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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高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高峰)

2023年1月至10月(以下称“报告期内”),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长远、稳健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高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历任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易筑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苏州七彩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期间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履职所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

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议案细节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细致询问,从专业角度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方式 参加次数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缺席次数
赵高峰4130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信息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对所审有关定期报告、内控自评、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进展、限制性股份回购、董事候选人提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表决,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并提出了重要风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多渠道关注公司情况。公司报送的相关文件,本人均仔细研读,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流,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运用自身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立场和专业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

此外,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的机会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和交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本人履职工作中提出的疑问均能及时反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年度履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累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80.02万元,为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交易总额较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额度范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坚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约定。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经营规模、业绩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薪酬发放符合薪酬制度和相关绩效考核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完成了相关信息备案工作。

(六) 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此外不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履行了必须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坚持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高峰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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