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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创业板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风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提示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77 栋二、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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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计
                               1,328.12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其中公开
                               发行新股1,062.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                    265.625万股(即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
                               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
                               金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相应
                               股东所有,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40.29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股本总额:              5,312.5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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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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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
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尹伟承诺: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
司老股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瑞回购
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
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前海深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前海深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除尹伟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持
股的自然人股东邓琥、吕有根、何勇志、曹敏、聂建华、孙晶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
股公开发售(如有)外: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瑞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英可瑞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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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
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
    4、公司股东刘文锋、张军承诺:
    刘文锋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
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
瑞回购该部分股份。
    张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瑞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尹伟、邓
琥、吕有根、孙晶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
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
力,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持股5%以上股东尹伟、邓琥、刘文锋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
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
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
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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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4)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深瑞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前海深瑞若拟减持所持英可瑞的股份,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前海深瑞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
施减持行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前海深瑞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如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价
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公司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了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为准,下同)时,在不触发终止上市情形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尽快促使公司股价恢复至每股净资产及以上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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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出现上述措施启动情形,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
在公司无领薪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于上述情形发生后启动下列稳定股
价的措施:
    1、公司股份回购
    (1)启动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
    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称“回购启动情形”),在不触发终止上市情形的前提下,
公司应当尽快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
    (2)股份回购价格
    确定回购价格的原则: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及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参考国内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的平
均水平,同时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价格或者价
格区间。董事会拟定回购股份的价格或者价格区间以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3)股份回购数量和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交易价格、公司净资
产金额、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及公司现金流的实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
确定股份回购数量和资金总额,并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且:①公司单次回购总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元;②单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如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4)股份回购方式
    原则上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5)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于措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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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制定并审议通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应
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股份回购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当在10日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依法履行其他法定减资程序。公司制
定与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等法定义务。
    (6)股份回购的中止
    自股份回购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
回购方案:
    ①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
    ② 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
    ③ 公司在连续6个月内回购公司股票的数量超过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④ 公司在连续6个月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税
后净利润的25%。
    中止实施股份回购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间内,如回购启动
情形再次得到满足,则公司应继续实施股份回购。
    (7)约束措施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2、督促相关方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承诺
    出现上述措施启动情形后,公司应督促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其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并要求相关方于15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稳定股
价措施方案。
    对于未来新聘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
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上述承诺要求。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① 启动股份增持的具体情形
    如发生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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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称“增持启动情形”),在不触发终止上市情形的前提下,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
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② 资金来源和股份增持数量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及控股股东的实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股份增持数量和金额,单次增持
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
    ③ 股份增持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在增持启动情形出现之日起15日内,控股股东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股份增
持方案,方案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比例、增持方式等具体措施内容。公司
董事会在收到方案之日起15日内,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或豁免申请要约收购
(如适用)等法定义务。在实施股份增持方案过程中,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予转让;并且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④ 股份增持方案的中止
    自股份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股
份增持方案:
    A.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
    B. 继续实施股份增持方案将导致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
    C. 控股股东在连续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超过届时控股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2%。
    控股股东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间内,
如增持启动情形再次得到满足,则控股股东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⑤ 控股股东遵守公司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中其他与控股股东相关的义务。
    ⑥ 如控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① 启动股份增持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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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情形(下称“增持启动情形”),在不触发终止上市情形的前提下,公
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
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② 资金来源和股份增持数量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应当
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本人实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股份增持数
量。
    ③ 股份增持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在增持启动情形满足之日起15日内,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应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股份增持方案,方案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比例、增持方
式等具体措施内容。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方案之日起15日内,应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和/或豁免申请要约收购(如适用)等法定义务。
    在实施股份增持方案过程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并且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
月内不得出售。
    ④ 股份增持方案的中止
    自股份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
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方案:
    A.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
    B. 继续实施股份增持方案将导致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
    C.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连续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
超过届时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如当年入职)
实际取得的税后工资薪酬收入总额的25%。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止实施股份增持方案后,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间内,如增持启动情形再次得到满足,则应继续实施上述
股份增持方案。
    ⑤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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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本人相关的义务。
     ⑥ 如公司非独立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在《关于
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对于未来新聘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
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上述承诺要求。
     3、稳定股价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在措施启动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制订并披露稳定公司股价
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等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
备案程序(如需)后进行实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措施启动
情形出现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提出其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公司董事会
在收到方案之日起15日内,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或豁免申请要约收购(如适
用)等法定义务。
     在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并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2个交
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4、稳定股价措施的中止及继续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稳定股价措施的中止情形出现
后,可中止实施各自的稳定股价措施。
     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间内,如措施
启动情形再次出现,则公司应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而赔偿投资者的承
诺
     (一)发行人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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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应按发
行价格加上股票发行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公司已完成
上市的,回购价格应按市场价进行回购,并遵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购
回已转让原限售股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申报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应按发
行价格加上股票发行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公司已完成
上市的,回购价格应按市场价进行回购,并按照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赔偿
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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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承诺公司申报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四)中介机构关于所出具文件信息披露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本
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本所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鉴于本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
的时间,公司发行当年的即期回报存在摊薄效应。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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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31号)的规定,本公司拟通过下列措施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主
营业务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维护
股东权益。
   (一)发行人的措施
    为降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不断提高收入
和盈利水平,减少本次发行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致力于提高投资者的回报。
       1、提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措施
       (1)强化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电力电子领域里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
电子产品具备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市场和生产经验,确立了公司在行业内
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在核心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快项目
执行团队的扩充步伐,提升公司服务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新产
品的研发和营销服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利用各产品客
户的一致性,加强业务协同性,带动新产品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巩固公司竞争能
力。
       (2)加快品牌建设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遵循品牌为先的原则,通过质量管理和产品推广,继
续采取积极的品牌扩张战略,强化品牌领先地位,丰富品牌内涵,提高品牌知名
度和美誉度,培育品牌忠诚度,以进一步提升“英可瑞”良好的品牌形象。
       (3)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继续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不
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打造积极进取、技术过硬、勇于创新的研发团队和高
效的销售团队,进一步巩固公司的人才优势。
       (4)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
化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加快产品的生产速度,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
促进公司产品升级换代,项目建设将拓展公司产品线的深度,增强公司抵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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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有
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的研发能力;此外,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
于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较大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利润水平良好,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强
公司盈利水平。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
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规定。此外,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
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利润分配的具体回报规划、分红的政策和分红计
划做出了进一步安排。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尊重并维护股东
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降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
际控制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
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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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降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
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
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
体出具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相关承诺人出具了《关
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人: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东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及时公告
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3)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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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4)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人:本次发行前的持股 5%以上公司股东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及时公告
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3)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
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4)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和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可能涉及老股转让的股东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在全部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前,发行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
应得现金分红中暂扣其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的应付金额(如公司已完成上市的,
按通过分红决议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计算);(3)发行人进行分红
时,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其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应付金额,并
代为向相关投资者支付赔偿金;(4)前述两项应付金额结清前,不得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和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承诺人:发行人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前,不得向社会公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分红;
(3)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买卖、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或重大资产
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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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承诺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公司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工资、薪酬或津贴收入中扣除赔偿投资者损
失的应付金额(不超过每笔工资、薪酬或津贴收入的50%),并代为向相关投资
者支付赔偿金。在公司无领薪的董事和公司监事不适用第(2)项约束措施。
   (六)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发行人、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约束措施:发行人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
开道歉;(2)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前,不得向社会公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
行分红;(3)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买卖、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或重
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义务。
    控股股东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在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满足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且发行人可暂扣相关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
并作出公开道歉;(2)在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满足前,发行人可暂扣其
50%的每笔应得工资、薪酬或津贴收入。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
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人: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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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在采取补救措施(即消除同业竞争、赔偿发行人损失等)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在发行人损失全部得到赔
偿前,发行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发行人所遭
受损失的相应金额。
   (九)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
(2)在采取补救措施(即赔偿发行人损失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前,不得转
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在发行人损失全部得到赔偿前,发行人进
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发行人所遭受损失的相应金
额。
   六、利润分配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由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
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条款如下:
       1、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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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5)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通过互动平台、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
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股东大会提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监事会、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
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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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
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①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②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数;
    ③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④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⑤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
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
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认
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
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5)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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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审计报告基准日后预计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经营模式、核心业务人
员、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审计基准日后预计收入与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27,505.00            26,818.80         2.60%
利润总额                          8,340.00             7,724.47         7.98%
净利润                            6,975.00             6,460.46         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6,601.00             6,450.37         2.32%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2017 年 1-9 月数据为预计数;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目前销售及市场预测情况,预计 2017 年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5%-10%,;预计 2017 年全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3%-7%。前述财务数据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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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拟在创业板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
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本公司未来也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放缓,
不能保持成长性的风险。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关注该节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一)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快速增长。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
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公司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内外
部环境进行审慎核查后所作的专业判断。但公司未来成长性受宏观经济环境、产
业政策、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若未来出现对公司发展不利的因素,
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使公司偏离原有的成长性预期,无法实现报
告期内的高增长率水平。
   (二)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和电力操作电源等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品
的生产销售,该产业当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产业。国家近期制定了一系列充电设
施行业的鼓励政策,如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
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
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
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
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
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规定了中央
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省(区、市)安排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明确了奖补资
金标准,并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用于充电设施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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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
    上述政策若出现对本行业不利的变化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调整,将会对公司
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位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中游环节,属于充电桩
核心部件制造商,不享受国家政府补贴。发行人产品主要受上下游产品价值传
导机制的影响。因此若因国家补贴退出后,发行人下游市场受到重大影响,则
会对发行人未来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发行人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电力系统集成商,集成商终端用
户主要包括电网、电厂在内的电力行业以及通信、轨道交通、冶金石化大型工
业企业,其增长主要依赖于国内电力等基础性行业投资的拉动。近年来,国家
电力、轨道交通等行业稳健发展,冶金石化等大型企业投资有所下滑,相应其
配套电力设备的投资也受到影响。若终端行业客户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也
将影响电力系统集成商的销售,最终影响发行人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的增长主要依赖于电动汽车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上述
最终用户的投资决定了整个产业链条的发展,国家宏观经济因素以及上述主体投
资情况都会对公司所处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不高,通常新产品推出后,新产品毛利
率水平较高,会吸引较多的企业生产该类产品,而由于各企业技术及生产质量不
尽相同,容易形成以价格竞争为导向的市场竞争格局,导致新产品价格在短期内
下滑较快,从而拉低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发行人
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所处
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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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
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综上,发行人具有持续
盈利能力。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同时应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
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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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0
第二节    概   览 .......................................... 35
    一、发行人简况.................................................. 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37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37
    四、本次发行情况................................................ 39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4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1
    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 42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42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44
    五、有关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6
    一、政策风险.................................................... 46
    二、市场风险.................................................... 46
    三、税收政策风险................................................ 47
    四、经营风险.................................................... 48
    五、财务风险 ................................................... 51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52
    七、成长性风险 ................................................. 52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53
    三、发行人历次出资和股权变动情况................................ 55
    四、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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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股权及组织结构........................................ 58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62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4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67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71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7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7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87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13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23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31
    六、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142
    七、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151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58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158
    二、同业竞争................................................... 160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60
    四、关联交易................................................... 171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174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176
    七、发行人采取的相关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17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7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17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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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其
    他对外投资情况................................................. 18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8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187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189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
    履行情况....................................................... 189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189
    九、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90
    十、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191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8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8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 216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217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状况............... 219
    五、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
    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21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52
    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54
    九、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55
    十、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57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257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286
    十三、现金流量及资本性支出分析................................. 317
    十四、股利分配政策............................................. 323
    十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328
    十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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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334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3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335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3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4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情况及消化产能的可行性............. 35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354
    六、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5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57
    一、重大合同................................................... 357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情况....................................... 359
    三、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359
    四、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59
    五、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违法行为................. 36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6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6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6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63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364
    五、验资机构声明............................................... 365
    六、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366
    七、评估机构声明............................................... 367
    七、评估机构声明............................................... 368
第十三节     附件 ......................................... 369
    一、备查文件................................................... 369
    二、查阅地点...................................................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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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查阅时间................................................... 37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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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一、常用词汇释义
常用词汇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可瑞、股份公司
英可瑞有限,有限公司     指 公司前身,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前海深瑞                 指 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英源电源                 指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南京英可瑞               指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按《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公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发行
                            上市成功及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所得税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会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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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词汇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质监局、质监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委、标准委       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十三五                   指
                               纲要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所、律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计
                            1,328.12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
本次发行                 指
                            售股份 265.625 万股(即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上海英可瑞               指 上海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国电南自                 指 南京国电南自城乡电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                 指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能瑞电力                 指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能瑞自动化               指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追日                 指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扬州双鸿                 指 扬州双鸿电子有限公司,系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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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词汇
                               司前身
国网普瑞特               指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
艾默生                   指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通合科技                 指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弘电气                 指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恒电气                 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科士达                   指 深圳市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长安                 指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华商三优                 指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泰开                 指 山东泰开电源有限公司
西安通达                 指 西安通达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昕晖亚               指 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金顺怡电子               指 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英可瑞               指 上海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
辉腾盈创                 指 北京辉腾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二、专业词汇释义
专业词汇
双软企业                 指 同时获得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
                            应用于电力领域的电子技术,是电力学、电子学和控制理
                            论的交叉学科,使用电力电子器件和设备对电能进行变换
电力电子技术             指
                            和控制,将一种形式的电能转换成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
                            电能,以适应各种用电和电能控制的需求
                            通过 MOSFET 或 IGBT 等半导体器件的开关工作,实现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指 高效率和小型化的功率变换装置,开关频率超过 20KHz
                            的开关电源为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
                         指 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电源的供电装置
桩、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电源的核心部件(本招股说明书无
                       指
充电模块                  特殊说明均指非车载的充电设备充电电源模块)
                               将分立元件组成的电路重新塑封称为模块,单个模块构成
电源模块                 指
                               整个系统的子模块,每个模块均能完成相应的功能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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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专用的不间断电源装置,为电网、电厂和非电力行业
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指 变电站系统的操作、调度和保护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电
                           源,是发电、输变电和配电等系统的重要设备
                               由配电系统、充电电源系统、电池调度系统、充换电站监
充换电站                指
                               控系统组成的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专门场站
逆变器                  指 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功率变换装置
拓扑                    指 功率变换电路中主要由功率器件连接而成的电路结构
                           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
变电站                  指 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
                           网联系起来
                               利用感性和容性器件的谐振特性,使开关器件在开关过程
软开关                  指
                               中电压或者电流为零,达到降低开关损耗的目的
线性电源                指 通过调整有源器件导通内阻实现稳压的电源
相控电源                指 采用控制可控硅导通角实现稳压的电源
                           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在电学中研究意外电
                           磁能量的产生、传播和接收,以及这种能量所引起的有害
电磁兼容(EMC)         指 影响。电磁兼容的目标是在相同环境下,涉及电磁现象的
                           不同设备都能够正常运转,而且不对此环境中的任何设备
                           产生难以忍受的电磁干扰
                               由于正弦电压加压于非线性负载,基波电流发生畸变产生
谐波                    指
                               谐波
AC-DC                   指 交流到直流的变流
DC-AC                   指 直流到交流的变流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 的简写,
TCP/IP                  指 中译名为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又名网络通讯
                           协议,是 Internet 最基本的协议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国际标准
ISO                     指 化组织,其制定的质量保证标准是世界通用的质量保证标
                           准
                               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谐波失真,指输出信号比输入
THD                     指
                               信号多出的谐波成分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金
MOSFET                  指 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管,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
                           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管
                           Pulse Width Modulation,即脉宽调制,一种开关式稳压
PWM                     指 电源应用,是利用控制芯片输出可调节的方波来对模拟电
                           路进行控制的一种有效的技术
KW                      指 千瓦,功率单位
                               印刷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承载电子元器件之间的
PCB                     指
                               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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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表贴或直插等固定方式将电子元器件连接到 PCB 后
PCBA                    指
                               形成的半成品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也是数字信
DSP                     指
                               号处理技术与应用的简称
                           网络内容服务商,ICP 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的简
                           写,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
ICP                     指 电信运营商,其必须具备的证书即为 ICP 证。ICP 证是指
                           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
                           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标准作业程序,将某一事件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
SOP                     指
                               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
                               ICT:In—Circuit—Tester 即自动在线测试仪,是现代电
ICT                     指
                               子企业必备的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主要保留 2 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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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77 栋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       尹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94056Q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2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2 日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咨询和销售;新
                     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咨询和销售;电力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的技术开发、生产、咨询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软件产品的开发和
                     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二)设立情况
    2002年4月24日,公司前身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2015年11月22日,英可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英可瑞有限
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6,904,356.35元,按2.75:1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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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为42,500,000.00股,即4,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深圳市英可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4056Q,注册资本为
4,250.00万元,股份公司正式设立。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领域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定位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核心部件的供应商,目
前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源
模块及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产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系
统、以及通信系统、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公司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如下:
    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作为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向控制、信号设备、
测量、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事故照明及断路器分、合闸操作等动力
负荷,不间断提供直流电源的设备。
    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充电电源产品,主要用于非车载的高压直流充电系统,既
俗称“快充”的高压直流充电桩;可以为电动汽车如电动大巴、电动出租车、物流
车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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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尹伟直接持有公司60.8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
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尹伟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身份证
号码为52011319731028****。工作经历:1995年8月-1998年6月,就职于上海
远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工程师;1998年7月-2002年3月,就职于上海市
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曾任经理;2002年4月-至今,创建深圳市英可瑞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序号      姓名   发行前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尹伟                 2,584.85                     60.82   董事长兼总经理
      合   计                   2,584.85                     60.82             -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尹伟
                                                    60.8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
[2017]48300009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33,781.19      32,508.80        26,924.96           9,728.56
非流动资产                      2,368.61        2,334.69        2,140.94           1,922.45
资产总额                       36,149.81      34,843.49        29,065.90           11,651.01
流动负债                        8,226.14      10,680.59        14,672.28           3,346.54
非流动负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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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8,226.14              10,680.59        14,672.28        3,346.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23.67              24,162.90        14,393.62        8,30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923.67              24,162.90        14,393.62        8,304.47
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4,005.05                38,878.20        25,582.53        9,347.75
营业成本                            8,072.53               21,934.72        13,682.46        4,242.72
营业利润                            4,086.56                8,954.33         5,697.32        1,784.07
利润总额                            4,297.73               11,321.10         6,957.88        2,331.13
净利润                              3,760.77                9,769.28         6,058.15        2,09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760.77                9,769.28         6,058.15        2,091.04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581.27                9,750.61         6,222.49        1,957.55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金 流
                                     1,589.41               1,103.76        2,748.58         2,249.01
量净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金 流
                                      -137.60                -350.73        2,228.39        -2,293.15
量净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金 流
                                                -            -216.98         -775.23          -184.00
量净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净 增
                                     1,451.81                536.05         4,201.75          -228.14
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7.06.30             /2016.12.2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4.11           3.04            1.84          2.91
速动比率(倍)                                      3.52           2.31            1.29          1.53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2.76                 30.65          50.48          28.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10                 31.33          50.78          29.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9           2.41           2.91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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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                         1.55            3.16          2.65            1.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42.04          11,579.46      7,298.53       2,688.95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7            5.69          3.39            1.9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37            0.26          0.65            0.53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13          0.99           -0.05
    (五)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会计期间                报告期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44        0.88          0.88
2017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75        0.84          0.8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68        2.30          2.30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0.58        2.29          2.2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38        1.43          1.43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4.83        1.46          1.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71        0.49          0.49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6.87        0.46          0.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1,328.1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
                              新股 1,062.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265.625
       发行股数:
                              万股(即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
                              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发行价格:             40.29 元/股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发行方式: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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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暂行规定》条件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投资内容
                                           资金
                                                    现有主要产品的扩大产能、产品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23,500
                                                      升级及新应用领域的产品生产
                                                    现有产品的持续升级换代研发及
 2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7,500
                                                            新产品开发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                -
                 合计                      38,500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
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
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
运用”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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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计
                          1,328.12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其中公开发行
                          新股 1,062.5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265.625 万股(即
    发行股数
                          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相应股东所有,不归公司所有。
                          40.29 元(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
                          或以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21.95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其中
       发行市盈率         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57 元/股(按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2.50 元/股(按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2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发行方式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发行对象          暂行规定》条件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3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 万元
                          发行人按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占本次公开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
                          承销费 2,625.60 万元、保荐费 200.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
                          590.00 万元、律师费 290.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
      发行费用概算        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 602.525 万元,发行人合计发行
                          费用 4,308.125 万元;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其发售股份数
                          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承销费 656.40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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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既包括公司公开发行
新股,也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计1,328.125万股,其中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265.625万股(即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
和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公司发行新股与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但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
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2、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资格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应当为截止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表决之日持股满36个月的公司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及其可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按持股数量分配的可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1           尹伟                    2,584.85                               189.9546
  2           邓琥                     502.35                                 36.9166
  3          刘文锋                    502.35                                 36.9166
  4          何勇志                     20.00                                  1.4698
  5          吕有根                      5.00                                  0.3674
           合计                       3,614.55                                265.625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伟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77 栋二、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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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755-26580610
    传真:                 0755-26580620
    联系人:               邓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           赵旭、龙敏
    项目协办人:           吴建航
    项目组成员:           郑晓明、刘天宇、何继兴
    电   话:              020-38381080
    传   真:              020-38380170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的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负责人:               吴明德
    经办律师:             常峻、赵万宝、张冰
    电   话:              021-61059000
    传   真:              021-61059100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负责人:               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绍煌、陆贤锋
    电   话:              010-62105068
    传   真:              010-882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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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彩田路口)福景大厦中座
                               14 楼
         负责人:              聂竹青
         经办资产评估师:      聂竹青、陆燕
         电   话:             0755-82406288
         传   真:             0755-82420222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   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   话:             0755-82883333
         传   真:             0755-82083164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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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五、有关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0 月 1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发行申购日期                  2017 年 10 月 19 日
 发行缴款日期                  2017 年 10 月 23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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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
请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
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和电力操作电源等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品
的生产销售,该产业当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产业。国家近期制定了一系列充电设
施行业的鼓励政策,如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
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
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
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
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
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规定,中
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省(区、市)安排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明确了奖补
资金标准,并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用于充电设
施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
    上述政策若出现对本行业不利的变化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调整,将会对公司
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位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中游环节,属于充电桩核
心部件制造商,不享受国家政府补贴。发行人产品主要受上下游产品价值传导机
制的影响。因此若因国家补贴退出后,发行人下游市场受到重大影响,则会对发
行人未来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发行人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电力系统集成商,集成商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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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电网、电厂在内的电力行业以及通信、轨道交通、冶金石化大型工业企
业,其增长主要依赖于国内电力等基础性行业投资的拉动。近年来,国家电力、
轨道交通等行业稳健发展,冶金石化等大型企业投资有所下滑,相应其配套电力
设备的投资也受到影响。若终端行业客户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也将影响电力
系统集成商的销售,最终影响发行人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的增长主要依赖于电动汽车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上述
最终用户的投资决定了整个产业链条的发展,国家宏观经济因素以及上述主体投
资情况都会对公司所处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不高,通常新产品推出后,新产品毛利
率水平较高,会吸引较多的企业生产该类产品,而由于各企业技术及生产质量不
尽相同,容易形成以价格竞争为导向的市场竞争格局,导致新产品价格在短期内
下滑较快,从而拉低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三、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因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而享
受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
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报告期内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如
果今后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调整,公司将无法享受软件
产品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
响。
    公司目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
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如未来
国家的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将
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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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的影响。
    最近三年,发行人获得的税收优惠及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121.94                651.95         193.24
增值税退税金额                     2,344.80              1,259.24         437.42
税收优惠合计                       3,466.74              1,911.19         630.66
利润总额                          11,321.10              6,957.88       2,331.13
税收优惠占比                        30.62%                27.47%         27.05%
四、经营风险
   (一)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产品毛利率较高,吸引了大量市场进入
者,行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市场竞争加剧必然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如果公司不
能够充分控制成本、有效的应对产品价格下降风险,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高
附加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产品价格下降将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也会对公司的长期成长产生影响。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4.61%、46.52%、43.58%和42.36%。虽然毛利率受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
但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
    若未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价格下降风险,而又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
来拓展业务空间,则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提升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
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8.50%、54.57%、34.42%和47.17%。2015年较2014
年比重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收入占比快速提高,且
该产品客户相对集中导致。2016年较2015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16
年电动汽车充电电源销售收入继续提升,客户有所增加,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
所占有所降低。若未来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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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重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
营,给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外协加工风险
    公司原材料中PCBA以外协加工方式完成,结构件等以外协采购为主。如果
外协厂商不能实际履行《委托加工协议》等约定的相关义务,或公司对外协厂商
选择不善、质量控制出现漏洞,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
主要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若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也会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
影响。
   (四)租赁厂房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用厂房主要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77栋及78栋部分厂
房,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未来存在到期无法续约以及租金上
涨导致成本上升的风险。如厂房不能续约,搬迁期间,公司生产会受到一定程度
影响。
    发行人目前研发办公场所系通过购买深圳TCL光电科技会籍方式,作为企业
会员取得相关服务和物业使用权,若上述会籍合同因法律法规变动或实际执行等
因素,导致发行人无法使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由其承担相应损失,但搬
迁期间仍会对公司研发活动造成影响。
   (五)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持续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公司自创
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坚持自主创新产品道
路,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投入研发
费用分别为1,494.59万元、2,193.96万元、2,585.04万元。但是,由于技术转化
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存在不能如期开发成功、开发新产品不
符合市场需求、新产品开发滞后于别的竞争对手等潜在风险。
    若公司在研发的市场方向、技术创新机制、研发团队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未
来技术发展及市场竞争,则公司将逐渐丧失技术优势,从而影响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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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季节性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通常为
下半年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通常在次年上半年,采购招
标也一般较多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因此受上述下游客户项目立项、审批、
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预算管理的影响,一般而言,公司全年销售呈现下半年比例
较高的情形,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风险。
   (七)产品质量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生产规模及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对公司产品
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生产规模快速扩大的情况下,产品质量不能得
到良好控制,则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新能源汽车行业骗补事件影响风险
    2013 年国家加大对新能源的资金扶持后,部分车企非法骗取国家和地方的
高额补贴。国家主管部门进行了骗补核查行动的专项调查,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2 月 4 日先后处罚了 11 家骗补车企并追回骗补资金 23 亿元。
    虽然中央财政已出台相关新制度,对新能源车企在研发和销售环节的补贴
进行了重新规定,但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下游企业,
若因骗补事件被处罚导致其生产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减少,影响汽车充电设备的
需求,则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财建〔2016〕958 号结合新能源汽车补贴执行情况进行了相应细化和
调整,主要调整政策:
                       2017 及 2018 年执行财建〔2016〕958 号规定,2019 及 2020
    补贴政策
                   年按照上述政策下调 20%。
    补贴发放           取消年初预拨,统一变为年底清算,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
    未来随着上述补贴的逐步退出,新能源汽车需求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
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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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加,2014年末、2015年末、
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034.51万元、
12,595.04 万 元 、 17,780.45 万 元和 20,084.28 万 元 , 占流 动 资 产比 重 分 别 为
41.47%、46.78%、54.69%和59.45%。由于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单一客
户采购量较大,单一客户应收账款金额也相对较高,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
或无法回收的情况,本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存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存货也快速增加,2014年末、2015年末、
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2,620.84万元、
7,587.86万元、6,120.29万元和4,115.60万元。公司主要以订单为主要决策依据,
制定采购计划。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持续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三)期间费用快速增长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产品研发投入以及市场拓展投入,因此公司管理费用、销
售费用增长较快。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289.08万元、3,998.57万元和4,361.65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027.95万
元、1,835.00万元和2,745.60万元,有较大增幅。为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
位和竞争优势,公司未来仍将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但若该等投入无法带来收入
的快速增长,则会对公司未来盈利产生影响。
    (四)营业外收入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587.42万
元、1,261.31万元、2,369.77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25.19%、
18.13%、20.93%。主要为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和产品研发政府补助等。如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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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未来不能持续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盈
利造成一定影响。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
中心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但由于市
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
生不利变化,公司预计的行业竞争激烈程度不足,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
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由于本次募投实施后,公司生产规模将有较大提升,对公司的生产管理、
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可能会导致销售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其次,本
次募投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提升,折旧将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利润有
所影响。
七、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快速增长。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
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公司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内外
部环境进行审慎核查后所作的专业判断。但公司未来成长性受宏观经济环境、产
业政策、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若未来出现对公司发展不利的因素,
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使公司偏离原有的成长性预期,无法实现报
告期内的高增长率水平。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60.82%
的股权,尹伟先生可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
免、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
在公司决策不利于中小股东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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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及邮政编码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77 栋二、三层,518052
     法定代表人        尹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94056Q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2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电话号码         0755-26580610
      传真号码         0755-2658062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increase.com
      电子邮箱         zjb@szincreas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部门
       负责人          邓琥
      联系电话         0755-2658061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英可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英可瑞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4 日,由自然人尹伟、邓琥、刘贵辉、刘
庆伟、刘文锋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首期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已经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4 月 15 日
出具的深胜验字(2002)第 N0053 号《验资报告》验证。第二期出资额为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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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已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出资完毕并经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深胜验内字(2004)3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 年 4 月 24 日,英可瑞有限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440301208731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英可瑞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尹伟                        80.00            40.00%
  2                   刘庆伟                       50.00            25.00%
  3                   刘贵辉                       30.00            15.00%
  4                    邓琥                        20.00            10.00%
  5                   刘文锋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发行人设立方式
       200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前身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2015 年 11 月 22 日,英可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英可瑞
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16,904,356.35 元,按
2.75:1 的比例折为 42,500,000.00 股,即 4,2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
更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36294056Q,注册资本为
4,250.00 万元,股份公司正式设立。
       2、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尹伟                       2,584.850                60.82%
 2                  邓琥                        502.350                 11.82%
 3                 刘文锋                       502.350                 11.82%
 4                 前海深瑞                     386.325                 9.09%
 5                 何勇志                       135.150                 3.18%
 6                 吕有根                       119.850                 2.82%
 7                  张军                         19.125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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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4,250.000                     100.00%
      三、发行人历次出资和股权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进行10次股权变动,具体如下:
序
         时间                  股权变动情况               出资、股权变动原因          定价依据          资金来源
号
                     英可瑞有限由尹伟、刘庆伟、刘贵
                     辉、邓琥和刘文锋共同出资设立。       共同设立英可瑞有限
                                                                                                        系各出资
                     认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尹      从事高频开关电源及
1    2002 年 4 月                                                                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人自有资
                     伟出资 80 万元,刘庆伟出资 50 万     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业
                                                                                                            金
                     元,刘贵辉出资 30 万元,邓琥出资               务
                     20 万元,刘文锋出资 20 万元。
                     刘贵辉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5%      因个人原因,刘贵辉退   因公司新设不久按 1 元   张泱渊自
2    2002 年 12 月
                     股份以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泱渊       出,张泱渊进入          /每元出资额          有资金
                                                                                参考公司资产情况及
                     刘庆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5%       刘庆伟因自己创业需                            尹伟自有
3    2004 年 1 月                                                               经营预期,双方协商按
                     股份以 60 万元价格转让给尹伟                求,转让                                  资金
                                                                                  2 元/每元出资额
                                                                                参考公司资产情况及
                     刘庆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0%      刘庆伟退出,不再持有                           张泱渊自
4    2004 年 4 月                                                               经营预期,双方协商按
                     股份以 42 万元价格转让给张泱渊              任何股权                                有资金
                                                                                  2.1 元/每元出资额
                                                          因英可瑞有限生产经
                                                         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                                                     各出资人
5    2005 年 1 月                                        金需求进一步增加,注    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新增注册资本 120 万元                                                              自有资金
                                                          册资本增加至 320 万
                                                                    元
                     张泱渊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9.67%股份以 62.94 万元价格转让                                                    尹伟、刘
                     给尹伟,将其持有的 3.33%股份以       因拟创办和经营公司    张泱渊与各受让方约      文锋、邓
6    2010 年 11 月
                     10.66 万元价格转让给邓琥,将其持     的原因,张泱渊退出    定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琥自有资
                     有的 2.00%股份以 6.40 万元价格转                                                       金
                     让给刘文锋
                                                          因布局电动汽车充电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                                                     各股东自
7    2010 年 11 月                                       电源业务需要,注册资    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新增注册资本 680 万元                                                               有资金
                                                          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尹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0.38%
                     股份以 3.8 万元价格转让给吕有根,                                                  何勇志、
                                                         吸引新的技术股东,何
8    2011 年 7 月    将 1.49%股份以 14.9 万元价格转让                            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吕有根自
                                                           勇志、吕有根进入
                     给何勇志;邓琥将其持有的 0.06%                                                      有资金
                     股份以 0.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有
                                                        1-1-5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将 0.27%股份以 2.7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何勇志;刘文锋将其持有
                      的 0.06%股份以 0.6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吕有根,将 0.24%股份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勇志
                      尹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30%
                      股份以 13 万元价格转让给刘文锋, 因激励技术骨干、吸引
                      将 1.50%股份以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    人才,张军进入,刘文                             各受让方
9     2015 年 8 月                                                                   按 1 元/每元出资额
                      给何勇志,将 2.60%股份以 26 万元    锋、何勇志、吕有根股                             自有资金
                      的价格转让给吕有根,将 0.50%股              权占比提高
                      份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军;
                                                            为实现骨干员工共享
                      前海深瑞向发英可瑞有限增资
                                                          英可瑞有限发展成果,
                      1,000 万元,其中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员工自有
10    2015 年 9 月                                        以自愿、风险自担为原      按 10 元/每元出资额
                      99.989 万元,溢价部分列入公司资                                                        资金
                                                          则,实现公司骨干员工
                      本公积
                                                                    持股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各股东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序
         时间          事项                    股权变动情况                      定价依据     股东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号
                     第一次股权   刘贵辉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5%股份以         按 1 元/每元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1    2002 年 12 月
                        转让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泱渊                       出资额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次股权   刘庆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5%股份以         按 2 元/每元   转让方刘庆伟应就溢价
2    2004 年 1 月
                        转让      60 万元价格转让给尹伟                           出资额       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次股权   刘庆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0%股份以         按 2.1 元/每   转让方刘庆伟应就溢价
3    2004 年 4 月
                        转让      42 万元价格转让给张泱渊                        元出资额      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泱渊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9.67%股份
                                  以 62.94 万元价格转让给尹伟,将其持有的
                     第四次股权                                                按 1 元/每元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4    2010 年 11 月                3.33%股份以 10.66 万元价格转让给邓琥,
                        转让                                                      出资额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将其持有的 2.00%股份以 6.40 万元价格转
                                  让给刘文锋,合计转让 80 万元
                                  1、尹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0.38%股份
                                  以 3.8 万元价格转让给吕有根,将 1.49%股
                                  份以 14.9 万元价格转让给何勇志;
                                  2、邓琥将其持有的 0.06%股份以 0.6 万元
                     第五次股权   的价格转让给吕有根,将 0.27%股份以 2.7       按 1 元/每元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5    2011 年 7 月
                        转让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勇志;                        出资额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3、刘文锋将其持有的 0.06%股份以 0.6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吕有根,将 0.24%股份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勇志;
                                  合计转让 25 万元
                     第六次股权   尹伟将其持有的英可瑞有限 1.30%股份以         按 1 元/每元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6    2015 年 8 月
                        转让      13 万元价格转让给刘文锋,将 1.50%股份           出资额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1-1-5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勇志,将 2.60%
                         股份以 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有根,将
                         0.50%股份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军。
                         合计转让 59 万元
       发行人现有股东,在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未纳
税的情形。发行人前股东刘庆伟需履行的纳税义务与发行人无关,不会对发行
人及现有股东产生影响。
       (三)利润分配及各股东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序号         时间               利润分配情况                    各股东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发行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已经就本次分红向深圳
                         按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比
 1       2014 年 12 月                              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合
                         例合计分红 50 万元人民币
                                                    计 10 万元人民币
                         按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比     发行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已经就本次分红向深圳
 2        2015 年 6 月   例合计分红 1,500 万元人    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合
                         民币                       计 3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的两次利润分配,已经依法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相关
股东已经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发起人股东缴纳所得税情
况
       1、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22 日,英可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英可瑞
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16,904,356.35 元,按
2.75:1 的比例折为 42,500,000.00 股,即 4,2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
更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
会。2015 年 12 月 22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
照,完成工商变更。
       2、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所涉及的股东纳税应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关于
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 年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
[2015]116 号)》。根据前述相关规定计算,本次转增股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
纳税所得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74.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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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所涉及的股东就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取
得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备案手续
    2015 年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0 号),规定纳税人可五年内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并需向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发行人股东根据该规定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并取得了深圳市南山区地税局《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
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发行人股东依据上述规定,已履行分期缴纳税款备案程
序。
四、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最近一年及一期亦不存在收购兼并
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
发行人相应项目20%(含)的情形。
五、发行人股权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王长峰等其他18
                      邓琥                  孙晶          曹敏           聂建华
                                                                                         位合伙人
                 52.01%             4.66%            4.66%          4.66%             34.01%
          尹伟            邓琥          刘文锋         前海深瑞          何勇志         吕有根           张军
 60.82%           11.82%            11.82%           9.09%            3.18%         2.82%            0.4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100.00%                                                     100.00%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1-5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客户服务部         供应链部
       证                                               新
                          售                                 电   监        人
       券                      采                       能
                销   商   后           生      品            源   控   财   力      审
       事                      购                       源
                售   务   服           产      质            研   研   务   资      计
       务                      部                       研
                部   部   务           部      部            发   发   部   源      部
       部                                               发
                          部                                 部   部        部
                                                        部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职责
    1、证券事务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组织和会议文件起草工作;负责
保管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保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2、销售部
    负责公司营销拓展,开拓客户,促成订单形成,组织实施销售计划。依据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战略目标,负责制订公司销售计划、市场推广和市场整合方
案,组织计划实施;制订销售组织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公司的
销售业务规范和管控制度,规范销售管理行为;掌握公司产销存动态,合理配置
资源,优化物流管理,科学调度产品,提升公司效益。
    3、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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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公司客户信息资料的建档及管理;负责商务投标及销售合同的拟定、执
行及管理、负责监控公司价格策略及合约的执行情况;统筹公司的供应总量与生
产总量;开展对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工作,搜集、反馈客户意见及建议。
    4、售后服务部
    负责售后服务的全面工作,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并跟踪服务以及评估总结;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参与有关纠正、预防措施的拟定与
实施。
    5、采购部
    负责对公司生产用、办公用、经营用物料、物品、器具、仪表、设备等采
购;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选定,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评价和分析,建立
合格的供应商管理档案,做好采购品的采购和发放记录,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
度、控制采购成本,对采购品质量负责。
    6、生产部
    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工作,建立良好的
生产秩序和作业流程;保证生产质量,对不良品进行分析和改进。并对仓库进
行管理,保证满足生产所需。同时要负责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
车间环境管理等。
    7、品质部
    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来料管理、流程管理、成品、半成品质检
管理、出货管理等,组织开展质量会议,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确认、分析、
处理、改进、回复并提出改善措施。参与产品设计开发的评审、验证、确认、
更改等工作。协助采购部对供方质量状况进行监督考核与再评价,对原材料、
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对生产计量工具定期校验管理。负责编制有关质量
检验与试验的专用标准、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协助和监督生产部提升产品质量。
    8、新能源研发部
    负责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技术的调研、论证、立项、开发、设计、
输入、输出、评审、验证与确认工作;组织实施开发规划,并对老产品更新换
代或功能改进等方面工作,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开
发文件,参与对顾客投诉及制造过程中产品不良原因分析与持续改进;参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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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改进与防止再发生工作;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工作。协助客户服务部开拓市场并开展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工作。
    9、电源研发部
    负责公司电力电源产品研发工作,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组织项
目小组做好产品的设计输入、输出、评审、验证与确认,并对老产品进行更新
换代或功能改进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制订并负责批准产品的技术标准、程序文
件、作业指导书等开发文件;参与对顾客投诉及制造过程中产品不良原因分析
与持续改进;参与对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改进与防止再发生工作;参
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协助客户服务部开拓市场并开展提升
客户满意度的工作。
    10、监控研发部
    负责公司监控模块产品研发工作,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组织项
目小组做好产品的设计输入、输出、评审、验证与确认工作;组织制订并负责
批准产品的技术标准、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开发文件;参与对顾客投诉及
制造过程中产品不良原因分析与持续改进;参与对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
改进与防止再发生工作;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协助客户
服务部开拓市场并开展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工作。
    11、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资金、资产的管理;开展预算控制和财务分析;
保证公司财务资产安全,规避经营风险;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作出财务分析,
并提出预警及改进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负责公司经营业务的
收支和结算工作;负责公司统计及相关报送工作;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及税务统
筹工作。
    12、人力资源部
    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搭建人力资源管
理平台,组织编制、修订及实施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人才招
聘、甄选、评估、录用;分析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负责
公司绩效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建立与调整薪酬福利体系并落实;负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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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关系管理,建立和维护内部员工关系管理体系;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维
护与传播。
    13、审计部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
行检查和评估;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
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
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控股、
参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78 栋一层东边 Y2
    法定代表人:邓琥
    经营范围:电源、软件、光电、太阳能、机电机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
产凭深南环水批【2012】51493 号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
                         100.00%    91440300736294056Q
    限公司                                             业区 77 栋二、三层
    2、财务情况
    英源电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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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33.34                                534.66
净资产(万元)                 268.38                                406.46
净利润(万元)                 -138.08                                58.91
   注:以上数据经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50 号瑞景园文华山庄 2
号 312 室
    法定代表人:叶卫星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激光设备的技术
开发、咨询和销售;航空和船舶电源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互联网数
据中心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深圳市英可瑞科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
                  100.00%         91440300736294056Q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区 77 栋二、三层
    2、财务情况
    南京英可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484.34                                 34.36
净资产(万元)                 484.34                                33.32
净利润(万元)                 -8.98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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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尹伟、邓
琥、刘文锋及前海深瑞,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60.82%、11.82%、11.82%及 9.09%
的股份。
    1、尹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52011319731028****,住所
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
    2、邓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6011119800523****,住所地
为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四道。
    3、刘文锋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6030219790807****,住
所地为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高发西岸花园。
    4、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基金;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前海深瑞实际控制人为邓琥,邓琥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直接持有发行人
11.82%股权。前海深瑞其他员工入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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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发行人所任职务
 1        邓琥[注]      520.10         52.01%        2002.04.24      董事会秘书
 2         曹敏          46.60         4.66%         2002.07.01       商务总监
 3         孙晶          46.60         4.66%         2004.04.20       财务总监
 4        聂建华         46.60         4.66%         2002.09.02       生产主管
 5        王长峰         46.60         4.66%         2007.06.04       销售副总
 6        叶卫星         34.90         3.49%         2005.02.28       销售副总
 7        乐小东         33.60         3.36%         2005.05.13       销售副总
 8        郑国斌         25.90         2.59%         2004.07.19       销售副总
 9        胡吕兴         25.90         2.59%         2002.07.01       销售副总
10        谌启文         18.10         1.81%         2008.05.05       品质主管
11         戴畅          18.10         1.81%         2012.02.02      开发工程师
12        苑士鑫         15.50         1.55%         2011.10.28      开发工程师
13        钟欲飞         14.20         1.42%         2006.09.25      开发工程师
14         霍焰          12.90         1.29%         2012.11.19      开发工程师
15        郭数理         12.90         1.29%         2011.10.14      开发工程师
16        王善磊         12.90         1.29%         2012.05.25      开发工程师
17         王灿          12.90         1.29%         2009.11.09      开发工程师
18        户金朝         12.90         1.29%         2010.10.29       销售经理
19        郑利洋         11.60         1.16%         2013.06.03      开发工程师
20        谯郁凌         10.40         1.04%         2005.10.19       销售经理
21        葛先伟         10.40         1.04%         2005.04.02       售后主管
22        罗瑞杰         10.40         1,04%         2012.04.09      开发工程师
    合计           1,000.00       100.00%            -
     注:发行人前员工杨晓武于 2016 年 8 月辞职,已将其持有的 0.98%股权转让给邓琥。
       根据前海深瑞的《合伙人管理办法》约定,出资人离职或退伙的,由普通
合伙人或者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收购该出资人在前海深瑞中的财产份额,
自离职或退伙之日起将不再享有其在前海深瑞中的财产份额及其收益。
       其中,正常离职或退伙的收购价格为该出资人的实缴出资额加上该实缴出
资额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减去出资人从合伙企业获
得的累计分红之和。
       强制退伙的收购价格为该出资人的实缴出资额减去出资人从合伙企业获得
的累计分红后之余额,期间为该出资人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之日至离职或退
伙之日。
       发行人前员工杨晓武于 2016 年 8 月离职,根据前海深瑞《合伙人管理办
法》的约定其所持 0.98%份额转让予邓琥,双方已签署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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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完毕。本次转让完成后,邓琥持有前海深瑞 52.01%股权。除上述变动外,
其他出资人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尹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0.82%的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自 2004 年 1 月至今,尹伟先生持有公司股权始终超过 51.00%,没有出现
重大变更,且持股比例始终处于控股地位。
    尹伟先生的持股比例演变情况如下:
   项目       2004 年 1 月     2010 年 11 月    2011 年 7 月   2015 年 8 月
 持股比例           55.00%            74.67%          72.80%         60.82%
    自公司成立至今,尹伟先生一直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各
项重大决策,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尹伟先生对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实
际支配发行人行为,在公司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具有实
际控制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
企业。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尹伟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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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
以及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总股本为 4,2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计 1,328.125 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265.625
万股(即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5,312.50 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尹伟                2,584.85      60.82%           2,394.895     45.08%
   2          邓琥                 502.35       11.82%            465.433       8.76%
   3         刘文锋                502.35       11.82%            465.433       8.76%
   4        前海深瑞              386.325        9.09%            386.325       7.27%
   5         何勇志                135.15        3.18%            133.680       2.52%
   6         吕有根                 119.85       2.82%            119.483       2.25%
   7          张军                 19.125        0.45%             19.125       0.36%
          公开发售老股                   -            -           265.625       5.00%
   -      公开发行新股                                            1,062.50     20.00%
             总股本               4,250.00     100.00%            5,312.50    100.00%
       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
对赌协议或其他类似安排,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
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
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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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
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如
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1           尹伟            2,584.85      60.82%         董事长、总经理
   2           邓琥             502.35       11.82%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刘文锋            502.35       11.82%         监控产品线总监
   4          何勇志            135.15         3.18%   监事会主席、电源产品线总监
   5          吕有根            119.85         2.82%    董事、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6           张军             19.125         0.45%            工程师
         合计              3,863.675         90.91%                -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为保持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新增股东前海深瑞和张军,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 3,863,250 股和 191,250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9.09%
和 0.45%。
    1、张军和前海深瑞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
    2015 年 8 月 19 日,英可瑞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尹伟将其持有的英
可瑞 0.50%的股权(出资额 5.00 万元)以 5.00 万元转让给张军,其他股东放
弃对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同日,尹伟与张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
了股权转让见证,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编号为 JZ20150819165 的《股
权转让见证书》,确认了上述股权转让。
    该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张军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确定英可瑞有限每
1 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1.00 元。2015 年 8 月股权变动中,张军受让股权价
格为 1 元/每元出资额与前海深瑞增资价格 10 元/每元出资额,存在较大差异主
要原因是,张军等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激励技术骨干和吸引人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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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原始出资成本作价。发行人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相应计提了 531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同时,英可瑞有限股东会还审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 999,890 元,全部由前海深瑞以货币资金出资认购;前海深瑞认购
资金共计 10,000,000 元,其中 999,890 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9,000,110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999,890 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股权变更,并向英
可瑞有限出具了新的《营业执照》。
       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深瑞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张军
    张军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居民
身份证号码为 42900619811101****。张军自 2012 年 3 月起在英可瑞工作,任
工程师。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邓琥是前海深瑞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前海深瑞
52.01%的出资份额。邓琥、前海深瑞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1.82%、9.09%的股
份。
    除邓琥持有前海深瑞 52.01%的出资份额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
系。
   (六)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
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方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变,尹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股东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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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份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按照既定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战略进行,
不会因为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而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变化,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
     (七)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
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员工持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前海深瑞为邓琥、孙晶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是作为员工持股
平台,持股员工通过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英可瑞的股权。
       2015 年 8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合伙企业出资额确认
书》,确认前海深瑞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邓琥                  990.00               99.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孙晶                   10.0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           100.00%              -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海深瑞作出《合伙人决议》,同意合伙人邓琥将其
拥有的 47.97%的出资份额以人民币 479.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敏等 22 位受
让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            序号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比例            转让价格
                      1     曹敏               4.66%                46.60
                      2     孙晶               3.66%                36.60
                      3    聂建华              4.66%                46.60
                      4    王长峰              4.66%                46.60
                      5    叶卫星              3.49%                34.90
                      6    乐小东              3.36%                33.60
     邓琥
                      7    郑国斌              2.59%                25.90
                      8    胡吕兴              2.59%                25.90
                      9    谌启文              1.81%                18.10
                      10    戴畅               1.81%                18.10
                      11   苑士鑫              1.55%                15.50
                      12   钟欲飞              1.4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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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霍焰              1.29%                      12.90
              14            郭数理            1.29%                      12.90
              15            王善磊            1.29%                      12.90
              16            王灿              1.29%                      12.90
              17            户金朝            1.29%                      12.90
              18            郑利洋            1.16%                      11.60
              19            谯郁凌            1.04%                      10.40
              20            葛先伟            1.04%                      10.40
              21            罗瑞杰            1.04%                      10.40
              22            杨晓武            0.98%                      9.80
               合计                          47.97%                     479.70
    2015 年 8 月 31 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2015 年 9 月 2 日,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邓琥与受让方曹敏等 22 人签订的《出资转让协
议书》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出资转让见证书》 见证书编号:JZ20150906003),
并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8 月,杨晓武从公司离职,根据前海深瑞的《合伙人管理办法》
约定,杨晓武将其持有的前海深瑞 0.98%的出资份额以 9.8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邓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比例                   转让价格
  杨晓武            邓琥                 0.98%                          9.80
    公司员工持有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年份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员工总人数(人)               243                 238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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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结构情况
         各报告期末,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总员
  专业         人数                      人数     占总员工    人数          占总员工    人数         占总员工
                       工比例
             (人)                    (人)     比例(%) (人)          比例(%) (人)         比例(%)
                       (%)
技术人员         54      22.22              53       22.27           51       22.87            43       25.29
销售人员         41      16.88              31       13.03           22        9.87            23       13.53
采购人员          9         3.70             8           3.36         7        3.14             7        4.12
品质人员         15         6.17            16           6.72        11        4.93             5        2.94
财务人员          6         2.47             6           2.52         4        1.79             5        2.94
生产人员        105      43.21            112        47.06          120       53.81            78       45.88
行政人员         13         5.34            12           5.04         8        3.59             9        5.29
  合计          243     100.00            238      100.00           223      100.00           170      100.00
         (三)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社保办理情况如下: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员工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未缴
截止日期                                                                                                未缴纳
               总数    纳人     纳原       纳人    纳原     纳人     纳原    纳人      纳原    纳人
                                                                                                        原因
                       数         因         数    因         数     因      数          因      数
2017.06.30      243     0          -        0        -          0      -       0        -        0         -
2016.12.31      238     0          -        0        -          0      -       0        -        0         -
2015.12.31      223     0          -        0        -          0      -       0        -        0         -
2014.12.31      170     0          -        0        -          0      -       0        -      130      非深户
         2014 年度,发行人有 130 名员工因非深户的原因未缴纳生育保险,主要是
  因为:根据当时适用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08 年 1 月 30 日深圳
  市人民政府令第 180 号)第八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不需为非深圳本市
  户籍的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按照国家及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实
  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发
  行人为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按月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纳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除上述未缴纳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雇佣员工发生应缴未缴
  社会保险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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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住房公积金
          截止日期             员工总数
                                              未缴纳人数          未缴纳原因
         2017.06.30              243               13          尚在试用期未缴纳
         2016.12.31              238               8           尚在试用期未缴纳
         2015.12.31              223               16          尚在试用期未缴纳
         2014.12.31              170               20          尚在试用期未缴纳
    发行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主要是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未缴纳住房公积
金,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正式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员工薪酬制度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为规范工资管理,充分发挥工资体系的激励作用,建立对外具有竞争性、
对内具有公平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发行人制定了相关的薪资制度,具体情况如
下:
    (1)制定原则
    ①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②坚持工资分配的三公平原则:
    A、外部公平性:通过与本行业、本地区的薪酬水平对比,同时结合公司
的支付能力,使公司内部工资水平与外部市场水平保持适应性,使公司的工资
具有外部竞争性,实现外部公平;
    B、内部公平性:根据岗位的贡献价值大小,体现岗位之间贡献的差异性,
根据岗位价值确定相应岗位的工资,使工资保持内部公平性;
    C、个体公平:通过员工绩效考核,合理评价员工的个人贡献,体现员工
个人贡献的差异性,在同种岗位上,贡献不同,收入不同。
    (2)薪酬结构
    ①薪资结构:包括固定工资+浮动薪酬+福利待遇三部分
    ②固定工资:指基本工资。
    ③浮动薪酬:指加班费、岗位津贴/技能津贴、奖金。
    ④福利待遇: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假期两部分;非法定福利:
指住房补贴、高温津贴、生日礼物、节日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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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
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1)发行人各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层、中层和基层员工各年度平均薪酬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年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年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年平均薪酬
 高层             57.89       58.26%                36.58           69.96%            21.52
 中层             28.64       43.34%                19.98           41.54%            14.12
 基层             12.92        6.42%                12.14           26.14%             9.63
 平均             14.49        9.92%                13.18           27.64%            10.33
    注:上表中年度平均薪酬为按各年度在职人员每月加权平均数核算的当年度的平均薪
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员工的平均薪酬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2016 年度基层平
均工资略高于 2015 年度,但增长率不及高层、中层,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度公
司基层人员流动性增加,而新进员工的平均工资相对较低所致。
    (2)发行人各岗位员工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岗位员工的平均薪酬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年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年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年平均薪酬
管理人员                  19.16        24.25%           15.42         50.88%          10.22
其中:研发人员            26.39        36.81%           19.29         46.03%          13.21
销售人员                  19.27        7.59%            17.91         32.57%          13.51
生产人员                      9.28     1.87%                9.11       1.79%           8.95
    平均              14.49        9.92%            13.18         27.64%          10.33
    总体来看,发行人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逐年上升,与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
相符。
    (3)发行人薪酬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平均工资与行业平均水平和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管理人员                                19.16                   15.42                 10.22
其中:研发人员                           26.39                       19.29            13.21
销售人员                                 19.27                       17.9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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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生产人员                                9.28                  9.11            8.95
发行人平均薪酬                        14.49               13.18             10.33
行业年度平均工资                           -              11.20             10.08
当地年度平均工资                           -                  6.63           5.98
    注 1:行业年度平均工资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城镇企
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单位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
额。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就业人员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就业人员
平均人数,2016 年度数据尚未公布。
    注 2:当地年度平均工资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的数据尚未公布。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年度平均薪酬保持持续增长。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平均薪酬且均高于当地年度平均工资及行业年度平均工资水平。
    3、发行人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除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薪酬制度外,发行人未来对高管薪酬不存在特殊的薪
酬安排,将继续执行现在的薪酬体系。未来发行人薪酬水平将继续坚持效率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发行人未来业绩为基础,参照同行业、同地区平均工
资水平,作出相应变化与调整。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发行人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及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做出
股份锁定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已作出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
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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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无领薪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做出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无领薪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做出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四)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已分
别作出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三、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
机构关于如信息披露违规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六、利润分配”。
   (七)其他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与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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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现
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
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
任何时间内,本人或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
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若发行人认为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发行人的
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
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
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
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
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4)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
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
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
行人正常经营的行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避免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通过关
联交易或者资金占用损害英可瑞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
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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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
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在《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承诺函》中对应的约束措施。
   (八)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九)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关于明确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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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电子行业,主要从事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
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定位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核心部件供应商,
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以
及其他电源产品。产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系统、通信系统、
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2、主要产品及构成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在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及电力操作电源应用领域形成了两大
主导产品系列。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通常划分为交流充电系统和直流充电系统。
    交流充电系统,俗称“慢充”,指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
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即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
供电装置。交流充电系统相当于一个控制电源,只提供电力输出,没有充电功
能,需连接车载充电机为电动汽车充电。交流充电系统主要用于酒店、家用住
宅、政府办公楼、写字楼等常见的充电场所,为电动汽车提供慢充服务。由于
充电功率较小,同时不用实现电流交直流转换,充电设备简单,技术壁垒相对
较小。
    直流充电系统,俗称“快充”,指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
可以为电动汽车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直流充电系统主要用于公共场所,为电动汽车提供快充服务。其工作原理
是通过充电电源系统将输入交流电转化为隔离高压直流电,为电动汽车动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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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充电。由于直流充电系统涉及交流转换高压直流,与交流充电系统相比,技
术要求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除此之外,直流充电设备的供应端和
需求端市场集中度相对交流充电系统要高,特别是具有核心电源充电模块及系
统生产能力的公司,在产品能效转化率、输出电压适应范围、综合产品性价比
以及可提供产品种类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电源产品主要为直流充电电源充电模块等核心
部件以及充电电源系统(如无特殊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公司的电动汽车
充电电源产品均为直流充电电源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工作原理示意图如下:
                                     公司产品以充电模块为主
                       防雷单元             充电模块              充电枪
                                            充电模块
   交流高压电输入
                     交流配电单元                               直流充电桩
                                            充电模块
                    配电充电机监控
                                            充电模块          充电桩监控单元
   后台监控单元
                          单元
   (2)电力操作电源产品
    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作为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向控制、信号设备、
测量、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以及事故照明及断路器分、合闸操作等
动力负荷,不间断提供直流电源的设备,简称“直流屏(柜)”。在电力行业,电
力操作电源产品作为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以及直流事故照明负荷的电源,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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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各级变电所(站)及火力、水力发电厂,是电力系统控制、保护的基础。在非
电力行业,则主要应用于各领域供电系统的断路器分合闸、二次回路中仪器、仪
表的继电保护以及为事故照明提供不间断直流电源。
    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主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充电模块、监控模块等核心部
件及电力操作电源系统。产品情况如下:
    电力电源系统主要构成工作原理示意图如下:
                       公司产品以充电模块为主
                               充电模块
                               充电模块
                  交
                  流                               蓄   降
     交流电输入                                    电   压   直 直流电输出
                  配
                                                   池   装   流
                  电
                                                   组   置   配
                  单
                                                             电
                  元
                               充电模块
                               充电模块
           监控单元            监控单元
    (3)其他电源及电力电子产品
    公司其他电源产品包括通信电源、轨道交通电源、逆变器、特种电源及相
关模块等,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等多种行业。
    (4)公司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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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金额、比例变
            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1,578.76    11.27%    3,044.61     7.83%    2,976.67    11.64%   2,824.15   30.21%
电力    电力操作监控     759.98      5.43%    1,885.79     4.85%    1,467.68    5.74%    1,330.43   14.23%
操作
电源    电力操作系统      48.78      0.35%      93.52      0.24%     242.50     0.95%     341.84     3.66%
            小计        2,387.52   17.05%     5,023.92    12.92%    4,686.85   18.32% 4,496.42      48.10%
电动    充电电源模块   10,258.36   73.25%    29,531.67    75.96%   18,302.50   71.54%    1,754.57   18.77%
汽车
    充电电源系统     516.93      3.69%    2,485.30     6.39%    1,256.97    4.91%    1,819.30   19.46%
充电
电源        小计       10,775.29   76.94%    32,016.97    82.35%   19,559.47   76.46% 3,573.87      38.23%
       其他电源          842.24      6.01%    1,837.30     4.73%    1,336.21    5.22% 1,277.46      13.67%
         合计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核心部件产品具有标准化、多型号的特点,系统类产品具有一定的定
            制化特点。结合不同业务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符合实际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供应链体系,主要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市场预测、产品订单等情
            况进行合理预计,下达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组织生产、送货。
            仓库根据采购订单及送货单对进料进行检验并对检验问题进行反馈处理。对进
            料组织检验合格后办理正式入库;针对进料不合格,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经与供应商沟通后,办理退换货等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组织生产,主要采取客户订单与预测需求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
            司根据客户订单、往期销售数据分析,围绕客户需求,以订单为导向,按照客
            户要求的性能、管理特性、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组织生产。目前,软件烧
            录、组件装配、产品测试等环节均为自主完成,PCBA 等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
            方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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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销售模式
       ①   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直销方式,不存在经销情形。直销模式可以减少公司
与用户沟通的中间环节,与订单式生产形成配套,使公司及时、客观地了解市场
动态;同时,直销模式也有利于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交付实施、
货款回收等业务的开展。
    在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公司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对该领域里的潜在客户实施
专业跟踪,公司商务部会在前期安排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跟进,了解客户需
求,及时提供公司产品和服务;同时,销售人员定期向客户了解并反馈产品的使
用情况,持续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及时提供新产品信息。公司已经形成了良
好的销售覆盖体系,与原有客户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新开拓客户持续增
长。
       ② 销售方式和招投标流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方式分为协商议价与招投标竞价两种方式,发行
人主要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发行人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定价法为主。发行人
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
实力,参考市场价格、信用政策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客户
要求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发行人组织商务人员进行投标。以国家电网下属公司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具体流程包括:
    A、信息收集与筛选:商务部门结合发行人战略方向收集市场招标信息,
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项目方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向发行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函等;
    B、组织投标:对于满足招标公告所设条件同时亦满足发行人设定标准的,
在拟投标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内部评审后,由发行人组织项目投标小组按照招标
公告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名和提交预审申请书,如果通过项目方预审筛选,则
发行人根据招标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编制造价预算文件参与工程竞标并跟进投
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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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签订合同:项目中标后,商务部与客户就合同中具体条款与对方进行
      商谈直到合同签订。
             3、各类销售方式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招投标方式获取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方式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协商议价         11,529.79    82.32%    35,030.73       90.1   23,789.76     92.99    9,347.75     100.00
招投标竞价        2,475.25    17.67%     3,847.46        9.9    1,792.77       7.01           -         -
其中:北京华商
三优新能源科      2,475.25    17.67%     3,337.01       8.58    1,258.64       4.92           -         -
技有限公司
北京国网普瑞
特高压输电技              -         -     319.72        0.82     534.12        2.09           -         -
术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智能
                          -         -     190.73        0.49            -         -           -         -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14,005.04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协商议价的销售方式,各期通过协商议价方式获
      得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100.00% 、 92.99% 、 90.10% 和
      82.32%。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竞价进行销售的,主要是按照国网下属
      公司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
      司的要求,进行招投标获得订单。
             2、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变化趋势
             公司经营模式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并完善,符合自身经营需要及行业特
      点。目前的经营模式相对成熟,能够满足公司发展现状、适应未来发展需求。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市场竞争策略、行
      业供求状况、新产品的开发等。
             公司未来将继续以现有经营模式为主,根据经营环境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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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
演变情况
    1、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业务,主
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究,设立之
初主要以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为主,在不断的技术积累过程中,通过持续
研发新产品,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尤其是在 2010 年布局了电动汽车充电
电源模块及系统的研究,为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003年               2009年                  2010年              2015年
     公司研发出           公司研发的               公司开始研发      公司研发出新
     Z10H自冷型           HVDC高压通               电动汽车非车      一代15KW电
     电力操作电源         信直流电源于             载充电模块及      动汽车充电电
     模块,成为国         2010年运用               系统,并于        源模块,为电
     内较早能够生         于中国电信,             2011年通过        源功率密度领
     产自冷型             成为当时国内             北京电科院检      先的电动汽车
     3KW电力操            HVDC电源模               测中心鉴定。      充电模块。
     作电源模块的         块生产厂家之
     公司。               一。
    3、主要业务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主要结合行业和自身特点,逐步
完善和发展,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主要经营模式符合行业的发展规律和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公司将继续以现
有模式为基础,不断完善和发展,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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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审批、认证和业务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
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
    发行人生产经营不需要特殊审批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相关的审批
    (1)生产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规定》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等规定,发行人所生产的产品不
属于应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中的“C3824 电力电
子元器件”小类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中规定需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
    (2)销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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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主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
以及其他电源产品,其原料中不含危险化学品,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相关目录中的产品。
    (3)采购环节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由供应商负责运输,销售产品由其他与公司无关联关
系的运输公司负责,因此,发行人的生产、销售不涉及运输相关资质。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许可、安全生产
许可、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审批及运输相关资质。
    2、发行人获得的相关认证
    基于发行人经营模式,发行人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
源模块及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一般不直接面向终端用户,而是面向系统集成
商的配套供应,部分系统集成商会要求发行人销售的产品需要通过相关型式检
验或产品认证。
    发行人目前已经获得了 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泰尔认证及
发行人子公司英源公司取得泰尔认证。
    3、发行人产品通过的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客户要求,发行人不同型号的电力操
作电源模块及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等主要产品已分别通过了许昌开普电器检
测研究院开普实验室、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
网公司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实验室、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验证中心、中检
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型式检验。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发行人所属行业分类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在行业为“C38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中的“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小类的“智能高频开关电
源”。根据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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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
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领域。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本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改委主要在产业政策的制
定、行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等方面指导行业的发展;工信部负责研究制定行业国
家发展战略,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行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规章,指
导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
       国家电网、国家能源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如电源学会等协调指导本行业的发
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对电力电源行业的主要政策、制度较为稳定。近年来,由于国家大力
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密集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的发展规划和政
策。行业主要政策和规划如下: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2018年至2020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
                                                   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
                        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
 1      2017年6月14日                              12%。2020年以后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
                        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
                                                   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求意见稿)
                                                   公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
 2       2017年4月6日                              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要占汽车
                        规划
                                                   产销总量的20%以上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
 3        2016年12月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         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国务
                        策的通知                   院批准,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规划指出,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
                                                   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4        2016年11月                               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
                                                   亿元以上。
                                                   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知中提出11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         条相关措施,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
 5        2016年7月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改造,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做好
                        设的通知                   工程项目规划衔接,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等多项措施。
                        国家能源局2016年能         积极发展智能电网。研究建立适应基本
 6        2016年3月
                        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情的智能电网技术路线、发展模式和
                                          1-1-8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实现路径。示范应用微电网、储能及柔
                                                   性直流输电工程。
                                                   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16
                                                   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
                                                   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
                                                   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
                                                   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鼓励
                                                   整合小区、楼宇、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储
                                                   电、储热、储冷、清洁燃料存储等多类
                      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
                                                   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及社会上其他分
 7      2016年2月     “互联网+”智慧能源发
                                                   散、冗余、性能受限的储能电池、不间
                      展的指导意见
                                                   断电源、电动汽车充放电桩等储能设施,
                                                   建设储能设施数据库,将存量的分布式
                                                   储能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管控和运营。
                                                   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省(区、市)安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
                                                   排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明确了
                      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
 8      2016年1月                                  奖补资金标准,并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
                      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
                                                   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用于
                      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
                                                   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
                                                   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
 9      2015年9月     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
                      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
                                                   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
                                                   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充电服务企业。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           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
10      2015年5月     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           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
                      政策的通知                   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
                                                   车船税。
                      关于2016-2020年新            明确2016-2020年财政支持政策,明确将
11      2015年4月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会继续在2016-2020年就新能源汽车推
                      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广上给予财政支持。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           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
                      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           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
12      2015年3月
                      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           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
                      的实施意见                   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
                                                   显提升。
                                          1-1-8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
                                                   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
13     2014年11月
                      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
                                                   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
                                                   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
                                                   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
14      2014年8月
                      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
                                                   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实施管理。
                                                   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
                                                   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
                                                   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
15      2014年7月     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
                                                   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
                      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
                                                   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政府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
                                                   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           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
16      2014年7月     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           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
                      方案                         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
                                                   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
                                                   汽车。
                                                   对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单车补贴金
                                                   额下降幅度进行调整,原规定2014和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
                                                   2015年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
17      2014年1月     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上下降10%和20%,现调整为:2014年
                      的通知
                                                   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
                                                   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
                                                   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           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
18      2013年9月     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           辆;对象是消费者,对消费者按销售价
                      通知                         格扣减补贴后支付;对示范城市给予综
                                                   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
                                                   建设等方面。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
                                                   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19      2013年9月                                  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
                      划
                                                   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
                                                   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
                                          1-1-9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
                                                   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
                                                   动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等,提出争取
20       2012年6月      业发展规划
                                                   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
                        (2012—2020年)
                                                   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
                                                   年超过500万辆。
                                                   总体目标是突破大规模间歇式新能源电
                                                   源并网与储能、智能配用电、大电网智
                                                   能调度与控制、智能装备等智能电网核
                        智能电网重大科技产
                                                   心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1       2012年5月      业化工程“十二五”专项
                                                   智能电网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较
                        规划
                                                   为完善的智能电网产业链,基本建成以
                                                   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智能
                                                   电网。
      国家质监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工信部等机构对电力操作电
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电源系统和车载电源制定了多项标准,主要标准如
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 19826-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2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4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5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6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7           DL/T 1074-2007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8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
 9          GB/T 18487.2-2001
                                       的连接要求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
10          GB/T 18487.3-2001
                                       机(站)
 11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
12          GB/T 20234.2-2015
                                       接口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
13          GB/T 20234.3-2015
                                       接口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
14          GB/T 27930-2015
                                       间的通信协议
15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1-1-9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6            QC/T 895-201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17            QC/T 896-201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接口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
18           NB/T 33008.1-2013
                                   载充电机
       4、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受惠于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实
现较快增长。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
指导意见》给出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至 2020 年的发
展规划和实施方案。2016 年,从国家到各地也积极出台了相关的优惠和鼓励政
策。
       未来五年,行业的整体政策预期较为稳定。目前,国家相关指导及优惠政
策大多规划到 2020 年,若未来政策到期,行业不能保持持续的创新和盈利能
力,则公司业务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5、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可持续性及对发行
人业绩影响
       (1)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可持续性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补贴环节主要在整车及充电设施建设环节,目前主要的
政府补贴政策到期日设定为 2020 年底结束。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目前整体
政策均在实施中,2016 年因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导致补贴发放有所影响,在
经过整改之后陆续发放。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最新发布了(财建〔2016〕958 号)文,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
策和执行性,国家政策持续到 2020 年相对明确。
       ①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 号)及《关于调整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是新能源汽
车补贴政策的主要文件。
                                     1-1-9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中财建〔2015〕134 号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退出时间设定为 2020
     年底。财建〔2016〕958 号结合新能源汽车补贴执行情况进行了相应细化和调
     整,主要调整政策:
                             2017 及 2018 年执行财建〔2016〕958 号规定,2019 及 2020 年按
             补贴政策
                                                照上述政策下调 20%。
             补贴发放              取消年初预拨,统一变为年底清算,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
            从 2017 年起执行的补贴政策如下:
            A、新能源客车
                                                                                         单位:万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          地方
 车辆       补贴标准                                                                                   财政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8<
 类型         (元                                                    610m      单车
            /kWh)                                                              L≤10m                 补贴
                              系统能量密度(Wh/kg)
非快充类
                                            95-115
纯电动客      1800      85-95(含)                     115 以上        9         20         30
                                             (含)                                                    不超
  车
                            0.8                1               1.2                                     过中
                                          快充倍率                                                     央财
快充类纯                                   5C-15C        15C 以                                       政单
              3000      3C-5C(含)                                     6         12         20
电动客车                                    (含)          上                                         车补
                            0.8                1               1.4                                     贴额
插电式混                               节油率水平                                                        的
合动力                  40%-45%           45%-60%       60%以                                        50%
              3000                                                      4.5        9
(含增程                (含)               (含)         上
式)客车                    0.8                1               1.2
            B、新能源乘用车
                                    纯电动续驶里程 R(工况法、公里)(万元/辆)             地方财政单
            车辆类型                                                                      车补贴上限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               2                  3.6            4.4       /      不超过中央
                                                                                          财政单车补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
                                      /                 /             /       2.4        贴额的
       车(含增程式)
                                                                                              50%
            C、新能源货车及专用车
                     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   地方财政单车补贴上
     30(含)kWh        30~50(含)kWh       50kWh
                                                               贴上限(万元)           限
       以下部分               部分            以上部分
                                                       1-1-9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
     1500               1200           1000
                                                                     补贴额的 50%
        ②充电设施运营补贴
    2016 年 1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
 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
 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 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运营给予奖励。上述文件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政策明确了指引。
 陆续有 27 个地方省市也出台了相关规定。
    从实际执行来看,中央补贴政策主要还是与新能源汽车增加量挂钩,且总
 金额有限,政策执行相对稳定;地方政府的补贴及执行主要与其地方财政收入
 有关,经济发达地区执行相对较为稳定持续。总体来看,政府补贴对充电设施
 建设和运营影响相对不高。
    A、中央补贴政策
    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
 奖补资金获得的越多,主要奖补标准如下:
                                                                         单位:辆、万元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                    中部省市(含福建省)
 年份     奖励门槛                                     奖励门槛
                                 超出门槛部分奖励                 奖励     超出门槛部分奖
          (标准车    奖励标准                         (标准车
                                       标准                       标准         励标准
          推广量)                                     推广量)
                                                                           每增加 1,500
                                 每增加 2,500 辆,增
                                                                           辆,增加奖励资
                                 加奖励资金 750 万
2016 年     30,000       9,000                           18,000   5,400    金 450 万元,奖
                                 元,奖励资金最高封
                                                                           励资金最高封顶
                                 顶 1.2 亿元。
                                                                           1.2 亿元。
                                                                           每增加 2,000
                                 每增加 3,000 辆,增
                                                                           辆,增加奖励资
                                 加奖励资金 800 万
2017 年     35,000       9,450                           22,000   5,940    金 550 万元,奖
                                 元,奖励资金最高封
                                                                           励资金最高封顶
                                 顶 1.4 亿元。
                                                                           1.4 亿元。
                                 每增加 4,000 辆,增                       每增加 2,500
                                 加奖励资金 950 万                         辆,增加奖励资
2018 年     43,000      10,320                           28,000   6,720
                                 元,奖励资金最高封                        金 600 万元,奖
                                 顶 1.6 亿元。                             励资金最高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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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亿元。
                                                                               每增加 3,500
                                    每增加 5,000 辆,增
                                                                               辆,增加奖励资
                                    加奖励资金 1,000
2019 年       55,000     11,550                            38,000    7,980     金 700 万元,奖
                                    万元,奖励资金最高
                                                                               励资金最高封顶
                                    封顶 1.8 亿元。
                                                                               1.8 亿元。
                                                                               每增加 4,500
                                    每增加 6,000 辆,增
                                                                               辆,增加奖励资
                                    加奖励资金 1,100
2020 年       70,000     12,600                            50,000    9,000     金 360 万元,奖
                                    万元,奖励资金最高
                                                                               励资金最高封顶
                                    封顶 2 亿元。
                                                                               2 亿元。
         B、地方补贴政策
         考虑到国内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较为发达的地区,选取上海、北京、广
 州、深圳的地方政策列示如下:
地
          政策               补贴条件                               补贴标准
区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
                                                    (1)建设环节:对设备给予 30%补贴,并
                                                    设立上限。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
                                                    600 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
                                                    300 元;
                                                    (2)运营环节: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专
                     1、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建成投      用充换电设施按 0.1 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
                     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包括自     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 2,000 千瓦
      《上海市鼓     用充电设施、专用充换电设施     时;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按 0.2 元/千瓦时标
      励电动汽车     和公用充换电设施;             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
上
      充换电设施     2、充换电设施应标准统一、      1,000 千瓦时;
海
      发展扶持办     开放共享、按国家和本市相关     2、市级平台:
      法》           要求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承     (1)建设环节:对市级平台建设给予 50%
                     担公共服务、电能可计量、支     补贴,上限为 2,000 万元;
                     付方式具有通用性。             (2)运营环节:实现退坡机制,2016 年为
                                                    50%,2017-2018 年为 30%,每年补贴上
                                                    限为 300 万元,2019 年后不再补贴。
                                                    3、企业平台:
                                                    (1)建设环节:按设备投资的 30%给予补
                                                    贴,补贴上限 500 万元;
                                                    (2)运营环节:无运营补贴。
      《关于组织     申报项目为除个人投资建设       充电设施项目的投资额以市工信委委托有
      申报 2016 年   的自用充电桩(机)以外的满     资质第三方机构核实的投资额为准,由市财
广
      市电动汽车     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的充       政给予 30%补贴。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按不同
州
      充电设施建     电设施项目,且必须满足:       使用用途及装设形式分类设置补贴上限:
      设专项资金     1、充电设施必须在广州市行      1、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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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的通知》 政区域范围内建设,且保证正    上限为 300 万元/站;
                   常连续使用至少 5 年;         2、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为 90 万元/站;
                   2、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     3、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为 12 万元/桩;
                   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    4、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为 0.6 万元/桩。
                   准,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符
                   合本省、市相关标准,并按要
                   求接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
                   管理平台。
                    1、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
                    电桩总功率达到 8,000KW,可
      《深圳市      提出补贴申请;
      2016 年新能   2、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
深
      源汽车推广    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 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 300 元/千瓦,交
圳
      应用财政支    的直流、交流充电设备均给予 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 150 元/千瓦。
      持政策》      补贴;
                    3、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
                    交流充电设备。
                                                 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给予不高
      《北京市电                                 于项目总投资 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
      动汽车充电    公用充电设施及政府机关、企   资金支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
北    基础设施专    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共区域等   公共区域等向社会公众部分开放的充电设
京    项规划        向社会公众部分开放的充电     备,研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统筹充
      (2016-2020   设备                         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环节的支持政策,率先探
      年)》                                     索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
                                                 免充电服务费用,打击“骗补”行为。
         (2)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位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中游环节,属于充电桩核心部
 件制造商,不享受国家政府补贴。
         发行人产品主要受上下游产品价值传导机制的影响。短期来看,为解决新
 能源汽车充电配套问题,发行人产品下游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快速发展。但
 长期来看,若新能源汽车整体发展较慢或受补贴退出影响,作为新能源汽车的
 配套产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的销售。
         (3)发行人产品对政府补贴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主要产品不享受国家政府补贴,不存在对政府补贴重大依赖。
        (二)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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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又称交换式电源、开关变换器,是一种高频化电能转
换装置。其功能是将输入的电压,透过不同形式的架构转换为用户端所需求的
电压或电流。
   在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及各种电源系统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均处于
核心地位。其应用领域广泛,如电力操作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新能源汽
车充电设备等领域,在电动汽车和变频传动中,离不开开关电源技术,通过开
关电源改变用电频率,从而达到合适的负载匹配和驱动控制。智能高频开关电
源技术,更是各种大功率开关电源(逆变焊机、高频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等)
的核心技术。如大型电解电镀电源,传统的电路非常庞大而笨重,如果采用高
频开关电源技术,其体积和重量都会大幅度下降,从而提高电源利用效率、节
省材料、降低成本。
   整体而言,电力电子及开关电源技术伴随应用需求不断向前发展,新技术
的出现又会使许多应用产品更新换代,还会开拓出更多、更新的应用领域。除
此以外,其它许多以开关电源技术为核心的专用电源、工业电源正在等待着人
们去开发。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应用领域多,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电力操作电源两大领域。
    2、产业链和行业上下游构成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处于充换电站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下游面向充换电
站系统集成商。产业链终端则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普天、大型整车厂、
公交公司等。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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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
   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产业链上游主要为电子元器件、磁元件(变压器、电
感、磁芯)、结构件、蓄电池等。下游主要为电力操作电源系统集成商,电力
操作电源系统集成商面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终端用户主要为电力、轨道交通、
钢铁冶金、石化等行业。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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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业的经营模式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种模式:“核心部件”厂商。其特点是,该类厂商拥有持续较强的研发能
力和技术优势,技术规格上对产品进行模块化、标准化设计。其下游主要面向
系统集成商,为系统集成商提供电源模块和电源系统配套产品;
   第二种模式:“外购部件+系统集成”厂商。其特点是,该类厂商具有面向局
部终端用户的销售渠道优势和系统售后服务能力。企业通过“外购部件+集成”
的模式组织生产并通过其渠道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
   第三种模式:“一体化产品”厂商。其特点是,该类厂商兼顾核心模块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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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及终端用户的渠道开发,自己组织生产核心模块并集成系统产品,销售给终
端用户。
    公司主要采用第一种经营模式,专注于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行业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随着国内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动汽车的快速增加与充电设施建设
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行业迎来了快速增长的契机。而
作为充电设备的核心组成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将随着行业的整体发展而快速
发展。
    (1)市场供需缺口较大,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
    当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远落后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部分区域
已成为限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 2016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 100 万辆。但是,根据公开披露的数据,当
前我国公共充电桩数量约为 15 万个,目前充电设施建设速度远远落后于新能
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而充电桩建设的密度和使用的便捷性是决定新能源汽车未
来发展较为关键的因素。
                                            数据来源:工信部、公开资料
    为此,国务院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整体布局考虑,提出了加大充电设施建
设的整体规划。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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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根据该文件要求,未来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
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
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
公共充电站;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
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 2015 年 10 月印发的《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未来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需求巨大,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目标。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数据来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
                     数据来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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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行业整体发展来看,公司充电电源模块产品作为充电桩的核心部件,将
伴随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发展。
    (2)稳定明确的行业政策环境,推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 2015 年 10 月印发的《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明确了各地的发展规划。2015 年至
2020 年全国各个地区充电桩推广规划如下:
推广区域      包含省市             推广目标                        推广计划
            北京、天津、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
            河北、辽宁、     冲 换 电 站 超 过 7,400   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7,城
加快发展    山东、上海、     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
地区        江苏、浙江、     250 万个,以满足超过      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
            安徽、福建、     266 万辆电动汽车充        车比例力争达到 1:12,城市核心区公
            广东、海南等     电需求。                  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 公里。
            山西、内蒙古、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
            吉林、黑龙江、
                             冲 换 电 站 超 过 4,300   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8,城
            江西、河南、
示范推广                     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1 公
            湖北、湖南、
地区                         220 万个以满足超过        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
            重庆、四川、
                             223 万辆电动汽车充        比例力争达到 1:15,城市核心区公共
            贵州、云南、
                             电需求。                  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5 公里。
            陕西、甘肃等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
                             充换电站超过 400 座,
            广西、西藏、                           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
积极促进                     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10
            青海、宁夏、                           车比例不低于 1:12,城市核心区公共
地区                         万个,以满足超过 11
            新疆等                                 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2 公里。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
                             求。
                       资料来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
    京津冀地区及长三角地区部分省市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如下:
 省市                城市充电设施规划                              资料来源
           2016 年,北京市计划新建 5,000 根公用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
 北京      充电桩,到 2017 年在全市范围建成平均
                                                       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服务半径 5 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
           预计到 2016 年底,完成 169 座充电站、
           2785 台充电桩的建设,初步实现天津中
 天津                                                  天津发改委网站
           心城区每 5 公里以内和郊区 8 公里以内都
           可找到充电桩的充电服务圈。
 河北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 1,970 座,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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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桩 65,625 个。其中,公用充电站      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
    1,533 座,充电桩 25,730 个;专用充电站 意见》
    437 座,充电桩 39,895 个,具备满足为
    20 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
    经测算,至 2017 年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
    规模需达到 10.3 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
    交停保场需 42 座;至 2020 年,全市新能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
 上海
    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 21.1 万个,上海     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市计划,至 2020 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
    桩规模至少达到 21.1 万个。
    初步规划是到 2020 年全省建成 20 万根充
 江苏   电桩,约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充电站     江苏省能源局
    208 座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补贴政策的明确,将更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推
广。2016 年 1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
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
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
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 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运营给予奖励。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
确定,推广量越大,奖补资金获得的越多。
    整体来看,随着国家和地方财政扶持政策的明确,以及规划和实施的步骤
不断细化,将加速整个行业的发展。公司产品作为整个产业链的一个环节,也
将随着行业的整体发展而发展。
    2、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电力操作电源系统行业下游主要面向电力行业和非电力行业两部分市场。
电力行业主要由电网和电厂构成,非电力行业主要包括钢铁冶金、煤矿、水
泥、石化等。电力操作电源作为相关领域电力系统的配套设备,随着上述领域
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而有所增加。
    2014 年我国电力操作电源系统销售额约为 50.94 亿元,作为电力电源系
统的核心电源模块销售规模约为 4 亿元,过去三年,年均增长率约为 3%(数
据来源:赛迪顾问《中国电力电源市场研究报告》),2015 年仍保持相对稳定的
市场规模。从整体来看,预计未来电力操作电源市场整体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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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竞争地位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市场
    (1)行业竞争概况
    国内充电电源系统和成套设备的厂商众多,自主生产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的厂商主要有通合科技、盛弘电气、中恒电气等公司。
    (2)同行业主要公司情况
    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① 通合科技成立于 1998 年,2015 年 12 月在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智
                   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合科技的主
   通合科技        要产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和电力操作电源系统、电动汽车车载电
(300491.SZ)      源及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
                ② 通合科技预计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 至
                   -700 万元。[注]
                ① 盛弘电气成立于 2007 年,公司运用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开发了
  盛弘电气         不同的产品应用,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能质量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
                   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池化成与检测设等。
                ① 中恒电气成立于 1996 年,于 2010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② 中恒电气主要有两大业务板块:一是电力信息化板块,为发电企业、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行业用户智能用电、新能源等领域的“自动化、
   中恒电气
                   信息化、互联化”智能建设方面与运营提供解决方案;二是电力电子产
(002364.SZ)
                   品制造板块,为客户提供通信电源系统、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
                   电力操作电源系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产品及电源一体化
                   解决方案。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其中通合科技来源于其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电力电源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概况
    国内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市场主要厂商包括通合科技、英可瑞、艾默生网络能
源等。其中,艾默生网络能源进入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市场较早,积累了较强的品
牌优势。通合科技及英可瑞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也在
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名称                                        简介
   通合科技      通合科技成立于 1998 年,2015 年 12 月在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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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简介
(300491.SZ)    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合科技的主要产
                 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和电力操作电源系统、电动汽车车载电源及充
                 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
                 通合科技预计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 至
                 -700 万元。[注]
   [注]数据来源于通合科技 2017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主要有以下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进步快,客户需求具有定制化、多
型号的特点。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并保持一定的前瞻性,能够根据客户需要
及时提供新产品,进而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5年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在智能高频
开关电源领域里,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可持续研发能力。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7项、软件著作权22项。
    公司对技术研发持续高投入,组建了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主要核心技术团
队人员自公司设立之初就进入公司工作,技术团队稳定,且不断增加新的骨干人
员。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54人,占员工总人数22.22%。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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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呈现新产品价格较高、毛利率较高的特点,
然而随着技术成熟度的提高和竞争者的加入,供给迅速增加,产品价格下降较快。
鉴于该行业特点,公司需具备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较为注重供应链体系的建立和联动。首先公司拥有
一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并协助供应商改进制造工艺,从而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
购成本;其次,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采购规模的扩大,规模化采购有利于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降低;再次,公司通过研发及合理的工艺设计,在部件小型化、
标准化方面取得良好进展,降低单位产品的制造成本;最后,公司地处深圳市,
本地电力电子原材料配套成熟、供给充足,也有利于公司采购成本的降低。
    (3)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系统集成商,其最终用户主要为电网、电厂、充电设
施运营商等,这些最终用户对使用系统的质量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作为系
统的核心部件,其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对最终用户的设备运行具有较大的
影响。
    上述最终用户,通常会考虑供应商产品在其设施体系的应用案例和应用效
果。因此如果能够率先在其体系内实现自身产品的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相对其
它供应商会更有利于后续订单的获取,从而形成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多年来,产品质量优良,客户服务全面,获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特别
是在新产品等方面,率先投入使用且使用效果较好,具有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
    (4)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质量和客户优先的理念,在满足客户需求、售后技术服务
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公司核心技术保证了产品的高效率、高可靠性,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产
品。产品种类齐全,售后体系完善,能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所需产品,能在最快时
间提出高效灵活的解决方案。“英可瑞”产品在客户中积累了一定的品牌优势。
    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持续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口碑,
公司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为公司新产品获得订单奠定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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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如采购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的部分客户是原有电力操作电源的客
户。
       4、公司竞争劣势
       (1)资金实力不足
    公司成立以来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目前,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
段,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以及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在土地、厂房、生产
设备、研发设计、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方面均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但仅依靠
自身积累方式已不足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要,将制约公司产品研发创新与生产
规模的扩大。因此,进行上市融资、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是公司长期发展的客观
需求。
       (2)产能不足,生产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公司凭借已经形成的研发设计、生产、产品质量及客户优势,公司产品系
列得到不断完善,市场开拓进程也在逐渐加速,但是公司目前已经满负荷运
转,现有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增长已不相匹配,制约了公司产品市场份额的进
一步扩大和行业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因素
    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行业。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五部
委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规定:
电力电子器件、变流装置中高精度高性能开关电源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重点领
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列为鼓励类产业。
    同时,公司所处产业受国家多项政策支持,如: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对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给出了明确的指引;2016 年 1 月财政部、科技部、
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这为电动汽车充换设施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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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的支撑。
    (2)市场快速增长的有利因素
    随着我国新能源与节能汽车市场各项政策的落地、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
展的相关因素不断被打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进入快速增长期。特别是2015年
国务院、财政部等部门对各个产业链政策的明确指导,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执
行方案的出台,将使得市场未来五年呈现高速发展期。根据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市场预期明确,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也将分享整个
市场快速增长的利益。
    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全社会用电量的快速增长。随着国内电网
规模的不断扩大、电网结构的日益复杂、电压等级的升高以及数字化变电站的推
广,要求对发电端和电网系统加大投资力度,选用更为先进的开关电源设备,或
对现有电源设备进行升级,这些都将会带来潜在的市场需求。
    (3)行业技术革新为未来发展提供保障
    随着应用需求不断向前发展,新技术的出现,如又会使许多应用产品更新换
代,推动行业开拓更多更新的应用领域及产品换代升级。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是开关电源技术发展的基础。随着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和适
于更高开关频率的电路拓扑的不断出现,现代电源技术将在实际需要的推动下快
速发展。新型电力电子元器件、新材料及数字控制技术的不断更新,为智能高频
开关电源的转化效率、可靠性、电磁兼容性、智能化等性能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关
键性的技术保障。而新型的电源电路拓扑和控制技术,可使功率开关大幅提高工
作频率,提高开关电源的工作效率,使开关电源的性能更加优良。
    2、不利因素
    (1)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对下游行业有较大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的电力及新能源相关投资建设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特别
是新能源产业链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影响较大。电力、新能源等投资拉
动型产业受到产业支持变化及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在政策及相关投资发生变化
的情况下,对这些产业造成较大影响。
    (2)整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低价竞争降低行业整体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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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频开关电源行业领域广泛,虽然存在一些需要新技术支撑的市场领域,但
也存在大量技术成熟度较高,对产品技术创新要求不高的市场需求。由于市场整
体较为分散,技术实力一般的厂商主要通过价格竞争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市场占
有率,过分的价格竞争策略,拉低了行业的盈利能力,无法为持续的研发提供资
金支持,从而降低整个行业的创新潜力。
    (3)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整体行业仍以市场为导向,过分注重市场的开拓,而技术创新能力及前瞻能
力不足,使得国内企业产品创新能力与国际厂商存在一定差距。
    同时,国内在电力电子元器件方面的创新力不足,特别是芯片等仍以国外产
品为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元器件的发展。
   (六)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是一种综合了功率变换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处
理技术、通信技术、热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结构设计、外观设计、制程控制
等领域的交叉学科。由于其电路设计、控制算法复杂,特别是在产品高频化、小
型化方面,更要通过综合设计,来降低元器件的损耗。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2、研发及资金壁垒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应用领域广,产品对工艺及实践应用的质量和稳定性要求
较高,需要持续的研发及不断的工程试验克服缺陷,从而保障量产的产品在实际
中的稳定性。大量的研发和工程试验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若企业无法保证持续
的研发能力,则容易被市场所淘汰。
    3、产品周期壁垒
    通常行业新产品从研发、工程试验到量产大约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即使研发
设计出成品,也需要大量的试验来验证产品的可靠性,因此需要一定的试验周期。
企业即使能够及时跟进市场技术设计出新产品,但如不经过大量试验也无法量产
并及时推向市场。因此,具备良好的市场前瞻性和技术储备能力,更早地进行工
程试验以缩短周期实现量产,才能够保障企业率先向市场推出量产产品,抢占市
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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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品牌及客户壁垒
    用户在选择电源供应商时,通常选择经过成熟市场检验或过往具有成功使用
案例的品牌产品。特别是已经合作的客户,出于过往合作效果及售后服务的考虑,
更易于与合作过的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因此具有一定的品牌及客户壁垒。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
    高频开关电源从其技术发展过程来看,主要经历了线性电源、相控电源和开
关电源三个发展阶段。相对于开关电源,相控电源的纹波大、谐波干扰大,稳压、
稳流精度差,效率低、噪音大、体积大,智能化程度低,难以满足综合自动化及
无人值守变电站或发电厂的要求。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具有稳压、稳流精度高、体
积小、重量轻、效率高、输出纹波及谐波失真小、无噪音污染、自动化程度高等
优点,从而取代了相控电源,成为电源产品的发展方向。
    2、行业发展趋势
    (1)模块化
    模块化不仅在于使用方便,缩小整机体积,更重要的是取消传统连线从而把
器件承受的电应力降至最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另外,大功率的开关电源,由
于器件容量的限制和增加冗余提高可靠性方面的考虑,一般采用多个独立的模块
单元并联工作,采用均流技术,所有模块共同分担负载电流,一旦其中某个模块
失效,其它模块再平均分担负载电流。这样,不但提高了功率容量,在有限的器
件容量的情况下满足了大电流输出的要求,而且通过增加相对整个系统来说功率
很小的冗余电源模块,极大地提高系统可靠性,即使出现单模块故障,也不会影
响系统的正常工作,为修复提供充分的时间。
    (2)绿色化
    电源系统的绿色化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显著节电,这意味着发电容量的节约;
其次这些电源减少对电网产生干扰。现代电力电子技术是开关电源技术发展的基
础。随着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和适于更高开关频率的电路拓扑的不断出现,现代电
源技术将在实际需要的推动下快速发展。在传统的应用技术下,由于功率器件性
能的限制而使开关电源的性能受到影响。为了极大发挥各种功率器件的特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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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性能对开关电源性能的影响减至最小,新型的电源电路拓扑和新型的控制技
术,可大幅提高工作频率,提高开关电源工作效率,使得开关电源性能更加优良。
    (3)智能化
    系统智能化程度的提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充电模块自身的智能
化,另一方面是系统监控的智能化。充电模块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具备自我实时
监测和记录功能,可进行故障检测、故障定位;可实现远程状态监测、远程故障
检测、故障定位和故障排除;具备完善可靠的故障退出机制及自身监测系统冗余
配置,提高了其工作的可靠性。系统监控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对系统设备运行的
环境状态、动力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历史数据,实现对电力机房远程遥控
管理功能,使电力行业机房监控达到无人或少人值守,为机房的高效管理和安全
运营提供有力的保证。监控系统可分为前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以及后台监控管
理部分。三者有效的结合,保证该系统能够实时、快速、准确地将设备现场的图
像和数据回传到监控中心。
    (4)数字化
    电源的控制已经由模拟控制、模数混合控制,进入到全数字控制阶段。全数
字控制具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可以更快速灵活的实现设计理念,缩短开发周期。
数字芯片的一致性好,适合大规模生产。全数字化控制集成度越来越高,可以缩
小控制电路的体积和功耗。数字化控制和数字化均流技术的普及有利于提高模块
设计的标准化水平,促进标准化进程的发展。同时可大幅提高开关频率,提高产
品的功率密度。全数字化控制可以实现在线编程,制作可编程电源满足不同用户
的各种特殊需求等。全数字控制作为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已经在许多功率变换设
备中得到应用。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1、本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公司行业上游主要为电子元器件、磁元件、结构件制造加工等行业,主要提
供本行业产品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市场供给较为充分,本行业对上游企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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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好的议价能力。上游行业的技术创新及产品质量将会一定程度影响本行业产
品的质量和成本。此外上游行业的技术创新也将推动本行业高性能产品的推出。
    2、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下游行业主要包括电网、电厂、通讯、轨道交通、大型工矿企业等用户, 以
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用户。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其需
求变化直接影响本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本行业下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本行
业需要不断推出符合下游客户更新需求的产品,才能保持良好的利润水平。而对
于成熟产品,下游的议价能力较高,本行业产品定价处于从属地位。
    从下游行业发展来看,未来五年,电力投资整体呈稳定发展趋势,新能源汽
车产业链相关投资处于快速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对本行业的快速发展起
到重要作用。
   (九)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目前海外市场国家的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
性影响。
    1、周期性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行业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近年来
持续快速发展。随着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充电设施投资的快速扩张、智能电
网投资持续加大,预计未来五年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市场将持续增长。
    2、区域性
    本行业下游为电网、电厂及钢铁冶金、石化等用户变电站和新能源汽车等行
业。下游应用领域多,且无显著的运输半径约束,本行业无明显的区域性。
    3、季节性
    本行业与下游客户的招标安排时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部分下游客户一般在
下半年制订次年年度预算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批通常集中在次年上半年,采购招
标一般较多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通常情况下,企业下半年的收入会高于上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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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规模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实际产量和实际销量情况
         产品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量(台)           96,788               58,671           5,485
            汽车充电电
                          销量(台)           92,112               46,435           3,984
电动汽        源模块
                          产销率              95.17%                79.14%       72.63%
车充电
                          产量(台)               1,114               423
电源        汽车充电电
                          销量(台)                901                322
              源系统
                          产销率              80.88%                76.12%       97.09%
                          产量(台)           19,443               16,958       16,467
            电力操作电
                          销量(台)           19,012               17,364       16,445
              源模块
                          产销率              97.78%            102.39%          99.87%
                          产量(台)           28,768               20,027       15,404
电力操      电力操作电
                          销量(台)           23,871               18,453       16,285
作电源        源监控
                          产销率              82.98%                92.14%      105.04%
                          产量(台)                 93                304
            电力操作电
                          销量(台)                 84                332
              源系统
                          产销率              90.32%            109.21%          85.99%
                          产量(台)           14,624               10,226           8,133
其他电      其他电源及
                          销量(台)           13,253                8,866           7,350
  源          产品
                          产销率              90.63%                86.70%       90.37%
    2、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产品具有型号多、定制化等特点,为了客观的统计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
况,公司根据现有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型号确立标准型。
    根据当年当期的有效生产人数的日历工时数及确定的标准型的工时定额换
算,可得到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产能分别为 45,146 台、
93,315 台、148,963 台;根据当年当期各产品实际入库数量及各产品折合为标
准型工时定额系数换算,可得到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产量
分别为 52,718 台、105,142 台、187,170 台;将报告期公司各产品的实际产量
换算为代表性产品,以得到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标准产能(台)                 148,963                     93,315                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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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产量(台)                  187,170                105,142                   52,718
 产能利用率                      125.65%               112.68%                   116.77%
     报告期内,随着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和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公司
 的生产效率也逐年提高。尽管公司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生产人员的方式积
 极提升产能,但由于公司产品销售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并不匹配,产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公司的发展速度。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台)              0.14        0.16        0.17          0.17
电力操作
           电力操作电源监控(台)              0.07        0.08        0.08          0.08
  电源
           电力操作电源系统(套)              1.06        1.11        0.73          1.29
电动汽车   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台)              0.30        0.32        0.39          0.44
充电电源   汽车充电电源系统(套)              1.67        2.76        3.90        18.19
其它电源        其他电源(台)                 0.13        0.14        0.15          0.17
     (1)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监控产品
     报告期内,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监控产品单价整体较为稳定,变动较小。
     (2)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产品
     报告期内,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产品单价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 2014
 年,汽车充电行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公司汽车充电模块产品逐步批量化生产和
 销售,具有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销售价格也相对较高;2015 年,市场需求迅
 速扩大,市场进入者增加,竞争加剧,整个市场定价机制不断完善,产品价格有
 所下降;2016 年,市场规模进一步快速扩大,市场竞争者进一步增多,为抢占
 市场,发行人结合市场情况,产品价格也有所下降。
     (3)电力操作电源和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产品
     因电力操作电源和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类产品均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需
 根据客户定制化的功能、功率和配置等要求生产产品,因此,产品价格差别较大,
 致使系统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差异较大。电力操作电源和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占
 公司收入比重较小,其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4、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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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北方片区     6,423.65    45.87%      16,175.23    41.60%       6,837.12    26.73%      4,736.22    50.67%
 华东片区     3,763.86    26.88%      14,660.91    37.71%      15,778.44    61.68%      3,008.37    32.18%
 华南片区     3,051.33    21.79%       6,330.24    16.28%       2,146.19     8.39%       626.97      6.71%
 西部片区      766.20      5.47%       1,711.81     4.40%        820.77      3.21%       976.19     10.44%
国外:                -           -            -           -            -           -           -           -
   合计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二)公司前十大客户情况
          1、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公司的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所示:
                                                    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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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的主要产品              是否新增客户
     1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49.08           18.20%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2        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13.20           11.52%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3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1.32               7.01%   汽车充电模块                            否
     4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742.67               5.30%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5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720.19               5.14%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其他电源            否
     6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5.01               4.25%   汽车充电模块                            否
     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40.53               3.15%   汽车充电模块                            否
     8        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360.70               2.58%   汽车充电模块                            否
     9        四川阿海珐电气有限公司                                                      331.94               2.37%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其他电源            否
     10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91.76               2.08%   汽车充电模块                            否
                                 合计                                                    8,626.4           61.59%                                      -                  -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销售收入较
                                                                              销售的           是否新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15 年变                       收入变化原因
                                                                             主要产品          增客户
                                                                                                          动额
                                                                                                                       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向好,2016 年度客户在国网中标
 1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947.57   10.15%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1,794.07
                                                                                                                       量增加,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增加
 2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129.61   8.05%        汽车充电模块            否      -581.89     结合其自身订单情况,综合衡量订单能力,订单量稍
                                                                                  1-1-11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下降
    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汽车充电产品客户,2015 年刚起步,2016 年度客户
 3                                        2,259.70   5.81%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1,886.8
    司                                                                                                   国网中标量增加,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增加
                                                                                                             客户下游受 2016 年国家查新能源骗补影响,因此其
 4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2,057.32   5.29%        汽车充电模块          否         -958.75
                                                                                                             衡量扩张能力,下单量下降
 5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988.70   5.12%        汽车充电模块          否         -793.12   客户结合自身库扩张能力,订单量稍有下降
                                                                                                             2015 年刚起步,2016 年度客户国网中标量增加,给
 6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1,942.87   5.00%        汽车充电模块          否        1,449.86
                                                                                                             于发行人的订单量增加
                                                                                                             2016 年度客户国网中标量增加,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
 7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1,757.35   4.52%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1,214.34
                                                                                                             增加
                                                                                                             2015 年刚起步,2016 年度新能源充电设施中标量增
 8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3.49   4.38%        汽车充电模块          否        1,562.66
                                                                                                             加,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增加
                                                                                                             2015 年刚起步,2016 年度汽车充电业务增加,给于
 9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52.62   3.48%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1,352.62
                                                                                                             发行人订单量增加
                                                                                                             2015 年刚起步,2016 年度客户新能源充电设施中标
10      青岛华烁高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156.20   2.97%     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       否        1,078.39
                                                                                                             量增加,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增加
                 合计                    21,295.43   54.77%                        -     -        8,004.98                                                 -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销售收入较
                                                                     销售的            是否新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14 年变                       收入变化原因
                                                                    主要产品           增客户
                                                                                                   动额
 1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711.50   14.51%   汽车充电模块              是        3,711.50   2015 年度新增客户,受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订单量
                                                                         1-1-11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幅增加
                                                                                                               汽车充电产品新客户,2014 年刚起步,2015 年受新
 2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3,016.07   11.79%    汽车充电模块               否       2,966.27
                                                                                                               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订单量大幅增加
                                                                                                               汽车充电产品新客户,2014 年刚起步,2015 年受新
 3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781.82   10.87%    汽车充电模块               否       2,194.37
                                                                                                               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订单量大幅增加
                                                                                                               2015 年度新增客户,受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订单量
 4      扬州双鸿电子有限公司(国充)      2,298.43   8.98%     汽车充电模块               是       2,298.43
                                                                                                               大幅增加
                                                               汽车充电模块、汽车                              2015 年度客户国网中标量略有减少,给于发行人的订
 5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53.50   8.42%                                否        -250.93
                                                               充电系统                                        单量略有下降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电力操作电源市场发展较为平稳,客户发展也较为平
 6                                          852.87   3.33%                                否           -9.77
    绩溪分公司                                             其他电源                                        稳,2015 年订单量接近 2014 年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                         汽车充电模块、汽车                              2015 年度新增客户,受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国网中
 7                                          562.20   2.20%                                是          562.2
    公司                                                   充电系统                                        标量增加,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大幅增加
                                                               汽车充电模块、电力                              客户业务范围扩大,增加了汽车充电产品,随着新能
 8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543.01   2.12%                                否         242.15
                                                               电源、其他电源                                  源汽车快速发展,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大幅增加
                                                                                                               2015 年度新增客户,受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国网中
 9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493.01   1.93%     汽车充电模块               是         493.01
                                                                                                               标量增加,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大幅增加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客户 2015 年在国网电力操作电源设备中的中标量增
1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95.15   1.54%                                否         128.79
                                                               其他电源                                        加,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增加较多
                 合计                    16,807.56   65.70%                         -     -       12,336.02                                                     -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的             是否新   销售收入较                     收入变化原因
                                                                          1-1-11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产品           增客户   2013 年变
                                                                                                动额
                                                           汽车充电系统及充电                              2014 年度新增客户,受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国网中
1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04.43   25.72%                               是       2,404.43
                                                           模块                                            标量增加,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大幅增加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2014 年客户在超高压设备中标量大幅增加,给于发行
2                                       862.64    9.23%                                否        597.82
      绩溪分公司                                           其他电源                                        人订单量增加较多
                                                                                                           2014 年度新增客户,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发行人订
3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87.45    6.28%    汽车充电电源                是        587.45
                                                                                                           单量大幅增加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2014 年客户新中标了成都地铁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给
4     四川阿海珐电气有限公司            378.20    4.05%                                否        147.57
                                                           其他电源                                        于发行人订单量增加增多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客户业务范围扩大,增加了汽车充电产品,给于发行
5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300.86    3.22%    其他电源、汽车充电          否        288.73
                                                                                                           人汽车充电电源产品订单量增加较多
                                                           电源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2014 年客户在国网电力操作电源设备中标量较少,给
6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3.90    3.04%                                否         -38.86
                                                           其他电源                                        于发行人订单量有所减少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2014 年客户在国网电力操作电源设备中的中标量增
7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66.36    2.85%                                否        104.68
                                                           其他电源                                        加,给于发行人订单量增加较多
                                                           电力电源、电力监控、                            2014 年客户高铁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中标增多,给于发
8     湖南科明电源有限公司              210.15    2.25%                                否         47.03
                                                           其他电源                                        行人订单量增加增多
                                                                                                           2014 年度新增客户,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发行人订
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7.24    1.47%    汽车充电模块                是        137.24
                                                                                                           单量大幅增加
                                                           电力电源模块、监控、                            2014 年因客户自身业务调整,给于发行人的订单量有
10    山东泰开电源有限公司              124.09    1.33%                                否         -72.88
                                                           其它电源                                        所减少
               合计                    5,555.31   59.43%                         -     -        4,203.20                                                   -
                                                                       1-1-11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1-1-12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按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后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及占当期全部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占公司全部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业收入的比例
    国家电网公司                                     2,666.77             19.04%
    其中: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49.08             18.20%
 1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14.58             0.82%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3.11             0.02%
 2      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13.20             11.52%
 3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1.32              7.01%
 4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742.67              5.30%
 5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720.19              5.14%
                         合计                            6,724.15             48.01%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业收入的比例
    国家电网公司                                     4,295.16             11.05%
 1      其中: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947.57             10.15%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          347.59              0.89%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129.61             8.05%
 2      其中: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129.61             8.05%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3      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59.70             5.81%
 4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2,057.32             5.29%
 5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988.70             5.12%
                         合计                           13,730.49             35.32%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业收入的比例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056.12             15.86%
 1      其中: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711.50             14.51%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03.20              1.35%
 2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3,016.07             11.79%
                                          1-1-12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781.82              10.87%
    国家电网公司                                    2,752.08              10.76%
    其中: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53.50              8.42%
 4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         562.20               2.20%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0.67               0.00%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35.72               0.14%
 5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298.43              8.98%
                         合计                         14,904.52               58.26%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收入的比例
    国家电网公司                                  2,436.03                26.06%
    其中: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04.43                25.72%
 1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10                 0.04%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27.50                 0.29%
 2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862.64                 9.23%
 3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87.45                 6.28%
 4      四川阿海珐电气有限公司                          378.20                 4.05%
 5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300.86                 3.22%
                         合计                         4,565.18                48.8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
       第一、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是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第二、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
限公司、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系受国家电网公司同一
控制下企业。
       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2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能源的供应情况、价格变动趋
         势及占比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原材料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子元器件        3,432.43   65.68%      12,021.40    67.02%      11,823.99      68.46%       2,753.77      64.47%
磁元件              835.40   15.99%       3,268,28    18.22%       3,206.24      18.56%         679.23      15.90%
结构件              589.80    11.29%      1,759.84     9.81%       1,581.68       9.16%         604.05      14.14%
辅助材料            368.00    7.04%        886.61      4.94%         660.69       3.83%         234.63         5.49%
合计              5,225.63   100.00%     17,936.13    100.00%     17,272.60     100.00%       4,271.67     100.00%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均由当地电力部门等供应。报告期
         内,公司电费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电费总额                     50.30              119.80             71.68               38.01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的价格趋势
              在主要原材料方面,公司上游行业均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
         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近年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
         扩大,采购规模也不断提升,有利于公司原材料批量采购价格的下降。
              在主要能源供应方面,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供应稳定。报告期内,
         公司电价为 1.08 元/度,价格稳定。
             (二)公司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与前十大供应商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2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采购
                                                主要采购内                        供应商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总额的              备注
                                                    容                              类型
                                                                           比例
                                                精密电子产
           1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578.54    10.34%   原厂商      -
                                                品来料加工
           2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380.40    6.80%    原厂商      -
                                                直流风机、
                                                                                           代理富士
           3     深圳市中天元科技有限公司       散热器、散     362.83    6.48%    代理商
                                                                                             康产品
                                                热模组等
                 深圳市胜鸿快捷电路有限公
           4                                    印制线路板     334.83    5.98%    原厂商      -
                 司
                                                                                           代理美高
           5     增你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半导体       327.76    5.86%    代理商
                                                                                           森美产品
                                                                                             代理东
2017 年                                         功率器件、
           6     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41.27    4.31%    代理商   芝、ON、
 1-6 月                                         集成电路
                                                                                           NXP 产品
           7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228.71    4.09%    原厂商      -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有限公       五金电子配
           8                                                   210.40    3.76%    原厂商      -
                 司                                 件
                                                                                           代理安华
           9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182.08    3.25%    代理商   高、力特
                                                                                             产品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
          10                                      磁元件       156.59    2.80%    原厂商      -
                 司
                                  合计                        3,003.41   53.66%
           1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2,455.62   12.37%   原厂商      -
                                                精密电子产
           2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1,832.92   9.23%    原厂商      -
                                                品来料加工
                                                                                           代理东芝
           3     深圳市天技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功率器件     1,381.48   6.96%    代理商
                                                                                             产品
           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电容器     984.75    4.96%    原厂商      -
                                                                                           代理德州
           5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半导体       845.08    4.26%    代理商
                                                                                           仪器产品
                                                                                           代理美高
2016 年    6     增你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半导体       829.77    4.18%    代理商
                                                                                           森美产品
  度
                                                五金电子配
           7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716.33    3.61%    原厂商      -
                                                    件
                                                                                           代理航盛
           8     深圳市聚耀科技有限公司         印制线路板     665.78    3.35%    代理商
                                                                                           电路产品
                                                直流风机、
                                                                                           代理富士
           9     深圳市中天元科技有限公司       散热器、散     635.07    3.20%    代理商
                                                                                             康产品
                                                热模组等
          10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445.76    2.24%    原厂商      -
                                  合计                       10,792.56   54.36%
           1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2,503.54   13.35%   原厂商      -
                                                精密电子产
           2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1,150.09   6.13%    原厂商      -
                                                品来料加工
2015 年                                                                                    代理航盛
           3     深圳市聚耀科技有限公司         印制线路板     999.15    5.33%    代理商
  度                                                                                       电路产品
           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电容器     996.56    5.31%    原厂商      -
                                                                                           代理东芝
           5     深圳市天技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功率器件      901.06    4.81%    代理商
                                                                                             产品
                                                1-1-12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采购
                                                  主要采购内                            供应商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总额的                备注
                                                      容                                  类型
                                                                                 比例
                                                                                                   代理美高
              6    深圳时代新晨电子有限公司         半导体          895.40     4.77%    代理商
                                                                                                   森美产品
                                                                                                   代理德州
              7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半导体          876.42     4.67%    代理商
                                                                                                   仪器产品
                                                                                                   代理英飞
              8    荣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功率半导体        715.32     3.81%    代理商
                                                                                                     凌产品
                                                                                                   代理英飞
              9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功率半导体        534.54     2.85%    代理商
                                                                                                     凌产品
                                                  直流风机,
                                                                                                   代理富士
             10    深圳市中天元科技有限公司       散热器,散        533.60     2.85%    代理商
                                                                                                     康产品
                                                  热模组等
                                     合计                         10,105.68    53.88%
              1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磁元件          540.52     11.06%   原厂商        -
                                                                                                   代理英飞
              2    荣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功率半导体        274.55     5.62%    代理商
                                                                                                     凌产品
              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电容器        262.82     5.38%    原厂商        -
                                                  精密电子产
              4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252.22     5.16%    原厂商        -
                                                  品来料加工
                   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机箱、机柜、
              5                                                     248.22     5.08%    原厂商        -
                   (注)                           钣金外壳
                                                                                                     代理
2014 年
              6    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         功率半导体        234.82     4.80%    代理商     IXYS 产
  度
                                                                                                       品
                                                                                                   代理德州
              7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半导体          225.56     4.62%    代理商
                                                                                                   仪器产品
                                                                                                   代理航盛
              8    深圳市聚耀科技有限公司         印制线路板        215.21     4.40%    代理商
                                                                                                   电路产品
                                                                                                   代理美高
              9    深圳时代新晨电子有限公司         半导体          153.53     3.14%    代理商
                                                                                                   森美产品
                                                                                                   代理 ABB
             10    深圳市高捷联电气有限公司        低压电器         122.64     2.51%    代理商
                                                                                                     产品
                                     合计                          2,530.09    51.77%
          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邓琥曾持有供应商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0%股权,
      已于 2015 年 8 月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该公司其他股东。邓琥持有该部分股权原因主要是
      前期为双方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双方采购定价以市场为依据,公司向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整体采购额不高,对公司采购成本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共 20 家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                                                                 是否存在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关联关系
                                                                                夏代力:46.00%
                                                                                刘春宣:37.00%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    2004 年 02 月 13
 1                                                   1,000 万元        否       刘翔:6.00%
    限公司                日
                                                                                朱建翎:6.00%
                                                                                马林:5.00%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    2010 年 08 月 24
 2                                                     500 万元        否       兰勇:100.00%
    限公司                日
 3      深圳市天技电子技术    2013 年 05 月 30        1000 万元        否       赵鹏:50.00%
                                                  1-1-12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是否存在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日                                             齐晴:50.00%
                                                                             荆新生:41.00%
                                                                             荆新洲:34.00%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     2007 年 02 月 13
4                                                    5,000 万元      否      张璟:10.00%
       理有限公司             日
                                                                             邹锟:10.00%
                                                                             韩宏斌:5.00%
       增你强(深圳)科技有   2006 年 06 月 22                               增你强(香港)有限公司 :
5                                                    300 万美元      否
       限公司                 日                                             100.00%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     2009 年 09 月 08                               鲜明蓉:60.00%
6                                                       50 万元      否
       有限公司               日                                             何国秋:40.00%
       深圳市聚耀科技有限     2006 年 04 月 16                               孙婷:90.00%
7                                                      100 万元      否
       公司                   日                                             张传海:10.00%
       深圳市中天元科技有     2005 年 04 月 30                               鲁强:60.00%
8                                                      100 万元      否
       限公司                 日                                             鲁阳:40.00%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54.24%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     1988 年 04 月 04
9                                                      500 万元      否      魏晋峰:20.00%
       公司                   日
                                                                             王浩:15.74%
                                                                             李东海:10.00%
       深圳时代新晨电子有     2012 年 10 月 22                               夏腊元:50.00%
10                                                     300 万元      否
       限公司                 日                                             彭彩霞:50.00%
       荣万科技(深圳)有限   2006 年 05 月 08                               YUBAN GLOBAL
11                                                 3,500 万港币      否
       公司                   日                                             LIMITED :100.00%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   2002 年 05 月 14                               威健实业国际有限公司(香
12                                                2,500 万美元       否
       有限公司               日                                             港) :100.00%
                                                                             唐朝辉:55.00%
       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     2008 年 12 月 26
13                                                     100 万元      否      刘生永:35.00%
       品有限公司             日
                                                                             李金磊:10.00%
                                                                             阮胜超:42.79%
                                                                             阮胜一:26.72%
       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     2001 年 11 月 20                               黄育儒:22.92%
14                                                  11,700 万元      否
       公司                   日                                             深圳市智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
                                                                             黄和见:2.56%
       深圳市高捷联电气有     2003 年 06 月 16                               上海高捷联冠电气有限公
15                                                     500 万元      否
       限公司                 日                                             司:100.00%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31.84%
                                                                             朱祥:10.37%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1958 年 10 月 01                               陈卫东:2.26%
16                                               62,704.26 万元      否
       有限公司               日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1.89%
                                                                             陆军:1.71%
                                                  1-1-12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是否存在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关联关系
                                                                               其他股东:51.93%(注)
       深圳市胜鸿快捷电       2006 年 5 月 15                                  张远礼:50.00%
17                                                   500.00 万元       否
       路有限公司             日                                               董恩佳:50.00%
                                                                               WPGINTERNATIONAL(H
       大联大商贸(深圳)有
18                            2000 年 7 月 7 日   3,700.00 万港币      否      ONGKONG)LIMITED:
       限公司
                                                                               100.00%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     2006 年 2 月 15                                  新晔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9                                                7,000.00 万港币      否
       公司                   日                                               100.00%
                                                                               邱芳:57.14%
                                                                               潘福生:24.49%
                                                                               深圳市贝塔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33%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       2001 年 7 月 30                                  王荣立:2.92%
20                                                   857.50 万元       否
       份有限公司             日                                               肖娟:2.33%
                                                                               盈利时代投资(深圳)有限
                                                                               公司:1.46%
                                                                               车红:1.17%
                                                                               刘新怀:1.17%
         注: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84),截止 2016 年
     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户数共 22,907 户,在此仅披露前五大股东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情形,除前
     述邓琥持有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权益的情形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
     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昕晖亚的基本情况
          ①深圳昕晖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3797273U
     企业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第一工业区 16 栋
                           机箱、机柜、五金件的生产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属板材
     经营范围
                           加工;机箱,机柜,五金件的生产。
          根据深圳昕晖亚提供的工商档案资料,深圳昕晖亚的历史沿革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股权变动情况                              备注
                                                   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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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昕晖亚
 1      2008 年 12 月   设立   由唐朝辉出资 50 万元设立
                                                                             成立
                               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 万元增加到
                                                                             刘生永、邓琥
 2      2011 年 1 月    增资   100 万元,唐朝辉、刘生永、邓琥分别缴纳新
                                                                             进入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万元、35 万元、10 万元
                        股权   股权转让:邓琥将持有的深圳昕晖亚的 10%股      邓琥退出,李
 3      2015 年 8 月
                        转让   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李金磊          金磊进入
       ②发行人与深圳昕晖亚的业务往来情况
       深圳昕晖亚的主营业务为机箱、机柜、五金件的生产与销售;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昕晖亚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机箱、机柜及钣金       机箱、机柜及钣金    机箱、机柜及钣金
           采购内容
                                外壳                   外壳                外壳
       采购金额(万元)              268.30                 451.69              248.22
     占营业收入比例(注)           38.22%                 48.13%              32.99%
      注:指发行人向深圳昕晖亚的采购金额占深圳昕晖亚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深圳昕晖亚采购机箱、机柜及钣金外壳等原材料,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向深圳昕晖亚采购金额分别为 248.22
万元、451.69 万元、268.30 万元,采购金额占深圳昕晖亚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2.99%、48.13%、38.22%。
       ③发行人与深圳市昕晖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交易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报告期向深圳昕晖亚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 R153A576F1 机箱和
R153A576F2 前面板组件,其数控加工的采购价格与其它供应商报价情况如
下:
                                                                            单位:元/件
      采购内容                   深圳昕晖亚               畅翔             鑫盛精密
  R153A576F1 机箱                    140                  146
R153A576F2 前面板组件                63                   64
       由上表可见,不同供应商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受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生产周期及供货能力等多方面的影响。深圳昕晖亚的价格相对其它供应商报价,
具有一定优势,发行人在对比各方报价后,同时综合考虑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
性、供货能力等因素,最终选择深圳昕晖亚作为上述产品的供应商。
                                              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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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与深圳昕晖亚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是经过多方比价后
   综合考虑的结果,交易定价合理,具有公允性。
       (三)公司外协加工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厂房限制以及规模效应等因素,目前主要通过自有设备进行
   装配、老化、测试的制造等重要生产环节,其他零部件通常由公司设计成标准
   件,由外协厂商加工生产。为此,公司在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筛选部
   分生产厂家作为公司的外协合作伙伴,对其委托加工业务实行驻厂监督管理。
   同时,为从源头控制品质,公司 PCB 外协加工主要采取带料加工方式,主要
   原材料由公司采购后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
    1、公司外协加工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外协委托加工占营业成本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外协加工金额(万元)                716.32              1,835.98       1,175.19             314.54
   营业成本(万元)                  8,072.53           21,934.72        13,682.46         4,242.72
   外协加工占营业成本
                                         8.87%               8.37%           8.59%             7.41%
   比例
    公司具有严格的外协加工厂商筛选标准,并根据公司要求对外协加工实施品
   质管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外协厂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发行人     占外协加
       序                                        外协加工     定价方   外协加
年度                外协厂商名称                                                   同期采购     工总金额
       号                                          种类         式     工金额
                                                                                   金额比例     的比例
       1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576.60       10.30%       82.63%
       2    深圳市通茂电子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51.72        0.92%        7.41%
2017
 年    3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工序加工类      市场化     45.72        0.82%        6.55%
 1-6   4    深圳市凯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传感器      市场化     13.39        0.24%        1.92%
 月
       5    深圳市中科电科技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10.38        0.19%        1.49%
                      合计                          -            -      697.81       12.47%       97.42%
       1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1,688.68       8.50%       91.98%
       2    深圳市宝安任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工序加工类      市场化     67.67        0.34%        3.69%
2016
       3    深圳联阳科技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20.01        0.10%        1.09%
 年
       4    深圳市中科电科技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16.58        0.08%        0.90%
       5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工序加工类      市场化      11.09       0.06%        0.60%
                                                   1-1-12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发行人     占外协加
       序                                    外协加工     定价方   外协加
年度                外协厂商名称                                              同期采购     工总金额
       号                                      种类         式     工金额
                                                                              金额比例     的比例
                      合计                       -          -      1,804.03       9.08%      98.26%
       1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1,150.09       6.13%      97.86%
       2    深圳市维嘉意电子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19.09        0.10%       1.62%
2015   3    深圳市永华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3.93        0.02%       0.33%
 年    4    深圳市裕临电子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1.09        0.01%       0.09%
       5    深圳市鑫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工序加工类   市场化      0.99        0.01%       0.08%
                      合计                       -          -      1,175.19       6.27%     100.00%
       1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252.22        5.16%      81.82%
2014   2    深圳市维嘉意电子有限公司          PCBA 类     市场化     56.04        1.15%      18.18%
 年    3    深圳市永华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线缆类     市场化      6.28        0.13%       2.04%
                      合计                       -          -       314.54        6.44%     100.00%
    报告期内,上述外协供应商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
   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2、发行人对外协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已通过 ISO 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公司生产流程根据相关质量体
   系的流程图及控制程序严格进行,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控制外协业务的产品
   质量:
        (1)派员常年进驻控制质量
    为严格把控外协加工质量,公司采取派遣质量监控专员常年进驻外协加工
   生产车间的措施跟踪控制外协加工品的质量。例如,公司已在外协加工商深圳
   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派驻了 2 名专职质量监控员。
        (2)“批做批清”的专门化生产
    公司要求外协加工合作商在加工时做到“批做批清”,即公司对每批次的外
   协加工产品都会提供相对应的 SOP 文件(即生产指导文件),在同一批次的外
   协加工产品结束后,外协加工合作商必须清除该批次的 SOP 文件,以此保证
   每批次的 SOP 文件都具有较高的针对性,且能及时对外协加工过程中遇到的
   问题和错误进行修正,提高产成品质量。
        (3)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公司的外协加工方式主要为“带料加工”,即外协加工的全部元器件由公司
   采购,辅助原材料由公司指定品牌,外协加工合作商采购。原材料由公司品质
                                                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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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检验合格后,将原材料及加工 SOP 文件发送给外协加工合作商,由其进行
加工、组装。因此,公司得以从生产源头有效控制原材料的质量风险。
       (4)对加工产成品的质量控制
       外协加工合作商在加工完成后,首先,由外协加工合作商进行 ICT 测试,
在测试合格后将产品送至公司品质部门,公司品质部门会对该批产品进行全部
检验,包括外观、性能等。对于合格的产品,进入下一步组装、检验程序,对
于不合格的产品,会退回外协加工合作商重新加工。通过该项措施,公司进一
步保证了最终产成品的质量。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及其他设备,公司依法
拥有相关的产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累计减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385.06              99.48                 -     285.58           74.17%
运输设备                  416.03            240.17                  -     175.86           42.27%
电子及其他设备            381.08            255.09                  -     125.99           33.06%
办公设备                       19.48          13.80                 -        5.68          29.16%
       合计             1,201.65            608.54                  -      593.11          49.36%
     1、主要生产设备
       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系公司自主购买取得,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生产
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年限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月)
 1      阻性负载                        12            82.05     120          69.57         84.79%
 2      电源自动化测试系统              13            70.94     120          57.92         81.65%
 3      三相交流源                      15            72.31     120          40.58         56.12%
    AC SOURCE 30KVA 回收式
 4                                      1             33.33     60           27.54         82.62%
    电网模拟电源
                                               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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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电能质量分析仪                   13       33.50           120         26.09         77.87%
 6      功率分析仪                        5       42.39           60          18.41         43.44%
 7      老化柜                           18       14.00           120          9.77         69.80%
 8      示波器                           18       41.90           120          9.76         23.30%
 9      干式变压器                        1         9.74          120          8.97         92.10%
 10     高压柜                            1         9.18          120          8.45         92.10%
 11     恒温恒湿箱                        1         8.80          120          7.76         88.15%
 12     低压配电柜                        1         7.71          120          7.40         96.05%
 13     自动折盖封箱打包一体机            1         7.01          120          6.18         88.15%
 14     散热器压铸模具                    1         4.96          120          4.72         95.26%
 15     高压通信电源系统柜                1         7.69          120          4.56         59.26%
 16     滑轨式生产线作业台                3         4.62          60           3.13         67.87%
 17     电流放大器                        3         3.88          60           2.47         63.69%
 18     研发用屏风一批                    1         9.03          60           2.36         26.11%
 19     配电设备电缆                      1         2.25          120          2.12         94.35%
 20     配电设备线槽                      1         2.25          120          2.07         92.10%
 21     直流屏逆变电源柜                  1           3.11        120          1.94         62.42%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2、公司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1)房屋使用权
      ① 房屋使用权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买卖合同》、《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
精英俱乐部会籍章程及权益书》等文件材料,公司以 17,627,705.00 元人民币
为对价,依据相关文件取得并享有下述物业的使用权及 TCL 高科技工业园区的
其他权益。所使用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物业权利主体         位置        用途    面积             有效期            备注
                       深圳市南山
                       区中山园路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
                       1001 号 TCL                           期限内即        后,公司在补齐
     深圳 TCL 光电                            1,447.77
                       高科技工业      办公                  2006 年 9 月    地价及相关税费
     科技有限公司                             平方米
                       园区 E1 栋 11                         13 日至 2056    后可继续拥有该
                       层 A 型 1101                          年 9 月 12 日   场地使用权
                       号房
      公司除享有免费占用使用并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以及出租等权利之外,还享
有免费参加俱乐部举办之活动、享有俱乐部向会员提供各项优惠之权利及以折
扣价使用俱乐部若干设施之权利等等。
                                              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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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享有使用权的物业之所附土地使用权情况
    权利人        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 100%权益)
   房地产证       深房地字第 4000378325 号
    宗地号        T502-0013               宗地面积      263,332.68 平方米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用途       高新技术园区用地    土地使用权来源
                                                        书》(深地合字(2006)0145 号)
   土地位置       南山区同乐路
   使用年限       50 年,从 2006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56 年 9 月 12 日止
                  土地性质:非商品房,不得进行发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
                  1.66;计入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438,690 平方米,其中工业研发
                  厂区 392,690 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 46,000 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占地
 他项权利摘要     面积不得超过 18,430 平方米,不得安排住宅、商业、办公等房地产项目;
                  建筑层数:厂房不得超过 6 层,其余不得超过 18 层。
                  本用地仅用于高新技术项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登记;未经出让方批
                  准,不得用于抵押。
     依据《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买卖合同》、《深
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章程及权益书》,会员权益包
括所约定的房屋在俱乐部土地使用年限内独家永久性免费占用、使用、装修、
出租获取收益、转让、继承、赠与。
     会籍模式实际上是向会员仅提供了相关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会员并没有享有相关房屋的完整产权或权利,无论是土地还是房屋法定权利人
或产权方均为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员不能完全自由地处分所使用的
物业,即便是转让会籍而引起物业使用权的变动,也还需要征得深圳 TCL 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的特别同意。因此,以会籍方式取得物业使用权模式本身并没有
改变上述土地使用权记载的土地用途,不存在违反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内容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买卖合同》约
定,如国家、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允许补交地价办理房产证,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协助办理,在公司补交地价、过户费及契税等需
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后,房屋产权归公司所有;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证
该房产在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并保障公司对该房屋享有充分的使
用权,不会因自身的经营行为,如可能的担保、抵押、资产遭冻结或查封、股
权转让、歇业、清算等,而影响公司的权益;在任何情况下,其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抵押、出租会籍项下对应的房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按照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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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规定,在向政府补齐地价及相关税费的情况下,会员资格可以零代价无条件
自动续约,可继续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买卖合同》内容不构
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无效条件。公司拥有上述房屋的合法
使用权益。
    ③ 房屋使用会籍费的摊销年限、会计处理和对业绩影响情况
     发行人于 2013 年取得上述物业使用权,当时年发行人仍为有限责任公司,
当时有效的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期限截止到 2032 年,发行人将房屋使用会籍
费在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为 19 年。在 2015 年发
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将经营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但为保持发行人
会计政策一致和连贯性,发行人房屋使用会籍费仍按 19 年受益期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
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发行人将会籍费认
定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会计处理合理且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使用会籍费摊销金额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会籍费摊销金
                               46.39    92.78         92.78            92.78
     额
     发行人购买前述深圳 TCL 精英俱乐部的物业使用权主要目的是用于研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房屋使用会籍费摊销金额均为 92.78 万元。
    ④ 关于 TCL 光电会籍模式的说明
     A、TCL 光电会籍模式主要特点
     a、TCL 光电会籍模式系购买方通过一次性缴纳会籍费,取得会籍资格,
在作为会员期间,获得会籍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和物业使用权利。
     根据《会籍章程》及《会籍合同》约定,会员只能通过会籍获得物业使用
权,并没有享有相关物业的产权,无论是土地还是物业的产权方均为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b、会籍模式下,会员无法取得物业处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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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籍章程》及《会籍合同》约定,会员不得擅自改变所使用物业结
构及用途;会员所使用物业不能单独办理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物业本身不
能转让。会员即便是转让会籍而引起物业使用权的变动,也需要征得产权方深
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同意。
     B、TCL 光电会籍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a、TCL 光电科技会籍所涉地块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如下:
     “本块土地用途为高新技术园区用地。本用地仅用于高新技术项目,不得转
让,不能分割登记”。
     b、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
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
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5.6 高新技术园区
         5.6.1 高新技术园区是深圳市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出现的一
种新型产业功能区。高新技术园区宜紧临大学或科研机构选址,园区内往往包
括专门的研究机构和一些既有研究开发能力又能试制生产的企业单位;要求有
良好的通讯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和高质量的工作娱乐环境。应采用整体开发
的方式,重视生产和生活服务配套。
     c、TCL 光电科技会籍所涉地块符合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
     TCL 光电会籍所涉物业属高新技术园区,且会籍模式下,TCL 光电向会员
提供的是物业使用权,相关地块产权为一整体没有分割且为 TCL 光电所有,会
籍出让方没有改变相应地块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相关约定,该地块使用符合
《土地管理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
    ⑤ 发行人签订 TCL 光电会籍合同合法合规性
     A、发行人购买 TCL 光电会籍的背景
     2013 年,发行人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及资金规划,需要研发办公场所。经了
解《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章程》,发行人认为购买 TCL
光电会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一次支付会籍费用,可以获得长期使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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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物业的权利,相比租赁物业方式,可以降低租金上涨的风险;发行人因此签订
了相关会籍买卖合同。
     B、发行人签订会籍合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发行人与 TCL 光电签订的《会籍合同》,是在会籍章程下,缴纳会籍费获
取相关会员服务(其中包括物业使用权、参加论坛、合作交流等权力),不涉及
购买物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
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从上述会籍合同来看,其物业使用权是其取得会籍,并作为会员获得服务
的一种权益,与租赁合同不同。
     发行人签订 TCL 光电会籍合同,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合同
法》第五十二条无效的情形。
    ⑥ 发行人使用 TCL 会籍物业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对于购买的会籍,发行人在日常财务核算中,将一次性支付款项计入“长期
待摊费用”,实际将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在 19 年期限分摊(购买当年不足一年)。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租赁房屋的面积及上述物业的面积总计为 12,948.42 平
方米,其中 TCL 光电会籍所涉及的研发办公面积为 1,447.77 平方米,占比为
11.18%,所占比例不高。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会籍费尚未摊销余额 1,383 万元,发行人
总资产 3.61 亿元、净资产 2.79 亿元,2017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3,761 万元,
上述会籍费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由于发行人仅将上述物业用于研发办公,未涉及生产,如若涉及搬迁,相
对较为便利,即使出现因政策法规变动导致上述物业不能使用,发行人也可较
快地找到替代场所,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确认如果发行人购买的 TCL 光电会
籍,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动或实际导致《会籍合同》无效,从而使得发行
人放弃相关物业使用权,发行人受到的全部损失,由其承担。
    (2)房屋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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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房屋
 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证号          出租方           位置           用途                 有效期
                                                                (M2)
                                    深圳市龙华新区福
                       深圳市粤核
       深房租龙华                   城狮径社区核电工                       2016.05.01 至
 1                     实业发展有                        厂房    5,846.4
       2016006857                   业园 7 号 A3 厂房                       2019.04.30
                       限公司
                                    一、二、三楼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
       深房租南山      深圳宝成科                                          2016.04.01 至
 2                                  龙工业区 77 栋一、   厂房   2,395.37
       2016003536      技有限公司                                           2019.03.31
                                    二、三层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
       深房租南山      深圳宝成科                                          2016.04.01 至
 3                                  龙工业区宝成科技     厂房    390.00
       2016003557      技有限公司                                           2019.03.31
                                    大楼一层东边 Y2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
       深房租南山      深圳宝成科                                          2016.04.01 至
 4                                  龙工业区 78 栋二层   厂房   1,570.00
       2016004625      技有限公司                                           2019.03.31
                                    厂房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
       深房租南山      深圳宝成科                                          2016.04.01 至
 5                                  龙工业区 78 栋三层   厂房    942.00
       2016004625      技有限公司                                           2019.03.31
                                    东边厂房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
       宁房租字第                   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非住              2017.2.10 至
 6                     王锐                                       76.88
       1702432 号                   50 号瑞景园文华山    宅                 2018.2.09
                                    庄 2 号 312 室
       1、发行人资产完整
       发行人拥有全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上述主要
 租赁厂房租赁期仍在三年以上,且续约不存在障碍。能够保障发行人的生产。
       2、租赁厂房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核心为研发、组装、测试,因此其生产过程
 对厂房要求相对不高,搬迁相对容易。当地及周边存在大量同类厂房、办公及
 仓储场所可供租赁或替换,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发行人可更换或新增租赁物业,
 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对上述出租方并不存在依赖。
       3、生产场所有多种备选方案
       首先,发行人所在地周边也存在大量成熟的生产厂房,可以选择购买厂房。
                                           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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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发行人 2016 年 11 月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未
 来可按区域政府规划申请获得自主建设用地。
       综上,发行人租赁生产场所有效稳定,发行人产品特点对生产场所的依赖
 性不高,发行人具备多种备选方案,因此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对
 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商标具体明细如下:
序                                             核定使用                           权利状态/
       注册商标       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取得方式
                                   第 9 类:配电盘(电);整流用电力
                                   设备;配电箱(电);控制板(电); 2006 年 8
                         第                                                       原始取得/
                                   铁道岔遥控电力设备;逆变器(电); 月 7 日至
1                     4110538                                                     无他项权
                                   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整流器; 2026 年 8
                         号                                                           利
                                   电站自动化装置;电池充电器(截       月6日
                                   止)
                                   第 9 类:配电盘(电);整流用电力
                                   设备;配电箱(电);控制板(电); 2006 年 8     原始
                         第
                                   铁道岔遥控电力设备;逆变器(电); 月 7 日至     取得/
2
                                   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整流器; 2026 年 8       无他项权
                         号
                                   电站自动化装置;电池充电器(截       月6日         利
                                   止)
                                   第 9 类:配电盘(电);整流用电力
                                   设备;配电箱(电);控制板(电); 2016 年 8     原始
                         第
                                   铁道岔遥控电力设备;逆变器(电); 月 7 日至     取得/
3
                                   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整流器; 2026 年 8       无他项权
                         号
                                   电站自动化装置;电池充电器(截       月6日         利
                                   止)
       2、专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证书并仍有效的专利共17项,其中发
 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授权       形成     发明人或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类型      日期       过程   主要研发人员
                                一种交错互补
                                                                       自主       吕有根
 1     ZL201210021471.1         PWM 驱动波形生    发明    2014.12.03
                                                                       研发       张文勇
                                成方法以及电路
                                              1-1-13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授权       形成     发明人或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类型     日期       过程   主要研发人员
                                                                                钟欲飞、刘文锋
                                电力设备远程监       实用                自主
 2     ZL200820235786.5                                     2009.11.04            尹伟、邓琥
                                控系统               新型                研发
                                                                                    张泱渊
                                具有暗拉手的电       实用                自主
 3     ZL201020677204.6                                     2011.08.31                  邓琥
                                源模块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4     ZL201120559933.6         LLC 串联谐振电路            2012.11.21          何勇志、刘文锋
                                                     新型                研发
                                一种工频输出的       实用                自主
 5     ZL201420282773.9                                     2014.11.05          罗瑞杰、何勇志
                                滤波电路             新型                研发
                                一种电流采样电       实用                自主   魏德国、罗瑞杰
 6     ZL201420282889.2                                     2014.11.05
                                路                   新型                研发       何勇志
                                一种 PFC 控制电      实用                自主
 7     ZL201420307881.7                                     2014.11.05          王灿、何勇志
                                路                   新型                研发
                                一种用于逆变器
                                                     实用                自主
 8     ZL201420301577.1         中直流 BUS 电压             2014.12.03          罗瑞杰、何勇志
                                                     新型                研发
                                控制的电路
                                电动汽车充电系       实用                自主
 9     ZL201420375404.4                                     2014.12.03              吕有根
                                统                   新型                研发
                                一种半导体开关       实用                自主
10     ZL201520548859.6                                     2015.11.18                  戴畅
                                的过流保护电路       新型                研发
                                电路模块铰接固       实用                自主
11     ZL201520616386.9                                     2015.12.23          吴绪华、吕有根
                                定装置               新型                研发
                                电源模块             外观                自主
12     ZL201030680320.9                                     2011.05.18                  邓琥
                                (TGF240/20)        设计                研发
                                                     外观                自主
13     ZL201530293627.6         户外充电桩                  2015.12.30          吴绪华、吕有根
                                                     设计                研发
                                充电桩(电动汽车     外观                自主
14     ZL201530244315.6                                     2015.11.18          吴绪华、吕有根
                                壁挂式)             设计                研发
                                电动汽车充电系                           自主
15     ZL201410323966.9                              发明   2017.02.15              吕有根
                                统及其充电方法                           研发
                                户外充电桩(中功     外观                自主
16     ZL201630547436.2                                     2017.03.22          吴绪华、吕有根
                                率)                 设计                研发
                                                     实用                自主   何勇志、陈清平
17     ZL201620619696.0         直流电源                    2016.11.30
                                                     新型                研发   周群、陶延亭
       根据相关专利权登记证书,上述专利权证载专利权人为发行人,均为发行人
 自主研发申请和原始取得,不存在其他继受或转让所得专利的情形;其中第1项
 至第16项权利范围均为全部权利;第17项发行人为第一专利权人,西安通达铁
 路器材有限公司为第二专利权人。
                                                 1-1-13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均在有效期内,均未失效,专利权年费已正常缴纳,
 不存在欠缴情形,也不存在法律纠纷。
       3、软件著作权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并仍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证书共 22 项,如下:
序号            证书号                   名称              形成过程       开发/设计人员
       软著登字第 130072 号变   英可瑞电池巡检单元软件
 1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简称:电池巡检单元软       自主开发           刘文锋
       201611022 号             件]V1.0
       软著登字第 130073 号变   英可瑞绝缘监测单元软件
 2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简称:绝缘监测单元软       自主开发           刘文锋
       201611027 号             件]V1.0
                                英可瑞 PMU-S20 一体化监
       软著登字第 130069 号变
                                控 软 件     V1.0[ 简                         刘文锋
 3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称:PMU-S20 一体化监控软                       钟欲飞
       201611031 号
                                件]
       软著登字第 130074 号变   英可瑞高频整流模块软件
 4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简称:高频整流模块软       自主开发           刘文锋
       201611032 号             件]V1.0
       软著登字第 0297930 号
                                英可瑞电力监控管理软件
 5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刘文锋
                                V1.0
       201611029 号
       软著登字第 0298491 号
                                英可瑞整流控制管理软件                        刘文锋
 6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V1.0                                          钟欲飞
       201611030 号
       软著登字第 0366336 号
                                英可瑞电池巡检单元软件                        刘文锋
 7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V2.0                                          钟欲飞
       201611025 号
       软著登字第 0365484 号
                                英可瑞高压通讯整流模块
 8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吕有根
                                软件 V1.0
       201611023 号
       软著登字第 0365394 号
                                英可瑞非车载汽车充电模
 9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吕有根
                                块软件 V1.0
       201611026 号
       软著登字第 0365481 号
                                英可瑞 IEC61850 协议转换                      刘文锋
10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器软件 V1.0                                   钟欲飞
       201611028 号
       软著登记第 0849147 号
                                英可瑞 IV5000 电力逆变器
11     变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张军
                                DSP 软件 V1.0
       201611024 号
                                         1-1-14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证书号                    名称              形成过程       开发/设计人员
                                英可瑞 PMU-S3L 电力电源
       软著登字第 130070 号变
                                监 控 软 件 V1.0 [ 简
12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刘文锋
                                称:PMU-S3L 电力电源监控
       201614889 号
                                软件]
                                英可瑞 PMU-S2T 电力电源
       软著登字第 130068 号变
                                监 控 软 件 V1.0 [ 简
13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刘文锋
                                称:PMU-S2T 电力电源监控
       201614888 号
                                软件]
                                英可瑞 PMU-LS 小系统监
       软著登字第 130071 号变
                                控 软 件      V1.0[ 简                         刘文锋
14     更为:软著变补字第                                   自主开发
                                称:PMU-LS 小系统监控软                         余光耀
       201614890 号
                                件]
                                英可瑞直流充电模块 DSP
15     软著登字第 1387505 号                                自主开发           吕有根
                                软件 VI.0
                                深圳英源非车载电动汽车                         刘文锋
16     软著登记第 1064549 号    直流充电桩软件[简称:直流   自主开发           邹伟明
                                充电桩软件]V1.0                                郭数理
                                英源 GF22010-10 电力高
                                频开关整流模块软件[简称:
17     软著登记第 1064571 号                              自主开发          张军、肖江
                                GF22010-10 整 流 模 块 软
                                件] V1.0
                                深圳市英源非车载电动汽
                                车直流充电机控制软件[简                  刘文锋、肖江、郭
18     软著登记第 1065323 号                                自主开发
                                称: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控                       数理
                                制软件]V1.0
                                深圳英源电力操作电源监
                                                                         刘文锋、钟欲飞、
19     软著登记第 1065467 号    控软件[电力操作电源监控     自主开发
                                                                           万新、肖江
                                软件]V1.0
                                英源 IV10000 电力逆变器
20     软著登记第 1065496 号    DSP 软件[简称:IV10000      自主开发            张军
                                逆变器软件]V1.0
                                深圳市英源电池检测控制
                                                                               刘文锋
21     软著登记第 1065831 号    软件[简称:电池检测控制软   自主开发
                                                                               钟欲飞
                                件]V1.0
                                英源非车载电动汽车直流
                                                                         刘文锋、郭数理、
22     软著登字第 1339428 号    充电桩控制软件[简称:充电   自主开发
                                                                             邹伟明
                                桩控制软件]V1.0
       根据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述软件著作权第 1 项至第 15 项
 的证载著作权人为发行人,第 16 项至第 22 项证载著作权人为发行人子公司英
 源公司,均为原始取得,权利范围均为全部权利。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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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所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全部系公司自主创新研发或开发成果,
核心技术均在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4、域名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且已取得 ICP 备案主要域名,具体如
下:
序号          域名             域名注册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他项权利
  1     increase-cn.com          英可瑞        2002.10.09      2020.10.09           无
  2     szincrease.com           英可瑞        2016.04.25      2020.04.25           无
  3     yingyuan-cn.com         英源电源       2012.10.25      2020.10.25           无
       5、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环境管理、质量管理、产品品质认证证书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了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
泰尔认证。
       6、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形。
六、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公司多年注重技术积累,立足于
自身,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
       1、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其在主营业务和产品中的应用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主要核心技术简介如下:
序
          技术或工艺名称                              技术或工艺内容
号
                               公司经过多年的电源产品开发经验积累,产品的电磁兼容技
       电力电子设备电磁兼      术高性价比设计方案,在器件选型、控制算法、无损吸收、
 1
       容技术                  结构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保证产品符合相关国内外电
                               磁兼容性的标准和要求。
                               基于高速 DSP 的三相三电平有源 PFC 技术,输入电流对输
 2     三相有源 PFC 技术
                               入电压的无差跟踪,实现电源模块的功率因数高达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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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或工艺名称                             技术或工艺内容
号
                               THD<5%,减小电网的噪音。
      全桥谐振 LLC 软开关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可以实现开关电源的零开关损耗,提高
 3
      技术                电源模块的效率。
                               单周控制技术具有调制和控制的双重性,能在一个周期内自
 4    单周控制 PFC 技术        动消除稳态和瞬态误差,采用单周控制的 PFC 技术功率因数
                               高、响应速度快、电网适应性强。
                               电力电源采用高效技术方案,效率高达94%。适应电力标准
                               的要求,输入采用无源PFC技术,实现0.93的功率因数,减
 5    高效电力电源模块
                               小电网的噪声;后级采用全桥LLC谐振软开关技术,效率高;
                               采用模块化并联设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的N+1冗余配置。
                               充电桩模块采用高效技术方案,效率高达96%。充电桩模块
                               采用三相三电平有源PFC技术,实现0.99的高功率因数,
      高功率密度充电桩模       THD<5%,减小电网的噪声。后级采用全桥LLC谐振软开关
 6
      块                       技术,效率高;输出电压范围从200VDC~750VDC连续可调,
                               满足汽车充电的要求;采用软件均流技术,可多达60台模块
                               并联,应用可拓展性强。
                               户外一体充电桩采用先进的工艺设计,造型新颖、美观大方。
                               该一体充电桩充分发挥柜体的空间,结合散热、功能、部件
 7    户外充电一体充电桩
                               尺寸等需求,满足户外IP54要求。该一体充电桩符号国网标
                               准要求,功能齐全,安全可靠,可维护性强。
                               迷你型壁挂一体充电桩采用高功率密度的3.5KW充电桩模块
                               并联,可实现31.5KW内的小型传导式充电需求。该壁挂一体
      迷你型壁挂一体充电
 8                             充电桩采用独创的工艺和结构设计,提供人机操作界面及直
      桩
                               流充电接口,并具备相应测控保护功能的专用装置,满足电动
                               汽车充电需求。
                               基于Internet互联网通信技术,把设备的运行和调试信息送到
 9    嵌入式开发调试技术       远端客户端或服务器,实现充电桩的远程操作与控制,提高
                               调试和维护效率。
                               逆变器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设计出标准的模块化额定容量
                               产品,通过多机并联控制技术,达到构成不同容量系统的需
10    逆变器多机并联技术
                               求,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冗余性。并联技术采用自主模
                               式,任意模块出现问题均不影响其它模块运行,可靠性高。
      回馈式节能有源逆变       采用高速的DSP数字控制器,高精度的16位AD采样,利用放
11
      器                       电功能的拓扑结构,实现回馈电网式有源逆变器,高效节能。
                               采用高速嵌入式处理器,对电力系统的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和
      电力设备远程监控系
12                             处理,并采用无线网络发送技术,实现实时远程监控制电力
      统
                               设备运行状态,降低电力设备运行监控成本。
     (1)第 1 项核心技术-电力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技术,是一种行业较为成熟
的基础性电磁兼容技术,发行人在该技术基础上进行综合设计,保证产品符合
相关国内外电磁兼容性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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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 2 项核心技术-三相有源 PFC 技术
     ①立项目的:采用三相有源 PFC 技术,实现三相输入(无 N 线)开关电
源模块的高功率因数(0.99),以向客户提供满足通信行业标准要求的电源产品。
     ②项目负责人:何勇志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09 年 9 月——2010 年 12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09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完成 6KW 高压直流电源的技术方案确定,
完成三相有源 PFC 技术原理设计和关键器件选型;
     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完成 6KW 高压直流电源的样机研发。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完成 6KW 高压直流电源样机研发,并提交客户进行样机测试。获得一项
实用新型专利“具有暗拉手的电源模块”,获得一项软件著作权“英可瑞高压通讯
整流模块软件 V1.0”。
     (3)第 3 项和第 5 项核心技术-全桥谐振 LLC 软开关技术、高效电力电源
模块
     ①立项目的:通过对 LLC 串联谐振软开关技术的研究,将 LLC 串联谐振
软开关技术引入到大功率高效电力电源模块中,有效提高开关电源的效率,增
加开关电源模块的功率密度。
     ②项目负责人:何勇志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08 年 5 月——2010 年 12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5 月,完成 LLC 串联谐振软开关的技术预研,初
步完成谐振参数设计、磁性元件设计、控制电路设计等关键技术点,并通过实
验验证技术设计的正确性,验证 LLC 串联谐振对产品效率的提升程度(与全桥
移项软开关技术比较);
     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完成一款 3KW 的高效电力电源模块产品,
要求效率达到 94%以上。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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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应用到大功率高效电力电源模块中,(与全桥移项
软开关技术比较)效率可以提升 2%,并且减少了输出滤波电感器,降低了产
品成本,研制的 GF22010-9 电力用 3KW 开关电源效率高达 94%,提升了公司
产品的竞争力。该技术逐步推广应用到公司电力电源及其他电源产品中,有效
提升了公司的产品技术平台。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LLC 串联谐振电路”,获
得一项软件著作权“英可瑞高频整流模块软件 V1.0”。
     (4)第 4 项核心技术-单周控制 PFC 技术
     ①立项目的:提高开关电源的功率因数,减小谐波。
     ②项目负责人:何勇志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12 年 5 月——2013 年 2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完成单周控制 PFC 技术的设计与验证评估,
完成产品的技术设计;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完成 GZ22003 样机制作与测试。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利用单周控制 PFC+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开发了一款 900W 电力操作用壁
挂电源模块 GZ22003,功率因数 0.99,效率 92%,该产品已广泛应用到应用
到电力行业中。搭建了新的技术平台,并逐步推广运用到公司电力电源及其他
电源产品中。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 PFC 控制电路”。
     (5)第 6 项核心技术-高功率密度充电桩模块
     ①立项目的: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研发出高效率、高功率因数、
高功率密度的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
     ②项目负责人:吕有根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11 年 1 月——2014 年 6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完成 7.5KW 高效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
源模块的研发;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完成 15KW 高效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
源模块的研发;
                                   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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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完成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系列
号研发。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完成了 3.5KW、7.5KW、15KW 系列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的研
发并投入生产,产品效率高达 96%,功率因数高达 0.99,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
求,实现了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的数字化控制。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一种交错
互补 PWM 驱动波形生成方法以及电路”,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半导体
开关的过流保护电路”,获得一项软件著作权“英可瑞非车载汽车充电模块软件
V1.0”。
     (6)第 7、8、9 项核心技术-户外充电一体充电桩、迷你型壁挂一体充电
桩和嵌入式开发调试技术
     ①立项目的:以较为成熟的嵌入式开发调试技术为基础,研发新能源汽车
非车载充电桩系统(包括户外充电一体充电桩和迷你型壁挂一体充电桩)。
     ②项目负责人:刘文锋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14 年 1 月——2015 年 12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利用 7.5KW 和 15KW 系列新能源汽车非
车载充电电源模块,完成 60KW、75KW、120KW 等户外充电一体充电桩系统
的研发;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利用 3.5KW 系列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电
源模块,完成壁挂式非车载充电桩系统的研发;
     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完成非车载充电桩系统的系列化研发。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研发了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桩系统的监控系统及监控单元,完成了
24.5KW 到 500KW 等系列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桩系统的研发并投入生产。
获得 1 项发明专利“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其充电方法”,获得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电路模块铰接固定装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获得 2 项外观专利“充电桩
(电动汽车壁挂式)”、“户外充电桩(系列外观)”。
     (7)第 10、11 项-逆变器多机并联技术、回馈式节能有源逆变器
                                    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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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立项目的:研究开发逆变器并联技术,并将该技术运用到回馈式节能有
源逆变器中,利用放电功能的拓扑结构,实现回馈电网式有源逆变器,高效节
能。
     ②项目负责人:何勇志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11 年 6 月——2013 年 10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项目预研阶段,完成电力工程用逆变器/UPS
的拓扑选择与数学建模、输出滤波器参数和控制参数的设计,逆变控制算法的
研究,验证参数设计的合理性;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根据阶段 1 的成果研制逆变器实验样机,
验证参数设计是否合理,算法是否满足要求,完成产品样机的研发,实现多天
逆变器的并联功能和回馈并网功能;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依据逆变器成果,增加前级交流功能,研
制电力工程用可并联 UPS。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完成 3-5KVA 可并联逆变器的研发和产业化,完成 3-5KVA 可并联电力用
UPS 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了逆变器的并联工作,实现了交流电源回馈电网的
功能。获得三项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工频输出的滤波电路”、“一种电流采样电
路”、“一种用于逆变器中直流 BUS 电压控制的电路”,获得一项软件著作权“英
可瑞 IV5000 电力逆变器 DSP 软件 V1.0”。该项目获得深圳市科创委的技术创
新项目资助。
     (8)第 12 项核心技术-电力设备远程监控系统
     ①立项目的:通过无线网络技术,实现电力直流操作电源系统的远程监测
与控制,实现电力直流操作电源系统的远程智能管理。
     ②项目负责人:刘文锋
     ③项目研发起止时间:2007 年 5 月——2008 年 12 月
     ④开发进度与完成期限:
     2007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完成电力远程监控设备的技术规格、方案
设计和器件选型;
                                    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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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完成电力远程监控系统的研发。
     ⑤成果应用及取得效益
     完成电力远程监控各只单元及系统的研发,并运用到电力系统建设中。获
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电力设备远程监控系统”,获得四项软件著作权“英可瑞
IEC61850 协议转换器软件 V1.0”、“英可瑞电力监控管理软件 V1.0”、“英可瑞
PMU-S20 一体化监控软件 V1.0”、“英可瑞 PMU-S2T 电力电源监控软件
V1.0”。
     2、公司近年来产品研发突破情况
序
                    内容                                        研发突破
号
                                            2016年,研发出新一代15KW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
 1   新一代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
                                            电源模块。
                                            2015年,研发出3.5KW、7.5KW、15KW全系列非
 2
     全系列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               车载充电电源模块,范围覆盖200~750VDC全电
                                            压范围。
                                            2014年,研发出第一代15KW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
 3   批量进入充电桩市场
                                            电源模块,并广泛投入市场。
                                            2013年,研发出7.5KW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电源
 4   正式进入充电桩行业
                                            模块,并开始在国家电网使用。
                                            2013 年 , 研 发 出 新 一 代 6KW 电 力 操 作 电 源
 5
     高功率密度6KW电力操作电源              GF22020-10,为国内电力操作电源行业功率密度
                                            较高的电源模块。
                                            2012年,合作研发的1E级核电用高频开发整流模
 6   1E级核电用电力操作电源模块
                                            块CHG25035-1E,并成功交付客户鉴定。
                                            2011年,合作开发的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系统在
 7   开始涉足充电桩行业
                                            北京电科院检测中心通过鉴定。
                                            2009年,开始研发HVDC高压通信直流电源,并
 8   HVDC通信用高压直流电源模块
                                            于2010年推出并运用于中国电信。
     (二)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金额逐年提升,2016 年研发费用较 2015 年增
长了 17.83%。从占营业收入比重来看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技术转化成果,
销售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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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                          767.02             2,585.04          2,193.96          1,494.59
营业收入                        14,005.05           38,878.20        25,582.53           9,347.7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5.48%               6.65%             8.58%               15.99%
的比例
    (三)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除注重自主技术的创新,还与上下游企业保持密切的信息传导和合作。
发行人与西安通达铁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通达”)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内容                    研发成果的分配方案             采取的保密措施
1、西安通达提供产品所需要的技术参       发行人研发成果归发行           西安通达的销售计划、价
数和规格要求,发行人按照要求研发        人、西安通达共同所有。         格政策、市场策略和发行
HXD3 机车充电机 110V 充电模块及         在产品具备销售条件             人提供的有关产品、技术
其监控器,并将生产样机交由西安通        后,西安通达委托发行           的文件均为有价值的商业
达进行运用实验;                        人进行批量生产,具体           秘密,双方保证不泄露对
2、西安通达负责整柜的系统集成,以       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为
及产品的车载运行协商工作、产品鉴                                       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目的而
定和车载试运行,发行人予以配合完                                       使用这些秘密
成。测试通过后,发行人将所有的开
发成果交付予西安通达。
    (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的比例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项目
                                   30 日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核心技术人员(人)                           4                  4                 4
技术研发人员(人)                          54                 53               51
员工人数(人)                          243                   238            223
研究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22.22%                22.27%        22.87%              27.06%
     2、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两年,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刘文锋、何勇志、吕有根、张军,未发
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职称/
 姓名                现任职务                       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
           技能
刘文锋     专科      监控产品     主导公司监控产品的研发,获得多项软件著作权,获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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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总监      项实用新型专利。
                                      主导公司电力电源、轨道交通电源、车载充电电源的研发,
                         电源产品
     何勇志       硕士                获得5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项发明专利,参与GB/T
                         线总监
                                      19826-2014标准的起草。
                                      主导公司通信电源、汽车充电电源的研发,获得2项发明专
                         新能源产
     吕有根       硕士                利,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3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
                         品线总监
                                      项发明专利。
                                      负责公司电力电源、逆变电源、轨道交通电源、车载充电电
                                      源的软件开发,出版过《AVR单片机系统开发典型实例》和
      张军        硕士    工程师
                                      《AVR单片机C语言程序设计实例精粹》等著作,获得多项
                                      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系根据发行人产品方向以项目团队形式进行开发。
          目前,发行人拥有 3 个技术团队,负责人分别为吕有根、何勇志、刘文锋,
     除此之外,还有 1 名核心技术人员张军。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研发团队及成熟的
     研发体制,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研发团队的整体努力。发行人建立了完
     善的新开品开发从立项、人员配置、人员职能分配及进程控制等产品开发程序,
     开发过程中形成了技术档案严格管理和开发管理控制制度。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吕有根确认,自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之前任
     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期间,作为发明人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申请(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发明人
号                                      类型                               权)人
                                                                         艾默生网络
       ZL201010
1                    一种电源系统       发明   2010.03.22   2014.10.01   能源系统北    吕有根
       142734.5
                                                                         美公司
                     一种功率因数校                                      艾默生网络    顾军
       ZL200910
2                    正电路的控制装     发明   2009.02.25   2013.08.21   能源系统北    李剑
       007903.1
                     置及控制方法                                        美公司        吕有根
                     开关电源中间母                                      艾默生网络    黎平
       ZL200910
3                    线电压的调节方     发明   2009.01.07   2013.01.30   能源系统北    李剑
       003513.7
                     法及装置                                            美公司        吕有根
                                                                         艾默生网络
       ZL200810      一种数控电源过                                                    朱建华
4                                       发明   2008.12.19   2012.10.10   能源系统北
       188674.3      压保护电路                                                        吕有根
                                                                         美公司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吕有根确认,其在曾任职单位艾默生网络能源系统北
     美公司作为发明人的相关专利,与自 2010 年 4 月起在发行人任职和工作时,
     作为发明人的相关专利,在产品运用上完全不同,相关专利之间不存在技术运
     用、开发的联系或延续,因此不会存在涉及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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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曾任职单位的任何权利上的冲突或纠纷的情形,也不会产生权属纠纷或潜在
的纠纷风险;不存在违反与曾任职单位艾默生网络能源系统北美公司之间所签
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内容的情形。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何勇志确认,其自 2003 年毕业至今,其一直在发行
人处任职和工作,未发现其在除发行人之外的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形,因此不
存在违反相关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刘文锋确认,其自 1999 年毕业后进入深圳市汇业达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客户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及研发工作。自 2002
年 4 月参与投资设立英可瑞有限,至今一直在发行人处任职和从事研发工作,
作为发明人的相关专利,不存在涉及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也不会产生权属
纠纷或潜在的纠纷风险。未与曾任职单位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
过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与曾任职单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中也未约定有相关内
容。在发行人从事工作,不存在违反相关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张军确认,其自 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之间,
任职于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012 年 3 月起至今在发行人处任职和工
作。曾任职单位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曾任职单位专业从事通用 UPS
研发。发行人业务电力电源模块、汽车充电模块、通讯电源等其他电源等;不
存在涉及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也不会产生权属纠纷或潜在的纠纷风险;其
从曾任职单位离职后,并未从曾任职单位获得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金,亦不存在
违反与曾任职单位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之间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
协议内容的情形。
七、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为核心,坚持走自主
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不断在相关业务领域内提供新的高性能产品。
     公司将紧抓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以及特种电源带来的市场机遇,以电动
汽车充电电源及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产品为核心,继续拓展车载充电电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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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电源及其他高功率电源产品,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电源核心部件供应商。
    (二)整体经营目标
     公司将继续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核心模块为基础,坚持走核心部件供应商
道路,以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及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为主线,充分发挥技术优势、
成本控制优势、市场先发优势、品牌和客户优势,抓住充电设施市场机会,通
过强化与已有大客户的深度合作关系,持续开拓目标市场的客户,实现电动汽
车充电电源模块产品销售快速增长。同时,不断升级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稳健
发展电力操作电源客户。继续稳固公司两大主导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地位。
     同时,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提升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能力。在稳
健发展的基础上,发展新的产品如车载充电电源模块、特种工业电源模块,拓
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领域,开拓新的高利润产品的市场领域,分散公司的整体
经营风险。
    (三)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1、产品和技术开发计划
     (1)产品开发计划
    ① 新一代高效率、高功率密度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采用现代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和数字控制技术,研发新一代高效率、高
功率密度的非车载充电电源模块,模块采用先进的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和数字
化交错并联技术,研发新一代非车载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② 车载充电电源
     研发车载充电电源,满足各种车辆的车载充电需求。产品设计按汽车级标
准要求设计,在 EMC 指标、防震动设计、IP 防护设计等方面完全满足汽车级
标准要求,设计出国内领先的车载充电电源。
     ③ 核电 1E 级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继续研发 1E 级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的升级产品以满足我国第三代核电
AP1000 建设的需求,为 1E 级直流系统设备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高
频开关电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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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智能电网远程监控系统
     研发新一代电力设备远程监控系统采用“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现场设
备层”的分层分布式设计思想;运用高速嵌入式处理器,对电力系统的监测数据
进行采集和处理;采用无线网络发送技术,实现实时远程监控电力设备和运行
状态。
     (2)技术开发方向
     ① 三相有源 PFC 技术
     有源功率因数校正(APFC)技术,亦即主动式功率因数校正,采用高频
开关的工作方式,与无源功率因数校正技术相比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
功率因数接近等优点,APFC 趋向大功率、集成化、微型化方向发展。近十几
年来,APFC 技术研究与软开关技术和磁放大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功率
因数校正的性能。目前,单相有源 PFC 技术已相当成熟并得到广泛使用,而三
相有源 PFC 技术因控制复杂,仍为目前电力电子研究的重点和热点。
     ② 全桥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
     开发电源的高效率、高功率密度是目前发展的主流,提高效率的主要途径
之一是减小功率开关的损耗。功率开关的损耗分为导通损耗和开关损耗,导通
损耗由电力半导体器件的技术发展确定,而开关损耗可以通过新型的拓扑结构
实现。LLC 谐振软开关可以实现开关电源中的功率开关管的零损耗。公司将 LLC
谐振软开关技术运用到大功率开关电源中,实现大功率开关电源模块的高频化、
高效率、高功率密度。
     ③ 逆变器多机并联技术
      模块化的需求使并联交流电源技术成为研究的热点。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的
电源公司在交流电源的并联冗余控制技术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有一系列产
品投入使用。公司于 2011 年开始研发并联逆变器,并于 2012 年研制成功 5KVA
电力用可并联逆变器。该项目获得“深圳市创新项目”资助。公司将继续在该技
术领域加强研发,提升技术水平。
    ④ 开关电源数字化技术
     开关电源的数字化技术已是电源产品研发的主流,目前在可并联逆变器、
可并联 UPS、HVDC 高压直流电源、非车载充电电源中得到实际运用,并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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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的车载电源中使用。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该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升级
及在产品中的应用。
     2、市场开拓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随着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在保持现有客户和市
场份额,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
     (2)电力操作电源产品
     保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新的客户,通过产品的研发升级,扩大
市场份额,占领相关市场。
     (3)其它产品
     继续推进现有通信及轨道交通等领域电源客户的开拓。实现车载电源产品
的突破和增长,实现核电等领域特种电源市场的开拓。
     3、人才引进计划
     继续在研发领域里加大人才引进,未来希望建成行业一流的开关电源研发
中心,拥有 5~8 个研发领军人物,扩充到 150-200 人的研发团队,能同时进行
5 个大型项目的研发。
     4、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处于一个新的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的经营地域、业务范围、人员
规模等都将有很大的发展,这就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公司
将围绕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流程化管
理、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5、融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一步提高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技术优势,迅速扩大公司规模,壮大公司综合实
力。公司不排除今后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发行新股、债券等方式来筹集资金,确
保公司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并为股东带来满意的投资回报。
    (四)发行人拟定上述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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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内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2、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没有发
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技术革新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革命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技术标准等无发生重大改变;
     5、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6、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7、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8、公司预期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失误;
     9、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
    (五)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约束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融资渠道较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发展,上述发展规划的如期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依靠自身经营积累
难以满足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的需要。因此,能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充
足的发展资金,将会影响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2、人力资源约束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不断持续培养和吸纳具有紧跟行业发展前沿
的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管理人才,公司未来能否及时培养、引进相应的专业人
才将对公司发展步伐、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管理能力约束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的生产规模将会急剧扩大,同
时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良好的战略规划、成本控制能力,也对公司持续的盈利
水平产生影响,这就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发展规划、
制度设立、管理效率、执行效率,特别是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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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确保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公司除通过合理运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外,拟通过银行贷款方式
补充公司目前快速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和建设资金。同时,公司将以股票发行上
市为契机,发展多元化的股权、债权融资渠道。
       2、加大高端人员培养及投入
     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等创新制度的建立,以技术研发、
市场营销及经营管理等为重点,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建立梯队人才培养计划,为
公司长远发展做储备,保持公司在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业务领域技术与品质的优势
地位。
       3、强化前瞻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
     继续进行前瞻技术的战略规划和研发,以技术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发展具
备市场前景的前瞻技术,并尽快实现技术的产业化,抢占市场先机,保持公司持
续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4、继续提升内部管理
     公司将继续完善现代化的业务流程和企业管理制度,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机
制的基础上,继续提升研发、管理、销售、财务管理效率,对企业各业务环节进
行有效的风险管控和成本费用控制,提升了公司的生产效率,经营管理水平和能
力。
    (七)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1、现有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拓展和延伸。公司现有业务是
经过多年积累和沉淀的结果,在市场、技术、生产各方面成熟度较高,且目前行
业仍有稳定的发展空间,因此以现有业务为基础进行规划,是公司未来实现可持
续发展的基础。
       2、业务发展规划将有助于公司提升现有业务竞争力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优势和行
业、市场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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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发展规划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业务的市场空间,进一
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的整体资金、管理、技术、人员等各方面的竞争力,
从而提升公司业务的整体竞争能力。
    (八)公司上市后持续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将在上市后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发展规
划的实施进展、实施遇到的困难等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发展战略进一步
制定未来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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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
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系由英可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及负债由公司依法全部承继。
公司资产与发起人资产的产权清晰,发起人股东投入资产足额到位。公司拥有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所有权或使
用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
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干预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策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公司的研发、
采购、生产、销售和行政管理人员完全独立,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
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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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章制
度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与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
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暨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依法
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权责明晰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
构在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公司各部门在管理层领导下依据相关管
理制度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
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
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领域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定位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核心部件供应商,产品
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系统、通信系统、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
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具
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尹伟已出具《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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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尹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60.8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邓琥先生、刘文锋先生和前海深瑞已经分别作
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九、发行
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七)其他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存在的关联方
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尹伟。
    (二)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尹伟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邓琥、
刘文锋及前海深瑞。其中,邓琥直接持有发行人 11.82%股份,同时通过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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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4.73%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16.55%股份;刘文锋直接
 持有发行人 11.82%股份;前海深瑞直接持有发行人 9.09%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子
 公司。
       (四)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本公司有 2 家全资子公司,无控股、参股子公司。该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五、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
 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
 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
 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如下:
序                                                                                        与发行人的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具体业务
号                                                                                           业务关系
                                          监事曹敏配偶陈国平担任
1     深圳市智多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及总经理并持有 35%   手机主板、通信模块           无
                                          股权
                                          监事曹敏配偶陈国平担任
2     深圳市爱普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基站                     无
                                          执行董事并持有 40%股权
                                          监事曹敏配偶陈国平持有
3     深圳市易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手机主板、通信模块           无
                                          35%股权
                                                                   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周辉强担任副总
4                                                                  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           无
      司                                  经理、财务总监
                                                                   的系统解决方案
      1、深圳国冶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1、LED 封装产品的研
      司;2、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生产销售;2、 LED
5                                         独立董事周辉强担任董事                                无
      3、广东大族粤铭激光集团股份有限                              封装产品的研发生产
      公司;4、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                              销售, LED 显示屏的
                                                    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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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5、深圳市大族锐波传感科技                             研发生产销售;3、激
     有限公司;6、深圳市大族激光标记                             光加工、切割、雕刻、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7、北京大族汉                             焊接系列产品的研发、
     狮高功率激光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4、分光
     8、大族精工半导体科技(常州)有                             机、装带机、固晶机、
     限公司;9、厦门市大族精微科技有                             焊线机的研发、生产销
     限公司;10、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                              售;5、激光传感器的
     有限公司;11、深圳市大族视觉技                              研发生产销售;6、激
     术有限公司;12、深圳市升宇智能                              光打标机软件的研发
     科技有限公司;13、深圳市大族能                              生产销售;7、高功率
     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                              激光器的销售;8、
     深圳市前海大族科技有限公司;15、                            LED 芯片切割,劈裂的
     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公                                代工;9、LED 芯片切
     司;16、耐斯泰科技(深圳)有限                              割,劈裂的代工;10、
     公司;17、深圳市大族智能装备科                              智能消防机器人研发
     技有限公司;18、深圳汉和智造有                              生产销售;11、机器视
     限公司;19、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                              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12、 PCB 强板机的研
                                                                 发生产销售;13、光伏
                                                                 及风电电站建设;14、
                                                                 未有实质性业务;15、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16、激光、光学三坐标
                                                                 测试设备;17、中高功
                                                                 率激光焊接切割机及
                                                                 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
                                                                 销售;18、人工智能设
                                                                 备的销售;19、新能源
                                                                 科技的开发及机电设
                                                                 备的销售
     深圳市国信大族机器人产业投资基     独立董事周辉强担任总经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6                                                                                          无
     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                       金
                                                                 母婴月子生活信息咨
     深圳爱帝宫母婴健康管理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周辉强担任独立
7                                                                询、产后恢复及保健信      无
     公司                               董事
                                                                 息咨询、信息咨询
                                        独立董事陈立北担任执行
8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总经理并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无
                                        持有 85%股权
                                        独立董事陈立北担任董事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
9    深圳市泛洲科技有限公司                                                                无
                                        并持有 20%股权           技术开发
                                                                 1、电子支付板块-POS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外部董事陈京琳担任独立   业务;电子支付数据运
10   司;2、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                                                       无
                                        董事                     营;2、资产管理业务;
     份有限公司
                                                                 投资、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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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外部董事陈京琳持股 20%
11   深圳市专诚创投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无
                                      其配偶续磊持股 80%
                                      外部董事陈京琳持有份额
     深圳中欧丫丫幸福投资企业(有限
12                                    5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股权投资                     无
     合伙)
                                      人
                                      外部董事陈京琳担任总经
13   深圳市滴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无
                                      理
                                      外部董事陈京琳持有 50%
14   深圳琳保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管理咨询                     无
                                      经理
                                      监事曹敏配偶陈国平担任
15   深圳市易赛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                     无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其中:深圳市智多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普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序                                                                  主营业务与发行         是否存在
                关联方名称                     主营产品/业务
号                                                                    人的业务关系         同业竞争
 1    深圳市智多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手机主板、通信模块              无                无
 2     深圳市爱普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基站                    无                无
 3     深圳市易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手机主板、通信模块              无                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关联方深圳市智多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因未提交
 年检已经被记入经营异常目录)、深圳市爱普赛尔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提交年检
 已经被记入经营异常目录)、深圳市易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
      (六)与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直接、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与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直接、间
 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情况,亦不存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的情况。
                                                1-1-16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解除关联关系事由
                                                                          该公司未与本公司
                                        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家用电
                                                                          发生过交易,且与本
                          实际控制人    器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不
             深圳市金                                                     公司业务不相关。
                          尹伟曾经持    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1      顺怡电子                                                     2016 年 4 月尹伟将
                          有该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有限公司                                                     其持有该公司全部
                          33.33%股权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33.33%股权转让无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第三方。
                                        从事冶金自动化工程领域内的技      该公司在 2011 年之
             上海英可     实际控制人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前与公司发生过销
             瑞冶金自     尹伟曾经持
      2                                 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      售关系,该公司已
             动化有限     有该公司
                                        其配件,五金交电销售(涉及行      于 2016 年 2 月注销
             公司         40.00%股权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完成。
                                                                          该公司未与本公司
                                        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
                                                                          发生过交易,且与本
                          实际控制人    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
             北京辉腾                                                     公司业务不相关。
                          尹伟曾经持    培训;销售计算机硬件。(依法
      3      盈创科技                                                     2016 年 1 月尹伟将
                          有该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有限公司                                                     其持有该公司全部
                          40.00%股权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40%股权转让予该
                                        动。)
                                                                          公司其他股东。
            1、金顺怡电子、上海英可瑞、辉腾盈创的历史沿革情况
            (1)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序
            时间           事项                      股权变动情况                       备注
号
                                       金顺怡电子由程乾、陆骅共同出资设立。认缴
      1995 年 8 月      金顺怡电子成
1                                      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程乾出资 60 万元, -
         8日                立
                                       陆骅出资 40 万元
       1995 年 10       第一次股权转   程乾将持有的金顺怡电子的 60%股权(对应      程乾退出,张
2
    月 30 日            让         出资额 60 万元)转让给张家鹏                家鹏进入
       1995 年 12       第二次股权转   陆骅将持有的金顺怡电子的 40%股权(对应      陆骅退出,陈
3
    月 29 日            让         出资额 40 万元)转让给陈秀珍                秀珍进入
                                       陈秀珍将持有的金顺怡电子的 38%股权(对      陈秀珍退出,
      2000 年 8 月      第三次股权转
4                                      应出资额 38 万元)转让给程乾,将持有的 2%   程乾、陈裕镜
         23 日              让
                                       股权(对应出资额 2 万元)转让给陈裕镜       进入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新增注册资    金顺怡电子注
      2004 年 7 月
5                        第一次增资    本 100 万元,程乾认缴 38 万元,张家鹏认缴   册资本增加至
         8日
                                       60 万元,陈裕镜认缴 2 万元                  200 万元
                                                 1-1-16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张家鹏将持有的金顺怡电子 20%股权(对应
                                          出资额 40 万元)转让给程乾,30%股权(对应
                                                                                       张家鹏、陈裕
         2008 年 6 月    第四次股权转     出资额 60 万元)转让给程曙,10%股权(对
6                                                                                      镜退出,程曙、
            22 日            让           应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陈贵林,陈裕镜将
                                                                                       陈贵林进入
                                          持有的金顺怡电子 2%股权(对应出资额 4 万
                                          元)转让给程乾
          2009 年 12     第五次股权转     陈贵林将持有的金顺怡电子的 10%股权(对
7                                                                                      陈贵林退出
            月1日            让           应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程乾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新增注册资     金顺怡电子注
          2013 年 10
8                         第二次增资      本 400 万元,程乾认缴 280 万元,程曙认缴     册资本增加至
           月 12 日
                                          120 万元                                     600 万元
                                          尹伟向金顺怡电子增资人民币 500 万元,其      金顺怡电子注
         2015 年 6 月
9                         第三次增资      中 300 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进入    册资本增加至
            5日
                                          资本公积                                     900 万元
         2016 年 5 月    第六次股权转     尹伟将其持有金顺怡电子的 33.33%股权转让      尹伟退出,胡
10
            27 日            让           给胡志平                                     志平进入
          2016 年 12     第七次股权转     程乾将其持有金顺怡电子的 10.70%股权转让
11                                                                                     北京英博进入
           月 14 日          让           给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序号                    时间                            股权变动情况                       备注
                                           上海英可瑞由陆莉敏、尹伟共同出资设立。
                                                                                       上海英可瑞成
     1            1998 年 11 月 18 日      认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陆莉敏出资
                                                                                       立
                                           60 万元,尹伟出资 40 万元
                                           从事“冶金自动化工程领域”的四技服务;机
                                                                                       第一次变更经
     2             2005 年 8 月 9 日       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其配件,五金
                                                                                       营范围
                                           交电销售
                                           从事冶金自动化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第二次变更经
     3             2008 年 2 月 3 日       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仪器仪表,
                                                                                       营范围
                                           计算机及其配件,五金交电销售
     4            2016 年 2 月 25 日       注销                                              -
            (3)北京辉腾盈创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序
           时间           事项                         股权变动情况                         备注
号
                                        辉腾盈创由徐华英、尹伟、肖嵩共同出资设立。
         2006 年 1
1                      辉腾盈创成立     认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尹伟出资 40 万 -
          月 17 日
                                        元、徐华英出资 30 万元,肖嵩出资 30 万元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新增注册资本
         2010 年 7                                                                     注册资本增加
2                       第一次增资      200 万元,尹伟认缴 80 万元,徐华英认缴 60 万
          月 14 日                                                                     至 300 万元
                                        元,肖嵩认缴 60 万元
3        2013 年 3      第二次增资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新增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增加
                                                    1-1-16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月 20 日                       200 万元,尹伟认缴 80 万元,徐华英认缴 60 万   至 500 万元
                                    元,肖嵩认缴 60 万元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共新增注册资本
     2014 年 5                                                                     注册资本增加
4                     第三次增资    600 万元,尹伟认缴 240 万元,徐华英认缴 180
      月 22 日                                                                     至 1,100 万元
                                    万元,肖嵩认缴 180 万元
     2016 年 1                      尹伟将所持有的股权 440 万元(其中实缴 200
5                      股权转让                                                    尹伟退出
      月 26 日                      万元,认缴 240 万元)转让给徐华英
         2、金顺怡电子、上海英可瑞、辉腾盈创的其他情况
         (1)金顺怡电子
         ①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与发行人在业务、产品、人员、资产、技术、业
    务等方面的具体关系
         金顺怡电子的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涉及的产品、人员、资产、技术和业
    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营业务及演         产品或                                                 是否与发行人
                                        涉及的人员、资产、技术和业务
      变情况               服务                                                 存在同业竞争
                                   1、主要产品属于电子元器件,原材料主要包
    金顺怡电子自                   括电感器等,起到变压的作用;                金顺怡电子与
    成立以来,一直                 2、业务涉及的资产主要包括研发、生产和质     发行人在业
    从事电子元器                   量检测工序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和日常办公用      务、产品、人
                   主要产
    件、仪器仪表、                 到的固定资产等;                            员、资产、技
                   品为变
    家用电器的开                   3、业务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新型组合磁芯     术等方面无具
                   压器
    发、生产与销                   变压器设计技术”等变压器设计所需的技术;    体关系,与发
    售;经营进出口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顺怡电子有   行人不存在同
    业务                           员工 150 人,其中生产人员 94 人,销售人员   业竞争
                                   5 人,研发人员 23 人,管理人员 28 人。
         ②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4,145.25               4,809.32             3,562.51
    负债总额                        2,567.55               3,254.70             2,566.11
    所有者权益                      1,577.70               1,554.62                 996.41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794.88               4,361.40             6,810.23
    营业利润                           34,55                  77.76                  76.19
    净利润                             25.47                  58.32                  55.37
         ③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根据金顺怡电子的说明,报告期内,金顺怡电子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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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英可瑞
     ①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与发行人在业务、产品、人员、资产、技术、业
务等方面的具体关系,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上海英可瑞的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涉及的产品、人员、资产、技术和业
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提供主要产品或服务涉及的     是否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             产品或服务
                                               资产、业务、人员和技术     存在同业竞争
                                             1、销售的产品属于电力操作    上海英可瑞除
上海英可瑞自成立以                           电源;                       曾代理销售发
来,一直从事冶金自                           2、业务涉及的资产主要包括    行人电力操作
                        主要服务为销售高
动化工程领域内的技                           日常办公用到的固定资产       电源产品外,
                        频整流模块、监控
术开发、技术咨询、                           等;                         与发行人在人
                        模块等,包括
技术服务,机电设备,                         3、业务不涉及特殊技术,曾    员、资产、技
                        GZ11020、
仪器仪表,计算机及                           为英可瑞股份的代理商;       术等方面无具
                        PMU-S20 等
其配件,五金交电销                           4、由于公司无实际经营,公    体关系,与发
售业务                                       司于 2016 年完成注销时已     行人不存在同
                                             无员工。                     业竞争
     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资产总额                                      0.10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0.10
                项     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66
                 净利润                                       -2.66
    注:上海英可瑞已于 2016 年 2 月完成注销。
     ③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上海英可瑞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3)辉腾盈创
     ①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与发行人在业务、产品、人员、资产、技术、业
务等方面的具体关系,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辉腾盈创的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涉及的产品、人员、资产、技术和业务
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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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主要产品或服务涉及的        是否与发行人存
 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            产品或服务
                                                 资产、业务、人员和技术          在同业竞争
                                               1、主要产品属于计算机软
                                               件;2、业务涉及的资产主要
自辉腾盈创成立以来,                                                           辉腾盈创与发行
                                               包括日常办公用到的固定资
一直从事计算机系统集                                                           人在业务、产品、
                          主要产品为数         产等;
成、软件开发、信息咨                                                           人员、资产、技
                          据库软件,包括       3、业务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
询(不含中介服务)、技                                                         术等方面无具体
                          IBM/ORACLE           编程技术;
术培训、销售计算机硬                                                           关系,与发行人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件业务                                                                         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有员工 4 人,销售人员 3
                                               人,管理人员 1 人.
     ②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080.45                1,064.61                   860.44
    负债总额                       199.32                  173.96                    77.72
       所有者权益                      881.13                  890.65                   782.72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447.36                2,386.55                1,623.35
    营业利润                            6.51                 9.28                     6.39
         净利润                         -9.41                    8.02                     5.68
     ③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根据辉腾盈创的说明,报告期内,辉腾盈创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英可瑞注销情况
     上海英可瑞注销原因、注销程序、相关资产、人员、业务、债权债务的处
置情况如下:
     (1)注销原因:上海英可瑞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尹伟早期参与设立的公
司,尹伟设立发行人后,为整合销售资源,上海英可瑞的经营逐步停止,报告
期内,上海英可瑞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决定将其注销。
     (2)注销程序:2015 年 12 月 18 日,上海英可瑞作出股东会决议,基于
长期无营业收入的原因,同意解散上海英可瑞,并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
及履行相应法律程序;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上海英可瑞清算组在《青年报》刊登了公司清算注
销公告;
                                               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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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 月 18 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
务局向发行人出具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税务登记;
     2016 年 2 月 23 日,上海英可瑞向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
注销申请。
     2016 年 2 月 25 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英可瑞出具了《准
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
     (3)资产处置
     由于上海英可瑞 2011 年后已无实际经营,资产较少,上海英可瑞清算时,
总资产 985.37 元,负债 0 元,净资产 985.37 元。清算完成后公司剩余可分配
资产金额为 0 元,资产已处置完毕。
     (4)人员安置
     由于上海英可瑞自 2011 年后已无实际经营,上海英可瑞注销时已无员工。
     (5)债权债务的处置情况
     由于上海英可瑞 2011 年后已无实际经营,上海英可瑞注销时,债务已全
部清偿。
     (6)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英可瑞不存在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未决的强制
执行案件。
     上海英可瑞原股东陆莉敏、尹伟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如有未了事
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4、金顺怡电子股权转让情况
    (1)股权转让的背景
     金顺怡电子设立于 1995 年,主要从事变压器,仪器仪表等业务,2015 年
5 月金顺怡股东希望引入新的投资者拟发展壮大变压器业务,尹伟当时仅作为
财务投资者参股。后在发行人股份制改造后,尹伟综合衡量发行人发展规划,于
2016 年 3 月退出。
     (2)股权受让方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3 月 31 日,金顺怡电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尹伟将其持有金顺
怡电子的 33.33%股权转让给胡志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1-1-16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胡志平,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部总
经理助理;2000 年 8 月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资
产管理部投资主办人;2014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恒健远志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任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胡志平提供的《关联关系询证函》,胡志平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3)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款项收付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当时尹伟增资入股时的价格 500 万元,尹伟已
收到胡志平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500 万元。
     (4)股权转让真实性
     股权转让系尹伟和胡志平的真实意愿,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及其他潜在
纠纷。胡志平不是发行人关联方,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况。
     (5)发行人未来收购计划
     金顺怡电子已非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未来无收购金顺怡电子股权的计划。
     5、辉腾盈创股权转让情况
     (1)股权转让的背景
     辉腾盈创系徐华英、肖嵩与尹伟与 2006 年共同设立,该公司主要从事计
算机软件的代理销售。该公司主要是尹伟在创业早期希望多元化发展,参与设
立了该公司,但因其当时自身精力及资金有限,实际并未参与该公司的经营与
投资,该公司实际主要由徐华英经营控制,其实际出资也由徐华英代为缴纳。
     因此,本着规范各方权利义务,2016 年 1 月,尹伟将股权转让与徐华英,
并完成相关股权工商变更。
     (2)股权受让方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 月 14 日,辉腾盈创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尹伟将所持有的股权
440 万元转让给徐华英,同意尹伟退出股东会。
     徐华英,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任销售
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任行
业经理。2006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辉腾盈创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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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款项收付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转让价格按原始认缴出资额(1 元/每元出资额)
   定价。因尹伟并未实际出资,徐华英未实际支付款项。
          (4)股权转让真实性
          上述股权转让系尹伟和徐华英的真实意愿,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及其他
   潜在纠纷。
          (5)发行人未来收购计划
          辉腾盈创已非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未来无收购辉腾盈创股权的计划。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
   经常性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两次偶发性关联资金往来:
  借出方      借入方    金额(万元)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用途
尹伟、邓琥、 英可瑞                                        2015 年 6   用于购买研发办公地
                              313.00     2013 年 1 月
刘文锋       有限                                             月       点会籍费
                                                           2015 年 6   股东邓琥因拟购买房
英可瑞有限     邓琥           200.00   2015 年 5 月 8 日
                                                            月 29 日   屋临时资金周转需要
          1、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报告期期初,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13 年 1 月 22 日,
   公司向股东邓琥借入资金 84.00 万元,2013 年 1 月 25 日,公司向股东刘文锋
   借入资金 34.00 万元,201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向股东尹伟借入资金 195.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
          (1)发行人向股东借入资金的原因及用途、资金去向
 借出方       借入方         金额        借出时间          归还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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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时间
  邓琥                            84.00   2013 年 1 月 22 日              英可瑞有限购买了现在的
                                                                  2015    研发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
 刘文锋      英可瑞有限           34.00   2013 年 1 月 25 日      年5月   区中山园路 1001 号国际 E
                                                                  6日     城 E1 栋 11 层会籍费,需
  尹伟                        195.00      2013 年 1 月 29 日              要资金周转
          (2)发行人向股东借入资金未支付资金占用费
          由于发行人借入资金的对手方为发行人股东,且金额较小,因此发行人未
   向邓琥、刘文锋及尹伟支付资金占用费。
          发行人股东邓琥、刘文锋及尹伟出具承诺:就 2013 年向发行人借出的资
   金无条件放弃要求发行人支付资金占用费,今后也不会要求发行人支付资金占
   用费。
          (3)报告期内的上述资金往来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资金往来金额较小,借入资金时间较短,不会对发行人独
   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2、公司向关联方借出资金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向股东邓琥借出资金 200.00 万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邓琥已向公司偿还上述借款。
          (1)发行人向股东借出资金的原因及用途、资金去向
 借出方        借入方     金额(万元)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用途
                                                                   2015 年 6   股东邓琥因拟购买房
英可瑞有限      邓琥           200.00     2015 年 5 月 8 日[注]
                                                                    月 29 日   屋临时资金周转需要
       注:2015 年 5 月 8 日,英可瑞有限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借款的股东会决议”,同意
   向邓琥借款 200.00 万元,期限 2 个月。
          (2)发行人向股东借出资金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因借出资金时间较短,故发行人股东会审议不向邓琥收取资金占用费。为
   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使用,2015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经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自发行人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再向股东等关联方借出大额资金。
          (3)报告期内的上述资金往来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资金往来金额较小,借出资金时间较短,不会对发行人独
   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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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于 2013 年向股东借入资金、2015 年向股东借出资金
外,不存在其他关联采购或关联销售情况。
       3、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上海英可瑞冶金自
                               -         -              -              690.49
动化有限公司【注】
其他应付款
尹伟                           -         -              -               95.00
刘文锋                         -         -              -               34.00
邓琥                           -         -              -                     -
    注:公司 2011 年以前曾与关联公司上海英可瑞与发生销售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
上海英可瑞未发生关联交易。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注销完成。
       截至 2015 年底,上海英可瑞欠公司 690.49 万元销售款已结清。
       (1)发行人与上海英可瑞之间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及销售的具体内容
       上海英可瑞曾代理销售发行人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产品,主要包括 GZ11020
型高频整流模块、PMU-S20 型监控模块等,因此与上海英可瑞之间形成往来
款,发行人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截至 2010 年 5 月,发行人对上海英可瑞的应
收账款余额为 690 万元。自 2010 年 6 月至上海英可瑞注销期间,发行人与上
海英可瑞未再发生销售业务或其他资金往来。
       (2)发行人与上海英可瑞 2011 年之前发生的交易于 2015 年方结清款项
的原因、还款主体及还款方式
       发行人自 2011 年不再通过上海英可瑞销售产品,上海英可瑞经营萎缩,
无法偿还发行人销售款项。为保护发行人利益,由上海英可瑞原股东尹伟代为
偿还上海英可瑞所欠款项,2015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英可瑞原股东
尹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货款 690 万元。
       (3)发行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尹伟同时出具承诺,若因上海英可瑞造成发行人损失,
由其承担。
       由于该笔款项金额不高,且已由上海英可瑞原股东尹伟代为偿还,发行人
权益整体得到了有效保障。上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发行人
已经制定了相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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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除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与关联方未发
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已于 2015 年清偿,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时关联方回避表决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
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
决情况。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
     (四)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特别决议范围,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规定
     公司现行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初步审查程序、审批权限、
回避表决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九条、第十条,关于关联交易的初步审查程序规
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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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对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由财务部负责设计专门数据表格,纳入公司
月度财务快报体系,按月统计各子公司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并按照本制度
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条 对于非日常性关联交易,由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在审查公司及子公司
各项商业合约时,随时确认各项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的合约
不能即时签署,需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关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权限和回避表决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 100 万元-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5%
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审批;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1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可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
案。
     第十五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
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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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行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六条对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
审批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在各自权限范围内,
对公司除金融资产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行为作出决策。
     (一)股东大会权限
     公司除金融资产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的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下同)
时,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以上。发生上述交易时,应当对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已
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审议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二)董事会权限
     公司除金融资产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的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下同)
时,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
     发生上述交易时,应当对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人进
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已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相关审议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
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于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公司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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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采取的相关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今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关于关联交
易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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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
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
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尹伟         董事长、总经理          尹伟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2        邓琥        董事、董事会秘书         尹伟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3       吕有根   董事、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尹伟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4       陈京琳                董事            尹伟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5       周辉强           独立董事             尹伟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6       陈立北           独立董事             邓琥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7        黄云            独立董事             邓琥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1、尹伟先生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工作经历:1995 年 8 月-1998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远大自动化工程有限
公司,曾任工程师;1998 年 7 月-2002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市英可瑞冶金自动
化有限公司,曾任经理;2002 年 4 月创建本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尹伟先生自 2002 年 4 月创立英可瑞以来,一直在公司担任重要的管理职
务,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对电力行业有深刻的理解。2011 年 6 月 28 日被
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聘为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低压直流电源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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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荣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
书》,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尹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亲属关系。
     2、邓琥先生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工作经历:1999 年 9 月-2002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任工程部主管;200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历任采购部主
管、供应链部主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邓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亲属关系。
     3、吕有根先生
     公司董事。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
经历:2004 年 7 月-2010 年 4 月,就职于艾默生,历任工程师、项目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任新能源产品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吕有根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4、陈京琳先生
     公司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律师。工
作经历: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深圳市邮电局;1996 年至 1997 年,就职
于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金融部律师;1998 年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14 年 4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兼任英可瑞董事,协助指导公
司的未来发展战略,不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陈京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5、周辉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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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独立董事。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中国
注册会计师。工作经历: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
务部经理,2001 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
计、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兼任英可
瑞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 12 日,任深圳爱帝宫母婴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目前还担任多家大族激光旗下附属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参见本招
股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五)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的,或
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周辉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6、陈立北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工作经历:1989 年-1999 年,就职于中国有色进出口湖南公司,任深圳公司经
理;2000 年-2004 年,就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4
年-2010 年,就职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0 年至今,
就职于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 12 月 8 日至今,
兼任英可瑞独立董事。
     陈立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7、黄云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工作经历:1986 年 8 月-1991 年 10 月,就职于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任助理
工程师;1991 年 12 月-1993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和平通信工业总公司,任工
程师;1993 年 9 月-1997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泰康信公司,任工程师;1998
年 10 月-2001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任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任秘书长;2015 年 12 月 8 日
至今,兼任现任英可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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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黄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亲属关系。
       (二)监事会成员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监事会主席 1 名。公司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提名人/选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聘单位
 1     何勇志   监事会主席、电源产品线总监     尹伟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2      曹敏           监事、商务主管         刘文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职工代表
 3     聂建华    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主管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大会
       1、何勇志先生
       公司监事会主席。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工作经历:2003 年至今,就职于英可瑞,任电源产品线总监。
       何勇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2、曹敏女士
       公司监事。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
 经历:1999 年 9 月-2000 年 4 月,就职于雷松电子厂,任管理者代表助理;2000
 年 5 月-2002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市新能力科技有限公司,任商务文员;200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任公司商务主管。
       曹敏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亲属关系。
       3、聂建华先生
       公司监事。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
 经历:1998 年 9 月-2000 年 1 月,就职于湖北当阳华强化工集团,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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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师;2000 年 2 月-2002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威利康宽频技术有限公司,任测
试工程师;2002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任生产部主管。
      聂建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截止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尹伟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2        邓琥                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3        孙晶                 财务总监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1、尹伟先生
      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
员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2、邓琥先生
      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
术人员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3、孙晶女士
      财务总监。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
经历:1995 年-2001 年,就职于丹东市手表工业总公司传动件厂,任出纳;2001
年-2004 年,就职于荣丹皮革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 年至今,就职于英可瑞,
历任全盘会计、成本及总账会计、主管会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
务工作。
      孙晶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亲属关系。
      (四)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刘文锋先生、何勇志先生、吕有根先生和张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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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文锋                      监控产品线总监
      2             何勇志                    监事、电源产品线总监
      3             吕有根                   董事、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4              张军                           工程师
      何勇志、吕有根、张军入股时均系发行人员工,所任职情况、入职时间的
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姓名        入职时间   入股时间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2003年4月   2011年7月         2%            研发工程师
  1       何勇志
                            -    2015年9月        1.5%        电源产品线总监
                     2010年5月   2011年7月        0.5%           研发工程师
  2       吕有根
                            -    2015年9月        2.6%       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3        张军      2012年3月   2015年9月        0.5%           研发工程师
      1、刘文锋先生
      公司监控产品线总监。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
经历:1999 年 7 月-2002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任
软件开发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历任项目经理、监控产
品线总监。
      2、何勇志先生
      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
况 (二)监事会成员”。
      3、吕有根先生
      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
况 (一)董事会成员”。
      4、张军先生
      公司工程师。1981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
作经历:2006 年 4 月-2012 年 3 月,就职于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工
程师;2012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任公司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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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
  1        尹伟                2,584.850      60.82%       董事长、总经理
  2        邓琥                 502.350        11.82%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刘文锋                502.350        11.82%      监控产品线总监
  4       何勇志                135.150         3.18%    监事、电源产品线总监
  5       吕有根                119.850         2.82%   董事、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6        张军                  10.125         0.45%          工程师
    合计                   3,863.675      90.91%              -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无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邓琥、监事曹敏、监事聂建华及高级管理人员孙晶通过持有前海
深瑞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
  1        邓琥                  200.97         4.73%      董事、董事会秘书
  2        曹敏                   18.00         0.42%      监事、商务主管
  3       聂建华                  18.00         0.42%      监事、生产部主管
  4        孙晶                   18.00         0.42%          财务总监
    合计                     254.93         5.99%             -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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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述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
     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直接股东投资情况
                                                              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
                                                                     关系或发生交易及资金往来
 1             尹伟                 董事长、总经理                              否
                                                              邓琥报告期曾持有发行人供应商昕辉亚 10%
 2             邓琥                   董事会秘书
                                                                     股权,已将该部分股权转让
 3            刘文锋                监控产品线总监                              否
 4            何勇志                电源产品线总监                              否
 5            吕有根                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否
 6             张军                     工程师                                  否
         (二)发行人间接股东投资情况:
                                                              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公司职务
                                                                     关系或发生交易及资金往来
 1             邓琥                    董事会秘书                             同上表
 2             曹敏                     商务总监                                否
 3             孙晶                     财务总监                                否
 4            聂建华                    生产主管                                否
 5            王长峰                    销售副总                                否
 6            叶卫星                    销售副总                                否
 7            乐小东                    销售副总                                否
 8            郑国斌                    销售副总                                否
 9            胡吕兴                    销售副总                                否
10            谌启文                    品质主管                                否
11             戴畅                    开发工程师                               否
12            苑士鑫                   开发工程师                               否
13            钟欲飞                   开发工程师                               否
14             霍焰                    开发工程师                               否
15            郭数理                   开发工程师                               否
16            王善磊                   开发工程师                               否
17             王灿                    开发工程师                               否
18            户金朝                    销售经理                                否
19            郑利洋                   开发工程师                               否
                                                    1-1-18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          谯郁凌                  销售经理                          否
21          葛先伟                  售后主管                          否
22          罗瑞杰                 开发工程师                         否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对外投资情况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
                                                                    500.00       85.00%
     1     陈立北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深圳市泛洲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0.00%
                                 深圳市专诚创投有限公司             100.00       20.00%
                                 深圳中欧丫丫幸福投资企业
                                                                    200.00       50.00%
     2     陈京琳      董事      (有限合伙)
                                 深圳琳保企业咨询管理有限
                                                                       1.00      50.00%
                                 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陈立北和陈京琳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况(上市的股票、公开发
 行的债券等交易性证券除外)。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情况
         本公司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原则是:
 对于在公司领薪的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根据
 地区和行业水平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确定薪酬水平;对于独立董事,经本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 6 万元/年。
         上述人员 2016 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6 年领薪(万元)
     1         尹伟                 董事长、总经理                    54.94
     2         邓琥                 董事、董事会秘书                  36.66
     3       刘文锋                 监控产品线总监                    36.76
     4       吕有根              董事、新能源产品线总监               82.91
     5       陈京琳                       董事                         4.00
     6       周辉强                     独立董事                       4.00
     7       陈立北                     独立董事                       5.50
     8         黄云                     独立董事                       5.50
     9       何勇志           监事会主席、电源产品线总监              58.45
                                                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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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曹敏                   监事、商务主管                  21.07
 11          聂建华                   监事、生产部主管                36.01
 12            孙晶                      财务总监                     32.01
 13            张军                       工程师                      41.55
                               合计                                   419.37
    注:陈立北、黄云自 2016 年 1 月起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周辉强自 2016 年 4
月起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陈京琳自 2016 年 4 月起在公司领薪。
      报告期内,董事陈京琳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领薪,除董事陈京琳与独立
董事之外,其余人员均不存在从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
419.37 万元,分别占本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 3.70%。
      除董事陈京琳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办理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及独立董
事外,公司依法为上述在公司领薪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技术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目前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法定养老
金以外的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兼职
情况
序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位
号               职务                                                     本公司关系
                   董事
1     尹伟       长、总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母子公司
                   经理
                 董事、                                      董事、总经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2     邓琥       董事会                                          理
                   秘书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母子公司
3     吕有根      董事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母子公司
                 监事会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母子公司
4     何勇志
                   主席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母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司
5     陈京琳      董事                                       董事、总经
                          深圳市专诚创投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理
                          深圳中欧丫丫幸福投资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   无关联关系
                          伙)                                 伙人
                                               1-1-18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滴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董事、总经
                        深圳琳保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理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交易
                                                             副总经理、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财务总监
                        深圳爱帝宫母婴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司
                        深圳国冶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广东大族粤铭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锐波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北京大族汉狮高功率激光装备科技有
                                                               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激光标记软件技术有限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司
                        大族精工半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厦门市大族精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   深圳市大族视觉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6    周辉强
                 事     东莞市升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深圳市前海大族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耐斯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国信大族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
                                                              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超能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逆变并网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超能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逆变并网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7    陈立北
                 事     深圳市泛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
8     黄云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秘书长      无关联关系
                 事
9     曹敏      监事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母子公司
                                         1-1-18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聂建华     监事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母子公司
               财务总
11    孙晶              南京英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监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均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
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也不存在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
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董事陈京琳签订了《董事服务协议》,与独立董事分别签订了《独立
董事服务协议》,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技术人员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劳动合同》、《董事服务协议》及《独立董
事服务协议》等有关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
人员未与公司签订担保等其他协议。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了解股票
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及任职期间均未发生《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九条所述的各项情形及行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接受中信建投证券等中介机构相关人
员的辅导培训,并已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
                                         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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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尹伟、邓琥、刘文锋。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选举尹伟、邓琥、吕有根、陈立北、黄云为公司董事,其中陈立北、黄云为公
司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尹伟为公司董事
长。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京琳、
周辉强为公司董事,其中周辉强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为何勇志、吕有根。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选举何勇志、曹敏为公司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聂
建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何勇志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总经理为尹伟,财务总监为孙晶。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尹伟为
总经理,聘任孙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邓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根据发行人经营发展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报告期
内,发行人充实了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配备了独立董事和董事会
秘书。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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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公司未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相关的议事规则,未设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善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
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和制度,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参与决策与监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
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规
范运行。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
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
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法人治理制度,股东大会制度得到了
健全。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周辉强、
陈京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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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滚存利
润共享的议案》、《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制
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和《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财务预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批准报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
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
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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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五)审议法
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召集
     ① 独立董事提议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② 监事会提议召集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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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
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① 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
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七
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② 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
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前述“20 日”、“15 日”的起始期限时,
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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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6)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
会,历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
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制度运行良好。公司董事、监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现行《董事会
议事规则》系经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对董事会职权作了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
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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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与召集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对公司董事会
的召开与召集作了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将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经公司各董事一致书面同意, 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
员。
       (4)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作
了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
       (5)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其他义务。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历次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
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
权的情况。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
行使职权。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系经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创立大
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监事会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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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
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对监事会的职权作了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
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对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作了规定: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提前 10 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
或传真方式、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
时会议通知应当提前 5 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电子邮件送达
全体监事。监事会做出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运作。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历次会议监事
出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聘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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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
会,聘任陈立北、黄云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 3 年。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周辉强
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周辉强
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独立
董事相应的特别职权,同时在《公司章程》中亦作了相应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
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
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先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
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
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
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勤勉尽责,发挥其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发展
提出了专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诚信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
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以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邓琥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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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作了规定: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并积极配合公司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
       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议案》,决议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尹伟                 黄云、邓琥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立北              周辉强、吕有根
 3          提名委员会              黄云                陈立北、尹伟
 4          审计委员会             周辉强                黄云、邓琥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1)战略委员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
       ① 职责权限
       a.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b.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c.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d.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e.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f.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② 运行情况
                                       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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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重大资本运作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
大事项提出了积极建议,发挥了良好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
     ① 职责权限
     a.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b.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
度等;c.审查公司董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考评;d.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e.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② 运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并对公司薪酬与考核方面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起到了良好作用。
     (3)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
     ① 职责权限
     a.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c.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d.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e.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f.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② 运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司 2013-2015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报出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公司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方面提出
了积极建议,发挥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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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
     ① 职责权限
     a.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b.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c.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d.对董事候选人和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e.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f.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
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g.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② 运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关键人员培训计划的议案》。
    (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收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暨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2、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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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7]4830001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英可瑞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在 2014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 月分别因丢失发票及未及时
缴纳营业税,分别被深圳市南山区国税局及地税局,处以 1,200 元、2,550 元
和 200 元罚款。发行人及时依法缴纳了罚款,并取得主管税务机构就上述事项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证明。发行人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毕,建立了
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未再出现其他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税务主管机构出具了专项守法证明文件,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障碍。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
况
     1、对外投资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除金融
资产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行为作出决策。无论是以公司为主体的对外投资,还
是以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对外投资,均应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中,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还应根据其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
     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事宜,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
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对属于董事长
权限的对外投资项目提交董事长审议批准;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权限的对外
投资,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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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权限进行审批。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后,在总经理的组织下,由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除有明确授
权外,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
长审查批准。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办
理出资手续、税务登记等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投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须根据各自部门职能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外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
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2)对外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3)对外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
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4)对外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
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
     (5)对外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6)对外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
过程是否真实、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草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司的对外投资
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对外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
律文件。
     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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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会组织管理和实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单笔
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6)对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除《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所
列的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的同意方可做出决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
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过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 30%的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担保
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3、货币资金管理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规范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进行进一步规范;该
制度实施以来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货币资金使用,2016 年 3 月 31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货币资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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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种货币资金首付款业务,其他任何部门未经公司
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货币资金首付款业务和以公司名义出具各种收款凭
据(发票或收据)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除此之外,还对公司的货币资金预算、
授权审批、货币资金办理程序、财务岗位分工、银行存款管理等都进行了明确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和
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草案)》、《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上述制度有效地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文件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向公司股东公开,公司向股东所提供
的信息保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有效地保证股东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
     公司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
面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营管理层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围绕其建立了相应的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董事会秘书等配套工作制度。公司当前的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能够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责地履行相应职责,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
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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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
照该制度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
重大投资和重大财务决策等事项,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有效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2、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
续发展。
     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
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六、利润分
配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能够
有效保障股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中小投资者单独机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5、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除上述措施外,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在股份锁定、稳定股价措施等方面亦作出相应安排,具体安排详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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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二、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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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7]48300009 号标准
    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本章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出自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人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
    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073,749.82       54,339,722.38     42,753,637.05        736,122.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5,989,4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953,420.22       13,398,827.01     19,225,637.50      3,800,680.00
  应收账款                    200,842,808.32      177,804,502.92    125,950,384.58     40,345,127.59
  预付款项                          167,295.76        225,069.86       337,728.69           96,386.58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176,438.75     1,002,335.91      1,365,418.11        359,494.02
  存货                         41,155,983.72       61,202,922.17     75,878,613.22     26,208,387.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442,212.48    17,114,618.43      3,738,207.52     19,75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7,811,909.07      325,087,998.68    269,249,626.67     97,285,598.9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931,062.41     6,489,281.57      4,761,545.90      2,064,463.78
  无形资产                           16,025.65          21,367.51        18,993.35          74,380.58
  长期待摊费用                 14,439,471.93       14,293,082.55     15,396,539.14     16,635,3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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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2,589.93     2,543,195.71      1,232,317.90        450,324.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7,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86,149.92       23,346,927.34     21,409,396.29     19,224,497.61
          资产总计               361,498,058.99      348,434,926.02    290,659,022.96 116,510,096.5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票据                            4,441,421.65     6,225,537.00                  -                  -
  应付账款                        57,877,221.57       70,977,155.92    121,164,217.47      24,975,324.61
  预收款项                            1,661,210.07     5,280,628.43      7,276,562.33       1,503,298.47
  应付职工薪酬                        4,524,816.44    11,134,885.28      8,949,775.96       3,590,236.24
  应交税费                            6,612,599.17     5,789,473.10      6,626,581.97       1,183,365.96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7,144,126.97     7,398,233.64      2,705,654.15       1,713,14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2,261,395.87      106,805,913.37    146,722,791.88      33,465,368.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82,261,395.87      106,805,913.37    146,722,791.88      33,465,368.18
股东权益:
  股本                            42,500,000.00       42,500,000.00     42,5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74,404,356.35       74,404,356.35     74,404,356.35                   -
  盈余公积                        12,752,997.52       12,752,997.52      3,035,949.79       5,619,287.3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49,579,309.25       111,971,658.78     23,995,924.94      67,425,440.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79,236,663.12       241,629,012.65    143,936,231.08      83,044,728.36
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279,236,663.12       241,629,012.65    143,936,231.08      83,044,728.3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1,498,058.99       348,434,926.02    290,659,022.96 116,510,096.54
                                                     1-1-20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026,786.11       54,152,544.48     42,596,636.68         663,988.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5,989,4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953,420.22       13,398,827.01     19,225,637.50       3,800,680.00
  应收账款                    200,842,808.32       177,804,502.92    125,950,384.58     40,345,127.59
  预付款项                           167,295.76        225,069.86        337,728.69          96,386.58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151,868.75       951,890.91      1,365,418.11         359,494.02
  存货                          41,155,983.72       61,202,922.17     75,878,613.22     26,208,387.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430,763.43    17,114,618.43      3,738,207.52     19,75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7,728,926.31       324,850,375.78    269,092,626.30     97,213,464.6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5,4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固定资产                          5,700,382.71     6,222,931.93      4,761,545.90       2,064,463.78
  固定资产清理                                 -                 -                 -                  -
  无形资产                            16,025.65         21,367.51         18,993.35          74,380.58
  长期待摊费用                  14,436,306.00       14,266,935.71     15,396,539.14     16,635,328.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2,589.93     2,543,195.71      1,232,317.90         450,324.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7,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452,304.29       28,454,430.86     26,409,396.29     24,224,497.61
          资产总计            371,181,230.60       353,304,806.64    295,502,022.59 121,437,962.2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票据                          4,441,421.65     6,225,537.00                  -                  -
  应付账款                      61,137,221.57       76,137,155.92    124,064,217.47      24,975,324.61
  预收款项                          1,661,210.07     5,280,628.43      7,276,562.33       1,503,298.47
  应付职工薪酬                      3,889,590.70    10,152,136.02      8,243,500.29       3,563,482.06
  应交税费                          6,598,266.12     5,490,310.31      6,202,030.45       1,181,253.51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1,744,126.97        7,387,903.74      4,255,054.15       4,662,542.90
                                                   1-1-21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9,471,837.08         110,673,671.42        150,041,364.69          36,385,901.55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89,471,837.08         110,673,671.42        150,041,364.69          36,385,901.55
  股东权益:
  股本                          42,500,000.00          42,500,000.00         42,5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74,404,356.35          74,404,356.35         74,404,356.35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2,752,997.52          12,752,997.52           3,035,949.79          5,619,287.3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52,052,039.65          112,973,781.35         25,520,351.76          69,432,773.34
         股东权益合计         281,709,393.52          242,631,135.22        145,460,657.90          85,052,060.7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71,181,230.60          353,304,806.64        295,502,022.59 121,437,962.27
           (二)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0,050,483.67           388,781,963.73        255,825,285.61         93,477,510.11
其中:营业收入               140,050,483.67           388,781,963.73        255,825,285.61         93,477,510.11
二、营业总成本                110,281,420.59          299,238,696.83        203,152,546.12         76,100,105.14
减:营业成本                   80,725,345.92          219,347,213.63        136,824,563.54         42,427,226.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2,882.56          4,080,842.63          2,500,147.05            166,144.78
    销售费用                   12,019,588.35           27,456,042.09         18,349,968.47         10,279,452.89
    管理费用                   14,809,474.96           43,616,478.95         39,985,717.75         22,890,776.63
    财务费用                        -203,867.67            -7,970.07           -290,181.63             -11,153.85
    资产减值损失                1,987,996.47            4,746,089.60          5,782,330.94            347,657.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463,262.52
    投资收益                                  -                     -         4,300,503.12                       -
                                                      1-1-21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注)            11,096,526.14                     -                 -                   -
三、营业利润                  40,865,589.22       89,543,266.90      56,973,242.61     17,840,667.49
加:营业外收入                 2,111,958.19       23,697,699.43      12,613,110.04      5,874,193.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96.11                 -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         30,013.80           7,552.73        403,555.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6,940.89                    -
损失
四、利润总额                  42,977,347.41      113,210,952.53      69,578,799.92     23,311,305.14
减:所得税费用                 5,369,696.94       15,518,170.96       8,997,297.20      2,400,903.27
五、净利润                    37,607,650.47       97,692,781.57      60,581,502.72     20,910,40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7,607,650.47       97,692,781.57      60,581,502.72     20,910,401.87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607,650.47       97,692,781.57      60,581,502.72     20,910,401.8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8                2.30             1.43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8                2.30             1.43                 0.49
          注:根据2017年6月12日实施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数据按新准则要求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部分的政府补助列报至“其他收益”科目。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0,050,483.67       388,781,963.73     255,825,285.61     93,477,510.11
减:营业成本                  80,725,345.92      221,791,658.14     139,303,196.04     42,427,226.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2,882.56      3,980,623.78       2,500,147.05         166,144.78
   销售费用                   11,536,325.85       27,106,345.02      18,349,968.47      10,182,611.29
   管理费用                   13,811,252.69       41,674,951.63      37,990,376.75     21,996,795.57
   财务费用                        -192,915.73        -8,825.08        -290,517.59         -11,232.97
   资产减值损失                1,987,921.47        4,743,434.60       5,782,330.94         347,657.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463,262.52
   投资收益                                  -                  -     4,300,503.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11,096,526.14                     -                 -                   -
                                                 1-1-21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营业利润                   42,336,197.05        89,493,775.64      56,490,287.07     18,831,569.27
加:营业外收入                  2,111,958.19        23,224,886.44      12,613,110.04       5,874,193.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96.11                 -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          30,013.80           7,502.73         403,505.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6,940.89                   -
损失
三、利润总额                   44,447,955.24       112,688,648.28      69,095,894.38     24,302,256.92
减:所得税费用                  5,369,696.94        15,518,170.96       8,997,297.20       2,400,903.27
四、净利润                     39,078,258.30        97,170,477.32      60,098,597.18     21,901,353.6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078,258.30        97,170,477.32      60,098,597.18     21,901,353.65
         (三)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72,489,353.99        221,721,322.54     126,323,629.19     66,324,925.22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96,526.14        23,448,040.15      12,592,410.04       4,374,193.2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7,090,265.32          713,097.56           44,094.52       2,558,146.77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676,145.45        245,882,460.25     138,960,133.75     73,257,26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22,241,769.90         96,010,580.04      40,161,043.48       9,674,043.72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20,454,253.24         32,995,440.08      20,060,400.86     13,326,786.80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656,545.32         62,708,799.17      22,069,732.71     10,242,403.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18,429,483.63         43,130,024.47      29,183,119.20     17,523,884.53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782,052.09        234,844,843.76     111,474,296.25     50,767,11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894,093.36         11,037,616.49      27,485,837.50     22,490,146.92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192,972.61        102,057.53        4,467,549.69           8,227.40
现金
                                                   1-1-21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196.11         200.00                  -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                  -               -                 -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95,100,000.00    65,000,000.00      64,000,000.00      2,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95,292,972.61    65,102,253.64      72,567,749.69      2,008,227.40
计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568,923.18    3,609,510.49       5,283,808.76      2,004,610.3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935,157.4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                  -               -                 -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95,100,000.00    65,000,000.00      45,000,000.00    21,0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668,923.18    68,609,510.49      50,283,808.76    24,939,76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75,950.57   -3,507,256.85      22,283,940.93    -22,931,540.39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290,000.00      1,8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                  -   15,500,000.00                 -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    2,169,811.31        962,264.13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9,811.31      17,752,264.13      1,84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169,811.31      -7,752,264.13     -1,840,000.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518,142.79     5,360,548.33      42,017,514.30     -2,281,393.47
加额
                                                1-1-21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114,185.38      42,753,637.05          736,122.75       3,017,516.22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2,632,328.17       48,114,185.38       42,753,637.05         736,122.75
余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72,489,353.99      221,721,322.54      126,323,629.19     66,324,925.22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96,526.14       22,975,227.16       12,592,410.04       4,374,193.26
    收 到的 其他与 经营 活
                              11,689,416.95          712,514.57           43,799.48       2,557,944.89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275,297.08      245,409,064.27      138,959,838.71     73,257,06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24,141,769.90       96,603,844.72       40,161,043.48       9,674,043.72
付的现金
    支 付给 职工以 及为 职
                              18,809,331.59       31,190,853.02       18,782,149.12     12,353,821.33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64,443.12       62,065,525.60       22,069,732.71     10,242,403.28
    支 付的 其他与 经营 活
                              18,313,765.47       44,462,040.81       30,545,942.00     18,555,201.86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29,310.08      234,322,264.15      111,558,867.31     50,825,470.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645,987.00       11,086,800.12       27,400,971.40     22,431,593.18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100,000.00                   -
    取 得投 资收益 收到 的
                                    181,293.16       102,057.53        4,467,549.69           8,227.40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196.11          200.00                    -
现金净额
    收 到其 他与投 资活 动
                              90,500,000.00       65,000,000.00       64,000,000.00       2,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681,293.16       65,102,253.64       72,567,749.69       2,008,227.4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568,923.18       3,288,871.65        5,283,808.76       2,004,610.3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935,157.48
    取 得子 公司及 其他 营
                                4,600,000.00         400,000.00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21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支 付其 他与投 资活 动
                              90,500,000.00    65,000,000.00   45,000,000.00    21,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 资活动现 金流出小
                              96,668,923.18    68,688,871.65   50,283,808.76    24,939,767.79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987,630.02   -3,586,618.01   22,283,940.93   -22,931,540.39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 到其 他与筹 资活 动
                                           -               -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290,000.00      1,8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               -   15,500,000.00                 -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 付其 他与筹 资活 动
                                           -    2,169,811.31     962,264.13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9,811.31   17,752,264.13      1,84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169,811.31   -7,752,264.13     -1,840,000.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658,356.98     5,330,370.80   41,932,648.20     -2,339,947.21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7,927,007.48    42,596,636.68     663,988.48       3,003,935.69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2,585,364.46    47,927,007.48   42,596,636.68       663,988.48
余额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
     审计机构,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7]483000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认为:“英可瑞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可瑞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1-21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对发行人
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
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领域内,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和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电
源模块和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
     公司管理层认为:影响本公司收入的因素主要包括产品销量和价格,具体
分析如下。
     第一、产品销量因素。产品销售主要是由市场下游的需求变动及不同厂商
间的竞争情况决定。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受下游高铁、地铁、电网、
电厂、钢铁冶金、水泥、石化、煤矿、市政公司、公交及出租车公司、大型房
地产商等主体的投资需求影响。
     第二、产品价格因素。产品价格主要是受市场竞争、技术革新和成本下降
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价总体较为稳定,但未来整体将呈
现降低的趋势。公司如不能及时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
能力,公司收入水平必将受到影响。
     未来,受宏观及行业整体政策的影响,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销量和价格
将保持相对稳定的趋势。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和系统产品,销量将保持增长
趋势,价格将会呈下降趋势。
     2、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生产人员工资及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
原材料成本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本占比高达 90%左右。公司主要原
                                    1-1-21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材料为电子元器件、磁性器件(变压器、电感、磁芯)、结构件、整机物料(包
括电力电源操作系统及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所需的结构件、标准件和线材
等)、辅助材料、包装物及耗材等。
     公司管理层认为: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电子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地,电子加
工的产业配套齐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未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公司营业成本
将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3、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主要是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公司销售费用和管
理费用的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及公司规模的扩张保持着正常的匹配关系,未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期间费用构成中,销售费用主要受销售人员工资薪
酬、差旅费和运输费用等影响;而管理费用主要受研发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薪
酬影响。因此,如果未来研发成本、员工薪酬、和运输费用上升,公司盈利能
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公司管理层认为:影响本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及毛
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及国家电网建设规模的逐步增加,电
力操作电源行业得以平稳发展,并带动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收入规模稳步增
加,由于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和系统的毛利率总体较高且基本稳定,因此,报告
期内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利润维持较高的水平。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受益于国家逐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的各项扶
政策扶持,公司的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汽车充电模块
及系统业务的销售量、收入和利润均得到大幅增加。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通过
持续的技术研发及工艺改进和开发新产品,不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不
能在竞争出胜出,公司的产品将难以维持较高毛利率水平。同时,如公司不能
快速开拓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的利润水平均会受到不利影响。
                                   1-1-21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
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业务特点,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
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指标是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的财务指标,这两个指标的变动
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领先的基础上,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和研发优势,在电
力操作电源行业确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用户忠诚度较高,市场份额逐年提高,
取得了主营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347.75万元、25,582.53万元、38,878.20万元和
14,005.05万元,2015年和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的增幅分别为173.68%和
51.97%。同时,凭借着良好的技术、不断优化的产品和成本控制体系,公司报
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54.61%、46.52%、43.58%和42.36%。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
增长,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会有所下滑,进而对公司
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公司产品持续创新能力的不断增
强以及电动汽车领域等新能源产品的不断发展,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紧
跟、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要的新
产品,以保持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公司经营模式、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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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外,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及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合并范
围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
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
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
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
目反映。
     2、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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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资本        比例
                               电源、软件、光电、太阳能、机电机械的研
               深圳市南山
                               发、生产与销售(生产凭深南环水批【2012】
               区马家龙工
 英源电源                      51493 号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别 500       100%
               业区 78 栋一
                               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层东边 Y2
                               商品)。
                               电子设备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
               南京市江宁
                               激光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航空和
               经济技术开
                               船舶电源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互
               发区将军大
南京英可瑞                     联网数据中心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 500       100%
               道 50 号瑞景
                               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园文华山庄 2
                               询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
                 号 312 室
                               咨询和销售。
     3、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合并期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英源电源         深圳           当期              全年          全年         全年
南京英可瑞       南京           当期         成立日至年末        -              -
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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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
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
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
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
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
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
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
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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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
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
及“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九)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
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
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
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
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
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
化。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
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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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
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
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
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
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
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
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
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
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
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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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九)长期股权投资”或“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
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
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
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
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
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
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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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
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
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
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
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
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
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
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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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
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
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
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
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
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
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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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
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
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
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
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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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
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
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
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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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
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
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
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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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
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
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
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
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
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
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
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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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
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
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
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账款,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
大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
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
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风险组合            按照债务人信誉、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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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
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不计提
         无风险组合                     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
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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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
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
销。
    (九)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
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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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
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
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
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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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
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
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
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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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
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
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
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
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
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
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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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的,按“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
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
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
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
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
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
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
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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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
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
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
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年         5         19-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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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长期资产减
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
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
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一)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
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长期资产减
值”。
    (十二)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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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
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
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
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
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
重新开始。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
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
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
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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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
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
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
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
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分析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长期资产减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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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会籍费。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
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
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
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
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
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
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
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
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
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
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
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
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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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六)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
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
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
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
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
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七)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
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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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
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
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
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
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
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
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十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
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
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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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
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
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
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
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
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
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
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
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
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
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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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
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
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
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
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
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九)收入确认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的产品运往指定场所后,对于合同中明确要求需要客户出具验收依据
的产品,在客户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依据后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未明确
要求需要客户出具验收依据的产品,客户未在验收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
收合格,公司在与客户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
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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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
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
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
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
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
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
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
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
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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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
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
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
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
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
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
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
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
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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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
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
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
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
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
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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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二)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
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
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
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
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
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
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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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
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
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
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
惠政策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序号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注】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
 4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
 6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源电源、南京英可瑞未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
率为 25%的法定税率。
       (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
       (1)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优惠
       2013年6月28日,英可瑞有限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深R-2013-0659),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英可
瑞有限于2011年3月3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英可瑞整流控
制管理软件V1.0” 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号:深DGY-2006-0286),
并取得对“英可瑞电力监控管理软件V1.0”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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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深DGY-2006-0287),于2014年12月25日取得对“英可瑞非车载汽车充电器
充电模块软件V1.0”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号:深DGY-2014-374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国务院印发的《进
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及《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深国税公告【2011】
第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
退政策。报告期,公司按上述规定享受此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2012 年
9 月 12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
局 和 深 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CF201244200467)认定英可瑞有限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和重新认定,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544201049),有效期均为 3 年,按规定公
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
税率。
    (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获得的税收优惠及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121.94               651.95              193.24
增值税退税金额                         2,344.80             1,259.24              437.42
税收优惠合计                           3,466.74             1,911.19              630.66
利润总额                              11,321.10             6,957.88            2,331.13
税收优惠占比                             30.62%               27.47%             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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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630.66 万元、
       1,911.19 万元和 3,466.74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05%、27.47%
       和 30.62%。
          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均合法合规,且能持续获得;发行人整体经
       营业绩良好,收入利润规模持续增长,总体来说对企业业绩影响不高。
       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60.77       9,769.28       6,058.15   2,091.04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0.02          -0.6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                                                      211.20        23.12           2.07        150.00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3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               -      430.05         46.33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4                                                       -0.02        -1.17          -0.06        -40.36
       出
 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531.00             -
 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68          3.29          64.71         22.48
 7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179.50           18.67        -164.34        133.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三                                                 3,581.27       9,750.61       6,222.49   1,957.55
       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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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4.11            3.04            1.84              2.91
速动比率(倍)                            3.52            2.31            1.29              1.5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2.76%          30.65%           50.48%           28.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10%          31.33%           50.78%           29.9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57            5.69            3.39              1.95
(元/股)【注 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            0.01%           0.01%            0.01%            0.09%
的比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9            2.41            2.91              2.46
存货周转率(次)                          1.55            3.16            2.65              1.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42.04       11,579.46         7,298.53         2,688.95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760.77        9,769.28         6,058.15         2,091.04
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3,581.27        9,750.61         6,222.49         1,957.55
益后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注 2】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37            0.26            0.65              0.53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13            0.99              -0.05
     注1:本公司于2015年12月整体变成为股份公司,总股本数由1,000万元变更为4,250
 万元,为保证每股数据的可比性,上表统一按4,250万元总股本数计算报告期内每股数据。
     注2:报告期内,公司无银行借款,未发生利息支出,因此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开发支出)/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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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期间                    净利润计算口径                      基本每      稀释每
                                                      资产收益率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44%      0.88         0.88
  2017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3.75%      0.84         0.8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68%      2.30         2.30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50.58%      2.29         2.2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38%      1.43         1.43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54.83%      1.46         1.4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71%      0.49         0.49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6.87%      0.46         0.4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表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
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
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
                                          1-1-25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十、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报告期无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重要事
  项。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          -
     合计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1、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347.75 万元、25,582.53 万元、
  38,878.20 万元和 14,005.05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16 年和 2015 年较上年的增幅
  分别为 173.68%和 51.97%,公司整体业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17 年上半年,受一季度淡季及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出台较晚影响,新
  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处于同比下滑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也有所下滑,考虑行
  业整体状况,发行人经营保持良好水平。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1-1-25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1,578.76     11.27%   3,044.61       7.83% 2,976.67     11.64%    2,824.15 30.21%
 电力操 电力操作监控       759.98      5.43%   1,885.79       4.85% 1,467.68      5.74%    1,330.43 14.23%
 作电源 电力操作系统        48.78      0.35%     93.52        0.24%    242.50     0.95%     341.84    3.66%
                小计     2,387.52     17.05%   5,023.92      12.92% 4,686.85     18.32%    4,496.42 48.10%
         充电电源模块   10,258.36     73.25% 29,531.67       75.96% 18,302.50    71.54%    1,754.57 18.77%
 电动汽
 车充电 充电电源系统    516.93         3.69%   2,485.30       6.39% 1,256.97      4.91%    1,819.30 19.46%
   电源     小计     10,775.29        76.94% 32,016.97       82.35% 19,559.47    76.46%    3,573.87 38.23%
       其他电源            842.24      6.01%   1,837.30       4.73% 1,336.21      5.22%    1,277.46 13.67%
         合计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为电力操作电源、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和
    其他电源等三大类。
         (1)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电力操作电源收入稳定
         电力操作电源一直都是公司传统的核心产品,该类产品 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8.10%、18.32%、
    12.92%和 17.05%,收入总金额分别为 4,496.42 万、4,686.85 万、5,023.92
    万元和 2,387.52 万元,虽然占总收入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收入和毛利整体维
    持较为稳定的水平,是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点。
         ① 发行人电力电源产品情况
         发行人电力电源产品属于电力电源设备的核心部件,不直接面对各行业最
    终用户。主要销售给下游设备集成商,集成商采购发行人模块、系统等产品集
    成设备,向最终各行业用户销售。
         发行人电力电源产品,主要包括电力电源模块、电力监控模块及电力电源
    系统。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电源产品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占总营业
    收入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占总营业              占总营业              占总营业             占总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电力操 电力电源模块     1,578.76 11.27% 3,044.61           7.83% 2,976.67 11.64% 2,824.15 30.21%
作电源 电力操作监控      759.98      5.43% 1,885.79        4.85% 1,467.68        5.74% 1,330.43 14.23%
                                                      1-1-25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力操作系统         48.78    0.35%     93.52      0.24%     242.50       0.95%    341.84    3.66%
               合计          2,387.52 17.05% 5,023.92 12.92% 4,686.85 18.32% 4,496.42 48.10%
            ②按行业分类
            发行人电力电源产品主要销售与系统集成商,不直接面对终端用户,无法
     直接划分行业。
            根据发行人下游集成商客户目标行业方向,发行人产品整体可间接按行业
     划分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行业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1,647.39        69.00%   3,516.74    70.00%     3,515.14       75.00%      3,237.42    72.00%
轨道交通              429.75      18.00%   1,004.78    20.00%         843.63     18.00%       899.28     20.00%
其他(冶金\煤
                      310.38      13.00%    502.39     10.00%         328.08     7.00%        359.71         8.00%
炭\化工企业)
    合计          2,387.52      100.00%    5,023.92   100.00%     4,686.85     100.00%       4,496.42   100.00%
            (2)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收入快速增长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近年快速增长,该类产品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和 2017 年 1-6 月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8.23%、76.46%、82.35%和
     76.94%,收入总金额分别为 3,573.87 万、19,559.47 万、32,016.97 万元和
     10,775.29 万元,占比逐年上升,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
               首先,得益于发行人产品下游市场充电桩市场快速的发展。随着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相关配套充电设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整
     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 2015 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明确了建设
     充电设施的目标,从内在需求到外部政策都推动了充电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
     工信部发布的数据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全国建成的充电桩分别约为
     2.8 万个、4.9 万个、15 万个,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发行人产品作为充电桩/充
     电设备的核心模块,受益于下游充电桩市场快速增长,也呈现了较快的增长。
            其次,发行人产品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发行人自 2010 年已经进行了相
     关充电电源模块技术和产品的储备,2014 年在下游充电桩市场起步阶段,已经
     实现了批量化生产和销售,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先机,因此在 2015 年、2016 年
     充电设备市场出现快速增长时,发行人能够及时向市场规模化提供产品,巩固
                                                      1-1-25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了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再次,发行人客户合作关系稳固,随着客户充电设备销售规模的不断提升,
其向发行人采购充电模块等产品的规模也不断提升。稳定优质的客户体系,也
保障了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
     (3)从产品类别来看,核心部件类(包含电源模块和监控模块等部件)
产品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公司致力于做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品核心部件的供应商,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核心部件类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21%、88.92%、88.64%和 89.95%,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体现了
公司以核心部件为主的业务模式。
     (4)发行人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收入的可持续性
     首先,从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来看,未来三年市场空间仍较大,为发行人
收入的持续性提供了市场基础。根据国办发【2015】73 号文《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到 2020 年,我国要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
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到 2020 年,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超
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从市场需求来看,该市场仍存在较
大空间。
    其次,从发行人客户来看,发行人客户整体优良,客户较为稳定,主要包
括国网下属设备供应商、上市公司、具有一定规模的新能源企业,其采购订单
的规模化和稳定性也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5 年、2016 年,发行人前
十大客户合计收入分别为 16,807.56 万元、21,295.43 万元,占发行人收入比
例分别为 65.70%、54.77%。
   再次,发行人通过持续的技术开发在保障现有产品的持续竞争力,现有电力
电源产品销售较为稳健,充电电源产品仍处于快速增长过程;同时发行人不断
储备新的技术和产品如车载充电电源、轨道交通电源、核电电源等产品,继续
拓展新的应用领域。
     最后,发行人电源模块产品的使用设计寿命通常在 5-6 年,未来随着使用
周期的到期,模块产品的更新换代也为发行人收入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一定的保
                                   1-1-26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障。
             综上,发行人产品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客户质量良好,客户稳定性
    较高,同时具备持续的研发能力保障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力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能够有效保障收入的持续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华东片区      3,763.86     26.88%      14,660.91    37.71% 15,778.44           61.68%      3,008.37       32.18%
  北方片区      6,423.65     45.87%      16,175.23    41.60%     6,837.12        26.73%      4,736.22       50.67%
  华南片区      3,051.33     21.79%       6,330.24    16.28%     2,146.19            8.39%     626.97        6.71%
  西部片区          766.20   5.47%        1,711.81     4.40%         820.77          3.21%     976.19       10.44%
国外:                    -          -            -           -               -           -            -             -
   合计        14,005.05 100.00%         38,878.20 100.00% 25,582.53 100.00%                 9,347.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产品销售至海外市场,产品全部内销。公司在华东和
    北方片区销售占比较高,尤其是北京、上海和江苏等省市,主要系该地区经济
    较为发达,其电力设施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入较大有关。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量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变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一)主要产品的规模和销售情况”。
               5、报告期产成品期后销售出库情况
               (1)2016 年期末结存各类产品期后销售出库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次年 2 月销售出库               期后销售出库
                                                       销售出库
             产品            结存数量                                 销售出库        销售数     销售金
                                           结存金额      数量
                             (台/套)                                  金额          量占比     额占比
                                                       (台/套)
    电动     汽车充电电
                              9,855.00     1,279.33     5,605.00            866.75 56.87%        67.75%
    汽车       源模块
    充电     汽车充电电
                                187.00       187.37              -               -     0.00%       0.00%
    电源       源系统
    电力     电力操作电
                              2,986.00       252.05     2,164.00            191.65 72.47%        76.04%
    操作       源模块
                                                      1-1-26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源   电力操作电
                       5,605.00            149.42       2,979.00           85.75      53.15%        57.39%
         源监控
       电力操作电
                            4.00             2.48                  -              -    0.00%         0.00%
         源系统
其他   其他电源及
                       3,243.00            272.65       1,609.00          134.91 49.61%             49.48%
电源       产品
       合计           21,880.00          2,143.30      15,909.00        1,279.06 72.71%             59.68%
       (2)2015 年期末结存各类产品期后销售出库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次年 2 月前销售出库              期后销售出库
                                                       销售出库        销售出库
 单位:万元产品      结存数量            结存金额                                     销售数        销售金
                                                         数量            金额
                     (台/套)           (万元)                                     量占比        额占比
                                                       (台/套)       (万元)
电动   汽车充电电
                          5,552            952.11          5,552         952.11       100.00%      100.00%
汽车     源模块
充电   汽车充电电
                            117             32.45            117          32.45       100.00%      100.00%
电源     源系统
       电力操作电         1,451           140.79           1,451         140.79       100.00%      100.00%
         源模块
电力
       电力操作电
操作                      4,106           100.90           3,635          94.14        88.53%       93.30%
         源监控
电源
       电力操作电
                                 1           3.21                -            -                -             -
         源系统
其他   其他电源及
                          2,725           221.94           1,025          84.55        37.61%       38.09%
电源     产品
       合计              13,952          1,451.40         23,254       4,429.46       166.67%      305.19%
       (3)2014 年期末结存各类产品期后销售出库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次年 2 月前销售出库              期后销售出库
                                          结存金       销售出库        销售出库
       产品           结存数量                                                        销售数        销售金
                                          额(万         数量            金额
                      (台/套)                                                       量占比        额占比
                                            元)       (台/套)       (万元)
电动   汽车充电电
                             252            15.76            252          15.76       100.00%      100.00%
汽车     源模块
充电   汽车充电电
                                 6           0.19                -            -        0.00%         0.00%
电源     源系统
       电力操作电
                           2,443           184.97          1,711         128.55       70.04%        69.50%
         源模块
电力
       电力操作电
操作                       3,226            87.68          1,779          61.58       55.15%        70.23%
         源监控
电源
       电力操作电
                                     -             -             -            -                -             -
         源系统
                                                       1-1-26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       其他电源及
                                      1,925        208.10              608         51.92        31.58%      24.95%
     电源           产品
               合计                   7,852        496.71            5,149        514.59        65.58%     103.60%
                从上表可知,产成品期后销售出库情况良好。2016 年相较 2015 年发货有
           所降低,主要是春节较早,因假期等因素发货量有所下降。2015 年度期后发货
           较快主要是下游客户为抢占市场,要求加快供货。为满足客户需求,发行人加
           快了产品生产及销售发货的速率。
               (二)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072.53      100.00% 21,934.72 100.00% 13,682.46 100.00% 4,242.72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         -
     合计             8,072.53      100.00% 21,934.72 100.00% 13,682.46 100.00% 4,242.72 100.00%
                随销售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也随之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4,242.72 万元、13,682.46 万元、21,934.72 万元和
           8,072.53 万元,2015 年和 2016 年的增长比率分别为 222.49%和 60.31%,占
           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为 100%。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构成。
           其中,直接材料是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其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平均在 90%
           左右。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7,540.55       93.41%        20,572.00        93.79%       12,672.34       92.62%      3,725.77     87.82%
直接人工成本          209.09        2.59%          526.16          2.40%         348.14         2.54%       177.92       4.19%
制造费用              322.89        4.00%          836.56          3.81%         661.98         4.84%       339.04       7.99%
    合计            8,072.53       100.00%       21,934.72       100.00%       13,682.46       100.00% 4,242.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整体稳定,2014 年制造费用成本相对较
                                                                 1-1-26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高主要原因是:公司新租赁了生产厂房,扩大了生产车间面积,导致相应分摊
    的厂房成本增加。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816.86    10.12% 1,457.86                6.65% 1,414.02 10.33% 1,349.53 31.81%
电力操作 电力操作监控            292.51      3.62%        663.19          3.02%      511.97     3.74%      463.79 10.93%
  电源   电力操作系统             24.99      0.31%         47.17          0.22%      105.74     0.77%      117.18     2.76%
                小计            1,134.35   14.05% 2,168.23                9.88% 2,031.73 14.85% 1,930.50 45.50%
         充电电源模块           6,081.88   75.34% 17,209.00              78.46% 10,094.32 73.78%           879.81 20.74%
电动汽车
         充电电源系统            311.53      3.86% 1,419.91               6.47%      736.37     5.38%      748.55 17.64%
充电电源
             小计               6,393.41   79.20% 18,628.91              84.93% 10,830.69 79.16% 1,628.36 38.38%
       其他电源                  544.77      6.75% 1,137.58               5.19%      820.03     5.99%      683.87 16.12%
         合计                   8,072.53 100.00% 21,934.72 100.00% 13,682.44 100.00% 4,242.72 100.00%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请参加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一)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能源的供
    应情况、价格变动趋势及占比”。
              (三)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无银行长期和短期贷款,财务费用较少,期间费用主
    要是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       1,201.96       8.58% 2,745.60           7.06% 1,835.00              7.17% 1,027.95            11.00%
     管理费用       1,480.95      10.57% 4,361.65          11.22% 3,998.57            15.63% 2,289.08             24.49%
     财务费用          -20.39     -0.15%          -0.80              -     -29.02      -0.11%          -1.12      -0.01%
       合计         2,662.52      19.01% 7,106.45          18.28% 5,804.55            22.69% 3,315.91             35.47%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期间费用也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和2016
    年公司期间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了75.05%和22.43%。
                                                           1-1-26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品售后维修
                     280.10    23.30%      777.56     28.32%     508.27    27.70%      186.96      18.19%
费
差旅费               244.23    20.32%      689.84     25.13%     433.90    23.65%      254.60      24.77%
职工薪酬             338.14    28.13%      597.67     21.77%     429.86    23.43%      297.33      28.92%
产品运输费           158.15    13.16%      373.21     13.59%     224.37    12.23%      132.47      12.89%
办公费                63.23      5.26%     125.95      4.59%      95.50     5.20%       76.27      7.42%
业务招待费            58.05      4.83%     105.37      3.84%      70.52     3.84%       40.45      3.94%
业务宣传费            33.36      2.78%      12.87      0.47%      30.48     1.66%        2.03      0.20%
其他                  26.70      2.22%      63.13      2.30%      42.10     2.29%       37.84      3.68%
       合计        1,201.96   100.00% 2,745.60       100.00% 1,835.00      100.00% 1,027.95       100.00%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公司销售费用快速增加,2015年和2016年公司
         销售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了78.51%和49.6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产品售后维修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及福
         利和产品运输费等。其中,2015年度较2014年度销售增加807.05万元,主要原
         因也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计提的产品售后维护费、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增长较
         多所致。2016年度较2015年度销售费用增加910.60万元,主要因为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扩大,计提的产品售后维修费、差旅费、工资福利费、产品运输费和业
         务招待费增长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产品售后维修费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售后服务费的主要内容为售后人员差旅费及维修材料费,为正常
         维护服务的业务范畴,不存在产品质量的问题。
               发行人销售的充电电源模块等产品,是充电桩设施的核心部件,由于国内
         充电桩设施型号较多,应用环境复杂,实施地点分散,出于对客户整体服务的
         要求,发行人在维护电源模块等产品同时,也承担了较多的服务职能,随着发
         行人销售的快速增长,发行人售后维修费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使用的产品售后维修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1-26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售后人员差旅费                            387.51                     232.98              164.45
    维修费                                      231.53                      24.39                  3.49
    技术支持费                                   18.51                       0.17                     -
    其他                                            1.53                         -                 8.66
               合计数                               639.07                    257.54              176.60
              由上表所示,发行人的售后维修费支出主要包括售后人员差旅费、售后维
    修费等。
              发行人销售的充电电源模块等产品,是充电桩设施的核心部件,由于国内
    充电桩设施型号较多,应用环境复杂,实施地点分散,出于对客户整体服务的
    要求,发行人在维护电源模块等产品同时,也承担了较多的服务职能,随着发
    行人销售的快速增长,发行人产品售后维修费有所增加。
              发行人历来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产品出厂前,按照《产品检验和试
    验程序》的要求进行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程序,产品售出后,发行人积极与客
    户沟通,及时反馈客户问题,并在后续过程中与客户共同制定方案,解决实际
    运行问题。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诉讼或其他法律纠
    纷。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支出             767.02     51.79% 2,585.04          59.27% 2,193.96         54.87%   1,494.59       65.29%
办公费               198.30     13.39%       609.63      13.98%        490.85    12.28%     269.90       11.79%
职工薪酬及福
                     309.39     20.89%       434.02       9.95%        396.52     9.92%     222.42        9.72%
利费用
差旅费                44.85      3.03%       335.32       7.69%        138.28     3.46%     108.76        4.75%
车辆费                34.17      2.31%       156.87       3.60%         47.85     1.20%      52.72        2.30%
固定资产折旧          19.78      1.34%        44.12       1.01%         47.31     1.18%      47.52        2.08%
招待费                30.49      2.06%        51.53       1.18%         40.60     1.02%      22.99        1.00%
会务费                   6.35    0.43%        51.87       1.19%         33.90     0.85%      24.65        1.08%
通讯费                   6.82    0.46%        18.10       0.41%         31.38     0.78%      11.14        0.49%
其他                  63.78      4.31%        75.14       1.72%         46.90     1.17%      34.39        1.50%
股权激励费用                -          -            -             -    531.00    13.28%            -             -
                                                        1-1-26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480.95 100.00% 4,361.65 100.00% 3,998.57 100.00%                       2,289.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研发支出、办公费和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三者合计占公司管理费用的比例平均在 83%左右,其中研发支出占管理费用比
 重最大,分别达到 65.29%、54.87%、59.27%和 51.79%。
       技术研发优势和新产品储备能力是公司在高频开关操作电源领域发展的关
 键所在。公司一贯重视自主创新能力,一直持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力
 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工艺水平,拓宽现有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竞争力。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无论是绝对金额还是相对占比均较高。
       2015 年 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尹伟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吕有根、何勇志和
 张军三位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会计准则,该等股权激励计入股份支付,共计 531
 万元。
       综上,上述因素综合导致 2015 年较 2014 年管理费用增加较多。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                  -               -                  -
 减:利息收入                            27.85              15.66            30.10           1.82
 汇兑损益                                     -                  -               -                  -
 手续费                                   7.46              14.86             1.09           0.70
            合计                        -20.39              -0.80        -29.02              -1.12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
 为-1.12 万元、-29.02 万元、-0.80 万元和-20.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0.01%、-0.11%、0.00%和-0.15%。
       公司财务费用为负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积累
 资金进行日常经营,无银行长期和短期存款,因此没有发生利息支出。同时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部分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并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负数。
       2、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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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注)                          -      2,344.80       1,259.24            437.42
其他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1.19             24.95           2.07            15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0.0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02                 -                 -
             合计                        211.19          2,369.77       1,261.31            587.42
      注:根据2017年6月12日实施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数据按新准则要求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部分的政府补助列报至“其他收益”科目。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587.42
万元、1,261.31 万元和 2,369.77 万元,主要为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和产品研
发政府补助等。2017 年 1-6 月营业外收入为 211.19 万元,主要为深圳市南山
区经济促进局给予的企业上市融资奖励;另外,公司 2017 年 1-6 月软件产品
增值税退税为 1,109.65 万元,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已在“其他收益”科目
中单独列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一、
盈利能力分析(六)、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1、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0.6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0.69                    -
罚款及其他                                0.02              0.26            0.03              0.12
滞纳金                                        -             2.75            0.03             40.24
             合计                         0.02              3.00            0.76             40.36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金
额分别为 40.36 万元、0.76 万元、3.00 万元和 0.02 万元。
      ①滞纳金的相关情况
      2014 年度 40.24 万元滞纳金支出为公司按照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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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至 2014 年增值税专项退税额计入企业所得税所得额缴税,因缴纳上述
所得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2 月,发行人接到深圳市南山区税务主管部门的税务专管员通知,
对发行人以下纳税事项提出以下征管意见:
     A、认为发行人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中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返还
的税款应专项用于企业的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发行人没有严格按
上述规定将上述税款归集应用,上述增值税退税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B、
应相应调增当年的“纳税调整后所得”;C、应补缴相应所得税及滞纳金。
     2014 年,发行人按照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补缴了企业所得税款
152.46 万元及其产生的 40.24 万元滞纳金。
     上述 40.24 万元滞纳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软件退税金额         补缴企业所得税金额     补缴滞纳金
    2010                        223.21                     33.48           16.91
    2011                        249.46                     37.42           12.03
    2012                        543.70                     81.56           11.30
     合计                      1,016.37                   152.46           40.24
     发行人上述税款迟缴的原因,主要是财务人员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
已按照当地税收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且税收主管
部门未对上述事项作出行政处罚,税务主管部门也出具了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上述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构成本
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016 年的 2.75 万元滞纳金支出为公司 2015 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出售后,因补缴营业税而产生的滞纳金额。
     ②罚款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因丢失发票、未及时缴纳营业税等行为在 2014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 月分别被处以 1,200 元、2,550 元和 2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除该等
行政处罚以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发行人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系发行人的工作人员
工作疏忽所致,公司未来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发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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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缴纳前述罚款,且处罚数额小。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税务等各政
    府主管部门也出具了报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公司所受到的以上行政处罚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82.91             1,682.90            977.93             244.99
   递延所得税费用                      -45.94             -131.09             -78.20             -4.90
             合计                     536.97             1,551.82            899.73             240.09
             (四)利润来源和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的来源和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4,005.05      38,878.20    51.97%       25,582.53    173.68% 9,347.75        57.19%
营业利润             4,086.56       8,954.33    57.17%        5,697.32    219.34% 1,784.07       212.04%
营业外收支            211.18        2,366.77    87.76%        1,260.56    130.42%      547.06     13.96%
利润总额             4,297.73      11,321.10    62.71%        6,957.88    198.48% 2,331.13       121.63%
净利润               3,760.77       9,769.28    61.26%        6,058.15    189.72% 2,091.04       123.6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持续快速增长,主要是公
    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和系统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同时产品毛利率维
    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公司盈利水平不断增长。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各期营业利润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逐步增加,分别为 76.53%、81.88%、79.09%和 95.09%,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营业外收支金额相
    对较小,因此,公司的营业利润的增长是公司净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水平保持持续增长,分
    别为 2,091.04 万元、6,058.15 万元和 9,769.28 万元,其中 2015 年和 2016 年
    较前一年分别增长了 189.72%和 61.26%,增长较快。
           2、2017 年 1-6 月利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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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 3,760.77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23.74%。
         由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毛利率较 2016 年变动不大,维持在 42.36%的较高
         水平,因此,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的下降导致。2017
         年上半年,受一季度淡季及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出台较晚影响,新能源汽车
         行业整体处于同比下滑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26.89%,
         导致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五)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4,005.05          38,878.20           25,582.53           9,347.75
    主营业务成本                 8,072.53          21,934.72           13,682.46           4,242.72
    毛利额                       5,932.51         16,943.48            11,900.07           5,105.03
    主营业务毛利率                42.36%               43.58%            46.52%             54.61%
    综合毛利率                    42.36%               43.58%            46.52%             54.61%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
         别为 54.61%、46.52%、43.58%和 42.3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及各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
         要原因是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收入迅速增加,其毛利率变动对公司综合毛利
         率影响较大。具体参见下述各产品毛利率情况。
              2、主营业务毛利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额和毛利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761.91       12.84%    1,586.75      9.36%   1,562.65    13.13%     1,474.62   28.89%
电力操 电力监控模块        467.46        7.88%    1,222.60      7.22%     955.71       8.03%    866.64    16.98%
作电源 电力电源系统         23.80        0.40%       46.34      0.27%     136.76       1.15%    224.66     4.40%
           小计          1,253.17       21.12%    2,855.69     16.85%   2,655.12    22.31%     2,565.92   50.26%
电动汽 充电电源模块      4,176.48       70.40%   12,322.67     72.73%   8,208.18    68.98%      874.75    17.14%
                                                      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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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充电 充电电源系统          205.39        3.46%      1,065.39      6.29%    520.60     4.37%     1,070.76   20.97%
电源           小计         4,381.88       73.86%    13,388.06    79.02%    8,728.78   73.35%     1,945.51   38.11%
         其它电源            297.47        5.01%       699.72       4.13%    516.18     4.34%       593.59   11.63%
       毛利额合计           5,932.51   100.00%       16,943.48   100.00% 11,900.08     100.00%    5,105.03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毛利额增长较
            快,分别为 5,105.03 万元、11,900.08 万元、16,943.48 万元和 5,932.51 万元。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电力操作电源业务毛利额保持稳定,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业务发展较快,对公司的总体毛利额贡献也最大。
                    2014 年以前,公司产品的毛利主要来源于电力电源模块及监控产品。2014
            年下半年以来,全国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业务开始增长,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作为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核心部件的业务也逐渐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毛利额 2014 年快速增长,毛利比重达 38.11%,仅次于电力操作电源。
                    2015 年,电动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收入也快速
            增长,毛利额占比达到 73.35%。
                    2016 年,电动汽车行业延续以往快速发展的趋势,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产品收入进一步提高,毛利额占比达 79.02%。
                    2017 年上半年,受一季度淡季及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出台较晚影响,新
            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处于同比下滑水平,终端运营商 2017 年上半年采购计划整
            体有所减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收入同比有所下滑,但其毛利额占比
            仍保持在 73.86%的较高水平。
                    综上,报告期内,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收入对公司的总体毛利贡献额最大。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48.26%        11.27%    52.12%        7.83%   52.50%     11.64%     52.21%     30.21%
电力操     电力监控模块       61.51%        5.43%     64.83%        4.85%   65.12%      5.74%     65.14%     14.23%
作电源     电力电源系统       48.78%        0.35%     49.56%        0.24%   56.40%      0.95%     65.72%      3.66%
                  小计        52.49%       17.05%     56.84%     12.92%     56.65%     18.32%     57.07%     48.10%
电动汽     充电电源模块       40.71%       73.25%     41.73%     75.96%     44.85%     71.54%     49.86%     18.77%
车充电     充电电源系统       39.73%        3.69%     42.87%        6.39%   41.42%      4.91%     58.86%     19.46%
                                                          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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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小计          40.67%       76.94%    41.82%   82.35%      44.63%   76.46%      54.44%     38.23%
   其它电源产品             35.32%        6.01%    38.08%       4.73%   38.63%    5.22%      46.47%     13.67%
       综合毛利率           42.36%       100.00%   43.58%   100.00%     46.52%   100.00%     54.61%     100.00%
               (1)电力操作电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收入规模总体保持稳定,毛利率保持稳
          定,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7.07%、56.65%、56.84%和 52.49%。电力操作电源是
          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以电力电源模块及监控模块为主,报告期内其售价及
          成本相对稳定,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
               电力电源系统存在定制化的特点,其毛利率因其定制化功能及要求差异,毛
          利率也波动较大。但其整体收入占比较低,对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综合毛利率影响
          较小。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的整体毛利率保持在稳定水平。
               (2)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从整体来看,2014 年下半年起,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市场快速增长,随着市
          场规模的不断提升以及竞争的加剧,定价机制逐渐完善,行业和公司的整体毛利
          率将呈现下降并逐步稳定趋势。
               ①2015 年比 2014 年毛利率下降原因
               2015 年以来,市场普遍预测电动汽车充电市场规模将更加快速增长,包括
          通合科技、盛弘科技、中恒电气和科士达等竞争者不断进入该市场,市场竞争逐
          渐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因此毛利率有所下降。
                ②2016 年比 2015 年毛利率下降原因
               2016 年以来,由于电动汽车充电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吸引了较多厂商参与
          到该市场中来,除通合科技、中恒电气和科士达等竞争者外,新的竞争者开始进
          入电动汽车充电市场,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新进厂商主要以降低价格作为竞争
          策略,公司考虑占有市场等因素,也采取了一定的跟随策略,导致公司 2016 年
          的毛利率较 2015 年进一步下降。
               (3)其他电源产品
               公司其他电源产品主要包括通信电源、轨道交通电源、逆变器其他特殊工业
          电源,由于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不同,导致其他电源毛利率在报告期内
                                                      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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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定的波动。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目前,国内 A 股上市公司尚无与本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类型完全相同的可
比上市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结构和产品类型较为接近的公司为通合科技
(300491.SZ)。通合科技为本公司可比公司,同时为增强同行业比较信息,还
选取了与本公司有类似业务的中恒电气和科士达两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
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受产品结构差异因素、新产品研发因素和原料采购的管理和成
本控制水平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
体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符合行业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         2016 年度综合毛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股票代码
号                       称                  利率              综合毛利率         综合毛利率
1    002364.SZ        中恒电气                  44.45%              41.84%                46.01%
2    300491.SZ        通合科技                  40.35%              50.26%                50.62%
3    002518.SZ         科士达                   36.81%              33.99%                30.43%
           行业平均                             40.54%              42.03%                42.35%
            英可瑞                              43.58%              46.52%                54.6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受产品结构差异因素、新产品研发因
素和原料采购的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水平,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电力电源模块           52.12%        7.83%   52.50%      11.64%      52.21%      30.21%
电力操 电力监控模块             64.83%        4.85%   65.12%       5.74%      65.14%      14.23%
作电源 电力电源系统             49.56%        0.24%   56.40%       0.95%      65.72%       3.66%
              小计              56.84%      12.92%    56.65%      18.32%      57.07%      48.10%
电动汽 充电电源模块             41.73%      75.96%    44.85%      71.54%      49.86%      18.77%
车充电 充电电源系统             42.87%        6.39%   41.42%       4.91%      58.86%      19.46%
  电源     小计                 41.82%      82.35%    44.63%      76.46%      54.44%      38.23%
     其它电源产品               38.08%        4.73%   38.63%       5.22%      46.47%      13.67%
      综合毛利率                43.58% 100.00%        46.52% 100.00%          54.61% 100.00%
     (1)产品结构差异因素
                                                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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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差
异因素造成的,具体分析如下:
     与类似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特征、客户结构、定价水平等方面的对比
                                  1-1-27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主要
序   公司名                                                 产品结构主营
                         主营业务情况                                           技术特征           主要客户结构                定价水平
号     称                                                     业务情况
                                                                                (注)
              主要有两大业务板块:一是电力信息化
              板块,为发电企业、国家电网、南方电                                             1、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
              网、行业用户智能用电、新能源等领域                                             品制造领域,主要包括国家
              的“自动化、信息化、互联化”智能建设                             电力电力产    电网、南方电网、中国移动、
                                                     1、通信电源收入占比
              方面与运营提供解决方案;                                         品主要采用    中国电信、腾讯、阿里巴巴、   主要与主要大型客户
                                                     约 30%;
              二是电力电子产品制造板块,为客户提                               全桥移相软    百度、戴尔等都是公司长期     长期合作,产品定价
     中恒电                                          2、技术维护服务收入
1             供通信电源系统、高压直流电源系统                                 开关 PWM 技   合作的核心客户;             坚持市场化原则,重
       气                                            占比为 30%左右;
              (HVDC)、电力操作电源系统、新能                                 术和无源      2、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领      要客户和一般客户差
                                                     3、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产品及电源一                               PFC 控制技    域,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   异较小。
                                                     占比为 34%左右。
              体化解决方案。                                                   术            各地公交公司、南京博路、
              中恒电气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南瑞集团、浙江万马新能源
              89,115.01 万元,利润总额为 16,430.30                                           等客户。
              万元
                                                     1、2015 年前,电力操
              与发行人产品结构类似,主要产品包括     作电源为主导产品;                      1、主要客户为电力操作电源
              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和电力操作电源系       2、2015 年度及 2016       主要采用半    和电动汽车操作电源领域内
              统、电动汽车车载电源及充换电站充电     年度,电动汽车充电电      桥 LLC 谐振   的知名企业;                 与于发行人产品类别
     通合科
2             电源系统。                             源为主导产品,收入占      电压控制性    2、主要包括国家电网、普瑞    重合较多;产品定价
       技
              通合科技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比分别为 57.15%和         功率变化技    特高压输电、金龙汽车、泰     以市场化为基础。
              22,264.54 万元,利润总额为 4,516.17    55.63%                    术            昂新能源、宇通客车、福田
              万元                                   3、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汽车等客户。
                                                     占 35.95%。
3    科士达   致力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1、UPS 为其主导产品, -                 1、统 UPS 设备领域主要包     1、在系统 UPS 设备
                                                                     1-1-27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UPS、精密空调、精密配电、蓄电池、     收入占比约 59%                       括三大电信运营商、四大国     领域与主要大型客户
               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太      2、光伏并网逆变器收                  有商业银行、中国石油、中     长期合作,产品定价
               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光伏逆变器、      入占比约为 22%;                     国石化等大型客户;           坚持市场化原则,总
               智能汇流箱、防逆流箱、直流配电柜、      3、新能源充电设备占                  2、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领      体价格较高。
               太阳能深循环蓄电池、监控)、电动汽      比为 4%左右。                        域,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   2、2015 年开始进入
               车充电系统(直流充电产品、交流充电                                           各地公交公司等客户。         在新能源充电设备行
               产品、监控)、储能产品的研发、制造                                                                        业,进入较晚,市场
               及一体化解决方案应用提供商。                                                                              竞争激烈,产品定价
               科士达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以市场化为基础。
               175,044.48 万元,利润总额为 33,476.83
               万元
                                                                              1、电力操作
                                                      1、2015 年前,电力操                                               发行人与各主要客户
                                                                              电源模块主    1、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电力操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模块 作电源为主导产品;                                                     保持长期合作,受益
                                                                              要采用全桥    作电源和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和电力操作电源系统、电动汽车车载电 2、2015 年及 2016 年                                                   于公司市场先发、品
                                                                              LLC 谐振软    领域知名的企业;
               源及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             度,电动汽车充电电源                                               牌和产品技术优势,
                                                                              开关技术;    2、主要包括华商三优,国网
 4    发行人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从事高频开关电源模 为主导产品;                                                           发行人的电力操作电
                                                                              2、电动汽车   普瑞特、上海追日,南京能
               块和系统产品的主要企业之一             3、目前电动汽车充电                                                源和电动汽车充电电
                                                                              充电电源模    瑞,艾能特,四川阿海珐,
               发行人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电源产品占比                                                       源产品深受市场青
                                                                              块主要采用    长园深瑞等,国充充电等客
               38,878.20 万元,净利润 9,769.28 万元。 82.35%,电力操作产                                                 睐,产品定价与市场
                                                                              三相有源      户。
                                                      品占 12.92%。                                                      水平相当。
                                                                              PFC 技术。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通合科技招股说明书
    注:有关科士达产品技术的资料较少,发行人未在市场公开资料中找到科士达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所使用的主要技术,因此未披露科士达产
品主要特征。
                                                                    1-1-27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如上所述,发行人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技术特征、客户
结构相比,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通合科技和发行人的产品结构较为接近,
产品结构中比发行人增加了车载电源产品;科士达为 2015 年新进入新能源充电
设备行业的企业,进入时间较晚,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业务总体规模较小,其主要
从事系统 UPS 设备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因此,综合考虑产品结构、产品技术特征、客户结构和定价水平因素,发行
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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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同行业电力电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分产品对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注 2)     占比                    占比                占比
             通合科技
电力电源                           -            -    55.13%    39.68%    56.36%     52.96%
             (注 1)
  模块
               公司          52.12%      7.83%       52.50%    11.64%    52.21%     30.21%
             中恒电气        50.73%    33.76%        42.62%    17.63%    31.22%     17.58%
电力电源
             通合科技              -            -    21.39%      1.99%   20.71%     11.72%
  系统
               公司          49.56%      0.95%       56.40%      0.95%   65.72%      3.66%
电力监控
               公司          64.83%      4.85%       65.12%      5.74%   65.14%     14.23%
  模块
      注 1:由于通合科技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未进一步细分披露电力电源模块和电力电
  源系统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数据,此处披露的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数据为其 2015 年 1-6
  月的数据。
      注 2: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合科技 2016 年年报未披露细分数据,因此未列
  示该公司相关毛利率数据。
       A、同行业可比公司通合科技电力电源产品以电力电源模块为主,通合科技
  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产品毛利率整体高于公司模块产品,主要由于通合科技与本公
  司各自采购成、生产过程、人工成本等略有差异,其成本相对有优势,因此其毛
  利率略高。
       B、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恒电气的电力电源产品中主要为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对于整机系统来说,除核心部件电力电源模块还需配置机柜、蓄电池、交流配电、
  降压装置、直流配电等配套装置,该等装置相对核心部件电力电源模块附加值要
  低,因此将会拉低系统整体利润率。在同等技术配置条件下,电力电源模块产品
  毛利率通常高于系统产品。
       从同行业来看,通合科技与公司以电力电源模块产品为主,这两家公司的电
  力电源产品整体毛利率也高于中恒电气。
       C、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主要以电力电源模块为主,电力电源系统为辅。
       与同行业公司通合科技及中恒电气相比,公司电力电源系统收入占比较低,
  电力电源系统毛利率对电力电源产品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公司电力电源系统销量较小,且以定制化为主,因功能、用途和功率要求不
  同,产品毛利率差异。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电力操作电源系统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公
                                               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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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客户订制的电力操作电源系统以壁挂式系统为主。壁挂系统相对集成度更高、
技术复杂程度也更高,因此定价也相对较高。
     ②同行业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毛利率差异分析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分产品对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注 2)     占比                     占比                   占比
 充电电
               英可瑞          41.73%       75.96%         44.85% 71.54% 49.86%            18.77%
 源模块
               科士达          42.51%        4.05%         40.64%    2.68%             -           -
 充电电
           通合科技(注 1)           -              -     51.71%   28.59%     51.65%      18.52%
 源系统
               英可瑞          42.87%        6.39% 41.42%            4.91% 58.86%          19.46%
     注 1:由于通合科技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未进一步细分披露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
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数据,此处披露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数据为其 2015 年 1-6 月的数
据。
     注 2: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合科技 2016 年年报未披露细分数据,因此未列
示该公司相关毛利率数据。
     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主要以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为主,充电电源系
统为辅。通常情况下充电电源系统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因功能、用途、功率要求
不同,产品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2013 年,同行业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在属于市场初期阶段,产品市场规
模较小,定价机制尚不完善,产品毛利率也较高。2014 年及 2015 年,市场普
遍预测汽车充电市场规模将更加快速增长,包括通合科技、盛弘科技、中恒电气
和科士达等市场主体不断进入该市场,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
品平均售价有所降低,导致汽车充电市场整体毛利率较呈下降趋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毛利率变动合理,与行业其他
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总体一致。
     ③同行业其他电源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分产品对比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其他       通合科技      68.74%         7.47%          69.07%     6.50%     57.65%       10.14%
电源产品      英可瑞       38.08%         4.73%          38.63%     5.22%     46.47%       13.6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其他电源产品主要包括通信电源、轨道交通电源、逆变器、特种电源及
                                                 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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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模块等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铁路、城市交通、冶金、能源等多种行业。
由于不同类别的其他电源产品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不同,导致其他电源产品在报
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波动。
     (2)新产品研发因素
     公司将技术研发作为提升公司技术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
通过不断开发并推出新产品,完善产品系列以保持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新产品推
出通常毛利率较高,有利于保障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先后研发了多款产品,具体如下:(1)2014 年,公
司研发出第一代 15KW 电动汽充电电源模块,并投入市场;(2)2015 年,公司
研发出 3.5KW、7.5KW 和 15KW 全系列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范围覆盖
200~750VDC 全电压范围;(3)2015 年,公司研发出新一代 15KW 电动汽车充
电电源模块,为国内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功率密度领先的电源模块;(4)2016 年,
公司研发第二代 15KW 高功率密度、高效的汽车充电电源模块。
     (3)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因素
     首先、针对原材料的采购,公司建立并优化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流程,引进专
业、优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库,采购原材料前一般均需要选
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以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公司规模采购的优势愈加明显,对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采购价格下降,同时应付账期也有所延长,其次、
针对单位物料的消耗,公司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引入人才,持续改进产品设计,
降低单位物料消耗水平。
     综上,公司原料采购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不断增强,是公司产品毛利率
稳定在较高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5、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的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对发行人与类似可比公司主营业务的比较,发行人与类似可比公
司均为电力电子设备大行业,并专注于电力电子设备的不同细分领域,报告期
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所处行业、产品定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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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所处行业定位清晰,从成立之初开始就一直选择和专注于电力电子
元器件行业中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定位也较为
清晰,主要生产高性价比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模块设备产品,系统产品为辅,
通过持续的创新和研发,产品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和优势。
     2015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整个产业链也得到快速发展,其中新能
源汽车充电设施中的充电模块产品市场也得到快速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
块作为新产品,在国内的发展时间较短,产品技术稳定性能、研发实力和产品
周期壁垒要求较高,国内市场上具有单独生产水平和能力的企业数量又相对较
少,而公司 2010 年就开始研发电动汽车充电模块产品,因此发行人获得了市
场先机和部分市场的定价权。
     因此,发行人在细分行业、细分产品上的正确定位,有利于公司的市场竞
争。
     (2)新产品研发因素
     发行人将技术研发作为提升公司技术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公
司通过不断开发并推出新产品,完善产品系列以保持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新产品
推出通常毛利率较高,有利于保障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先后研发了多款产品,具体如下:(1)2013 年,公
司研发出新一代 6KW 电力操作电源 GF22020-10,为国内电力操作电源行业功
率密度领先的电源模块;(2)2014 年,公司研发出第一代 15KW 电动汽充电电
源模块,并投入市场;(3)2015 年,公司研发出 3.5KW、7.5KW 和 15KW 全
系列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范围覆盖 200~750VDC 全电压范围;(4)2015
年,公司研发出新一代 15KW 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为国内电动汽车充电电
源功率密度领先的电源模块。(5)2016 年,公司继续研发第二代 15KW 高功率
密度、高效的汽充充电电源模块并进入量产产业化。
   (3)发行人的产品综合竞争因素
   目前,我国智能高频开关电源行业内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相对较
低,而发行人拥有行业内较高的研发和工艺设计能力、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能
力,通过高品质产品和优良的技术服务满足了众多知名下游最终客户,在业内
已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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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生产的多种类模块产品的性能和多项技术指标均处于较高水平,如
 6KW 电力操作电源模块(GF22020-10)的效率值≥94%、15KW 非车载充电
 模块(EVR700-15000C)的效率值≥95%。发行人相比同类产品具有一定的竞
 争优势。
      (4)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因素
         首先、针对原材料的采购,公司建立并优化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流程,引进专
 业、优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库,采购原材料前一般均需要选
 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引入合理竞争机制以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采购规模逐步扩大,规模采购的优势愈加明显,
 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应付账期也有所延长。
         其次、针对单位物料的消耗,公司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引入人才,持续改
 进产品设计,降低单位物料消耗水平。综上,公司原料采购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
 能力不断增强,是公司产品毛利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3,760.77            9,769.28     6,058.15       2,091.04
非经常性损益                            179.50               18.67       -164.34        133.4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3,581.27            9,750.61     6,222.49       1,957.55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
 要由政府补助和股份支付构成,金额分别为 133.49 万元、-164.34 万元、18.67
 万元和 179.50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38%、-2.71%、0.19%和 4.77%,
 占比总体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
                                                 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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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                                                                与资产相关/
  年度                         政府补助名称                   金额
              号                                                                与收益相关
                 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109.65          与收益相关
                 2   南山区企业上市融资奖励                    2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 年
                 3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工业稳增长奖励             10.00           与收益相关
  1-6 月
                 4   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                          1.2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320.85               -
                 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344.80          与收益相关
                 2   南山税务局个税补贴                         13.08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度        3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                  5.04           与收益相关
                 4   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款                      5.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367.92               -
                 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259.24          与收益相关
                 2   南山区就业管理中心见习费                    0.51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        3   2015 年度第一批著作权登记补贴               0.06           与收益相关
                 4   2015 年市第二批专利资助费用                 1.5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261.31               -
                 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437.42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度        2   可并联逆变器产品补贴                      15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87.42                -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除投资全资子公司英源电源外,没有其他参股公司和控股
公司,因此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情形。
        (七)公司缴纳的税额情况
       1、公司报告期实际缴纳的主要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增值税                   594.85         3,746.16             1,541.97             703.06
 2      企业所得税               698.67         2,058.35              478.61              306.16
 3      个人所得税               266.84           250.28              451.22               40.70
 4      营业税                         -              15.03                 -                    -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64           263.28               99.59                8.68
 6      教育费附加                21.86           112.84               42.68                3.72
 7      地方教育费附加              7.88              75.22            28.45                2.48
 8      堤围费                         -                  -                 -               0.39
          合计                  1,631.74        6,521.16             2,642.52            1,065.19
       2、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和会计利润的关系
                                            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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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17 年 1-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号                                    月
1    税前利润总额                    4,297.73       11,321.10    6,957.88     2,331.13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                                      644.66        1,698.16    1,043.68       349.67
     (15%)
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71            5.22           -                -
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7.16               -      -78.20       -49.7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5                                        5.32            9.86      91.09         15.06
     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6                                               -      -14.76           -                -
     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36.77            1.70           -        14.86
     亏损的影响
8    其他影响                          -87.91         -148.38     -156.84       -89.73
9    所得税费用                        536.97        1,551.82     899.73        240.09
     3、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报告期
内施工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二)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
荐机构关于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1、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
风险、税收政策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募投项目相关风险等。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2、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审慎
核查后,认为:
     第一、财务盈利方面: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收入规模和利润持
续增长;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
外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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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资产权属和经营环境方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
      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
      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行业前景和经营管理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
      展且具备良好的成长性的行业,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了可以保证发行
      人持续成长的业务模式,具备有效管理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
      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综上,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保荐机构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应关
      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3,781.19    93.45% 32,508.80     93.30% 26,924.96     92.63%    9,728.56     83.50%
非流动资产      2,368.61     6.55%    2,334.69    6.70%    2,140.94   7.37%     1,922.45     16.50%
 资产总额      36,149.81 100.00% 34,843.49 100.00% 29,065.90 100.00% 11,651.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业务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也不断增
      加。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分别为 11,651.01 万元、29,065.90 万元、34,843.49 万元和 36,149.81 万元。
      2014 年和 2015 年和 2016 年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了 39.09%、149.47%
      和 19.88%。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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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较高,分别为 83.50%、92.63%、
          93.30%和 93.45%。上述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主要由本公司业务特点和发
          展阶段所决定的,主要因素如下:受公司目前资金规模有限,主要资源投入于研
          发和销售。在生产投入方面,现阶段公司综合衡量资源配置情况,主要从事软件
          烧录、模块或整机装配、老化测试等重要生产环节,该等生产环节所需的生产设
          备机器规模相对较小;而对于一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人力投入较多的生产环
          节如 PCBA、结构件等方面,主要利用外协加工及外购方式来实施。因此公司固
          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比重整体较低,流动资产比重较高。
                公司目前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阶段,未来随着资金实力的加强,公
          司将加大生产投入,资产结构将更加均衡。
                2、流动资产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17%、90.84%、90.24%和 91.49%。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6,707.37      19.86%    5,433.97   16.72%    4,275.36   15.88%       73.61     0.76%
                                                     1-1-28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              -            -             -          -           -    598.94       6.16%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95.34      5.91%         1,339.88    4.12%        1,922.56       7.14%    380.07       3.91%
应收账款              20,084.28    59.45% 17,780.45           54.69% 12,595.04          46.78% 4,034.51         41.47%
预付账款                  16.73      0.05%            22.51    0.07%          33.77        0.13%      9.64       0.10%
其他应收款               117.64      0.35%           100.23    0.31%         136.54        0.51%     35.95       0.37%
存货                   4,115.60    12.18%          6,120.29   18.83%        7,587.86    28.18% 2,620.84         26.94%
其他流动资产             744.22      2.20%         1,711.46    5.26%         373.82        1.39% 1,975.00       20.30%
       合计           33,781.19   100.00% 32,508.80            100.00 26,924.96        100.00% 9,728.56         100.00%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现金                                 8.50             1.11               1.61              0.22
              银行存款                       6,254.73          4,810.31            4,273.76             51.41
              其他货币资金                       444.14          622.55                    -            21.98
                      合计                   6,707.37          5,433.97            4,275.36             73.61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分
              别为 73.61 万元、4,275.36 万元、5,433.97 万元和 6,707.37 万元。
                     2014 年末货币资金较少,主要因 2014 年公司有 1,700 万资金购买了银行
                                                              1-1-28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短期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按会计准则分类归集到其他流动资产。
     2015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因为:①2015 年销售业务
规模扩大,销售回款现金增多;②2015 年 9 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前海深瑞增
资公司 1,000 万元。
     2016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增加,主要因为 2016 年销售业务规模扩大,
销售回款现金增多。2016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 622.55 万元为承兑汇票保证金。
     2017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增加,主要因为 2017 年上半年经营活
动现金净流量增加较多。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及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                   -        598.94
       合计                          -                    -                   -        598.94
     2014 年年末,公司持有 598.94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市场股票投资。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根据经营和投资管理规
范要求清理了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①应收票据的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520.55         1,199.25           1,865.23         380.07
商业承兑汇票                         474.80             140.63           57.33                   -
           合计                   1,995.34         1,339.88           1,922.56         380.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80.07 万元、1,922.56 万元、
1,339.88 万元和 1,995.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91%、7.14%、4.12%
和 5.91%,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低。
     其中,2017 年 06 月 30 日的商业承兑汇票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28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种类        前手背书单位        付款人            票据号     收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南京国电南自
    商业承 青海海汇德电气有              00100062/25
 1                              电网自动化有                          2017/4/22     2017/8/22     372.09
    兑汇票     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 深圳市泰昂能 2104584001
    商业承
 2             技股份有限公司绩 源科技股份有 0712017052               2017/5/27     2017/8/27     100.00
    兑汇票
                   溪分公司       限公司     7086769479
                                武汉华工电气
    商业承 武汉华工电气自动              00100063/23
 3                              自动化有限责                          2017/6/30     2017/12/30        2.70
    兑汇票 化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
       合计               -                -                  -             -           -         474.80
          ②公司 2017 年 06 月 30 日应收票据前五名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前手背书单位         种类               票据号            收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号
                                                                    2017/6/27     2017/12/27      300.00
                              银行承兑     0627091886844
         南京能瑞电力科
 1                              汇票     13083010060372017
           技有限公司                                               2017/5/22     2017/11/22         75.60
                                                            小计                                  375.60
         青岛海汇德电气       商业承兑
 2                                       00100062/25978873          2017/4/22     2017/8/22       372.09
           有限公司             汇票
                              商业承兑   21045840010712017
                                                                    2017/5/27     2017/8/27       100.00
         深圳市泰昂能源         汇票       0527086769479
 3       科技股份有限公       银行承兑   11045840010712017
                                                                    2017/6/14     2017/12/13         50.00
         司绩溪分公司           汇票       0614088984880
                                                            小计                                  150.00
                                                                    2017/1/23     2018/1/23       100.00
                              银行承兑     0123069645855
         山东泰开自动化
 4                              汇票     11034249346172017
           有限公司                                                 2017/4/26     2017/10/26         46.00
                                                            小计                                  146.00
                                         40200052/22288600          2017/4/18     2017/10/17      100.00
                              银行承兑   40200051/28690090          2017/5/26     2017/11/25         10.00
         上海追日电气有
 5                              汇票     40200051/28690089          2017/5/26     2017/11/25         10.00
             限公司
                                         40200051/28690088          2017/5/26     2017/11/25         10.00
                                                            小计                                  130.00
              合计               -                  -                   -                   -    1,173.69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无质押的应收票据,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
       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形。
              (4)应收账款
                                                    1-1-29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应收账款的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1,432.97        18,963.41            13,322.91          4,281.40
应收账款净值                   20,084.28        17,780.45            12,595.04          4,034.51
营业收入                       14,005.05        38,878.20            25,582.53          9,347.75
应收账款净值
                                143.41%              45.73%            49.23%            43.16%
/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034.51万元、12,595.04万元、
17,780.45万元和20,084.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16%、49.23%、
45.73%和143.41%。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
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的业务增长较快所致。
     2017年上半年,受一季度淡季及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出台较晚影响,新
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处于同比下滑水平,2017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放缓,
公司2017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净值有所增加。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国企和民企,此类客户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高的资
信水平和偿债能力,对公司产品未来也保持持续需求,且应收账龄大多在 1 年以
内。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总体风险较小。
     ②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1 年以内               18,021.03           84.08%         901.05          5.00%        17,119.98
1-2 年                  3,192.80           14.90%         319.28         10.00%         2,873.52
2-3 年                         47.01        0.22%             9.40       20.00%            37.61
3-4 年                         68.53        0.32%          34.27         50.00%            34.26
4-5 年                         94.53        0.44%          75.62         80.00%            18.91
5 年以上                        9.07        0.04%             9.07      100.00%             0.00
         合计          21,432.97           100.00%      1,348.69                 -     20,084.28
                                                                                      单位:万元
         账龄                                        2016.12.31
                                              1-1-29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1 年以内               15,845.47           83.56%          792.27         5.00%      15,053.20
1-2 年                  2,913.08           15.36%          291.31       10.00%        2,621.77
2-3 年                         54.28         0.29%          10.86       20.00%            43.42
3-4 年                    106.48             0.56%          53.24       50.00%            53.24
4-5 年                         44.10         0.23%          35.28       80.00%             8.82
         合计          18,963.41          100.00%         1,182.96               -   17,780.45
                                                                                     单位:万元
                                                     2015.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1 年以内                13,004.79           97.61%         650.24        5.00%       12,354.56
1-2 年                     117.46            0.88%          11.75       10.00%          105.72
2-3 年                     114.80            0.86%          22.96       20.00%            91.84
3-4 年                         85.85         0.64%          42.93       50.00%            42.93
4 年以上                           -                 -            -              -                -
         合计           13,322.91          100.00%         727.87        5.46%       12,595.04
                                                                                     单位:万元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1 年以内                 3,178.92           88.53%         158.95        5.00%        3,019.97
1-2 年                     158.31            4.41%          15.83       10.00%          142.48
2-3 年                     182.42            5.08%          36.48       20.00%          145.94
3-4 年                         71.26         1.98%          35.63       50.00%            35.63
4 年以上                           -                 -            -              -                -
         合计            3,590.91          100.00%         246.89        6.88%        3,344.02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占比分别为88.53%、97.61%、83.56%和84.08%,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③按账龄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项目           通合科技           中恒电气          科士达        平均值         英可瑞
1 年以内                 2.00%            5.00%            3.00%          3.33%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15.00%           20.00%         18.33%         20.00%
3-4 年                 50.00%            50.00%          100.00%         66.67%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0.00%
                                              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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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公司应收款按账龄坏账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计
 提比例整体较为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④2017 年 06 月 30 日,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17.06.30
                                                           应收账面                   占当期应收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龄
                                                             余额                       余额比例
 1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84.78     1 年以内         16.26%
 2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注 1)               2,332.07         注1          10.88%
 3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08.34     1 年以内          6.57%
 4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注 2)                       1,386.96         注2           6.47%
 5       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99.87     1 年以内          5.60%
                       合     计                            9,812.02                      45.78%
     注1:国充充电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在1年以内为239.43万元,1-2年的
 为2,092.64万元,合计2,332.07万元。
     注2:上海追日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在1年以内为876.06万元,1-2年的为
 510.90万元,合计1,386.96万元。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无持有公司5%(含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⑤主要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当期应收余        占当期应收
       年份                     主要新增客户名称
               号                                                     额            余额比例
               1    深圳市金思成科技有限公司                             82.82           0.39%
               2    宁波东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8.80           0.41%
     2017 年   3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32.20           0.15%
      1-6 月   4    成都雅骏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13           0.15%
               5    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                             22.30           0.10%
                                    合计                                258.25           1.20%
               1    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16.96           1.78%
               2    杭州创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4.18           0.81%
     2016 年   3    珠海华夏云联技术有限公司                             68.54           0.39%
       度      4    郑州中豫绿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69           0.25%
               5    中天昱品科技有限公司                                 34.16           0.19%
                                    合计                                608.53           3.42%
                                              1-1-29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712.08               13.59%
              2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582.63               20.51%
 2015 年      3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                                638.06               5.07%
   度         4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03.20               3.20%
              5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347.47               2.76%
                                       合计                                          5,683.44               45.13%
              1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96.95               17.27%
              2      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2014 年
              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            -0.09%
   度
              4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21.32               0.53%
                                       合计                                            714.67               17.71%
        ⑥应收账款坏账及期后回款情况
    A、报告期内发行人核销的坏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核销的坏帐数                                        -                    56.90                  2.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发生的坏帐金额整体较小,发行人应收帐款质量良好。
     B、应收帐款回款情况及信用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平均
   应收帐款          回款情       平均信       平均回款          应收帐款           回款情      平均信
                                                                                                             回款
     余额              况           用期         天数              余额               况          用期
                                                                                                             天数
 10,822.91[注]       9,470.4      90 天            120 天         4,281.40           3,783          90 天    120 天
     注:2015 年末发行人实际应收款余额为 13,322.91 万元,因内部评审给与客户国充
充电 2500 万的信用额度,表中所示为给与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收帐款保理业务,也不存在客户以其他资产抵债或
其他债务重组的情况。
     (5)预付账款
     ①预付账款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73     100.00%        22.51       100.00%       33.77           100.00%           9.64    100.00%
 1-2 年              -             -           -             -               -              -          -                -
 合计          16.73     100.00%        22.51       100.00%       33.77           100.00%           9.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用于购买产品原材料。各期
                                                     1-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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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9.64万元、33.77万元、22.51万元和16.73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13%、0.07%和0.05%,占比较低。
       发行人针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从发行人合格供应商目录中挑选合适的供
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均与公司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一般会给予公
司一定的信用期限,因此,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一般无需向供应商预付材料款。
       但是,对于零星材料采购,由于采购量小,公司未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
关系,零星材料供应商在发货前会要求公司提前预付材料款。
       发行人2015年和2016年预付账款的余额较2014年增加,主要系公司生产规
模增加,生产所需的零星辅助材料相应增加所致,与报告期发行人的业务规模相
匹配。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付账款                    占当期预付账款
                    单位名称                              账龄
号                                          余额                            比例
1      深圳市全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8.04   1 年以内            48.06%
2      深圳市兴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5   1 年以内            10.46%
3      南通市崇川区恒生电子设备厂                 1.61   1 年以内             9.62%
4      深圳市新锋电子有限公司                     0.82   1 年以内             4.90%
5      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                       0.75   1 年以内             4.48%
                   合计                       12.97                          77.53%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中无持有公司5%(含5%)
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
       ②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和期后结算情况
       2016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结算
  1     深圳市全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工具              8.04              8.04
  2     深圳市奔达康环市线缆有限公司         电线              2.89              2.89
  3     上海江宏电子有限公司             二三极管              2.47              2.47
  4     深圳市福田区兴华阳电子经营部         胶水              2.09              2.09
  5     康扬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间隔柱              1.76              1.76
                        合计                                 17.25             17.25
       2015 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结算
  1     济南有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GPRS 模块               7.02              7.02
                                        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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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深圳固尔琦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设备               7.00             7.00
 3       深圳真如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防雷器               2.27             2.27
 4       深圳台纬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关电源               2.07             2.07
 5       深圳市兴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仪器设备               1.75             1.75
                         合计                                    20.11            20.11
       2014 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结算
  1      广州市会豪电子有限公司              继电器               1.02              1.02
  2      深圳市周立功单片机有限公司        集成电子               0.54              0.54
  3      品基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塑胶件               0.53              0.53
  4      深圳市贝纳科技有限公司              稳压管               0.51              0.51
  5      硕翔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显示器               0.48              0.48
                         合计                                     3.08              3.08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均为零星材料,
期末余额较小,并在期后及时进行了结算。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金额较小,主要为保证金、备用金和与主
营业务有关的押金。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分别为35.95万元、136.54万元、
100.23万元和117.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7%、0.51%、0.31%和
0.35%,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0.99      38.34%         2.55       5.00%         48.44
1-2 年                         73.91      55.57%         7.39      10.00%         66.52
2-3 年                          2.31       1.74%         0.46      20.00%          1.85
3-4 年                          0.52       0.39%         0.26      50.00%          0.26
4-5 年                          2.92       2.20%         2.34      80.00%          0.58
5 以上                          2.37       1.78%         2.37    100.00%           0.00
         合计              133.01        100.00%        15.37                    117.64
                                                                             单位:万元
                                               2016.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99.82      91.32%         4.99       5.00%         94.83
1-2 年                          2.55       2.33%         0.26      10.00%          2.29
2-3 年                          1.17       1.07%         0.23      20.00%          0.94
                                           1-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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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年                         3.39               3.10%            1.70          50.00%               1.69
4-5 年                         2.38               2.18%            1.90          80.00%               0.48
5 以上                             -                      -              -               -                   -
         合计              109.31               100.00%            9.08                            100.23
                                                                                               单位:万元
                                                      2015.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21.03               79.35%            6.05               5.00%          114.97
1-2 年                         11.95             7.84%            1.20           10.00%              10.76
2-3 年                          3.45             2.26%            0.69           20.00%               2.76
3-4 年                         16.10            10.55%            8.05           50.00%               8.05
4 年以上                               -              -                  -               -                   -
         合计              152.53              100.00%           15.99           10.48%            136.54
                                                                                               单位:万元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5.34            16.61%            1.27               5.00%           24.07
1-2 年                          4.10             2.69%            0.41           10.00%               3.69
2-3 年                          0.48             0.31%            0.10           20.00%               0.38
3-4 年                         15.62            10.24%            7.81           50.00%               7.81
4 年以上                               -              -                  -               -                   -
         合计                  45.53            29.85%            9.58           21.45%              35.95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其他应收                 占年末余          计提坏
          单位名称        性质                         账龄                                      应收净额
号                                           款余额                   额比例            账额
     深圳宝成科技有
1                       租赁押金              37.45 2 年以内             28.16%          3.71        33.74
     限公司
     深圳市粤核实业
2                       租赁押金              33.50 2 年以内             25.19%          3.32        30.18
     发展有限公司
3    胡玉晖              备用金                5.10 1 年以内                 3.83%       0.26         4.84
4    乐小东              备用金                5.00 1 年以内                 3.76%       0.25         4.75
5    廖文彪              备用金                3.10 1 年以内                 2.33%       0.16         2.94
                合计                          84.15                      63.27%          7.69        76.46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截至2017年06月30日,
公司其他应收账前五名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7)存货
                                                  1-1-29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
    资构成。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
    额分别为2,664.58万元、7,665.55万元、6,224.41万元和4,199.26万元,占流动
    资产比例分别为26.94%、28.18%、18.83%和12.18%。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247.67     29.71%       953.68     15.32%      2,300.17      30.01%   1,024.21    38.44%
库存商品             900.87   21.45%     2,143.30     34.43%      1,451.40      18.93%    496.71     18.64%
发出商品         1,084.36     25.82%     1,657.41     26.63%      1,893.95      24.71%    622.13     23.35%
委托加工物资         513.16   12.22%       835.16     13.42%      1,560.51      20.36%    223.83        8.40%
在产品               453.20   10.79%       634.86     10.20%       459.52        5.99%    297.70     11.17%
   合计          4,199.26     100.00%    6,224.41    100.00%      7,665.55     100.00%   2,664.58   100.00%
           ① 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基
    本维持在30%左右的水平;2016年末存货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为
    16.0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货账面余额                    4,199.26            6,224.41              7,665.55       2,664.58
    营业收入                          14,005.05       38,878.20              25,582.53       9,347.75
              占比                      29.98%           16.01%                29.96%            28.51%
           2015 年 末 较 2014 年 末 ,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增 长 了 5,000.97 万 元 , 增 长 了
    187.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快速增长,为满足销售规模增长
    对生产的要求,公司存货中各组成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和
    委托加工物资等均有所增加;
           2015年年初开始,公司电动汽车充电产品业务订单大幅增加,公司需根据
    订单的交期安排生产备货,致使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
    等增加,存货量加大;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减少1,441.14万元,降幅为18.80%,
    主要原因系终端运营商在2016年4季度采购计划减少。公司根据当前市场预期,
                                                    1-1-29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细化生产计划、采购计划,减少存货备料,导致2016年末存货余额同比减少;
           2017年6月末存货较2016年末减少2,025.15万元,主要原因系受一季度淡季
   及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出台较晚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处于同比下滑水
   平,公司下游终端运营商的订单有所减少,公司相应减少备货量;另外,2017
   年二季度起,公司订单逐渐恢复,销售增长较快,致使2017年6月末的库存商品
   减少较,为生产准备的原材料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存货满足生产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②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的原则对较长时间未使或领用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分别为43.74万元、77.69万元、104.11万元和83.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账面       跌价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原材料              1,247.67       58.49          953.68       83.36 2,300.17       50.21 1,024.21         26.98
库存商品              900.87       25.17      2,143.30         20.75 1,451.40       27.47       496.71     16.76
发出商品            1,084.36              -   1,657.41               - 1,893.95           -     622.13            -
委托加工物资          513.16              -       835.16             - 1,560.51           -     223.83            -
在产品                453.20              -       634.86             -   459.52           -     297.70            -
    合计            4,199.26       83.66      6,224.41       104.11 7,665.55        77.69 2,664.58         43.74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软件服务费                         75.30                  167.07             277.59              275.00
   银行理财产品                               -                      -                -           1,700.00
   上市中介费                        313.21                  313.21               96.23                      -
   预缴及待抵扣税金                  355.72                1,231.18                   -                      -
             合计                    744.22                1,711.46             373.82            1,975.0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
   金额分别1,975.00万元、373.82万元、1,711.46万元和744.22万元,占流动资产
                                                         1-1-29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比例分别为20.30%、1.39%、5.26%和2.2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包括:①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
     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② 上市中介费主要为
     支付的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③ 软件服务费主要为公司购买研发内室防技术泄
     露管理系统、设计登记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等管理软件所支付的软件开发费用。
     ④ 预缴及待抵扣税金主要为公司预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593.11     25.04%   648.93    27.80%   476.15   22.24%   206.45   10.74%
无形资产               1.60     0.07%     2.14     0.09%     1.90    0.09%     7.44       0.39%
长期待摊费用      1,443.95     60.96% 1,429.31    61.22% 1,539.65   71.91% 1,663.53   86.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26     12.68%   254.32    10.89%   123.23    5.76%    45.03       2.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70     1.25%
     合计         2,368.61 100.00% 2,334.69 100.00% 2,140.94 100.00% 1,922.45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三项资产占非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61%、99.91%、99.91%和 98.68%。总体来看,公司各项
     非流动资产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结构合理,符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
            2017 年 06 月 30 日,非流动资产具体结构如下:
                                               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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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其他
等。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206.45 万元、476.15 万元、648.93 万元和 593.11 万元,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10.74%、22.24%、27.80%和 25.04%。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计提和账面价值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原值                        1,201.65       1,185.08          911.79           640.12
其中:机器设备                  385.06         374.95           306.39           125.90
运输设备                        416.03         416.03           298.89            237.11
办公设备                         19.48           18.41           16.86             24.37
电子设备及其他                  381.08         375.70           289.65           252.74
2、累计折旧                     608.54         536.15           435.64           433.67
其中:机器设备                   99.48           80.50           49.85             64.50
运输设备                        240.17         208.63           174.41           152.84
办公设备                         13.80           12.39            9.64             16.49
电子设备及其他                  255.09         234.64           201.75           199.84
3、减值准备                           -                -                -                  -
其中:机器设备                        -                -                -                  -
运输设备                              -                -                -                  -
办公设备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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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4、账面价值                    593.11            648.93             476.15           206.45
其中:机器设备                 285.58            294.46             256.54             61.40
运输设备                       175.86            207.40             124.48             84.27
办公设备                         5.68               6.01              7.22              7.88
电子设备及其他                 125.99            141.06              87.91             52.9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余额逐渐增大,主要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买入
较多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所致。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均为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资产,不
存在闲置或减值情形,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财务软件。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
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44万元、1.90万元、2.14万元和1.6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39%、0.09%、0.09%和0.07%,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计提和账面价值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原值                          29.60              29.60             26.39            26.39
其中:软件                       29.60              29.60             26.39            26.39
2、累计摊销                      28.00              27.46             24.50            18.96
其中:软件                       28.00              27.46             24.50            18.96
3、减值准备                             -                  -                -                  -
其中:软件                              -                  -                -                  -
4、账面价值                       1.60                  2.14           1.90             7.44
其中:软件                        1.60                  2.14           1.90             7.44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被抵押情形,也不存在减值情
况,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房屋装修费                       83.21              22.18            39.75             70.85
                                              1-1-30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房屋使用会籍费                   1,360.74            1,407.12           1,499.90             1,592.68
            合计                    1,443.95            1,429.31           1,539.65             1,663.53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房屋装修费和房屋使用会籍费,2014 年末、20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1,663.53 万元、
   1,539.65 万元、1,429.31 万元和 1,443.9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53%、71.91%、61.22%和 60.96%。
           其中,①房屋使用会籍费主要为 2013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深圳 TCL 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买卖合同》
   【NO:E1-11A】,购买了深圳 TCL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技精英俱乐部会籍,并
   享有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 1001 号的 TCL 科技园内 E1 栋 11 楼
   1,447.77 平方米在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的使用权,金额为 1,762.77 万元。②房屋
   装修费主要为针对 TCL 科技园内 E1 栋 11 楼的办公场所和马家龙工业区工厂进行
   装修所发生的费用。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可抵扣暂时             可抵扣暂时              可抵扣暂时              可抵扣暂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性差异                 性差异                  性差异                  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1,363.78 204.57        1,191.77 178.77           743.86 111.58           256.47     38.47
存货跌价准备            83.66      12.55       104.12    15.62         77.69    11.65          43.74       6.56
预估费用               554.29      83.14       399.58    59.94              -          -            -           -
     合计            2,001.73 300.26        1,695.46 254.32           821.55 123.23           300.22     45.03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
   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45.03 万元、123.23 万元、254.32 万元和 300.26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34%、5.76%、10.89%和 12.68%。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是由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和预提售后维修费造成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1-1-30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一、坏账准备                               1,364.05             1,192.04             743.86          256.47
             其中:应收账款                      1,348.69             1,182.96             727.87          246.89
                    其他应收款                         15.36                9.08            15.99               9.58
      二、存货跌价准备                                 83.66              104.12            77.69              43.74
                    合计                         1,447.71             1,296.16             821.55          300.22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2014 年末、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 300.22
      万元、821.55 万元、1,296.16 万元和 1,447.71 万元。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和方法,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照谨
      慎性原则计提了各项减值准备。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其变化
             1、总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8,226.14      100.00%       10,680.59         100.00%        14,672.28     100.00%      3,346.54      100.00%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合计       8,226.14      100.00%       10,680.59         100.00%        14,672.28     100.00% 3,346.54           100.00%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总额也逐步增加,负债结构基本保持
      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
      为 100.00%
             2、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变化
                                                                                                       单位:万元
      项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1-30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    444.14     5.40%
付
                               622.55     5.83%             -           -             -            -
票
据
应   5,787.7     70.36%
付         2                                                                 2,497.5
                           7,097.72      66.45% 12,116.42         82.58%                  74.63%
账
款
预    166.12     2.02%
收
                               528.06     4.94%        727.66      4.96%         150.33   4.49%
款
项
应    452.48     5.50%
付
职
                           1,113.49      10.43%        894.98      6.10%         359.02   10.73%
工
薪
酬
应    661.26     8.04%
交
                               578.95     5.42%        662.66      4.52%         118.34   3.54%
税
费
应           -         -
付
                                     -        -             -           -         50.00   1.49%
股
利
其    714.41     8.68%
他
应                             739.82     6.93%        270.57      1.84%         171.31   5.12%
付
款
合   8,226.1     100.00    10,680.5      100.00   14,672.2         100.00    3,346.5      100.00
计         4         %            9          %           8             %           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
应缴税费为主。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
四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3.39%、98.16%、87.24%和 85.92%。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明细如下: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商业承兑汇                       -                      -                    -                     -
                                             1-1-30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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