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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竹百丽(厦门)文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迈拓钢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展拓创意家居有限公司、南平龙泰定制家居有限公司、福建龙美创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竹之家(杭州)文创科技有限公司、龙泰竹家居科技(南平)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竹家具、竹家居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及销售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分别履行各项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责;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工作制度,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业务部、采购部、财务部、研发技术部、设备研发部、仓储部、品管部、计划部、生产部、信息部、行政安保部、综合办公室、证券事业部、法务部、内审部等职能部门,包括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聘用、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福利保障与员工培训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公司坚持以“成为竹材料应用领域的拓展者”为企业愿景、“让竹子成为美好生活的忠实伙伴”为企业使命、“品质为先、自驱自强、勇于担当”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工作原则,加强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升了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企业文化赋予每位员工强烈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公司员工以学习、创新和开拓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公司为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开展了丰富的业余活动,从而使广大员工在忙碌的工作之余身体及精神获得了放松和调整,同时提高了员工整体的文化素养及体能素质,也有利于增强全体员工凝聚力。

4、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报销付款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使用及审批、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率性和安全性,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5、销售与收款

公司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组织机构,对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说明书;并在销售定价,客户信用调查评估,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的审批、签订,赊销审批与办理发货,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货物销售退回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

6、采购与付款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明确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货款支付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比价,确定了一批优质的供应商,保证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货款的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付款环节权责明确,支付事项

都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7、担保业务

为了保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规范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建立有效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明确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的,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8、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9、对外投资及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根据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公司对投资的收益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谨慎选择投资项目。

10、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11、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证券事业部负责各项具体工

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执行,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及时。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及时,重大信息披露前不会提前泄露。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及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3%≤错报金额为<营业收入的0.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缺陷主要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及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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