛正果            监事              15.0000     0.2333%        1.0000    0.0146%
 5   谢金玉       刘修华的妹夫           30.0000     0.4667%        2.0000    0.0293%
 6   田建兵       刘修华的妻弟           15.0000     0.2333%        1.0000    0.0146%
               合计                    5,393.4555   83.8997%      359.5637    5.2660%
     2018 年 11 月,潍坊同利原合伙人宋海平、高国良因个人原因离职,将其持
有的潍坊同利财产份额按照原出资额转让给刘修华,转让后刘修华直接持有潍坊
同利 5,273.4555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 82.033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1.5637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5.1489%;转让款项已支付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无质押或冻
结情况。除上述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其他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姓名                职务              投资企业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刘修华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潍坊同利           5,273.4555   82.0330%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
 2    秦国栋                                 潍坊同利             45.0000     0.7000%
                      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3    冯国梁                                 潍坊同利             60.0000     0.9334%
                      会秘书
 4    辛正果               监事              潍坊同利             15.0000     0.2333%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元利科技以外不存在与本公司从事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其他投资。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
                                         1-1-257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
况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刘修华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70.58
     秦国栋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2.84
     王俊玉                   董事、副总经理                                          40.97
     刘玉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4.88
     冯国梁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7.98
     张建梅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25.13
     张旭光                     独立董事                                               4.00
      丁玲                      独立董事                                               4.00
     黄维君                    监事会主席                                             35.90
     辛正果                         监事                                              11.30
      王坤                     职工代表监事                                           26.86
     李义田                     副总经理                                              27.91
     韩布兴                     独立董事                                                  -
注:2018 年 7 月,韩布兴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自愿放弃从公司领取薪酬。
      除以上所列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
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也没有制定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以外的兼
职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刘修华        董事长     潍坊同利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并持有本公司 6.2766%
                                                                      的股份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
                                                   副所长
                         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人员的关联方
                         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                         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关联方
张旭光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的关联方
                         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公司                                         的关联方
                                              1-1-258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山东国曜(潍坊)律师
 丁玲    独立董事                           律师           无
                     事务所
韩布兴   独立董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研究员         无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以外除上述兼职
外,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
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
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了相应
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除此以外,上述人员没有与公司签定其他协议
或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及合同均正常履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
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
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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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董事
     变更时间
                       新增人员       减少人员            变更原因           变更后董事
2016 年 8 月 3 日公                                                    刘修华、冯国梁、王俊玉、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冯国梁       赵伟            个人原因辞职   刘玉江、秦国栋、刘贤钊、
    时股东大会                                                         张旭光、付强、李鑫钢
                                                        因红塔创新所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       张建梅      刘贤钊           持公司股份退   刘修华、冯国梁、王俊玉、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出原因辞职   刘玉江、秦国栋、张建梅、
    时股东大会                                                         张旭光、丁玲、李鑫钢
                            丁玲        付强            个人原因辞职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                                    独立董事连任   刘修华、冯国梁、王俊玉、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韩布兴      李鑫钢           时间不得超过   刘玉江、秦国栋、张建梅、
    时股东大会                                              六年       张旭光、丁玲、韩布兴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的变化主要系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红塔创新退
出、公司内部员工赵伟因个人原因辞职及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导致的
变化,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监事
     变更时间
                       新增人员       减少人员            变更原因           变更后监事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
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辛正果      谭立文           个人原因辞职   黄维君、辛正果、王坤
       大会
     最近三年监事的变化主要系个人原因变动。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时间
                       新增人员       减少人员            变更原因      变更后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8 月 8 日公
                                                                       秦国栋、王俊玉、刘玉江、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冯国梁       赵伟            个人原因辞职
                                                                       冯国梁
    九次会议
                                                        进一步提升公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司在安全生   秦国栋、王俊玉、刘玉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李义田         -
                                                        产、环保方面   冯国梁、李义田
  第十五次会议
                                                          的管理水平
注: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国梁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最近三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系赵伟因个人原因辞职和公司为进
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司治理水平而增加新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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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变动,
均系正常原因,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层成员稳定,没有构成实质性重大变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等变化没有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最近三
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事宜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
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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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全
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架构,并相
应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各项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运行。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享有的权利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
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承担的义务
     《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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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
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
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续十二个月
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出
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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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
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和主持。
     (2)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
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规则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①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②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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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⑤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
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内容。
     (4)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
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
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
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股东大会规范运行情况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十五次股东大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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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均
认真履行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
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
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
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出席、
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具体如下:
     (1)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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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①代表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③监事会
提议时;④董事长认为必要时;⑤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⑥总经理提议
时;⑦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⑧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
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
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
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
     (3)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
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
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
事会会议。
     (4)董事会会议决议
     除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
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
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
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4、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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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二十八次董事会。
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均认
真履行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2:1。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
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出席、
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具体如下:
     (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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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①任何监事提议
召开时;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③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
响时;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⑥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监事会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3)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
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4)监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
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
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
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
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4、监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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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十七次监事会。
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均认
真履行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构成
     本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
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所列的基本条件。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5)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6)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3、独立董事需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对外担
保;(2)重大关联交易;(3)董事的提名、任免;(4)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6)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7)公司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8)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9)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算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0)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11)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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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收购;(1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1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
(17)公司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1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
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
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诚信
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发展等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
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和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
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促使公
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
答投资者咨询,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负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
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协调制作并保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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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股东名册、相关证券持有人名册等资
料;保管董事会印章,严格按规范做好用印登记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和涉及信息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
序进行合规性审查,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
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6)负责组织协调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加
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未公开重大信息
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7)负责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与
信息披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协调公司及时回
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实信息。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
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8)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证券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持续向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宣传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政策及要求,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
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的培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政
策知识,协助其了解自身法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切实遵守相关规定;
     (9)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
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
施;
     (10)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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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
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
     (11)《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章程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本任董事会秘书自就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亲自记载或安
排其他人员记载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
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
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
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战略设计、管理与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推选、审计。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刘贤钊先生
和独立董事李鑫钢先生组成,其中,刘修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因刘贤钊先生辞去
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张建
梅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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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张建梅女士
和独立董事韩布兴先生组成,其中,刘修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由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
生、王俊玉先生、张建梅女士、韩布兴先生组成。
     2、职责权限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
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
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7)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董事赵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彩云女士、张旭光先生
组成。其中,张彩云女士任主任委员。因张彩云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付强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因赵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冯国梁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付强先生辞
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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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丁玲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冯国梁先生、独立董事丁玲女士、张旭光先生
组成。其中,丁玲女士任主任委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玲女士、冯国
梁先生、张旭光先生组成。
     2、职责权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提名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秦国栋先生、独立董事张彩云女士、李鑫钢先生组成。
其中,李鑫钢先生为主任委员。因张彩云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付强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因付强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选举丁玲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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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秦国栋先生、独立董事丁玲女士、韩布兴先生组成。
其中,韩布兴先生为主任委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由韩布兴先生、秦国栋先
生、丁玲女士组成。
     2、职责权限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审计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刘修华先生、独立董事张旭光先生、张彩云女士组成。
其中,张旭光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因张彩云女士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付强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因付强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丁玲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刘修华先生、独立董事张旭光先生、丁玲女士组成。
其中,张旭光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张旭光先生、刘修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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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丁玲女士组成。
     2、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收支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根据需要对包括
关联交易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核;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三、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以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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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报告编号:I3RHR):“元利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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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申报会计师
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依据该报告计算而得,单位为人民币元和万元。本节分析二元
酸二甲酯、脂肪醇、增塑剂以及苯产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系列产品。
       投资者若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敬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
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的财务报表。各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1       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   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   潍坊元融泰贸易有限公司
 2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中元利信国际贸易有
 3
                 限公司
 4          Yuanli Europe 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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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7,344,729.60    259,916,751.11   166,395,447.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8,128.0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9,286,462.00    104,539,963.43    89,429,017.71
    预付款项                  11,463,246.64      8,987,065.69     9,643,791.63
    其他应收款                  4,952,022.19      996,343.01      4,595,184.75
    存货                     172,600,064.09    154,928,206.97   153,027,572.9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6,635,486.61      4,737,126.23      243,178.30
       流动资产合计          472,282,011.13    534,105,456.44   423,372,320.7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7,397,176.61    298,841,294.60   199,066,925.00
    在建工程                 356,923,207.69     33,874,534.77   143,619,351.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6,286,200.44     49,058,713.63    50,070,470.0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20,030.38     37,225,768.27    26,137,207.99
                                 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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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139,126.75      61,520,708.53      7,411,105.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6,065,741.87     480,521,019.80    426,305,060.68
       资    产 总 计        1,268,347,753.00   1,014,626,476.24   849,677,381.4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00.00     157,000,000.00    13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0,078,995.12      71,966,274.05     88,455,671.66
    预收款项                    7,151,024.59       5,568,265.82      8,948,564.03
    应付职工薪酬               10,856,887.53       4,307,363.74      4,398,662.59
    应交税费                   24,160,753.56      34,359,144.15     16,234,369.59
    其他应付款                  8,208,436.51      92,959,026.48      4,091,394.4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65,456,097.31     366,160,074.24    257,128,662.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494,690.00       2,340,000.00      2,5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6,124.84         472,214.41       457,21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720,814.84       2,812,214.41      2,997,215.42
         负 债 合 计          381,176,912.15     368,972,288.65    260,125,877.69
                                  1-1-28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股东权益
    股本                      68,280,000.00      68,280,000.00     81,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9,476,988.61     149,476,988.61    265,197,192.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370.3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6,523,263.84      46,523,263.84     27,943,047.05
    未分配利润               622,900,958.78     381,373,935.14    214,931,264.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合计      887,170,840.85     645,654,187.59    589,551,503.7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887,170,840.85     645,654,187.59    589,551,503.7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268,347,753.00   1,014,626,476.24   849,677,381.41
                                 1-1-282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67,416,397.17   1,247,532,703.55   931,808,189.57
  其中: 营业收入                       1,367,416,397.17   1,247,532,703.55   931,808,189.57
二、营业总成本                         1,034,635,665.08    995,286,380.98    722,188,681.65
   其中:营业成本                        900,605,167.32     804,280,129.43    646,703,179.83
           税金及附加                    12,097,985.84        9,757,411.56     7,451,969.08
           销售费用                      34,958,671.54      30,785,286.98     27,437,945.14
           管理费用                      43,898,594.04      42,298,881.67     17,923,833.50
           研发费用                      42,996,351.10      39,698,146.10     30,647,160.31
           财务费用                       -2,039,956.05     18,094,969.03     -3,084,763.36
            其中:利息费用                 8,003,671.56       6,813,933.11     5,678,754.36
                    利息收入               2,022,303.92        767,394.88       367,315.49
           资产减值损失                    2,118,851.29     50,371,556.21     -4,890,642.85
   加:其他收益                             493,398.95         283,727.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285,072.05        434,787.74        -87,600.9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38,128.03        59,439.63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
                                            112,426.85        -817,391.95       273,185.14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24,101,485.84     252,109,317.73    209,864,531.73
列)
       加: 营业外收入                       101,580.95         356,597.50      1,165,110.69
       减:营业外支出                       800,581.12        1,500,694.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23,402,485.67     250,965,220.31    211,029,642.4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1,875,462.03      65,942,332.48     53,531,245.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41,527,023.64     185,022,887.83    157,498,396.77
列)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241,527,023.64     185,022,887.83    157,498,396.77
                                          1-1-28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41,527,023.64   185,022,887.83   157,498,396.77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370.3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10,370.38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10,370.38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370.3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1,516,653.26   185,022,887.83   157,498,39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241,516,653.26   185,022,887.83   157,498,396.77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3.537            2.312            1.933
      (二) 稀释每股收益                     3.537            2.312            1.933
                                      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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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0,513,773.70   873,259,653.29   653,866,909.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71,973.82     7,564,549.80     2,023,69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6,685,747.52   880,824,203.09   655,890,609.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3,050,101.83   448,302,858.00   376,132,36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886,122.18    44,745,744.08    35,790,265.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1,660,348.32   114,604,026.72    85,463,878.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289,726.24    31,173,949.85    36,481,86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7,886,298.57   638,826,578.65   533,868,374.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99,448.95   241,997,624.44   122,022,234.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3,000,000.00   206,200,000.00    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5,974.95      561,558.94         68,451.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8,000.00      504,896.00       232,622.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303,974.95   207,266,454.94    25,301,073.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1,201,392.06    89,375,354.45    23,564,537.0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3,000,000.00   206,200,000.00    2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71,047.00      126,771.20       156,052.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4,572,439.06   295,702,125.65    48,720,589.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68,464.11   -88,435,670.71   -23,419,516.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4,284,55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4,000,000.00   177,323,200.00   145,000,000.00
                                     1-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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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000,000.00   241,607,755.00   14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6,000,000.00   155,323,200.00   151,755,80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994,656.51     8,457,871.88    16,406,766.4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74,177.00   121,586,05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068,833.51   285,367,124.88   168,162,574.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68,833.51   -43,759,369.88   -23,162,574.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612,546.10   -10,684,999.03     6,030,163.5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925,302.57    99,117,584.82    81,470,307.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45,913,032.17   146,795,447.35    65,325,139.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987,729.60   245,913,032.17   146,795,447.35
                                        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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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母公司会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915,782.26   253,822,123.85   162,027,122.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38,128.0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8,668,846.14   104,127,060.68    89,429,017.71
    预付款项                     7,719,369.54    10,199,036.56     9,276,506.18
    其他应收款                 330,207,290.78    29,794,422.38     5,339,811.39
    存货                       169,527,628.21   154,928,206.97   153,027,572.9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38,038,916.93   552,870,850.44   419,138,158.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3,295,290.00    61,000,000.00     9,1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2,128,665.59   297,562,252.53   199,063,371.48
    在建工程                        97,586.21      137,983.90    143,619,351.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907,278.76    49,058,713.63    50,070,470.0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537,853.95    36,848,472.19    26,135,837.88
                                   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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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539,623.75      14,230,821.90      2,369,273.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7,506,298.26     458,838,244.15    430,358,304.88
        资    产 总     计      1,215,545,215.19   1,011,709,094.59   849,496,463.5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00.00     157,000,000.00   13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9,974,506.18      68,939,100.86    88,395,824.23
    预收款项                        7,151,024.59       5,568,265.82     8,948,564.03
    应付职工薪酬                    9,086,159.26       4,201,017.24     4,394,517.59
    应交税费                       23,040,709.62      34,359,387.20    16,180,827.01
    其他应付款                      7,597,167.84      92,459,024.29     4,091,394.4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1,849,567.49     362,526,795.41   257,011,127.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140,000.00       2,340,000.00     2,5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6,124.84         472,214.41       457,21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66,124.84       2,812,214.41     2,997,215.42
           负 债 合 计            314,215,692.33     365,339,009.82   260,008,342.68
                                     1-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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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280,000.00      68,280,000.00     81,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9,476,988.61     149,476,988.61    265,197,192.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6,523,263.84      46,523,263.84     27,943,047.0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37,049,270.41     382,089,832.32    214,867,881.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1,329,522.86     646,370,084.77    589,488,120.8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5,545,215.19   1,011,709,094.59   849,496,463.50
                                 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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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67,368,553.63   1,247,065,341.48   931,718,834.35
  其中: 营业收入                    1,367,368,553.63   1,247,065,341.48   931,718,834.35
二、营业总成本                      1,016,787,431.20    993,701,206.31    722,155,206.51
   其中:营业成本                     900,794,774.21     804,446,115.76    646,740,283.25
          税金及附加                  11,406,447.55        9,617,822.81     7,433,967.31
          销售费用                    34,814,566.01      30,721,272.31     27,435,940.13
          管理费用                    33,966,374.09      41,299,677.14     17,849,174.98
          研发费用                    42,996,351.10      39,698,146.10     30,647,160.31
          财务费用                     -9,329,050.35     17,576,455.72     -3,059,958.65
              其中:利息费用            8,003,671.56       6,813,933.11     5,678,754.36
                        利息收入        9,318,394.54       1,161,484.91      357,061.67
          资产减值损失                  2,137,968.59     50,341,716.47     -4,891,360.82
   加:其他收益                          493,398.95         283,727.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9,285,072.05        434,787.74        -87,600.9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38,128.03        59,439.63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
                                         112,426.85        -817,391.95       273,185.14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341,901,876.18     253,227,130.33    209,808,651.65
填列)
    加: 营业外收入                          1,580.95        356,597.50      1,164,310.69
    减:营业外支出                       800,030.25        1,500,635.3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41,103,426.88     252,083,092.49    210,972,962.3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6,143,988.79      66,280,924.58     53,527,283.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54,959,438.09     185,802,167.91    157,445,678.93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254,959,438.09     185,802,167.91    157,445,678.93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1-1-29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4,959,438.09   185,802,167.91   157,445,678.93
                                     1-1-291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9,683,120.05    873,518,709.73   653,781,629.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58,112.09    10,783,349.32     1,995,416.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1,541,232.14    884,302,059.05   655,777,045.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2,114,996.64    450,147,186.19   375,894,833.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873,516.95     44,326,818.52    35,729,047.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0,953,318.43    113,702,923.30    85,284,565.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679,892.01     30,632,228.96    36,543,69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9,621,724.03    638,809,156.97   533,452,14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919,508.11    245,492,902.08   122,324,904.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3,000,000.00    206,200,000.00    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5,974.95      561,558.94         68,451.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18,000.00       504,896.00       232,622.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303,974.95    207,266,454.94    25,301,073.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07,679.99     30,486,163.36    19,049,526.5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5,295,290.00    258,100,000.00    34,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371,047.00      9,126,771.20      156,052.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0,274,016.99    297,712,934.56    53,205,579.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70,042.04   -90,446,479.62   -27,904,505.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4,284,55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4,000,000.00    177,323,200.00   14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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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000,000.00    241,607,755.00   14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6,000,000.00    155,323,200.00   151,755,80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7,994,656.51     8,457,871.88    16,406,766.44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74,177.00    121,586,05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068,833.51    285,367,124.88   168,162,574.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68,833.51   -43,759,369.88   -23,162,574.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559,744.79    -10,595,770.02     6,010,780.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559,622.65   100,691,282.56    77,268,605.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43,118,404.91    142,427,122.35    65,158,516.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558,782.26    243,118,404.91   142,427,1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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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意见
     (一)具体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I3RHY),以下意见摘自《审计报告》:“我
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元利科技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职业判断,认
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
并形成意见为背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对这些事项单独
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3 万吨苯生产线和 10 万吨苯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更正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更正事项所执行的审
1.(1)所示,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中 3 万吨苯生产线和     1、复核管理层对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10 万吨苯生产线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聘请      判断;
外部评估师(以下称“前任外部评估师”)       2、了解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
对上述生产线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并根       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据评估结果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分别计      3、获取前任外部评估师评估报告及本次外部
提了 759,902.65 元、65,698,254.56 元固定资   评估师的复核报告,与管理层、本次外部评
产减值准备。                                 估师讨论复核报告结论是否适当;
     2017 年管理层重新聘请了外部评估师       4、获取本次评估师出具的追溯性咨询报告,
(以下称“本次外部评估师”)对前任外部       结合该固定资产的历史运行数据、管理层对
评估师评估结果的可靠性进行了复核。经复       该资产的使用计划等信息,评价本次外部评
核,管理层认为前次评估结果存在瑕疵。因       估师出具追溯性咨询报告中使用的评估方法
此,管理层重新聘请本次外部评估师分别以       及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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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   5、评价本次外部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
上述苯生产线可回收金额进行了重新评估,        质和客观性;
并根据评估结果更正了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        6、复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减值准备。更正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固       7、复核固定资产减值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及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70,942,537.23 元、0 元。
     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师分别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上
述苯生产线进行了评估。经评估,两个基准
日苯生产线可回收价值均高于账面价值,未
发生减值。
     上述固定资产减值更正事项对 2016 年
度净利润影响金额重大,因此将其作为关键
审计事项。
(二)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事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括但不限于:
1.(2)所示,2017 年 12 月 31 日,元利科技 1、复核管理层对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公司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 判断;
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师分别以 2017 年 12 月 2、了解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日为基准日对 5 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的可回 3、评价外部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
收金额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上述 客观性;
资产分别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4、取得评估报告,并与外部评估师讨论评估
36,655,701.43 元、935,198.25 元及 0 元。上 方法的适当性及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述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估计依赖于管理层 5、复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的判断和假设,因此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6、复核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
                                             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
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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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
价值。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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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
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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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
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
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
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
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
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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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
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
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
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
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
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
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
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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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
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
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
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
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
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
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
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
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
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
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
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
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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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
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
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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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
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七)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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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
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
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
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
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
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
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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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
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
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
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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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
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
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
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
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本公司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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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
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
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
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大于 30%),或在综合考
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超过 12 个月),确认
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
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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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注:指单项金额超过人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民币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
标准                              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
                                  相应的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备的计提方法                      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
                                 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
                                 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
账龄组合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
                                 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
                                 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
                                 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性质组合
                                 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
                                 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性质组合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当存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
                           有款项时,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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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
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
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
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
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三)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
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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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
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
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
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
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
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
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
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
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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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
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
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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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
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
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4.1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
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
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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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
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
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类 别            折旧方法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房屋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年限平均法            5-20              5     4.75-19.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5              5    19.0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4-5              5    19.00-23.75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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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
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
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
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
(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
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
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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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计算机软件                            1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
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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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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