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欣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薛明先生和董事王培光先生。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主任委员李志军先生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为资深会计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内容

4月24日

4月24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讨论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月20日

10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12月28日

12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情况汇报,并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单独沟通

12月28日

12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听取风控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2023年4月24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并出具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了内部审计机构内审工作,提高了其工作效率。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并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