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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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087,857.7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796,072.1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3年度出现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故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未来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