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情形1:适用于上交所主板)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106.64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每股19.88元,截至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2.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1,60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527.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305.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080.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5.4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2,261.2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12,788.8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47.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818.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8.6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支行 | 40658094649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30,320.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支行 | 1407002729022038856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2,446.5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行 | 35050168750709556666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42,165.70 |
合 计 | 474,932.4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7.5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47.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47.49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金额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产品 起始日 | 产品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1 | 中国银行寿宁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 | 1.40%-3% | 2023-3-13 | 2023-3-31 | 保证本金浮动收益 |
合计 | 5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取得投资收益0.74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调整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情形1:适用于上交所主板)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三祥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祥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18日,浙商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单位: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607.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1.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88.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00吨特种陶瓷项目 | - | 13,700.00 | 13,700.00 | 13,700.00 | 2,107.70 | 6,235.23 | -7,464.77 | 45.51% | 2024/12/31 | 不适用 | 否 | |
先进陶瓷材料研发实验室 | - | 1,507.63 | 1,507.63 | 1,507.63 | 153.59 | 153.59 | -1,354.04 | 10.19% | 2024/12/31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 | 6,400.00 | 6,400.00 | 6,400.00 | - | 6,4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21,607.63 | 21,607.63 | 21,607.63 | 2,261.29 | 12,788.82 | -8,818.8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