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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工作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过程,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高效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是真实、准确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已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交易遵循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存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

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汇总登记。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九)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2024年度,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在公司规范运作、财务合规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为

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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