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目 录
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一、会议签到,发放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五、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大会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收集表决票并计票,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董事长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理念,克服内外部压力,全力开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不断稳固高质量发展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内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信心稳增长,经济指标保持稳健
公司全年业务承接270.03亿元,同比下降10.1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3.69%;实现净利润3.46亿元,同比降低5.5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9亿元,同比降低5.5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12.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0亿元,同比增长14.19%。
(二)抓龙头促发展,稳住主业基本盘
1、主营业务平稳运行,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公司紧盯主业突出业务承接的带动作用,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保持了业务规模总体稳定。房建业务承接144.03亿元,业务占比53.34%;市政园林业务承接72.49亿元,业务占比26.85%;建材制造及装配式建筑业务承接28.46亿元,业务占比10.54%,装饰幕墙业务承接
11.32亿元,业务占比4.19%;安装及钢结构及业务9.01亿元,业务占比3.34%,勘察设计及其他板块承接业务4.72亿元,占比1.74%。从业务区域看,宁波大市区承接228.40亿元,占比
84.58%;宁波大市外浙江省内承接11.34亿元,占比4.20%;浙江省外承接30.29亿元,占比11.22%。
2、建筑工业化板块抢抓机遇、扩产提升
建筑工业化板块(含幕墙及钢结构)业务获得较好发展。建乐幕墙业务再创佳绩,相继承接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幕墙工程Ⅱ标段、北仑区文化中心、温州金融科技文化中心建设工程(二期房建)等多个规模大要求高的幕墙工程。广天构件江北、石碶混凝土生产基地月总产量再创新高。
3、勘察设计板块创新驱动、提升发展
勘察设计板块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以产业链引领为导向,报告期承接业务3.2亿元,其中宁冶勘首次中标承担了杭州地铁12号线工程勘察业务,体现了其在承担复杂、疑难等高端市场项目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打开高端市场奠定了基础。建工集团明森设计院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顺利完成设计甲级资质延续工作,获批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资质结构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加快“走出去”布局,区域拓展取得重要突破
1、新增4家总承包子企业
报告期公司发挥综合优势实现区域市场的“深耕细作”,市场开拓步伐走深走实。建工集团在温州市、宁波市奉化区分别设立了房建、市政双一级子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收购了一家房建一级子公司。市政集团在义乌市设立了房建、市政双一级子公司。四家区域总承包公司的布点将有助于公司区域市场拓展,提升公司属地化经营能力。
2、新增3家预拌混凝土生产基地
在建材生产领域,报告期广天构件在江西上饶原有一家混凝土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新设一家混凝土基地;在宁波市原有两个基地的基础上,在鄞州区控股了一家混凝土企业,余姚广天盛源新取得了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
3、新设属地化拓展公司发展成效稳步显现
经过团队努力,属地化公司业务承接初有成果,通过独立投标或联合投标等方式先后中标奉化现代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奉化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正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泰(温州)总部大楼和温州民商银行总部大楼项目、义乌市柳青老工业区更新区块初中新建工程、合肥高新区小蜀山东路(望江西路—习友路)道排及附属工程等项目。
(四)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竞争软实力
1、创新成果丰硕喜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及科技创新,报告期明森设计院、广天盛源新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增至11家。建工集团博士后工作站2名全职博士完成中期报告,市政集团院士工作站已完成建站验收,博士后工作站2 名兼职博士入站。报告期公司新获授权专利178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136项,新获软件著作权11项,新获省级工法22项,行业标准主编1项、参编10项,科研奖项10项。截止目前,拥有发明专利153项,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570项。
2、数字赋能企业管理
公司积极布局数字化工作,股份公司全面实施信息平台升级整合,推进与各子公司数字平台的对接。建工集团依托“蓝海平台”一体化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业财融合协同,补全数字信息应用。市政集团完善“数字经济”应用生态,推进“数据治理分析”建设,完成“数据中台”平台搭建及与“企业BI”的接口融合。建乐公司推广运用广联达数字项目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广天构件生产基地实现MES系统全覆盖,部署并升级了5套ERP系统和9套混凝土控制系统,实现了生产数据和原材料进料的实时监管。
(五)夯实管理基础,打造良好品牌
报告期公司位列2023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第30位、2023年度宁波市建筑业纳税10强位列第1位,为2023年度宁波市纳税50强企业。建工集团获评中施企协诚信典型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市政集团获评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位列宁波市竞争力企业百强第37位,建乐公司获评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宁波市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广天构件获评中国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产业先进企业,宁冶勘获评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2011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70%以上,2023年为6.80%,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202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4.4%,中部地区投资增长0.3%,西部地区投资增长0.1%,东北地区投资下降1.8%。
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办公楼投资4,531亿元,下降9.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8,055亿元,下降16.9%。2023年末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67,29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3,119万平方米。全年全国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59万套,基本建成1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13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涉及居民897万户。2023年我国建筑业增加值85,691.1亿元,同比增长7.1%,建筑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的17.7%,占比同比上升0.02%。全国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总额724,731.07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新签合同额356,040.19亿元,同比下降0.9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34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4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8.5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2.72%;实现利润8,32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0.2%。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29个,同比增长10.51%;从业人数5,253.79万人,同比增长2.18%;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64,899元/人,同比下降3.90%。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的生产、销售。
2、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建筑主业形成了以“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经营策略及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公司通过成功孵化实施一大批富有影响力的“高、大、精、尖”项目,进行品牌经营,提升品牌优势,强化精品理念,深耕并巩固宁波本地及周边市场,拓展外地市场,逐步实现大区域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签约之后,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管控、指导和支持下,由各子、分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事务(合约、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于大建工相关业务,经过7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目前已形成了以建筑施工、市政园林、装饰幕墙为核心,涵盖建筑科研、勘察测绘、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商品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等完整而紧凑的产业链,各细分产业协同发展,整体效益日益增强。
经过产业优化和架构调整,公司形成了由上市公司母公司平台引领,建工集团、市政集团、建工建乐三个总承包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广天构件、宁勘院等专业公司协同互补的产业拓展态势,受益于宁波建工母公司良好的战略管理、投资资产管理及资本经营能力,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活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力得到充分激发,上市公司总体经营风险有效降低,经营拓展能力大幅增强。
子公司 | 主营业务 | 主要资质 |
建工集团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钢结构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成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
市政集团 | 市政园林、房屋建筑、建材制造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工建乐 |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成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及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 |
广天构件 | 建筑工业化、建材制造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 |
宁冶勘 | 勘察、测绘、桩基、岩土工程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测绘甲级、地灾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甲级 |
宁波建工专注主营业务、深耕区域市场,参与了本地区建筑业发展中所有阶段的重大建设任务,在长期生产实践和市场竞争中培养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1、区域市场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高,业务基础良好。公司深耕区域市场几十年,承建了宁波万豪大酒店、宁波科技广场、丽水财税局办公大楼、宁波商会国贸中心、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机场快速路南延及东部新城及南部商务区大量的地标性建筑。公司获得国家建筑业最高奖项“鲁班奖”4项,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施工企业”、“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等殊荣多次,是本地区竞争力最强的施工企业。报告期公司位列2023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第30位、2023年度宁波市建筑业纳税10强位列第1位,为2023年度宁波市纳税50强企业。建工集团获评中施企协诚信典型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市政集团获评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位列宁波市竞争力企业百强第37位,建乐公司获评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宁波市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广天构件获评中国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产业先进企业,宁冶勘获评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
2、拥有一支勇于开拓、善于学习、素质优良、管理有力的企业团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绝大多数业务、技术骨干都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在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资本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人才竞争力不断增强,学历结构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656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152人),占比49.79%,职称结构中级以上1431人(其中高级、正高级587人),占比26.83%。
3、产业链完整而紧凑,产业布局优化合理。公司目前已形成涵盖勘察测绘、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安装工程、装饰幕墙、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完整的建筑业产业链,具备提供全方位优质建筑服务的能力。
4、技术优势明显。公司下辖十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三个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两家博士后工作站。拥有一大批包括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等高级技术人员,为生产经营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多年来获得了大量技术研发成果,部分已应用于生产实际。2023年新获授权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136项,获评省级工法22项。
5、运营管控高效。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宁波建工充分利用本地国企混改的政策支持,整合各方资源,逐步打造形成了运营管控高效的管理体系。成本控制上,公司充分利用发行可转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融资形式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发挥规模优势不断优化建筑主材集中采购体系,降低经营成本。考核激励上,公司制定实施了以发展质量和经营结果为导向、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考核体系,充分激发了各级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整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体业务开拓及产业布局能力不断增强。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5.16亿元,同比增长15.13%;所有者权益52.65亿元,同比下降4.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3.69%;实现净利润3.46亿元,同比降低
5.5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9亿元,同比降低5.5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6亿元,同比增长12.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0亿元,同比增长14.1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672,675,539.26 | 21,866,867,018.76 | 3.69 |
营业成本 | 20,672,329,991.87 | 20,106,941,855.91 | 2.81 |
销售费用 | 6,627,489.25 | 4,283,197.35 | 54.73 |
管理费用 | 628,234,417.48 | 563,241,198.66 | 11.54 |
财务费用 | 163,414,377.50 | 167,657,029.79 | -2.53 |
研发费用 | 552,801,862.16 | 510,778,038.23 | 8.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8,694,847.68 | 1,011,704,814.93 | 14.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520,196.99 | -218,649,105.8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7,732,607.89 | 395,115,826.50 | 101.90 |
投资收益 | 8,528,931.79 | -6,584,710.53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30,193,416.12 | -14,396,108.3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13,210,918.96 | -48,879,709.44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5,593,591.94 | 2,436,622.68 | 129.56 |
所得税费用 | 33,801,427.99 | 51,164,527.14 | -33.94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新产品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债权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新增超短期融资券较上年末增加。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本期新增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以及本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上期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收回,以及本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较上年增加,导致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合同资产坏账计提较上年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年度新增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评定,以及本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平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房屋建筑 | 11,177,641,899.98 | 10,621,650,796.30 | 4.97 | -3.03 | -3.47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市政与公用设施 | 6,117,614,070.24 | 5,549,450,356.89 | 9.29 | 2.19 | 0.76 | 增加1.30个百分点 |
安装 | 2,114,533,615.41 | 1,928,614,907.75 | 8.79 | 9.88 | 13.44 | 减少2.86个百分点 |
建筑装饰工程 | 559,932,063.88 | 532,017,501.32 | 4.99 | 30.29 | 29.17 | 增加0.82个百分点 |
销售建筑材料 | 2,025,794,358.05 | 1,637,224,553.50 | 19.18 | 59.95 | 68.29 | 减少4.00个百分点 |
设计 | 248,168,996.22 | 192,730,722.89 | 22.34 | 4.21 | 6.46 | 减少1.64个百分点 |
桩基 | 155,652,033.01 | 144,876,979.21 | 6.92 | -41.71 | -42.57 | 增加1.41个百分点 |
其它 | 10,380,845.73 | 5,651,276.96 | 7.96 | 46.97 | 70.06 | 减少7.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宁波大市内 | 16,167,994,430.34 | 14,759,228,640.11 | 8.71 | 2.64 | 2.11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宁波大市外省内 | 2,386,501,687.15 | 2,274,460,173.67 | 4.69 | -22.93 | -22.46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浙江省外 | 3,855,221,765.03 | 3,578,528,281.04 | 7.18 | 37.80 | 35.24 | 增加1.7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 本期金 | 情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项目 | 总成本比例(%) | 期占总成本比例(%) | 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况 说明 | |||
房屋建设 | 直接材料 | 4,487,858,966.94 | 42.25% | 4,836,167,739.78 | 43.95% | -7.20% | |
房屋建设 | 直接人工 | 2,812,185,191.76 | 26.48% | 2,826,373,446.36 | 25.69% | -0.50% | |
房屋建设 | 机械使用费 | 240,433,789.68 | 2.26% | 285,908,362.80 | 2.60% | -15.91% | |
房屋建设 | 其他直接费用 | 111,715,936.30 | 1.05% | 110,683,535.20 | 1.01% | 0.93% | |
房屋建设 | 分包费用 | 2,462,601,254.28 | 23.18% | 2,441,785,846.04 | 22.19% | 0.85% | |
房屋建设 | 间接费用 | 506,855,657.35 | 4.77% | 502,665,809.22 | 4.57% | 0.83% | |
房屋建设 | 小计 | 10,621,650,796.30 | 100.00% | 11,003,584,739.39 | 100.00% | -3.47%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直接材料 | 2,823,236,434.74 | 50.87% | 2,800,872,801.87 | 50.85% | 0.80%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直接人工 | 1,176,972,624.96 | 21.21% | 1,235,595,133.03 | 22.43% | -4.74%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机械使用费 | 406,347,894.31 | 7.32% | 467,291,464.21 | 8.48% | -13.04%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其他直接费用 | 179,572,498.96 | 3.24% | 159,640,831.91 | 2.90% | 12.49%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分包费用 | 852,369,438.65 | 15.36% | 733,984,410.69 | 13.33% | 16.13%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间接费用 | 110,951,465.26 | 2.00% | 110,462,609.79 | 2.01% | 0.44% | |
基建工程(市政与公用投资) | 小计 | 5,549,450,356.89 | 100.00% | 5,507,847,251.50 | 100.00% | 0.76% | |
建筑装饰 | 直接材料 | 300,364,588.16 | 56.46% | 191,476,497.75 | 46.49% | 56.87% | |
建筑装饰 | 直接人工 | 152,101,121.31 | 28.59% | 144,999,315.00 | 35.21% | 4.90% | |
建筑装饰 | 机械使用费 | 7,279,260.35 | 1.37% | 7,375,132.01 | 1.79% | -1.30% | |
建筑装饰 | 其他直接费用 | 4,274,899.96 | 0.80% | 3,985,207.77 | 0.97% | 7.27% | |
建筑装饰 | 分包费用 | 58,649,800.09 | 11.02% | 55,533,869.52 | 13.48% | 5.61% | |
建筑装饰 | 间接费用 | 9,347,831.44 | 1.76% | 8,492,825.53 | 2.06% | 10.07% | |
建筑装饰 | 小计 | 532,017,501.32 | 100.00% | 411,862,847.57 | 100.00% | 29.17% | |
安装 | 直接材料 | 1,126,952,926.42 | 58.43% | 988,216,338.44 | 58.12% | 14.04% | |
安装 | 直接人工 | 520,837,391.81 | 27.01% | 427,610,890.47 | 25.15% | 21.80% | |
安装 | 机械使用费 | 16,803,495.47 | 0.87% | 12,288,402.83 | 0.72% | 36.74% | |
安装 | 其他直接费用 | 36,226,720.37 | 1.88% | 31,524,224.34 | 1.85% | 14.9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安装 | 分包费用 | 186,541,681.18 | 9.67% | 183,794,134.06 | 10.81% | 1.49% | |
安装 | 间接费用 | 41,252,692.51 | 2.14% | 56,736,111.01 | 3.34% | -27.29% | |
安装 | 小计 | 1,928,614,907.75 | 100.00% | 1,700,170,101.15 | 100.00% | 13.44% | |
桩基 | 直接材料 | 49,674,541.55 | 34.29% | 95,333,783.31 | 37.79% | -47.89% | |
桩基 | 直接人工 | 50,369,288.64 | 34.77% | 83,078,464.92 | 32.93% | -39.37% | |
桩基 | 机械使用费 | 32,859,096.10 | 22.68% | 53,918,898.63 | 21.37% | -39.06% | |
桩基 | 其他直接费用 | 9,192,128.72 | 6.34% | 15,107,508.79 | 5.99% | -39.16% | |
桩基 | 分包费用 | 1,899,602.50 | 1.31% | 3,337,798.17 | 1.32% | -43.09% | |
桩基 | 间接费用 | 882,321.70 | 0.61% | 1,505,097.39 | 0.60% | -41.38% | |
桩基 | 小计 | 144,876,979.21 | 100.00% | 252,281,551.21 | 100.00% | -42.57% | |
建材物资销售 | 1,637,224,553.50 | 7.94% | 972,854,764.54 | 4.86% | 68.29% | ||
勘察设计 | 192,730,722.89 | 0.94% | 181,031,695.62 | 0.90% | 6.46% | ||
其他 | 5,651,276.96 | 0.03% | 3,323,070.33 | 0.02% | 70.06% | ||
合计 | 20,612,217,094.82 | 100.00% | 20,032,956,021.31 | 100.00% | 2.8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4,219.7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3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24,767.7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5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2,598.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4,004.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6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6,627,489.25 | 4,283,197.35 | 54.73% |
管理费用 | 628,234,417.48 | 563,241,198.66 | 11.54% |
研发费用 | 552,801,862.16 | 510,778,038.23 | 8.23% |
财务费用 | 163,414,377.50 | 167,657,029.79 | -2.53%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52,801,862.1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552,801,862.1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8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132 |
本科 | 433 |
专科 | 15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6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4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3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额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8,694,847.68 | 1,011,704,814.93 | 146,990,032.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520,196.99 | -218,649,105.88 | -227,871,091.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7,732,607.89 | 395,115,826.50 | 402,616,781.39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201,419,101.39 | 18.24 | 3,715,661,812.50 | 15.00 | 39.99 | 注1 |
应收票据 | 46,787,564.57 | 0.16 | 7,372,503.42 | 0.03 | 534.62 | 注2 |
应收款项融资 | 48,351,680.15 | 0.17 | 299,511,235.82 | 1.21 | -83.86 | 注3 |
长期应收款 | 755,030,216.62 | 2.65 | 349,831,476.56 | 1.41 | 115.83 | 注4 |
长期股权投资 | 172,382,027.77 | 0.60 | 108,495,724.07 | 0.44 | 58.88 | 注5 |
在建工程 | 7,506,114.87 | 0.03 | 15,584,237.26 | 0.06 | -51.84 | 注6 |
使用权资产 | 50,326,370.52 | 0.18 | 26,876,893.05 | 0.11 | 87.25 | 注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66,776,437.88 | 11.11 | 2,353,143,380.70 | 9.50 | 34.58 | 注8 |
应付票据 | 1,859,356,488.97 | 6.52 | 1,239,588,789.00 | 5.00 | 50.00 | 注9 |
其他流动负债 | 1,439,145,760.33 | 5.05 | 929,399,684.15 | 3.75 | 54.85 | 注10 |
长期借款 | 1,516,800,000.00 | 5.32 | 1,115,000,000.00 | 4.50 | 36.04 | 注11 |
租赁负债 | 43,645,431.87 | 0.15 | 24,863,833.59 | 0.10 | 75.54 | 注12 |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39.99%,主要由于本期期末收到的工程款较多,留存货币资金金额较大。注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534.62%,主要由于本期末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有所增加。注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83.86%,主要由于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减少。注4: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115.83%,主要由于本期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应收款增加。注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58.88%,主要由于本期新增合营企业。注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54.84%,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生产线转入固定资产。注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87.25%,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等租赁。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34.58%,主要由于子公司本期新增支付土地出让金。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注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50.00%,主要由于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较上年末增多。注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54.85%,主要由于本期新增超短期融资券较上年末增加。注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36.04%,主要由于本期新增长期借款较去年有所增长。注12: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75.54%,主要由于本期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等租赁。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27,327,306.56 | 保函保证金等到期日3个月以上其他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135,430,533.55 | 抵押贷款 |
无形资产 | 83,101,285.15 | 抵押贷款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业务涵盖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市政园林、装饰装修、建筑安装、建筑工业化、建材销售及相关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
1、公司分行业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
(1)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分行业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例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例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例 | |
房屋建筑 | 11,177,641,899.98 | 49.88 | 11,527,114,683.58 | 53.25 | 11,801,784,928.53 | 55.73 |
市政与公用设施 | 6,117,614,070.24 | 27.30 | 5,986,219,893.18 | 27.65 | 5,309,674,015.08 | 25.07 |
安装 | 2,114,533,615.41 | 9.44 | 1,924,479,204.49 | 8.89 | 1,910,924,935.99 | 9.02 |
建筑装饰工程 | 559,932,063.88 | 2.50 | 429,765,208.42 | 1.99 | 431,186,673.88 | 2.04 |
销售建筑材料 | 2,025,794,358.05 | 9.04 | 1,266,479,334.65 | 5.85 | 1,169,987,686.95 | 5.52 |
勘察设计 | 248,168,996.22 | 1.11 | 238,131,940.54 | 1.10 | 207,408,449.80 | 0.98 |
桩基 | 155,652,033.01 | 0.69 | 267,010,653.28 | 1.23 | 306,828,413.98 | 1.45 |
其它 | 10,380,845.73 | 0.05 | 7,063,442.22 | 0.04 | 40,663,583.17 | 0.19 |
(2)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成本如下表所示:
分行业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年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年成本比例 | 年成本比例 | 成本比例 | ||||
房屋建筑 | 10,621,650,796.30 | 51.53 | 11,003,584,739.39 | 54.93 | 11,168,962,307.82 | 57.08 |
市政与公用设施 | 5,549,450,356.89 | 26.92 | 5,507,847,251.50 | 27.49 | 4,883,320,275.34 | 24.96 |
安装 | 1,928,614,907.75 | 9.36 | 1,700,170,101.15 | 8.49 | 1,754,550,696.25 | 8.97 |
建筑装饰工程 | 532,017,501.32 | 2.58 | 411,862,847.57 | 2.06 | 394,474,067.86 | 2.02 |
销售建筑材料 | 1,637,224,553.50 | 7.94 | 972,854,764.54 | 4.86 | 883,150,900.61 | 4.51 |
勘察设计 | 192,730,722.89 | 0.94 | 181,031,695.62 | 0.90 | 159,281,895.88 | 0.81 |
桩基 | 144,876,979.21 | 0.70 | 252,281,551.21 | 1.26 | 288,295,843.71 | 1.47 |
其它 | 5,651,276.96 | 0.03 | 3,323,070.33 | 0.02 | 35,124,578.80 | 0.18 |
2、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4亿元。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122 | 82 | 1,301 | 89 | 1,594 | |
总金额 | 1,437,264.90 | 413,352.54 | 132,212.91 | 88,647.55 | 2,071,477.9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594 | 2,071,477.9 |
境外 | 0 | 0 |
总计 | 1,594 | 2,071,47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169 | 185 | 169 | 34 | 557 | |
总金额 | 4,170,998.64 | 2,000,567.72 | 81,821.35 | 116,583.94 | 6,369,971.65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境内 | 557 | 6,369,971.65 |
境外 | 0 | 0 |
总计 | 557 | 6,369,97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温州金融科技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 融资合同模式 | 3,073,900,000.00 | 4年 | 54.49% | 262,966,878.62 | 640,780,916.80 | 234,501,944.72 | 582,165,983.62 | 145,295,803.30 | 是 | 是 |
磐安玉山镇旅游开发工程施工项目 | 施工总承包 | 1,250,000,000.00 | 1095日 | 56.90% | 37,528,432.26 | 693,364,106.20 | 38,296,388.72 | 678,663,447.26 | 311,818,049.16 | 是 | 是 |
上海捷城国际公寓C-2地块 | 施工总承包 | 1,702,800,000.00 | 1295日 | 99.58% | 1,016,828,299.78 | 1,662,852,322.53 | 977,384,592.28 | 1,616,292,457.50 | 1,856,745,836.77 | 是 | 是 |
长兴县新丰小区北侧A-1、A-2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EPC总承包 | 1,019,432,703.00 | 880日 | 71.73% | 144,659,452.28 | 780,655,740.64 | 143,281,983.00 | 755,619,301.10 | 793,264,284.40 | 是 | 是 |
湘潭经开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EPC融资合同模式 | 1,027,774,753.00 | 3年 | 4.43% | 20,367,968.64 | 40,706,818.70 | 16,483,216.16 | 34,975,298.63 | 11,900,000.00 | 是 | 是 |
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永胜门社区瓦窑路、瓦窑桥及西横河驳岸工程、永胜门社区连廊及亲水平台工程 | 施工总承包 | 1,055,995,888.00 | 910日 | 28.53% | 256,572,208.29 | 276,386,619.56 | 246,619,874.74 | 265,839,853.67 | 333,242,047.00 | 是 | 是 |
武陵大道快速路 | 施工总承包 | 1,231,347,483.35 | 1095日 | 31.82% | 311,491,767.14 | 333,481,228.83 | 291,081,700.96 | 311,971,689.57 | 297,606,454.49 | 是 | 是 |
江北JB16-02-4a地块项目(施工)一标段(一般) | 施工总承包 | 1,084,148,550.00 | 1080日 | 27.85% | 276,926,888.70 | 276,994,558.71 | 272,772,985.37 | 272,839,640.33 | 209,334,623.01 | 是 | 是 |
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EPC总承包 | 1,475,833,455.00 | 830日 | 0.13% | 1,760,575.78 | 1,760,575.78 | 1,707,758.51 | 1,707,758.51 | 306,821,844.38 | 是 | 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奉化现代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奉化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 施工总承包 | 995,648,365.00 | 1080日 | 0.10% | 983,187.35 | 983,187.35 | 983,187.35 | 983,187.35 | 90,806,507.00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1,431(个),金额1,929,908.96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3,618,656.25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565,401.60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3,053,254.65万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项目的定价机制
常规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市场价格。投融资类项目通过招投标或者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价格或中标收益率。
(2)重大项目的回款安排
常规施工类项目一般为施工前期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施工进行中按照完工进度及合同约定获得施工款项,保修期结束收到施工项目尾款。
BT项目的回款模式一般为建设单位自回购起始日起以公司为投资建设该标的项目实际投入项目建设的金额及合同约定的投资回报率为计量依据,向公司支付回购款。具体的每笔回购款的金额及付款时间由融资建设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确定。
PPP项目的回款模式一般为建设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退出,具体形式为建设单位向公司或为投资建设该标的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视具体情况)支付政府采购服务费、市政工程使用服务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的费用)。购买价款的具体付款期限结构(若适用)、对应的金额及付款时间由融资建设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确定。
(3)重大项目的融资方式
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执行中,主要的融资方式以及资金来源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通过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
(4)重大项目的政策优惠。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或招标条件执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下属子公司竞争力,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缴2亿元,对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增加实缴3230万元,对宁波甬宁建设有限公司增加实缴5000万元,对渭南华宁广天建设有限公司增加实缴4278.6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期末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否 | 增资 | 200,000,000 | 95% | 是 | 自有资金 | 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 否 | 2023年8月16日 | 2023-037号公告 | |||||
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电工程 | 否 | 增资 | 32,300,000 | 85% | 是 | 自有资金 | 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 否 | |||||||
宁波甬宁建设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工程 | 否 | 增资 | 50,000,000 | 65% | 是 | 自有资金 | 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 否 | |||||||
渭南华宁广天建设有限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 | 否 | 增资 | 42,786,600 | 51% | 否 | 自有资金 | 增加实缴注册 | 否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资本 | ||||||||||||||||
合计 | / | / | / | 325,086,600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顺利拓展当地项目,培育当地市场,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长安宁?沣东高质量发展1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产品300,000,000.00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43,579,500.00 | 1,600,000.00 | 241,979,500.00 | |||||
合计 | 243,579,500.00 | 1,600,000.00 | 241,979,5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230,062.43万元,负债总额976,483.03万元,净资产253,57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4,960.14万元,净利润10,644.63万元。
2、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50万元,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812,255.04万元,负债总额647,313.76万元,净资产164,941.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6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305.63万元,净利润9,844.50万元。
3、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50,831.18万元,负债总额348,514.96万元,净资产102,316.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234.47万元,净利润9,243.14万元。
4、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7.24%,主要业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80,632.99万元,负债总额126,074.78万元,净资产54,558.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8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633.25万元,净利润6,900.49万元。
5、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9,299.87万元,负债总额30,422.94万元,净资产18,876.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45.87万元,净利润1,056.03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名称 | 总认缴金额(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实缴总金额(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实缴金额(万元)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宁波金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9441.6 | 9441.6 | 新力新材 | 市政集团 |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古路互通至红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池坝快速道路工程一期)项目 | ||||||
宁波东方星晓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0 | 4420 | 4320 | 东方基础设施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市政集团 | 江北区海绵城市水系整治及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建筑行业格局
2023年全国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5,911.85亿元,同比增长5.77%;完成竣工产值137,511.82亿元,同比增长3.77%;签订合同总额724,731.07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新签合同额356,040.19亿元,同比下降0.9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34亿平方米,同比减少
1.4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8.5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2.72%;实现利润8,32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0.2%。
2023年全国建筑业新签合同额情况如下图:
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29个,同比增长10.51%,江苏、山东、广东、浙江、河南建筑企业数量均超过1万家,所有制分类看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10,060个,占比6.37%;建筑业从业人数5253.79万人,同比增长2.18%;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64,899元/人,同比下降3.90%。
2023年各地区建筑业从业人数及其增长情况: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023年,江苏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3,140.15亿元,以绝对优势继续领跑全国。广东、浙江、湖北三省的建筑业总产值也都超过了2万亿元,分列第二、三、四位。
2023年全国各地区建筑业总产值排序
2023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52.8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384.1亿元,比上年增长0.8%。全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784.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5%。截至年末,宁波市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591家,其中特级17家,一级280家,二级470家,三级及以下824家。宁波建工属于区域龙头建筑企业,业务区域深耕宁波辐射长三角,具有稳固的市场基础。
2、建筑业行业趋势及发展机遇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及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旋律,也将是影响未来建筑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围绕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品质提升进行的城乡统筹发展、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工业化、智能建筑、新能源、信息基础设施新基建业务将为建筑航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面向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低碳化打造建筑新质生产力成为建筑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获取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1)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2024年政府报告指出,为实现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的目标,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波市将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推动“东揽、西拓、南融、北强、中优”,加强主城区与外围组团统筹联动,实现城市整体提升;提高城市规划统筹水平,深化土地储备统筹管理,完善重要功能区块和重大基础设施市级统筹开发运营机制。全面推进老旧街区、完整社区、老旧小区等单元更新改造,到2025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面积2000万平方米左右。推进低效空间更新,实施旧园区、旧厂房、旧市场、旧楼宇改造工程,强化复合开发和功能注入,提升土地开发建设效率。深入实施城中村改造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根据该规划,宁波市未来仍将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深度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工建设一大批新型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重大项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建设打开新格局
根据《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以大都市区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全面形成,中心城市在统筹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杭甬“双城记”进一步唱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综合竞争力、承载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四大都市区核心区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超75%。在城镇化建设方面,浙江省内继续计划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持续加大县城建设投入,落实城市有机更新、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及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等,推进住房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增效、建筑品质提高和城市管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浙江省将全面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持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宁波市也出台了《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宁波市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风貌的乡村新社区,计划到2025年底,宁波将建成未来乡村100个以上。
(3)区域内打造现代化大都市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宁波区域近年来保持了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52.8亿元,同比增长5.5%。根据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宁波市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定为6%左右,固定资
产投资增长10%左右。为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迭代升级共同富裕示范区,宁波市规划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2023年杭甬高速复线一期、甬金铁路等项目建成投用,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项目、甬舟铁路、杭甬高速复线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杭甬高速复线三期、G228余慈段、九龙大道等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轨道交通6、7、8号线和市域
铁路象山线、慈溪线提速建设。
2024年,宁波市将进一步增强项目支撑,强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
设施项目,加大教育、医疗等补短板领域投资力度,谋划建设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500亿元。城市更新方面,宁波市将一体化推进55个先行片区的城市体检和更新工作,建成和开工建设未来社区110个,改造老旧小区30个,加装电梯200台以上,实施城中村改造1000万平方米,新建海绵城市28.5平方公里。本区域重大项目的持续落地实施为建筑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机遇,将促进业内优势企业不断成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为核心,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深化改革为驱动,坚持产业结构优化、推进管理模式升级、强化内控建设,坚定实施以房建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为主体带动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承包,以专业设计和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制造及投资并购等外延扩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坚持推动总承包业务与专业承包业务两条腿走路,坚持实业经营与资本运作双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发展。密切关注新基建、智能建造等国家鼓励、政策支持、发展前景广阔的业务市场,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综合集成高、专业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的区域建筑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五大竞争能力:
通过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竞争力。即要通过承建高大难新项目,进行工程技术重点、难点的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奖励,加强技术交流总结,提升科研水平,多出科技成果,借助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人才竞争力。要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既要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又要抓好人员的培训任用,并有效发挥企业文化的纽带作用,强化利益共同体,增强骨干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培育一批长期合作、业务能力好的务工队伍,同时积极组建和培养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自有劳工队伍。
通过管理创新和信息技术运用,强化管理竞争力。规范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子公司目标考核管理,提升企业各层级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的管控水平,尤其要借助企业信息化建设,实施管理流程优化,谋求工程建设现场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信息传达的即时性、准确性,从而提升企业管理规范性、有效性。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型产业投资布局,培育全产业竞争力。继续做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务,做大总承包业务规模,创精品工程,出品牌队伍,加大力度拓展外地市场,推进外地市场区域化、本地化管理。充分发挥总承包业务的带动作用做精做大勘察设计、装修幕墙、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化业务。重点培育、支持建筑工业化板块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全产业链资源互补协同效应。
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推动竞争力。充分发挥多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和资金优势,承接EPC+F项目,拓展特许经营业务份额,提升建筑产业发展形态,形成差异化竞争能力。条件成熟情况下,实施产业并购重组,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合力推进市场开拓,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1)完善经营管理,夯实发展之源
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品牌管理等优势主动适应当前市场激烈的竞争形势,抢抓市场机遇,不断提高“高、大、难、新”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工程承接力度。同时,要以创新经营、合作拓展破解瓶颈难题,推动公司经营创效水平再上新台阶。
(2)强化区域经营,拓展发展空间
坚定“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支持新设区域子公司扎根当地、做大做强。进一步研究推进区域公司布点,加强同央企和地方企业的合作,通过投资新设、并购重组、合作经营等模式壮大力量,将区域经营做优、做大、做强,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3)加强投资带动,把握发展机遇
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锁定优质项目,在投融资项目市场上主动出击,以安置房土拍等新模式为突破口参与到片区开发投资建设、城市更新建设,积极探索“施工+投资+运营”一体化发展模式,打开市场新空间,促进企业未来长期稳定经营。
2、合力强化主业发展,推动企业规模提升
(1)建工集团要努力打造业内一流的工程承包商
建工集团要继续加强区域化经营,推动三家一级资质子公司在属地市场扎根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拓展动能,鼓励更多项目团队走出去站稳脚跟,打造新的区域业务增长点。同时,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片区开发等投资带动型业务,通过投资+总承包的形式抢占更多优质业务,进一步提升发展效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市政集团要持续推进双主业能力建设
市政集团要双主业并举,实现市政和房建领域发展齐头并进。要把握本地发展机遇,抢占轨道、地下空间、高架等专业业务份额,推动交通、水利、环境等专业资质业务的壮大。继续坚持将房建版块做大做强的战略方向不动摇,通过更强有力的举措,努力实现公司产值规模攀上新台阶。
(3)建乐公司要全力拓宽业务渠道
建乐公司要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做大总承包业务的规模。同时继续拓展幕墙、装修专业板块规模,积极做大市政、安装板块业务。市场拓展方面要主动出击,进一步提高投融资驱动水平,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外省外市场,力争业务规模有明显增长。
(4)广天构件要积极拓基地抢市场
广天构件要积极抢占市场份额,依托平台优势,实施行业整合,扩大产能,继续通过收购、租赁、合作等多种方式,多点位布局混凝土搅拌站,提升市场占有率。
(5)宁冶勘要继续开辟经营新领域
宁冶勘要稳固工程勘察、测绘两大主力专业的市场份额,充分利用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积极通过整合资源,力争取得新业绩,紧跟市场需求尝试开拓市政设施、地下管网等运营与监测等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逐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
3、合力聚焦新兴领域,提升企业发展后劲
(1)稳健拓展投资性业务
积极探索分析新兴领域,精准调研,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跟踪相关投资机遇,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机遇,多渠道、多路径推进优质投资类项目,充分发挥资本、资源的纽带功能。
(2)稳步锻造EPC承包能力
瞄准行业发展前景趋势,提前谋篇布局,不断提升设计管理、计划管控、采购管理、专业管理、资源整合能力,全面锻造EPC全过程管理能力,实现EPC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能力的全面发展,主动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切实推动企业从传统建筑承包商向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商的多角色转变。
(3)持续塑强设计协同能力
积极通过团队引进、并购重组等形式提升设计力量,加强设计与施工团队的沟通与协作,通过BIM技术赋能、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实现设计与施工的紧密配合和高效协同。
4、合力搭建保障体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安建立更加科学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全方位规范管控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效率。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质量全过程管控,提升企业工程质量和服务意识、服务品质,树立精品形象。
(2)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建设力度
把技术创新驱动同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科技强企建设。要以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围绕建筑市场需求进行创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与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利用好公司院士工作站、2家博士后工作站,以及4家省级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和11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打造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关注建筑行业的“新质生产力”,充分运用BIM技术、产业数字化等手段促进升级赋能,增强企业软实力。
(3)加强成本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
强化市场经营意识,加强全员成本意识,建立规范的成本管控体系。要重视前期预算、过程优化、项目决算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不断完善项目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5、合力推动“三支队伍”建设,激发企业造血新活力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持续加强中高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套适用于公司实际、促进经营发展的干部选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项目经理经济、财务、法律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提高对专业技术人才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坚持从企业发展需求实际出发,以切实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着眼点,积极鼓励在各自专业技术领域不断做精做专,大力培养行业领军人物。
6、合力强化风险管控,推动企业经营新跃升
不断优化、提升和调整顶层制度设计,统一管理思想、执行标准和行动指南。同时,全方位提升风险防控管理,努力提升识别和应对风险的能力,降低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高效利用日常审计、内控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重点聚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牢筑企业治理体系防火墙。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建筑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很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及其节奏、房产调控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优化业务板块,调整公司经营策略,控制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应收账款越多,与之相应的款项回收风险越大,尤其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房产销售状况不佳导致开发单位工程款支付滞后,加大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将强化业务承接风险评估,做好应收款整体管控,增强工程款核算、申报、回收及反馈的针对性,提升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建筑施工企业的原材料为钢材、水泥、电缆、木材、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一直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公司将做好供应链管理,完善主材集供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推进预算管理和成本合约管理,建立成本费用预警和重大成本风险点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公司主要材料成本管理水平。
4.市场拓展风险。随着宁波城市化率的逐年提高和建筑设施的完善,本地建筑市场增长放缓,公司虽然已经实施了外地拓展战略,但仍可能面临部分外地市场业务无法持续开展,难以形成稳定的业务中心和盈利中心的局面。公司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外地拓展业务模式,培养储备了一批外地拓展人才,积累了一定的外地拓展经验,公司将继续坚持外地拓展“本土化、基地化、规模化”的方针,积极推动公司业务“走出去”。
5.易涉诉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费支付纠纷等事项,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工程项目法务管理体系,强化法务管理团队建设,加强对重大项目收款情况的监管跟踪及法务指导,及时防范可能的法律风险,同时做好已涉诉项目的法务应对,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忠实、独立、尽责的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在年度内,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围绕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的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建工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四)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3年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的形成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审核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召开监事会,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听取公司相应工作汇报时,以自身专业水平严谨地发表相应意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2023年度内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核情况
2023年度内,监事会认真组织召开监事会,及时审议定期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财务及审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拥有相对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尽职尽责,各项资金及财务审批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派驻的会计师团队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在2023年度内对公司内控实施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通过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议及监督,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和关注。监事会成员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确保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确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严格执行了《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并在2023年度内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培训。监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由宁波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宁波辖区A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在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法人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监事会成员在后续履职过程中会继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反映:实现营业收入2,267,26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0,580.85万元,增长3.69%;实现利润总额37,965.31万元,较上年减少3,781.76万元,降低9.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0.63万元,降低5.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966.79万元,较上年增加3,600.48万元,增长14.19%;实现每股收益0.2826元,实现净资产收益率7.27%。至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79,869.50万元,每股净资产4.42元。
一、财务状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51,555.53万元,较年初增加374,687.53万元,增长15.13%,主要因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增加较多。其中:流动资产2,200,145.79万元,占总资产77.16%;非流动资产651,409.73万元,占总资产
22.84%。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2,325,093.01万元,较年初增加398,391.11万元,增长20.68%,其中:流动负债2,112,652.39万元,占总负债90.86%;非流动负债212,440.62万元,占总负债9.14%;年末合并资产负债率81.54%。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526,462.51万元,较年初减少23,703.58万元,减少4.31%;其中股本108,679.86万元,占净资产20.64%;资本公积95,309.78万元,占净资产18.10%;盈余公积13,860.81万元,占净资产的2.63%;未分配利润212,019.06万元,占净资产40.27%;少数股东权益46,593.01万元,占净资产的8.85%。公司每股(母公司股东)净资产4.42元,较年初减少0.24元。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7,26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0,580.85万元,增长3.69%;主营业务毛利率为8.82%,较上年上升0.77个百分点。
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135,1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511.87万元,增长8.44%。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852.8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11.36万元,增长229.53%。2023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522.72万元,较上年减少109.90万元,降低
26.62%。
202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7,965.31万元,较上年减少3,781.76万元,降低
9.06%。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0.63万元,降低5.5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966.79万元,较上年增加3,600.48万元,增长14.19%;
202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2826元,较上年每股减少0.0205元,降低6.76%。
2023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7.27%,较上年降低1.00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390,091.05元,现金流出2,274,221.5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5,869.4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4,605.78万元,现金流出49,257.8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4,652.0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534,169.1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454,395.91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9,773.26万元。
四、利润分配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585.1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66.22万元。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67.9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99%。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5,851,703.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575.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662,183.80元。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679,859.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9%。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1、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银行贷款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拟不超过8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4、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孙)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子(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1)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
2)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
3)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
4)对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的担保。
5)对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
6)对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3亿元的担保。
7)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担保。
8)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9) 对宁波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2亿元的担保。
10)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11)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12)对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13)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14)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15)对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16)对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17)对浙江广天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18)对宁波冶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19)对宁波犁新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的担保。20)对上饶宁建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的担保。21)对宁波广天百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的担保。22)对浙江鹿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的担保。23)对浙江甬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的担保。24)对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的担保。25)对浙江永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的担保。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金额245.70亿元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使用;如在批准期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新设立子公司的,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230,062.43万元,负债总额976,483.03万元,净资产253,57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4,960.14万元,净利润10,644.63万元。
(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50万元,公司持股9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812,255.04万元,负债总额647,313.76万元,净资产164,941.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6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305.63万元,净利润9,844.50万元。
(三)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50,831.18万元,负债总额348,514.96万元,净资产102,316.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234.47万元,净利润9,243.14万元。
(四)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7.24%,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80,632.99万元,负债总额126,074.78万元,净资产54,558.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8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633.25万元,净利润6,900.49万元。
(五)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9,299.87万元,负债总额30,422.94万元,净资产18,876.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45.87万元,净利润1,056.03万元。
(六)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3,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7,098.36万元,负债总额43,363.42万元,净资产13,734.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57.00万元,净利润518.11万元。
(七)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437.64万元,负债总额18,315.46万元,净资产14,122.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4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09.14万元,净利润9.12万元。
(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455.61万元,负债总额10,805.51万元,净资产6,650.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00.34万元,净利润704.87万元。
(九)宁波市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87.66万元,负债总额1,517.57万元,净资产57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2.6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0.08万元,净利润-76.65万元。
(十)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704.65万元,负债总额7,909.92万元,净资产4,79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8.25万元,净利润120.12万元。
(十一)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1,363.98万元,负债总额24,879.19万元,净资产6,484.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71.12万元,净利润302.45万元。
(十二)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1,878.47万元,负债总额35,430.10万元,净资产6,44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87.74万元,净利润479.30万元。
(十三)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598.07万元,负债总额11,663.04万元,净资产6,93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67.16万元,净利润6.90万元。
(十四)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3,930.41万元,负债总额16,479.86万元,净资产7,450.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8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193.95万元,净利润2,259.45万元。
(十五)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5,127.04万元,负债总额17,489.55万元,净资产7,637.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37.17万元,净利润957.34万元。
(十六)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9,142.11万元,负债总额13,472.18万元,净资产5,669.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3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29.66万元,净利润767.96万元。
(十七)浙江广天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主要业务: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630.58万元,负债总额9,173.76万元,净资产2,456.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8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2.91万元,净利润180.19万元。
(十八)宁波冶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479.70万元,负债总额8,288.83万元,净资产250.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04%。实现营业收入9,113.36万元,净利润53.39万元。
(十九)宁波犁新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450.85万元,负债总额2,036.81万元,净资产414.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1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31.07万元,净利润212.13万元。
(二十)上饶宁建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276.26万元,负债总额4,903.53万元,净资产2,372.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6.86万元,净利润-127.27万元。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二十一)宁波广天百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3.69万元,负债总额111.48万元,净资产-77.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0.9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7.80万元。
(二十二)浙江鹿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57.71万元,负债总额121.94万元,净资产17,35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3.54万元,净利润-264.23万元。
(二十三)浙江甬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756.71万元,负债总额9,101.48万元,净资产1,655.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0.16万元,净利润-344.77万元。
(二十四)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该公司设立于2023年12月29日,无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446.38万元,负债总额3.13万元,净资产10,443.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3%;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19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十五)浙江永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66万元,公司持股85%。该公司设立于2024年2月28日,无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75.56万元,负债总额0.25万元,净资产2,675.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1%;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4.70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270,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7,964.57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0.7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3年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直接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关联法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天日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672,177,959.02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96%,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2.36%,少于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因为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单个项目金额较大且业务承接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交易发生与前次预计存在差异。作为宁波本地均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与宁波交投及通商集团常年保持日常经营交易,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通商集团、宁波交投及其关联方、广天日月2023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上年预计金额 | 本年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劳务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招标代理、实验费等 | 20,000,000.00 | 3,174,593.2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垃圾管理、渣土处置、泥浆处置 | 350,000,000.00 | 167,004,034.16 | 根据实际需求,采购减少 | |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 | 20,000,000.00 | 677,513.77 |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监控服务 | 5,000,000.00 | 1,785,012.73 | ||
小计 | / | 395,000,000.00 | 172,641,153.90 | ||
提供劳务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15,000,000.00 | 13,936,717.12 |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20,000,000.00 | 11,130,517.01 | ||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2,000,000.00 | 73,445.88 | ||
小计 | / | 37,000,000.00 | 25,140,680.01 | ||
购买原材料、采购商品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砂石、钢筋等) | 400,000,000.00 | 390,740,424.30 | |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原材料(砂石、水泥、钢筋等) | 100,000,000.00 | 70,794,390.34 | 根据实际需求,采购减少 |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原材料(砂石、钢筋)等 | 20,000,000.00 | 444,975.77 | ||
小计 | / | 520,000,000.00 | 461,979,790.41 | ||
出售商品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管片、商混、沥青等 | 30,000,000.00 | 10,850,200.07 |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管片、商混、沥青等 | 100,000,000.00 | 0.00 | 根据实际需求,未出售相关产品 | |
小计 | / | 130,000,000.00 | 10,850,200.07 | ||
房屋承租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000,000.00 | 1,430,196.53 | |
小计 | / | 2,000,000.00 | 1,430,196.53 | ||
房屋出租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2,000,000.00 | 0.00 | |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500,000.00 | 135,938.10 | ||
小计 | / | 2,500,000.00 | 135,938.10 | ||
合 计 | 合计 | / | 1,086,500,000.00 | 672,177,959.0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与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接受劳务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招标代理、实验费等 | 30,000,000.00 | 0.14% | 1,738,149.82 | 3,174,593.24 | 0.01% |
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垃圾管理、渣土处置、泥浆处置 | 350,000,000.00 | 1.58% | 18,313,935.35 | 167,004,034.16 | 0.76% | |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 | 20,000,000.00 | 0.09% | 0.00 | 677,513.77 | 0.00% |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分包、监控服务 | 5,000,000.00 | 0.02% | 319,570.18 | 1,785,012.73 | 0.01% | |
小计 | 405,000,000.00 | 1.83% | 20,371,655.35 | 172,641,153.90 | 0.78% | ||
提供劳务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20,000,000.00 | 0.09% | 128,301.89 | 13,936,717.12 | 0.06%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20,000,000.00 | 0.09% | 1,771,603.84 | 11,130,517.00 | 0.05% | |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 2,000,000.00 | 0.01% | 0.00 | 73,445.88 | 0.00% | |
小计 | 42,000,000.00 | 0.19% | 1,899,905.73 | 25,140,680.01 | 0.11% | ||
购买原材料、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砂石、钢筋等) | 600,000,000.00 | 2.71% | 121,652,330.44 | 390,740,424.30 | 1.77%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采购商品 |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原材料(砂石、水泥、钢筋等) | 150,000,000.00 | 0.68% | 20,457,286.90 | 70,794,390.34 | 0.32%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购买原材料 | 20,000,000.00 | 0.09% | 0.00 | 444,975.77 | 0.00% | |
小计 | 770,000,000.00 | 3.48% | 142,109,617.34 | 461,979,790.41 | 2.09% | ||
出售商品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管片、商混、沥青等 | 30,000,000.00 | 0.13% | 613,246.89 | 10,850,200.07 | 0.05%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管片、商混、沥青等 | 100,000,000.00 | 0.44% | 64,726.46 | 0.00 | 0.00% | |
小计 | 130,000,000.00 | 0.57% | 677,973.35 | 10,850,200.07 | 0.05% | ||
房屋承租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40,000,000.00 | 0.18% | 0.00 | 0.00 | 0.00%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5,000,000.00 | 0.02% | 130,192.40 | 1,430,196.53 | 0.01% | |
小计 | 45,000,000.00 | 0.20% | 130,192.40 | 1,430,196.53 | 0.01% | ||
房屋出租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2,000,000.00 | 0.01% | 0.00 | 0.00 | 0.00% |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500,000.00 | 0.00% | 0.00 | 135,938.10 | 0.00% | |
小计 | 2,500,000.00 | 0.01% | 0.00 | 135,938.10 | 0.00% | ||
合 计 | 合计 | 1,392,000,000.00 | - | 165,189,344.17 | 672,177,959.02 | - |
因本公司属于地方国资控股平台下属公司,通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关联方数量众多,为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对部分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进行了合并列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或政府定价的相关交易。鉴于公司主业为建筑施工业务,单个项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关联方中不少公司相关业务在本地市场占有率较高,考虑到公司及关联方业务拓展,相关交易预计额较往年发生额有所提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主营业务 | 2023年末总资产 | 2023年末净资产 | 2023年度营业收入 | 2023年度净利润 |
1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2,000,000 | 高岷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12号9楼 | 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 | 33,879,102 | 15,233,715 | 7,797,168 | 394,514 |
2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317,694.17 | 张春波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416弄262号 | 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 12,774,412 | 4,958,299 | 3,452,946 | 92,004 |
3 |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 | 198,987.93 | 郑铭钧 | 宁波市海曙解放南路208号 |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 | 10,205,642 | 4,631,831 | 1,362,353 | 99,054 |
4 | 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 | 20,000 | 何锡明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14楼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79,467 | 34,842 | 148,007 | 3,028 |
5 |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4,580.4 | 徐文卫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 | 52,353 | 29,087 | 160 | 135 |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从业人员总数162人,其中合伙人18人,注册会计师71人。截止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5,770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3,4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3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审计收费总额365万元,除本公司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53.68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励孝红,现任浙江科信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提供过上市公司、IPO审计服务,长期从事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项目合伙人:潘舜乔,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精达(603088)、海天精工(601882)及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80万元,与上一期(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浙江科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配备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审议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已累 计投资数额 |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1 | 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 450,000,000.00 | 334,083,432.32 | 104,445,229.33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合计 | 540,000,000.00 | 424,083,432.32 | 104,445,229.33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由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排水工程项目构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含管网、道路照明、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新建道路总里程约12,183m,改造路面总里程约4,500m;(2)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拆迁及土地征收;(3)配电设施工程;(4)新建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龙凤镇现状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南工业园区雨污水管道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新建以及河道应急闸阀建设。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排水工程项目建设期为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自2019年12月开工以来主体工程已完成施工任务并竣工验收,少量施工部位由于土地指标、拆迁协调等原因未能按计划展开建设,具体情况如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已施工完成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Ⅱ标段已于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标段施工造价约3000万元目前建设进度滞后;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排水工程项目2020年4月开工建设,并2023年12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分项Ⅲ标段由于当地土地指标、拆迁协调等原因建设进度滞后,且后续完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该标段为募投项目主体工程的附属配套工程,该标段未完工不影响主体工程的正常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协调当地主管部门及业主方推进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剩余工作量的实施,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剩余工程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000万元已全部使用,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5000万元,已使用334,083,432.32万元,结余104,445,229.33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日余额为准)。募集资金结余除前述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分项Ⅲ标段建设进度滞后原因外,主要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但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19,360,000.00元,116,278,828.16元募集资金未划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04,445,229.33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将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5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5、担保方式: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超短期融资券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到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鉴于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同时,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的修订要求,公司章程增加了中期分红的相关规定,现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修订内容为加粗部分) |
1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8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3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3人。 |
3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于2023年7月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改善选任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
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聚焦决策职责,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三是明确履职保障,健全履职保障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
五是增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内容。
根据《独董办法》,公司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章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以下为具体制度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本制度第七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本条所称“主要社会关系”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系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任职”系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本条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三章 提名、选举、聘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就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等作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及是否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等内容进行审慎核实,并就核实结果作出声明与承诺。
第十二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第十条以及前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如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取消该提案。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或独立性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独立董事未按期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四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应当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议案修改等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若公司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在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议情况,以及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五章 履职保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三十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六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议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十一条 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第四十二条 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原有《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拟定并解释。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的辞职申请,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自2018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谢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谢伟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补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相关人员简历
谢伟民:男,196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高质量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曾任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师、设计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宁波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